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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環保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環保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1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要求及內容。其目的是為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掌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能,確保企業生產活動有序進行。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教育的領導工作。
2.2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實施及宣傳工作,并對各部門安全、環保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2.3設備安全課負責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4管理部負責新進廠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工作。
3術語和定義
3.1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指對新進廠公司員工及工傷傷愈后重新上崗員工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管理內容
4.1中層干部教育
4.1.1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術,有關行業的專業管理知識;
c)本職安全生產負責制,主要是在“三同時”、“五同時”中實現安全、環保的技術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環保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e)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經濟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組長教育
4.2.1班組長教育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進行,采取授課或答卷的形式。
設備安全課、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4.2.2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范;
b)安全、環保的技術常識;
c)崗位危險源、危害因素、環境因素控制要點等;
d)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
e)本崗位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f)相關事故案例等。
4.2.3班組長教育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2.4目標值為100%。
4.3新進廠員工安全、環保三級教育
4.3.1對新進廠的員工(含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都要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員工入廠后到生產科領取《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員、各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相應內容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核合格,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簽字認可后,并將《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員存檔,方可辦理上崗手續,辦理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手續。未經安全、環保三級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4.3.2安全、環保三級教育的內容:
a)公司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基本知識;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一般狀況;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生事故后應如何自救、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門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環保工作狀況;本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生產規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疏散;有關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危害因素的種類、工作地點的環境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路線;事故案例等。
4.3.3新員工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3.4目標值為100%。
4.4變換工種和“四新”教育
4.4.1員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包括調整工作崗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JHAJ008),我公司負責組織變換工種教育,并報安技員備案。一般工種變為特殊工種,則由生產科組織,并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可上崗,享受相應的勞保待遇。轉為從事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具體按Q/PG G19G.014-2012《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4.2變換工種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b)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c)新崗位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該崗位發生的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4.4.3采用“四新”作業時,由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教育,以答卷或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實際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a)“四新”的基礎知識;
b)“四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業人員避免事故的發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e)采用“四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f)安全、環保的有關要求。
4.4.5目標值為100%。
4.5復工教育
4.5.1員工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組織對其進行分廠(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工傷傷愈重新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同“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并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標值為100%。
4.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訓教育
4.6.1安技員負責配合集團設備安全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考核發證。
4.6.2目標值為100%。
4.7全員教育
4.7.1集團公司采用電化教育或統一答卷等方式進行,教育周期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答卷,并統計建檔,將教育效果評價結果報安技員。
4.7.3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新政策、新知識、新技術;
b)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c)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標值為80%。
4.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
4.8.1除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業培訓外,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公司內部培訓。
4.8.2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以及技術、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管理的經驗;
c)傷亡事故、職業病、污染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d)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e)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f)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g)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據其理化特性應采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
4.8.4目標值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員工三級教育由管理部會同安技員進行,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憑此卡領取個人勞保用品,該卡片由安技員存檔。
4.9.2安技員、管理部、公司工會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黑板報、播放錄像等,不斷提高員工的認識。
4.9.3安技員、綜合科應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特種工作人員持證100%,未經考核培訓人員,不準從事特種工作。
4.9.4在采用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及時對有關員工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崗位教育。
4.9.5安技員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環保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9.6安技員負責建立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檔案,新員工三級教育檔案要長期保存,其他教育檔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關文件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
6記錄(表格)
JHAJ00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通知單
JHAJ007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
