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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xx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作息時間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三、考勤時間
1、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臺工作人員實行周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四、實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五、考勤辦法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征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六、實施細則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臺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并說明原因。
2、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臺登記說明。
3、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臺登記說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于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并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說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臺進行簽到和簽退。
七、考勤統計
1、每月初,前臺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八、附則
1、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本細則自頒布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管理范圍:
本酒店全體員工
制定方針:
為了更好的'加強酒店員工出勤規范,為員工創造一個更公平合理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時間及相關處罰細則:
每日上午9:30分點名-下午14:30分午休,下午16:30分點名-晚上21:30分下班,每日由值班經理點名登記考勤,遲到、早退、曠工等一切在考勤本登記;
遲到:以分鐘計算遲到一分鐘扣一分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
早退:以分鐘計算早退每分鐘扣2分,根據時間依此扣分
曠工: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并扣除100分
考勤要求:
每月每人公休2天,兩天公休均為帶薪假期
員工病假需開具相關證明,病假無工資
事假需提前申請,事假無工資并每日扣罰30元誤工損失費
喪假,婚假、產假特殊假期根據實際情況由經理臨時規定
員工每月出勤由22天滿勤考核,當月出勤不滿22天者由基本工資中扣減三百元滿勤獎。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周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柜員工,由于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范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柜)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于每周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審核,并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簽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簽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并統計,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范。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簽卡(如用換休條沖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準,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后,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簽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簽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簽審表》上簽字審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并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簽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簽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應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范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項目。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批后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后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后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后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范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準后,持《出門證》,并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后,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8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9
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對象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設備,并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項目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項目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關于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視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4、關于請假
1、所有類型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后方可休假,嚴禁事后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于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后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后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后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5、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考勤凍結日為次月2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審批,次月2日后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員工考勤周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x公司及xxx部門有限公司協理(不含)以下員工;
三、責任:
部門各部門主管;
四、程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以部門現行工作規定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一級主管批準后至人力資源部登記,方可實施。
打指紋: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紋(共計每日兩次)。
注:忘記打指紋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指紋的時間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予以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部門行政助理處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一級主管及總經理室批準,并至人力資源部登記。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一級主管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一級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50元,以考勤卡為準。(開會遲到兩次者,不參加滿勤考核)
遲到、早退標準:根據各崗位現行作息時間如延誤到崗者則以遲到計,提前下班者則以早退計;
例:
行政人員上班9: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30以前下班或離開,視為早退。
遲到細則,處理如下:
A:遲到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遲到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遲到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遲到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注:如遇特殊情況,須于上班前一小時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一級主管請假,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早退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早退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早退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2、曠工
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兩天內交“辭退處分報告”。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曠工一天,扣款個人日工資的300%;
3、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獎罰單應在完成流程后的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室審核后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
上級主管在批示員工請假單、休假單時,必須保證該部門營運工作的正常進行,若因人員請假或者補休影響部門營運工作,則追究上級主管責任。
每月調休次數兩次,包括自調和被調。
五、該制度自總經理批示之日起執行。
xxxx部門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二、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2、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xx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xx市至xx市xx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范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后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后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并上報領導。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后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制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一、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
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并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并支付制卡費用。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一、工作時間:
上午08:30~11:30下午12:15~17:15
二、適用范圍: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為準。
三、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系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外出申請單》,并需在回公司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權限:
四、缺勤: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準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說明。
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員工管理意識,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加快數字化制度化管理進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蒙城華飛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各級員工的基本職責
全體員工必須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門及員工積極配合,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員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時/天7:00——11:30 14:00——18:30
冬季:9小時/天7:00——11:30 13:00——17:30
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
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員工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員工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②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員工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根據員工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員工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員工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員工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
