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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托管中心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
一、管理原則
品牌經營 規范管理 周到服務 人性托管
專業師資 細致輔導 個性教學 特長培育
環境優雅 舒適寧靜 接送安全 后顧無憂
科學膳食 營養味美 衛生新鮮 健康成長
二、廚房管理制度
⑴ 人員:工作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落實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煙。凡工作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
⑵ 場所:確保每天衛生清理質量,不留衛生死角。每天小掃除,每周兩次大掃除。
⑶ 采購:“五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夏秋季節易中毒的蔬菜不買,非正規廠家及商場的不買。根據托管中心配發的超市充值卡購買各類物資。
⑷ 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凈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過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 儲藏:生鮮肉類隨時進冰箱冷凍,易變質蔬菜隨用隨買,存放在儲藏室的蔬菜分類科學、擺放整齊,既通風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儲存蔬菜食品場所及食品器具應做到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污垢。
⑹ 餐具:用餐后及時清理,餐具嚴格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⑺ 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注意營養搭配。開出每周菜單,并提高業務水平,不斷花樣更新,每日保持二菜一湯(一葷一素)。每天都必須配備適時水果。
三、學生接送管理制度
⑴ 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5分鐘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及天天向上托管中心接送牌到校門口指定地點等侯學生。
⑵ 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學校老師或家長確認情況。
⑶ 安全:每次至少兩名接送人員,并視人數的變化再增派人員接送,確保途中安全。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有序排隊往返,中途不得讓學生擅自離隊,更不準在半路上追趕打鬧。放學時確保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返校時要確保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須提前通知學生,以防止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四、午餐管理制度
⑴衛生:工作人員要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地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及隨地吐痰得現象。飯后引導學生到衛生間漱口清潔口腔牙齒。
⑵秩序:工作人員必須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輕放餐具不得有響聲。
⑶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把飯菜、湯、水果吃完不隨意倒掉。另外沒吃飽的同學可以再打飯,讓學生一定要吃好吃飽有利于身體健康。
五、午休管理制度
⑴午休時間:春令13:00—14:20 秋令13:00—14:00
⑵為了統一安排,統一行動,在進入休息室前,全體同學都先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學生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進入:進入休息室前必須把鞋子擺放整齊,由工作人員引導學生按順序進入男生區或女生區,每位學生安排一個固定的.鋪位。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⑶午休:午休過程必須有工作人員在場看護并督促,進入休息室的學生閉上雙眼躺臥,除了休息睡覺外,不得做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看書、聊天、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隨意離開。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員要負責以下事項:
⑴ 確保每天檢查各項電源,煤氣是否關好,是否漏氣漏電。確保不會對兒童造成任何危險。
⑵ 確保每天離開時關好門窗。
⑶ 檢查室內物品擺放,確保室內物品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⑷ 室外活動要安排有序,老師做到時刻警覺,避免發生任何安全隱患。
⑸ 每周室外小組活動,應嚴格按照小組活動安全制度開展。
七、消防管理制度
⑴ 全體員工要確實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實處,應掌握“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隱患。
⑵ 若發生火警,員工應第一時間打火警電話“119”或“110”,講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什么東西著火、火勢大小、火的范圍,同時注意聽清對方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并將自己的電話、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打完電話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以利于引導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⑶ 在疏散學生時,要指揮學生從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彌漫煙霧,能見度低時,要找緊急出口的指示燈,朝指示方向尋找樓梯撤離,若濃煙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難時,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撤離;萬一被濃煙圍困,迷失撤退方向,應緊急呼救、求援。
⑷ 火災發生后,員工應看火勢大小,若火勢較小,可直接用滅火器對準火源噴射,將其撲滅。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雜物或人為上鎖。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應保持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應在位、完整。
八、其他管理制度
⑴ 自學生進入托管后,工作人員須把好進出口,未經同意,任何學生不得擅自外出離開中心。
⑵ 學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學生的活動,不得讓學生在會所內大聲喧嘩、追逐打鬧、打架斗毆、亂砸物品、拋擲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及做危險游戲;禁止學生在中心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活動。
⑶ 任何學生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進入托管中心。
