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抵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并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并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情,便于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設備,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溫、低溫、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重要規定:
(一)穿著規定:
1. 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 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 需將長發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二)飲食規定:
1. 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2. 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柜。
(三)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 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 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 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柜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 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堿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柜。
6. 高揮發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 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 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于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并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 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準,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 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里進行。
11. 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 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后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 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 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 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柜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筑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 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 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制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設計、制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后再投入使用。
7. 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準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 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 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 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 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ㄎ澹〾毫θ萜靼踩幎
1. 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 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 5 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 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 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 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
8. 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后才進行。
9. 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盡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 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 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 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 查壓力表是否正常。
(六)環境衛生
1. 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并須保持整潔。
2. 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于工作時間外進行。
3. 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 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 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 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干凈。
9. 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 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于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 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于一定處所。
12. 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二、安全防護
(一)防火
1. 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后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 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 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滅火器滅火。
(二)防爆(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 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 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對于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 對于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四)防灼傷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堿、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五)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 X-ray, 長期反復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1、 廢氣。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于地下固定地點。
3、廢液。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后加堿中和,調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堿、鹽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堿鹽污水桶、經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機溶劑回收于有機污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重金屬離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六)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 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 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涂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布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設備、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后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采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后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后應及時洗手。非打印化驗單要消毒后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后,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設備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堿、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于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后,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準后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嚴禁保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柜,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干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設備,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并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 實驗室由上自然科學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 實驗臺、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就座,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不準在臺上、墻上亂刻亂畫。
三、 上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 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 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 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應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設備,照價賠償。
八、 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 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秩序的`離開實驗室,并關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以下簡稱安全環保)是我國的一貫政策,是保證實驗室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實驗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環保工作,并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主任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環保工作。
