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并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并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準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1、指導教師必須對實習學生行焊接特種作業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守各項安全規程。焊接實習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具。
2、對各種電弧設備要定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漏電。嚴禁使用有故障的'電焊設備。
3、每日上下班時對各種氣瓶進行檢查,防止漏氣,嚴格執行氣表年檢制度。
4、加強對各種電器開關的使用管理,嚴禁學生亂摸亂接和亂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制度。
5、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對各種輸氣管路級每日每班進行檢查,并做好設備使用記錄。
6、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帶好勞動保護用具,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7、場內排氣扇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證實訓場內通風。
8、做好下課“五關”:關門、關窗、關電、關機、關氣,加強安全防范。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后,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準后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嚴禁保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柜,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干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設備,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并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一、 實驗室管理人為本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各實驗室成員均有對本實驗室消防安全負責的義務。
二、各實驗室應按照有關消防安全條例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實驗室管理人定期檢查消防設施,以保證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遇突發事件時正常使用。
三、實驗室工作人員要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了解消防安全知識,掌握相應的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檢查本實驗室的電源等設備是否已經完全處于安全狀態。除了必須24小時不停機的設備之外,下班前必須將所有設備關閉。
五、實驗室管理人定期檢查供電線路,發現有裸露、泄漏、老化等安全隱患應立即維護解決,不能維護的應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積極協助解決。
六、電子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認真查對使用說明書和實際線路,保證線路、開關不超負荷運行;大功率電氣設備如空調等應盡量配備獨立供電線路、控制開關,并定期檢查。
七、發生火災時應迅速準確地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事后應協助查明火災原因,向學校有關領導寫出書面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為保障實驗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實驗室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級領導要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各學院、實驗室要有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并經常督促檢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實驗室主任為該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二、實驗室要注意防火、防盜、防爆、防塵、防潮、防震、防銹、防磁,要預防細菌、病毒和輻射的危害,要有應急設施和應急措施。
三、實驗室消防器材要備齊存放,電器電路要符合安全規范。儀器設備的安全保護設備要可靠。出現意外事故,實驗室要有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貴重藥品、貴重金屬要存放在保險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細菌、病毒、放射源要專庫儲存,要有存放、領用管理規定和處置措施。要嚴格執行上述物資的計劃購置、運輸、存放的規定,對品種、性質、數量要嚴格登記入檔,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藥品等要存放整齊,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亂堆亂放。
六、實驗室用過的實驗動物,廢瓶、廢渣、廢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環衛管理要求,統一處理。
七、高壓容器存放合理。易燃與助燃氣瓶分開放置,離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溫度、濕度要求的實驗室,按規定控制溫度、濕度。
九、實驗室照明、噪聲、通風須符合要求。
十、水、電、暖管道走線和實驗設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實驗室環境要整潔美觀,符合規定要求。
十一、實驗室各種標識清晰、完善。
十二、實驗室安全要定期檢查,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應認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每次檢查都要詳細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1. 學生前往實驗室應該以班級為單位,由體育委員和課代表共同負責整隊并排隊前往實驗室。進入實驗樓后要保持安靜、有序,任何人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
2. 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有關內容,明確實驗目的',了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主要儀器的性能。
3. 實驗課前任課教師要預先分好實驗小組,每組推選組長一人,并在實驗桌上編號。上課時小組與桌號應相符,并保持秩序。
4. 上實驗課時學生不得遲到早退,也不得提前進入實驗室自行擺弄實驗器材。進入實驗室后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走動。
5. 學生實驗應在教師指導下按實驗步驟進行,按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使用儀器,仔細觀察、詳細記錄、積極思考、完成實驗報告。教師或組長對組員要進行具體合理的分工安排,不得出現無所事事的同學。
6. 學生應愛惜儀器設備和藥品材料,做到輕拿輕放,不得亂拿別組器材,不得用儀器玩耍打鬧。
7. 實驗中要加強安全觀念,確保人身和儀器設備不受損害。教師要經常向學生進行防電、防火、防爆、防腐蝕等教育,學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教師要求進行實驗,不得隨意改變實驗程序,增減實驗器材或藥品量。實驗中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并按情節輕重相應賠償。
8. 在實驗中發現儀器設備和實驗裝置發生異,F象,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向教師報告,采取妥善措施處理。
9. 實驗完畢,每組學生應清點、整理、洗滌儀器或玻璃器皿,處理好廢液雜物,并按教師要求擺好儀器或送交器材室,不得私自帶走。
10. 實驗室應常備防火、防爆、防毒器材,以便應付實驗中出現的不安全事故。實驗時嚴禁學生亂拉、亂接或用濕手觸摸電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1、嚴格執行我校《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單位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品須加強管理、安全存放、責任到人,并有專人負責此項管理工作。
3、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訂購,需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寫明品名、規格、數量和用途,經單位或課題負責人審核簽字,一式三份交供應科統一辦理。
4、對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庫,必須有正確計量和記載,嚴格保管。
5、一般危險品(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領有量不得超過三天。
6、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領用,必須有負責人審批、限量發放(不得超過一日用量)、雙人簽名、雙人領用。
7、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過程,應予嚴格控制和監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使用的容器、變質料、廢溶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鐵柜內,并嚴格實行雙人雙鎖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將此類物品帶出實驗室。
8、學生實驗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劇毒物品。確因教學等需要而必須使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由指導老師在場指導,檢查使用情況,嚴格審核使用記錄。嚴禁學生單獨進行實驗,嚴禁把劇毒物品帶出實驗室外。實驗完畢,使用劇毒物品后的殘液必須妥善處理和保管,嚴禁亂倒亂放。
9、一般危險品價撥外單位,必須經基建后勤處審批,劇毒、麻醉品應報分管校長批準,并經校保衛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備案同意。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的實驗環境,減少實驗過程中發生災害的風險,確保師生員工正常有序地開展教學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應了解自己所用化學品的MSDS(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做好風險評估,遵守操作規程,熟悉應急預案。
二、所有新進實驗室人員均須先期進入學院《化學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系統》的“順序練習”模塊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并參加考試?荚囃ㄟ^取得《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合格證》后,方能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外來人員做實驗。
三、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有責任和義務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導,并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各實驗室必須針對本實驗室的特點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案,將其與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張貼在實驗室內,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
四、實驗室人員應熟悉室內的水、電、煤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電、停氣時,或用完水、電、氣時,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電閘箱、水閥及氣閥嚴禁遮擋。
五、實驗人員實驗前必須在導師指導下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步驟,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實驗(特別是具有危險性的新實驗),應熟悉所用試劑及反應產物的性質和潛在的危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等),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離開時必須有人代管。試劑用過后一定要將瓶蓋蓋好并將試劑瓶復位,以免不慎打翻發生危險。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實驗室過夜。因工作需要進行過夜實驗時,需按照《化學化工學院關于過夜實驗的規定》要求進行。
八、進行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的實驗)時,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九、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購買、領取、存放和保管各類化學藥品,實驗室試劑存放量應符合《化學化工學院關于控制實驗室試劑存儲量的有關規定》。應定期根據實驗室化學藥品目錄(應包括化學品的名稱、存儲量、危險性等信息)對實驗室存儲的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整理,檢查內容至少要包括: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是否清晰、是否已過期。這樣可以降低存儲化學品帶來的安全風險。
