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交接班、值班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接班、值班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接班、值班制度1
為了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進一步加強醫院醫務人員值班與交接班的管理工作,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衛計委國衛醫發〔20xx〕8號《關于印發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的通知》文件規定,現對我院值班與交接班制度進行修訂。
一、建立全院性醫療值班體系,包括臨床、醫技、護理部門以及提供診療支持的后勤部門,明確值班崗位職責并保證常態運行。
二、醫療機構實行醫院總值班制度,有條件的醫院可以在醫院總值班外,單獨設置醫療總值班和護理總值班。總值班人員需接受相應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三、醫師值班制度
1、各科室實行24h醫師值班制,值班人員由各科室安排,可根據科室的大小及床位的多少,相關科室單獨或聯合值班(聯合值班科室必須先向醫務部提交書面申請,經醫院批準后執行)。各科室必須規范排班,并在每月末將下月排班表報醫務科,醫師應嚴格按照《科室醫師排班表》值班。醫務科將值班表在全院公開公示。
2、值班醫師必須是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并已在我院進行執行注冊登記的醫師。住院及以上職稱醫師可以擔任一線值班;高年資主治(3年以上)以上職稱承擔二線值班;副高以上職稱醫師或科主任承擔三線值班。未取得醫師資格證并在我院注冊的.醫師、進修醫師及實習期醫師不得獨立值班,不得獨立從事臨床診療工作。值班醫師必須按照執業注冊專業規范值班,不得在其他診療專業值班。急診科及重癥醫學科值班人員的資質必須同時滿足相應的學科管理要求。
3、當值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休息時應當在醫師值班房休息。當值人員必須確保通訊暢通。相關科室值班人員接到急會診通知后在10分鐘內到崗;
有條件落實住院總醫師制度的科室,由住院總醫師承擔二線班(住院總醫師休息期間由科室安排人員值班);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請上級醫師處理。一線醫師值班期間如因會診須短時間離開病區時,必須向二線醫師和值班護士說明去向以保證聯絡通暢。在值班醫師暫離開病房期間,其值班工作由上一級別值班醫師承擔。
4、一線醫師值班期間應經常巡視病房,接到患者病情發生變化的通知應立
即前往視診。負責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診治,遇危重或疑難病人的處置,必須及時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并在其指導下救治病人。
5、二線醫師值班期間,要求巡視本病區的危重病人,并負責全院各科病人的會診及治療(包括手術),現場指導危重、疑難病例的救治。如遇有醫療疑難問題不能解決應向三線醫師報告。
6、三線醫師值班期間負責指導危重、疑難病例的救治(包括手術),同時負責院外會診。
7、各級值班醫師按時到崗,履行職責,值班期間所有的診療活動必須及時記入病歷。嚴禁不診視病人的會診及口頭醫囑。
8、值班醫師必須保證值班時間隨叫隨到。否則延誤搶救診療,將按脫崗處理。并記入醫師個人年度考核檔案。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值班制度由科主任負責落實。值班醫師不得私自換班,確有特殊情況時經科主任批準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調換。因擅自換班發生問題,由原值班醫師承擔相應責任,其他由雙方醫師共同承擔。值班人員資質不符合規定,由科主任承擔責任。科室應對值班情況給予自查,醫院將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情況進行院內通報。
四、交接班制度
1、所有值班醫師交接班應嚴格做到“三交班”(書面、口頭、床旁),接班者(含一線、二線值班醫生)未到時,交班者不得離崗。交接班內容應當專冊記錄,并由交班人員和接班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2、每天科晨會集體交接班,全體在班醫護人員必須參加。一線值班醫師對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等應做好病情和處理記錄并記入值班日志上,對值班期間的上述情況做重點、簡要報告。二線值班醫師作及時補充。
3、必須進行床邊交班的患者:Ⅰ級護理病人、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況的病人、四級手術患者手術當日必須進行床邊交班,醫護最好同時進行,交接班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號、疾病診斷、目前病情情況及輔助檢查情況、可能出現病情變化情況及接下來的診療計劃。
4、術后病人交接班記錄內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號、疾病診斷、手術名稱、目前病情應注意觀察可能出現的病情變化及診療計劃。
5、新入院病人交班記錄內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號、主訴、疾病診斷、目前病情、應注意觀察可能出現的病情變化及診療計劃。
6、死亡病例搶救簡要過程應及時記錄到交接班記錄本中。
7、科室應對該項核心制度給予自查,醫院將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情況進行院內通報,納入科室及個人考核。
交接班、值班制度2
一、臨床科室應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記本。
二、各科室必須設有值班醫師。值班醫師必須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和對患者高度負責的精神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禁擅離職守,以確保醫療工作連續有效地進行。
三、值班醫師必須具備獨立處理醫療突發事件的能力。未取得執業資格的本院醫師、進修醫師、實習醫師不得獨立承擔值班任務。