2、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環保工作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實驗室及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安全用電,定期檢查水電設施,發現故障立即維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及水電開關。
4、各試驗臺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本科生畢業設計和研究生做試驗必須經工作人員指導,并由指導教師具體負責,以保證實驗的安全和可靠。
5、重視工作場所環境的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和噪聲。對三廢及噪聲污染必須積極治理、妥善處置,不得污染周圍環境。
6、節假日、寒暑假實行工作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制,負責實驗室安全;重要的實驗室、辦公室實行封條制。
7、發生安全事故及案件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實驗室主管領導,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幼兒園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食品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幼兒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幼兒園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班(小、中、大)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i型昂揚那個的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準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加強幼兒在實驗室中的安全教育,不得隨意接觸室內物品,防止幼兒受傷。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薄》、《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薄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予報廢。單價在20xx元以下的,由園長審批;單價在20xx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20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報廢批量價值超過20xx元的,報鎮、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 、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幼兒人身安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9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就食,不準隨地吐痰。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志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后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采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物理實驗室是學校財產的重要保管單位之一,為了確保國家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實驗器材更好的為教學服務。本實驗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當日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后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不經老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
三、認真聽老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四、開始前和結束后,學生都要檢查桌上的儀器有無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或損壞要及時匯報給實驗指導教師。
五、做實驗時,不得擅離自己的座位,不得動用其他人桌上的實驗器材,要在認真閱讀實驗手冊的`基礎上,按步聚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詳細做好實驗記錄。
六、遇有困難或問題,應舉手向教師詢問,凡違反實驗要求而造成的損失的實驗器材一律賠償。
七、實驗時應愛護儀器,節約用電或其他物品。若損壞儀器,應照價賠償。
八、實驗完畢后,要把儀器整理歸位,桌凳排放整齊,填寫分組實驗記錄本。經教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加強實驗安全措施,落實、完善各種安全設備,加強安全工作。
十、認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帳物一致,學期及學年結束清點一次,并將清點情況報主管部門。
十一、實驗室管理人員及有關教師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措施,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二、認真落實防火措施,定期檢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況,定期更換滅火器材,防止火災發生。
十三、經常檢查實驗室電源及電器設備,保證電源及電器設備安全、完好。無人時,要關閉用電電器、電源,防止事故發生。
十四、下課后關閉門窗,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財產安全。嚴禁私自夾帶實驗室物品出教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于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并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實驗室的安全問題至關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環境就必須各員工嚴格遵循相關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范本一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依照公司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實驗室安全制度,進入實驗室人員應嚴格遵守。
一、為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三、禁止攜帶危險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或周圍吸煙、點火。
四、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洗凈雙手才能進食,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柜中。
五、保證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嚴禁占用走廊,亂扔雜物。
六、實驗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
七、未經實驗室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八、嚴禁帶電的情況下,搬動、移動或振動實驗設備,以防損壞設備。
九、實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使用登記制度,每次使用結束必須登記。
十、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以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應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實驗所用設備一旦發現故障,應立即斷電停機,嚴禁帶故障運行。
十二、實驗結束,實驗人員應立即清理現場,儀器歸位、清洗器皿。
十三、離開實驗室之前,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鎖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并做好實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十四、實驗室人員做到"四知":知報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滅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有效的撲滅初級火災,并將本實驗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采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干凈。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準,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
九、配齊消防器材并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一、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學校領導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管理,學校每學期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兩次檢查。
二、實驗室電教實驗員兼職安檢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叫停終止有礙安全的實驗操作以及一切發生在實驗室內的危及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活動。各級領導必須支持安檢員工作。
三、實驗室以及儀器保管室應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并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有壓力容器、電路、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及放射性物質等物體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五、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或儲物柜存放,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教學實驗領用時必須經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簽署意見,報教導處備案,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實驗結束后,危險物品剩余部分必須立即清點歸還,并做好詳細記錄。
六、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電教實驗員(安檢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保衛部門批準后,才能使用,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十、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包括各種類型的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處沒收器具。
十一、對違反操作要求,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報公安機關處理。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資、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
十三、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的群體或個人,學校有關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和改造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檢查,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五、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設、清潔衛生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學校定期對實驗室衛生工作進行檢查,敦促相關人員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室的桌面、墻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蛛網及雜物。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一切實驗室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為了確保實驗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予以遵守。
