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超市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超市管理制度1
一、建立捐贈物品進、出明細帳,嚴格財務、物品管理制度,并由管理員具體負責,每天及時登記入帳,做到帳款相符、帳物相符。
二、愛心超市接受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和居民的捐贈。社會捐贈的物品一律登記入賬,單位捐贈需出具收據。
三、設立物品發放明細賬,發放的'物品須由領取人簽字。
四、認真做好捐贈物品的統計、保管工作,嚴禁私分、調換和挪用物品。
五、每月核對物品數量并及時上報街道辦公室,各類明細賬目及單據保存完整,及時歸檔。
六、每月向居民和社區單位張榜公示一次捐贈情況,主動接受捐贈單位和居民的監督。
八、愛心超市采取專戶專人管理,出售捐贈物資收入用于超市用轉,不得轉借他用。
九、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下班時加強檢查,關好電源、門窗。嚴防火警和盜竊事故發生。
超市管理制度2
大型超市(賣場)同樣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只是在隱患的部位、種類上與小型食雜店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大型超市(賣場)管理理念較新,商業經驗豐富,較受消費者歡迎,但因此而忽略細節管理的現象也比較普遍。據統計,近年來工商機關和消費者保護組織接到的大型超市(賣場)類申(投)訴數量有所增加,申(投)訴內容主要集中在食品變質,新鮮果蔬農藥殘留量超標,銷售過期食品(包括贈品過期),食品添加劑超標,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標注及qs標志等不全,進口食品無中文標志等。從食品類別看,問題最多的是鮮肉及肉制品,問題較多的是休閑食品。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賣場)在食品采購時驗收不認真,把關不嚴格,雖有相關制度,但執行不力,形同虛設。
在進貨環節,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賣場)由于競爭優勢相對較大,容易利用這種競爭優勢,對供貨商實施壓價,以降低自身經營成本。另有一些大型超市(賣場)則是過分信任供貨商,尤其是對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貨商,在進貨時忽視食品質量查驗,推卸自身應依法承擔的食品檢驗檢測責任,而將食品安全的把關責任完全交給供貨商,導致農藥殘留量超標、食品添加劑超標的農副產品和生鮮食品流入大型超市(賣場)。
在運輸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的運輸設備、臨時儲存設施不過關,不能滿足生鮮食品儲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導致食品變質或過期。
在銷售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的設備不能完全滿足食品安全需求。當有些食品保鮮期因設備原因縮短時,有的大型超市(賣場)人為涂改生產日期,欺瞞消費者。
在存儲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對相關設施投入不足。商務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試行)》規定:“銷售需冷藏的定型包裝食品……冷藏柜溫度應當在零下2攝氏度至零下5攝氏度,冷藏柜應配有溫度指示裝置……銷售需冷凍的定型包裝食品……冷凍柜溫度應低于零下18攝氏度,冷凍柜應配有溫度指示裝置。”一些大型超市(賣場)不及時更換已經超期使用而老化的冷藏(凍)柜,冷藏(凍)柜達不到保質溫度;將必須在冷凍區存儲的食品存于冷藏區并與其他食品混放,使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冷藏柜內,人為地增加分層,將標準的2層分隔成3層,導致最上層溫度無法達到保質溫度。
2、在食品包裝上錯誤標注或者含混標注生產日期,使食品保質期模糊。
大型超市(賣場)銷售的食品一直以新鮮、即時為特色,國家對食品保質期也有嚴格規定。但在日常經營中,有一些食品無法在保質期內順利售出,是大型超市(賣場)經常遇到的問題。為了降低經營成本,個別不法商家采用了種種手段。
一是在包裝上不標注熟食、蛋糕等食品的生產日期,或者故意使標注模糊不清。以改刀熟食鹵味食品為例,按照規定,該類食品保質期僅為一天,銷售時限應為改刀后的4小時之內,并準確標注改刀時間;對于當天營業結束后尚未售出的改刀熟食鹵味食品,必須銷毀,并建立相應的進銷貨臺賬。但是,有的大型超市(賣場)經常不在改刀熟食鹵味食品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或者只在包裝改刀時間打印為“5:30”,使執法人員無法確定為上午“5:30”還是下午“5:30”。個別大型超市(賣場)借秋冬季節天氣逐漸轉涼、消費者容易疏忽食品保質期之機,將隔夜熟食與當日新鮮熟食混搭銷售。
二是將生產日期向后推延,甚至出現生產日期標注為第二天(以執法檢查時間為準來推算,下同。——編者注)或第三天的食品在當天上架銷售的現象。
另外,不少大型超市(賣場)都向消費者銷售超市(賣場)自行包裝的食品。這本來是超市(賣場)為保證食品質量、增加食品種類而采取的便民措施,但有的經營者借機在自行包裝的。食品上打歪主意,出現缺斤短兩現象。比如在生鮮果蔬及小食品上,大型超市(賣場)銷貨小票上標的所謂凈重其實是商品加上包裝的重量。
3、環境衛生管理有死角。
大型超市(賣場)的營業面積大,客流量大,食品的環境衛生很重要,如果處理不當,極易成為食品污染源,嚴重影響食品安全。
比如,有的大型超市(賣場)設有面食點心現制現賣區或者小食品現制現賣區,但環境臟亂,甚至經常有異味四散;對于現制現賣的蛋糕,不采取任何防塵防蠅措施。
很多大型超市(賣場)忽略了對購物籃、購物車的清洗消毒,使大量消費者頻繁使用的`購物籃、購物車成為細菌源。特別是在病菌活躍期或疾病流行季節,這一問題是很大的食品安全隱患,使消費者因食品污染而發病的概率明顯增大。
在大型超市(賣場),消費者先選擇購買后來又放棄購買的現象經常發生,而且在放棄已經選購的商品時,人往往已經到了大型超市(賣場)的收銀臺附近。這樣,在大型超市(賣場)收銀臺附近,就會經常出現消費者放棄選購的各種商品,而其中的牛奶、冷凍食品等又對儲存環境有特殊要求。有些大型超市(賣場)不督促員工嚴格遵守規定,致使上述食品無法從常溫區及時歸放冷藏區。
工商機關如何加強大型超市(賣場)食品安全監管。
1、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問責制度,引導和督促大型超市(賣場)開辦方劃分食品風險類別,實行分類管理。
應借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的機會,引導和督促大型超市(賣場)開辦方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在大型超市(賣場)比較集中的地方,工商機關應當充分發揮群眾、經營者等多方面的作用,實行“消費維權進超市”,鼓勵社會各界反映和舉報大型超市(賣場)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努力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