十、實驗室產生的化學廢液要分類收集存放、集中回收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為保證下水管通暢,嚴禁將廢棄物品、雜物等丟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確規定不能放在室內的氣體鋼瓶種類必須放在室外;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氣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裝易聚合成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放在室內的鋼瓶數原則上不超過3個并須進行固定。氣體鋼瓶周圍不得有熱源,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使用鋼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鋼瓶是否漏氣。
十二、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擅自改接電源線或使用老化、裸露的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
十三、檢查電器設備性能,充分考慮使用設備的局限性,不得使用運行狀態不正常儀器設備,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實驗室應保持衛生整潔,嚴禁吸煙、飲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產生有害氣體、嚴重異味的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十五、進行實驗人員需穿全棉工作服,著裝盡量少裸露皮膚,長發束起,不準穿拖鞋、涼鞋,禁止佩戴隱形眼鏡。
十六、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委托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并提前將寫好的委托書交學院辦公室。
十七、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八、各房間安全員(或交代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義務有責任檢查水、電、氣閥門,關閉門、窗、水、電、氣后方可離開。
十九、熟悉緊急情況下的逃離路線和緊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設施(如滅火器、滅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更換。
二十、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和院辦公室,并盡快寫出事故報告。學院視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照《安全責任事故處理辦法》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違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范、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絡實驗室制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金湖學;瘜W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金湖學校化學實驗室管理規則
一、實驗前,學生要做好預習準備。
二、在實驗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各種實驗的情況。作好記錄,認真填寫好實驗報告。要求自己清楚,數據、曲線、表格應該按規定格式填寫、描述。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三、實驗時應注意安全,使用玻璃儀器時,當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腐蝕性、有毒性試劑時,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嚴格操作步驟。防止以外事故的發生。
四、用過的藥品、試液應集中到在規定的桶內,不得亂倒亂拋,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五、實驗完畢后,洗干凈所用過的實驗器材并整理好,擺放整齊。
六、室內要盡量做好防塵、防潮、防磁場等。
金湖學;瘜W實驗員職責
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業務進修,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實驗技能。
二、積極參加教研組活動,熟悉所管年級的教材和各種實驗。開學初主動向任課教師了解本學期的實驗計劃,每學期把它們按年級、按章節寫出實驗一覽表,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準備。
三、建立健全教學儀器、設備、藥品的保管、使用帳目,做到進出、缺損、消耗登記,做到賬物相符,儀器、設備擺放有條理、科學、美觀。努力做到三清:賬卡清、數量清、質量清。四懂:懂性能、用途、操作、維修保養。經常檢查儀器設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和解決。保證儀器、模型、標本等的完好率。
四、根據教學計劃,獨立地提前做好學生實驗及演示實驗的準備工作,保證實驗按時完成。課前認真備好教案,積極協助教師輔導學生上好實驗課。實驗完畢,認真驗收儀器,標本等設備。認真填寫實驗記錄。
五、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保管、使用,要按公安部門規定嚴格管理,并做好實驗室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師生的人身安生,保護好國家財產。
六、協助教師積極開展科技實驗,自制教具和儀器維修等活動,培養學生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積極性。
七、加強責任感,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教學儀器使用、保養的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對違犯規章制度的行為敢于制止。
八、每學期初,制定實驗室工作計劃,期末總結實驗室工作情況、任課教師實驗情況、儀器使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制定下學期購物計劃。
九、搞好室內衛生,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十、認真遵守實驗員守則,遵守作息制度,加強政治學習。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
金湖學;瘜W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金湖學;瘜W儀器借用制度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1)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3)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金湖學校教學儀器維修、保養制度
1、儀器室要有通風、遮光設施,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并保持合理的溫度和濕度。
2、各種儀器要在櫥內整潔科學存放,儀器表面要保持清潔、干燥、無塵。儀器、設備、動植物標本、原材料不能與化學藥品同放。要防止化學藥品潮解揮發。
3、加強精密儀器的質量管理,如驗收、實驗效果、故障、維修保養等均要做記錄。
4、根據說明書的要求,做儀器的定期保養
5、實驗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損壞,停止使用,能修則修,不能修由實驗員和學校領導處理。
6、教學儀器維修的原則是: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維修費不超過儀器原有價值的54%。
7、為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準備室應有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全套的維修工具。
8、實驗室應設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均有記錄,貴重儀器的維修記錄應存入儀器的技術檔案。
9、維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購買,由總務處負責,經校長批準后采購,費用記入消費品賬。
金湖學校理科教師實驗教學守則
一、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會同實驗教師制定實驗教學工作計劃。精心設計實驗方案,寫好實驗教案,師生共同努力,認真做好演示實驗和上好分組實驗課,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二、根據實驗所需的教學儀器和材料,填寫《演示實驗通知單》和《學生分組實驗通知單》,分別提前三天和一周報實驗室。全部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必須課前預做,為順利進行課堂教學做好充分準備。
三、進行演示實驗時,實驗裝置要位于全班學生視野內,可見度大,便于學生觀察、理解。實驗操作正確、規范,實驗現象直觀、準確,示范效果明顯。注意指導學生提高觀察實驗的能力,培養學生實事求是的嚴謹科學態度。
四、學生做實驗前,教師應向學生講清實驗原理、實驗目的、實驗方法,指導學生掌握操作要領及注意事項。在學生實驗過程中,教師要加強輔導,引導學生認真觀察,積極思考,及時發現并糾正學生操作錯誤,確保實驗安全、順利地進行。啟發學生用所學的知識分析實驗現象,歸納實驗結論,如實填寫實驗記錄。實驗結束后,要求學生按照“學生實驗守則”中的規定,整理器材、藥品,洗滌玻璃儀器,搞好清潔衛生,完成實驗報告。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實驗成果,認真批改實驗報告。
五、要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尤其對有一定危險的實驗,教師須鎮定自若,操作熟練,動作協調,一絲不茍,嚴防事故發生,并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六、要積極開展師生自制教具和課外科技活動,促進理科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努力提高學生素質。
七、努力創造條件,建立、健全實驗教學考核體系。在實驗教師的配合下,認真做好學生平時、學期和年度的實驗操作考核(考試)工作。
八、在實驗教學中,運用現代化教學方法和手段優化教學過程,突出教材重點,攻克難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金湖學校實驗教師崗位職責
1、實驗教師要根據學校的學期工作計劃和教研組的教學進度計劃,制定本學科的實驗教學工作學期計劃。
2、根據本學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證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的正常開出,并認真落實各項制度。
3、實驗教師要刻苦鉆研業務。要通讀本學科教材,熟練掌握本學科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的操作技術,并對實驗現象做出恰當的理論解釋。
4、要按時開出實驗課,積極協助任課教師輔導好學生的實驗課,保證實驗課正常進行,并認真填寫好實驗記錄單。
5、與任課教師一起組織好學生的科技活動、實驗競賽、實驗復習和考評工作,為學生實驗技能的訓練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務。
6、熟悉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管理規則,熟悉儀器業務知識,及時編報儀器采購計劃,對儀器要精心管理,科學存放,及時維護。掌握一套檢測和維修的過硬本領,保證儀器的完好率,要適應新科學、新技術在實驗教學中應用的新形勢,不斷更新自己的業務知識。
7、要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活動,不斷改進實驗方法,提高實驗效果,大力開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動,積極自制,代用和改進教具,創造條件,多開實驗。
8、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科學的實驗習慣,要求他們遵守實驗室紀律,愛護設備,精心使用儀器,體現文明禮貌的作風。
9、做好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衛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儀器設備性能,定期完成維修保養工作。
10、調進或調出實驗室,要辦好交接手續,及時完成教學儀器帳目管理任務,帳目清楚,實物點清,以保證實驗室工作正常進行。
實驗室一般性傷害的應急措施
1.創傷(碎玻璃引起的)。傷口不能用手撫摸,也不能用水沖洗,若傷口里有碎玻璃片,應先用消過毒的鑷子取出來,在傷口上擦龍膽紫藥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紗布包扎。傷口較大、流血較多時,可用紗布壓住傷口止血,并立即送醫務室或醫院治療。
2.燙傷或灼傷。燙傷后切勿用水沖洗,一般可在傷口處擦燙傷膏或用濃高猛酸鉀溶液擦至皮膚變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燙傷藥膏。被磷灼傷后,可用1%硝酸銀溶液,5%硫酸銅溶液,或高錳酸鉀溶液洗滌傷處,然后進行包扎,切勿用水沖洗;被瀝青、煤焦油等有機物燙傷后,可用浸透二甲苯的棉花擦洗,再用羊脂涂敷。
