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5篇(通用)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 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
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2
一、宿舍管理目的和意義
1、宿舍是公司為員工提供住宿的場所,宿舍管理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居住環境和生活安寧,并促進員工之間的相互交流和和諧共處。
2、通過規范宿舍管理,可以確保員工充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質。
二、入住宿舍條件和程序
1、新員工入職時,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宿舍,并將入住宿舍條件和程序告知員工。
2、入住宿舍時,員工需進行入住登記,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聯系方式,并簽署相關宿舍使用協議。
三、宿舍安全及環境衛生
1、宿舍內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及亂堆放雜物。
2、防火通道和消防設備應保持暢通,禁止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
3、強化宿舍清潔和環境衛生管理,員工應保持宿舍整潔,禁止亂扔垃圾。
四、宿舍行為規范
1、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制定的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內的安靜時間,不得在宿舍內打鬧、喧嘩、開派對等擾亂他人正常生活。
2、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占用公共空間、私自在宿舍內經營業務、違規吸煙等行為。
3、禁止將宿舍內的床鋪、家具以及其他設施設備搬遷或更改位置,不得私自更換宿舍房間。
五、宿舍設施設備的維護
1、員工應愛護和正確使用宿舍內的`設施設備,不得故意損壞、亂扔物品。
2、發現宿舍設施設備異常或損壞時,應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修,并積極配合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工作。
六、宿舍訪客管理
1、宿舍訪客需要提前向宿舍管理員登記,出示有效證件,獲得許可方可入住。
2、宿舍內的訪客需遵守宿舍規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內造成噪音或其他不良影響。
七、宿舍違規處理
1、對于宿舍規章制度的違反行為,宿舍管理員有權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并將行為記錄保存備案。
2、對于嚴重違反宿舍規章制度,宿舍管理員可以向上級匯報,并啟動相應的紀律處分程序。
八、宿舍管理責任人
1、公司將指定專人負責宿舍管理,負責宿舍衛生、設施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時處理員工提出的問題和反饋。
九、宿舍管理的監督與改進
1、公司將定期開展宿舍管理的檢查與評估,并及時解決宿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題。
2、公司鼓勵員工提出宿舍管理改進建議,并會認真考慮和采納。
最后,希望公司所有員工能夠自覺遵守宿舍規章制度,共同維護好公司的宿舍環境,營造一個舒適、安全、和諧的生活空間。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3
一、部門規章制度
1、喜愛公司、喜愛中轉部盡忠職守
2、遵守公司各項章程
3、愛惜公司財物愛惜轉運部公物不鋪張、不化公為私
4、維護公司榮譽維護中轉部聲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及中轉部的行為
5、準時上班對所負責的工作爭取高效保質保量不拖延、不積壓
6、待人接物要謙和謹慎保持與公司個部門及關聯單位的良好關系
7、聽從上級領導如有不同看法須先執行后反映
8、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及轉運部業務有關聯的各種好處及回扣
9、著裝儀表干凈大方勿穿著花俏夸張服飾
10、須保持作業環境的清潔安全不準在公司轉運部吃飯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不準在公司轉運部抽煙
11、工作時須全神貫注、細致仔細不做無謂的閑聊
12、嚴禁用轉運部電話私聊業務電話應簡潔明白
13、需要調班、工休時須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生效不準擅自離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時內須向主管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后補齊假條同時附上醫生證明或病歷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請假
15、職員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上級領導批準且工作交接清晰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6、分工合作轉運部全體職員須時刻提示自己的職操職守盡心盡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并完成上級領導支配的其他工作
17、轉運部管理人員須留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領導員工同舟共濟增加團隊精神建設提高工作心情
18、每周例會轉運部全體職員須參與如有特別狀況應準時通知上級。
二、轉運部辦公用具管理方法
1、公司及轉運部提倡艱苦創業、勤儉節省員工要疼惜公物、物盡其用反對浪費和鋪張
2、文具及紙張統一領取按需安排領取責任人明確
3、公司及轉運部公物不得挪作私用不得擅自動用或取用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起用
4、轉運部電話傳真主要是與外界溝通便利開展業務所以電話傳真不準私用
5、轉運部接電話標準用語為“您好速遞”或“您好速遞轉運部”
6、記錄口信應盡量逐字逐句記錄下來記錄下來電者姓名、電話號碼來電目的及其他信息。不要焦急急躁聽對方講話假如對方的話不太理解可以懇求對方重復一遍。登記在電話記錄箋上寫明應接電話人姓名來電者電話號碼等最終是記錄者的簽名
7、電腦維護、網絡維護直接找公司IT部門其他人員不得私自處理
8、未經授權人員不得使用轉運部電腦及其設備
9、電腦授權人員須負責電腦及其設備的使用和保養并準時檢查和清潔并做好交接記錄
10、文件是公司及轉運部的重要方案或決策涉及公司機密的須留意保密非相關人員不得隨便翻閱文件
11、文件的傳閱及交接須準時做好記錄
12、其他管理方法按公司章程處理
三、轉運部操作流程
1、提貨領取提貨方案單----出車----提取動作----卸車快遞公司規章制度
2、操作卸車----進港掃描----分揀----出港掃描----包裝----裝車
3、出貨裝車----領取出港單據----出車----關聯單位的簽收回執
四、轉運部各崗位工作職責
一、經理
1、直接向總經理負責
2、維續轉運部的正常運作
3、討論、制定轉運部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高效的工作方式
4、與公司關聯部門及關聯業務單位的溝通聯絡維護及提升公司和轉運部的良好聲譽
5、本部門突發大事的處理
6、做好各種數據的統計和分析
7、合理化人員的安排和管理
8、轉運部辦公環境和工作態度的維護監督
9、本部門單據和員工考勤的審核
10、保證本部門各種車輛、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11、制定本部門培訓方案及培訓事宜
12、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章程
13、隨時跟蹤反饋工作事宜
二、協理
1、直接向經理負責
2、維續轉運部本班的正常運作
3、指派本班員工的詳細工作并督促其按時按質完成
4、組織協調貨物進出港高效作業
5、本班各種數據及員工考勤的統計記錄
6、本班突發大事的處理
7、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別處理
8、本班辦公環境、工作態度及各種車輛、設備、設施等的維續
9、本班與外界的聯絡溝通
10、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11、上級領導支配的其他工作
12、與上、下班協理進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記錄
三、內務
1、提貨通知的處理記錄、傳達等
2、公司MIS系統及OA平臺的.操作收、發郵件等
3、特別貨物的處理
4、各種數據的入錄、上傳及保存
5、轉件的處理
6、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別處理
7、資料的記錄、分類具體、真實
8、電腦的維護保持電腦的正常運行
9、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10、上級領導支配的其他工作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員工行為,培養和造就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員工是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第二章招聘與錄用
第四條公司建立以崗位需求為依據的員工準入機制,逐步優化人力資源結構。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應按照公司定崗定編規定,統籌規劃使用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提報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需求計劃,統籌安排人力資源的使用、調劑和招聘。