基層工商所在充分發揮街道、居民小區維權聯絡員作用的同時,可以與大型超市(賣場)開辦方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其不購銷“三無”產品及過期發霉、變質失效食品,不對食品、保健品等作夸大宣傳,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建立商品尤其是食品的進銷貨臺賬,并確保進貨渠道合法、規范,從而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可以引導大型超市(賣場)開辦方進行以下改進——將現制現賣的食品、散裝食品(糕點、臘肉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鮮肉類及蔬菜、糧油、嬰幼兒奶粉等列為高風險食品類別,將在生產領域已經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已有qs認證標志的食品列為中風險食品類別,將其他預包裝食品列為低風險食品類別。對高風險類食品,要切實加強硬件設施的配備,對不能達到保溫條件的食品保存器具,諸如冷藏柜、保溫柜等一定要及時更換。工商機關在日常巡查時,可以大型超市(賣場)的上述分類管理為基礎,實施分類監管,仔細檢查高、中風險類食品的進銷貨臺賬,努力做到“高風險類無風險,中低風險類有保障”。
2、推行網絡監管和錯時監管制度,提高監管效率。
建議將大型超市(賣場)的自身管理系統與轄區工商所的日常監管網絡適當對接,以進一步加強對大型超市(賣場)現制現賣食品的監管。比如,大型超市(賣場)在打印上述食品包裝標簽時,自動備份所打印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熟食改刀時間等相關信息,并自動傳輸到轄區工商所的專用數據庫內。責任區監管執法人員及時篩選、檢查數據庫內信息,及時掌握轄區內各大型超市(賣場)每天的現制現賣食品生產數量、生產時間、銷售數量等情況,得知各大型超市(賣場)每天應銷毀的現制現賣食品數量。這樣,在日常巡查時,可以結合大型超市(賣場)的進銷貨臺賬進行對比檢查,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
錯時監管是指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加強對大型超市(賣場)的食品安全監管。因為越是在下班時間,大型超市(賣場)的客流量越大,食品安全方面出現問題的可能性也越大。一些不法商家借營業時間即將結束之名,將過期食品以打折價銷售給消費者;故意將同類商品捆-綁銷售,用包裝帶將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注內容予以遮蓋,以欺騙消費者;在當日營業結束后,將本來應當銷毀的熟食鹵味食品置于冷藏室,準備第二天繼續銷售。這就需要工商機關通過錯時執法,在客流量高峰期,針對大型超市(賣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消除監管盲區。
另外,還要督促大型超市(賣場)開辦方落實專人專管制度,不僅安排員工負責衛生環境狀況檢查,還要安排管理人員定期巡查,確保環境整潔。
超市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公司對現金的管理,防止資金滯留,加快資金周轉,保證資金安全,杜絕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報假賬,假公濟私等行為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納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員要嚴格審核各種現金收付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審批手續必須齊全,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出納員拒絕受理。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賬,對每筆收付款必須序時登記,逐日結出余額,每日下班前,必須核對現金賬面余額及庫存余額。嚴禁白條:抵庫,白條:抵庫視同挪用公款。出納員的庫存現金及現金日記賬必須接受財務部不定期檢查。
二、現金營業款的管理。
各部門的收銀員必須在當班營業終了,根據實際所收款填制解款單后,將營業款交給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納)。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終了,打出清賬單,在未收款項之前,不得將清賬結果告訴收銀員,否則每次罰款5元,收妥營業款之后,將長短情況作好記錄并通知收銀員。收銀員如果出現長短款超過1元的,每出現一次,作過失一次,罰款5元。門店出納每日營業款數額為上日下午班營業款+當日上午班營業款,必須當日下午存入銀行,無不可抗拒原因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罰款。營業款不得擅自用于費用及貨款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三、現金進貨管理。
確需現金進貨的業務,由采購部根據采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注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賬時間。剩余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并在入庫后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賬。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
四、大宗業務銷貨現金管理。
公司的批發業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訂好合同,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后,應于當日上交財務部,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
五、現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
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賬,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滯納金。
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專款專用,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并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六、其他款項的管理。
各部門的零星款項,如紙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項,由出納員收取,收款必須開具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收款不開收據的視同貪污行為,處以100%的罰款。收款額未滿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財務部入賬,滿500元的隨即上交財務部入賬,否則,每天罰款5元。
超市管理制度4
(一)早上7:00賣場開門營業前,當班收銀員應在當班組長的監督下,將備用金清點完畢,7:00準時走進收銀臺內開始檢查收銀機、卡機、小票打印機、驗鈔機、掃描平臺是否能夠正常工作,是否處于聯網狀態,將當日工作所需購物袋、零錢、小票紙整理到位,發現異常及時匯報組長。
(二)收銀員需每日清理收銀臺內衛生,在閑暇時整理收銀臺內商品,缺貨時應及時將要貨單整理好交給組長,嚴禁收銀員閑暇時離開收銀臺到店外活動。
(三)收銀員嚴禁攜帶私人現金、背包等物品進收銀臺,收銀臺僅可存放水杯、手紙這兩種個人物品。