四、醫師應嚴格按照科室醫師排班表輪流值班。節假日應提前將醫師排班表上報院辦及醫務科。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班換班者,須經科主任同意后在醫師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醫師未到,上一班醫師不得離開崗位。
五、臨床值班醫師負責值班期間全科臨時性醫療處置、急危重癥患者的觀察和治療、急會診、新入院患者的診療及首次病程記錄書寫等,同時應協助值班護士做好病區管理工作。醫技科室值班醫師(技師)應做好本專業所負責之各項檢查、檢驗工作(如x光、ct、b超、各種化驗檢查等),以保證配合臨床診療需要。
六、值班期間嚴格執行二線醫師制,一線、二線醫師必須在病區留宿;二線醫師接到通知后必須在10分鐘內到崗。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請上級醫師處理。一線醫師值班期間如因公必須短時間離開病區時,必須向二線醫師和值班護士說明去向并保持聯絡,完成醫療任務后及時返回。
七、各級值班醫師必須保障值班時間內通訊工具暢通有效,隨叫隨到。如延誤搶救診療,將予以嚴肅處理。
八、病區每日晨會集體交班一次。在醫護辦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醫務人員(包括本病房各級醫師、護士、進修生、研究生和實習生)參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每日上午8時準時交接班,非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開。
2.著工作服、佩戴工牌。
3.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護士長(副護士長)、主任醫師并列于主賓席位置,副主任醫師、交班醫師和護士及其他參加人員對面并排。
4.禁止邊穿戴衣帽,邊吃東西進入會場,禁止東張西望、交頭接耳,倚墻靠桌。
5.交班時應關掉手機響鈴,拒絕接待來訪。
6.交班人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全面概括、重點突出,運用醫學術語,清楚地向與會人員報告病區病人及工作情況。
7.交班時間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15分鐘,與會者可在交班報告后,針對重點問題及疑點提問。
十、交接班程序及內容應包括:
(一)護士交班。按護士交接班相關要求進行。
(二)一線值班醫師交班:
1、新收(包括轉入)病人數量及各病人概要(簡要病史、體征、輔助檢查結果、入院診斷、住院目的等五個要素);
2、新收重危病人的主要病史、體征、輔助檢查結果、入院診斷、診療經過(包括搶救經過)、病情轉歸、注意事項、死亡病人的死亡原因及死亡診斷等九個要素;
3、原有危重病人的病情變化、處理經過、轉歸、注意事項等四個要素;
4、原有普通病人的特殊情況;
5、圍手術期病人(含術后病人、當天擬手術病人)的情況。
(三)二線值班醫師(包括住院總)交班:
對上述一線值班醫師的交班內容補充(包括更正)、簡要分析危重病人的病情。
(四)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予以講評,布置工作:
1、根據交班情況,安排當日工作重點。
2、傳達醫院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本病房實際情況,布置工作任務等。
3、學習及重溫醫療規范及規章制度。
十一、一線值班醫師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簡要記錄上述交班內容,二線值班醫師或住院總醫師修改、審核和簽字。科主任或質控員應定期檢查交接班記錄本。交接班記錄本應由科室長期妥善保存。
十二、危重病人的'接班醫師應與值班醫師床邊交接(簡要詢問病史、重點驗證體征等)。
十三、值班醫生遇有住院病人的病情發生較大變化、疑難病人或不能勝任的手術,應及時依次向二線醫師、主任請示、匯報;遇有醫療糾紛、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科主任、總值班匯報,以求得幫助。
十四、病人住院達1周時發生一線醫師更替時,需在病程中做好交接班記錄。
十五、值班醫師在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前往診視,不得未檢視病人而下口頭醫囑。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期間進行與職業身份不符的活動和娛樂。
十六、臨床值班醫師原則上次日晨會交接班后照常參加本組查房、手術等日常工作,結束后方可休息。節假日值班者在節假后安排補休。醫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據本科室具體情況給予安排。
交接班、值班制度3
為了全面掌控礦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指揮、協調和處理生產、運輸各環節出現的問題,確保工作的正常運行。礦調度實行總值班制度,調度室實行365天×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
1.4.1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一)礦調度值班及礦總值班
1、靈新煤礦調度值班(可兼礦總值班)由調度室副主任以上干部24小時值班。礦總值班每日安排三人即礦級領導一名、正科級及以上一名、職能科室副職一名。無故遲到、未到、未經請示私自換班的一次考核當班人200元。
2、礦調度值班人員每日早7:30主持每日早碰頭會,晚18:00監督各基層單位值班人員簽到情況并協助礦總值班進行基層區隊干部值班查崗。礦總值班人員必須每日早8:00到調度室一樓會議室簽字接班(礦總值班記錄),晚20:00在調度室了解當日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出現的問題作出正確指示,次日早8:00前簽字交班。
3、礦總值班人員在外出或其他情況而不能值班時須電話通知礦調度室以便另行安排領導值班(或自行與其他人員調整值班并告知調度室)。
4、對礦級領導因故不能值班的.,按照依次順延的原則進行通知值班并告知原因。
5、值班期間值班人員24小時駐礦,不得擅離。及時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了解現場生產情況,對全礦安全生活區、工業廣場、井下采面、掘進、運輸、通風、運轉等各方面全面負責。
6、將上級指示在最短時間內傳達到各部門,組織檢查安全運行狀況。
7、對突發事件及時合理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緊急處理,對安全生產存在問題現場給予技術指導并聯系各專業人員對生產動態進行評估。
