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員出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1
一、施工現場人員出入由項目消防保衛組負責管理。
二、公務人員出入
1、公務人員出入免辦登記手續。
2、公務人員應在區域公司或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進入施工現場,無人陪同的公務人員應由值班警衛迅速聯絡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派人陪同進入現場。
3、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可隨時出入現場。
三、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出入
1、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證。
2、管理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場應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批準,勞務人員上班時請假出場,必須經主管工長批準,并經項目勞資主管核準,方能出場。
3、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需臨時出入施工現場時,需憑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主管工長開具的`“通行證”。
4、對于無任何證明出入現場者,值班警衛有權盤查,并制止其行為。
5、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現場的人員可隨時出入現場。
四、來訪人員出入
1、來訪人員應向警衛出示有效證件,并填寫“會客證”后,方可進入現場。
2、來訪人員離開現場應向值班警衛交回有被會見人簽名的“會客證”。
3、值班警衛有權阻止無有效證件,又不能證實其身份的來訪人員進入現場。
五、施工證的管理
1、施工人員上班入場未帶施工證者,值班警衛應登記其姓名,未帶施工證累計三次者,送交保衛組,在項目內通報批評。
2、施工人員遺失施工證,應立即向保衛組申請補發,并交納工本費,施工人員補領新證后又找回原證的,應立即交回新證,并由保衛組退還工本費。保衛組如發現的重領證找到后不及時交加新證者,應對其批評教育并罰款100元。
3、施工人員應妥善保管施工證,嚴禁將施工證轉讓他人使用,保衛組如發現有故意使用他人施工證蒙混出入現場者,應對使用人和借用人同時進行批評教育并各罰款200元。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2
1、目的
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封閉小區,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各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職責
3、1秩序維護主任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秩序維護當值班長、秩序維護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人員進出管理
4、1對熟悉的住戶進入小區時:
1)當值秩序維護員立即起立,并主動問好;
2)待住戶離開后,當值秩序維護員方可坐下。
4、2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1)當值秩序維護員立即起立,敬禮,并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號房。
2)當來人說明身份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有關服務部辦理的證件,經核對證件無誤后,將證件交還來人(從驗證到將證交還應在30秒內完成)。并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3)當事人說明是業主/租客,但無攜帶有關證件時,當值人員應立即報告班長前來處理。
4)當來人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棟哪號房。
5)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小區檢查或進行工作進,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后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出時間。
4、3物品出入管理
3、1租客、來訪者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勿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
3、2租客、來訪者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3、3如已經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后放行。
3、4物品經核對無誤后放行后,當值秩序維護員應及時在放行條上簽署姓名及日期。
3、5物品入行后,當值秩序維護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記錄在《物品放行登記本》上。
3、6下班前,當值秩序維護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班長,并由班長上交辦公室統一保管。
5、1附表
5、1、1《物品放行登記表》
5、1、2《放行條》(見業主手冊)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3
1、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外來車輛、私人車輛進出入現場的要求。
1.2、本規定適用于工程建設期間所有外來車輛和個人。
2、目標和原則
規范施工現場車輛、人員的出入,保障工程安全和順利實施。進一步強化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車輛、人員的安全監管,保障項目工程施工的安全進行,結合公司及項目部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3、職責
由項目安全部負責項目部車輛、人員的進出入。
4、管理規定
4.1、凡出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均需辦理出入證(門禁卡)或臨時出入證,并應佩戴規范,主動出示證件。無證人員不得出入施工現場。
4.2、出入施工現場應舉止文明、著裝規范,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或赤腳、袒胸露背等衣冠不整者進入施工現場。
4.3、凡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到門衛處進行登記,并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走過水槽,同時主動出示相應證件或有效證明。未經許可不得強行進出入施工現場。
4.4、在施工現場大門口建造洗車池,對出入現場的`車輛用高壓水進行清洗,防止將泥土等工地廢料帶入城市道路。對于易產生揚塵的車輛要用蓬布覆蓋;所有進出現場的車輛要按預先制定的路線進出現場及市政道路,禁止超載、超高、超速行駛。對工地周圍的道路要求專人清掃,及時清除撒落的塵土砂石。
4.5、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嚴禁超速、亂行、亂放。
4.6、各分包作業單位的各種車輛均應在駕駛室玻璃右上方張貼由項目部統一印制的單位名稱和通行證。分包商組織供應的架料、設備、租賃材料應按照計劃時間、數量組織進場,分包單位應按平面布置圖立即組織卸車,并碼放整齊,不得影響道路的暢通,材料的堆放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7、施工工程機械進入現場時,由設備部、安全部對相關機械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入現場;特別是運送塔吊、施工電梯、鋼筋機械等車輛。
4.8、運送材料的車輛進入現場時,應按照現場的規定路線進入、碼放材料。出場時,自覺停車接受門衛的檢查。
4.9、現場材料、機械需要運送出廠時,必須要簽訂車輛放行條。
4.10、無關人員或車輛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將小孩、親友或其他人員及其車輛擅自帶入施工現場。業務人員聯系工作,應征得接待單位同意,并在門衛登記后方可出入。