(四)收銀員當班時應著裝整齊,不得涂抹指甲油和濃妝艷抹,頭發必須盤起或扎起。
(五)收銀員在收銀時必須站著工作,無人交款時可以坐下休息,嚴禁無人結賬時隨意打開錢箱點錢。收銀員在銷售時如發現不能銷售的`商品應存放一邊,并在不忙時通知組長。
(六)收銀員在需要離開收銀臺時必須通知組長,經組長允許并確認有人守在門口時才能離開。具體吃飯時間由各賣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單人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七)收銀員離開收銀臺時必須將錢箱、錢袋鎖好,并將'暫停收銀'牌放在收銀臺明顯位置后才能離開,嚴禁他人在收銀員離開時進收銀臺。
(八)當班收銀員嚴禁在收銀臺內玩手機、吃東西、看書報,不得與顧客營業員以及業務員閑談。
(九)收銀員需要換零錢時需要通知組長,并通過組長調換零錢,周末如需到辦公室換零錢,組長必須在場,收銀員嚴禁直接向外直接兌換零錢。
(十)晚間分機結賬時間為9:30分,主機結賬時間為9:45,組長和收銀員在辦公室點完收入封包,收銀員將備用金鎖到專用柜內,并和組長共同確認需投至保險柜的錢袋數量以及金額,將詳細信息記在交接本上,雙方簽字確認,錢袋轉至組長處保存,期間錢袋嚴禁過手他人。
(十一)晚間去保衛處投錢時b區由組長和一位收銀員陪同,c區由組長和一位收銀員陪同,并填寫營業款上交登記表簽完字后兩個當班組長一位負責清點錢袋數量和投錢,另一位負責用直尺核查錢袋是否投到位。無關人員不許搭送款車。
(十二)晚間必須由組長通知收銀臺關機,收銀員正常結賬并打出結賬小票后才可關機,須按照關機要求關閉機器和電源,收銀臺內嚴禁插其他電器電源。
(十三)收銀員嚴禁與顧客發生沖突,結賬發生錯誤時應立即向顧客致歉,并請組長或店長來處理。退貨需經店長、組長同意并在退貨小票簽好字后同當日收入一同上交。
(十四)收銀員在銷售盒裝商品時應將包裝盒打開核對包裝內商品是否一致,結完帳后應主動將購物小票遞給同學,提醒其出門時主動出示,收銀員在結賬的過程中應隨時檢測收銀機是否處于聯網狀態。
(十五)每日19:50分收銀員需將卡機數核對準確并記錄下來。
(十六)不當班的收銀員嚴禁在休息時來賣場。
(十七)當班收銀員如需在賣場內購買商品,必須由組長代為購買。
(十八)b區由當班收銀員負責在閉店后拉閘關電,c區由組長負責拉閘關電。
(十九)面值20元以上必須用驗鈔機驗一遍。
(二十)收銀員應用黑色碳素筆在收銀報表上注明b、c區和姓名。信封上也應標明年、月、日、營業收入、收銀員姓名、組長姓名、共幾包、此包為第幾包。
(二十一)進行飯卡操作時應詢問'這是你的飯卡么'后再刷,如出現多刷的情況,需由組長和同學共同去查卡處查詢確認后方可退款。
(二十二)如有同學將私人物品丟到賣場,其認領時應找組長登記學生證后才可將遺失物品還給同學。
(二十三)啤酒押金必須交現金,不能刷卡。
(二十四)結賬步驟:掃碼———結算總金額———收顧客錢款———找零———入袋(唱總———唱收———唱零)。
(二十五)現金結賬'+'———金額———回車;飯卡結賬'+'———f———金額———回車;掛賬'g'———金額———回車。
(二十六)分機與主機半月輪換一次,營業收入要保密,嚴禁收銀員與他人隨意討論營業收入。
(二十七)收銀員如要離崗,需提前一個月通知辦公室。
超市管理制度5
食堂環境管理制度旨在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提升用餐體驗,維護員工健康,以及優化食堂運營效率。它涵蓋了食堂的日常管理、衛生標準、食品安全、設施維護、廢棄物處理、員工培訓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衛生標準:規定每日清潔頻率,包括廚房設備、餐桌椅、地面的清潔,以及定期消毒程序。
2.食品安全:強調食材采購的合規性,存儲條件,加工過程的.安全控制,以及食品過期處理。
3.設施維護:設定設備檢查和維修周期,確保廚房設備正常運行,防止意外發生。
4.廢棄物處理:制定垃圾分類和定時清運規定,保持食堂環境整潔。
5.員工培訓: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的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6.緊急預案:設立應對食物中毒、火災等突發情況的應急措施和流程。
超市管理制度6
1、持有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按時復核。
2、每日進行濕式衛生清掃,保持內部環境整潔,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3、建立衛生管理網絡,建全衛生管理制度,有衛生負責人。
4、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考核,持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上崗,證件集中保管。
5、場所內通風良好,有機械通風設施,空調濾網和電扇葉片定期清掃,保持清潔無塵
6、場所內禁止吸煙;有禁煙管理標志和禁煙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妝品、藥品的柜臺應分設在清潔的地方,農藥、油漆等有害商品應有單獨售貨室。
8、廁所及時清掃保潔,做到無積污、無異味。采用水沖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風。
超市管理制度5
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懸掛在明顯位置,從業人員持《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2、成立衛生管理組織,設立衛生管理人員,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建立衛生資料檔案。
3、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加強自然通風,機械通風設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調器(系統)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蠅、蚊、蟑螂、鼠害的`設施,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
4、場所內禁止吸煙,有禁煙標志和禁煙管理措施。
5、出售食品、化妝品、藥品一次性衛生用品應符合相關衛生要求,柜臺應分設在清潔區域,農藥、油漆等有害商品應有單獨售貨室。
6、公共衛生間及時清掃保潔,做到無積污、無蠅蛆、無異味。
超市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提高商場超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商場超市是指從事商業零售的店鋪。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商場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
商場超市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
商場超市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
商場超市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
商場超市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場超市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
