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如出一轍,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研究規范和標準,研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研究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派工作之前,必需舉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舉行專業安全手藝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舉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研究,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
1、定位應正確。建筑結構應能承受懸掛機構負載后施加于支承處的作用力;
2、懸掛機構的梁連接應可靠,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3、配重塊數量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碼放應整齊并防盜。
2、懸吊平臺檢查規定:
1、懸吊平臺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應出現焊縫、裂紋、嚴重銹蝕,螺釘、鉚釘不應松動,結構不應破損;使用長度應符合說明書規定;
2、安全護欄應齊全完好并設有腹桿;其高度在建筑物一側不應小于0.8m,其余三個面不應小于1.1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荷載;
3、底板應完好并有防滑措施;應有排水孔,且不應堵塞;懸吊平臺四周應裝有高度不低于150mm的擋板,且擋板與底板的間隙不應大于5mm;
4、在靠建筑物的一面應設有靠墻輪、導向輪和緩沖裝置;
5、在工作中平臺的縱向傾斜角度不應大于8°,但不同機型還應符合本機說明書規定。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4
1.責任明確:現場必須公示各參建責任單位。
2.圍蔽標準:施工現場圍蔽符合規范要求。
3.標牌齊全:施工警示標牌、標識和標線設置規范齊全。
4.施工環保:嚴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塵飛揚。
5.物料整齊:分類、整齊堆放物料;標牌清楚,走道暢通。
6.用電可靠:施工用電機具和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可靠接地。
7.操作規范:按規范和流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8.防護有效:安全防護用品配置齊全并正確使用。
9.消防安全: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現場嚴禁吸煙。
10.現場清潔:嚴禁直接在路面砂漿攪拌,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投訴電話:95598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7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后到項目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加強我公司所承建的土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環境,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土建工程。
3職責
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部門職責與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安全管理
4.1工程處(項目部)要設立以工程處主任(項目經理)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組織管理機構,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4.2工程處(項目部)要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檢查,保證作到工程處(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日巡檢,項目部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及時整改。
4.3按工程項目規模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建筑面積1萬m2以下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1萬m2以上要設2-3名專職安全員;5萬m2以上大型項目,按不同專業組成安全管理小組進行安全管理。
4.4工程處(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的實施情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其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作、土方開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督。
4.5嚴格執行《南寧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4.6工程處主任、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都必須要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4.7作業人員進人施工現場或新的崗位前,必須登記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文明施工
5.1施工現場進行封閉管理,封閉施工。在市區主要道路臨街的施工現場,應沿周邊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圍擋;在市區一般街道或其它區域的施工現場,應沿周遍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圍擋;圍擋不能隨意開口。圍擋材料應選用砌體(厚0.24m)、裝配式拼裝活動板材或環保型裝配式彩鋼板(厚度不少于0.5mm)等硬質材料,做到堅固、整潔、美觀、不透視,禁止使用石棉瓦、彩條布、竹串片板、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砌體圍檔墻上部應設置壓頂,其它材料圍檔墻底部應設置不低于0.5米高的砌體或混凝土基座;圍檔墻等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綠城建設或企業文化特點。
5.2施工現場應設置大門。大門凈高度不應小于4.5m,門寬不應小于4.5m,門頭高不應少于0.6m,門柱上應寫、書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創優保信譽等與企業內容有關的宣傳標語,門頭應設置企業標志并書寫企業名稱。
5.3工地出入口應設置混凝土澆搗的沖洗平臺(規格不應小于3.5×5m)、沉淀池和沖洗設備,駛出工地的`機動車輛必須在工地出入口沖洗平臺沖洗干凈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須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出工地。
5.4施工現場出入口應設門衛室,建立門衛制度,配備專門門衛人員。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5.5施工現場應在大門明顯位置設置“六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勞務工工資監控制度牌和施工現場平面),規格要求0.8×1.2m,字跡端正,張掛牢固。
5.6施工現場應設置主干道,且保持通暢。主干道應用c20以上標號砼進行硬化處理(厚度大于等于200mm),路寬不小于5m;一般道路用c20標號砼進行硬化處理(厚度大于等于100mm),路寬不小于1.5m,施工現場應有良好排水設施,保證排水通暢,場地內不得大面積積水。在建工程周邊應設置磚砌排水明溝(規格:寬大于等于240mm,深度大于等于250mm,表面抹灰)或埋設合理管徑的排水管。
5.7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地面都必須做砼硬化處理。建筑材料要掛定型化標牌,標牌內容應包括:名稱、規格、品種、產地、進場時間、檢驗情況等。鋼材按規格分另擱放(離地面200mm)整齊,并掛設產品標識牌。砂、石場地應設磚砌圍擋(磚墻厚240mm,高度大于等于600mm)。
5.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應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離措施。危險區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作業應設警示紅燈。
5.9臨時設施必須使用磚砌,層高應不低于2.8m,地面使用砼硬化。
