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標準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國家安全監察范圍的承壓類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的安裝、使用、檢驗、維修、改造等活動。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其職責:
3.1.1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從安裝、使用、檢驗、維修、改造等環節實施監督管理。
3.1.2負責審核承壓類特種設備制造廠家和安裝、修理、改造、無損檢測及化學清洗作業單位資質。
3.1.3負責審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告知書和辦理使用登記證。
3.1.4參與承壓類特種設備制造監制和產品驗收工作。
3.1.5參與審查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方案及碰頭聯網方案,參與質量監督、耐壓試驗和整體驗收,督促檢查隱患整改。
3.1.6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復審、考試及取證工作。
3.1.7負責審核公司在用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計劃。
3.1.8參與制定、修訂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規程、規章制度。
3.1.9負責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專業檢查及考核。
3.1.10監督、檢查承壓類特種設備技術資料建檔和臺賬。
3.1.11參與承壓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處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3.1.12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3.2生產設備部是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主管部門,其職責:
3.2.1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運行管理工作,保證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合法使用。
3.2.2負責落實承壓類特種設備大修、改造計劃。
3.2.3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施工方案討論及整體驗收、單位內聯網工作。
3.2.4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隱患整改及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3.2.5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報廢審核和處理。
3.2.6執行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單位的資質準入制度。
3.2.7負責公司內的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并在簽訂合同時,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及處罰規定。
3.2.8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承壓類特種設備運行、使用、檢修、維護、安全等有關規程及規章制度。
3.2.9負責建立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3.2.10負責建立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臺帳,確保帳物一致、信息準確。
3.2.11負責編制、申報承壓類特種設備年度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提供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檢(校)驗參數及申請檢(校)驗報告書。
3.2.12對于承壓類特種設備各類檢測、檢驗應提前向生產計劃部門申請作業時間,并召開有關協調會進行周密布署。
3.2.13負責監測、檢驗報告管理,對報告中提示不合格項目應安排整改。
3.2.14負責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專業檢查、定期檢查和自行檢查。
3.2.15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3.3車間管理職責
3.3.1嚴格執行有關承壓類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程,公司規章制度。
3.3.2根據法律、法規、規程公司規章制度,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建立完整的規章制度與安全管理臺帳、運行、點檢記錄等。
3.3.3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使用、檢修、維護中影響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3.4負責本區域(或本單位)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使用、檢修、維護,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3.5參與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檢修、改造、檢測、檢驗等方案討論與實施。
3.3.6檢查、檢測、檢驗發現各類問題,應按有關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暫時無法整改項目,應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監督運行或停止運行。
3.3.7承壓類特種設備若發生事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室匯報,參與事故搶救,搶修工作,如實向調查組匯報事故經過。
3.3.8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從事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化學清洗、無損檢測工程(項目)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對其進行資質審查,實行準入制度。
4.2承攬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大修)的施工單位提供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單位和個人資質證明及施工方案,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簽署意見,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告知手續后,方可施工。
4.3在新建、擴建、改建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過程中,施工前,安裝(改造)單位須編制施工方案,由設備部門組織,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環保部、安裝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共同審查后方可施工,并由法定監督檢驗機構實行全過程監督檢驗,其耐壓試驗和整體驗收需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安全環保部參加。
4.4在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過程中,設備部門確定專人對安裝、修理、改造各工序質量進行驗收確認。
4.5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與公司內部管網碰頭,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后,經公司生產設備部、安全環保部批準后,由生產設備部擬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4.6新建、擴建、改建、維修壓力管道未履行申報告知手續和安裝質量監督檢驗以及公司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未合格,不得聯網碰頭送氣。
