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通用10篇)
規定是強調預先(即在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條文中的決定。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1
第一條為規范和合理調配、使用好(車牌號:)公務車,保證行車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司為便于車輛管理和維護保養,車的駕駛人員由公司指定;
2、車因公用車由市場部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車因公用車由總經辦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3、車輛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未經批準不準用于辦私事;
4、車輛設置"公務用車記錄表",使用前由車輛管理人員登記使用時間、行車地點、用車事由;
5、確因特殊情況非公務用車的,應事先請示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在總經辦辦理用車手續,填寫"非公務用車記錄表";非公務用車使用人須支付汽油費、過路費、違章罰款,并承擔全部責任;總經辦在考核公車月度里程數時,應扣除非公務用車所產生的里程數。
6、車輛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制度,不得轉借。油卡由總經辦保管,并設置"車輛用油登記表",記錄每次加油的里程數和加油量。
第三條車輛管理
1、車輛在行車時應帶齊所有交通部門備查的證件。駕駛員駕車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2、用車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總經辦和瑞風車駕駛員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法定的節假日、休息日或無出車任務時,車輛應停放在公司的停車位上,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私用;
4、公車的保險、年檢、油料由總經辦負責。因公用車產生的`路橋費、停車費按照誰使用誰承辦的原則參照公司財務制度按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5、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監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車輛使用部門將上月填寫完整的車輛各項記錄表交總經辦存檔,作為備查和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事故處理
1、因公用車出現的違章罰款,駕車人承擔金額的50%。因路邊違章停放造成車身損壞和違章罰款,有關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特別是無照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車人或借車人承擔;
2、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總經辦聯絡,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五條車輛檢修
1、公車的檢修需到總經辦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2、車輛在執行任務時發生故障,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要電話請示分管總經辦的公司領導,否則其維修費用不給予報銷。
第六條其它
1、車輛使用人應愛護車輛衛生,保持車內整潔有序;
2、車輛外借與外借車輛事宜統一由總經辦安排管理;
3、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附錄一:公車指定駕駛人員名單
附錄二:公務用車記錄表
附錄三:非公務用車記錄表
附錄四:車輛用油登記表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2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豐田凱美瑞;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中心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吸煙、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5)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6)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8、注意職業禮儀,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9、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中心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中心填寫《派車單》并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中心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車輛鑰匙由董事熊克琪管理。用車人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派車單》領取鑰匙發車,否則有權拒絕。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還鑰匙管理人;
3)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4)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財務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財務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財務部核實計算。財務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財務統計一次,報與董事會。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高層管理人員因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因私用車;
2、因私事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3、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4、高管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個人自負。
5、高管因私用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
六、其它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3
