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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險源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源管理制度1
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
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
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
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
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
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
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
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
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
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
安全科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
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
行實施)。
第十條
安全科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預防措施告知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一條
安全科對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科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
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科。
第十四條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
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
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科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
安全科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
安全科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
安全科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
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科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三)主要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
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
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危險源管理制度2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有效地控制潛在的危險因素,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企業必須對其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對重大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一、危險源監控的目的不僅是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而且要做到一旦發生事故,能將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礦山的危險源主要有:有坍塌、傾覆、壓埋的場所;有發生爆炸、火災危險的場所;有發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場所;有高空墜落的危險場所;有提升、調運系統危險的場所;有被車輛傷害的場所;有觸電危險的場所;有灼、燙傷危險的場所;有被電器絞、碾、碰、擠和撞擊的場所;有中毒、窒息、腐蝕、放射危險的場所。
三、對危險源進行分析評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辨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和機制;依次評價已辨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評價危險條件的后果;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風險控制,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是否達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四、通過對危險源的分析評價,根據危險程度、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對危險源分三級管理與控制:
a級:重大危險源,由企業、礦部、班組三級管理與控制;
b級:較大危險源:由礦部、班組二級控制管理;
c級:一般危險源,由班組控制管理。
五、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極危險源在各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活動中均應列為重點檢查目標,層層把關堵口,共同嚴格管理和控制。對于重大危險源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發《隱患通知書》督促整改并進行復查驗收。對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指定專人會同生產、技術、安全、設備等有關部門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組織整改驗收。
八、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經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檢驗和評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進行演練,必要時加以修訂。
1、成立有關部門組成的預案編制小組,指定負責人。
2、參閱現有的應急預案。
3、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粉塵分析。
4、應急準備和應急能力的評估。確認現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能力,并對其充分進行評估。
5、完成應急預案編制。提出應急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程序。
6、提出預案的落實、更新、培訓和演練計劃。
九、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礦長任組長,生產、技術、安全、設備、運輸、消防、醫療等有關部門參加。
危險源管理制度3
危險源管理組織結構:
組長: 楊獻國
副組長:施超
成員:于波、高潔、張志、李中源、 陳洪立、劉海軍
職責:
2.1、組長對高爐作業區的危險源管理負全面責任。
2.2、副組長協助組長管理高爐作業區的危險源,在組長外出期間對高爐作業區的危險源管理負責。
2.3、各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對各自業務范圍內和所管轄區域的危險源管理負責。
2.4、各成員對根據聯保互保網絡所確定的責任區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
2.5、作業區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危險源管理工作,并對各崗位的工作實施幫助和指導。
2.6、高爐作業區每班作業前都要對危險源辨識工作進行部署,對新增的危險源、事故隱患及控制措施、寫出《隱患報告表》,《隱患報告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安全員報生產科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一份由高爐作業區作為隱患整改的依據。
2.7、對于大的檢修或特殊的作業活動,各參戰崗位及人員都要進行臨時危險源辨識,并將辨識的危險源連同控制措施一同上報生產科。
2.8、對于高度危險的作業活動,在進行危險作業審批時,應將臨時辨識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報生產科。
2.9、各辨識組成員要根據業務職責,對新增危險源或隱患,每月24日前通過《隱患報告表》報生產科,報告內容包括隱患(或危險源)名稱、消除、控制情況。
2.10、隱患報告表要由高爐作業區、各崗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有效。
2.11、隱患報告實行零報告制度,即高爐作業區有無新增危險源、隱患都必須上報,高爐作業區不能實行零報告。
2.12、在高爐作業區從事建筑、運輸、學習、參觀訪問等相關方的危險源辯識由各相關負責任人負責。
考核:
1、對危險源定期辨識沒有落實的班組,發現一次考核100元。
2、對屬于臨時性辨識的危險源,沒有辨識的,一次考核責任班組100元。
3、隱患報告表每少報一次考核責任班組50元,報表沒有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及蓋章的,視為沒報予以考核。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實行,相關文件中有關規定如發生沖突以煉鐵廠安全規定為準。
危險源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其安全經濟運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米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三.分級
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按危險程度為區級重大危險源,按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和危害程度為四級重大危險源:R
四.適用范圍(危險源種類)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裝置中的各類壓力容器和貯罐;各類壓力管道。
五.資料
各類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裝、使用、檢驗修理等務必遵守《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指定專人管理負責,充分發揮其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開發市安監部門的要求,正確、熟練使用管理信息系統。
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將《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表》報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對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險源務必按市安監局的要求如實進行網上申報。
當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或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透過管理信息系統對重大危險源的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同時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核定該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每兩年對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將安全評估報告報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評估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報告要數據準確,資料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公司的主管部門務必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務必的資金投入。