3.受(強)堿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沖洗。若堿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4.受(強)酸腐蝕。先用干凈的手巾擦凈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飽和碳酸氫鈉(nahco3)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后涂上甘油。若酸濺入眼中時,先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5.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nahco3)沖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鎂涂在紗布上包扎;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的混合液沖洗。
6.誤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是: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后用干凈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7.吸入毒氣。中毒很輕時,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溫),使其安靜休息,必要時給中毒者吸入氧氣,但切勿隨便使用人工呼吸。若吸入溴蒸氣、氯氣、氯化氫等,可吸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物蒸氣,使之解毒。吸入溴蒸氣的,也可用嗅氨水的辦法減緩癥狀。吸入少量硫化氫者,立即送到空氣新鮮的地方;中毒較重的,應立即送到醫院治療。
8.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如果觸電者在高處,則應先采取保護措施,再切斷電源,以防觸電者摔傷。然后將觸電者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休息。若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送醫院治療。
實驗室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三、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四、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金湖學;瘜W學生探究分組實驗安全操作制度
。ㄒ唬﹪澜麑W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二)欲鑒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ㄈ┤缬兴幰阂绯觯瑧⒓从盟磧。如遇酸類或其它腐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ㄋ模┙浫鐭嶂Ax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ㄎ澹┮栽嚬芗訜嵛镔|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运∑骷訜峥扇夹曰驌]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八)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ň牛┎僮饔袡C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十二)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ㄊ┮虿簧鞔蚱浦A餮,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內。
。ㄊ模⿲W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
學生實驗室儀器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實驗室儀器設備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為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兼顧科學研究活動,對損壞丟失儀器設備,要進行必要的賠償。
一、在使用儀器設備的過程中,預先已了解該儀器設備的原理及功能,明確熟悉操作過程,并有使用經驗或有對該儀器設備使用過的人在場指導下,發生儀器設備的故障(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無需賠償,但應及時匯報給主管教學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無使用該儀器設備的經驗又無對該儀器設備懂行的人在場指導而使用,發生儀器設備的故障或損壞,屬于責任事故,應對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賠償。
三、屬于專職保管的儀器設備因保管不善、疏于職守而發生儀器設備丟失者應予以配賠償。
四、對于借出的儀器設備發生丟失,應由所借人賠償。
五、學生實驗課時所用的儀器設備,應當在有經驗的實驗指導教師指導下使用,否則按此條款三規定應予賠償。
六、對所保管的儀器設備(指專職保管人員及借用儀器未還者)由于疏于維護而發生儀器設備損壞者亦應賠償。
七、賠償金額大小視儀器價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體情況由實驗室主任報系主任研究后決定。
金湖學校學生實驗守則
1、做分組實驗是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重要手段,對提高學生的觀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因此,每個學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課,珍惜每一堂實驗課。
2、學生在實驗前要認真作好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原理、步驟以及實驗的內容和注意事項。不預習不準作實驗。
3、進實驗室時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實驗小組順序就座,實驗時要遵守紀律,不準喧嘩、不打鬧。
4、實驗開始前要認真聽取教師講解有關實驗問題,看清教師的示范。
5、實驗開始須首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發現短缺或損壞,及時向教師報告。
6、實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循實驗步驟,操作要規范,儀器的連接和安裝要穩固,取用藥品要適量,接通電源,點火加熱,接觸藥品或動力時要注意安全。實驗時如發現異,F象或儀器損壞等情況后,立即停止實驗并及時向教師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實驗過程中要認真觀察實驗現象,仔細分析思考,實事求是做實驗記錄。
8、實驗結束時要切斷電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實驗用品并擺放整齊,遇有損壞、丟失儀器時應及時報告。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其它廢物扔入垃圾箱,嚴禁將廢液倒入水槽中,經教師檢查允許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9、實驗要注意安全,節約水電及實驗材料,要愛護室內一切設施和用品,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要保持實驗室的清潔,不要亂扔碎紙和雜物,下課時輪班值日,打掃衛生。
10、實驗課后要及時寫出實驗報告,對失敗或漏做的實驗要申請重(補)做。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1、實驗室安全規范
1.1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發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2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柜。
1.3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柜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堿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柜。
6.高揮發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于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并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準,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里進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后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柜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筑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制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設計、制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后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準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1.5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后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盡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表是否正常。
1.6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并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于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干凈。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于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于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2、安全防護
2.1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后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2.2防爆
2.2.1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xx基甲苯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2.2.2防爆措施
1.對于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于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2.3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堿、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2.4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復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3.1廢氣
1.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
2.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3.2廢渣
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于地下固定地點。
3.3廢液
1.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后加堿中和,調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
2.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堿、鹽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堿鹽污水桶、經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于有機污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4、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4.1普通傷口
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4.2燒燙(灼)傷
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涂抹或以紗布蓋。o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3化學藥物灼傷
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重要基地,為確保實驗室安全,防止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優化學校環境,保證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規定,提出確保安全的具體要求,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突發事故模擬演練,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條物理系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和規章制度(包括制度規定、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組織、協調、督促各實驗室負責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組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及時發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根據學校的實驗安全工作計劃開展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實驗室應設定一名兼職安全員(研究生),安全員協助實驗室負責人具體負責該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員對實驗室的安全負有檢查、監督的責任,有權制止有礙安全的操作,糾正安全違章行為。
