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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保安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防患于末然,確保師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制定本辦法。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各科室負責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負直接負責;班主任是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學生和班級財產安全負直接責任;任課教師是上課期間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上課期間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為安全教育日,本周為安全教育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節課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校長每周利用周前會議布置安全教育內容;班主任每周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學前幾分鐘時間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安全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期末放假和作息時間變更都要發放告家長書,告知學生及家長上放學時間及相關安全要求;每學年通過多種形式,根據學生實際和季節變化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巡視制度。學校對校園周邊環境和校舍、設施、器材,班級路隊和班級安全工作每周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校長每天對校園安全進行一次巡視;校巡邏隊在下課期間和放學期間對校園安全不定期進行巡視,并在上課期間不定時進行巡視。
4、建立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制度。各校應建立防火、防震、預防傳染病、防觸電、防惡劣天氣、防故意傷害、防食物中毒等應急預案制度,舉行安全應急演練,做到處置得法、方法得當,責任到人,演練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重傷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個班內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傳染病例的及時學校,由學校在1小時內電話報告縣教育局,同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材料上報縣教育局和相關職能部門。
6、建立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除賠償必要的損失外,按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作出局面檢查、扣罰獎勵性績效工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不予晉職晉級、年度考核直接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處罰。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2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難事故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保安保衛工作條例等規定,制訂學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崗期間必需著統一服裝,佩帶標志。
2.保安必需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值班期間不準在室內外進展消遣活動,違者建議賜予警告處分。
3.安保人員定時檢查學校的全部校舍設施、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隱患、火災等實行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退隱患,并準時報告學校。
4.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覺問題準時解決,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
5.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值理由,并辦理登記手續。
6.學生上學、放學時進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聽從保安治理,按指定地點停放,留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狀況報告制度,發生重大狀況,在積極、快速處理的同時,由學校詳細落實,并照實向上級部門匯報。
8.保安要文明執勤,對保衛工作不負責任,使學校財產損失、失竊,發生重大案件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賜予懲罰。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3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切實保障學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安全辦,由陶大春同志負責,現有專職保衛人員4人,陳家軍、李金富、周建、張勇,其中陳家軍為保安隊隊長,詳細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對保安隊的人員,安全辦依據實際狀況,制定了如下治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時間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標志和攜帶保安警具等,堅持做到干凈大方。
2、保安人員上崗期間不準喝酒,要集中留意力,保持舉止端莊,處理問題時要在仔細分析的根底上公正堅決處理。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發、怪發,不準染發,不準留長胡子、長指甲。
4、保安人員值班時必需徹底清掃值班室和校門口衛生,保證值班室和校門口的潔凈干凈。
5、凡未著裝上崗、酒后上崗者,每次扣5.00元。
二、外來人員進出治理
1、保安人員必需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忱接待,語言要文明,不準打、罵外來人員。
2、外來人員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并且登記前方可行。
3、學生家進步校時(實行封閉式教學,學生上課時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問清事由幫助家長找到有關人員并做好進出時間記錄。
5、全部車輛(包括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指定停車處。外來車輛未經允許嚴禁駛入校園。全部車輛在在出校時,要嚴格檢查車上的物品,假如有學校的其他物品,要經學校行政同意前方可放行,并做好記錄。
6、學生出校門必需有班主任和學校行政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否則不得放行,如需家長到校接送的,必需等家長到校前方可放行。如遇私自從大門出校的學生必需準時制止其出校,并準時與值周行政取得聯系。否則保安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7、中午放學及晚自習下課后,對離校的.走讀生必需認真核對出入證,出入證照片和本人全都方可放行。如有蒙混過關的學生應準時報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導致住校學生離開校園后發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員應擔當直接責任。
8、保安人員必需對當天的外來人員以及車輛進入狀況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需做好簽字記錄。
凡私自放學生出校、外來人員不登記者,每人次扣10.00元
三、護衛巡邏制度
1、白天主要巡邏校園內每一個角落和校園周邊環境,檢查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場所的門、窗、路燈是否完好,檢查校園周邊有無安全隱患,做到隨時發覺,隨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做好記錄并且準時上報學校總務處。
2、夜間巡查要做好隨身攜帶警用器具及照明燈具,不定時巡查,夜間巡查每晚不少于兩次。且要記錄好巡邏的時間和線路。
3、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檢查記錄。
4、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清場工作。
凡未按時巡邏、未照實填寫巡查記錄者,每次扣5.00元,未仔細做好清場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1、學校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不準隨便離開學校。
