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處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處理制度1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析
(一) 火災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二)爆炸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四)機械傷害
1.實驗人員被局部卷入或夾入機床旋轉部件或運動部件所造成的傷害;
2.實驗人員被切削工具割傷;
3.實驗人員被機械設備等燙傷、砸傷、碰傷等。
二、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學院黨政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
中心實驗室成立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各實驗分室落實安全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實驗室管理人員組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應,選擇、決定應急處置程序,指揮教職工實施應急安全處置工作;
2)在危急情況下,有權立即組織師生有序撤離事故現場、組織人員和車輛迅速將嚴重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3)第一時間與二級學院、學校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狀況,落實學院和學校的應急處置指令;
4)配合學校做好事故調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領導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突發事故處置的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按照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的同時,均需于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上報學院領導。
2.一般安全事故: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到現場,由學院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學校有關部門備案。
3.嚴重安全事故: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實驗室現場人員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立即上報學校主管領導和二級學院、教務處、保衛處領導。涉及火災和人身安全,同時報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時報警110。
4.如有在突發事故中受傷的學生,實驗室現場人員應第一時間告知輔導員,并協助送醫救治,學院領導視情況決定是否聯系學生家長。
5.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
②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
③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分室安全負責人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⑴切斷電源開關;
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⑶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5.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四)實驗室機械傷害應急處理預案
1.立即關閉機械設備,停止現場作業活動,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如遇人員被機械、墻壁等設備設施卡住的情況,可直接撥打119火警,有消防隊來實施解救行動。
3.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現場緊急救護。輕傷員(軟組織傷、擦傷、裂傷和一般性挫傷等)送醫務室治療處理后再送醫院檢查;重傷員(骨折及脫位、嚴重擠壓傷、大面積軟組織挫傷、內臟損傷等)和危重傷員(外傷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驟停、呼吸困難、深度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等)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調度車輛送醫院搶救。若出現斷肢、斷指等,應立即用冰塊等封存,與傷者一起送至醫院。
4.做好現場安全警戒,穩定現場師生的情緒,查看周邊其他設施防止因機械破壞造成的漏電、高空跌落、爆炸等現象,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5.做好現場攝影、攝像以及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6.必要時保護現場以便警方取證等。
(五)治安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實驗場所,或有行兇、行竊、斗毆等其它治安情況發生時,現場實驗指導教師應首先安撫、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時應中斷實驗,關停機器。
2.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將信息通報保衛處、校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緊急情況下,應撥打“110”,請求救援。
3.保護事發現場,以便事后調查。
五、預防措施
1.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每年定期組織中心實驗室全體人員學習“各類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并組織進行預案演練,使全體人員掌握應急救援技能,提高處理事故的能力。
2.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都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在每次實驗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人身安全,養成良好習慣。
3.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對學生嚴重違反操作規程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于不聽勸告的學生,應立即停止其實習,并報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處理,在實驗過程中,要留意狀態不佳的生病學生,以免發生意外。
4.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要加強實驗前設備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5.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要加強現場的巡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油氣泄漏、冒煙、明火等異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以免問題擴大導致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處理制度2
為使公司各分廠在發生安全事故的情況下能迅速有效的控制事態,搶救員工和公司財產,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并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及《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各分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工傷事故、責任事故及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為使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揮、協調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為使公司領導小組組長由為使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為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安全處處長及各分廠安技員擔任。
3、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重大事項決策和全面指揮,副組長負責現場指揮和協調各成員單位及搶救人員和財產的具體行動,貫徹組長所做出的決策。
(2)、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負責協調組長、副組長做好聯系、后勤工作。
(3)、在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立即向上級報告,(4)、值班人員向領導小組匯報事故經過情況。
(5)、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匯報事故經過情況及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工作。
(6)、負責會同有關人員對事故種類制定相應方案和事故處理措施,并報領導小組審查。
4、一旦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急搶救預案如下:
(1)、首先現場人員通知當班班長,由班長指揮組員切斷電源、氣源,關停設備,立即向值班調度匯報事故經過再由值班員向上級處室匯報,是否派值班車到事故現場把人員送至醫院救治。
(2)、各分廠安技員必須到事故現場調查核實發生事故的經過情況,按照工傷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并在24小時內把調查核實后的`事故經過情況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特鋼有限公司安全二處,對事故的處理決定在48小時內報特鋼有限公司安全處。
(3)、安技員根據事發原因,落實防范措施,教育全廠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工作報批認定手續。
(4)、協助公司安全事故部門領導對工傷人員進行慰問。
5、一旦員工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應急事故搶救預案如下:
(1)、分廠發生重大人身、設備事故,現場人員須立即通知當班班長,由班長指揮當班人員切斷電源、氣源,關停設備,立即向值班調度匯報事故經過再由值班員向上級處室匯報,要求派值班車到事故現場。
(2)、調度室值班調度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值班車及醫務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把受傷人員送醫院搶救。
(3)、事故發生后,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事故大概經過,安委會接到后立即安排人員到事故現場采取措施,同時要通知保衛部門保護好事故現場。
(4)、一旦重傷人員送至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后送殯儀館存放。
(5)、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到現場調查掌握事故初步情況后,由安全處向上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匯報事故經過,并做好上級安全部門到事故現場調查的接待配合工作。
(6)特鋼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立即召開會議,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等工作,把人員分兩組,一組由安全處負責接待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經過,另一組由人事處、黨委辦或工會、保衛處、醫務室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負責協調家屬的善后處理事宜。
(7)、對有關安全事故責任人員做出處理決定,進一步完善安全規章制度。
6、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資料裝訂成冊,報上級有關部門。
7、本預案自年月起實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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