JHAJ009復工安全教育卡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2
1 總則
1.1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環保法》)、《江蘇省環境保護條例》等一系列國家頒布的環境法律、法規和標準。
1.2 遵循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方針,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組織實施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下水道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單獨排放,特殊工業廢水須特殊處理后方可進入下水道,與生活污水一并匯入綜合污水處理站,由專人處理達標后方可安全排放,或經過深度處理制成中水回用于生產。
2.2 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必須大力開展綜合利用工作,做到化害為利,變廢為寶;不能利用的,應積極采取措施,搞好綜合治理,嚴格按照標準組織排放,防止污染。
2.3 必須按照設備完好標準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工作(包括三廢治理設施),杜絕跑、冒、滴、漏,減少或減輕“三廢”污染。
2.4 凡有“三廢”排放的分廠(分公司)、部門,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方針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產建設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有害物質,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熱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5 認真貫徹“三同時”方針,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提前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主體工程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2.6 公司歸屬的生產界區范圍,應當統一規劃種植樹木和花草,并加強綠化管理,凈化轄區空氣;對非生產區的空地亦應規劃綠化,落實管理及保護措施。
3 組織領導體制和應盡職責
3.1 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公司確定一名副總經理主管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并成立公司環境保護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工程部門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行使公司環保工作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檢查和考核管理職能,日常一切工作須對公司負責,并由職工代表大會予以監督。
3.2 各部門都應有一位副職領導分管環保工作,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同時將其列入本部門的經濟責任制考核。
3.3 公司領導層應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列入經營決策范疇。公司在轉機建制過程中,必須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預防工作。
4 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守則
4.1 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及酸類物質的分廠(分公司)、部門,在排放廢氣和廢水前,應經過凈化或中和處理,符合排放標準后才許排放。
4.2 使用乳化液及各種磨削冷卻液清洗廢液等含油廢水的部門,必須分別執行公司的有關規章法則,嚴格按照規定與程序組織處理。
4.3 對鍋爐、噴砂、電解、電鍍、校泵、有色金屬熔化及其澆注、砂輪磨削、鑄件切削等產生的煙塵、粉塵、油霧等有害氣體,相關責任部門都應采取積極措施,加以治理,使之達到排放標準。
4.4 工業廢渣(鐵屑、砂輪屑、煤渣、電解泥等)和生活廢渣(生活垃圾、食物剩渣、醫療污物等)應按指定地點倒入;建筑修理的特種垃圾,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準亂堆亂倒。有關部門應定期組織清理,并搞好回收和綜合利用,化害為利,變廢為寶。
4.5 各部門拆除的廢舊設備、電器線路、容器和管道等物品,以及產品零件洗滌設備積存的廢油、廢水,都應搞好回收,變害為利。嚴禁亂丟亂拋或倒入下水道,影響環境及污染河水。
4.6 對有毒化學物品必須嚴格登記和管理;對劇毒物品應當嚴加密封保管,防止在儲存和運輸使用過程中散漏;對放射性物質、電磁波幅射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嚴加防護與管理。
5 環境保護分工
5.1 工程部門
5.1.1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及各項規定,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領導重視,上下共遵”。
5.1.2 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污染物的限量,參與編制公司“三廢”治理、環境保護年度計劃、長遠規劃,并組織實施,完成環保部門每年下達的污染物削減量指標,定期總結上報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及各類統計報表。
5.1.3 堅決執行“三同時”制度,嚴格履行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驗收等手續。在技術改造過程中,按照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原則,新老污染一并解決,“三廢”治理項目必須與主體
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交付使用。技術改造后的排污總量削減指標及排放濃度,要達到國家或地方的標準和要求。
5.1.4 建筑、修理工程項目一開始就必須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材料不亂堆亂放,以免影響環境,妨礙交通,工程結束應嚴格做到垃圾歸堆,場地清潔。
5.1.5 協助各分廠(分公司)、部門發動群眾,開展技術革新,推行清潔生產,大搞綜合利用,組織經驗交流,做好對廢水、廢氣、廢渣、噪音等的監測及處理工作。
5.1.6 根據公司工業用水量大的實況,節能部門應積極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對水的.綜合利用,提倡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合理用水、減少用水、壓縮廢水排放量等技術方案,并組織可行性論證,列入改造計劃。
5.1.7 設備管理部門應加強設備的檢查、管理(包括治理“三廢”的裝置和設備),提高完好率,降低泄漏率,減少跑、冒、滴、漏,減輕對環境的污染 。
5.1.8 “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應列為評選先進部門的重要條件之一,對于“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應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給予適當獎勵。
5.1.9 凡是發生下列情況,工程部門有權監督檢查或予制止。情節嚴重的,應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核準,給予通報批評,或予行政處罰、經濟罰款,或者兩者并處。
5.1.9.1 “三廢”治理設施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者沒有達到“三同時”要求而擅自投產的;
5.1.9.2 有成熟的工藝條件而不積極治理“三廢”,任其污染環境,經決定限期治理仍不執行的;
5.1.9.3 有“三廢”處理設施而棄置不用,或不按工藝要求有效治理,經提出整改意見仍不改進的;
5.1.9.4 因“三廢”污染引起人員中毒、污染大氣和水源造成群眾投訴、指出后仍無治理措施的。
5.2 公司企管部門
5.2.1 強化環境管理,以管促治,把環境管理納入生產經營管理的軌道,有力地促進公司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同步發展。根據生產規模,設置與環保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業務機構和監測機構,做好經濟責任制考核工作。
5.2.2 根據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污染物削減量指標,確定公司在預定計劃期內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環境保護計劃目標,制定環境保護指標體系、環境經濟效益控制指標。
5.2.3 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使公司環境保護目標及計劃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分公司)、班組及工作崗位,并嚴格考核計劃指標完成情況。
5.3 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5.3.1 把環境保護納入公司生產管理體系,做到環保指標與生產指標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考核,建立多層次的與經濟利益掛鉤的環保崗位責任制,做到目標明確,職責分明,獎優罰劣。
5.3.2 掌握公司的“三廢”排放情況,對處理“三廢”設施運轉情況發生的問題,應如同組織生產一樣,同樣調度,同時指揮,及時予以解決。
5.3.3 對任意排放“三廢”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環保主管部門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3.4 工藝部門在研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改造老工藝時,必須同時研究和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并予嚴格審核,將“三廢”危害消除在生產過程之中。
5.4 產品開發部門
5.4.1 把好新產品開發設計關,采用合理的產品結構,發展對環境無污染、少污染的新產品,搞好新工藝的研制,防止新污染源的產生,使其達到環境保護的要求。
5.5 后勤部門
5.5.1 負責公司綠化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
5.5.2 負責公司糞便、污泥、垃圾管理,污物必須及時清運,防止糞水外溢或直接流入下水道。
5.5.3 對生產、生活垃圾應加強管理,定點堆放,及時清除,保持公司轄區整潔,環境衛生。
5.5.4 搞好食堂、浴室等后勤場所的衛生工作,防止食物污染、交叉感染,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5.5.5 抓好工業衛生工作,定期對分廠(分公司)、部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粉塵、噪音、電磁場放射性等有計劃地進行監測工作。如發現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異常情態,應將測定的數據報送生產安全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以便立即采取措施。
5.5.6 對從事特殊工種(崗位)的工人、技術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防止職業病發生,對已患職業病人員采取積極措施進行治療。
5.7 分廠(分公司)、部門
5.7.1 根據《環保法》關于“誰污染誰治理”的規定精神,對“三廢”治理工作必須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組織籌劃,積極治理。對所產生的廢水、廢渣、廢污油,應按指定地點傾倒和堆放,不許任意亂倒亂堆。
5.7.2 屬于本分廠(分公司)、部門確實無力治理的污染項目,應積極主動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研究和提出治理方案,按序報請上級領導批準,安排實施。
5.7.3 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大型技改項目建成,投產前須按“三同時”的規定認真驗收,沒