第四條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統一認識,確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第五條各實驗室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并張掛在實驗室明顯區域,嚴格貫徹執行;制作適合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觀形象的圖片、通俗易懂的語言、具體詳實的數據和生動的案例,向實驗人員進行實驗安全基本常識、安全原則教育。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新進實驗室人員必須先接受學校設備處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掌握基本安全知識和技能,才能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
第六條實驗室安全檢查堅持自查與抽查相結合,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及時發現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技術安全工作檔案。
第七條按照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學校安全管理相關部處與物理系、物理系與各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負責人與各實驗室成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切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第二章消防安保
第八條各實驗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顯、取用方便之處,并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非應急狀況下,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保持實驗室設備、設施及環境清潔衛生。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保持走道暢通。嚴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擋消防安全通道。
第十條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第十一條實驗室應有嚴格的用電管理制度,對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嚴禁超負荷用電。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必須有人在場監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二條電、水、氣等設施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安裝,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實驗室應定期對電源、水源、火源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和檢修要有記錄,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安裝接地裝置,對出現老化現象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維修或報廢。
第十四條無需配備加熱設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各種類型的電加熱器具。實驗中必須使用明火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第十五條涉及化學合成及材料探索、晶體生長的專業實驗室,僅限經專業系統培訓的相關專業研究方向教職員工及其學生于專業實驗室范圍內開展合成及制備等實驗工作,嚴禁在其本專業實驗室或院系指定樣品合成公共實驗室外任何區域開展合成與生長相關實驗。
第十六條實驗樓(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需要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十七條各實驗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實驗室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剩余藥品必須妥善保存。當班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控系統、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及時更新、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九條實驗室在從事涉及壓力容器、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程,采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二十條實驗室應采取適當的防盜技術手段,安裝必備的防盜設施,理工樓等安全重點部位應配備門衛和晚間值班人員,門衛和晚間值班人員應按門衛制度和值班職責,盡心盡職。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做好實驗室防盜安全工作。一旦發現盜竊事件,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
第三章環境安全
第二十一條各實驗室嚴禁飲食,以保障實驗室成員的人身安全以及實驗室環境和設備安全。
第二十二條各實驗室必須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廢氣、廢液、廢渣和噪聲的處理與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環境。嚴禁在實驗室內大聲喧嘩、抽煙﹑和亂丟垃圾。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第二十三條各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有毒有害廢液、化學及生物固體廢棄物的管理工作。處理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學校設備處委托化學系指定教師定期收集和處理有毒有害廢液和固體廢棄物,各實驗室需積極配合。
第二十四條盛裝化學廢液的容器應是專用收集容器,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學廢液,容器上應有清晰的標簽。一般化學廢液,分含鹵有機物廢液、一般有機物廢液、無機物廢液等三類廢液收集桶分別收集和存放;劇毒物質與放射性同位素廢棄物,必須單獨分類存放,并按劇毒試劑或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規定進行妥善保管。具體細節遵照學校委托專門負責學校廢棄物教師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新建、改造、擴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并堅持竣工合格驗收制度。
第二十六條廢放射源的處理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辦理相關手續。待處理的廢放射源必須妥善保管,嚴禁隨意堆放、掩埋、焚燒和丟棄。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廢棄裝置,在沒有取出放射源的情況下,不得對其裝置進行任何處理。
第四章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安全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國家規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或產生預定水平χ、γ電子束、中子射線等的電器設備。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實驗室要認真貫徹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賬目,賬目要日清月結,做到賬物相符。
第二十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實驗室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實驗人員必須配備防護裝備方可參與有關實驗。學生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時,教師應詳細指導監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實驗教學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條須經常對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教職員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人員參加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規范化存儲和使用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三十一條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專業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使用過程中嚴格安全措施,堅持“五雙制度”——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應根據物質不同特性分類、分項存放,性質或防火與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放射性同位素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一起存放。對存放中的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要經常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存放地點要安裝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盜設施,無關人員禁止進入。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必須由學校采購管理部門向具備經營資質的單位統一購置,嚴禁其它單位與個人私自購買。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領用,須做好詳細的領用和使用記錄。使用劇毒品、放射性同位素,應按同一批次實驗的需求量按需申領,使用情況當日報告,實驗剩余當日清退,嚴禁存放、帶離實驗室,嚴禁私自銷毀、丟棄或借予他人。
第三十四條轉移和運輸劇毒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強酸等易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危險品,必須妥善包裝,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運輸過程須派專人隨行監管。
第三十五條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實驗室,入口處必須貼放射性危險標志,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聯用鎖及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裝置。實驗工作人員須佩帶個人放射計量儀,定期接受個人放射劑量監測,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嚴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操作規程和使用規定。
第五章特種設備安全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規定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我系實驗室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
第三十七條物理系購置的特種設備,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特種設備的安裝調試、質保期內的維護工作原則上由生產廠家負責實施,以確保安裝、維護的質量和使用安全。特殊情況需由其他單位承擔的,該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特種設備安裝和調試完畢,自檢合格并經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檢驗合格,應按要求及時提供相關的資料,到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并且將登記標志固定在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凡未按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未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特種設備,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條應當根據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整理、登記并妥善保管隨機文件和資料,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組織做好設備的安裝、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檢驗工作;落實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確保特種設備的管理與使用規范、安全。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相應的培訓與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四十一條各實驗室應制定服役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特種設備,并做好使用記錄。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