8、礦總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將本日安全生產狀況及存在問題向次日總值班人員交代清楚或將當日全礦安全生產存在遺留問題交待處理。
9、不定時對各基層單位進行查崗。
10、指揮礦安全小分隊對各重要崗位進行突擊查崗。
二)基層單位值班
1、基層單位每月28日前將下月值班表報礦調度室。否則每次罰款20元。
2、基層單位值班人員每日早8:00前到調度室翻值班牌,下午18:00至18:30到調度室簽到。一次不翻牌、不簽到考核20元。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及時掌握、指揮、協調本單位(井下)生產,即時向調度室匯報本單位生產情況。
4、值班期間值班人員24小時駐礦,不得擅離。做到隨叫隨到。在接到集中通知后15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地點。
1.4.2調度員值班與交接班制度
一)勞動紀律:
1、交接班時間為10分鐘:
上班時間為夜班23:25、早班7:25、中班15:25;
下班時間為夜班7:35、早班15:35、中班23:35;
2、交班人員須將本班生產情況向接班人員做簡介,當班未處理完的事情須填寫在五交清記錄本上,并做口頭解釋。
3、交清當班任務完成情況,并說明產量超欠原因;
4、交清安全情況及各類事故、重點工程和關鍵部位地變化情況;
5、交清領導指示,上級通知、通報、指令等辦理及貫徹執行情況;
6、交清正在處理和待處理地工作詳細日內容;
7、交清下一班生產任務預計和可能出現地問題。
8、嚴格執行衛生交接班制度并納入考核,做到物放有序,場所衛生整潔(場所衛生包括:會議室桌面、沙發、調度臺面灰塵、拖腳墊)以夜、早班為重點考核對象。
二)原始記錄:
1、對各類原始記錄要求及時填寫、調問當班各項工作,積極落實處理。各項記錄書寫工整、準確、填寫完整并排放整齊。
2、對基層生產小班記錄,班日綜合調度記錄,綜采工作面專題記錄,礦總值班記錄,礦領導跟班小組記錄,調度員交接班記錄,調度員入井記錄等記錄必須認真填寫,無涂改、無斑漬具備原始性
交接班、值班制度4
一、值班制度:
1、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秩序維護員當班時嚴格執行個人儀容、儀表及上崗各項工作的規范,負責本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轄區內正常秩序的維護;
3、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本班工作安排、檢查督促、異常情況的處理與報告; 4、秩序維護部必須按要求填寫24小時秩序維護部巡邏記錄及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
5、秩序維護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崗位形象,須儀容端正,精神振作,姿態良好;崗位上應抬頭挺胸,呈胯立姿勢,手背不得低于內腰帶下沿,不得彎腰駝背,不得伸懶腰,不袖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不得出現大稍息現象;
6、當值人員特別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打瞌睡、睡覺、精神不振、看報紙、離崗、串崗等;
7、秩序維護員應樹立自信心,當值時面帶微笑,文明服務,禮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語主動與業主打招呼并問好;
8、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警惕性,仔細留意崗位周圍的情況,對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現象和可疑情況及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果斷靈活地處理;
9、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當值期間不得在任何情況下與人發生爭執或打架斗毆;
10、熟悉掌握崗位工作技能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熟悉崗位范圍和小區內的消防器材的分布,配備位置和使用方法,了解水、電開關的.位置;
11、愛護轄區內的公共設施和各種設備,正確使用、妥善保管正在使用的物品,出現人為損壞、遺失須照價賠償;
12、堅守崗位,忠于職守,當值期間不擅自脫崗離崗、串崗聊天,不得看書閱報,不得與人閑談,不吃東西,不得精神不振、打瞌睡,不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嚴格按交接班制度執行交接班,接班時應認真清點崗位物品及查看秩序維護部巡邏記錄,如無異常后雙方可確認交接班,如有異常,則要上一班人員作出解釋,事后作好登記及未完事項的跟進工作;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提前30分鐘叫崗,接班人員提前10分鐘接班,對服務區檢查完畢之后,認為沒有問題方可登記,秩序維護部巡邏記錄和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要記錄當天確切的交接時間;
2、接班人員若有特殊事情,不能準時接班,必須提前30分鐘請示,秩序維護部另派人接班;
3、接班人員若無正當理由,既不請示又不準時接班的,按缺勤及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4、交班人員要等接班人員對管區巡視一遍進行驗收后才能交接,但接班人員驗收時間無特殊情況不能超過10分鐘;
5、交接班時,交班人員必須把本班情況及各種設施設備的狀況、以及可能出現的非常情況需在下班值班過程中繼續觀察、特別留意或處理的問題、上級的指示、待辦事項及各類物品如實登記清楚,向接班人員交待,同時也須督促接班員接收清楚并簽名;一旦簽名,責任由簽名人員承擔;
6、所有事情交接清楚之后,交接后必須分別在秩序維護部巡邏記錄表和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記錄清楚真實的上下班時間并簽名,然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下班休息;
7、接班人員若在接班驗收時發現問題,不具備接班簽名條件時可以拒絕簽名接班,但必須同時報告當班部門經理處理再進行簽名接班,責任由交班人員承擔;如果報告處理后不接班,以無故和借故不上班論處;
8、接班人員自己驗收完畢并已簽名接班,而且交班人員已離開崗位之后,無論發生發現任何問題,責任一律由當班人員承擔;
9、接班人員因故沒有及時接班,交班員不得下班并且擅離崗位;