1.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支出等事項統一由財務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1.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理申請調派,總經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予派車。
1.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1.4 未經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1.5 費用報銷
1.5.1 公務車油料由財務部發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機代付,回公司憑發票實報實銷。
1.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總經理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及時報告。
1.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理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8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
1.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堅決杜絕酒后駕車。
1.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雙方承擔比例。
1.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公司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13 發生人為原因造成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公司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1.15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16 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17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18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19 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20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1.21 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接貨時應仔細清點所裝貨物內容,做好交接記錄,送達目的地后應準確發放所需物品,并與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記工作,不得擅自挪用運送貨物,如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1.22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1.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1.24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1.25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6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施行,總經辦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4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窟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十三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總辦主任反映。
第十六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盡快回復。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復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5冊元。
第二十一條總辦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一、使用對象及緣由:
(一)、對象是指全局職工及配偶、子女、父母,離退休人員。
(二)、緣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醫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轉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請外地專家會診的。
二、審批程序及權限:
(一)、由本人或家屬向本單位領導提出申請,單位領導向分管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示批準。
(二)、縣外省內的,由分管局領導批準;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領導批準。
(三)、使用前,應向縣局后勤科領取并填寫《因私用車審批表》,但在突發性緊急情況下,也可先使用后補填。
三、符合因私用車條件,經請示領導同意的,費用由縣局承擔。
四、對擅自私用公車的,一經查實,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給予處理。
五、本規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六、本規定由局后勤科負責解釋。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5
隨著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便于員工工作需要,公司將允許部分員工駕駛自有車輛(含摩托車)進行公務活動。為加強私車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私車公用的前提條件:
1、確因公司業務車輛資源存在不足;
2、通過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審批;
3、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牌照、保險單(全保)等各種證件應齊全。
二、私車公用審批程序
擁有私車的員工,確因公司業務需要,當事人可提出申請,提交職能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同意,送交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審核,再經高級副總裁審批后,方可自帶車公用,辦理有關手續后,享受公司私車公用的有關待遇。