第四十二條易燃氣體氣瓶與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氣瓶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且配備泄露監測裝置的場所。各種壓力氣瓶豎直放置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第四十三條嚴禁使用超期氣瓶,超過檢驗期的氣瓶應予以避免并及時聯系相關購置單位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各種壓力氣瓶應避免曝曬和靠近熱源,可燃、易燃壓力氣瓶離明火距離要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敲擊和碰撞壓力氣瓶;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壓力氣瓶要專氣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第四十五條壓力氣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存有安全余壓;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
第四十六條經常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開關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隨時排除安全隱患。室內無人時,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第六章儀器設備安全
第四十七條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維護,保持良好的性能和準確的精度,并處于完善可用狀態,確保儀器設備安全運行。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密切注意學校有關部門停水停電的通知和氣象部門的惡劣天氣預警通知,注意貴重儀器設備的停水停電保護措施,如遇臺風、暴雨、冰雹、雷暴等惡劣天氣,應提前對貴重儀器設備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小外界影響對儀器設備造成的損失。在發生惡劣天氣情況時,須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值班。
第四十九條各類實驗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上機前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驗方案,并做好各種準備工作。上機時嚴格按使用操作規程進行,開機后必須有人值守,用完儀器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遵守者,相關設備安全責任人及安全員有權對其勸阻、糾錯直至拒絕其繼續使用。
第五十條對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各種隨機資料,要按規定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不得攜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批準,向管理人員辦理出借手續,并按時歸還。
第五十一條貴重儀器設備及其附屬的安全裝置,未經申報批準,不準隨意拆卸、改裝和報廢。確需拆卸或改裝時,應書面請示院系領導批準,并報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方可實施。
第七章保密安全
第五十二條各實驗室應定期清查本室承擔的科研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合理劃定密級;按照密級采取相應保密措施。
第五十三條實驗室承擔的涉密科研項目的測試數據、分析結論、階段成果和各種技術文件,均要按科技檔案和保密管理制度進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資料。如發現泄密事故,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對泄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五十四條涉密項目的實驗場地,一般不對外開放。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參觀的,必須報學校保密相關部門批準,并劃定參觀范圍。
第五十五條實驗涉及國家安全秘密的,要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應經常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定期對保密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杜絕泄密事故。
第八章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五十七條發生事故時,要積極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發生較大險情,應立即報警。
第五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實驗室和個人,物理系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令其限期整改。凡被責令整改的實驗室,要采取相應的限期整改措施,經各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工作。
第五十九條對玩忽職守,違章操作,忽視安全而造成了被盜、火災、中毒、人身重大損傷、污染、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逐級報告物理系、保衛處、設備處等有關部門和學校主管領導,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對隱瞞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將予從嚴處理。
第六十條對安全事故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處理意見。對造成嚴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員和主管領導相應責任;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實驗室是生產、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就食,不準隨地吐痰。不經允許不得帶外人來實驗間,尤其帶小孩來操作間。
二、必須遵守本制度。
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志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后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采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一章總則。
化學實驗室主要有易燃易爆的高壓氣體、強酸堿及有毒藥品、精密及大型儀器等。在事發時現場教師、實驗員及事故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盡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人身及財產。及時準確根據情況判斷向學院、保衛處等職能部門和消防部門報告。
實驗室應有必要的技術防范手段,預防為主、責任到人。對實驗室里可能引發的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及善后工作。
第二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
第三章突發事件防范應急的實施。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分工,實行負責制。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各實驗員應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每次在實驗室開放使用前要檢查電路、電器、水管、多媒體設備等各類硬件設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到及時處理,及時報告。每天下班前應關閉所有的水、電、通風系統等;大型儀器管理人員嚴格按規范操作管理,確保安全。
3、實驗室主任督促各實驗員進行日常檢查工作,并做好經常性的隨檢工作。對各實驗員反映的問題要及時予以協調和解決。
4、實驗室中各類實驗器材、化學藥品等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實施。任何人不準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實驗員應經常檢查實驗器材、化學藥品的安全情況,及時清理過期的藥品。危險、有毒藥品從嚴管理,巨毒藥品采用保險箱存放。平時要經常檢查有危險、有毒藥品保管室(柜)的安全情況,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
5、必須在理論教學中教會學生如何正確使用實驗設備,并教會學生在突發事故發生時如何自我保護、相互救援、安全撤離。
6.實驗室中常備有效滅火器、沙桶和簡單醫藥箱,樓頂水箱能保證24小時不間斷供水。
二、事故應急預案:
1、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用適合于消除這類化學藥品的特種溶劑、溶液仔細洗滌燙、燒傷面。對眼部燙、燒傷后,立即用純凈水洗滌(不得用水直沖眼部)眼睛,并及時送醫院診治。
2、化學藥品(氣、液、固體)引發的中毒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嘴、鼻,將中毒者從中毒現場轉移至通風清潔處,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幫助中毒者清除體內毒物,送醫務人員治療。也可通過排風、用水稀釋等手段減輕或消除環境中有毒物質的濃度,必要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
3、化學危險氣體爆炸事故發生時,應馬上切斷現場電源、關閉氣源閥門,立即將人員疏散和將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轉移,用室內配備的滅火器撲火,同時撥打火警電話119。
4、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5、用電儀器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6、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后,立即向學院和保衛處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7、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8、事故現場的每一個人都有保護好現場的責任,有媒體介入采訪的,由學校黨委宣傳部負責接待采訪及安排發言。
緊急電話: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為防止環境污染,保障教學、科研實驗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三廢”處理辦法辦法。
一、三廢的處理。
廢氣的處理:本實驗室主要為基礎化學類實驗,幾乎沒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產生少量有機、無機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被空氣稀釋。
廢液的處理:
3、有機物廢液,集中后進行回收、轉化、燃燒等處理。
4、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屬的化學試劑進行實驗。
廢固的處理:
1、能夠自然降解的有毒廢物,集中深埋處理;
2、不溶于水的廢棄化學藥品禁止丟進廢水管道中,集中焚燒或用化學方法處理成無害物;
3、不便于實驗室處理的廢固、不能丟進廢紙簍內,收集送專門處理單位處理。
二、改革與環保教育。
實驗室管理人員定期對廢渣、廢液容器和通風、排風設備進行檢查、清理以保證三廢處理的實施;加強實驗研究,實行教學改革,在保證學生實驗操作訓練,在有利于提高實驗教學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實驗內容和方法,盡可能地減少三廢的排放。實驗教學中注意培養教師、學生的環保意識。
(四)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第2條儀器設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揮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生產試驗、技術開發的需要。實驗室要在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直至報廢的全過程中加強計劃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使儀器設備在整個壽命周期中發揮最佳效益。
第3條儀器設備管理是一門科學,實驗室應積極開展儀器設備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工作,不斷總結經驗,逐漸形成一套儀器設備的科學管理體系。
第4條實驗室管理人員(包括兼職)對所管儀器設備負有全部責任,任何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使用、移動和調換儀器設備,全系師生員工必須尊重管理人員的職權,要選派政治思想好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并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業務考核及獎罰辦法,使他們熱愛本職工作,努力掌握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五)計劃管理。
第八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的購置,要根據發展規劃,實驗室設置,教學、科研、生產實驗、技術開發等方面的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分別輕重緩急制定出年度購置計劃。