10、若接班員沒簽名接班,交班員已下班離開崗位,其間發生的任何問題責任由兩人共同承擔,沒有發生問題,則按物業制度及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11、交班人員若發現接班人員無故不簽名接班或拖延接班時間,交班人員可以提出抗議,并報告當班部門經理,經理根據情況上報領導對接班人員按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交接班、值班制度5
1、值班人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須在機房進行,按時交接班,在交接班時應交接以下內容:
①傳達執行領導指示事項;
②設備運行情況;
③安全、正確的設備運行記錄;
④材料、工具、配件有無增減;
⑤防火器材有無增減;
⑥其它不正常現象。
2、交班人在下班前應打掃衛生,整理好工具、材料等。
3、接班人接班時,要對所操作設備的'各主要部位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向交班人了解情況并及時處理好,如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匯報相關領導。
4、接班人對室內衛生、工具、記錄本等要做好認真檢查和驗收。
5、接班人如不能按時接班時,交班人不得擅自離崗,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6、交、接雙方同意交接后,在交接班記錄上填寫交接結果并進行交接簽字,方可上崗和離崗。
交接班、值班制度6
一、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和假日,須設有值班醫師,值班人數可根據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較小,醫師和床位較少的,病房和急診可安排統一值班。
二、各級值班醫師每日準時到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員和新入院病員的情況,并做好床邊交接班。
三、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將急、危重病員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級值班醫師對危重病員應做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并扼要記人值班日志。
四、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臨時情的處理,對急診入院病員及時檢查書寫病歷、病程記錄,危重病人當時完成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理。
五、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經治醫師或上級醫師處理。
六、各級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前往視診。如有事視病房情況允許離開時,不得超過醫院范圍,時間不超過半小時,同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隨叫隨到。
七、值班醫師一般不脫離日常工作,如因搶救病員等特殊情況,可根據情況給以適當補休。
八、每日晨,值班醫師應將病員情況向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報告,并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病員及尚待處理的`工作。
九、藥房、檢驗、放射、b超、心電圖等科室,應設有值班人員,并努力完成在班時間內所有工作,保證臨床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
交接班、值班制度7
護士值班與交接班制度:
1、病房護士實行三班輪流值班,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安排,按各種職責堅守崗位,進行各項護理工作。
2、交班前,護士長應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和危重病人的.病情記錄,重點巡視危重病人、新病人和手術病人,并按排護理工作。
3、接班人員要提前上崗,當面清點器械藥品,并做好登記工作。
4、晨間交接班時由夜班考試,大網站收集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病人、新病人、手術病人的病情以及護理有關的事項。
5、要求各班進行床頭交接班,對新入、大手術后有特殊處理、病情危重和長期臥床病人,要詳細交接,注意口腔、皮膚及周身情況。
6、值班者于交班前清理辦公室、治療室衛生和整理
交接班、值班制度8
為了提高我院的醫療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護患者、醫生、醫院的利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院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醫務科負責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實施,并定期檢查本制度的落實情況,促進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貫徹執行,并持續改進;各臨床及相關醫技部門負責在本科室內貫徹落實本制度,各級臨床醫師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一、醫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間及節假日,須設值班醫師。
1、值班醫師應提前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
2、交班時交接班醫師應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關事項。
3、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況與處理扼要記錄于《值班、交接班記錄本》。
4、值班醫師如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及時請上級醫師處理。
5、值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便找人頂替,確有特殊情況時經科主任批準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調換。