嚴禁使用鋼管、膠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設。臨時設施要指定衛生、防火、治安制度并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環境衛生設專人管理,定期清理,保持清潔衛生;對突發性各類疾病應有應急救援預案;嚴禁在工地宿舍內進行各類違紀違法活動。嚴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
5.10宿舍用電必須統一布置,保證安全。燈具高度不應低于2.4m,低于2.4m時要用36v以下安全電壓供電,室內布線應用套管或線槽沿著屋面、墻面敷設,禁止亂拉亂接。
5.1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應提供符合衛生標準飲水,飲水器具應定期消毒,并有專人負責。
5.12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化糞池必須加蓋,嚴禁使用旱廁。廁所應專人管理,定期清理、消毒、防止蚊蠅孳生。
5.13不得在工地現場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5.14施工現場應作到工完場地清。建筑垃圾、建筑廢料應堆放在垃圾池(垃圾池要用磚砌,砌體高度大于等于800mm,厚240mm)內并及清運。清運過程中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應該密封、掩蓋,不得沿途拋散、遺漏污染市容;嚴禁從2.0m以上搞出向下拋散建筑垃圾。
5.15市區范圍內的施工現場,施工機械的噪聲和震動應當符合城市環境噪聲標準。施工現場應在規定時間(7:00-12:00,14:0-22:00)內施工,噪聲不得超過85分貝。因特殊工序需要連續施工的,應按要求申報并告示周邊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間等),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5.16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現場應按不同的作業條件,配備數量足夠、型號正確、質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檔案。
6安全防護
6.1施工現場應使用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鋼管、扣件進場必須按批量、批次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在建筑工地上使用。
6.2外腳手架基礎應平整夯實,用c10以上砼硬化(厚度不小于100mm,寬度不小于1500mm),并設排水系統;立桿底部設置底座(抗壓承載力不小于40kn)和墊木(規格不小于20xx×100×50mm);外腳手架應掛設密目式安全立網進行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指200目/100cm2以上的安全網,規格1.8m×6m),臨街工地必須使用新的密目式安全網;外腳手架必須涂黃色漆;腳手架必須設縱、橫掃地桿;外腳手架外側從第一步開始每隔3-5步應設置一道紅白相間警示線條。
6.3外腳手架的操作層、保護層及底層必須滿鋪腳手板,操作層每隔3層(或10cm)應滿鋪腳手板或有其它封閉措施。
6.4腳手架采用柔性拉結時必須用拉筋和頂撐配合的方式,超過24m高的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拉結;主拉結點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一字型和開口型雙排腳手架兩端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6.5卸料平臺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并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搭設。卸料平臺應有獨立的支撐系統,不能與腳手架、井架相連,并設置限載牌及防護欄桿,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
6.6懸挑式腳手架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有設計計算書且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審批、報監理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6.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前必須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6.8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前必須按批次批量檢測,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現場使用。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作業。施工現場應使用符合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網。重復使用安全網,在保持整潔,無破損的情況下,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使用于建筑物三層或者10m(含三層和10m)以下部位。如需在三層或者10m以上部位使用則需要重新抽樣檢測,檢測合格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使用。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幫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幫扎。
6.9施工現場的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防護及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護應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可靠、整齊美觀等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具。
6.10防護欄桿應使用鋼管搭設,禁止使用竹、木、摸板等材料搭設。防護欄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面高度1.01.2m,下桿離地高度0.5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欄桿柱,欄桿全段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整體結構能經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施工現場從進入現場到施工層應設置可靠的安全通道,并懸掛醒目的導向和警示標志。
6.11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在腳手架或作業平臺上操作,在操作區域內必須滿鋪腳手板和設置防護欄桿并封掛密目式安全網,腳手架或作業平臺應有搭設方案。
6.12深度超過2m的基坑(槽)邊堆放的棄土、材料、機具等與基坑邊距離不額定少于1.2m,大中型機械設備與基坑(槽)邊距離應根據施工方案、基坑壁支護情況計算確定。棄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須采取科學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滲措施。基坑(槽)的臨邊防護欄桿必須使用鋼管搭設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6.13人工挖孔樁必須設置應急軟爬梯,孔口必須設置護欄或其他可靠的防護措施。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清運,不得堆放在孔口1m范圍內。每日施工前鼻必須檢測井內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現場應配備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設備,保證能根據井下環境情況及時向井下送風。
6.14摸板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摸板施工方案設計。摸板的設計內容應包括:摸板和支撐系統的設計計算、材料規格、接頭辦法,構造大樣及剪刀撐設置要求等均應詳細注明并繪制施工詳圖。支拆超過2m高度的摸板時,應搭設腳手架、操作平臺,懸空作業應有可靠性立族作業面。立桿底部支撐結構必須具有支撐上層何載的能力,使用木材料做支撐的,立柱尾徑必須大于φ80mm,摸板立桿底部應設置合格的底座或木墊板(木墊板規格大于150mm×150mm×150mm),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當支撐在地基上時,應驗算地基土的承載力。摸板立柱長時采用對接方法,禁止搭接。摸板上的材料、設備不能集中堆放,應合理分散堆放,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6m。
6.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采用tn-s低壓配電系統、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施工現場應使用標準配電箱。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并按規范接線。