②無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員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員工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12×40%。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12×100%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06月26日起執行。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1
為落實考勤管理制度,根據閩實運辦字【20xx】022號《關于下發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管理細則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時應通過按指紋進行考勤,避免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曠工行為的發生。
1、考勤時間: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點30分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2、員工外出辦事不能按時進行考勤的,應在事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經審批后方可外出。
(1)員工當月外出辦事5次以內不能按時考勤的,由部門主管審批;超過5次以上不能按時考勤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2)部門主管外出辦事不能按時考勤的,應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審批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4、異地交流干部或家不在當地的管理人員,若遇周五下午需提前離崗,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但每月最多只能享受2次。
二、請假審批流程
員工請病事假及法律規定的各類假期,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按審批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1、員工請病事假,在法定的帶薪年休假未休完之前,均應先使用帶薪年休假。請年休假,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辦公室審批。
2、員工患病需住院治療,應持有醫院的住院通知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請產假、婚假、喪假;或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后仍需請病事假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4、員工加班申請調休,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部門主管加班申請調休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處理規定
1、考勤管理納入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的范疇。
2、考慮到上班期間可能遇到偶爾發生交通事故等引發的道路堵塞,造成無法準時上班的.情況,員工當月上班遲到3次(在10分以內的),不扣減績效考核獎金。
3、員工當月遲到3次(超過10分鐘以上),每次扣減30元;當月遲到超過3次以上的,每次扣減50元;超過6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30%;超過10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50%。
三、其他
1、員工《出差審批表》、《請假審批單》審批流程結束后應及時提交給辦公室備案并調整考勤記錄。
2、員工《外出辦事登記表》,部門主管應于月末前上報給辦公室,便于及時調整考勤記錄。
3、每月考勤管理數據由辦公室統一匯總,并于次月的3日前將考勤結果提交給總經理。
4、管理人員請病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當月的績效考核獎金。
5、考勤管理實施細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從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適應集團公司全國性精細化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建筑設計院全體員工。
第三條 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五條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 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 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 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十條 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一條 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全部當月全部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曠工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如班車晚點,需在專線車司機處做好登記,統一由客運公司出具證明。但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打卡,因班車晚點造成員工遲到的,不列入遲到處罰范圍。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 請假、出差規定
第十四條 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1、請假或出差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副職、助理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正職及以上須經集團總裁審批;
2、請假或出差超過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中層干部及總裁助理須經集團總裁審批;副總裁及以上須經董事局主席審批。
第十五條 請假規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4、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假日),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第十六條 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出差手續的辦理
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定
第十八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國際勞動節一天
4、國慶節三天
5、清明節一天
6、端午節一天
7、中秋節一天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
第十九條 加班規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加班的,須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調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二十條 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天以內的`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的須再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全勤、考試合格且上崗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集團系統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人力資源中心不予以統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需在規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備將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
第二十四條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須將隸屬集團直線管理人員的當月考勤統計表經當地公司領導審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 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職責
1、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計表交財務總部。
2、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中心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集團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八條 在OA辦公系統未正式上線前,所有考勤資料的報送以紙質為主,同時可以按集團公司要求在OA辦公系統上按規定辦理流程。OA辦公系統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發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 如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月度獎金的評定。
第三十條 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中心辦理手續,由財務中心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第三十一條 指紋考勤機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一規劃。
第三十二條 材料設備公司、各地區地產公司及各下屬公司的考勤管理須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于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3
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增強組織紀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管理區和本局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
一、考勤內容
1、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職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必須遵守管理區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職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未按規定時間打卡,視為遲到或早退。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論處。
(4)因偶發事件遲到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
(5)對遲到或早退者,處罰款50元,每次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8:00)前,上午下班時間(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時間(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時間(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準時打卡,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2、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論。
3、因公出差或下鄉,應于出差或下鄉前到辦公室辦理出差下鄉手續。
三、請消假
1、每年職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休假前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超過3天需要經過管理區主管領導批準,全年事假超過15天,扣除請假當天工資。
2、病假經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實際情況,由主要領導或管理區主管領導審批。
3、職工休國家規定的假期,如帶薪休假、婚喪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領導批準,辦公室備案。
xx管理局
20xx年4月22日
勞動法規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4
一、廚房考勤制度
1、廚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后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準假手續,并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準后方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二、廚房著裝制度
1、上班時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規定位置佩戴工號牌或工作證。服裝要干凈,整潔、工作時間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裝和怪服。
2、上班時間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涼鞋。
3、工作服應保持干凈整潔,不得用其它飾物代替紐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區域或相關地點穿戴,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之外的地點,禁止著工裝進入前廳。
5、必須按規定圍腰系帶操作,不得拖曳。
三、廚房衛生管理制度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墻璧、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蜜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進出。
3、工作廚臺,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定期清洗抽油煙設備
4、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5、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并于清洗后分類用塑料袋包緊、或裝在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要確定做到勿將食物在生活常溫中暴露大久。
6、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冷藏室應配備脫臭劑.