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務必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根據重大危險源生產工藝要求和技術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維護和監控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嚴格執行。
每季度對全公司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狀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在重大危險源的.現場務必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重大危險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執行有關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做好運行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務必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職責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各類壓力容器包含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嚴格按國家標準定期校驗檢查。(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氣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安全員負責,同時做好檢測、檢驗記錄工作。
按安監局要求定期為所有在用壓力管道進行全面檢驗。由安全員負責。
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維護好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制定詳盡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兩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評價、總結、完善預案。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危險源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辦法。
2、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3、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第二章:管理機構職責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部署、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及開展演練,組織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5)組織或參加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對直接監督管理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5、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重大危險源管理務必職責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記、評估和備案
6、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職責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8、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重點為: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重大危險源設備維修保養和檢測狀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等資料。
9、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10、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1、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12、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以下資料:
1)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報警系統;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潛力評價與資源;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3、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危險源管理制度6
一、目的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險有害因素應定期進行辨識和評估;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按《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進行辨識。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二、管理機構職責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組織或參加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對直接監督管理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2、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危險源、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登記、評估和備案
1、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2、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
4、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四、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對涉及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2、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五、監督管理
1、公司對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實行二級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直接監督或授權各生產單位監督;公司規定的危險源,由各生產單位直接監督;對每個危險源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2、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3、加強對車床及其它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操作、檢修、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單位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與易燃易爆等物品分開儲存,生產中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除生產和現場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外,各生產單位所屬生活后勤、其它產業等,如存在以下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上下班的通勤車、運輸的貨車等駕駛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證、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要定期檢修保養,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消防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車、超載、酒后開車,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6、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危險源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引用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第五條:務必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以前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務必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毒品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職責落實等狀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務必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區域務必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務必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狀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劃。
第十八條: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務必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資料,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實施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對重點監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變化狀況,并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調;
(二)項目主管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應優先思考對重大危險源的改善;
(三)計劃、質量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帶給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程;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務必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當重大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職責、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二十三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源管理制度8
1 為加強對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 ,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管理。