6、值班醫師因搶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時下班,過后酌情予以適當補休。
二、輔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藥劑、檢驗、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員,應提前到崗,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儀器等交班工作并記入值班本。
3、盡職盡責,完成班內所有工作,以保證臨床醫療工作順利進行。
4、遇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科室時,應向辦公室報明去向并保持通訊通暢,以便尋找,避免影響醫療工作。
交接班、值班制度9
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2、交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接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①鍋爐燃燒穩定、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②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③鍋爐本體和附屬裝備無異常。
④鍋爐運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⑤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五不交:
①不交給喝酒和有病值班人員;
②鍋爐本體和附件設備出現異常現象是不交;
③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④交接人員不到時不交班;
⑤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由雙方按規定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要將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錄在案,交接班要交代上級有關指令。
6、交接者在交接記錄中簽字后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交接者負責。
交接班、值班制度10
一、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
中心小學每周安排一名領導帶班,各完小若干名教職工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發性事件,及時辦理上級安排的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值班教師不定時地對校園進行巡查,重點檢查學生電腦室、多媒體教室、等重點部位,同時也要對教室、門窗、校門安全情況進行巡視。
2、如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并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3、如實填寫《教師值班日志》并簽字。
三、值班紀律
1、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空崗;通訊工具必須保持暢通;
2、有事不能到崗要及時向帶班領導說明情況,并自己同其他教師調換好,確保學校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員代班。值班期間,不得在崗位上做和值班無關的事情,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禁止值班人員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從事其它活動,做到文明值班。
4、值班人員要注意發現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5、如遇突發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延誤時限。
6、值班教師因擅自離崗、玩忽職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責任。
7、師生信函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外來人員一律做好出入登記;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8、交接班必須做好交接班手續,交接班時,未完成的'任務及時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9、加強節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查檢查次數,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生。
四、值周教師交接制度
1、交接時間為每個星期的星期日14:30以前。
2、交接內容為上周的值班記錄、值班所需物件、重要事項。
五、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1、每學期開學,學校和家長都要簽訂安全接送學生責任狀,并印發家長告知書,告訴家長接送學生的地點,時間,要求家長在規定時間,地點,把學生接回家。
2、要求家長在規定的放學時間,在學校大門口親自把自己家的孩子接回家,早晨上學家長要護送到學校。
3、每天放學,班主任要學生送給門衛,履行交接手續,門衛送出大門口,交給家長。
交接班、值班制度11
1、病房每天24小時有醫師值班,無本院執業證書醫師不得單獨值班。值班人員的排班由總住院醫師協同科主任負責安排,每月一次排出醫師值班表。排班表交醫務處,節假日應加強值班人員力量。
2、值班醫師每天下午4:45接受各級醫師交班的醫療工作。交班時,應巡視病房,了解交班病員情況。一般病員書面交班,重危病員除書面交班外還應做好床前交班。對復雜病人的處理及治療,交班醫師應協助接班醫師作好準備。交代應詳細,查對要清楚。交班后一切問題由接班醫師負責處理。
3、各病區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及術后病員的`病情及處理事項記入交班本,作好交班工作。值班醫師對危重病員應隨時記好病程錄和醫療措施記錄。
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臨時情況的處理,對急診入院病員及時檢查并寫好入院錄和首次病程記錄,給予必要的緊急處理。同時檢查指導醫囑的執行情況。