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
商場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
商場超市的營業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2.4米;輔助疏散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銀區域應當設置無購物通道,按照收銀區域的寬度每20米至少設置一個,寬度不得小于1.5米,無購物通道應設有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
商場超市與文化娛樂場所設在同一建筑內的,商場超市應當配合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第十五條
商場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商場超市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商場超市將營業場所、設備出租的,應當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經營場所和設備。
第十九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二十條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條
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
商場超市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三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對營業區域進行1次安全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巡查和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
商場超市庫房設計、使用、庫存物品的碼放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商場超市經營的發膠、丁烷等易燃商品應當存放在專用獨立庫房內,專用獨立庫房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風。
第二十五條
商場超市容納的消費者人數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當超過規定的容納人數時,應當采取措施,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保安全。
鼓勵商場超市安裝人員流量統計裝置。
第二十六條
超市配置購物車的數量,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過10輛。
第二十七條
商場超市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應當制定符合規定要求的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期間,應當配備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
商場超市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二十九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
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具備應急指揮能力。
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營業區域范圍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二條
商場超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三條
商場超市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商場超市應當執行。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處罰;
(七)未按規定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八)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九)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容納人數規定的;
(二)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超市管理制度8
商服部超市為便于所需商品的統一管理和采購,降低商品的采購成本,規范進、出貨流程,做到人員合理分工與定位,通過標準化、簡單化、專業化達到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此規章制度。
(一)本超市需采購商品分為直配、協配兩部分,直配商品統一由商服部采購人員根據店內商品銷售、陳列量及庫房實際庫存情況制作直配商品采購單,協配商品由分店店長根據店內商品實際庫存情況制作協配商品采購單。
(二)供應商持直配商品采購單到庫房送貨,庫房保管員按照采購單收貨,按照商品驗收情況在系統內生成商品驗收單,并據此給供應商出具貨品欠條。
(三)協配商品由店內店長直接訂貨,生成協配商品采購單,商品由供貨商直接送到店內,并根據實際驗收情況為供貨商出具貨品欠條。
(四)直配商品由保管員驗收入庫,分店店長依據店內實際庫存及銷售情況向庫房發送分店要貨單,庫房配貨員依據分店要貨單進行配貨,并生成商品配送單同貨品一同送至店內。
(五)店內出現破損及抵期貨物時,由店長在系統內制作分店商品退貨單,并將貨物返回至庫房內。庫房保管員依據分店商品退貨單清點退回的`貨物,核對完畢后將貨物按供貨商分別退貨,生成商品退貨單,并為供貨商出具返貨欠條,作為結賬時的依據。
超市管理制度9
超市特殊節假日防火管理制度
商場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周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廳的火險,一般來自于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周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煙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營業廳防火:
1、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煙;