3、值班期間發生特別狀況要準時上報學校,不得緩報、瞞報。如有緩報、隱瞞本人要相互關責任。
4、值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打牌,嚴禁留宿非本校人員。
5、由值周領導負責考核工作,校級干部和安辦主任負責抽查,但凡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做出相應處理。
凡上崗期間離開學校、發生特別狀況不準時上報學校者,每次扣5.00元。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4
一、保安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工作認真負責,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學校北門(東)值崗。
3、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系預約后方得準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并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學生證等)進行登記后才準入內;未經學校批準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準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準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與學校相關部門聯系方可進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記錄備查。
3、外來車輛管理。外來車輛入內,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登記車牌號碼,進入校區不得鳴號,且應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對學校食堂、小店的貨運車輛,需經食堂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放行。
3、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總務處出具證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并記錄在卷備查。
4、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影響學校車輛和人員正常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
5、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同時要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6、如遇學校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時間內必須穿保安服裝,著裝整齊、儀態嚴謹。
2、禁止閑雜人員入內。
3、值班人員平時需對外來進出人員積極進行有關的盤查和登記工作,不能對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不管不問。
4、值班室內不準滯留無關和閑散人員,如有來校找人的家長須讓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聊天、看書報、吃東西等與工作無關的事。尤其上崗前或上崗時不喝酒,不得玩忽職守,上班時間不打瞌睡,不擅自離崗等。
5、在規定的上崗時間段內,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
6、夜間值班的人員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加強治安巡查,特別是學生寢室及綜合樓,攜帶相關器具巡視校園,認真填寫好巡邏記錄。確保學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宿舍管理員,并作詳細記錄。發現案情立即采取措施并保護發案現場,維護發案現場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如有違紀情形,一經查實,學校將會進行處理和處罰。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5
一、門衛保安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值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按時做好校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人離門鎖。
三、對來訪人員(包括車輛)、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好來訪登記單,征得學校同意后,方可放行。對拒不進行登記的.來訪人員或登記內容不全,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
四、嚴禁外來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五、上課期間不準讓學生隨意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或有老師陪同方可離校。
六、晚上值班期間要提高警惕,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值班領導。
七、負責定期清理校園垃圾,定期沖洗廁所。
八、門衛保安人員如違反以上條例之一,學校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6
1、學校保安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門衛人員必需進展崗前培訓,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保安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需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干凈,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覺,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展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保安人員應仔細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安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保安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臨時拘留,準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保安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需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需在課余時間進展,假如正在上課,必需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系工作,保安在問清狀況后,向校長辦匯報,經同意后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保安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準時檢查辦公樓、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仔細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需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任憑進校,如有要事,須經保安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大事必需準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承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保安要準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保安應當仔細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賜予懲罰。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7
一、專業形象與禮儀
1、著裝標準
(1)按時上下班,著統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標識、上崗證;
(2)按季節和場合著規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潔凈、干凈,不留長發、胡須、長指甲,不得染發;
2、站位站姿:
(1)按崗位要求進展站位,不得隨便變化位置;
(2)站位時仰頭挺胸、面帶微笑,展現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3)站位時不得長時間接打手機,不相互談天;
(4)站姿標準,不得有備手、叉腰,、抖動雙腿等不文明舉止;
3、器械標準:
(1)鋼叉、警棍平常固定擺放在門房惹眼位置,不得隨便變化位置;
(2)戒備站位時鋼叉、警棍、催淚瓦斯必需拿在手中或隨身攜帶;
4、文明用語:
(1)工作中不逞強、不抖狠,擅長化解沖突;
(2)接待時表現大方得體,有禮有節;
(3)嫻熟使用“文明用語五句話”:(敬禮)您好,請問您找誰?/請您出示證件,請登記/請稍等,我幫您聯系/請進;或本人不在,請您下次再來/請您慢走!