5、值班醫師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應與值班護士及上級醫師說明去向,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護士反映病員情況邀請查視病員時,應立即前往,不允許開口頭醫囑。
6、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指導處理。
7、每日晨交班時由值班醫師將急診病員的診治經過及手術情況以及本病區發生的重大事情等值班情況向病區全體醫師作口頭交班,并將交班內容記在交班記錄本上。
8、值班醫師不脫離日常工作,一般值班次日下午補休天。
9、急診室值班,交班制度見《門、急診工作制度》分冊。
交接班、值班制度12
一、客戶服務中心值班:
1、客戶服務中心實行全天候值班,24小時為住戶提供服務;
2、中午值班時間為12:00——14:30,由當班輪值人員負責;夜間值班時間18:00——次日8:20,由監控室當值人員輪值;
3、客服人員負責當值期間接待各類來電來訪,將來電來訪內容及時記錄在物業業主服務需求報修等登記表上,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處理;對住戶的報修來電來訪,還應及時開具維修工程確認單,并通知維修部相關人員;
4、夜間監控室值班人員當值期間按客戶服務中心工作程序負責接待各類來電來訪,將來電來訪內容及時記錄在監控室夜間值班記錄表上,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處理;對住戶的報修來電來訪,能維修處理的,應及時維修處理,否則應告之住戶次日安排維修;
5、夜班期間不能及時處理的投訴、委托、報修等問題非應急情況,應在次日與客服管理員交接班時根據監控室夜間值班記錄表上登記的情況,由當值客服人員及時填寫相應維修工程確認單或投訴記錄表,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6、任何情況下,客戶服務中心均應保持至少有一人值守;夜班監控室值班人員如處理緊急情況不能值守,應請秩序維護人員代值;
7、當班期間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處理,不應遺留給下一班;
8、值班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崗,以便交接班;
二、客戶服務中心交接班制度:
a、接班
1、接班人員需提前5分鐘到管理處進行交接工作;
2、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要求交班人員說明物品損壞或去向原因并做好記錄;
3、認真查閱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 應記錄以便跟進;
4、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求交班人員作出解釋,并做好記錄;
5、交接班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客戶服務中心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并開始值班;
b、交班
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15分鐘將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桌椅干凈無灰塵、雜物;
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工作證據,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3、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
4、交班人員應將本班的工作辦理完畢再交班,重要的工作未處理完畢不允許交班;
交接班、值班制度13
1.值班人員應遵照醫院規定的上班時數與護士長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減少或變動值班時間。
2.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醫囑和患者病情需要對患者進行治療和護理。必須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做到“四輕”(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開關門輕),“十不”(不擅自離崗外出、不違反護士儀表規范、不帶私人用物入公共場所、不在工作區吃東西、不接待私人會可賀打私人電話、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閑聊、不與患者及探陪人員爭吵、不接受患者禮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謀私利)。
3.勤加巡視,了解病區動態,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與心理狀態,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準確及時完成。
4.建立科室護理交班志和科室用物交接記錄本。護理交班志內容包括:病室工作動態(包括患者總數、入院數、出院數、手術人數、危重患者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人數等),患者病情變化及處理結果等。凡另有護理記錄的病例,護理交班志上只填寫索引。用物交班記錄本需記錄器械、儀器、特殊藥品、常用物品的數量與狀態等。
5.值班人員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做好各項記錄,處理好使用過的物品,為下一班做好用物準備。做到“十不交接”(衣著穿戴不整齊不交接,危重患者搶救時不交接,患者入院、出院或死亡、轉科未處理好不交接,皮試結果未觀察、未記錄不交接,醫囑未處理不交接,床邊處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數目不清楚不交接,清潔衛生未處理好不交接,未為下一班做好用物準備不交接,交班志未完成不交接)。
6.交接班必須認真負責,接班者提前15分鐘著裝整齊上班進行交接,對所有患者進行床旁交接。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療、護理,必須口頭、文字交代清楚。接班時發現的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發現的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7.晨間集體交接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癥患者、新入院患者和手術患者病情、診斷及治療護理情況,參會人員認真聆聽,晨會時間不超過15分鐘。