第一條 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要認識到在一切實驗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第二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系主任負責,實驗技術人員及保管員是各自管理責任范圍的具體責任人,對實驗室主任負責。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 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第三條 實驗室主任抓好對實驗教師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遵守各項實驗室規章制度。對實驗室安全條件和設施,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補充、更換失效器材,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安全器材和設施的維護和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必須首先撤離人員,然后盡快整改。
第四條 實驗室要對重點安全部位做到心中有數,對存放危險品和安全用電的部位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對可能發生的危及安全的各種緊急狀態,如火災、爆炸、腐蝕性液體傾灑、有毒氣體泄漏、輻射損害、電擊損害、致病微生物污染、地震、自來水爆管等,必須分類建立緊急處置預案。要配置各種必要的滅火器。實驗室人員參加防火培訓,懂得防火常識。
第五條 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未經實驗室或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設備、設施,學生實驗時要服從指導,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或擅離職守。實驗室管理人員下班前或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離開時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第六條 對有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致病微生物及放射性物質等的場所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七條 對易燃、易爆、劇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做到專室專柜儲存,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領用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和系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領用,使用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并作好詳細領用登記。領用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用量,存放藥量一般以一次使用為限,不得超過限量,做到用量清楚。
第八條 各種壓力氣瓶不可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要專瓶專用,嚴禁私自采購和改裝它種氣體使用。使用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禁止學生獨立操作,并按有關規定要求,對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第九條 嚴格實驗室廢物的處理。實驗時要將殘渣廢液倒入指定的廢液桶內,統一處理。嚴禁將腐蝕物或有毒有害物質倒進水槽及排水管道。
第十條 實驗室設備的設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須遵循安全、科學、規范、整潔、有序的原則。實驗結束后應做好實驗場所及器具的清潔、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過的設備器材。學生實驗結束后實驗器材的整理、存放,一般應有實驗室管理人員的指導。
第十一條 為保證人身安全,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衛生,不得在實驗室內進食、喝水。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實驗室內不得用明火取暖,嚴禁違章搭電或超載用電。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等。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帶陌生人進入實驗室。
第十二條 對違章操作,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害、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 事后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系、保衛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和公安部門報告。對隱瞞不報或縮小事故真相者,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于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并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采用)或5%硼酸溶液(堿腐蝕時采用)沖洗,最后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濕手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后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并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并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準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實驗室派專人負責,未經負責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入內開展活動,實驗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雜物,保持室內清潔。
二、上實驗課的同學必須按規定時間入內,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鬧喧嘩。
四、每次實驗,須認真填寫實驗申請報告單,實驗完畢,須將實驗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處。
五、每次實驗課要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愛護實驗室設施,不在桌、凳和墻壁上涂寫亂畫。
六、實驗課完畢,執教老師要負責組織學生清理物品,關閉水源、電源,搞好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帶出實驗室,實驗室內的各種器材(除正常報廢外),如有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七、實驗室管理人員、指導教師要經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檢查,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要帶頭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對因玩忽職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八、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九、教學儀器保管室由實驗老師(實驗員)負責管理,任何人未經實驗老師或實驗員許可,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更不準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儀器要分類編號、入賬,賬目、標簽、實物編號要統一,及時登記造冊,賬物要相符。
十一、儀器入庫要認真驗收。入庫后要按不同學科和類別分類,分柜科存放,貼好標簽,做到陳列整齊、美觀、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塵、防壓、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儀器標本要定期保養,損壞的要及時修復。
十二、貴重儀器、化學試劑、藥品要單獨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藥品要在地窖或專柜中按規定要求存放,并嚴格管理。
十三、儀器保管室要有實驗老師(實驗員)崗位職責,有總帳清冊,有實驗通知單,有實驗教學情況記載冊,有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損壞、賠償記載冊、報廢記載冊,有危險藥品領用登記冊、實驗室有實驗守則。
十四、所有的儀器領用、歸還都要履行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儀器的使用保管情況,儀器的丟失和非正常損耗,要填寫損壞、丟失、賠償登記冊,并查明原因,上報學校領導,由學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為有效。
十五、實驗室人員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按賬點物,逐件移交。賬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認真登記。移交完畢,須制書面文件,由三方簽字。
十六、儀器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用過的玻璃器皿要及時清洗、晾干,歸類存放。對儀器、設備要經常清點,定期保養,損壞的要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十七、對因玩忽職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十八、實驗完畢,要清理物品,關閉水源、電源,搞好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帶出實驗室。
十九、要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愛護實驗室設施,不在桌、凳和墻壁上涂寫亂畫。
二十、每學期末,實驗教師應對所有儀器、設備、藥品、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礎上,編制添置計劃,并將管理工作清理情況,添置計劃向學校領導書面報告。
二十一、借還制度
1、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表,并交實驗室。
2、任課教師實驗前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器材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交實驗教師,以便準備實驗。
3、實驗教師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課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課教師再做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應填寫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
5、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歸還時要對儀器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6、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失,按規定處理。
8、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報廢制度
1、教學儀器出現安全指標下降,有安全隱患,危及師生安全的;達到或超過規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學儀器可以申請報廢。
2、對實驗中正常損壞的儀器,要及時進行維修,對嚴重喪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無法修好的儀器或修復費用超過原價50%的儀器,由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認定,確無使用價值,可以申請報廢。
3、對實驗用的`一般藥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實驗中正常消耗,應由管理人員報告,由有關領導審批予以注銷。凡有修復價值的物品應及時修復使用,暫不能修復的,應妥善保管,一律不得報廢。
4、每年年終應對教學儀器、藥品進行清點,把所有需要報損的教學儀器填好《報損報告單》,統一辦理審批手續,價值低的教學儀器由學校校長審批,報廢價值達到上級規定價值的物品或特定儀器應報上一級儀器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批備案。
5、已報損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清理出儀器室,及時補充已報損的儀器設備,及時調整帳面數字。
二十三、損壞賠償制度
1、任課教師損壞儀器后,應填寫《儀器賠償登記薄》,查清損壞原因,實驗教師認可后,提出建議,由有關領導處理。
2、未按《領用借還制度》規定辦理手續借出的儀器如有損壞,加倍賠償,使用人與借出人按1:1比例負擔。