三、私車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費:公務用車的油費由公司承擔,但節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非業務用車油費不予報銷。私車加油必須按公司規定的.用油型號加油,加油前必須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申請和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加油。
2、車輛補助費:公司給私車公用車主每月提供一定車輛補助費,補助標準:月行駛1000公里以內補助500元/月;1000-2000公里補助800元/月;超過2000公里補助1000元/月;摩托車100元/月(含油費,不再報銷油費)。
3、路橋費:公務用車路橋費予以報銷,非公務用車的路橋費車主自行承擔。
4、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由車主自行安排負責。
5、車輛保險費(全保)、年審費、年票、車船稅等:由車主自行安排負責。
6、車輛補助費每月發放一次,車輛路橋費、油費每周報銷一次。
四、車輛的管理
1、私車出車都必須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登記私車的行車記錄(每次出發和回來的公路數、時間等信息),常駐林區的護林人員私車(摩托車)公用人員用車不需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記。
2、私車公用的車輛在正常上班時間應停放在公司停車場或指定位置。
五、違章與事故處理
1、車輛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
2、非公務用車,因私車主借與他人使用;或未經公司同意,私車主擅自借與他人公務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全由私車主自行承擔。
3、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維修費,由當事人負責處理。
4、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私車公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處理,非公務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由車主自行負責。
六、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本規定從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6
一、駕駛員崗位安全職責
1、依照法律、法規按時所持證照到相關部門進行審驗;
2、熟悉和了解所駕客車的安全技術技能;
3、對旅客宣傳乘車安全常識,注意觀察旅客精神狀況,做好勸解工作;
4、為旅客提高服務時,微笑服務,規范作業,嚴禁接打手持電話、吸煙、吃零食、閑聊及做工作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離崗,不能用手指點旅客,對旅客的要求或意見不得有厭煩情緒和不滿表情;
5、車輛在營運中發生危險狀況,應立即靠邊停車、拉手剎、關閉發動機和車載總電源開關,打開前、后門,迅速疏散旅客;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班駕駛員要向接班駕駛員簡單交代車輛的有關情況;
7、車輛在營運途中因故障不能行駛時,應向乘客耐心解釋并迅速報修,若需要轉客的要組織旅客轉乘其他車輛;
8、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要不斷提高自身技術,熟悉所駕線路的道路狀況;
9、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的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10、自覺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在營運途中的安全檢查;
11、駕駛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教育、培訓和考核;
12、定期檢查車內的GPS或3G、滅火器、安全錘、三角警示牌、應急手動門等設施設備,保證其隨時能正常使用;
13、定期檢查車內的工具、千斤頂等,保證行車中的修理所需;
14、車輛停放必須在指定位置或安全地帶,途中停放必須注意觀察周圍的行人或車輛情況,確保安全后請乘客下車;
15、每天收車后,應及時清潔車內外,檢查車輛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16、嚴格按規定到指定的修理廠對車輛定期進行保養和維護。
二、乘務員崗位安全職責
1、尊重乘客,熱情、文明服務,做好開車前、運行中、到站前的各項宣傳和站名預報工作;
2、做好途中服務工作,協助駕駛員做好乘客上下行包等工作,嚴禁超高兒童乘車,嚴禁旅客攜帶“三品”上車;
3、負責隨車物品的領取和保管工作;
4、維護乘車秩序,愛護車內設施,保持車內清潔衛生,行車中積極配合駕駛員做好安全宣傳工作,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傷員,協助駕駛員做好相關工作;
5、遵守旅客運輸的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三、駕乘人員工作細則
1、攜帶好各種證件,提前到崗,檢查車輛各部位技術狀況是否良好,各項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有效,油、水是否充足,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嚴格遵守公司的運行計劃,做好四按時:按時發車、按時運行、按時到站、按時收車;
3、車未停穩不開門,門未關好不起行,不許催客上下,運行時駕駛員要高度集中精力、謹慎駕駛,按規定時速運行,禮貌行車、安全第一,因故不能繼續運行的,要向乘客耐心講明原因,并負責安排轉乘同其他車輛;
4、逢站停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又問必答,注意照顧“八種人”:老、弱、病、殘、孕、抱小孩者、現役軍人、傷殘軍人;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嚴禁在儀表臺、車廂內亂堆雜物;
6、認真監督乘客投幣,公司職工乘車必須出示工作證,未出示工作證的一律視為投幣乘客;
7、車輛發生行車事故時,由該車當班駕駛員負責處理,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協助配合處理;
8、駕駛員下班收車時應將車輛統一有序停放在車站內進行檢查,清理好車輛衛生,加足燃潤料,做好第二天出車準備工作,關好車門、關閉電源,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下班;
四、駕乘人員獎勵
駕乘人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在年度內工作成績優秀,無行車安全事故和服務質量投訴事件,或受到上級表彰的、給予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由公司辦公會議決定)