第六條公司堅持人員內部調劑的原則,內部無法調劑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的招聘與錄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員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勞動關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條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勞動合同期滿前,若公司有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以《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單》書面征求員工的意見。員工必須在收到通知單后的10日內明確答復,并將本人意見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回復。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公司或員工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或員工答復不明確的),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
第九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調出或自愿離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離職手續清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離職手續。
與公司另有約定的人員,必須按協議履行完后,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條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專項協議(培訓、借調、保密等),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員工的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建立員工教育培訓制度,員工培訓按《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執行。新錄用員工必須進行崗前三級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員工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或《子公司考勤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員工薪酬、績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建立員工考核評價機制,為優秀員工成長提供平臺和晉升機會,具體執行《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在公司的統一安排下,員工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員工定職及在公司內崗位變動調整,應按《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程序執行。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員工的權利
1、享受由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各類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權利。
3、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權利。
4、享有國家、自治區政府規定的節假日休假的權利。
5、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對各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有監督權。
7、對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權。
8、對違法違紀的行為有制止和檢舉權。
9、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八條員工的義務
1、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全面完成所承擔的工作。
3、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調動。
4、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
5、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
6、發現隱患或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為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第六章獎懲
第十九條公司實行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獎勵制度,堅持以精神鼓勵為主。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
第二十條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改革創新、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辦法執行《公司科技創新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與安全有關的獎懲事項,按照《公司安全獎懲辦法》等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生產經營中及時發現和消除治安隱患,有效預防各類案件和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獲公司評選表彰的各類先進,享受規定的物質獎勵。
員工有其他先進事跡或重大貢獻,獎勵由公司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獎勵程序
1、由員工所在單位、職能部門、子分公司提出獎勵申請,并附有關事跡材料,報相關部門審核,提交公司審批。
2、對員工的獎勵決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的,獎勵決定生效。對獎勵有爭議的,由公司工會牽頭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
第二十五條對員工的懲戒
對員工的懲戒按照不同程度錯誤分為批評教育、待崗學習、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三種。其中待崗學習分為:待崗學習1個月、3個月、6個月。對待崗不足1個月的懲戒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評教育: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進行。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
二、待崗學習
待崗學習應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由所在單位安教科負責組織相關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安排相應崗位。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1個月:
1、違反公司的勞動、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2、6個月內工作出現2次及以上差錯(不含安全責任),不能勝任本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損失在1000元—20xx元的;
4、一個考勤月份內,曠工半天者;
5、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造成損失在1000元—20xx元的;
6、酒后進入工作場所滋事,影響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險場所違反規定的;
8、經查實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1個月的。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3個月:
1、待崗學習1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不到位、態度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20xx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正常工作,造成損失20xx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場所聚眾賭博、斗毆、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
5、經查實對同事進行惡意誣陷的,制造偽證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曠工1天的;
7、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在20xx—3000元的;
8、故意損毀文件、毀壞公物者;
9、其他較大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3個月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6個月:
1、待崗學習3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仍不到位、態度仍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假借職權,損公肥私,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數額在3000—5000元的;
3、損壞、侵占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數額在3000—5000元的;
4、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損毀公司財物,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離職守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3000—5000元的;