交接班、值班制度14
一、醫師值班與交接班:
1、各臨床科室在雙休日、節假日或夜間及午休時間,須設有值班醫師,可根據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單獨或聯合值班。
2、各科室設一線值班、二線值班、三線備班。一線值班醫師負責具體工作,遇疑難患者處理困難時,應隨時向二線值班醫師匯報。二線值班醫師應及時指導一線值班醫師處理患者,如二線值班醫師處理困難,應向科主任匯報。
3、一線值班醫師應提前十五分鐘到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房,危重及特別需要觀察的患者,應做到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完畢后,值班醫師要親自查看危、重患者及當天新入院、手術的患者。
4、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患者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醫師對重危患者應作好病程記錄,并扼要記入值班交班報告。
5、一線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對急診入院患者及時接診,按時書寫病歷,并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6、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崗。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親自診察患者后再作處理,不得在床上下達口頭醫囑。
7、每日晨會,值班醫師應向全科工作人員匯報值班期間患者的病情變化、處置及其他情況。
二、護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診療,護理工作連續進行及科室安全,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值班護士確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安排好班次后方可離去。
3、值班護士要熟悉和掌握整個病區患者的病情變化,嚴密觀察危重患者并根據病情的動態變化記錄與護理單上。按時完成各項治療、護理工作,負責接診新患者入院。
4、做好病區管理,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護士長、科主任、總值班報告。
三、護士交接班制度
為保證臨床醫療護理工作的`連續性,護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1、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治療護理措施準確,及時落實。
2、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鐘到科室,清點物品了解病區的情況,并進行床邊交接班,危重患者要嚴格交接治療、生命體征、護理落實情況。在接班者未來或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
3、值班者必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寫好交班報告及各項護理記錄,處理好用過的物品,保持清潔、備齊物品,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待,并與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
4、值班護士應認真寫交班報告,要求字跡整齊、清晰、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5、交接過程中如發現病情、治療、藥品、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應主動查問,接班前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楚發生差錯事故或物品欠缺,應由接班者負責。
四、藥房、檢驗、放射、功能科等科室,應根據情況設值班人員,并努力完成值班時間內所有工作,保證臨床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診療工作不間斷地進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醫師接受各級醫師交班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了解危重病員情況,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醫生對危重病員,所采取的檢查、治療措施,應做好病程記錄并扼要記入交班本。
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病情變化時的臨時處理,對急診入院患者及時進行檢查、填寫病歷并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5、值班醫生遇有疑難問題應逐級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6、值班醫師不得擅自離崗,護理人員要求診視病人時,必須立即前往。
7、值班醫生在晨會上報告病員情況,危重病員須在床旁交班。
交接班、值班制度15
一、各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醫療工作刁;間斷進行。
二、病房值班醫師在其他醫師不在時,負責全病區的臨時醫囑處理、病員的'觀察治療,并記病程記錄;對新入院者進行初步檢診,下達醫囑,并寫入院記錄及首次病程記錄。
三、各病區每天集體交接班一次,由值班人員報告病員流動情況,手術前后、特殊檢查等病員的病情變化,危重病人應床頭交接班。
四、值班人員應將當班的新入院、危重病員、手術病人病情及診治記入交接班記錄本。
五、門診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應將遺留工作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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