⑷ 任何學生不準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⑸ 講究衛生,飯前洗手,飯后漱口;大小便后務必沖洗。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2
一、管理老師崗位職責
1、熱愛托管工作,對學生要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學生。
2、主動與托管學生家長配合,及時向家長匯報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提升優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則按規章制度處理。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同事間友好交往,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托管學生動手、動腦,使每個托管學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發、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在學生面前行為規范,話不俗,語不高。
6、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各種設施、玩具、器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節水、節電、節氣、節糧。
二、管理老師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學生課業自我完成督習計劃,抓好托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與家長建立良好溝通關系。
2、負責搞好活動室、寢室的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通風、清潔整齊。定期開展學生寢室的消毒工作。
3、關注托管學生的身體康健,天氣變化要及時為學生增減衣服。
4、管理學生午休紀律,注意托管學生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托管學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學生安全,家長來接送托管學生時,要簡單介紹托管學生的當天生活、學習情況。
6、每半月把學生的被子、枕頭整理出來,讓讓家長帶回去換洗。
三、與家長的日常溝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學,負責接送的管理老師在安全接學生到托管班后,要以發短信方式告之學生家長或在家長群中發。
2、每日家長到托管班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須向家長介紹學生當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學習情況,注意收集家長對托管班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記錄;對托管期間生病的學生,管理老師還要當面向家長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議家長做好相關護理事宜。
3、對于因患病不能來托管的學生,管理老師要與學生家長經常聯系,問訊學生病情,關懷患病學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師要填寫《托管學生家庭報告書》,并由學生轉交家長簽名,在下周一上學時回收家長簽名的反饋卡,并存檔。
四、學生的接送管理
1、學生放學,管理老師必須提前至少10分鐘到校門等待;接到學生時,必須核對學生名單,防止漏接學生。
2、接送學生上下學時,全體學生要分列隊行走,不允許學生亂跑亂奔;必須有2名老師以上帶隊。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須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陌生人員來訪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問清來意并做好記錄,嚴禁陌生人員在沒有老師陪同的情況下參觀托管班或接觸學生。
2、如學生家長委托他人來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當場與家長進行電話溝通,核實接學生人員的身份,必要時對通話過程要錄音,并復印委托人身份證件。
3、學生在托管班發生突發事情時(如發病、受傷),當班管理老師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匯報情況,當事態超出老師處置能力并有惡化趨勢時,要立即送醫院并通知家長。
4、加強對托管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許學生在走廊、電梯口、樓梯、陽臺追逐打鬧。
5、教育托管學生不要帶危險品上學或入班,每天抽檢學生所帶物品,注意觀察托管學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機、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險物品,發現后及時收起來,防止發生安全意外。
6、嚴禁采用藥物滅鼠、滅蚊蠅,如必須使用時,要專人保管不得亂丟。
7、嚴禁托管學生進入廚房,熱湯菜、開水必須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時,生活老師分菜時不要越過托管學生頭頂,熱湯菜必須預先降溫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給學生。
9、對托管班的學生的各種疾病做好記錄,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學生的中藥、中成藥、西藥,值班人員按時按量給托管學生服藥,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防止錯服漏服。做好服藥記錄。
11、托管班負責人每天對房舍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有損壞設施、物品要及時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2、經常組織老師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3、不定期向托管學生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4、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電、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衛生管理
1、室內外衛生每天一次小掃,每周一大掃并進行消毒。
2、托管學生使用過的餐具必須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學生寢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曬被褥兩次,每月洗床單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學生飯前便后要洗手,飯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午睡后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5、托管學生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打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孩子。
八、飲食管理飲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采購回來后專人檢查驗收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
2、(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廚房、餐具的清潔衛生及"三防"。
3、食品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兩個小時內分發完畢;