6.16施工現場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瓷瓶、瓷(塑料)夾等敷設,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6.17施工現場的電纜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專用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導線做綁線,最大弧垂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6.18地下室、人工挖孔樁、人防工程、隧道等潮濕場所的照明用電必須按規定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19施工現場的超重設備必須按規定辦理安裝、使用、拆卸登記手續;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起重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經使用方組織出租單位、安裝單位、項目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設備操作及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每年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6.20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限速器應每三個月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限速器每二年必須經生產廠家或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6.21物料提升機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產品,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安全可靠。卸料平臺應單獨搭設,并設置防護欄桿及防護門,防護欄桿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物料提升機必須使用連鎖開啟裝置安全門。高架提升機應具備自動平層控制系統。物料提升機架體外側沿全高用立網(800目/100㎝2)防護,立網防護后不應遮擋司機視線。在與各樓層通道相連的開口處,應采取加強措施,嚴禁連續開口。物料提升機連墻桿與架體、建筑物必須采用剛性連接,連墻桿不得與外腳手架相連。物料提升機的卷揚機必須搭設操作棚,操作棚應視線良好,遠離危險區域,有安全防護和防雨的雙重作用。物料提升機進料口處應設置防護棚。
6.22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同意后實施。起重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23施工機械必須按照出廠說明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6.24施工機具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圓盤鋸鋸片上方及傳動部位應設防護罩,盤踞后方應設置防止木料倒退裝置。手持電動工具本身自帶電源線不得隨意接長和更換插頭,當距離不能滿足作業要求時應使用移動電箱。鋼筋冷拉作業區應設置警戒區、防護欄桿和安全警告標志。砂輪切割機應保證在使用功能范圍內使用,嚴禁用于切割木材、打磨工具。電焊機一次側進線處必須有防護罩,二次側必須有空載降壓保護裝置或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保護接零及裝設漏電保護器。攪拌機應搭設防雨、防落物的防護棚,操作臺平整、有足夠的空間;離合器、制動器應靈敏可靠,傳動部位設有防護罩,料斗保險鉤齊全有效。鋼絲繩磨損沒有超出使用范圍。施工現場嚴禁用石油液化氣替代乙炔、氧氣進行相關施工。
6.25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小于15ma×0.1s的漏電保護器,潛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6.26距地下管線1.5米(燃起管線2米)范圍內不得采用機械開挖,應用人工開挖。管道暴露后應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并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處理。
7相關文件
《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9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巢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巢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二、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三、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四、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六、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七、對工傷事故和久假復工的應從新進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映情況。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0
一、目的和范圍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使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二、適用于參加建設的各施工單位及個人。
三、職責
1、 各施工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2、監理公司負責施工現場日巡查和定期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3、工程部負責每月組織各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及不定期專項檢查。
4、安全委員會負責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
四、工作程序
1、工程實行施工單位班組、部門、項目部和監理與業主的四級安全檢查制度。
2、定期安全檢查
3、各施工班組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施工區進行安全巡查。
4、部門專職安全員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進行本專業施工區域的安全檢查。
5、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半個月至少組織一次施工現場的全面安全檢查。
6、監理公司會同工程部每月組織各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按檢查表內容進行)
7、每季度末結合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競賽,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組織各施工單位領導、安監科長和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工地聯合大檢查。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檢查評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檢查評分表”逐項檢查打分,并結合月、日安全檢查考核將結果匯總,評出主戰單位和一般參戰單位優勝各一名。
3、日常安全檢查
1、日常施工過程中,各施工單位項目部、部門和班組三級安全員應按照每天劃分的安全監督區域進行不間斷動態安全監督,落實安全監督區域責任制。各施工人員要采用互相之間的安全監督措施,確保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2、監理安全專工堅持對施工現場日巡查和不定期開展“三檢查”(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檢查違章作業、檢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設施),查“三違”,查“三寶”,查“四口”的檢查活動。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項目、重要部位、危險作業區、多層交叉作業區,監理安全專工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防范,連續作業要跟蹤監督檢查。
3、工程部安全專工不定時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監理公司。要求監理公司對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要簽發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給予停工或處罰。
4、 專項檢查
1、安全設施檢查。施工單位進行日常的檢查,監理公司和工程部安全專工不定期進行檢查。
