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管理制度15篇(熱)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會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會管理制度1
1、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yè)務。
2、各項經濟業(yè)務全部通過本單位財會機構或委托有資質的代理記賬機構等統(tǒng)一核算。
3、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4、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5、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guī)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xù)、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6、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基層工會日記總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guī)范。
7、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8、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xù),整潔美觀。
9、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yè)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10、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11、發(fā)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12、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tǒng)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13、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14、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印;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印;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1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guī)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
工會管理制度2
根據《工會法》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工會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真做好年度預算、決算工作,財務室應依有關規(guī)定負責編制、匯總預算草案,按時提交經費審查員會審核,經主席批準后上報市教育工會。
二、各部室、社團必須嚴格按照年度預算內的金額開展活動,根據活動內容使用經費。經費使用超出預算、超出使用范圍的均不予報銷。各帳戶年終結余的經費轉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會經費支付報銷執(zhí)行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一事一報。支付憑證報銷有經辦人、部室或社團負責人簽字后(外聘人員的工資、指導費、勞務費等必須由當事人簽收),經主席審批方可報銷。
四、各部門工會會費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經部門工會經辦人和部門工會主席簽字方可使用;數額較的須經部門工會員會(或工會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愛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審核程序,并須得到主席的審核批準。根據學校“三重一”的有關規(guī)定,凡預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經專職主席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六、工會開展各種事業(yè)活動,按規(guī)定所需的獎品、紀念品、獎勵費用等必須嚴格控制標準,發(fā)放物品的數量與范圍由專職主席會議審定,發(fā)放價值較的物品,必須造冊簽收。
七、確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領用支票或現金,應填寫借款單,并經主席審批。現金數額較的應提前三天預約,使用完畢后及時與財務室結算,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周。
八、依法向有關部門收繳工會經費,并按時足額上繳上級工會。本細則經主席會議討論通過后生效,經審會及財務人員對本細則的實施有監(jiān)督責任。在實施過程中,本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海市教育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作相應的修改和調整,使其不斷完善。
工會管理制度3
1、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2、按照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五項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lián)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3、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guī)定,做到手續(xù)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xù),按規(guī)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xù)。
4、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lián)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lián)的行為。
5、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xù)。
6、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huán)節(jié)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工會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蔡甸區(qū)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計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審計檔案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工會法》和《審計機關審計檔案工作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審計工作檔案,是指工會經審會在審計監(jiān)督或者專項審計調查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存在的歷史記錄和文件材料。審計檔案是審計項目終結完成后的歷史記載,是工會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審計檔案管理,是指工會經審會對審計檔案進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統(tǒng)計和移交的活動。
第三條審計檔案的'建立,采取經審會負責制,配備專職(兼職)檔案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審計檔案管理工作,對審計文件材料的立卷和歸檔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第四條應歸入審計檔案中的文件材料是:
(一)立項性文件材料,如審計通知書、審計實施(計劃)方案;
(二)證明性文件材料,如審計證據(含承諾書)、審計工作底稿;
(三)結論性文件材料,如審計報告、審定審計報告的會議紀要、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復核意見書、審計意見書、審計文書送達回證(回復)、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的記錄等;
(四)與具體審計項目有關的群眾來信、來訪記錄等舉報材料;
(五)其他應歸入審計檔案的文件材料。
第五條審計文件材料按項目立卷。跨年度的審計項目,在項目審計終結的年度立卷。審計案卷內文件材料應按結論性文件材料、證明性文件材料、立項性文件材料、其他備查文件材料四個單元為序進行排列:
(一)結論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審計程序并結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