5、盛裝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進行洗凈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員全部體檢合格,無傳染性疾病患者。飯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葷素、粗細),烹調過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營養。
7、飯前工作人員及托管學生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擦干凈。
8、管理老師要照顧好托管學生的進餐,掌握每名托管學生的進餐量,教育托管學生不偏食,不浪費、自覺光盤形動,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學生放學后,托管班老師到學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學生,并護衛學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電話通知學生家長匯報主管,學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請家長放心。
三、托管班老師監督學生完成作業,并核對學生記事本,檢查作業完成情況。
四、指導學生修改作業中的錯誤內容,加強對易錯知識點的認識。
五、帶領學生復習當天所學內容,根據學校老師安排,有計劃的預習新課。
六、托管過程中,托管班教師嚴格糾正學生的錯誤坐姿、書寫、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業后,學生加餐(牛奶、果珍、點心、水果等)。
八、學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戲、讀書,需有人看護。
九、必須家長親自到場接走孩子。
寫給小朋友
一、按時完成作業
二、溫習學過的知識,及時預習新知識
三、正確的坐姿和用眼對我們有很多益處
四、保持安靜,不要打擾其他小朋友做作業
五、保持教室內衛生,請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讀書,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七、常運動,運動才能保持強健的體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內打鬧,不要亂跑,亂跳
九、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十、相互幫助,與人為善
托管班注意事項
一、托管班負責學生在托管期間的安全。
二、托管班負責指導學生完成當天作業,以及復習、預習。
三、托管班應與家長保持聯系,反應學生情況
四、托管班重視每位家長提出的寶貴意見
五、擇日托管的學生,請家長與托管老師溝通,并告知托管時間。
六、若學生臨時不需要托管,請家長及時通知托管班。
七、家長接走學生時,請確認。
八、托管班托管時間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來接孩子的家長,請告知托管班。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3
一、學生的接送
1、確定各年級的放學時間,托管老師每次接學生提前10到15分鐘到指定地點,托管老師接孩子時必須攜帶托管班接送牌。
2、學生放學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紀排隊,學生到達一定人數則由事先安排的老師依次帶回學校,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
3、護送學生回校的老師必須事先確定好路線,回校途中時刻注意每一個學生的安全,不允許學生亂奔亂跑或追逐打鬧,也不允許吃任何的東西。
4、過馬路時,托管老師確保沒有危險,再讓學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過馬路。
5、托管老師應清點人數,對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其家長或者班主任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作好記錄,不能遺漏任何一名學生。
6、學生作業完成后,學生必須打電話給家長,必須確保是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并且讓家長在離校簽到表上簽字,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接而提出讓學生自己回家的,可以與托管老師協商簽訂安全協議書。
二、上課安排
1、托管老師安排學生進入教室,同時提醒學生把作業本交到講臺上,學生有15分鐘的休息時間,期間學生可以上廁所、洗手,學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師發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饑的食物。
2、休息15分鐘后,進入第一堂課,學生按照語、數、外的順序依次完成當天的作業。
3、5:10—5:20為課間休息時間。
4、每天托管時間最晚到7:30,盡量不要滯留學生超過晚上8:00。
5、老師應將每一天學生完成作業的情況或建議記錄下來,做到家長接受學生時給予及時的溝通。
三、上課紀律
1、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更不得影響其他同學完成作業,如有背書或讀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2、學生寫完一項作業后舉手交給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再做需要讀或背誦的作業,讓學生養成抓重點的習慣。老師檢查作業要仔細認真,不得有遺漏,不得有錯誤。
3、學生寫作業過程中先完成會做的,遇到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著,最后再舉手示意老師講解不會做的`難題,讓學生養成獨立完成作業和節約時間的習慣。老師發現學生作業錯誤
4、老師盡量在講臺位置坐著或游走,做到給學生講題的同時兼顧班級紀律。
5、學生所有作業完成后,托管老師可以安排學生寫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課外書(如果是學校的書籍,一定記得還回原位),若同一時間完成作業的同學比較多,則令其做本校試卷,沒有完成學校作業的同學繼續做作業。
四、溝通
1、與家長的溝通
每天家長來本校接送學生時,托管老師應立即跟家長溝通(如該生在學校及托管班的課堂表現情況、作業完成狀況、以及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薄弱學科等)
2、老師之間的溝通
每天上完課,老師之間相互溝通(如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家長溝通遇到的各種問題等等),互相分析、討論解決方法。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應及時解決。
3、與孩子之間的溝通
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性格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也要適當的批評。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4
老師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尊重托管學生,有愛心、耐心、責任心。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
6、愛護公物,保護設施。
7、做好計劃,認真備課,講解仔細,抓好學生品德教育和良好習慣的養成。
8、做好與家長、同事、學生的溝通工作。
廚房管理制度
1、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要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
2、場所:開窗通風,工作完打掃衛生,不留死角及衛生小尾巴。