有防止污染措施或有措施尚未完工的,應拒絕驗收,不準投入生產。
5.7.4 對本分廠(分公司)、部門治理“三廢”的裝置和設備,應當用好、管好、保養好,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停用,更不準改作他用或拆除。
5.8 防治污染設施使用部門
5.8.1 擁有防治污染設施的部門,必須保證該設施與產生污染物的生產設施同步運行,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到位、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處理“三廢”,使其達到要求后方可排放。同時做好水處理操作記錄、水質分析記錄、交接班記錄。
5.8.2 防治污染設施平時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不得擅自停止運行、閑置或拆除。確需暫停運行、拆除、閑置或更新改造的,必須向工程部門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采取的相應措施等,經審核同意后方進行。
5.8.3 建立監測報告制度,可以自行監測也可委托監測分析,并按規定向環保主管部門填報設施運行情況和監測數據表。
5.8.4 防治污染設施因事故而停止運行的責任部門,應立即以有效措施排除故障,停止排放污染物,并及時向公司環保部門及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6 違反規則與污染事故處理
6.1 發生一般輕微污染事故,分廠應及時查明原因,立即妥善處理,并在事故發生二小時內報告生產管理部門和工程部門備案。
6.2 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嚴、操作不當、違反規定等引起有害物質或氣體的大量排放,釀成嚴重污染事故時,部門應立即報告生產管理部門和工程部門,便于及時組織善后處理。事后必須發動群眾討論,查明原因,明確事故責任者,并填寫事故報告送生產管理部門和工程部門。最終由工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
6.3 因污染事故危害環境及損壞綠化時,事故責任部門應如實提供情況,主動配合工程部門、后勤部門共同研究,做好道歉、賠償處理工作,不得推脫責任。
6.4 部門或個人違反環境保護及“三廢”治理規定的,應根據情節輕重及污染危害程度,進行教育或經濟責任制扣分或罰款處理。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3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三章 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四章 環保設施檢修與管理制度
第五章 環境檢測管理制度
第六章 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第七章 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制度
第八章 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
第九章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第十章 環境保護管理組織結構圖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實施綜合治污,推進清潔生產,打造綠色安多,構建和諧企業”的環境保護方針,達到“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8%,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100%,廠區噪音與污染物100%達標排放,余熱、廢水100%循環利用,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每年降低4%,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范圍及權限
1、本制度匯編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2.1環境保護: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2.2環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2.3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2.4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2.5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動力部,安全生產部配合。在生產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三、附則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組起草并解釋。
2、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 環境保護責任制
1、目的
為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環境保護(簡稱環保)的職責,加強對環保的領導和管理,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及環境不受污染,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2、適用范圍
2.1本責任制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2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為主、誰負責。管生產,必必須抓環保”的原則,公司、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公司、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公司、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2.3總經理為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總經理授權公司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動力部是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3、各級部門環保責任
3.1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環保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
3.1.2根據國家環保部門排放標準,確定控制檢測點,布置檢測項目,匯集檢測數據,遇有超標情況及時調整。
3.1.3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環保指令。監督環保管理制度的執行,發現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協商討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3.1.4負責組織起草各項環保制度,并負責組織評審。
3.1.5負責對公司的環保設備、電器等申請技術改造。
3.1.6負責對污染治理的技術交流和技術情報工作。
3.1.7參加公司新建、擴建、技改項目的方案研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嚴把“三同時”關。歸口管理建設項目環保工作。
3.1.8負責公司環保工作的宣傳。
3.2技術部職責
3.2.1技術部為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門,在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環保工作。
3.2.2負責對環保治理設備的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三廢處理設施的運行參數負有控制責任。
3.2.3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環保、減噪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定期維護保養。
3.2.4組織環保設備專項檢查,按時完成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
3.2.5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3.2.6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
3.2.7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3.2.8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車間、崗位環保工作,確定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采取應急措施,以盡可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3.2.9負責編制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演練。
3.2.10負責對員工定期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定期監督考核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單位,運用多種形式,開展環保的宣傳教育工作。
3.2.11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健康、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逐步淘汰國家納入名錄的高污染、高耗能設備。
3.2.12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并參加污染源的監測工作,掌握污染物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及排放規律,建立污染源檔案,定期進行核對修正。
3.2.13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轉情況。依據環境保護制度提出獎勵或處罰意見。積極推廣采用環保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解決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難題,并做好有關資料搜集工作。
3.2.14負責定期、不定期自行監測企業廢水排污口、煙粉塵和廠界噪聲,掌握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并按時準確填報環保統計表。
3.3生產部環保職責
3.3.1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項環保法規、制度和標準。根據公司環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屬各生產車間(含礦山)的實施細則,并負責落實。
3.3.2 生產部是公司生產環節環保的責任部門,也是公司落實環保工作的重要部門,對車間發生的環保事故負責。
3.3.3在保證生產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環保管理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根據污染情況及時做出處理,同時通知環保管理部門共同處理。
3.3.4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應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應急措施,對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應在發生事故后立即匯報生產廠長。
3.3.5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搞好生產調度工作,杜絕或減少非檢修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發生。
3.4項目部環保職責