(二)證明性文件材料,按與審計報告所列問題和審計評價意見相對應的順序,對審計證據、匯總審計工作底稿、分項目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法規(guī)依據進行排列;
(三)立項性文件材料和其他備查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時間順序,并結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
第六條審計案卷內的每份或者每組文件之間的排列規(guī)則是: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復在前,請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報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匯總性文件在前,原始性(基礎性)文件在后。
第七條審計項目一經實施或確定后,審計組組長(立卷責任人)應及時收集該項目的全部文件材料;審計終結時,立卷責任人應對該項目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進行整理、鑒別和取舍,并按照立卷的方法和規(guī)則進行歸類整理、組卷,經審計組組長或經審會負責人復查后,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案卷的編目和裝訂,經檔案管理人員檢查后歸檔保存。
第八條審計文件材料的歸檔,應堅持以審計項目案卷為單位進行交接,歸檔時間原則上不得遲于該審計項目結束后的次年6月底。
第九條工會經審會應當建立健全審計檔案保管制度,定期對審計檔案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審計檔案的安全。審計檔案的借閱范圍,僅限定在工會經審會內部,其他部門或單位不得查閱,但有特殊情況需要查閱審計檔案或者要求出具審計檔案證明的,須經經審會主任批準。凡外單位需借用審計檔案的,應出具借用證明和寫明借用原因,經經審會主任批準后方可借用,并登記好借用時間和歸還日期。
第十條對損毀、丟失、涂改、偽造、出賣、轉賣、擅自提供審計檔案者或者因玩忽職守造成審計檔案損失的檔案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區(qū)總經審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工會管理制度5
工會獎勵制度
1、獎勵原則
(1)獎勵原則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
(2)及時獎勵,注重時效的原則。
2、獎勵的基本條件
⑴忠于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
⑵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起模范作用;
⑶在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⑷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貢獻突出;
⑸工作中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國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⑹愛護公共財產,節(jié)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
⑺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
⑻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的環(huán)境中奮不顧身,做出貢獻;
⑼見義勇為,舍己救人,維護社會公德和社會治安,表現突出;
⑽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有功績;
⑾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
信訪工作制度
一、對教職工來信來訪分別予以登記,摘錄、編號;對重要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應作記錄,重要的來信來訪記錄均應及時送有關領導審閱、,并注意保密。
二、對來信來訪記錄應據其內容和緩急情況,做好擬辦、轉辦、催辦工作。來信處理后,應做好報結等工作,須向有關領導及有關單位匯報的,應及時進行匯報。
三、除匿名外,應將來信來訪的處理情況及時答復本人(一般問題一個月內,重大問題三個月內),如來信來訪提到問題一時難以解決,或按政策不能解決的,應向來信來訪者說明情況。
四、對教職工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匯總,并提出處理意見。
工會管理制度6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tǒng)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yè)務發(fā)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yè)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yè)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xù),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yè)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guī)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工會管理制度7
1、組織開展本會的.會計工作,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財務管理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經費運營管理。
2、組織制定本會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
3、認真編制并嚴格執(zhí)行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方案等。
4、參與運行決策和各種經濟合同的擬定,加強事前監(jiān)督。
5、負責本工會的審核、記賬、算賬工作,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規(guī)定時間和項目公開賬目。
6、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8
各鎮(zhèn)街道總工會,高新區(qū)工會,區(qū)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yè)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將就加強全區(qū)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qū)關于勤儉節(jié)約的有關規(guī)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央規(guī)定、國家法律法規(guī)、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yōu)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jié)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jié)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jiān)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范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guī)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上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yè)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yōu)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yè)務、再就業(yè)等各種知識培訓等。