2、禁止在營業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3、禁止在營業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 4、禁止在化妝品區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發膠、指甲油等); 5、禁止在雜貨區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6、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7、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柜臺下側同地面縫隙; 8、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 9、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1、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2、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3、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4、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5、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后開氣原則; 6、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7、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8、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9、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 10、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1、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2、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
3、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4、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煙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
5、禁止閑人進入配電房;
6、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7、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8、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周轉倉防火:
1、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2、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動火;
3、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 4、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5、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6、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7、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8、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9、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1、禁止在上述區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2、禁止吸煙,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3、禁止在該區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 4、禁止在該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將煙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5、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 6、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
7、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超市管理制度10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時間后,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定》、《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專柜裝修管理規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并書面警告。
9、消防監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4、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行。
17、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行。
四、消防培訓、教育管理規定
1、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員工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安全知識,滅火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
2、商場各部門處長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3、商場員工必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對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成績不合格者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無故不培訓、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據公司的消防管理體制進行處罰。
4、防火督察組負責員工消防培訓,考核資料存檔,并將考核成績送交公司人事部備。作為員工升、降、留、退的參考依據。
5、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各部門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各部門新入職員工必須經消防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6、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抽查,測試,對測試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對重點部門、部位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液化氣灶、電工、電焊、倉庫管理員),每年內部門培訓不少于兩次,且須送消防局培訓,持證上崗。
8、商場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培訓,參加滅火技能的訓練,每月不得少于兩三次,防火督察組將培訓、訓練資料存檔。
五、商場臨時動火管理規定