7、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菜點均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8、應備有密蓋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當夜倒除,不在廚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潲水桶四周應經常保持干凈。
10、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區域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11、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2、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應每日數次,至少二次清潔完畢,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蟲劑應與洗滌劑分開放置,并指定專人管理。
13、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亦不許隨便懸掛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充電器,報紙,雜志等。
15、有傳染病時,應在家中或醫院治療,停止一切廚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與驗收制度
1、根據酒店廚房生產程序標準,實行烹飪原料先進先出原則,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庫房原料擱置不用。
2、高檔原料派專人保管,嚴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樣做到按量使用,物盡其用。
3、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應菜品,杜絕任何原料浪費行為。
4、不得使用霉變,有異味等一切變質的烹飪原料。對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隨時檢查。
5、不得將腐敗變質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給客人。
6、不許亂拿、亂吃、亂做廚房的一切食品。處理變質原料,需經批準。
7、嚴格履行原料進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應程序,確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運轉,做到不見單,廚房不出菜的原則。
8、驗收人員必須以企業利益為重,堅持原則,秉公驗收,不圖私利。
五、廚房日常工作檢查制度
1、對廚房各項工作實行分級檢查制,對各廚房進行不定期,不定點、不定項的抽查;總廚、廚師長、組長、廚房員工。
2、檢查內容包括店規、店紀、廚房考勤、著裝、崗位職責、設備使用和維護、食品儲藏、菜肴質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節約及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正常生產運轉情況。
3、各項內容的檢查可分別或同時進行。
衛生檢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衛生、日常衛生、計劃衛生;
紀律檢查:每月一次,包括廚房紀律,考勤考核,店規店紀;
設備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包括設備使用、維護安全工作;
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包括儲藏、職責出品制度、質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過程,個人及其它衛生。
4、檢查人員對檢查工作中發現的不良現象,依據情節,做出適當的處理,并有權督促當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規定期內改正。
5、屬于個人包干范圍或崗位職責內的差錯,追究個人的`責任;屬于部門,的差錯,則追究其負責人員的責任,同時采取相應的經濟處罰措施。
6、對于屢犯同類錯誤,或要求在限期內改進而未做到者,應加重處罰,直到辭退。
7、檢查人員應認真負責,一視同仁,公正辦事。每次參加檢查的人員,對時間、內容和結果應做書面記錄備案,檢查結果應及時與部門和個人利益掛鉤。
六、廚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1、根據工作需要,組長有權安排本組各崗人員值班。
2、接班人員必須提前抵達工作崗位,保證準點接班。
3、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詳細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寫交接班日志,方可離崗。
4、接班人員必須認真核對交接班日志,確認并落實交班內容。
5、值班人員應自覺完成交代的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值班、接班人員應保證值班、接班期間的菜點正常出品。
7、值班、接班人員要妥善處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8、值班、接班人員下班時要寫好交接班日志,不得在上面亂畫,及時關閉能源開關,鎖好門窗交鑰匙。
9、廚師長無定時檢查值班交接記錄。
6、所有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直截了當,節約時間。
7、與會人員應集中精力開會,不辦理與會議無關事宜。
8、會議一時不能解決的事宜,應另作處理,由專人跟辦,不應費時討論,不可糾纏不休。
9、會議未形成決定的方案或未被通過的提議,應自覺保留,會后不亂議論,會上決定之事項,廚房各崗位必須自覺貫徹執行,其結果應主動報上。
七、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電器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煉油時無人值守等。
1、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3、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或用完后切斷電源。
4、易燃物貯藏應遠離熱源。
5、每天清洗凈殘油脂。
7、煉油時應專人看管,烤食物時不能著火。
8、煮鍋或炸鍋不能超容量或超溫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凈爐罩爐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煙機濾網。
10、下班關閉完能源開關。
11、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2、全體人員掌握處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報警方法。
八、廚房設備及用具管理制度
1、廚房所有設備、設施、用具實行文明操作,按規范標準操作與管理。
2、對廚房所有設備、制定的保養維護措施,人人遵守。
3、廚房內一切個人使用器具,由專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維護。
4、廚房內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規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變,同時加強保養和正常使用。
5、廚房內一切特殊工具,如雕刻、花嘴等工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借用時做記錄,歸還時要點數和檢查質量。
6、廚房內用具以舊換新,并需辦理相關手續。
7、廚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準私自帶出。
8、廚房一切用具、餐具應輕拿輕放,避免人為損壞。
9、廚房內用具,使用人有責任對其進行保養、維護、因不遵守操作規程和廚房紀律造成設備工具損壞,丟失的,照價賠償。