3、采購:“四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不應季的不買。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儲藏:生鮮肉類及時冷凍,易變質蔬菜及時冷藏。儲存科學分類,擺放整齊,通風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儲場所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垢。
6、用餐后及時清理,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7、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營養搭配。每周開出菜單,花樣翻新,每周保證餐餐不重樣,每天配備適時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30分鐘內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在校門口指定地點等候學生。
2、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好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家長或學校確認情況。
3、安全:每次兩名接送人員,確保途中安全。專車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乘車方式往返,不得讓學生擅自出走。接時監督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送時督促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學生,以防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又需要舉手示意老師,輕放餐具。
2、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隨意倒掉飯菜、湯、水果。沒吃飽的可以再打飯,保證學生吃飽吃好。
3、衛生: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意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不得在室內食用對身體有害的三無食品,飯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戲:聽從老師指揮,不大聲喧嘩、嬉戲,不追逐打鬧。
2、準備:睡前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3、進入:把鞋子擺放整齊,按順序進入宿舍,每人固定一個鋪位,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4、午休:午休中必須有老師看護督促,進入宿舍閉上雙眼躺臥,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聊天、看書、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
5、起床:到規定時間。老師要準時喚醒學生,并教學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單疊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靜的離開宿舍。
衛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開窗通風30分鐘,下午午休后開窗30分鐘,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2、安排值日人員每天打掃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凈。
4、感冒流行期間采用通風、日照、醋蒸等各種有效預防措施預防感冒。
5、工作人員要保證自身身體健康,如發生感冒及時報告,休假回避,防止傳染。
6、大、小便后及時沖洗廁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檢查各項電源、天然氣是否關閉。
2、每天離開前及時關閉門窗。
3、檢查室內物品擺放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4、室外活動安排有序,老師時刻保持警覺,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
紀律管理制度
1、學生進入本中心后,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
2、不得大聲喧嘩、追逐打鬧、亂砸物品、拋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禁止學生在室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做危險游戲等。
3、禁止學生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本中心。
4、禁止學生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5、愛護公物,不得亂涂亂畫,損壞桌椅。
獎懲管理制度
1、禮貌待人,主動向老師、同學問好,按次數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潔衛生,離開前清理干凈座位,座椅歸位+5
3、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課,不隨意下位、進出教室+5
4、保持安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事先舉手得到允許再去做+5
5、及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準確率高,背誦熟練,最高+10
6、表現好進步大或成績提高的,最高+10
7、介紹其他小朋友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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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工作制度
1、教師須按時上中心,自覺負責教室衛生、學生考勤工作;認真履行并服從學校各項教學安排(包括課時的調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私人事務,不談論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專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時間內,教師不得外出(外出宣傳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時間外出應做好外出說明(外出時間和返校時間);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離開學校應說明原因,私自離開學校當曠工、早退處理;請事假或調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則以曠工計算。
二、教師獎罰制度
1、每月滿勤,獎勵30元。
2、大中心課課時按超中心級基本人數每課時每人2元獎勵。
3、遲到早退10-30分鐘,以一元一分鐘計算扣除。
4、曠工一次以課時工資的三倍來罰款。
三、學生上課制度
1、按時到輔導中心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2、自覺保持教室衛生,不準隨地吐痰;課后請將自己的廢棄物放到指定的地點;不準在門窗、桌椅、墻壁上隨意涂寫。
3、自覺服從老師管理,如有建議和意見可在下課后反映。
4、請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貴重的東西最好不要帶到輔導中心,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5、愛護輔導中心財物,不損壞桌椅;否則,照價賠償。
6、下課后禁止下樓,禁止追逐打鬧,做有意義的游戲。學生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
感謝家長長期對星達特輔導中心的'支持和信賴,為了讓孩子更快樂的生活、更好的學習,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1、記準時間安排,按時接送孩子,特殊原因請提前說明。
2、正常開課期間,不能按時到輔導中心上課者輔導費概不退還。敬請諒解!