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yōu)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yè)余文藝活動、節(jié)日聯(lián)歡、文藝創(chuàng)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應嚴格控制在本市范圍內,并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fā)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區(qū)、本行業(yè)和本系統(tǒng)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guī)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jié)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xié)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yè)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guī)定,政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jié)向全體會員發(fā)放少量的節(jié)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fā)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jié)”的'年節(jié)是指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日;“節(jié)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fā)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jié)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四、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guī)定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guī)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zhí)行。區(qū)委、區(qū)政府已作出具體規(guī)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zhí)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zhí)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guī),程序規(guī)范,手續(xù)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工會管理制度9
健身室面向全體XX社區(qū)居民免費開放,為了維護室內秩序,保障使用體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XX社區(qū)休閑活動場館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健身室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本細則。
一、開放時間:18:30-22:30(工作日周二至周五)、15:00-22:30(周六、日),周六、日如果為調休班,則開放時間與工作日一致。法定節(jié)日或其他特殊情況需閉館時除外。
二、入場要求:18周歲以上,60歲以下,身體健康(因社區(qū)舉行活動特別邀請的情況除外)。
三、本場館在開放時間內的使用遵循先到先得原則,如有沖突,應友好協(xié)商,共同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手段限制他人使用。
四、不同人或不同團體因使用本場館及室內設施設備發(fā)生矛盾的,應秉持和諧友愛、互相尊重的原則自行解決,不得因此互相侮辱謾罵、打架斗毆。
五、建議穿著方便活動的`衣物和防滑的鞋子,在開始運動之前請注意摘下隨身硬物、尖銳物,并做好熱身準備,避免發(fā)生意外。不要過量運動,在運動過程中如感覺不適,請立即停止,如出現眩暈、嘔吐等嚴重癥狀,請及時就醫(yī)或咨詢專業(yè)人員。
六、嚴禁酒后運動。不建議空腹運動、飯后立即運動。殘疾患者、高血壓腦血栓等疾病患者、心肺功能不健康者、體弱多病者、受傷者,不建議進行劇烈運動。
七、請規(guī)范使用各類設備,保障安全。對手持的小型設備,請輕拿輕放,使用后自覺放回原位。不得私自將室內設備移動至室外或攜帶出門。如違反操作規(guī)程,隨意拆卸或亂用、蠻用設備導致?lián)p壞,或將設備帶出導致遺失的,需照價賠償。
八、不要在室內進行與健身無關的活動,不得追逐打鬧,不得聚眾打牌、玩游戲,不得干擾他人運動,嚴禁做出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
九、不允許將飯菜、螺螄粉、辣條、燒烤等油污較重、味道不易揮散的食物帶入室內;嚴禁在室內抽煙、喝酒;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十、請自行保管好您的隨身物品,以免遺失。如果您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請自覺交給社區(qū)管理人員。
工會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景,如發(fā)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xié)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景,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yè)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guī)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tǒng)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guī)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guī)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yè)業(yè)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證明,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xù),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fā)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tǒng)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xù),》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tǒng)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fā)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xù)。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xù),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手續(xù),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yè)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xù)費等。
(四)營業(yè)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fā)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yè)會計制度相關規(guī)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供給其中一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guī)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jiān)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yè)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yè)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guī)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guī)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yè)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xù)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xié)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jiān)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zhí)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zhí)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jiān)督學校領導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工會管理制度11
一、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zhí)行財務工作,為群眾、為生產服務。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fā)揮其物質保證作用;二、遵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認真討論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zhí)行經費開支標準,走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
