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采購管理規定
物資采購管理規定1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物資采購工作程序,嚴肅采購工作紀律,提高采購工作效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負責物資采購工作的領導和監管。
2、成立物資采購工作小組,由后勤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總務部門負責人、紀檢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等。物資采購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采購原則、方式及核對報銷
1、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由總務處組織統一采購。
2、物資采購須先填寫《黃石四中經費使用申請報告單》,經申請部門分管副校長和后勤副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同意后,由總務處組織采購(兩人以上參與)。采購金額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進行民主決策,并在采購過程中做好市場詢價或內部招投標等相關工作。
3、教學設備及其它專業設備,由申請部門會同總務處一起組織采購。
4、物資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將物資和稅務發票交學校財產保管員驗收、簽字,并由財產保管員記賬入庫。
5、物資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資物美價廉。特殊性專業技術物資,申請部門在型號、規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嚴把質量關。
6、特殊情況,申請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的,須事先向學校負責采購工作的領導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7、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物資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三、采購物資的管理
1、實行定時集中(或臨時)采購制度,總務處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每學期集中采購1次有關易耗品,采購時,應有3人以上參加。
2、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負責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另一人負責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3、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
四、物品采購的工作紀律
參與物資采購的人員,堅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進行嚴厲追責。
物資采購管理規定2
總則
一、為了規范公司的物資采購,降低物資采購成本,確保公司各項物資供應,加強企業物資采購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是公司物資采購管理的'基本規范。
三、采購部應當根據市場信息做到比質、比價采購,同時,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貨到付款,或分期付款,減少采購風險。
第一章采購部職責
四、采購部崗位職責
1、負責物資采購管理制度和內部各崗位職責的制定;
2、負責物資采購員、計劃員及檔案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
3、負責物資采購計劃的制定,采購合同的簽訂及保管;
4、負責物資采購的詢價、議價、比質、比價;
5、負責本部門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需各項物資的采購工作;
6、負責管轄范圍內的衛生、安全工作。
7、采購部做好各項檔案的管理工作,如采購合同、各種審批文件及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
8、采購部建立采購物資臺帳、借款明細帳及公司應付帳款,定期與財務部對帳。
五、物資采購遵守的原則
物資采購管理規定3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范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采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采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采購計劃的審批,確保采購行為的合理和采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購需求,編制各期采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并執行。
4 、按時完成各期采購計劃和零星采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采購服務,并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征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 、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采購及招標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議。
6、采購合同的簽訂:
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采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后,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于采購物資、設備的價格談判,簽訂采購意向合同、協議。 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采購合同、協議以及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后,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許可后,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采購合同、協議。
7、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愿,平 等協商是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抵觸。
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物資采購管理規定4
一、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運營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所有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易耗品、營銷禮品等)的采購。
三、職責權限
1、公司董事長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公司財務部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
3、產品中心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制訂。
四、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采購必須有兩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采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采購、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依照公司相關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物資分類
(一)物資分類
1、固定資產類: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經營物資類:與經營有關的各種物品。
3、營銷禮品類:節日禮品、營銷禮品等。
4、辦公用品類:與辦公有關的物品。
5、后勤物資類:指廚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
6、其他類型物資:其他需要采購的相關物品。
(二)采購安排:
由總公司統一采購:經辦人填寫申購單,經所在部門經理審批,子公司總經理審核后,原則上由總公司產品銷售中心統一采購。(子公司辦公用品類、后勤類的食堂菜品及調料、店內經營所供的小吃、水果等臨時性易耗品經部門經理造冊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審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購)
六、采購流程
1、采購申請:
使用部門填寫《申購單》經部門經理及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后交產品銷售中心,申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采購員接到報價單后,需進行比價、議價,并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采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采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采購部門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采購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采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采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并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并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采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后,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后,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采購部門,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采購付款實行審批制度,具體程序如下:
(1)采購人員憑申購單、入庫單、購貨發票到財務處辦理申請付款手續;
(2)付款方式:
A:金額在200元以下,經產品銷售中心和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公司財務審核后現金支付。
B:金額在200元-1000元,經產品銷售中心和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公司財務審核后轉賬支付。
C:金額在1000元以上,經產品銷售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公司財務審核、董事長簽字后,轉賬支付。
(3)需要預付款的部門,直接填制轉賬匯款申請單,經產品銷售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公司財務審核、董事長簽字后可先辦理匯款手續,財務部據此掛賬,待發票來到后再由經辦部門辦理發票入賬手續沖賬。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請購單》
2、《采購詢價記錄表》
【物資采購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6-08
工程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6-20
公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5-26
公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3-13
食堂物資采購管理制度04-12
采購物資管理制度12-21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15篇)06-10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15篇06-10
食堂采購驗收管理制度規定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