3、授課期間,如孩子對授課方式不適應,請及時與老師反映,以達到最佳教學效果。
4、為了完成教學目標,如有課下作業請家長督促完成。
5、學生在輔導中心期間,如同學間發生矛盾,請家長及時與老師溝通,不要擅自解決。
6、如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及管理模式,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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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中心管理制度是規范托管業務運作的重要文件,旨在確保服務質量、客戶滿意度以及運營效率。其主要內容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 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
2. 服務流程管理
3. 員工行為準則
4. 客戶關系管理
5. 質量控制與評估
6. 應急處理與安全管理
7. 培訓與發展
8. 法規遵從性
內容概述:
1. 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職責,確保各司其職,協同工作。
2. 服務流程管理:制定詳細的服務流程,包括接待、登記、照管、接送等環節,保證服務標準化。
3. 員工行為準則:規定員工的行為規范,如禮貌待人、尊重兒童、保守秘密等。
4. 客戶關系管理:設立客戶反饋機制,定期進行滿意度調查,及時解決客戶問題。
5. 質量控制與評估:設定服務標準,定期進行內部審計和外部評估,持續改進服務質量。
6. 應急處理與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響應,保障兒童安全。
7. 培訓與發展:提供員工培訓,提升專業技能和服務意識,鼓勵個人成長。
8. 法規遵從性: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托管中心的合法合規運營。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以外、依法設立的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工商注冊地在寧夏行政區域內并在本地執業的代理機構和在寧夏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但工商注冊地在區外的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與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由代理機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專職人員,不包括財務、行政等非業務人員,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職人員。
第二章代理機構登記備案管理
第四條代理機構在我區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崗位與職責分離制度、委托代理管理制度、采購文件編制審核制度、采購需求制定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評審現場組織管理制度、評標結果登記公示制度、保證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購質疑答復管理制度、政府采購檔案管理制度等;
(三)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四)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
(五)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具備必要的評審場地和錄音錄像等監控設備設施。
第五條代理機構應先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登記機構信息,網上審核通過以后,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注冊信息并獲得操作權限賬號。代理機構應對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代理機構法人、地址、人員等注冊信息變更的,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自行更新。代理機構每月應定期維護其代理狀態信息,確認其是否仍然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展示代理狀態信息并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提供信息參考。
第三章專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管理
第七條自治區財政廳對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實行在線教育管理。在線教育包括初任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初任培訓:按照規定完成在線注冊登記的代理機構,其登記的專職從業人員應當完成初任培訓并參加考試。
繼續教育:已完成初任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專職從業人員,次年起每年應按規定完成一定學時的在線繼續教育培訓,及時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變動內容,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第八條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培訓及考試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作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對未達到參學及考試要求的代理機構,采購人應慎重進行選擇。
第九條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從事代理活動的專職從業人員應與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登記的專職從業人員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條在線培訓內容包括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自治區出臺的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購實務操作等內容。
第十一條自治區財政廳建立健全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對完成初任培訓和繼續教育的人員,在管理系統中予以記錄和公示。
第十二條專職從業人員從本代理機構流轉入其他代理機構的,其參加培訓考試記錄及計分隨人員計入所轉入的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離職的,代理機構應及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進行人員信息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完成在線培訓、考試任務且考試合格(成績大于等于80分,滿分為100分)的'人數應達到5名及以上,未達到要求的代理機構應繼續參加在線培訓學習,直到其專職從業人員參加補考成績合格,并達到合格人數要求。
第四章建立代理機構項目負責機制
第十四條代理機構代理項目實行項目組負責制,項目組由1名項目負責人和2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組成。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專職從業人員,方可作為項目組成員參與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活動。項目組成員應當實名制,并在采購人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中進行明確。代理政府采購項目期間,項目組成員應相對固定。
第十五條采購人填報采購計劃時應按照委托代理協議中明確的項目組人員在系統中進行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勾選。由于代理機構專職從業人員變動等特殊原因,代理機構需更換項目組成員的,應替換經參加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本公司專職從業人員作為項目組成員,在“采購計劃管理系統”中進行項目組人員變更登記,并經采購人確認。
對代理機構派出的項目組人員與采購計劃管理系統中勾選人員不一致的,采購人應拒絕其辦理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并及時將情況報送自治區財政廳。
第十六條代理機構應當將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確定為項目負責人。
第十七條項目負責人代表所屬代理機構經辦具體代理的項目事宜,對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負責。
第十八條對項目負責人實行良好行為激勵管理。采購活動結束后,采購人應對代理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執業能力評價。項目負責人在一個年度內代理的項目無因違法違規被各級財政部門處理處罰,且因其業務能力突出、法律法規熟悉被采購人評價為優秀項目負責人的,鼓勵其所屬代理機構通過增加工資待遇、晉升職務等方式對其進行行為激勵。
第十九條對項目負責人實行違法違規行為扣分制動態管理。項目負責人代理的項目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代理機構因該項目違法違規被各級財政部門處理處罰的,系統自動對代理業務的項目負責人進行扣分,總分100分,被行政處理一次扣5分,被行政處罰一次扣10分,分值低于80分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及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作為項目負責人代理業務。