4.7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及安全監督人員應當具備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相關法規標準,須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從事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4.8不能達到使用要求、閑置不用、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修理價值須報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應填《特種設備停用申報表》,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登記后向原登記的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生產設備部應當對停用或者報廢的設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9承壓類特種設備,設備部門應當按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和《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新建、擴建、改建的承壓類特種設備經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總體驗收后,設備部門需填寫《使用注冊登記表》并簽字蓋章,憑安裝、修理、改造質量監督檢驗報告以及相關的'設備技術資料、出廠資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人員資格證等,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辦理承壓類特種設備使用證。
4.10堅持公司季度、車間檢查制度,專業檢查要做到有通知、有內容、有結果、有通報、有整改。使用單位負責人每月一次、管理人員每周一次到壓力容器重點房所進行巡查,并記錄簽名備查。
4.11因公司內部整合、資產劃撥等造成承壓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生變更的,必須填寫《特種設備注冊單位變更表》,辦理過戶手續。
4.12根據定期檢驗規程要求,按照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在用承壓類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加強運行管理與日常維護,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13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在線檢驗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驗根據安全等級狀況確定周期(安全狀況等級為1級和2級的壓力容器和工業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壓力容器和工業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由設備部門填寫《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委托書》一式兩份,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批并安排有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4.14在用承壓類特種設備經檢驗后,檢驗報告中出現的不合格項目或缺陷問題,由設備部門落實整改,整改方案經公司安全、設備部門討論通過后實施,整改后由原檢驗單位復檢確認,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的承壓類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15承壓類特種設備使用證到期后,憑全面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注冊登記表》,經公司安全環保部辦理換證。
4.16嚴格執行安全閥、壓力表定期校驗規定,安全閥須每年校驗一次,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壓力表一年校驗一次。
4.17檢驗單位在檢驗前,按規定要求填報安全措施表,明確委托單位與檢驗單位的義務與責任,確保檢驗工作順利進行和人身安全。
5、考核
5.1凡違反上述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規定》考核。
5.2凡承攬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作業的外委單位及外委施工單位自用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與使用,在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同時,必須遵守公司內部安全管理規定。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的依據,是管好設備和基礎工作,必須認真做好。
1、有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要有安全技術檔案,并應逐臺分別建檔(一機一檔),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使用證、注冊注冊登記表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設備重大維修修、改造的有關技術文件;
(7)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安全技術檔案必須齊、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4、公司檔案保管員負責保管和供應公司圖紙、技術資料。
5、設備遷移或報廢,其檔案均隨設備調撥,設備報廢后,首先向質監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然后檔案由公司檔案保管員封存。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對所有安全設施器具必須統一造冊,專人管理。
2、定期對安全設施、器具進行維護、更換,保證其隨時處于安全有效的狀態;
3、根據生產的情況,及時加強設施、器具的投入,不斷提高安全保證水平。
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對所有的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定具體考核標準;
2、對所有設備都要進行潤滑的"五定"管理,即定點、定質、定時、定量、定人,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行"五定"潤滑要求,并做好運行記錄;
3、設備缺陷的處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詳細記錄及時逐級上報,在處理每項預防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三、設備檢修制度
1、檢修人員必須經安監部門專業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后,方可上崗。
2、一切檢修項目應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落實檢修安全防護措施。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設備、容器管道前,必須清洗、泄壓、排爆、排毒干凈,經取樣分析合格,并在與其它設備相連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規定辦理動火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存在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進入設備作業,應辦理設備作業證,如設備停電后,必須在電源開關處理后掛標示牌、上鎖或取下熔斷絲。設備如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須穿戴適用的防護用品、防毒面具,并設作業監護,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
6、高處作業(2米以上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固定好腳手架,并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
7、檢修完畢后,一切安全設備恢復正常狀態,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盲板抽加情況,并做好設備記錄。
四、電氣檢修安全制度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由質監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的人員擔任。
2、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下熔斷絲,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經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牌或送電。