3、教師凡因責任事故,疏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損壞的,全價賠償,因質量問題、產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時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學生實驗若有儀器損壞,應由任課教師和學生寫明損壞原因,實驗教師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若因丟失或故意損壞物品的,除進行教育外,應由個人進行賠償。
5、外單位借儀器、本單位教師非教學借用儀器損壞后,若不能按時修復歸還,按原價賠償,賠償金必須用于損壞儀器的維修、補充、更新。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科研及學生實習的重要場所,實驗室各類人員必須牢固樹立“美化環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勞動保障”的思想,切實重視實驗室的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工作。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按章操作,每次實驗前必須向學生宣傳講解有關安全及勞動保障和操作事項。認真落實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無阻。實驗完畢后負責人員應檢查電器線路、通風設施,整理好設備,發現破損或故障須及時維修或報告,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關好門窗。節假日前,實驗室人員會同實驗室主任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關窗、封門,并做好記錄。假期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和報告。每個實驗工作者必須認真做好勞動保障工作(包括學生)。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導致發生火災、事故、被盜而造成損失的,將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行政和刑事處分。
為保證實驗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勞動保障,特制定規定如下:
一、保證實驗室、辦公室及其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清潔和環境優美,公共場所由清潔工每天清掃后,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二、實驗室各房間實行衛生包干制,衛生包干負責人應定期對所包干房間進行一次全面清掃,全室定期進行統一大掃除。
三、為保證實驗室有一個良好的實驗環境,每天開出實驗時由任課老師負責督促上實驗課學生清掃整理。每批實驗的學生必須有專門的衛生安全協調員。(強調培養學生的安全與環境的意識)
四、實驗教學中心領導應經常監督檢查實驗工作人員和清潔工對所管辦公室、實驗室及相關范圍進行清掃。
五、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實驗中心主任,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另中心設一名安全員協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實驗室不準吸煙、不準亂丟廢物。儀器設備安置合理,擺放整齊。
七、人人應做到安全、合理使用儀器設施,使用完畢應關斷電源。如發現問題,應采取相應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
八、實驗教師應在上課前巡查本室情況,有問題應及時處理解決。下班前應對本室的門、窗、水、電等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實驗教師及實驗工作者必須切實做好實驗前的`勞動保障工作,同時必須在每次的實驗前,向學生宣傳和講解有關安全和勞動保障的事項。
十、實驗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組織進行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大檢查,指出存在問題,登記檢查情況,定期進行階段講評。檢查情況列入學期考評指標。
十一、以上各項由室主任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改正。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志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后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采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范、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絡實驗室制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一、目的
規范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范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性能,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簽,注明名稱、濃度、配制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簽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鑒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并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沖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后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項目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后應先拿出冷凝管后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堿、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污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堿,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后,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后,所有儀器設備要清洗干凈,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置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泄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托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堿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凈后,再用水清洗干凈;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設備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劇的溫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設備、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設備,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設備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設備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設備儀器,不準使用,要盡快修理;
6、如電器設備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溫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設備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濕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后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設備,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設備還應架空,并采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后,方可給電器設備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設備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簽應注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志;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柜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并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余,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設備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凈,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并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淀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堿、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后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脫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于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于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著火溫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回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著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采取特殊防護措施,并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著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于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柜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溫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溫度過高應待冷卻后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發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堿溶液、化學試劑灼傷皮膚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著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堿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堿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堿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煙,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置防火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炄藛T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里,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02-10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01-13
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06-24
學校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12-27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04-15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6篇)05-31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03-24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08-09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5篇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