第五章代理機構執業管理
第二十條代理機構應樹立依法執業意識,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業務。
第二十一條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辦理采購事宜,應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采購代理范圍、權限、期限、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確定項目組成員、協議解除及終止、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相關開標及評標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應按照財政部門要求實現錄音錄像數據互聯互通及傳輸,音像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第二十三條代理機構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強化權責對應,按照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的要求,將委托代理協議簽訂和審核、采購文件擬制、內審與審定、評審主持人與記錄人、信息公告擬制與審查等崗位分開設置,建立崗位間的制衡機制,發揮崗位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作用。
第二十四條代理機構應對其蓋章和簽字的招標(采購)文件的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采購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標(采購)文件,確需修改的,應商請代理機構進行修改。代理機構有權拒絕采購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修改意見。對采購人不聽勸阻,執意要求在招標(采購)文件中加入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修改意見的,代理機構應進行記錄并及時上報本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代理機構應當積極配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代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并應當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
代理機構在發布媒介上登載招標(采購)文件的電子文本,應供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免費下載,不得向投標人或中標人附加不合理的條件或者收取額外費用;以采購人名義代收投標保證金的,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八條代理機構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代理業務的,應嚴格遵守《招標(采購)代理機構進場行為規范》。
第二十九條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化質疑投訴工作規程》,按時、高效處理質疑投訴事項。
第三十條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檔案管理辦法》做好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收集、保管和移送移交工作。
第六章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進入本行政區域內從事政府采購活動的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依法對代理機構進行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堅持定期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定期專項檢查采取“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方式每一年進行一次,抽查比率按照財政部要求進行;日常檢查是財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或違法違規線索,對任一代理機構或代理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或定向檢查。
第七章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
第三十四條鼓勵代理機構積極提升自身專業化能力,走差異化發展路線。代理機構應對其經常代理領域進行深入研究,形成專業領域工作研究報告或研究成果。經自治區財政廳組織評審達到優秀等次的,將作為年度綜合信用評價加分項進行加分。評審情況向社會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鼓勵代理機構逐步衍生業務類型,積極開展采購項目全過程咨詢服務。代理機構應加強市場調查、采購需求標準制定、合同分類制定、履約驗收方案制定等項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務能力,逐步提升全過程咨詢服務能力。
第三十六條政府采購協會應組織行業人員研究建立我區政府采購代理及業務咨詢收費標準并向社會進行公開,嚴禁代理機構之間惡意低價競爭。
第三十七條政府采購協會應積極發揮作用,牽頭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制定行業服務規范,構建行業監督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政府采購監管模式。
第三十八條各級采購單位應按照代理機構行業付費標準及時規范支付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及委托代理機構開展市場調查、采購需求制定等相關費用,助推代理機構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第八章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及結果應用
第三十九條自治區財政廳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暫行辦法》對代理機構執業情況進行綜合信用評價。
第四十條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分為日常評價、監督檢查評價和專業化發展能力評價。
第四十一條采購人、評審專家、供應商以項目為依托,對代理機構代理項目情況進行日常評價。
第四十二條各級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評價,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結果,以及對代理機構違法違規代理項目情況的處理處罰結果,將作為監督檢查評價記錄在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記錄中。
第四十三條自治區財政廳對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能力情況進行評價,根據代理機構撰寫行業領域工作研究報告、研究成果是否對行業領域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對其專業性進行評價。
第四十四條代理機構綜合評價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
第四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合理優化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對綜合評價結果較差的代理機構,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大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第四十六條采購人應當根據代理機構綜合評價結果,結合采購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擇優選擇代理機構。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情況將在系統中進行留痕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
第四十七條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對因違法違規行為被自治區內其他行政監督部門做出禁止從業行政處罰的代理機構,在禁業期內不得代理政府采購項目。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0日。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8
一、學生的接送
1.確定各年級學生的放學時間,每次接學生提前5分鐘到指定地點。
2.等學生到齊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如有特殊情況可和另外一名老師商議,但是必須在有老師看管的情況下分批到學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學生要買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師說明,經老師允許才能去買,購買食物必須是面包,牛奶等能充當晚餐,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購買。