二、人員出入治理
1、治理制度上墻:
(1)校園安全治理制度應整齊懸掛在值班室;
(2)校園治理制度有:《學校安全治理制度》《保安員職責》《人員出入治理制度》
2、師生上學、放學時的站位:
(1)提前半小時站于大門兩側戒備,并親密關注大門四周安全狀況;
(2)戒備時必需手持警具,提高警覺,隨時做好應急反響;
(3)發覺可疑人員或大事時,準時報告,并按預案積極妥當處置。
3、上課期間人員出入治理:
上課期間學校大門必需上鎖,全部人員出入嚴格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單位(班級)、出入事由、出入時間、聯系人姓名。
(1)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出外,如遇特別緣由(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需由班主任通知保安,并上交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存檔,在登記簿上具體登記;
(2)本系統人員: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學校領導請示,經確認后登記放行;
(3)外來人員:
學生家長來校辦事,須在校外等待下課,由家長與班主任聯系并登記家長及學生的根本信息,由班主任確認后通知保安放行;
其他來校辦事人員,須與學校領導或教師聯系,由領導或教師親自到門衛處確認后帶著進校;
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校。
三、校園安全巡察
1、巡查時間區間:
上課期間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每次一人交替進展;夜間值班人員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
2、巡查范圍及內容:
(1)在巡查時要重點檢查:校園圍墻、教學樓、操場等重點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2)在巡查時要檢查:消防、水電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有損毀現象,發覺特別狀況準時報告,使學校能夠準時進展更換或修復;
(3)責任區衛生治理:保持責任區衛生,無明顯垃圾、異物或亂堆亂放的'物品;
四、緊急狀況應急處理
1、外來突發大事:學校外發生突發大事時保安必需堅守崗位,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大隊領導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做好應急預備。
2、校內突發大事:校內發生突發大事時保安在保證大門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趕到現場判明狀況,幫助學校領導處理;必要時報警和報告大隊領導。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 篇8
為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學校的財產安全,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值勤實行二十四小時輪值制,隸屬校長室、德育處領導。
二、忠于職守,按時交接崗,不得擅自離崗。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三、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四、值班時著裝規范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隊容、隊貌。
五、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交談使用普通話。領導出入,要立正姿勢行注目禮。上班期間教職工出門憑出門證放行,并做好時間記載,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
六、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要辦好登記手續,重要人事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如特殊情況應經校長室及當事人同意后方許進校。
七、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教職工家屬在校臨時居住,須憑德育處簽發的出入證放行;學生家長來校需認真核對后方可放行。
八、當值人員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校長辦提出請假申請,獲批準后,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九、中途外出人員需向當值人員告知行蹤,并及時返校,不得無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時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十一、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教師個人向學校臨時借用物品,需到總務處辦理手續。
十二、做好防火、防盜全校性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服從上級指揮,工作盡職盡責,積極應對,做好防范各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
十四、負責全校紀律、安全和保衛工作,協助德育處查處學生違紀行為。
十五、做好郵件、報刊、雜志的收發工作。
十六、上學期間密切注意學生動態,切實做好走讀生的學生證檢查工作(對無證或不配合的學生予以扣留并登記扣分),登記遲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間每小時巡邏一次,檢查安全設施、消防設施設備、車輛停放、照明設施、各樓層門窗電器等情況。巡邏時要高度警惕,發現可疑情況或人員,要禮貌查詢妥善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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