3 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控。
5 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6 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工作。
7 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定運行,并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8 按國家法律、標準規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9 在重大危險源崗位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10 向從業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11 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保證定期開展應急救援的演練。
12 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備用。
13 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通過。
14 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15 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
造氣車間1#、2#半水煤氣柜重大危險源。
控制目標:無煤氣泄漏、無氧含量超過控制極限、無氣柜抽空、無氣柜頂翻。
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見《1#、2#煤氣柜運行控制措施》。
事故處理措施:見《造氣氣柜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統化工生產運行及帶壓停車期間。
合成車間氨庫罐區重大危險源。
控制目標:無超壓、無超過貯罐安全貯量、無泄漏。
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見《氨庫罐區運行控制措施》。
事故處理措施:見《氨庫液氨球罐應急救援預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尿素車間生產期間,氨庫貯罐貯有液氨期間。
合成車間甲醇貯罐區重大危險源。
控制目標:無甲醇貯罐及管道、無閥門泄漏、無充裝過量甲醇溢滿、無人為錯開閥門。
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見《甲醇庫區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事故處理措施:見《精甲庫區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銷售期間及甲醇貯罐內有甲醇期間。
合成車間甲醇中間槽重大危險源
控制目標:無甲醇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見《粗甲醇中間槽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醇中間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期間。
尿素車間甲醛貯區重大危險源。
控制目標:無甲醛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見《甲醛貯槽運行控制措施》。
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醛貯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方案有效期限:大顆粒尿素運行、甲醛貯槽貯有甲醛期間。
16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運行體系,安全環保部、 生產管理部、按職責分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業務管理,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按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其生產操作控制、檢查、檢修等日常管理。
重大危險源由車間識別、申報、編制救援預案,安全環保部組織評價,車間編制安全運行控制措施,生產管理部編制生產操作技術規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下發各有關單位執行。
對已經列入重大危險援的設施、設備、裝置、崗位,定期進行工藝、設備及操作安全檢查,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公司保證資金、技術的投入使其能夠得到及時整改,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評價。
重大危險源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生產崗位操作技術規程的培訓,取得安全作業證及相關資格才能上崗獨立操作。安環部每年組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救援預案下發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執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團公司備案。
危險源管理制度9
為全面掌握csj04標段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檢測、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為切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監督管理,駐地辦成立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監管工作。
2、駐地監理代表必須加強對本標段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實施監管,對本標段的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富有安全監管領導責任;安全監理工程師具體實施本標段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3、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標準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系體系。落實安全治理整改對策措施。針對本標段存在的各類重大危險源情況,明確專門管理機構監管、配備專門人員檢測監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動態檢測監控、分析檢測監控參數、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4、駐地辦每天對重大危險源巡查一次,定期對危險作業場所進行檢查,掌握施工單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5、保證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檢測監控和隱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資金投入,要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技術管理措施,逐級落實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責任制。
6、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安全應急預案,根據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變化及時修訂完善;要對職工進行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職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7、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作為安全管理和檢測監控的重點對象;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險源,也應加強管理和監控,不留死角。
8、對各類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9、各級監理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下達書面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0、駐地監理代表及安全監理工程師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11、駐地辦必須加強監理人員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等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監理人員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2、從事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均必須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及危險作業場所檢測、監控作業。
危險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辦法。
2、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3、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第二章:管理機構職責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部署、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及開展演練,組織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5)組織或參加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對直接監督管理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5、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重大危險源管理務必職責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記、評估和備案
6、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職責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8、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重點為: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重大危險源設備維修保養和檢測狀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等資料。
9、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10、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1、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12、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以下資料:
1)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報警系統;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潛力評價與資源;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3、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危險源管理制度11
針對我公司生產特點,加強公司所有危險源(點)的檢查管理工作,使每一個危險源(點)都能安全有效正常運行,確保人身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危險源(點)都必須有明顯標志和簡要說明,并責任到人。各車間也必須相應地責任到人,使他們明確自己的責任及工作范圍重點。