第九條儀器設備的年度購置計劃,應由實驗室會同教研室及其他使用者在每年3月以前書面提出,經實驗室匯審平衡,主管系主任同意后,報學校業務部門審核,列入學校年度基本建設投資和財務計劃,提請主管校長批準后,按學校規定的采購程序執行。
計劃外臨時需要的儀器設備,亦應按上述精神,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條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購置必須提出書面可行性論證報告,其內容應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及使用條件等。由主管系主任組織實驗室工作咨詢小組成員及有關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通過后,報學校主管部門,經主管校長批準方可購置。大型設備的采購應采用招標形式。
第十一條自制儀器設備(包括請外單位加工制造的)使用者必須向實驗室申報計劃并應對其技術設計的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進行論證,一般設備經實驗室同意后進行試制、大型設備按第十條程序審批后試制。試制結束,經實驗室牽頭組織技術鑒定,合格后驗收入帳。
第十二條儀器設備的統計資料,是制定計劃的主要依據。管理使用人員要隨時掌握儀器設備的品質、數量、技術性能及使用情況,經常對其進行分析研究和匯總工作,以進一步加強計劃的科學性,提高管理水平。
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實驗室的要求,如期報送各類統計報表,作到時間及時、數字準確,情況真實。
第十三條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是實現儀器設備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實驗室要在人力,技術和設備上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實現計算機管理。
第三章技術管理。
第十四條技術管理的目的,是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好可用狀態,提高完好率。
第十五條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由責任人根據使用情況和儀器性能,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由實驗室組織專人負責技術安全監督工作,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儀器設備要建立嚴格實物驗收和技術驗收制度。
一般儀器設備到貨后,采購人及時通知實驗室,由實驗室組織技術人員,庫房保管人員會同采購責任人及時開箱清點檢驗和安裝調試,進行技術驗收,驗收合格,采購責任人、技術負責人以及管理責任人要在驗收單上簽字,注明驗收結果。保管員建帳,使用人辦理領用手續。
大型儀器設備和精密貴重儀器應由主管系主任組織有關專家制定驗收方案,逐項進行技術驗收,并請主管校長和主管部門監督檢查驗收工作,驗收原始記錄存入技術檔案。
對質量不合格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提出索賠報告,完成賠索工作,以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管理使用,設備責任人應會同使用人員對設備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計量和定標,以確保儀器設備精度和性能。計量校驗等工作要按國家技術監督部門標準進行。
第十七條儀器設備一般不得拆改,如確需拆改時,要履行審批手續,一般是實驗室組織專家論證,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系主任批準。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特別是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檔案內應包括儀器設備出廠的技術資料,從購置報告到報廢整個壽命過程中的管理使用、維護、檢修、校驗等記錄和文書資料,使之成為儀器管理和使用的技術依據,技術檔案由設備管理責任人保管,管理責任人變化時辦理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要重視儀器設備的技術改造工作,技術改造應考慮使用和經濟效益的合理性。
第四章經濟管理。
第二十條要通過研究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濟規律,逐步確定技術狀況、完好率、利用率等綜合性考核指標,進行經濟技術分析,采取相應的措施,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努力提高儀器設備投資的經濟效益。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供應室設置與學校儀器設備主管部門對口的儀器設備分類總帳,并應設置對應的儀器設備分戶帳,總帳和分戶帳載明儀器設備分類號,設備編號,設備名稱、單價、規格型號、出廠號、廠家、購置日期、經費科目等信息。儀器設備調撥、報損報廢等均應以批準憑單為依據,辦理轉帳及核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要根據儀器設備的性能特點和不同的使用要求,進行經濟和技術論證,作到合理選用,適時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由責任人向實驗室申請降級使用或調往其它使用單位。
第二十四條為避免儀器設備盲目重復購置,造成積壓和浪費,精密貴重儀器和通用性強的一般儀器設備要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提倡集體或個人有償使用儀器設備進行科研和生產試驗、技術開發,要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條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人為因素造成積壓浪費的,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六條儀器設備耐用期滿,確已喪失效能的,按報廢處理,對因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的,按報損處理;維修費用低于設備原值三分之一的,原則上申請維修。
第二十七條儀器設備的報廢、報損、維修應由管理責任人隨時向實驗室提交書面申請,填寫相應表格,由實驗室組織技術鑒定,按設備管理權限辦理批準手續后,方可報損、維修。供應室憑批準的報廢單,報損單核銷帳卡。維修設備待技術鑒定后,方可報銷維修費用。
第二十八條無論何人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原則上應照價賠償。同時應及時查明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第二十九條實驗室要制定出儀器設備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獎懲辦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和浪費的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化學系化學基礎實驗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執行,其它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六)常見事故的簡單處理。
一、起火:有機物著火應立即用濕布或砂撲滅,火勢太大則用泡沫滅火器撲滅。電器設備起火,首先切斷電源,再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不能用泡沫滅火器。
二、觸電:首先拉開電閘切斷電源,或盡快地用絕緣物(干燥的木棒,竹竿等)將觸電者與電源隔開,必要時再進行人工呼吸。
三、割傷:先將在傷口中的異物取出,傷勢不重者用生理鹽水或硼砂液洗控傷處,再涂上紫藥水,必要時再撒上消炎粉,用繃帶包扎。傷勢較重先用酒精洗消毒,再用紗布按住傷口,壓迫止血,立即送醫院。
四、燙傷:被火、高溫物體或開水灼燙后,立即用冷水沖洗或浸泡,洗灼傷處,涂上風士林或燙傷藥膏。
五、酸、堿腐蝕:首先用多量水沖洗,然后,酸腐蝕用碳酸氫鈉飽和溶液沖洗,堿腐蝕用1%檸檬酸或硼酸溶液沖洗,再用清水沖洗,涂上凡士林。若受氫氟酸腐傷,應用水沖洗后再以稀蘇打溶液沖洗,然后浸泡在冰冷的飽和硫酸鎂溶液中半小時,最后再敷以20%硫酸鎂、18%甘油、1.2%鹽酸普魯卡因和水配成的藥膏。若酸、堿液濺入眼內,應立即用多量水沖洗(或用自來水),然后再分別用稀的碳酸氫鈉溶液或硼酸飽和溶液沖洗,最后滴入蓖麻油。
六、吸入有毒氣體:吸入br2,cl2或hcl氣體時,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氣,使之解毒。吸入h2s氣體而頭昏痛者,應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鮮空氣。
七、毒物進入口內:將5—10cm3稀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中,內服,然后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嘔吐,再立即送醫院治療。
(七)工作檔案制度。
總則。
一、每學期各類實驗的題目及學時數由何人具體負責。
二、每學期對外協作的具體內容,執行結果。
三、對各類儀器的使用維修及現行狀況的評法,是否要增加或更新。
四、對各類有毒藥品、貴重藥品的使用記錄。
五、各室與各教研室之間的協作狀況及新教學實驗研究結果,是否報請上級加以實施。
根據基礎化學實驗室人員工作職則,特制定如下實驗室人員工作記錄細則。
一、實驗日志。
記錄每次實驗的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及其工作等基本情況。
二、實驗室人員工作流水記錄。
記錄每天的工作情況。
三、低值易耗品的購置、使用記錄。
建立易耗品的購置、使用帳,記錄低值易耗品購置名稱、數量、價格及使用情況。并用計算機進行管理。
將實驗儀器設備名稱、規格、價格、存放地方及變動情況、完好情況,使用情況等輸入計算機進行管理。做到帳、物、卡一致。
五、實驗儀器設備維修記錄。
做好實驗儀器設備維修,并記錄維修實驗設備名稱,維修情況,時間等。
六、實驗儀器設備損壞及賠償記錄。
記錄學生損壞實驗儀器設備名稱、數量、時間及賠償情況。
七、對外交流記錄。
記錄外來檢查、參觀、學習人員的到訪時間,內容以及建議。
(九)實驗人員年終考核等級及標準。
根據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特制定基礎化學實驗室人員年終考核等級及標準,考核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一、具備以下各項條件的為優秀: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積極參加學院和系組織的各項活動,遵守國法校紀。
2.事業心強,工作積極,能出色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積極參與實驗室建設。
3.實驗室各項記錄規范、完整。
4.在設備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設備建卡率達100%,帳卡物相符情況達100%,有完善的領用、借用手續,對設備做到經常保養,及時維修,完好率達100%以上。
5.努力掌握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掌握有關實驗的基本原理,參與實驗方案的設計和一般實驗裝置的改進與研制,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實驗技術水平。
6.在進行實驗研究方面,積極申請并完成校級以上教學科研題目,或在實驗教學中有實驗方法、技術方面的改進項目。
7.實驗環境干凈、整潔,安全設備齊全,使用狀況良好。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
1.不能遵守校紀,多次遲到、早退、曠課(工),耽誤正常工作的進行。
2.學生反映不好的。
3.工作量不夠或拒絕承擔實驗室的工作任務。
4.缺乏實驗室記錄的。
5.在設備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設備建卡率低于95%,帳卡物相符情況低于95%。
6.由于本人工作疏忽、失職等原因,致使實驗室出現意外事故或大型實驗設備出現不應有的故障造成學校較大的損失。
人員培訓、考核、晉升、獎懲制度。
一、實驗室各類人員都要熱愛本職工作,掌握技術本領,鉆研業務知識。
二、定期組織業務學習和崗位培訓。
三、學校根據實驗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各類人員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
四、加強日常管理,嚴格執行考核、晉升、獎懲制度,不合格者退回人事處待分配。
五、學校每年年末進行業務考核,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得晉升職稱,兩年不合格者調離本崗位。
六、化學與材料科學系要定期開展實驗室工作的檢查、評比活動,對成績顯著的實驗室和實驗工作人員要進行表彰和鼓勵。對違章失職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
1.根據學校和系的發展思路,全面規劃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和措施。
2.根據發展規劃,組織力量進行實驗室的建設工作,包括大型儀器設備的申購的選型論證、選購、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護及功能開發,實驗室的環境改造和維修等工作。
3.確定基地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定期進行工作考核。
4.建立健全實驗室管理制度,負責制訂實驗室管理細則,實驗化學課程管理制度,實驗化學課程基本要求、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大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等,不斷完善實驗建設管理文件。
5.關心實驗室技術隊伍的建設,積極組織實驗室的教研活動,組織業務進修和培訓,不斷提高實驗技術和科研水平。
6.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對儀器使用,實驗方法和實驗技術等方面的改進,革新和研究等學術活動。
7.做好兄弟院校來校參觀學習的接待工作,與兄弟單位互相交流經驗,做好對外交流和宣傳工作;注意了解國內外同類實驗室的動態水平,積極積累有關資料。
8.配合學院工作,以及配合設備處、教務處等職能部門做好管理和統計工作。
(十二)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以極強的責任心和優良的服務態度,切實做好實驗教學的準備工作和實驗教改的輔助工作。