3.4.1項目部應對公司項目上發生的各類污染事故負責,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主動開展和配合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開展環保教育和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3.4.2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保證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3.4.3制訂或審查建筑安裝施工的環保措施,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3.4.4保證環保工程分項項目的施工質量。
3.4.5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設計,使其符合環保和職業安全衛生要求。
3.4.5在簽訂基建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并訂立施工環保協議,明確其環保職責。
3.4.6組織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環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5行政部環保職責
3.5.1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規,執行公司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
3.5.2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環保工作的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環保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會審并打印、下發。
3.5.3負責接待省、州、縣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3.5.4在采購辦公用品時應優先考慮符合環保要求的產品。
3.5.5負責制定辦公場所節約用水、用電、小車管理制度,配合環保應急預案并督促檢查實施。
3.5.6負責公司辦公區、生活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3.5.7負責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處理。
3.5.8負責定期對餐具進行檢測化驗。
3.6企業管理部環保職責
3.6.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抓好環保工作作為對員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員工上崗、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中。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環保方面的要求。
3.6.2負責定期組織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環境意識和水平。
3.6.3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3.6.4在公司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環保優先的思想。
3.6.5在對各部門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環保工作;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環保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環保否決權。
3.6.6加強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員工素質。
3.6.7負責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班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3.7財務部環保職責
3.7.1審查勞動防護用品、環保設施、教育等經費預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7.2支持配合《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的執行,優先保證投入,審查各項環保獎勵基金的支出。監督和保證環保費用的正常開支。
3.7.3在編制檢查基本建設和工程計劃的同時,編制檢查環保配套措施計劃,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并報送有關部門。
3.7.4建立環保費用專戶,設立環保投資科目,按規定提取環保費用。
3.8保衛部環保職責
3.8.1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3.8.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廠容廠貌管理工作。
3.8.3 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3.8.4負責對威脅、打擊環保管理人員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3.9質管部環保職責
3.9.1配合技術部對主要的`污染物排放進行數據及化學成分分析。
3.9.2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9.3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3.9.4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化學試劑、有毒、檢測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3.9.5負責檢驗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使用,及排放前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3.10供應部環保職責(含材料庫)
3.10.1負責各部門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的訂貨、供應工作,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3.10.2負責環境監測儀器、藥品的及時采購和供應。
3.10.3負責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和處置工作。
3.10.4按檢修計劃及時供應環保治理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10.5加強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環保要求,確保生產產品是國家有關環境管理法律規定的環保產品。
3.10.6督促檢查供貨方產品運輸、裝卸必須采取環境保護措施,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3.11生產車間環保職責
3.11.1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將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
3.11.2貫徹落實環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
3.11.3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排放,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標。
3.11.4加強設備操作與管理,完成公司職能部門下達的節能、降耗、減噪等控制檢修計劃。
3.11.5貫徹工藝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減少非檢修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環境事件的發生。
3.11.6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11.7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搞好現場管理和責任區環境衛生工作。
3.11.8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各級管理人員環保責任
4.1總經理環保職責
4.1.1公司總經理是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項環保法規。負責組織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4.1.2總經理是公司環保事務最高執行者,有權調配全公司員工和環保物資。加強對環境保護活動的領導,決定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獎懲。
4.1.3批準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的實施、環保技術規程、環保措施、檢修和長遠規劃。
4.1.4按照環保法律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工作,設立環保機構,配備專、兼職環保人員。定期聽取環保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公司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4.1.5總經理負責或安排其他人員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調查工作。
4.1.6負責組織人員對產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廢處理設計和施工以及環保“三同時”驗收等工作。
4.1.7在發生緊急事故時,總經理是公司的總指揮,負責組成指揮部研究、制訂應急計劃,組織應急小分隊實施應對。
4.2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環保職責
4.2.1協同總經理做好日常各項環保工作。
4.2.2副總經理是環保事務的第二執行者,發生污染事故時,在總經理不在現場的情況下,代替總經理指揮工作,執行環保應急預案,減少污染。
4.2.3定期召開環保工作會議,分析解決生產中存在的環保問題。
4.3.2監督檢查部門對環境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污染環境的行為。
4.2.5組織制訂、修訂環保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編制環保技術措施檢修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4.2.6統籌安排協調生產、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關系,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管理人員學習有關文件和業務知識,檢查環保工作的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環保工作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及個人,提出環保工作努力方向與目標。
4.2.7組織領導環境保護設施的試運轉、驗收等工作。
4.2.8負責劃分生產環保工作的管理范圍。
4.2.9負責審定監測儀器配備范圍及采購計劃,使環境監測工作逐步走向現代化、規范化。
4.3工會主席環保職責
4.3.1認真宣傳貫徹綠化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本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3.2把環保工作納入工會議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環保工作,并對水保和環保管理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4.3.3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知識競賽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環保方面的先進典型,獎勵先進。
4.3.4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4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環保職責
4.4.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環保管理辦法。