為保證商場正常營業時間的消防安全,確保商場的正常營業跌序,根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制定以下規定。
1、嚴禁商場正常營業時,在沒有取得防火督察組同意,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電焊、氧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2、如非必要在商場內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通知防火督察組人員,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嚴格遵守動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規程。
3、動火前“七不”即: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余的油質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的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4、動火前“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5、動火后,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以上規定希施工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如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實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須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氣等,煤氣是可燃液體,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
2、因鋼瓶、油路管道腐蝕或連接導管老化破裂,以及爐灶鋼瓶的附屬件不合格或損壞失靈,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火災,鋼瓶與熱源太近或充氣過量,可導致瓶體破裂引發爆炸,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搬運移動氣瓶過猛,撞擊產生火花導致爆炸。
3、在爐灶上燉煮各種食品時,浮在上面的油質溢出鍋外,遇火燃燒,油炸食品進油過及油鍋擱置不穩時溢出遇火燃燒或油鍋加熱時間過長,油溫超過油的自然點起火。
4、燉煮各種食品,湯類時,應有專人看管,湯不易過滿,預防外溢,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在沸騰時應降低爐溫,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預防外溢。油溫達到適當高度應放入菜肴,食品,與油炸起火時特別注意不可向鍋內澆水,應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滅火。
5、液化燃氣爐點火時,有自動裝置的可先開氣閥門,然后,采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6、發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開關,采取通風措施,熄滅火源禁止開關電氣設備,通知維修部、防損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試漏。應用肥皂水做試漏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7、熟食部員工應嚴格按廚房設備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程序作業,并做到人離火滅。有問題及時提出改正。下班時,關閉所有氣體開關,電源,要專人負責,并做好記錄。
七、義務消防隊
1、義務消防隊的性質
義務消防隊是一支群眾性的不脫離生產同火災事故作斗爭的消防隊伍,是在本單位黨政領導下,在公安保衛部門和專職消防隊伍的指導下,聯系群眾、宣傳群眾,開展防火工作,對火災進行撲救的一支有組織的戰斗隊伍。
2、義務消防隊的工作任務
貫徹執行消防工作任務、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規則制度、辦法,協助本單位發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訂防火約帶頭執行,發現問題耐心教育和幫助群眾及時糾正。經常開展防火宣傳,提高職工群眾防火觀念和防火自覺性,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普及防火與滅火常識宣傳教育。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格控制火源,妥善處理易燃易爆物品協助本單位整改火險隱患,堵塞火險漏泄和防止火災發生。撲救火災。發生火災時,要積極投稿滅火戰斗并組織群眾共同撲救。有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地區、單位,應在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戰斗。對消防器材負責維修、保養、并教育職工群眾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證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衛部門領導下,積極追查火災發生的原因,研究發生火災的規律和特點,總結實踐經驗,改進措施、克服缺點、加強工作。要完成這些工作,必須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證,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分析形式、總結工作、表揚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強領導落實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開展。不斷鞏固發展,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3、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分工
義務消防隊應設正副隊長指導員,在防火工作上應跟進不同情況,共同負責,適當分工。在滅火工作上,一般應劃分為以下幾個小組:
火災報警組:當發現起火時,應迅速而沉著的起火單位、部門和名稱、起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等立即報告隊長外,還應發出火警訊號并迅速向當地消防隊或公安衛部門報告,把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引進火場。
滅火戰斗組:當聽到火災報警時,消防隊員要立即攜帶消防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火場供水組:接到報警后,立即帶上供水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搶救組: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迅速向起火單位的知情人問清火場內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學危險物品或貴重物資受到火災威脅,如有威脅,應問明其所在地點,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義務消防隊的政治學習與業務訓練