4.接送學生的首要任務是安全,如出現問題由接送老師負主要責任。如果學生因其它原因不能來學校上課的,老師需提前和家長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在放學后必須確保家長及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學生,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接,由老師幫助送學生回家,家長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況除外。
5.每個班需有一名學員家長告知托管老師作業內容。(學校作業班任都以校訊通發給每個家長)
二、上課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學生休息10分鐘,在此期間學生用簡單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饑的食物,辣條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帶進托管班。
2.休息10分鐘后盡快進入學習狀態,學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順序依次完成當天作業。
3.適當安排課間休息。
三、溝通
1.對學生應多鼓勵多激勵,摸索學生的`性格,根據每個學生的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也要嚴厲的批評,對于同年級的。
2.每個學生在托管班的課堂表現,作業完成狀況,老師與家長接送學生時進行溝通。促使每個學生更快的進步。
四、上課紀律
1.告知孩子作業內容。
2.上課期間不得隨意走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舉手示意。
3.上課不得大聲喧嘩,交頭接耳,不得大聲讀書或背書,如有讀書或背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4.寫完一門作業后,把作業本放在課桌的右上腳,供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如在寫作業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在旁邊做上記號,最好用鉛筆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在那里。
5.課間休息時,不得在教室里大聲喧嘩,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鬧,其他同學在學習時不得去打擾。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9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舒適、有序的午托環境,以確保每位午托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在本午托的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條: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得吵架、打架、說臟話或隨意喧嘩。
第三條:學會與人相處,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與同學爭執、吵架、打架,不私自亂動他
人物品,有矛盾尋求老師幫助解決。
第四條:放學后自覺回到午托,不得擅自離開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準追趕,要注意安全。
第五條:如需使用午托的插頭、空調、風扇等電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師申請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第六條: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個人用品干凈整潔以免影響他人。
第七條:有事外出必須先向老師報告,經允許后方可外出。
第八條:用餐時保持安靜做到食不語,用餐期間只能在餐廳,不得隨意走動,餐后自覺刷碗。
第九條:珍惜糧食,厲行節約,盡量吃完所分配的飯菜,不得隨意丟掉。
第十條:午休時間可以臥床休息或寫作業,不準講話、喧鬧,上廁所要輕手輕腳,不能影響其他同學。
第十一條:遵守作息時間,準時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鬧現象。
第十二條:放學后必須如實告知輔導老師當天作業內容,并認真工整完成,寫作業期間不得喧嘩、交頭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內容詢問輔導老師。
第十三條:老師將學生每天的表現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長閱讀簽字,以了解學生每周的表現。
第十四條:如違反相關規定,將接受相應的懲罰,并如實反饋家長,如表現優異午托會有相應獎勵以資鼓勵。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保證政府采購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適用本辦法。
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履行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時,必須向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三條市及各市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政府集中采購業務,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條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要適應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的需要,培育壯大各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建設務實、創新、敬業、高效的政府采購隊伍。
第二章資格管理
第五條凡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具有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的資格,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第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認定的業務范圍、資格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
第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從業人員、設施裝備等。
第八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經批準分立、合并或注銷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報告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獨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二)依據有關規定確認供應商資格;
(三)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以下義務: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對相關的資料、信息、商業秘密等負有保密責任;
(四)受理并答復潛在供應商的質疑;
(五)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
(六)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執業管理
第十一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二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并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委托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托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批復的政府采購計劃和批復意見為依據。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開標、評標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作為電子檔案保存。
第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認真受理政府采購質疑,并作出答復。
第五章培訓管理
第十七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切實提高采購隊伍的執業水平和業務技能。
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培訓以脫產培訓為主,非脫產培訓作為補充。
脫產培訓可以采取專題講座、研討班、培訓班等形式,培訓時間、內容和方式根據所承擔的業務工作需要確定;可以委托有關正規培訓機構進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自行組織培訓。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積極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配合做好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非脫產培訓。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依法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考核內容