4.4.2負責組織“三廢”治理調研、試驗等技術工作,做好“三廢”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工作。
4.4.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環境保護措施。
4.4.4對項目工程施工工藝、設備環保技術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4.4.5參加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5項目總經理(副總經理)環保職責
4.5.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
4.5.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保證必要的環境保護資金的投入。
4.5.3貫徹落實項目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環保會議,研究項目部環保工作,決定項目部環保工作重要事項,組織解決項目部環保重大問題;參加重大的環保會議及環境安全檢查等活動,督促、檢查項目部各部門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及時消除環境事故隱患。
4.5.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項目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環保工作。
4.5.5及時、如實向當地環保部門和公司報告環境污染事故;落實“四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組織、參加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
4.6生產廠長環保職責
4.6.1生產廠長是生產系統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6.2負責在主管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環保工作。
4.6.3負責職權范圍內的環保檢查工作,落實環保整改項目的實施。
4.6.4負責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達標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
4.6.5負責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在生產系統貫徹實施,落實環保管理考核。
4.6.6承擔生產環保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的管理責任。生產現場管理、區域衛生管理。
4.6.7負責對公司環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設計、建議,以改進公司內部各項環保工作的完善。
4.7生產副廠長(廠長助理)環保職責
4.7.1生產副廠長、廠長助理在生產廠長的領導下,按職責分工負責工作范圍內的環保工作。
4.7.2負責做好排污申報工作,并協調好與環保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4.7.3負責對污水水質狀況化驗、監控。按要求定期檢測三廢排放,進行三廢污染評估分析等。
4.7.4對公司的各部門排污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4.7.5負責審定清潔生產工作計劃,將清潔生產納入公司日常管理,鞏固清潔生產成效,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
4.7.6負責公司“三廢”數據整理及數據跟蹤工作。定期檢測,發現問題與相關部門聯系并解決,不能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做出相應措施。
4.7.7負責有關環境擾民問題的調查、調解工作。
4.7.8對公司下達的環保指標協助廠長抓具體落實工作。
4.7.9協助廠長抽查環保設備運行情況,對違反環保制度者進行處罰。
4.7.10協助廠長起草環保管理制度,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修訂。
4.7.11負責各類環境統計報表,資料的填寫,匯總、上報。
4.8技術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8.1 技術部部長是技術部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8.2負責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在公司的推廣。
4.8.3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環境保護論證。
4.8.4負責環境保護項目技術改造的方案提交。
4.8.5負責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修檔案的管理。
4.8.6負責環保裝置巡檢工、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4.8.7協同企業管理部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4.8.8安排技改項目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盡最大限度將污染物消除在生產過程中,減少或不產生新的污染。
4.8.9負責列入固定資產的環保設施的管理,安排“三廢”治理裝置非定型設備的制造和備品備件加工。
4.8.10在編制大、中設備檢修計劃時,同時編制環保設施、設備檢修計劃。
4.8.11負責新建項目有關環境保護的技術方案委托工作。
4.9生產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9.1生產部部長是生產部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9.2認真宣傳、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監督檢查各部門,特別是生產車間的執行情況。
4.9.3負責配合技術部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及各種環保設備維修、改造計劃。
4.9.4負責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和調查工作。
4.9.5配合生產廠長、副廠長處理各種應急事務。
4.9.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全公司的環保設施的運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上報并組織人員進行整改,落實清潔生產工作計劃。
4.9.7負責制訂考核辦法,對環保工作人員進行考核。
4.9.8對環保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4.9.9負責組織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10負責組織、協調環保的監測工作。
4.10項目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0.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本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4.10.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項目部環保檢查及其他重大環保管理活動。
4.10.3參加項目部環保會議及環境安全檢查和其他重大環保活動,研究和協調解決項目部環保存在的問題。
4.10.4參與項目部環保治理方面的技術研究,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工作。
4.10.5督促檢查項目各施工隊、各工點環境保護工作。
4.10.6參加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1財務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1.1嚴格財務制度,確保環保措施費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準挪做他用。
4.11.2建立環保措施費用臺帳。
4.11.3參加公司重大環保會議及其他重大環保管理活動。
4.11.4負責對綜合利用產品、回收利用的物資進行單獨計算成本和利潤。
4.11.5負責對環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費用監審。
4.11.6負責安排環保經費,確保環保治理經費的落實,及時繳納排污費。
4.11.7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2企業管理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2.1負責公司專(兼)職環保人員的調配工作,為環保管理體系運行提供人力資源支持。
4.12.2負責審核環境管理培訓教育計劃,安排組織新入廠員工的環保知識的教育培訓。
4.12.3配合安全生產部執行環境保護的獎勵和處罰。
4.12.4做好管理體系的各項運行和持續改進工作,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管理體系的運行狀況和提出改進的建議;
4.13行政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3.1認真宣傳貫徹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13.2負責辦公區、家屬區環保工作,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環保管理指示。
4.13.3積極協助公司領導協調解決環保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保證工作中的各種需要及事故處理中的相關保障措施。
4.13.4負責公司領導主持的有關環保會議協調工作,協助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登記、印制有關環保文件。
4.13.5負責生產區域環境綠化與環境衛生的規劃與垃圾外運。
4.13.6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4供應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4.1認真宣傳貫徹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本部門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4.14.2參加公司環保會議及環境檢查,并對環保管理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4.14.3及時組織進購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4.14.4及時組織進購環境監測儀器、藥品。
4.14.5及時收集分類和處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
4.14.6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5質管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5.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15.2全面負責化驗室的環保管理工作。
4.15.3領導和組織本室化驗員配合環境保護工作,提高三廢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驗室工作條件。
4.15.4負責化驗室儀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環保事故的發生。
4.15.5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6保衛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6.1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4.16.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廠容廠貌管理工作。