4、必需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的人員擔任。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連接正確,保護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6、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通用要求》(BG3836.1)執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 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 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督: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2.3.11、在業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規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設備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持證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4、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項目部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機管和操作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
6、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后,方可投入使用;經過大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組織自檢,并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設備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資料必須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6、施工現場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并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并做好機械臺班運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設備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嚴禁保養和修理。
10、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嚴禁擅自更換人員、崗位和機械。
11、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作業。
12、施工現場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必須具備安全操作條件,防砸防雨,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分的照明。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7
一、幼兒園園領導和各班級、各部門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破壞設施設備。
二、建立健全設施、設備安全檔案資料,對所有設施、設備必須登記造冊,注明購買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價格,由財務室專人保管,并做好維修記錄。
三、在園長領導下,每學期組織人員對設施、設備認真普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平時思想要重視,以防患于未然,確保使用時的'安全。
四、各種設施、設備屬于固定財產,實行分班定人管護,落實責任制。如有變動,必然辦理移交手續,如發現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五、公共場所的設施、設備由幼兒園專人負責打掃與保養,有損壞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修理。
六、建立治安組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以防火災、盜竊、意外事故的發生,每天下班后應由保安人員普查一遍門窗關閉情況,閑雜人員不能進園。夜間加強巡視制度。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護園。
七、注重平時的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以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
(一)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制度
1、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應委托取得相應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2、簽訂安裝、改造、維修合同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審查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質和相關人員的資質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堅決制止施工單位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而進行施工的行為。
4、督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向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申報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監督檢驗。
5、根據安裝、改造、維修的合同規定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配合實施監督檢驗的`檢測機構監督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施工,發現未按照告知內容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6、拒絕接受使用未經監督檢驗和監督檢驗不合格的設備。
7、經驗收合格的特種設備在驗收后30日內從施工單位處接收相關技術資料并歸檔保存。
(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干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并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后,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三)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四)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工藝、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9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20xx年2月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
為認真執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的規定,并按我礦具體分工狀況,擬以下幾點細則:
1、各區、科、廠無權對設備進行借調、轉讓。
2、凡我礦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要配置兼職設備管理員,并不斷學習,提高設備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對設備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設備管理人員每月要核對一次。
4、嚴格執行出入廠驗收制,沒有領用手續、不完好、失爆的設備不能出廠;對進廠的檢修設備不進行交接驗收,或有拆件等狀況,要追查職責并視情節處罰,否則不發新設備。
5、對皮帶、溜子運輸機的頭、尾、減速機、電機等的'管理應有計劃,合理備用,正常進廠檢修。
6、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由各單位直接向供應申請進貨。
7、凡設備、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的報廢手續按通知規定辦理。
8、各單位每月30日將全月所發生的機電事故按規定表格報機電科一份。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
施工設施、設備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設施、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臵或安全裝臵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臵,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臵。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
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