2、大型施工機械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
3、小型電力工具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進行日常檢查。
4、施工用電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進行日常檢查。
5、環境衛生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
6、防火防爆檢查。每年11月份進行聯合大檢查。
7、防汛、防臺風、防雷檢查。每年4月份進行聯合大檢查。
8、防暑降溫檢查。每年6月份進行一次大檢查。
4、 安全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圍繞本工程執行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和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方案進行,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2、實行工序作業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環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和交接班的檢查。
3、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精神狀態;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并做好記錄。
4、各施工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業標準外,還應執行本工程有關各項規定并做好各項記錄。
5、每次安全檢查均應作好記錄,并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做到資料齊全。
6、對各級安全檢查中(包括業主、監理、政府安全監督部門所組織的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或監理公司安全專工、各項目部安監負責人填發“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落實責任部門,并按“三定”原則限期整改封閉。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公司和監理公司備案。對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7、“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存在事故隱患單位的領導或安監部負責人簽字接收和組織整改。如拒絕簽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資格,所查出的問題一旦發生意外,由該單位領導承擔一切責任。
8、各施工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案制度及管理臺帳。
9、安全檢查標準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嚴格執行。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1
1、對現場的預留孔洞,必須進行封閉覆蓋,危險處,在邊沿處設置兩道護身欄桿,并于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2、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應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不得使用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腳手架不得鋼木混搭。
3、結構施工期間,首層支搭達6米寬水平安全網,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4、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5、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6、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縱向必須設置十字蓋,十字蓋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與水平面夾角應為45-60度。
7、井字架首層進料口處應搭設長度不小于3-6米的防護棚,其它三個側面必須采取封閉措施,各層卸料平臺出入口處均應設有安全門,通道兩側必須設有安全防護欄桿。吊籠定位裝置必須安全可靠,任何人不準乘坐吊籠上下。
8、結構內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或加固定蓋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9、井字架口處必須設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屬防護門,下底高20厘米,門兩邊各寬于門口10厘米,門欄刷涂紅白相間的'顏色,同色間隔20厘米。井字架內首層和首層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安全網應封閉嚴密,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井字架內不得做垂直運輸通道或垃圾通道。
10、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并立掛安全網封閉。
11、建筑物的出入口處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現場最少設置2名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二條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三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并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四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項目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項目部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項目部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五條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設備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七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項目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八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九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一條項目部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條項目部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項目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三條項目部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及時歸檔。
第四條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一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二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第四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制度;
(二)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三)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四)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一條公司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條項目部每年組織2次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項目部。
第三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四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五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六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一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二條項目部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四條公司對項目部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 則