4.16.3 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4.16.4負責對威脅、打擊環保管理人員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4.16.5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7車間主任(副主任)環保職責
4.17.1車間主任是本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4.17.2對于公司環保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有向下屬員工傳達、宣傳的責任。
4.17.3在車間主任不在現場的情況下,相關環保工作由現場最高職位人員負責調配、落實。
4.17.4有對所在車間的巡檢工日常環保工作的監督責任。
4.17.5加強環保設備管理,規范操作規程,防止污染環境。
4.17.6對車間員工進行環保教育和培訓。
4.18班組長環保職責
4.18.1 班組長是本班組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18.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重點巡檢環保設備運行情況,負責本班日常的環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產、清潔生產。
4.18.3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對所屬設備加強管理,保持良好運行狀態。
4.18.4設備、設施發生意外事故,要積極組織力量搶救,并立即報告生產領導,認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8.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保護現場,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參與當班發生的環保事故調查。
4.18.6檢查工藝指標、設備運行中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4.18.7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和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遵守適用的環保法律法規,杜絕違章,并積極支持車間的環保工作。
4.19污染治理小組成員環保職責
4.19.1協助小組領導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環保方面的指示和規定,具體負責配合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19.2負責編制公司環保治理計劃,檢查并督促計劃的落實。
4.19.3監督生產現場的日常環保檢查,發現和消除環境隱患,制止違章行為,對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作記錄。
4.19.4負責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將生產污染物排放的統計和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公司領導。
4.19.5負責公司環保事務與生產職能部門的聯絡工作。
4.19.6參與公司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負責上報。
4.20車間巡檢工環保職責
4.20.1 車間巡檢工是本巡檢區域內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20.2巡檢工應對車間所產生的垃圾按照生產部指定地點統一堆放、集中處理。
4.20.3嚴格執行崗位工藝操作規程,認真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及時報告處理生產異常情況和各種環境隱患,以免造成環境污染事故。
4.20.4認真維護保養區域內的環保設備,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20.5積極參與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
4.20.6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要及時、實事求是地向領導匯報,要及時處理和保護好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
4.20.7對生產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人和事,有義務向上級領導反映。
4.20.8嚴格遵守環保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學習環保知識,提高環保意識。熟練本崗位操作技能,不斷的提高處理緊急情況的應變能力。
4.21職能部門人員環保職責
4.21.1職能部門人員應對所在辦公地點所產生的辦公廢物應由打掃人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并由行政部負責人監督。
4.21.2對于因業務關系所在公司范圍內的外來人員,職能部門人員有責任對其違反環保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勸說,情況嚴重的追究其責任。
4.21.3對于環保部門對公司的環保宣傳,職能部門人員應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司環保工作的進程。
4.21.4職能部門人員應對公司環保工作多提寶貴可行性意見,共同關注公司環保工作。
5、環保管理機構圖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公司設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由公司副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廠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任組員,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為兼職環保員。(后附組織機構圖)
6、監督與檢查
6.1本制度由技術部、生產部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6.2污染治理小組有權對不落實的部門或個人進行處罰。
6.3各級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本責任制度進行目標責任分解,并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第三章 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粉塵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粉塵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
2.2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三級收塵設備巡檢管理。
3、職責
3.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3.2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廠長、技術動力部、生產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3技術動力部每月組織對公司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3.4車間主管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工段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動力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3.5安全生產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3.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3.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4、一般規定
4.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4.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安全生產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4.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動力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4.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廢氣、廢渣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4.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4.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動力部口頭匯報。
4.7技術動力部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公司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4.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4.9安全生產部負責物料堆場的管理。供應戶運輸車輛運往公司指定堆場,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揚塵污染。
第四章 環保設施檢修與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的檢修與管理,及時排除環保設備各種故障,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檢修與管理。
2.2環保設備檢修管理是指檢修維護單位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外協技術改造人員的環境行為監督管理。
3、環保設備的范圍
3.1廢水處理設備、廢水處理回收設備、廢水循環利用設備。
3.2廢氣處理設備,除塵設備、余熱發電設備、廢氣回收設備。
3.3廢渣、固體廢棄物等綜合利用設備。
3.4噪音防治設施及設備。
3.5凡屬于以治理污染為主要目的進行技術改造所增加的收塵設備。
4、職責
4.1驗收合格的環保設備,轉入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管理,由相關部門(車間)負責環保設備的運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門(車間)的環保設備臺帳;每月將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報安全生產部。
4.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設備工藝條件的控制管理,以確保環境保護設備正常運行。
4.3技術動力部負責監督、檢查各車間環保設備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環保設備臺帳。
4.4技術動力部按照年度環境監測計劃對有關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報安全生產部、環保設備所屬車間,并存檔和留存各一份。
4.5各使用車間和動力車間負責對環保設備的維護、檢修,以確保環保設備的長期穩定運行。
4.6安全生產部負責對維護檢修施工過程中的環保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管理。
4.7技術動力部對公司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外協技術改造人員的環境行為具體負責。
4.8技術動力部下發設備檢修計劃時,應包括環保設備的檢修計劃及環保措施的內容,在檢修費用中列支。
4.9各車間負責對管轄區內環保設備進行檢修,并對檢修過程進行管理。
5、一般規定
5.1環保設備正式投運前,應按照環保設備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5.2環保設備所屬車間要執行技術動力部下發的生產設備管理和運行相關指標,確保環保設備與主機設備同時投入運行。