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
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
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①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②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③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①.一級保養:
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②.二級保養:
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③.三級保養:
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④.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②.中修:
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③.大修:
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④.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⑤.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日報公司。
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①.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②.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檢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臵和安裝情況;
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可靠;
卷揚機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信號及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a)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b)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c)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d)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e)工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①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②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③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④安全停靠裝臵和斷繩保護裝臵的可靠性;
⑤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⑥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①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②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③高架提升機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臵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④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⑤發現安全裝臵、通訊裝臵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臵;
⑥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⑦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⑨作業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⑴.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⑵.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⑶.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⑷.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⑸.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⑹.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⑺.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⑻.提升機應由物資工程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⑼.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⑽.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二)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③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2)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3)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4)利用設臵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5)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6)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7)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8)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10)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11)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3.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護
①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臵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②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③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臵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臵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④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⑤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①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②能理解和應用所制定的規定、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③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④受過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⑤持證上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②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④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⑤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臵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⑥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⑦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臵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⑧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⑨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⑩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7.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②.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臵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③.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8.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③.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④.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臵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⑤.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⑵.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⑷.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⑸.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⑹.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⑻.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⑼.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⑽.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⑾.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⑿.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⒀.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①.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②.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④.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⑤.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⑥.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圖;
②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③塔吊工作范圍所需防護措施;
④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⑤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況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⑦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⑧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①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②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②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③進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①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②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③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④行走式塔機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⑤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⑥對整體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⑦對安裝、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①.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②.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③.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臵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⑤.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臵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⑥.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⑦.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臵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⑨.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臵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附: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
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1、新機械:
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鉆機、轉盤鉆機、全套管鉆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①、嚴格執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②、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鋼絲繩式貨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等。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③、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④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⑤、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②.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資質內容承接業務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
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臵、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附:
1.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
2.施工升降機驗收檢驗報告
3.機修工、操作工人員配備參考表
4.建筑機械保養及大修的時間間隔表
5.塔式起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
6.施工升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7.機械設備臺帳
8.設備運轉記錄
9.機械使用情況報表
10.機械設備保養修理月度計劃表
11.機械設備保養修理記錄表
1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13.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機驗收表
九、改造及報廢
機械設備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于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設備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械設備,應及時報廢。淘汰的機械設備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5.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安裝的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設備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為了適應這種轉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公司制定了本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賃程序:
1、項目部成立后,根據所承建項目的規模大小,工期長短,質量等級等要求,由項目部生產組提出施工設備需用計劃,項目部自行購置、配備設備,未配備齊全的設備,列出設備清單,一式二份報公司物資工程部審批,物資工程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等對項目部提出的設備需要計劃進行評定,同意后由物資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然后將設備租出,一份返項目部,另一份存檔。
2、項目部根據設備需用計劃,結合項目部自有設備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設備情況,另外聯系其它有關的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所租用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及雙方的職責范圍。
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以及進出場等均由出租方負責,項目部負責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環境。
三、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項目部首先對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進行驗收,然后查看設備的出廠驗收合格證,設備的性能,安全防護裝臵的說明書,最后查看設備的臺班記錄,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記錄等,如發現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與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關的技術資料,運行到規定的臺班數而沒有及時進行大中修等情況,則要求出租方更換設備。
2、設備安裝后,測試設備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有效;特種工作須持證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塔吊司機、卷場機操作工等),無證一律不得上崗。
3、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中小型設備,項目部生產、設備、安全等人員同出租方安裝人員一起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必須有公司物資工程部人員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各方人員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辦法:
1、項目部機管(修)員要保存一份(租賃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及設備操作工的操作證復印件。
2、為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項目部機管(修)員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時做好臺班記錄及班前班后的保養工作。當設備達到大中修所需的臺班數(見附表)時,必須及時督促租賃方進行大中修,并做好記錄。
3、公司物資工程部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對項目部的設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表,發現問題填寫設備運行整改表,并驗證。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燃氣的分類
根據燃氣來源的不同,燃氣可分為天然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三種。
1、天然氣
天然氣主要包括油氣井開采的純天然氣和伴隨石油一起開采出來的石油氣--石油伴生氣。
一般純天然氣的可燃成分以甲烷為主,還含少量二氧化碳、硫化氫、氮和微量的氦、氯、氫等氣體。其熱質高,雜質含量少,是城市優質的氣體燃料。
2、人工煤氣
人工煤氣是將固體燃料(煤)或液體燃料(重油)通過人工煉制加工而得到的。將煤炭放在焦爐中,隔絕空氣加熱。煤炭分解為固體(焦炭)、液體(焦油)、氣體(煤氣)。煤氣熱加工處理后,用管道直接送至用戶。煤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和氫氣。
3、液化石油氣
液化石油氣是在對石油進行加工處理過程中,作為副產品而獲得的一種碳氫化合物,其主要成分是甲烷、丙烯、丁烷、丁烯。
烯氣燃燒要供給適量的空氣或氧氣。空氣量過小則發生不完全燃燒,產生大量有毒氣體一氧化碳,危及生命;空氣量過多則被燃燒加熱的空氣散失在大氣中,帶走大量的熱,降低燃燒效率。
燃氣的燃燒過程由三個階段組成。首先是混合物的形成過程,這一階段保證燃氣與氧進行物理性的接觸。然后將混合物預熱到著火溫度。最后進行燃氣的燃燒化學反應。
燃氣進行燃燒的主要設備是燃燒器。燃燒器是指使燃氣進行可控燃燒,將化學能轉變成熱能的設備。燃燒過程的所有階段均在燃燒器與燃燒室內進行。燃氣燃燒器的主要任務是將燃氣與空氣引向燃燒室,形成混合物并穩定著火焰面,保證燃氣燃燒過程達到所需程度,以及使煙氣中有毒氣體的濃度最小。燃燒器包含的主要部件如下:
混合裝置:用于燃氣和空氣混合。例如燃燒按動力原理進行,則混合器是一個獨立的.部件。在混合器中預混成均質的燃氣空氣混合物。再比如燃燒按擴散原理進行,則混合器僅是按一定的強度要求保證混合物形成的混合過程。
頭部:它用來保證燃氣與空氣的氣流通向燃燒室或能供給空氣的空間。其主要作用是穩定規定的著火焰面,或者在燃燒器火孔處形成可燃混合物,以及防止脫火與回火。
火道:即耐火部分,在這里部分或全部完成燃燒過程。燃燒器的耐火部分也是燃燒室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穩定的點火源,它可穩定燃燒過程和防止脫火。
二、廚房燃氣設施的運行管理
(一)運行管理的主要工作
廚房燃氣設施的運行管理,由城市的燃氣專業管理部門統一負責。為加強管理和方便用戶,燃氣管理部門,在用戶集中的居民區,設立燃氣管理所和維修站,具體負責本地區的室內燃氣設施的運行管理、用戶咨詢服務、抄表計費。
廚房燃氣設施運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用戶定期巡回檢查、報修、安全用氣宣傳,室內管道設備維護、檢查漏氣、消除堵塞和處理事故。
1、對用戶巡回檢查和報修
對廚房燃氣設施的維修養護,采取用戶巡回檢查和報修相結合的方法,便于及時了解室內燃氣系統的運行狀況,發現和處理燃氣設施的故障;隨時了解燃具使用情況和用戶意見,向用戶介紹一些室內燃氣設備養護的基本知識,以便用戶正確使用和保護好室內燃氣設備,能夠和專業管理部門配合,共同搞好室內燃氣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用戶宣傳
如發放宣傳材料,開辦技術咨詢服務等,或者利用入戶巡訪、安全檢查等時機進行燃氣有關知識的宣傳。使用戶了解必要的燃氣管理法規,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及燃氣事故的危害性,違章處理情況等。
3、設備維護保養和大中修
這是運行管理工作的關鍵。對管道設備進行及時的維護,以降低機械損壞率,對管道設備定期的保養以減少自然損耗。這樣既能提高室內燃氣系統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長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據系統的運行狀況確定大中修周期,使設備的維修養護形成一種制度,便于提高設備的使用完好率。
(二)運行質量考核指標
1、民用戶維修及時率
指一般民用戶燃氣灶、燃氣表等室內燃氣設施,發生故障報修后,及時修復和處理的程度。
按照用戶報修的時間或巡檢用戶發現問題時間計算在6小時內及時處理,12小時內修復的為及時維修。
2、灶前壓力不足和停氣次數
使用燃氣的用戶,灶前壓力低于規定壓力次數和停氣次數。
3、民用灶前燃氣壓力合格率
指管道供應人工燃氣、天燃氣的居民用戶,灶前壓力合格的程度。
在供氣范圍內選擇有代表性的用戶抽檢。供氣20萬戶以上的抽檢比例為供氣總戶數的2 ‰,供氣20萬戶以下的,抽檢戶數為供氣總戶數的4‰。按規定每月檢查一次,具體抽檢時間,由各燃氣主管部門的上級單位決定。抽檢結果全年累計計算。
灶前壓力合格標準:人工燃氣≥0、78kpa,天燃氣≥1、47kpa。
4、用戶事故頻率
用戶事故頻率是間接反映燃氣設施維護保養質量的指標。
用戶事故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廚房燃氣設施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室內燃氣設施運行管理的重要環節。國家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城市燃氣管理規定》是我國第一部國家級的燃氣管理法規。“規定”總則中強調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有關燃氣的使用,其主要規定如下:
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后方可使用。使用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增加用氣設備時,必須經燃氣經營單位批準。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戶安全使用規定,對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并提供咨詢服務。居民用戶應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定。城市燃氣的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戶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并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臥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為了做好安全用氣,物業管理人員一定要熟悉這些規定,并經常向用戶宣傳。還可向用戶提供燃氣使用須知,使其了解合理使用燃氣的一些基本常識。燃氣使用須知主要內容是:
1、使用燃氣用具要先點火,后開閥門。燃氣點著后,調整火焰呈藍色錐體,燃燒穩定為正常。使用前若已嗅到燃氣臭味,切忌點火。
2、使用時,人不要遠離,以免沸湯、沸水溢出撲滅火焰或使用小火被風吹滅,造成跑氣。要做到人走火滅,關好燃氣閥門。
3、燃氣設備周圍,不要堆放易燃物品,不要占壓燃氣引入管閥門位置。
4、有燃氣的房間堅決不能睡人,以免發生意外人身事故。
5、發現灶具連接軟管損壞、老化,必須及時更換。
6、經常用肥皂水檢查燃氣設備接頭,切忌用明火檢漏。發現漏氣或嗅到燃氣味時,要迅速關閉所有燃氣閥門,打開窗子通風,不要使用排風扇(以防產生電火花)。并立即報告地區燃氣維修站,請專業人員維修。
7、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能安裝在浴室內,應安裝在廚房里,使用時也要注意加強通風。
8、不要在使用燃氣管道的房間內,再使用煤爐,液化石油氣或其它爐具。
9、遵守國家頒布的《城市燃氣管理規定》履行保護燃氣設施的義務。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
10、安裝燃氣熱水器,要向當地燃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燃氣主管部門根據氣源情況,有計劃安排,組織施工。用戶不得自行安裝熱水器。
三、廚房燃氣設施維護
用戶在使用燃氣過程中,遇到問題須向有關管理部門報修。
用戶報修多屬于小修,主要項目有:
1、灶具零件損壞
如燃氣雙眼灶旋塞、開關旋鈕、擋板、鍋支架損壞,燃氣表前轉心門損壞。
2、漏氣
易發生漏氣的活動和接頭部位,如:灶具旋塞、灶前立管活接頭,接灶彎頭,燃氣表接頭和表前閥門等軟管連接灶具時膠管老化開裂,造成燃氣外漏。
3、灶具燃燒不正常
如發生燃燒回火、小火、黃焰、火焰跳動。
4、燃氣表故障
廚房燃氣設施需要經常進行的維護檢查,主要內容有:
(1)室內燃氣管道的外觀檢查。
①管道固定是否牢靠,托勾、管卡有無脫落,管道是否有機械損傷;
②管道銹蝕情況,特別注意靠近水池,接近地面的潮濕管道;
③檢查管道坡度;
④解除管道上懸掛的重物。
(2)閥門維修。
①閘板閥更換法蘭填料,檢查法蘭接口石棉橡膠墊,若有腐蝕則進行更換。
②切斷氣源,抽出轉心門芯子擦洗,并均勻涂抹潤滑油。注意涂上薄薄一層即可,否則會造成油堵。帶法蘭的轉心門填料加油或更換密封填料。
③修理燃氣引入管總閥門為帶氣作業,至少要兩人操作。作業前打開窗子通風,操作房間及周圍嚴禁煙火。抽出轉心門芯子時,要迅速用棉絲抹布堵住出氣口,防止大量跑氣,操作人要戴好防毒面具。
(3)居民多用雙眼灶,當雙眼灶燃燒出現故障時,應進行以下項目檢修:
①拆下灶具旋塞清洗、加油,然后再裝好;
②疏通燃燒器火孔、噴嘴;
③保持灶具平穩;
④檢查漏氣;
⑤更換磨損的灶具零件,更換老化的軟管;
⑥點火并調整火焰。
四、廚房燃氣設施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一)廚房燃氣管道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1、管子絲扣連接處漏氣、管子焊縫漏氣
這是由于管子受力不均勻或在管道上懸掛重物造成絲扣連接處漏氣或焊縫開裂漏氣。解決方法是關閉燃氣管道閥門,將燃氣排除干凈,拆下漏氣管段,檢查絲扣,如絲扣完好,則清除絲扣污物,纏上四氟乙烯膠帶,再將管子接好。如果管子焊縫開裂或有砂眼要換管,不允許在帶氣管道上補焊。
2、活接頭漏氣
更換活接頭石棉墊即可。
3、管道水堵
水堵多發生在引入管地下拐彎處,因施工時管道倒坡,或可發生在室內管道水平管和主管拐彎處。采取的措施是挖出引入管,抬高倒坡管段,使其坡向干管。如果高差很大,無法校正,則須帶氣作業,換引入管。另將室內管卸開,下垂管裝絲堵,清除積水。
4、冰堵
冰堵多發生在引入管或敷設在樓梯間的管段,由于冬季管道保濕差,燃氣內冷凝水結冰。對于冰堵可以用蒸汽或熱水將結水管段的冰熔化。但禁止用錘敲擊或用火烤管道。如冰堵發生在引入管,可以打開清掃口,用蒸汽吹或灌注熱水,管道疏通后,從抽水缸將水排出。另外還要改善保濕狀況。
5、人工燃氣管道萘堵
冬季溫度低,燃氣中的萘結晶,在管道溫度低、阻力大的地方集聚,造成堵塞。易堵塞部位同冰堵。處理方法同冰堵。此外不可用液化石油氣減壓后,充入燃氣管道,要注意作業區內通風和禁止一切火源。
6、雜物堵塞管道
灰塵、鐵銹和施工遺留物堵塞。這種堵塞可以發生在管道任何部位。處理方法是關閉引入管總閥門,打開燃氣最遠端管堵,用膠管接出室外,再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
(二)燃氣表故障
1、燃氣通過表不走字或燃氣不能通過表
經現場查驗后,拆除舊表、換新表,并將故障表和送修單一起送表具廠修理。
2、漏氣
燃氣表外殼腐蝕或外殼密封圈損壞造成的,查驗后,更換新表。
(三)燃氣雙眼灶常見故障和處理方法
1、旋塞漏氣
旋塞經常使用,內含存有雜質、污物。首先拆卸旋塞擦拭干凈,然后涂抹少量潤滑脂潤滑即可。
2、回火、火小
一是因為旋塞孔或噴嘴油堵或燃氣雜質堵塞,可以通過清除堵塞解決。二是因為燃燒器噴嘴不正所致,需要校正噴嘴或燃燒器。
3、開關旋鈕松動
止動彈簧失效或丟失,此時應更換一新止動彈簧即可。
4、旋鈕開不動
原因是旋塞過緊,可從旋塞尾部輕輕向前敲擊,慢慢開動。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周期。依據維護保養周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設備維修質量高低,取決于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項目部硬件設施設備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設備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生產效率的高低是否穩定提高,關鍵看設備能否正常運轉、安全運行,為此必須加強設備管理,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為搞好各個車間的設備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運行管理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電纜、電氣儀表(及工量器具)的運行(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由各使用單位(人員)負責。
重要設備(價格10萬元/臺以上,功率300KW以上)的投用與否由使用單位提出建議,設備部門復檢,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設備管理實行全過程的管理和責任追究制,車間的每一個員工都要關心設備、維護保養好自己所使用的設備。發生設備事故,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和三個對待(小事故當大事故對待;未遂事故當已成事故對待;外單位事故當本單位事故對待)的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2、設備維護保養
設備是進行生產的物質基礎,設備狀況是否良好,是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因素。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堅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時的維護保養。包機、包修人員必須貫徹“維護為主,檢修為輔”的原則,認真執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貫徹設備誰使用誰負責維護、保養的原則。
2)操作工在運轉期內要精心使用和保養,保證安全運轉,不發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3)維護工在所包的時間內不能因檢修不及時或質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4)在用設備實行三級保養制:
①日常保養:由操作工班前班后進行,每班不少于20分鐘,對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做好設備潤滑和場地清潔。
②二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護工作必要的技術指導。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暢通油路,調查設備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松動部位。