五、駕乘人員違規處理規定
1、駕乘人員必須佩帶工作證,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違者承擔違約金10元;
2、逢站停車,規范停靠,營運中不私自放站、調頭、繞道串線行駛,嚴禁無故在站點不帶乘客,違者承擔違約金50-100元(金額由辦公會研究決定),當月發生3次類似事件,當事人下崗學習,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嚴禁私自包車或帶車辦私事,違者承擔違約金200元;
3、逢站必報,語言文明、態度和藹、有問必答,如因使用服務禁忌語言與乘客發生紛爭,每次處違約金50元,當月發生3次以上類似情況,當事人下崗學習,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
4、駕乘人員應阻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易碎及寵物上車,及時勸阻車內吸煙行為,違者每次承擔違約金20元;
5、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和培訓;不遲到、不早退,違者處違約金10元,無故不參加者承擔違約金50元;
6、嚴禁用門泵催夾乘客,嚴禁在站臺外的其他地方上下乘客,嚴禁車未停穩開門,車門未關好起步運行,有以上行為之一者,承擔違約金100-200元;一個月內發生3次類似事件,當事人下崗學習,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
7、凡發生行車事故,當事人無條件配合處理事故,并下崗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培訓,下崗學習期間不計發工資;
8、開車時禁止接打手持電話,違者承擔違約金50元,一個月內發生3次類似事件,當事人下崗學習,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
9、嚴禁酒后駕駛,違者解聘,打入公司黑名單,永不錄用;
10、嚴格按照公司的運行計劃執行,違者承擔違約金50-200元(金額由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一個月內發生3次類似事件,當事人下崗學習,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
11、駕駛員在運行中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地方政府的規章制度的,予以停班至違法違規行為處理后到公司接受教育,嚴重違者、違紀、違法行為的或違法行為長期不處理的予以解聘,并打人公司黑名單,永不錄用;
12、對有辱罵本公司職工和乘客、挑撥是非、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無故不上班,對工作不負責任使公司蒙受損失的職工,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薪下崗學習或解聘;
13、駕乘人員違紀違者被處理的,不得與公司相關人員胡攪蠻纏,違者加倍處理;
14、駕乘人員不得辱罵公司管理人員,違者承擔違約金50元,情節嚴重者解聘;
15、駕乘人員不得動手推搡公司管理人員,違者承擔違約金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解聘;
16、駕乘人員不得毆打公司管理人員,違者承擔違約金500元,一律予以解聘,情節嚴重或造成后果者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執行。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7
第一章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共交通運營質量管理,規范運營服務,減少和杜絕服務投訴,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樹立優秀企業形象。結合我公司運營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廊坊市公共交通運輸有限公司運行服務質量管理規定,是對運營生產中發生違規違章行為監督和認定的說明文件,是進行教育和處罰的依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交公司所屬單位運營車輛駕駛員。
第二章運營質量監督管理
第四條有下列違反運營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20元罰款。
1、未按運營計劃時間到位;
2、車輛運行不逢站必停、溜點、甩站;
3、違反平峰時段區間點運行規定;
4、車輛發生故障拋錨,未按規定負責轉換乘客;
5、運營車輛早晚班運營,上下乘客時不開啟照明燈;
第五條有下列違反運營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30元罰款。
1、未規范進出站、遇阻未二次進站;
2、進站未按規定先開中門、再開前門上下乘客;
第六條有下列違反運營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50元罰款,同時分公司范圍內通報,有書面檢查。
1、非本路線站點停車上下乘客;
2、線路站點外停車上下乘客;
3、運營行駛中途帶客購買物品或就餐;
第七條有下列違反運營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100元罰款,分公司范圍內通報,組織其不少于3天培訓。
1、首末兩班不準點發車;
2、車輛脫線運營、私自收車;
3、車輛運行中私自請人替班,代班;
4、未執行運行計劃無故脫崗;
5、私自拆卸、損壞車輛電子設備;
6、發班不到起點站或收班不到終點站;
第八條有下列違反運營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200元罰款,分公司組織其不少于7天培訓、有書面檢查,公司范圍通報。
1、越站甩客或對免費范圍內乘客拒載;
2、不服從調度指令、更改運行計劃;
3、承載超范圍物品或違禁品;
4、職能部門在檢查糾章中,拒不在檢查表簽字;
5、監督檢查時,駕駛員不配合、不停車或駛離檢查點逃避檢查;
第九條有下列違反運營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按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不服從稽查和路隊管理,擅自停運車輛;
2、妨礙檢查工作;辱罵、毆打管理人員;
3、在規定時間內不到管理部門接受教育和處罰;
第十條私自倒賣燃油(氣)、材料的或者未經單位領導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氣)的,屬嚴重違紀行為,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運營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有下列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10元罰款。
1、在駕駛區域懸掛、放臵妨礙安全駕駛物品;
2、行駛中車載收音機音量過大;
第十二條有下列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50元罰款。
1、行車中未關好車門;
2、駕車時不持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3、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機,收發短信或戴各類耳機行車;(業務指令除外)