2.服從實驗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達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校院室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公益勞動。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養與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完好率。提出并辦理本室儀器的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
5.積極參與教學內容和體系的改革工作以及儀器設備的改制工作。
6.保持工作環境和實驗室的整潔衛生,做好安全檢查和預防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避免完全事故的發生。
7.積極參加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主動完成實驗室主任分排的各項任務。
(十三)值班人員職責。
1.值班人員負責當天全室所有實驗室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當天出現的安全危險點源要及時解決或通知相關責任人解決,對不能馬上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由第二天值班人員繼續監督解決,直至安全隱患解除為止。
2.值班人員負責當天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地面、桌面干凈、整潔。
3.值班人員對當天重要通知、重大事件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并做好記錄,切勿延遲。
4.值班人員負責當天全室人員的考勤、病事假等的登錄和日常事務的接待工作。
(十四)工勤服務人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以極強的責任心和優良的服務態度切實做好實驗教學的服務保障和后勤事務工作。
2.負責本室的教學、科研、測試用合格蒸餾水的制備、搬運。
3.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4.保持實驗室及設備和cai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5.負責本室公共天平室、分光光度室和馬弗爐室的管理及清潔衛生工作。
6.協助庫房管理人員搬運物資和物資發放工作。
7.保證本崗位的實驗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不出責任事故。
8.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保管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和優良的服務態度,切實做好實驗教學的服務保障和帳物管理工作。
2.熱愛本職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和優良的服務態度。負責全學院教學實驗材料庫房保管和管理工作,對實驗技術人員提供的化學藥品、小型儀器設備及消耗材料計劃,進行認真匯總、把關、避免重復購置和漏報,并將綜合后的總計劃表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溝通,保證計劃按時實施。
3.按學校及上級部門規定負責全院實驗室國有資產的登記和清查工作。
4.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保證庫房的人、財、物安全和清潔衛生。
5.藥品應分類規范、放置合理,標識清晰。對貴重、易燃、易爆、劇毒、劇腐蝕性藥品,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分庫存放,確保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6.認真做好藥品、儀器設備、消耗材料的進、出庫及登記工作,保證帳物卡相符,特別要把好藥品、材料的發放關,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7.要有強烈的安全憂患意識。庫房內嚴禁吸煙和引入任何火種,嚴禁烤火取暖。認真保護好安全設施和標識,經常檢查保證完好適用。
8.負責全院實驗室的勞保及衛生用品的發放。
基本任務:該崗位主要管理色譜/質譜儀與相關教學服務工作。負責色譜/質譜儀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儀器維護,功能開發,制定和落實本試驗室的建設方案。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以極強的責任心和優良的服務態度,切實做好實驗教學的準備工作和實驗教改的輔助工作。
2.服從實驗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達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室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公益勞動,關心集體,團結同志,互相幫助。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養與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完好率。提出并辦理本室儀器的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
5.保證本崗位實驗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不出責任事故。
6.積極完成學院、實驗室下達的畢業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及其他任務。
基本任務:該崗位主要管理icp-oes/紅外光譜與相關教學服務工作。負責“icp-oes/紅外光譜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儀器維護,功能開發,制定和落實本試驗室的建設方案。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以極強的責任心和優良的服務態度,切實做好實驗教學的準備工作和實驗教改的輔助工作。
2.服從實驗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達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校院室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公益勞動,關心集體,團結同志,互相幫助。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養與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完好率。提出并辦理本室儀器的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
5.保證本崗位實驗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不出責任事故。
6.積極完成學院、實驗室下達的畢業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及其他任務。
(十八)化學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基本任務:該崗位主要承擔普通化學基礎、現代化學(部分)等實驗課的準備工作。
1.服從實驗室安排,主動完成實驗室主任分派的各項任務。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活動,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記錄。
2.負責本實驗室和準備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環境和實驗室的整潔衛生,負責本室的安全檢查和預防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國家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管、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教學的正常進行。
5.負責實驗室所需藥品材料計劃的申報和管理,提出儀器設備的補充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交室主任審核。
6.對實驗急需儀器、材料、藥品應提前與庫管聯系溝通,確保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對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室主任匯報。
7.積極完成實驗室下達的畢業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及其他任務。
(十九)有機化學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基本任務:該崗位主要承擔有機化學化學基礎實驗課的準備工作。
1.服從實驗室安排,主動完成實驗室主任分派的各項任務。遵守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活動,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記錄。
2.負責本實驗室和準備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環境和實驗室的整潔衛生,負責本室的安全檢查和預防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國家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管、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教學的正常進行。
5.負責實驗室所需藥品材料計劃的申報和管理,提出儀器設備的補充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交室主任審核。
6.對實驗急需儀器、材料、藥品應提前與庫管聯系溝通,確保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對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室主任匯報。
7.積極完成學院、實驗室下達的畢業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及其他任務。
二、試劑配制應標明試劑名稱、試劑濃度、配制日期。
三、試劑瓶放置應按分類排放整齊。
四、試劑瓶要清潔衛生,標識清楚,吸液良好。
五、易燃、有毒藥品應有專門標記、實驗完后有專人管理。
六、藥品、試劑配制要注意安全操作規則。
七、室內物品要擺放整齊、清潔衛生。
八、實驗完后要打掃衛生、水池內無異物,清點儀器,檢查水電門窗。
(二十一)無機化學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基本任務:該崗位主要承擔無機化學化學基礎實驗課的準備工作。
1.服從實驗室安排,主動完成實驗室主任分派的各項任務。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活動,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記錄。
2.負責本實驗室和準備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環境和實驗室的整潔衛生,負責本室的安全檢查和預防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國家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管、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教學的正常進行。
5.負責實驗室所需藥品材料計劃的申報和管理,提出儀器設備的補充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交室主任審核。
6.對實驗急需儀器、材料、藥品應提前與庫管聯系溝通,確保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對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室主任匯報。
7.積極完成學院、實驗室下達的畢業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及其他任務。
(二十二)現代化學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基本任務:該崗位主要承擔現代化學基礎、普通化學(部分)等實驗課的準備工作。
1.服從實驗室安排,主動完成實驗室主任分派的各項任務。遵守校、院、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活動,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記錄。
2.負責本實驗室和準備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環境和實驗室的整潔衛生,負責本室的安全檢查和預防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努力學習并掌握所從事專業的技術知識和技能,能獨立承擔兩門課以上的實驗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實驗準備工作,對所配試劑,從品名到濃度應按國家標準工整書寫,準確無誤。對新開實驗,要配合上課老師做好準備實驗,確保實驗的順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儀器的工作原理,負責本室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保管、維護和校驗。負責簡單故障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教學的正常進行。
5.負責實驗室所需藥品材料計劃的申報和管理,提出儀器設備的補充調劑、淘汰和報廢意見,交室主任審核。
6.對實驗急需儀器、材料、藥品應提前與庫管聯系溝通,確保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對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室主任匯報。
7.積極完成學院、實驗室下達的畢業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及其他任務。
(二十三)開放實驗安全、衛生保證協議書。
(一)為了實驗的正常進行,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證實驗室的絕對安全。