4.11、外來參觀、實習人員需要進入施工現場時,由接待的同意后到保衛部門辦理“參觀證”或“實習證”。
4.12、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需要進入施工現場時,由接待部門與門衛值班員聯系,做好接待工作。
4.13、違反本《規定》,保衛部門有權根據公司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未盡事宜,按照項目部的相關規定和項目部總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協商。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4
1、 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協助消防部門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協助業戶做好防盜、防爆、防火、防災害事故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嚴格監督執行。
4、 負責治安、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收集相關信息,組織物業公司內部員工進行治安、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演練。
5、 負責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的監督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處于良好備用狀態,通道暢通。
6、 會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統保養公司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修保養計劃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單位實施。
7、 制定治安、消防應急處理方案、防范措施。
8、 二次裝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裝修管理規定》施工,對違章裝修予以處理、糾正違章行為。
9、 出入小區訪客、車輛的登記(如檢查員工、裝修工人、探訪客、臨時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員),對可疑人員、車輛、物品按規定進行檢查。
1) 憑物品出閘條核時帶出物品;
2) 檢查時按章行使權力(如先敬禮);
3) 外判工作人員在管理部沒人陪同進入業戶家中維修時,陪同進屋。
10、 發生各類案件或重大事故現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機關或監視盤查的權力,但沒有拘留、關押、罰款、審訊、審查、偵查和處理的權力;有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的'權力,但沒有勘察現場的權力。
11、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批評、教育。
12、 對可疑人員、鬼鬼祟祟的人員進行檢查、盤查(不得打罵和污辱人格)、監視,掌握事態發展,不輕易采取行動,以免打草驚蛇,并報當地部門處理。
13、 遇到下列情況時,按培訓時要求采取正確的行動并向上級報告;發現工程、清潔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知會,通知工程人員、管理處人員,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斗毆
c) 人身及其它騷擾事件
d) 火警
e) 災害性天氣
f) 水浸
g) 違章裝修
h) 設施損壞
i) 煤氣泄
j) 保安系統、可視對講等出現故障
k) 停水停電
l) 人員受傷
m) 燈泡壞了、缺損
n) 不干凈的地方
o) 發霉、青苔
p) 設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設施損壞
r) 其他緊急事件
14、 對違反小區各項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批評、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損壞公共設施、消防設施
c) 違章使用公共場地、占用消防通道
d) 環境衛生管理(如亂扔垃圾)
e) 工作證、出入證、加班事務的清場
f) 治安、消防制度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5
一、實行24小時著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做到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志、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衛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戶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6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出入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者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
2、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如家長),必須在門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訪人員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被訪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回收由被訪人員簽名和填寫離校時間的回執,經門衛值班人員確認后方可離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系并填寫會客單,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學校相關部門或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憑證,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上課期間如無預約謝絕外人進入校區,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6、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人員出入管理制度7
為確保公司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員工之外的所有進出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細則中第四條為公司員工制定)。
二、職責:
安保科是公司門衛的管理部門,直接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進行管理。
三、細則:
1、對于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處登記。(上級領導、其它兄弟單位領導、客戶、口頭問詢即可)。
2、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進出公司大門,均應進行檢查,特殊物資應在門衛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凡進出公司的車輛及貨物必須持有安保科長簽發的有效證明(如放行條),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否則不予放行。安保科長因事不在公司,則需致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時做好登記。
3、門衛負責管理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車輛不準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絕不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報請領導同意后,由接待人員陪同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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