③三級保養: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參加,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復磨損零件,潤滑系統清潔換油,對電氣系統進行檢查修理。
5)合理潤滑是保證設備正常運轉,減少零部件磨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關鍵。操作工對設備必須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點、定時、定質、定量)。
6)設備維護保養要堅持做到:
①清潔:設備無油污、無積塵。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運動面不脫油,場地房所周圍無臟物。
②潤滑:油槍(杯)齊全,油路暢通、油標清晰,油位適當,油質適用,定期加油,合理潤滑。
③整齊: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齊。
④檢查:緊固調整、防腐防漏,掌握設備技術狀況,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⑤觀測:經常對設備機件的磨損規律和消耗情況進行觀察和測定,為檢修提供實際資料。
7)操作工和維修工對設備需進行日常檢查和季節性檢查,對觀察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防止擴大,并填寫運行檢查記錄。認真交接班,重大問題及時匯報。
(1)日常檢查內容:
①各種控制儀表的指數和波動范圍。
②安全保護裝置的靈敏準確程度。
③機械磨損件的溫升,振動情況。
④傳動減速裝置與軸承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
⑤各種連接緊固件是否緊固可靠。
⑥潤滑和冷卻系統是否正常。
⑦電氣動力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2)季節性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①雷雨季節前搞好電氣設備,高大建筑物防雷、防雨、接地裝置電阻測定等。高壓電氣及電纜作預防性測試、整定試驗。
②高溫季節前落實設備的降溫措施,架空線路松馳度等。
③寒冷季節前做好水、汽、油管線和露天設備的防凍保溫工作。
④化凍季節前做好各種設備、管道、電桿基礎塌陷、沉降預防工作。
(3)操作工要嚴格按規程進行設備的起動、運行與停車,運行中及時巡回檢查,且不超溫、不超壓、不超負荷,維修工要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巡檢中將“看、摸、聽、聞、查”做到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解決,這是設備維護保養主要環節。
3、設備檢修
設備的計劃檢修是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及時消除缺陷,防止設備事故,保持設備完好狀況掌握生產主動權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須嚴格執行設備計劃檢修制度。
1)日常計劃檢修
(1)設備日常計劃檢修指設備的中、小修理。
(2)嚴格執行設備計劃檢修制,應掌握檢修內容,解決疑難,檢修時要做到專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準備、及時檢修,按檢修的工藝標準和內容,保質保進度完成,不得影響生產,要不斷提高檢修技術水平,改善勞動組織、注意修舊利廢,降低檢修費用,厲行節約。
(3)檢修計劃的編制要求,應根據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檢查和保養過程中的結果,以及歷史經驗積累資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壽命、磨損、檢修周期等),并考慮作業制度和生產計劃。
①設備中、小修計劃,由車間主管設備負責人親自主持編制,如期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審核。
②編制程序:車間編報檢修項目和備件計劃申購表,報公司審核購進。
(4)小修:一般間隔期較短,只是對設備局部修理。通常只更換和修復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機構配合零件的間隙等,因此恢復設備的工作能力和技術狀況,保證設備能運轉正常。
(5)中修:一般間隔期1-3年,并包括小修內容,主要是對設備進行分解檢查,更換或修整、校正設備的零部件和基準。主要精度達到工藝要求,基本上達到消除缺陷,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到下次檢修。
(6)非計劃檢修:因事故維修或操作使用不當,無計劃修理均為非計劃檢修。
(7)設備計劃檢修和非計劃檢修,都必須認真地積累各類技術資料,建立完整的設備檔案。對歷次檢修的主要技術數據調整變動,主要備件的變更、使用,磨損與損失、設備與備件的使用壽命,檢修周期,檢修后的檢查,試運與驗收圖紙,更改以及存在的問題和缺陷等情況,認真做好分析記錄。
(8)設備檢修完畢后,維修班長要認真填寫《設備檢修記錄》按月上報,供車間進行檢查和技術狀況分析。
(9)中修計劃編制依據,根據檢修計劃所規定的檢修項目,檢修規模,作為主要編制依據,與檢修計劃相互銜接,可以調整,但變動不要過大。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
1 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嚴禁兩臺或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使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
2在水下或潮濕環境中使用電器設備或電動工具,作業前應對其絕緣進行測試,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不得小于2mω,加強絕緣不得小于7mω,達不到要求不準使用。
3使用潛水泵時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并確保電機及接頭絕緣良好,潛水泵引出電纜到開關之間不得有接頭,并設置非金屬材質的提泵拉繩。潛水泵在防爆區域使用時必須滿足所在防爆區域的要求。
4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上鎖。
5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滿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設備外觀完好,標牌清晰,各種保護罩(板)齊全。
(二)在一般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工具;若使用i類工具時,應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 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三)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或iii類工具。
(四)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管道、受限空間內,應使用iii類工具。
(五)iii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iii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結器等應放在容器外或作業點處,同時應有人監護。
(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移動式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6臨時照明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現場照明應滿足所在區域安全作業規定、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適的燈具和帶護罩的燈座,防止意外接觸或破裂。
(三)使用不導電材料懸掛導線。
(四)行燈電源電壓不超過36v,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罩。
(五)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7所有臨時用電開關應貼有標簽,注明供電回路和臨時用電設備。
8 所有開關箱、配電箱(盤)應有醒目的安全標識,在其安裝區域內,應在其前方1m處用黃色油漆或警戒帶做警示。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場所防護設施:作業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過程中,應當按照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九)防止高處作業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G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場所中存在電離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四)從事存在物體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周期定期發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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