4、駕車時飲食、閑談、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
5、駕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6、躲避道路電子系統監控;
7、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以及有標志的路段鳴喇叭;
8、違反“車停穩后開門,關好門起步”規定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100元罰款。分公司線路例會上點名、要有記錄。
1、駕車下陡坡熄火空檔滑行;
2、車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臵、后視鏡、雨刷器等其它機件失效或不全上路運營;
3、不按規定在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三檢車輛;
4、車輛帶故障上路運營;
5、超過公司規定時速50%以下;
6、兩車相會時互相傳遞物品或交談;
7、違反交通信號燈、現場交警交通指揮;
8、車內滅火器、自動滅火裝臵失效或缺失,不及時上報;
9、占用非機動車道或無故逆向行駛;
10、不按規定道路行駛、隨意變更車道;
第十四條有下列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之一的,給予駕駛員200元罰款。分公司組織培訓3天、寫書面檢查。
1、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及左右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2、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違反行車規定;
3、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和標志;
4、不按規定牽引車輛;
5、車輛帶故障不報修造成停班;
6、違反駕車操作規定、損壞車輛;
7、前壓后搶前后車互相追逐,開斗氣車;
8、超過公司規定時速50%以上;
第十五條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除交警部門處罰外,未造成后果的對駕駛員給予1000元處罰,造成后果的自負。
第十六條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除交警部門處罰外,未造成后果的對駕駛員給予2000元處罰,造成后果的自負。
第十七條駕駛員因飲酒過量,班前未上報,酒測出含量處罰200元。
第四章投幣、刷卡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有下列違反行為之一的,給予當班駕駛員20元罰款。
1、無人售票車駕駛員未履行投幣箱一站一清盤或錢幣裸露在投幣箱口外;
2、無人售票車駕駛員不認真監管乘客投幣、刷卡出現兩人以下漏票;
3、無人售票車駕駛員不按規定備票和放臵;
4、員工乘車時不刷卡或卡內余額不足而不投幣;
5、員工乘車時隨行人員無該卡使用權而不投幣;
6、員工卡轉借他人使用,驗出后不收回;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8
1、駕駛員的駕駛證、行車證上崗證等證件要齊全、合法。
2、駕駛員行車時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疲勞駕駛。
3、駕駛員要服從班車管理人員的管理和調度,遵守交通規則、禮貌行車、不開疲勞車、帶病車,嚴禁酒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一切以為服務為主,提高服務意識,樹立文明駕駛員形象。
4、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車之前,必須認真檢查車輛。
5、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避免猛踩剎車,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6、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7、發現故障,駕駛員必須及時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8、駕駛員言行規范:
思想:牢固樹立為提供優質服務的思想,爭創一流服務水平。
言語:用語文明禮貌,不講粗俗污穢語言;不講誹謗學校形象的語言;
儀表:要求著裝整潔,保持頭發、面部、手足衛生。
9、各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并應遵守服務單位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10、駕駛員對用車的合理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公司領導反應。
11、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并說明原因。
12、保持班車干凈衛生,車內無垃圾雜物,清掃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車單位院內里。
班車管理規定:
1、每天發車前進行班車衛生檢查,保持車內整潔,無雜物,每天清掃一次;
2、衛生清掃時不得將車內垃圾隨意亂扔;
3、駕駛員不得在發車前及發車途中吸煙;
4、駕駛員在校內或班車上不得講臟話、粗話;
5、發車時,聽從班車管理員指揮,按指定順序發車,不得搶行或提前發車;
6、駕駛員按規定的時間到各站點接送員工,不得漏站;
7、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乘車員工發生口角或沖突,如有異議向公司反映,公司出面解決;
8、駕駛員在廠區內不得聚眾閑聊、打撲克、嗑瓜子、大聲喧嘩、瘋打亂鬧;
9、每班發車前5分鐘,駕駛員必須到車內等候,提前開啟空調或暖風;
10、班車在校內運行,車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
11、班車出現問題不能及時發車或中途不能繼續運行時,必須第一時間電話通報車隊長及上級領導,然后根據指示安排員工。
12、駕駛員在開車過程中不許接打電話或與員工閑聊。
公司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2、精心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維修,避免機械責任事故的發生。
3、車輛出車前后要清洗,保證車容車貌整潔、美觀。
4、嚴格遵守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私自出車;完成任務后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時報告派車負責人登記,嚴禁將車開回家過夜。
5、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做好節約用油。
6、文明駕車,禮貌待客,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酒后駕車,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7、自覺參與安全教育活動,做到警鐘長鳴,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車輛檢查制度:
1、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后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
2、車隊定期組織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及時消除隱患。
3、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并負擔賠償責任。
4、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并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
5、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兌現。
油料管理:
遠途外地用車除外,加油須使用油票,領用人簽字并登記行駛里程數,平時要節約用油。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9
1、駕駛員的駕駛證、行車證上崗證等證件要齊全、合法。
2、駕駛員行車時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疲勞駕駛。
3、駕駛員要服從班車管理人員的管理和調度,遵守交通規則、禮貌行車、不開疲勞車、帶病車,嚴禁酒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一切以為服務為主,提高服務意識,樹立文明駕駛員形象。
4、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車之前,必須認真檢查車輛。
5、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避免猛踩剎車,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6、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7、發現故障,駕駛員必須及時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8、駕駛員言行規范:
思想:牢固樹立為提供優質服務的思想,爭創一流服務水平。言語:用語文明禮貌,不講粗俗污穢語言;不講誹謗學校形象的.語言;儀表:要求著裝整潔,保持頭發、面部、手足衛生。
9、各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并應遵守服務單位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10、駕駛員對用車的合理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公司領導反應。
11、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并說明原因。
12、保持班車干凈衛生,車內無垃圾雜物,清掃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車單位院內里。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 10
目的:
規定了乘務員的崗位職責、上崗條件、服務程序、服務內容與要求,以提高乘務員服務質量。
范圍:
適用于本車隊所有乘務員。
崗位職責:
1.使用文明服務用語,做好開車前、運行中、到站前的各項宣傳、站名預報和承擔文明服務的全部工作。
2.做好清車、途中旅客售票、檢票、驗票和上、下行包等安全工作,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禁運物品和超限量物品等“三品”上車。
3.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和票據管理及營收報解制度,負責票據的領取、登記、發售和保管等工作。
4.維護乘車秩序,愛護車內設施,保持車內清潔衛生,行車中積極配合駕駛員做好安全宣傳工作,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傷員,協助駕駛員做好應急預案中有關工作。
5.遵守客運有關規定和運輸紀律,服從管理,主動配合稽查人員做好客運檢查工作。
6.服從調度安排和按時上班。
7.保守車隊秘密,不得泄漏車隊的'管理信息及財務信息。
服務內容與要求:
上崗準備
1.著裝整潔,佩戴服務證牌,簽到上班。
2.參加班前會,接受任務。
3.整理備齊客票、行包票、零錢。
4.搞好車內衛生,擦凈座席灰塵。
5.檢查車內服務箱中的服務用品是否齊全有效。
6.掛好車內意見簿和班車線路牌。
7.配合駕駛員保證客車正點駛入發車位。
8.做好接待旅客和驗票乘車的準備工作。
9.清理車廂。
要求:著裝整齊,精神飽滿,車容整潔,用品齊全,車廂整潔,準備充分,
嚴查“三品”,交接清楚。
車上服務
1.善于觀察旅客言行,以判斷旅客需求。
2.定時車內巡查,不斷消除隱患。
3.隨時注意維護保潔。
4.注重觀察處理好意外事件。
要求:注重溝通,和諧滿意。干凈舒適,沉著應急。
中途上下
1.到站前,告知旅客做好下車準備,待車停穩后,開門下車。
2.堅持先下后上,做到及時售票,嚴禁“三品”上車,并照顧重點旅客上下車。
3.及時清理車內垃圾。
要求:主動提示,交接清楚。保持清潔,防止漏乘。
清車交款
1.全面清理車廂,檢查有無旅客遺失物品,發現遺失物品要設法交還失主或交車站妥善保管。 2.向車站交付行包。
3.結交票款,認真填寫有關檢查記錄。
4.檢查車內設施和物品,清掃車廂,擦凈座席,清洗車外部。
要求:檢查細致,交接清楚。交款及時,車輛干凈。發現假幣由乘務員自負。
處罰
1.乘客遺失行李包或其它物件等,乘務員當日必須交還失主或交回調度室,不得自吞或挪用,否則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2.乘務員因疏忽、不制止、或制止不嚴,使乘客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上車,所造成的后果有乘務員承擔。
3.車容不整潔、沒有對車輛及時清理罰每次罰款10元,車上存有貨物過夜的每次罰款50元。
4.乘務員應按規定票價收費,不得惡意少收或不收票款,如有違反,每次罰款30元。
5.乘務員應盡量引導乘客自動投幣。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務員協助收款的,乘務員應在收到票款的第一時間將收到的票款全部投放到投幣箱中,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罰款單次不低于30元,最高不超過100元。
6.乘務員必須監督每位乘客投幣,并在每位乘客投幣(或代收票款)后,大聲向駕駛員報告投幣金額(或代收金額),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元。
7.乘務員必須提前5分鐘報告,如超過規定時間未到位的駕駛員按遲到論處,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十五分鐘按曠工論處。
8.乘務員要待車輛進站停穩車后方可讓乘客下車,待客上完后提醒駕駛員關好車門并起步行車。如果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乘客夾傷或摔傷的而產生的費用由車隊付50%,乘務員付25%(乘務員承擔的費用最高不超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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