第一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二條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解釋。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3
1、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新增人員必須辦理好相關手續才能進入施工現場。
3、進入現場后做好井道廳門防護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業。
6、嚴禁酒后作業。
7、嚴禁使用安全帶吊裝設備。
8、嚴禁把廳門鑰匙借與無證人員。
9、庫房內應配備防火設施,嚴禁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時,電梯轎頂施工人數不能超過4人。
11、有腳手架施工時,應按要求設置安全網。
12、安全員必須佩戴安全員袖套,如離開工地必須臨時指定其他人員負責。
13、開箱物品不能隨意亂堆亂放,進入庫房的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庫房清潔、無煙頭。
14、各電器元件必須防水、防潮。
15、機房導向輪、轎頂、對重反繩輪應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導軌堆放整齊,有保護。
17、廳門、轎門及轎廂壁板不能堆放在庫房時表面必須有保護。
18、頂層井道腳手架搭設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對重塊壓桿堅固且用強度足夠的.鐵絲或鋼繩給對重塊作二次保護。對重塊數須確保電梯不溜車(至少大于轎廂載重的60%)。
20、動慢車后限速器,安全鉗聯動實驗有效,電器開關有效。
21、動慢車前緩沖器必須安裝及加油。
22、走車施工在轎頂或轎廂底板上搭設腳手架必須做保護。
23、動車后不能短接機房急停,限速器開關,轎頂急停開關。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4
電力在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作用日益明顯,同時影響深刻。為確保供電企業穩定發電和運輸電力,以滿足家庭用電和工業用電的需求,進而確保供電企業的穩定發展。供電企業運用安全監督管理模式,以實現對電力運行和輸送過程的科學檢測,結合相關管理措施,科學制定維護措施,確保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因此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對供電企業的穩定發展產生了重要意義。
1、供電企業安全監督管理模式運行現狀
供電企業安全監督管理模式的運行,由于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不夠完善、管理內容不夠全面和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制約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供電企業的實質性作用。
1.1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不夠完善
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不夠完善,主要是指供電企業電力系統的運行,相應的安全監督管理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建設不夠全面,制約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電力系統中的全面檢測,進而造成供電企業管理不善,影響供電企業的穩定發展。其中主要的問題包括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繁多,相應的工作上報流程浪費時間較長,因此造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不及時或者不到位的現象。例如電力系統運行故障,相應的電力維修機組需根據電力系統的調度進行施工,同時電力運行機組在上報電力故障過程中容易因為浪費時間,造成電力故障升級等現象。
1.2安全監督管理內容不夠全面
安全監督管理內容不夠全面,主要是指供電企業電力系統運行中,運用的安全監督管理模式由于內容不夠全面,造成工作受限,進而影響采用合理的管理措施解決電力系統運行問題。不夠全面的安全監督管理內容,包括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相關制度不完善,無法針對供電企業運行的特點和發展需要,進行全面管理,進而造成供電企業運行過程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無法對供電企業產生相應的`推動力。同時由于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運行,相應工作的進展對供電企業員工產生不同心理反應,影響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社會地位,進而影響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供電企業的全面運行。
1.3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
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主要是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作為安全監督管理模式的直接履行者和監督者,同時確保電力運行的關鍵因素,因此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影響安全監督管理作用的發揮。由于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受專業素質的影響,采取處理措施的態度不同,造成電力運行中的系統故障得不到及時處理,因此影響安全監督管理處理電力故障的實效性和高效性。
2、供電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內容
安全監督管理在供電企業中的運行,應制定的相關工作內容包括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供電企業全面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相關完善措施。
2.1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主要是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應加強對供電企業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管理,以確保及時發現電力系統運行中的安全隱患和系統漏洞,進而結合相關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解決措施,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以推動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為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應加強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管理,主要針對工作人員進行合理分組,確保各組工作人員明確工作內容,進而結合相關工作制度合理進行工作,確保各盡其職,有利于預防人為操作造成的安全隱患。針對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應明確制定運行計劃,同時按照循序漸進的形式有序推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電力系統運行現場的穩定運行和積極發揮作用。
2.2供電企業全面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供電企業全面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主要是指供電企業的穩定運行,應針對電力系統進行相關維護和更新,同時結合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的運行,及時發現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系統漏洞,進而確保供電企業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的全面運行應以供電企業的長期發展為目標,針對安全監督管理在供電企業中的實質作用,制定的長期發展計劃,有利于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供電企業的長期運行,同時有利于推動供電企業的長期發展。例如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的全面運行,應重視對供電企業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管理教育,以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工作責任心和團隊意識,客觀上有利于督促工作人員結合供電企業發展實際,合理規范其自身行為,確保供電企業的安全穩定運行。