義務消防隊必須圍繞黨中心工作,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加強整頓紀律作風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時還要學習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懂得安全檢查是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進行消防義務訓練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須的,要按照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原則,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要努力學習消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各種消防法規、法令、邊學、邊議、邊練的方法,認真學習嚴格訓練各種滅火戰斗方法與滅火器材的使用,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滅火戰斗能力。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制度。跟隨各地實踐,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個月內進行一次政治學習或業務訓練,要切實可行,持之以恒。
超市管理制度11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二、下架退市。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食品的,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三、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并就地銷毀。
食品經營者銷毀超過保質期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并應當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和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四、明示補救措施。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通知生產者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超市管理制度12
1.及時將顧客用完的手推車及購物籃歸還原處,便于下一位顧客使用。
2.每班人員分成二組,一組送手推車及購物籃,另一組負責整理顧客用完的`手推車及購物籃于入口處,便于顧客拿取。 3.任何一組工作繁忙時,另一組應及時協助完成其工作。 4.上班時間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串崗,影響工作運行。 5.除做好管理工作外,應協助外保人員防止手推車及購物籃的損壞、遺失。
6.各部門員工用完客服部手推車之后,應及時將其歸還。如需長時間借用要以書面形式借用(打借條),歸還時索回借條。 7.手推車管理員應每星期對手推車及購物籃進行盤點,并將準確數字與上期比較上報主管。 8.手推車管理員應及時清理手推車內贓物并定期沖洗以保證其正常動作。
9.若發現手推車有損壞現象應及時報行政部修理。
超市管理制度13
學生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校園食品安全,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它涵蓋了食材采購、儲存、加工、服務等多個環節,旨在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管理流程。
內容概述:
1. 食材管理:規定食材的來源、檢驗標準和儲存條件。
2. 廚房衛生:明確廚房的清潔標準、設備消毒頻率及員工個人衛生要求。
3. 加工流程:規定食品加工的操作規程,防止交叉污染。
4. 服務規范:設定餐具清潔、食品展示和供餐服務的標準。
5. 應急處理:設立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和報告機制。
6. 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內部自查和接受外部監管機構的檢查。
超市管理制度14
一、申請
1、書寫pop必須有各部門小組提出書面申請(pop申請單),同時有部門主管以上簽字(申請單上須說明“明細及要求”)。
2、美工部根據pop申請單按要求書寫,并保留好申請單,以便檢查。
3、無申請單,美工部不得擅自書寫。
4、各部門不得私自書寫pop,違者每次罰款10元。
二、書寫
1、美工按規范格式認真書寫pop,必須清晰、明了、規范。
2、美工不得無故拖延時間,準時交與各商品組。
三、懸掛
1、原則:
整個店內pop及其它賣場裝飾物的.懸掛、張貼、擺設、裝飾等涉及店面形象,一切均需在店內美工部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由美工人員做出各種裝飾規范,并進行現場指導后,各“商品組”方可按規范張貼、懸掛。
2、各采購組禁止對賣場進行變更、更動,違者對當事人及主管以警告、經濟處罰進行處理。
3、美工部是唯一賣場裝飾專業部門。
四、pop紙懸掛
1、pop紙(價格pop)原則上只可掛在l架及t型架上。
2、懸掛時要整齊、規范,不得出現夾掛不平,歪斜的現象。
3、美工每天兩次進行巡場,對發現問題商品組當事例人進行警告,如果仍未改正,每次罰款10元。
4、對不能掛在l架上的價格pop單,由美工部人員進行設計。
如:如生鮮區、日配區、特價區
原則:整齊、整潔、合理、方便取放及顧客閱讀。
5、對掛在端架頭處pop紙,一律規定為以端架層板左側對齊。最多掛兩張,最多掛兩層。
注:只有一張時,以左側對齊;有兩張時,一張和左側對齊,一張和右側齊。
6、粘貼:粘貼pop及其它裝飾物時,一律使用透明膠條,禁止使用帶色不透明膠條。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20元。
五、賣場內其它裝飾物:
原則:
賣場內其它裝飾物、制作、懸掛等,美工部是唯一指導操作部門,其它“商品組”及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美工部須嚴格按規范執行好此規定。
超市管理制度15
食堂原料采購管理制度旨在規范食堂的采購流程,確保食材的質量和安全,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食堂服務的效率和滿意度。它涵蓋了從供應商選擇、采購計劃制定、采購執行到驗收、存儲等各個環節。
內容概述:
1.供應商管理:包括供應商的資質審核、評價體系建立、合作關系維護等。
2.采購計劃:明確采購需求、預算控制、采購周期的設定。
3.采購執行:規定采購程序、價格談判、合同簽訂等環節。
4.驗收標準:設定原料質量、數量、安全性的'檢驗標準。
5.儲存管理:規范原料的儲存條件、期限及庫存管理。
6.監督審計:設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檢查采購活動的合規性。
7.應急處理:制定應對食材短缺、質量問題等突發情況的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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