10設備定期檢查、維修。凡設備損壞后,須經維修人員檢查,能修則修,不能修需更換者,應向廚師長報告審查批準。
九、廚房獎懲制度
根據餐廳規定,結合廚房具體情況,對廚房各崗位員工符合獎懲條件者進行內部獎懲: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參加世界、國家、省等舉辦的烹飪大賽,成績優異者。
2、忠于職守,全年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賓客多次表揚者。
3、為廚房生產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產生及大效益者。
4、在廚房生產中及時消除較大事故隱患者。
5、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
6、衛生工作一貫表現突出,為大家公認者。
7、節約用料,綜合利用率成績突出者。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懲處:
1、違反廚房紀律,不聽勸阻者,毆打他人者。
2、不服從分配,影響廚房生產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顧客對廚房工作或菜肴質量進行投訴者。
4、弄虛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同事間的工作關系者。
5、不按操作規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規程生產,引起較大責任事故者。
7、不按時清理原料,造成變質變味者。
(三)、以上獎懲條例的實施,以事實為依據,根據具體情況,由廚師長提議,總廚審定具體獎懲方法和范圍,貢獻卓越或錯誤情節嚴重者,則報餐廳老總按員工守則及其他規定進行處理。
十、廚房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的原則
1、考核工作是一項常規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行政總廚應協同人事部門做好對員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對被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應認真做好準備,搜集其上次考評以來的工作表現記錄,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使被考員工口服心服。
3、工作認真細致,實是求事,確保考評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觀性。
4、考核中,考核人員與被考核人員應當面交換意見,應選擇一個不受外界干擾的安靜環境,使考核雙方能坦誠交談,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觀公正的考評基礎上,根據每一員工的業績與表現,將其考核的結果與對員工的合理使用和報酬待遇結合起來,以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內容
1、素質。包括員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職工作及其可信賴程度;還包括員工組織性、紀律性、職業道德、個人衛生與儀容儀表等環節。
2、能力。根據員工的不同工種、崗位、對其管理能力、業務能力作為分類考核。
3、態度。主要指員工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包括紀律、出勤情況,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等。
4、績效。主要考核員工對酒樓所做出的貢獻與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及質量諸方面的情況。
(三)、考核方法
1、個人總結法:由被考人對本人的綜合表現以書面總結的形式作自我簽定。
2、班組評議法:由所在班組同事有組織有準備、背對背地討論評議進行考核的辦法。
3、業務操作考核:由總廚或廚師長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它包括綜合業務操作考核和崗位業務操作考核。
十一、廚房員工的調崗與晉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對員工進行調崗或將其提升到高一級的職位工作。
2、所有員工均有被提升的機會。升職主要根據該員工本人的工作表現、業務掌握的熟練程度以及職位是否空缺。升職后前三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后,工作表現符合職能要求,則正式委任該職。
3、員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勝任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決定。
4、因工作需要,由總廚和人事決定員工轉調,員工必須服從,但應事先征求廚師長同意。
十二、廚房紀律
1、廚房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簽到簽退、并應準備充分時間要換制服,以便準時到達工作崗位。
2、嚴禁員工替代他人打卡,嚴格考勤。
3、服從上級領導,認真按規定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4、廚房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臺上。
5、為保證清潔,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時間不得在非吸煙區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6、工作時間需穿整潔、大方、得體的工作服,圍裙、工作帽、男員工不可留長發。
7、工作時應在指定位置佩帶工號牌或工作證。
8、廚房內嚴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將廚房食品交與他人,不得借口食物變質而丟掉。嚴禁人為浪費。食物變質后應登記。
9、廚房為生產重地,沒有經廚師長同意,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具體由各區域組長負責執行。
10、廚房員工不得接受供貨商的饋贈。
11、自覺養成衛生習慣,保持工作崗位及衛生包干區的衛生整潔。
12、嚴格執行廚房內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
十三、廚房處罰評分標準
1、遲到、早退每分鐘處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2、工作衣帽不整潔、工號牌位置不正確、不服從領導安排,每次5元。
3、廚房各崗位衛生分擔區不整潔,經指出仍不凈者,組長處罰10元,責任人處罰20元。
4、下班時,各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貯,如因存貯不善造成菜品變質、變味、按成本價賠償。
5、偷吃、偷拿廚房食品原料者,雙倍賠償并處20元。
6、工作態度不端正,因自身情緒造成客人對菜肴嚴重投訴者,買單并處20元。
7、廚師責任心不強,造成湯鍋水燒干,菜肴燉枯,蒸籠食品蒸過了、菜品蒸爛了、米飯煮糊了、原料貯存不當造成廚房成本增大者,責任人賠償損失并罰20元。
8、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對廚房菜肴質量進行投訴者,處罰10元
9、弄虛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幫結派、影響同事間的關系者、給予開除。
10、不按操作規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按價賠償。
11、廚師將過期變質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擔民事責任并罰20元。
12、歐打他人者,開除并處罰50元。
13、違反廚房所有規章及管理制度者,視情節輕重,開除或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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