三、督促檢查和幫助工會小組、車間工會,做好會費收繳工作,按時收繳工會經費;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上級核定數),按時間礦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五、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六、協(xié)助有關人員健全工會財產,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統(tǒng)登記工會財產,物品帳目監(jiān)督檢查工會財產物品保管和使用情況;
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xù),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jiān)交;
八、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
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出納員工作職責
一、按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不得亂支、挪用,不得以白條抵押現金;
二、認真管好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定的庫存現金限額;
三、登好現金和銀行存款帳薄,做到帳目清楚,“現金”余額與帳戶余額相符,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與銀行對帳單余額一致;
四、妥善保管各種支票,防止丟失;
五、搞好庫房的物資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在領、借時必須手續(xù)完備;
六、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隨便離崗,搞好本職工作;
八、搞好協(xié)作配合,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工會管理制度12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jiān)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jiān)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jiān)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chuàng)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工會管理制度13
為了規(guī)范本校工會會員管理工作,依據《中國工會章程》,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發(fā)展工會會員
一、凡在本校中從事體力勞動或腦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教職工(含在本校連續(xù)工作六個月以上的季節(jié)工和外籍職工),不分性別、民族、職業(yè)、宗教信仰,只要承認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工會為會員。
二、教職工入會,必須經過本人自愿申請,填寫《工會會員登記表》,經部門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報校工會批準并發(fā)會員證。
三、凡是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加入工會。因違法亂紀被判處徒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的和被學校開除留用察看期間的教職工,暫不吸收入會。緩行期和留用察看期滿,可以申請加入工會。
四、被開除會籍的.教職工,經教育改正錯誤后,可以重新申請加入工會。
會員會籍管理
一、工會會員的會籍,從校工會批準之日算起。
二、會員動工作時要及時辦理會員關系轉移手續(xù),由校工會出具《工會會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將《工會會員登記表》直接轉到新調單位的工會委員會。
三、會員因脫離學校或其它原因,長期不能參加工會組織生活,可保留會籍。
四、外籍會員回國時,收回會員證,不轉會員組織關系。
五、會員離退休后,保留會籍,會員檔案存在校工會。
六、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退會應由本人向部門工會(小組)提出,校工會宣布除名,收回會員證。
七、會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交會費,不參加會員組織生活,經教育不改,視為自動退會,收回會員證。
八、凡被依法判處徒刑和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會員,開除會籍,對不執(zhí)行工會決議,違反工會章程的會員給予批評教育。對違法亂紀情節(jié)嚴重的會員,開除會籍。
九、開除會員會籍,須經部門工會(小組)討論,提出意見,由校工會決定,報上級工會備案。
十、被判處勞動教養(yǎng)的會員,在勞動教養(yǎng)期間,停止會籍,解除勞動教養(yǎng)后,經部門工會(小組)討論同意,校工會批準,可恢復會籍。
十一、被開除校籍留校察看的會員,在留校察看期間一般不開除會籍。
工會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工會管理工作,把工會辦成為職工辦事,替職工說話,充分發(fā)揮“四項職能”作用,受到群眾廣泛擁護的先進組織,根據《工會法》精神和實際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工會法》、《勞動法》、《女職工權益保障法》及上級工會組織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經常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共產主義和社會公道、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切實加強職工參政議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組織教職工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以教育教學為中心,開創(chuàng)現代化的實驗學校、示范學校建設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會委員的管理工作,做到組織健全,任務明確,辦好“職工之家”。
六、協(xié)助行政辦好職工集體福利,做好困難職工生活補助工作,參與調解勞動爭議。
七、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維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合法權益,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參與安全檢查和傷亡事故的`處理。
八、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婦女的現象做斗爭。針對女職工的特殊問題,做好女職工的保護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好工會財產。
十、開展豐富多彩的讀書、演講、參觀等文體活動,活躍教職工生活。
工會管理制度15
為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加強工會經費管理,切實保障干部職工按規(guī)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發(fā)工會工作活力,為工會會員服務,按照《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必須實行獨立核算,單獨在銀行建立賬戶。根據預算,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醫(yī)院領導或其他人員不得越權審批工會經費支出。
2.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政政策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攤派費用;
二、工會經費收繳
1.工會經費來源主要是二個方面。一是會員交納的會費,二是學校按規(guī)定提存撥解的工會經費。
2.工會會員必須按月交納會費。
三、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支出。由工會和工會小組會員進行參觀、交流聯(lián)歡、電影、開展春秋游等活動的費用。
2.職工活動支出。工會用于開展職工教育、宣傳活動以及由工會的文藝、體育活動、知識競賽、勞動競賽、技術比武等活動的費用。
3.工會業(yè)務支出。工會為履行職能、加強自身建設、開展業(yè)務等方面的費用。包括培訓費、會議費、專項業(yè)務費以及其他業(yè)務支出。
四、工會經費管理
1.工會經費由工會財務委員會負責管理。
2.工會經費單獨建賬,設會計和出納各一人,按照工會財務制度要求進行日常賬務處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五、工會經費
1.工會經費委員會負責工會經費的工作,確保工會經費合理使用,工會財產不受損失。
2.經費委員會在工會經費的同時,對工會財產進行盤點,確保工會財產賬物相符、賬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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