(二)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對沒有安全保證的實驗堅決禁止進行。
(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氣體必須按照有關制度及規定執行。
(四)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制度,使用烘箱必須留人值班,離開實驗室時一定要關好水、電、煤氣和門窗,確保安全。
(五)使用儀器時認真操作,及時記錄;使用后認真管理,保持儀器內外的清潔;儀器出現問題立刻報告,并及時維修,保證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儀器不得擅自借出或搬到其它實驗室。
(六)做好物品領用登記記錄,嚴禁浪費各種藥品、耗材,不得挪作他用或給其它實驗室使用;貴重藥品等要妥善保管,丟失將按原價賠償。
(七)對實驗項目的關鍵技術負有保密義務,不經指導教師允許,不得與企業、科研部門等洽談與本項目有關的合作。
(八)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吃零食。值日生每日一定要認真打掃實驗室衛生,擺放好實驗物品,保持室內衛生清潔,杜絕其他事故的發生。
(九)違反以上規定者,實驗室的主管人員可以隨時終止實驗。
(十)晚上做完實驗回寢室的同學一定要搭伴同行,保證同學的自身安全,否則責任自負。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起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占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指導,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后,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并向教師如實報告,采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并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準,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持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設備和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占用。
7、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實驗項目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鉆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乙醚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室負責人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主任應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范、措施;實驗室內的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對于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設備,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實驗人員必須掌握實驗室設備、儀器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監督實驗人員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在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要遠離回轉、移動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載使用起吊設備,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管理,技術中心需到實驗室
管理管理人員處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電氣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工作完成后,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實驗室管理的人員,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后方可離開。
九、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時,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堅守崗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十、班后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當事人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監督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準入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實驗室內務管理以及環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三級管理。各級單位的行政××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
第五條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處”)作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并檢查落實做好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指導、督查、協調各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組織實驗室安全工作考核評比。
第六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人員,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七條院屬實驗室(課題組)負責人是部門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所(室)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和規章制度(包括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實驗室準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設;組織、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每位實驗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間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負責健全實驗用房相關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建立本實驗用房內的物品管理臺賬(包括設備、試劑藥品、劇毒品、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臺賬等);根據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本實驗用房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衛生和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實驗用房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九條在研究所(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自我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學校實驗室安全三級管理部門都應負起安全教育責任,分級建立學校、學院、部門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建立安全知識網站、安全知識手冊、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對新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的教師、研究人員和學生,應進行系統全面的教育與培訓,學習安全管理制度,學習學校有關實驗室規章制度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知識和安全應急程序,通過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教育網上考試并獲得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
第十二條從事特種作業(電線電纜鋪架、電氣焊、特種設備操作、危險品管理等)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取得證書者,按要求年限進行復審。
第十三條技術安全管理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務,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下列有關規定:《華北電力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華北電力大學輻射安全管理規定》、《華北電力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暫行規定》、《華北電力大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應根據以上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
第十四條實驗室內應安裝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按安裝要求接地線。
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化學類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實驗室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
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管的現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的橡膠管等,避免發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控系統、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更新、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條每個實驗用房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有效聯系電話等信息統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系。
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十八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實驗室意外事故緊急處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條各學院(部、中心)應設立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本單位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物資的購置,以及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條建立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的報告體系,一旦發生技術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事故報告體系逐級上報。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第一發現人為首報人,首報人應立即向本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報告,事故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保衛處及資產處報告,由主管單位向主管校領導報告。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院(系)、研究所(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生檢查制度。資產處每學期組織一次全面的技術安全檢查,此外還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將予以網上通報或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進行封門,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的日常檢查由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定期組織對各分室的檢查。
第二十四條發現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向所在學院(系)、保衛處、資產處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分別交保衛處和資產處備案,并配合學校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的重要指標之一,與學生評獎評優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各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凡違反本制度的有關規定,要根據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定。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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