(一)機構制度情況。包括內部機構的設置,規章管理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等。
(二)設施裝備情況。包括固定的營業場所及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所需的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員素質情況。包括基本素質、專業技能和業務考試,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和服務水平;創新、敬業和務實精神等。
(四)工作質量情況。包括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的執行;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的制作質量;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范圍內容時效;開標評標現場的管理;采購合同的制定和簽訂;中介服務費的收取和保證金的管理;采購文件的歸檔保存;報表數據的報送;質疑的答復;政府采購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業務培訓情況。包括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次數、人數、考試成績和內部培訓等。
(六)職業道德情況。包括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堅持原則、依法執業、客觀公正、廉潔自律等。
第二十二條考核方法
(一)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對能夠量化的內容進行定量考核,對不能量化的內容進行定性綜合考評。
(二)定期與隨機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隨機方式進行考核。
(三)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可對一次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專項考核,也可對一段時期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條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組織考核小組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成員可以邀請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邀請采購人和供應商參加。
(二)組織考核前應當制定考核計劃和考核方案,并在實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三)考核小組可以向采購人、供應商征求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意見,并作為考核參考依據。
(四)考核結束后應當形成書面考核意見,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綜合考核小組、采購人和供應商的`意見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應當書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并在“威海政府采購網”公告。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一)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四)開標前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
(五)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對潛在投標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或者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的其他內容的;
(四)未按規定將應當備案的委托招標協議、招標文件、評標報告、采購合同等文件資料提交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政府采購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報請上級財政部門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購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1
一、前言
為了規范托管班管理,提高托管班工作質量,使托管班變得更加安全、和諧、健康、有序,制定本《托管班管理制度細則》。
二、組織管理
1、托管班由校長領導,分管教務處,具體實施由班主任和托管教師共同承擔。
2、每個托管班配備一名專職的班主任和一名或兩名托管教師。
3、托管班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教務處、班主任和托管教師組成。
三、安全管理
1、禁止在托管班內玩具有尖銳、毒害危險的物品,保證托管班安全。
2、每天上、下學時應進行安全檢查,將托管班內電器設備全部關閉。
3、在托管班放學時間應做好門衛工作,確保托管班內沒有學生滯留。
四、日常管理
1、托管班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日常管理,做到有序、安全、規范、文明。
2、堅持按時發送托管班信息,及時告知家長和學校情況。
3、托管班要制定守則,明確規定管理要求及措施,發揮學生主動管理的積極性。
五、教育管理
1、托管班要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素質評價,鼓勵學生展示特長。
2、在學校活動中要優先考慮托管班學生的參與,努力讓他們融入校園生活,促進他們的全面發展。
3、托管班教師要促進學生間的交流,開展小組活動,提高學生的合作精神和團隊意識。
六、家長管理
1、托管班應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溝通,及時提供學生的各項表現。
2、托管班教師要開展家長教育,引導家長規范自己的`言行,共同為孩子營造和諧成長環境。
3、托管班收到會員意見后應及時做出回復,并將意見及時整合,對托管班管理及服務情況進行改進。
七、獎勵管理
1、托管班應建立獎勵機制,根據學生表現施行不同級別的獎勵。
2、嚴格執行獎懲制度,確保獎勵公正、嚴謹。
八、考核管理
1、定期對托管班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進行回饋和整改。
2、托管班應將考核結果向家長公布,接受家長監督和評價。
九、總結
制定好托管班管理制度細則,是規范托管班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托管班順利運作的前提和保障。希望各托管班認真落實本細則,做好各項管理工作,為學生營造更加安全、健康、和諧的環境。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2
1.0目的
為了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xx物業公司所管轄區內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空置房鑰匙的管理。
3.0職責
3.1客服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檔案資料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物業管理中心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1.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委托要求或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物業管理中心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檔案資料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4業主在特定情況下的鑰匙管理
4.4.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要求填寫相關項目。
4.4.2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管理中心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4.5托管鑰匙的管理
4.5.1物業管理中心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物業管理中心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數量、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5.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5.3客服主管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5.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征求業主同意后,要求損壞或丟失方重新換鎖,保證房屋安全。并將處理結果記錄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上形成備忘錄,入業主檔案袋中。
4.6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客服中心歸檔、保存。
5.0相關記錄
《業主留鑰匙登記表》
《鑰匙借用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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