5.3對環保設備的運行,必須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嚴肅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等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對誤操作、不投運環保設備造成處理效果差或污染環境的,要納入考核,污染嚴重的追究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5.4各車間要建立詳細環保設備運行、維修情況。并前將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每月按時報安全生產部。
5.5任何車間、崗位不得擅自停運、拆除、閑置環保設備。除公司計劃檢修外,環保設備停運,由技術動力部批準,并說明停運原因、恢復時間及停運期間采取的污染預防的措施。
5.6車間私自停運、閑置環保設備,拖延報告或隱瞞不報一經檢查發現,納入公司考核,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各車間在設備檢修過程中清理出來的廢渣、邊角廢料等要按公司有關固體廢棄物管理規定的要求,運到指定地點,避免污染環境。
5.8生產主機設備停車時,各車間環保設備必須在主機設備各系統停車后方可檢修。同時,環保設備要在生產主機設備開車前檢修完畢,產生的廢料及時處理。
5.9設備檢修期間,每天必須清理檢修現場,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置,不能亂堆亂放,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檢修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用砂或生料灰抹凈。同時,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進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亂堆亂放。
5.11在檢修中若發生意外情況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時,車間應及時報告生產領導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避免造成環境事故。
第五章 環境監測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準確掌握公司環保設備粉塵濃度排放情況,定期對污染物排放進行檢測,確保粉塵達標排放,加強對環保設備的檢測管理,保障環境不受污染,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的檢測管理。
2.2環境監測管理是指公司內部日常檢測和由上級環保部門進行監督檢測和公司委托檢測。
3、職責
3.1安全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年度環境監測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送上級環保部門,臨時性監測任務由安全生產部直接與上級環保部門聯系監測,安全生產部對環境監測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檢查的技術業務、設備配備和人員培訓等管理工作,并負責監測數據的分析、上報、統計等工作。
3.3技術動力部根據公司的環境監測計劃,按照國家標準監測方法,組織公司內部日常環境監測工作,同時負責應急監測和污染事故的調查工作。
3.4技術動力部負責組織對監測質量、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環境監測人員的業務水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考核。
3.5技術動力部負責按環保法規的要求提出環境監測儀器的配備申請,并及時安排維修、更新。
3.6物資供應部部負責監測儀器的采購工作。
3.7化驗室負責對公司內部采樣進行化學分析,封存、報告、處置剩余的樣品。
4、監測范圍
4.1噪音主要檢測生活區、辦公區、車間值班室、生產區、居民區等范圍。
4.2粉塵主要檢測生活區、辦公區、收塵器出口、包裝環節、喂料環節、卸料環節等范圍。
4.3廢水主要檢測生活區、循環水、余熱發電冷凝水等范圍。
5、一般規定
5.1安全生產部(車間)在生產設備停機過程中、檢修、啟機計劃中,必須制定好污染臨時排放方案,盡量減少排放。安全生產部職能人員實施監督檢查。
5.2有關車間配合監測采樣工作。
5.3技術動力部環境監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制度,凡沒有取得環境監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單獨上崗。已取得環境監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要按要求定期進行復查考試,審證。
5.4技術動力部根據需要,制定并上報監測設備配置計劃,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處理。
5.5技術動力部按照環境監測計劃和任務進行定點、定周期監測。
5.6新建項目嚴格按照國家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監測方法進行監測,由安全生產部委托上級環保部門驗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5.7技術動力部建立預警制制度,凡出現監測數據超標的及時報告安全安全生產部,由環保職能人員及時通知被測車間(崗位)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
5.8公司內部監測數據當天報主管領導、安全生產部,內部監測原始記錄、臺帳、報表等資料由技術動力部報告,年底一次性交檔案室存檔,上級環保部門檢測數據由安全生產部負責交檔案室存檔。
5.9化驗室對來樣進行分析,剩余水樣和分析過程的殘余物等,要收集在專門的廢物桶里,定期處理。
5.10采樣設備由車間負責管理,取樣點必須在安全區域,各設備內的采樣點不得隨意挪動。
第六章 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
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七章 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及時繳納排污費,掌握國家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明確排污費繳納及環保專項資金申請的流程和責任,加大對公司環保設備的投入力度,改善生產環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
3、一般規定
3.1排污費原則上是按月計算,按季度繳納,排污費的計算按國家標準執行。
3.1安全生產部接到地方環保部門發來的排污量核定通知書后,根據公司的實際排污情況認真核對每種污染物的排放濃度與排放量,如有異議,應及時與地方環保部門溝通復核。
3.2在核定實際排污量后,安全生產部應在2日內到地方環保部門辦理專用的排污費繳納票證。
3.3安全生產部應在2日內完善排污費的繳納手續,并交公司財務部辦理轉帳。
3.4排污費屬于專項資金,必須以轉帳的形式交指定的收款部門和賬戶,不得以現金支付。
3.5確實由于資金緊張不能按時支付,財務部以書面形式告知安全生產部,由安全生產部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緩交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可以緩交。
3.6財務部建立排污費統計臺帳。
3.7由項目部向地方、省級、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環境保護資金的申請。
3.8在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資源綜合利用、環保設備技術改造與增設、節約資源能源、減少環境污染的高新技術應用等項目均可申請環境保護資金。
3.9申請環境保護資金所需技術資料,由技術動力部提供。
3.10申請到的環境保護資金專款專用,必須用于所申請的項目建設上,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財務部負責配套資金的落實,并統一管理與監督。
3.11項目建成后,財務部要接受環保管理部門對環境保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12財務部建立環境保護資金的統計臺帳。
第八章 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
1、目的
為了更好的落實好公司環境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切實降低粉塵排放,減少水污染,降低噪音,充分發揮各環保設施的作用和環保管理人員的職責,保護和改善公司區域環境質量,保障身體健康,促進生產與環保協調發展,為公司創造更為廣闊的生存發展空間,制定本考核細則。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
3、職責
3.1安全生產部環保職能人員經常去生產現場檢查。
3.2各車間管理人員要加強環保設備的日常巡檢與檢查,確保完好率與運行率。
3.3中控員要加大環保設備的運行監控,觀察電流、電壓、壓力、溫度變化曲線,確保環保設備安全運行。
3.4崗位工要按時定點進行巡檢,現場觀察環保設備運行情況,確保環保設備完好運行。
4、一般規定
4.1各崗位人員(含中控員)考核細則
4.1.1生產線各崗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巡檢環保設備一次扣0.2分。
4.1.2所屬崗位巡檢或控制職責范圍內環保設備未按規定正常運行而未發現一次,扣0.5分。
4.1.3 巡檢工每小時應至少檢查一次主要除塵設備的排放口,發現排放異常應立即通知中控室或相關領導,除塵設備排放口排放異常未發現或發現未及時報告一次扣0.5分。
4.1.4按時真實的做好環保收塵設施的運行記錄,未按時填寫記錄一次,扣0.1分,記錄弄虛作假,不真實一次扣1分。
4.1.5各崗位人員對所屬環節設備的跑、冒、滴、漏現象能處理的要及時予以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能處理而未處理或未及時上報的,扣0.5分。
4.1.6根據工藝要求,確保環保設施的各項運行參數控制在規定范圍內,未按規定范圍控制環保設施運行參數,扣0.5分,因由此而造成粉塵排放濃度大(目視可見)或環保設施損壞,扣1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調離本崗位的處理;
4.1.7各收塵器在開啟運行時,要求各相關排灰裝置和輔助設施要按規定同時運行,未按規定按時投入運行一次,扣0.5分。
4.1.8崗位人員分析問題后,維修人員不及時處理一次扣0.3分。
4.1.9操作工如因工作責任心不強而導致人為毀壞環保設備者,扣2分,罰款50—200元。
4.1.10回轉窯正常運行時,增濕塔水泵不啟動噴水或造成收塵器入口超溫一次,扣0.5分。
4.1.11回轉窯正常運行時,窯頭窯尾電收塵跳停一次,扣0.3分。
4.2各車間考核細則
車間管理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技術部按以下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4.2.1車間技術員每天不按時檢查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和運行記錄,每次對該車間技術員罰款20元。若環保設施運行效果不良視而不見,不作為一次罰款40元。
4.2.2各車間設備副主任應每次檢修時安排環保設備的檢修工作,確保環保設備運轉率在95%以上,環保設備如果肉眼看到超標排放,每次對該車間設備副主任罰款40元。
4.2.3沒有經過審批隨意停運環保設備,每次對該車間主任罰款50元,對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由相關部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4.2.4工藝主機設備參數操作控制不好,沒有達到工藝控制指標要求,造成環保設備損壞,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每次對中控室主任罰款50元。
4.2.5環保設備檢修,由于人為因素造成不能按時投入運行,必須報安全生產部、生產廠長,并對車間設備副主任處罰50元。
4.2.6設備更換的潤滑油必須回收,按照廢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油更換過程中防止拋灑、滴漏,設備更換或加入潤滑油結束后,應將地面殘油處理干凈,否則對該車間主任處罰20元。
4.2.7若電除塵器運行效果達不到要求,及時進行處理,不安排、不作為一次,對動力車間主任處罰20元,各車間停機時,應對所有環保設施的電氣部分安排進行維修、維護,并要求維修電工做好維修、維護記錄,不安排、不作為者罰款50元。
4.2.8環保設施的電氣部分的正常運行情況每天不巡查一次,對動力車間主任處罰20元,若主要環保設施運行效果不良視而不見,不作為一次,對動力車間主任處罰50元。
4.2.9同一問題連續兩次被發現,從第三次開始,加倍處罰。
4.3各部門考核細則
