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上下班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上下班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下班管理制度1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上下班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標準考勤時間為:
公司上下班時間統一為7:30至17:30。生產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加班。若生產車間晚上加班,辦公室管理人員應上班至19:00。
二、公司采用指紋考勤機和手工打卡兩種。上班指紋考勤時間7∶20至7∶30;下班指紋考勤時間5∶20至5∶30。所有員工必須在上班規定時間前和下班規定時間后考勤,屬有效考勤記錄,若在上班時間內考勤,按遲到或早退記載;如因公司系統故障無法打卡必須到人事部備案。
三、遲到或早退1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主管以上人員10元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遲到或者早退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三天工資。
四、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予結算工資。
五、公司員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并在批準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字;請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簽字后經生產副總審批;主管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生產副總簽字;二天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七、事假:員工需要請假時,應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以填寫《請假條》為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遇緊急情況須在休假當日,以電話方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病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工作,須在休假當天及時向部門負責人請病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并出具醫生證明。
九、其它請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國家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十、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需要離開應請示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十一、管理人員在一個月內無缺勤記錄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獎。
除公司規定的休假外,請假者無全勤獎,并扣除請假工資。
十二、新進員工上崗當天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檔案,錄入考勤。試用期內曠工的,按照試用不合格處理。
十三、門衛開關門時間:早晨6∶00——晚上11∶00。超時未歸者,后果自負!采习鄷r間不準在廠區、辦公室、車間吃早餐和零食。發現一次,罰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執行。
上下班管理制度3
一、員工應做到
1、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并有接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教育的義務。
2、駕駛機動車上下班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機動車不得駛入廠區。
3、駕駛摩托車上下班(進、出廠)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行駛,騎電動車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5、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6、按規定停放車輛,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采取制動措施,并確認停車安全,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機動車傷害后,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傷就醫時應向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證明材料。
二、單位應做到
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信息平臺,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進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知識。
2、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志。
3、安全保衛人員應經常性地對員工駕車進、出廠戴安全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并處罰。要掌握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的職工情況。
4、廠區內各類車輛應限低速行駛,并定點停放,停車棚(庫)設置安全提示牌。
5、鼓勵職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條件的單位應配備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離廠區較遠的三班制作業人員,單位應為其提供夜間休息場所。
6、廠(礦)區內租賃、外包、外協的鏟車、挖機等特種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責令其整改或責令其停止作業。
7、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員工在市區因公外出時,必須到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條件許可時企業應為其派車。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上下班管理制度4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上下班管理制度5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針對員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規定:
1、上班時間: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4、正常情況下,員工上、下班須保持各1次打卡記錄。出現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5分鐘以上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并追究相應責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罰款20元。
8、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于12小時內報行政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行政部門說明情況,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如與本制度條款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上下班管理制度6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
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不及時清理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后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 留長發;
B 手臟;
C 站立姿勢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褲腳卷起;
F 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簽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卡和替別人簽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上下班管理制度7
一、實驗室的作息時間主要按照學校統一規定執行。全體員工均需按規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時間進出實驗室必須打卡。每個工作日必須打卡4次,時間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別記錄員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時間。
2、遲到、早退也必須打卡,對遲到、早退沒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記錄的半天視為缺勤。
3、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臨時外出(如外出開會、辦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實驗室時要打卡,并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時打卡的`原因。
4、鼓勵員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時間打卡,根據加班的打卡記錄累積自由加班時間,自由加班時間多被認為是工作努力的一種表現,累積自由加班時間每4小時可以抵消一次遲到或早退的記錄。
5、假期實驗室安排加班的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按照打卡記錄發放加班費。
二、考勤記錄由辦公室按月整理統計,下月3日前提交實驗室主任,作為獎懲的依據。考勤的獎懲辦法如下:
1、出滿勤者,每月獎勵50元(簡稱考勤獎),出勤情況以打卡機統計數據為準。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1-5次者,扣當月考勤獎10元;5-10次者,扣考勤獎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獎,20次以上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
3、無故曠工半天者,扣考勤獎20元;無故曠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并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請假,超過2天不能上班者,還需向實驗室主管副主任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請病假要提供醫院的診斷書,請事假提交請假條說明情況,得到許可后方可按照病假、事假處理。
1、病假在三天之內者不扣考勤獎;超過三天每天扣考勤獎20元,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2、請事假一天以內不扣考勤獎;累計超過二天者每天扣考勤獎20元,累計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四、出差或出外辦事等情況需在事前、事后或每月底前將出差往返時間、其它情況說明,經相應領導(研究室主任、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在辦公室提交考勤記錄前送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如不加以說明則按事假處理。有課不能按時打卡的,由辦公室按課表進行核實,如果課表發生變動(授課教師、授課時間等),需自行向辦公室說明情況。中午因公務不離開實驗室者也必須打卡,但可連續打卡兩次(間隔在5分鐘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周的實驗室行政例會上公布考勤情況,對出滿勤的員工、累計加班時間長的前幾名員工給予表揚,對遲到早退記錄多、曠工記錄多的員工給予警示。不定期在實驗室公示板或實驗室網站上公布考勤情況。
六、嚴禁相互代替打卡,如發現,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給予扣除當月考勤獎的處分,并在全室通報批評,同時視具體情況做相應處理。
七、考勤結果作為評價員工勞動態度、申報各種獎勵與榮譽稱號、個人年終考核結果、發放其它獎金的參考依據。
上下班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條 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 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 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 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條 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 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 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 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 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 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 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 前臺打卡登記
8:40 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 8:40~9:00 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 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 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 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 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下班管理制度9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上下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通用11篇)03-10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11-03
員工上下班安全承諾書01-24
上下班免責的協議書12-06
上下班時間調整通知3篇03-31
上下班時間調整通知四篇03-27
【精選】上下班時間調整通知四篇03-29
上下班時間調整通知三篇04-01
上下班時間調整通知集錦八篇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