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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1
為統一規范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1條:總則
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類型: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核準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程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七h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簽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核決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核準);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并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后批準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核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后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后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交通費用油費補貼住宿標準(雙人標間)出差補貼公共交通飛機:經濟艙遠途出差當日出差遠途出差當日出差公司/部門經理實支實支實支80元/天實支50元/天30元/天分公司部門主管實支實支實支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注:
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為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項目;
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為核準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準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準后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準并由綜合管理部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婧虽N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后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艔呢攧詹款I取《報銷單》后,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铺詈谩秷箐N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核準;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核準;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核準;
2、財務部復核程序
、咆攧詹咳藛T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主管領導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⑵經其復核確認后,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⑶對于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壬婕俺鲆幎〞r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說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啤秷箐N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項目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第4條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13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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