部門管理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污染治理小組按以下制度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4.3.1技術動力部每月環保日不組織檢查公司環保設備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50元。發現嚴重問題,不下發檢查通報,不限期整改和復檢,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100元。
4.3.2安全生產部不隨機對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和運行效果進行抽查,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50元。并對各崗位人員和各車間管理人員的環保職責落實不到位的,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100元。
4.3.3車間檢修時,未將環保設備列入檢修計劃一次,對機械工程師處罰50元。列入計劃未組織檢修一次,對技術部副部長處罰100元。
4.3.4車間環保設備的檢修質量不達標,未做處理決定一次,對技術部副部長處罰100元。
4.3.5技術動力部不按期組織內部污染物檢測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50元。安全生產部不按期聯系上級環保部門檢修檢測一次,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50元
4.3.6環保排放污染物不按規定時間進行分析上報數據,每拖延一天,對質量管理部部長處罰50元。
4.3.7環保設備備品備件未按規定時間進購到位,每拖延一天,對物資供應部部長處罰50元。
4.3.8企業管理部不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一次,對企業管理部部長處罰50元,不按規定委派外部培訓環保專業人員一次,對企業管理部部長處罰100元。
4.3.9技術動力部不按規定組織全公司環保培訓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50元。
4.3.10安全生產部不及時填報污染物排放表一次,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50元。
4.3.11財務部不按規定按期繳納排污費一次,對財務部部長處罰50元;不建立環保賬目,對財務部部長處罰100元。
4.3.12項目部不按規定爭取環保專項資金一次,對項目部部長處罰100元,技術動力部不配合提高相關資料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元。
4.3.13同一問題連續兩次被發現,從第三次開始,加倍處罰。
4.4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考核細則
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按以下制度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4.4.1因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工作疏忽或管理不當而產生重大環保事故者,處以每人200-500元的經濟處罰。
4.4.2環保設備技術難題不組織會議分析解決,處以每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4.4.3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不組織抽查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和運行記錄者,處以每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4.4.4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不組織公司環保工作的宣傳,處以每人50-100元的經濟處罰。
4.5個人獎勵
4.5.1能及時發現環保事故隱患,并避免事故發生者,給予表揚,并一次獎勵50—200元。
4.5.2對公司環保提出有價值性意見并被公司采納實行的員工予以500—1000元的獎勵。
4.5.3環保做出特殊貢獻的予以1000—2000元獎勵。
4.5.4對本崗位環保設施使用、操作較好,三個月內排放未出現重大異常情況的中控或崗位人員獎勵100-400元;
4.5.5對公司環保設施監督、管理較好,三個月內未出現重大異常情況的生產部、技術部管理人員獎勵100-400元;
4.5.6獎金來源:公司總經理獎勵基金。
4.6環保管理考核機構和程序
4.6.1公司董事會為環保考核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全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小組的工作進行考核;
4.6.2污染防治小組為公司環保工作的管理機構,對公司各環節、各部門、各車間的環保工作監督考核,有權進行環保考核處罰及獎勵;
4.6.3公司生產部、技術部為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門,對各車間的環保工作監督考核,有權對車間管理人員和崗位人員進行環保考核,有權進行環保考核處罰及獎勵;
4.6.4各車間主任對本車間的環保管理工作負責,有權對本車間各崗位人員進行環保考核;
5、監督與檢查
5.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總體監督檢查。由技術部部負責對環保設備設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2技術部有權對不落實本責任制度的生產車間或個人進行處罰或獎勵。
第九章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1.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煙氣排放超標排放,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保證周圍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回轉窯發生煙氣超標排放事故。
3.事故類別及識別
3.1輕微超標:
日常運行過程中,工況不穩、水泵壓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時或暫時煙氣超標現象。
3.2嚴重超標:
指由于人員操作失誤以及設備故障所造成的連續4小時煙塵嚴重超標現象。
4.應急機構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為準。
4.2職責:
1)負責對日常回轉窯運行中除塵設施的運行情況及維護進行監督檢查,對一些不合理或輕微超標現象等進行現場處理。
2)負責查找煙氣排放超標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指揮部意見實施可行緊急控制方案。
3)負責對范圍內除塵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5.事故預防措施
5.1防止回轉窯煙塵超標,必須保證除塵系統各個環節均處于正常狀態,任一環節出現故障都不能保證除塵系統連續穩定運行,所以,回轉窯正常運行中,每小時巡回檢查除塵系統必須作為一項被巡回檢查的重點項目,有問題盡早發現,盡快處理避免煙塵超標事故。
5.2要保證除塵增濕塔水壓及管路的暢通。鏈運機正常運轉,減少二次污染。
5.3檢修材料準備充分,必須從每個環節上重視,才能盡可能的預防煙塵超標。
6.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檢工發現問題后,應立即向車間主任匯報,并由主任報告技術動力部,如發現嚴重超標,應急小組到現場停止設備運行及時組織人員和材料進行搶修,同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匯報。
6.1.2事故應急組接到總指揮命令后,應立即通知應急組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中,并通知救護、消防、治安保衛、污染控制、環境監測等方面立即趕
赴事故現場。
6.1.2如在短時間內不能處理的由公司應急指揮部協調,并由技術動力部向上級環保及有關部門匯報,進行協調處理。
6.1.3事故搶險組同時根據總指揮的指示,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將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給上級領導及當地有關行政部門。
6.1.4應急啟動后,要求盡快作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現場。
6.2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
應急救援指揮部組長接到匯報后,應組織應急組成員迅速做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6.3應急啟動
應急啟動后要求盡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事故現場。
6.4救援行動
6.4.1現場指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事故車間知情人員要立即匯報詳細的事實情況。
6.4.2在運行中巡檢工及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煙塵輕微超標,應立即通知車間主任,檢查收塵器,排除故障。
6.4.3如發現嚴重超標,由技術動力部匯報指揮部組織人員和材料,進行事故應急方案。
6.4.4煙氣嚴重超標,應停止回轉窯運行并按以下順序開始檢查:除塵器→收塵袋→除塵管路→增濕塔→沉淀池→水泵→空壓機。發現一處有問題應及時處理,依次查到最后一個環節,直至排查并處理完事故問題。
6.4.5 在事故現場搶救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業的情況下現場應急組及現場應急指揮人員要立即上級匯報,并請示環保部門進行協助。
6.5應急恢復
6.5.1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后,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現場應急組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6.5.2應急解除:事故應急處理完進行檢修、試運行。試運行合格后應急組組長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正式點火投入使用。應急人員撤回。
6.6應急保障要求
根據公司應急救援保障組進行相應落實。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1000元;
(2)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給予獎勵5000元;
(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給予獎勵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給予獎勵1000元。
7.2.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2)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處以責任人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處以每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7)散布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秩序的,處以責任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開除廠籍;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4
1目的
建立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工程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 “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純化水站:樹脂再生后的廢酸、廢堿、純化水罐清洗用的廢酸或廢堿。
4.7.2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3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4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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