2、對于新劃分的危險源(點),各車間必須定期檢查,每周不能少于2次,并有記錄。
3、對危險源(點)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制定出整改措施,盡快整改結束,做好記錄,如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整改的,應報車間、公司有關負責人,必要時召開會議提醒職工注意,同時掛上警示牌,如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記錄不完整,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公司生產技術部每周六對各車間的記錄進行檢查,督促各車間做好本項工作,如有不合格的、弄虛做假的,按管理制度要求考核各車間,同時車間每周組織對所有危險源(點)檢查,對查出隱患的及時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做好記錄。
5、各單位記錄本應妥善保管,交舊換新,舊的由生產技術部歸檔備查。
危險源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范本公司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各車間。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4 、內容與要求
4.1 、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請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4.2.2、現場配有事故噴淋水源、消防水源、滅火機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單位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4.2.3 、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安全環保咳嗽敝遼倜恐苧布煲淮危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p>
4.2.4 、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公司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護。
4.2.5 、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
公司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了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公司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4.2.6、重大危險源登記
公司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危險源管理制度13
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酒店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酒店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酒店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門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酒店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酒店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銷項工作制度。
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暫停經營、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危險辯識與評價;應急設備與設施;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培訓與演練。
酒店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附則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危險源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充分辨識危險源,合理評價風險,進行風險控制策劃,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管理。
3、術語
3.1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指級別較高或危險程度較大、能夠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風險。
3.2管理方案:對重大風險,需投資或加強培訓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明確相關職能和層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方法、資源和時間表,落實、檢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職責
4.1生產安環部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2設備技術部負責建設項目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包括相關方)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險源辨識:
5.1.1劃分作業活動
5.1.1.1危險源辨識是針對作業活動進行的,進行危險源辨識首先要劃分作業活動。
5.1.1.2劃分作業活動方法
a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劃分;
b按地理區域劃分;
c按裝置劃分;
d按作業任務劃分;
e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
5.1.2危險源辨識范圍
5.1.2.1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5.1.2.2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1.2.3所有作業場所內的設施。
5.1.3危險源辨識內容:危險源類別的分類見附錄一
5.1.3.1物的不安全狀態;
5.1.3.2人的不安全行為;
5.1.3.3作業環境的缺陷;
5.1.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要考慮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和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5.1.5危險源辨識方法具體內容見附錄二
5.1.5.1基本分析法
5.1.5.2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險源辨識充分性的確認
a覆蓋已發生事故的原因;
b覆蓋法律法規的要求。
5.2風險評價
5.2.1風險評價采用直接評價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風險程度的具體內容見附錄三)。
5.2.1.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直接評價法判定為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
a所有違反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情況或屬于組織性行為且涉及的范圍較大、后果較為嚴重的其它違規(輕微的違章行為除外);
b近三年發生過重傷、死亡、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及以上)一次;或輕傷、非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發生事故。
5.2.1.2除上述情況外,人身傷害事故采用mes法,單純財產損失事故采用ms法。
5.2.1.3風險分級
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即一、二級風險)屬政府部門級危險源;三級屬公司危險源;四級、五級屬車間(部門)級危險源。
5.2.1.4對5.1、5.2條款中記錄填寫《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表》,公司級危險源填寫《重大風險控制計劃表》,其中控制計劃為“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的填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寫《重大危險源清單》。
5.3匯總和調整工作
為了確保全員參與、辨識充分,采取三級辨識二級評價的方法。《即班組、車間(部室)、公司三級辨識,車間(部室)、公司二級評價。》
5.3.1各車間(部室)對所屬各班組;公司對所屬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辨識評價表分別進行匯總。匯總過程中對所列出的危險源可合并同類項,但要指出危險源所涉及的作業活動。
5.3.2生產安環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和確認,結果上報公司。
5.4風險控制策劃
5.4.1風險控制措施選擇的優先順序:
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如技術、工藝改造);其次考慮降低風險(如增設安全監控、報警、連鎖裝置或隔離措施);再次考慮采用個體防護裝置。
5.4.2風險控制措施:
5.4.2.1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由公司主管部門和廠充分討論確認后,制定重大風險控制計劃,公司生產安環部根據控制計劃組織實施,公司主管部門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安全監督行政部門備案。
5.4.2.2三級風險,生產安環部和相關車間(部室)討論確認后,制定風險控制計劃,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所屬單位實施控制計劃,生產安環部進行監督、檢查。四至五級風險,由各車間(部室)制定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5.4.3生產安環部每月組織一次對三級危險源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能單位的三級危險源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按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各車間(部室)每月進行一次對本單位三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作業區(班組)每月對四級、五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
5.5危險源的更新
5.5.1各單位每年按本文件對危險源進行更新確認,并將確認結果于七月底前報公司生產安環部。
5.5.2對屬于公司管理的建設項目,在施工前,設備技術部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以便對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風險控制的具體要求。并將結果報生產安環部備案。
5.5.3當下述情況發生變化時,各單位應及時辨識危險源,更新(或補充)危險源辨識的相應表格。
5.5.3.1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
5.5.3.2各各車間(部室)的工藝、技術、作業環境、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或更新;
5.5.3.3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的責任單位,要對相應的作業活動進行危險源重新識別、評價,評價結果在事故處理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生產安環部備案(書面和電子版)。
危險源管理制度15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