2.3相關完善措施
為推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供電企業的穩定運行,應完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和制度,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供電企業的全面運用,綜合管理供電企業的運行和發展。針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完善措施,首先應結合供電企業運行的實際特點和發展需要,合理制定安全隱患的預防措施和相關治理辦法,確保安全隱患得到全面深刻處理;其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發展應結合供電企業的時展要求,全面系統建設符合供電企業發展的新制度、新要求,以實現對供電企業發展的科學控制和引導,進而實現供電企業的創時展。
3、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供電企業運用的重要性
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供電企業中的運用,首先有利于實現對電力系統的封閉式管理,通過電力系統運行前期、運輸過程和后期維護相關工作的科學分析,以封閉式的全面管理實現對電力系統的全面分析,進而確保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其次有利于實現對供電企業的全面分析,通過對供電企業數據庫、電力系統和業務工作的全面處理,同時以安全監督管理模式的相關規定,實現對安全隱患的科學清除,進而確保供電企業的穩定運行和發展。同時,安全監督管理模式運用數據形式,以建立完整的供電企業數據庫,進而結合對供電企業的全面管理和分析,實現電力企業運行各環節的信息整理,有利于提高供電企業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滿足高效處理供電企業運行中的各業務需要。
4、供電企業安全監督管理模式的完善措施
4.1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模式運行機制
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模式運行機制,首先應健全其工作機制,確保供電企業各層切實根據安全管理運行機制,科學規定管理內容和工作制度,進而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其次應完善安全管理教育機制,確保安全教育深入進行,促使供電企業員工從思想上引起重視,進而推動其行動向企業利益靠攏,有效規范自身行為,預防安全隱患的發生。
4.2提高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
為確保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供電企業的穩定運行,應提高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以確保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科學掌握工作技巧和專業技能,進而推動安全監督管理在供電企業的全面運用。針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和綜合考核,確保工作人員在相應時期得到提高,進而確保工作人員科學掌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核心。
4.3全面推動安全監督管理建設
為確保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供電企業的穩定運行,應全面推動安全監督管理在供電企業的全面運用,加大對供電企業的監管力度,進而實現安全監督管理在供電企業運行中的檢測作用。安全監督管理建設的全面運用應結合供電企業運行需要,針對供電企業的不同方面,科學制定安全監管方案,以實現對供電企業的全面管理,結合相關解決措施,推動供電企業的健康發展。
5、結語
供電企業運用安全監督管理模式,有利于科學分析供電企業生產運行中的安全隱患,進而結合安全監督管理運行的實際效果,制定相應解決措施,以實現科學解決潛在的安全隱患,推動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在供電企業的全面運用和供電企業的健康發展。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5
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1、對于違反操作規程,不按照設計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的行為,每次罰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安全文明施工守則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顯標識,不得隨便擺放。
5、施工人員不得穿背心、短褲和拖鞋。
6、電焊必須距離易燃物3米以外。
7、施工現場須遵守小區物業管理,不允許大聲喧嘩。
8、使用電動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危險項目、危險環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9、閑雜人員拒絕進入施工現場。
10、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合同和規范執行,把好材料質量關。
11、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電爐、電熱器及明火,人走燈熄。
12、施工現場電力系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隨意亂搭亂拉線源,接線、安裝設施必須要有專業電工操作,非專業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13、施工現場配備的滅火器不得隨意亂動。
安全員崗位職責。
監督檢查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部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監督勞保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一、協助項目經理(番禺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出現的安全問題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的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的規定,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認真檢查督促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及各項安全規定的落實。
四、參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條款擬定工作,檢查督促條款的實施,負責安全措施標識的管理和使用,及時記錄好安全臺帳。
五、負責本工程的常規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獎懲措施,對違章現象進行制止,對一般事故做出處理和記錄。
六、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產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參加對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上報等工作。
八、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1、參與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編制具體的施工計劃,報項目經理綜合評定后實施。
2、熟悉并掌握設計圖紙、施工規范、規程、質量標準和施工工藝。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監督指導實際操作。
3、按施工方案、技術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4、合理使用勞動力,掌握工作中的質量動態情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質量的自檢、互檢。
5、檢查班組的施工質量,制止違反施工程序和規范的行為。
6、參加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評定工作,并辦理簽證手續。
7、對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失,要及時調查,分析原因,評估損失,制訂糾正措施,經項目工程師批準后及時處理。
8、負責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交底。
9、根據工程實際施工進度情況,向材料部門提供材料需用量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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