8、連續曠工天數超過1天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9、其他嚴重違規行為但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國家《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懲戒的程序
一、待崗懲戒程序
(一)由員工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負責調查,寫出查證材料經當事人簽字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初審。公司按照懲戒審批權限作出懲戒決定。對員工的懲戒決定在公司范圍內公示。
(二)對員工的懲戒決定用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記入檔案。允許受懲戒的員工申辯,員工對所受懲戒不服,可以向工會申訴。
二、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辦理程序:
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調查核實相關事宜并提出意見報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決定前,應事先將解除事由告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合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單位糾正。公司在研究工會意見后,作出解除決定。解除決定應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員工在懲戒期滿,由其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按管理權限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考核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決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崗或另行安排崗位。員工重新獲得崗位后,在評獎、提級等方面,與其他員工享有同等權利。
第二十八條待崗學習期間及期滿考核合格上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九條對各級人員弄虛作假、濫用權力、打擊報復的,從嚴懲戒。
第七章員工內部退養
第三十條員工內部退養政策原則上不予辦理。
第三十一條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員工在內退期間的待遇
1、內退期間,公司予以發放內退生活費。內退生活費標準按離崗前本人崗位正崗工資標準的60%+工齡津貼支付,內退后不再享受績效工資、其他獎金、交通補貼及生活補貼。
2、內退期間,公司按規定繼續為內退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年金。
3、內退期間,取暖費等按當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標準發放。
4、內退員工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第三十二條其他規定
1、已辦理內退的人員,在內退期間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內退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與其解除內退協議,并解除勞動關系。
第八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員工檔案并實行分類管理。員工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嚴格按照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合同文本,應保存備查。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發寧東鐵字16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 、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 、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崗位責任,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條針對員工的要害業績指標(產量和質量)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車間治理人員,包括車間主任、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調度)、質檢。
二、考核車間
原料、成型、燒成、分級包裝、模具(其他車間部門暫不考核)
三、考核內容
本月產量、質量缺陷計劃,產量、質量均衡率。詳見每月車間生產指標和車間缺陷控制目標。
產量均衡率=(天天實際完成/天天計劃100%之和)/月工作日
質量均衡率=質量達標品種數除以當月所生產的品種數乘以100%(即品種質量達標率)
四、考核方法
將考核人員的一部分工資作為浮動工資(考核基數)。考核基數按不同職級劃分:車間主任600元,副主任500元,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調度)、質檢400元。考核在薪資待遇方面有如下體現:根據產、質量實際完成計劃的百分數發放工資,超過100%的按100%計算。
第一條對車間主任、班長、排產(調度)、工藝員、技術員的考核:考核基數30%作為產量工資,考核基數50%作為質量工資,考核基數10%作為產量均衡率工資,考核基數10%作為質量均衡率工資
l產量浮動工資=本月完成產量/計劃完成產量(考核基數30%)
注重:當本月完成產量除以計劃完成產量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l質量浮動工資=[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考核基數50%)
注重:當[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l產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產量均衡率/產量均衡率計劃(考核基數10%)
注重:當完成產量均衡率除以產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l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質量均衡率/質量均衡率計劃(考核基數10%)
注重:當完成質量均衡率除以質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車間主任、班長、排產(調度)、工藝員、技術員應得工資=基本工資+(產量浮動工資+質量浮動工資+產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補貼
第二條對質檢的考核:考核基數80%作為產、質量工資,考核基數20%作為產、質量均衡率工資。質檢主要考核質量指標。
l質量浮動工資=[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考核基數80%)
注重:當[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l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質量均衡率/質量均衡率計劃(考核基數20%)
注重:當完成質量均衡率除以質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質檢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質量浮動工資+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補貼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條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負責人。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調度)、質檢的考核負責人是車間主任,而車間主任的考核負責人是生產部和技術部;
第二條考核結束時,考核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核溝通;
第三條具體考核步驟在各崗位的考核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第四條考核結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六、考核時間及要求
第一條考核時間安排在每月五日至六日,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要求技術部、質檢部、生產部每月6日前把產質量完成情況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要根據上報材料指導相關車間作工資,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各車間主任有權利、責任在考核總工資不變的前提下對單個班長、質檢員工資,根據他們所承擔指標完成好壞情況進行調整,每月6日前把調整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沒大問題,原則上尊重主任意見,并實施監督。
第三條各車間每旬利用黑板報形式公布一次車間產質量指標計劃及完成情況,同時每道工序每旬評選一次產質量第一名、產質量進步最大第一名、產質量倒數第一名、產質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兩名予以公布,并上報人力資源部。評選方案由各車間自行制定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本考核制度從1月正式實施。
七、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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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規章制度6
同行同業借鑒學習作為新建企業在借鑒學習其他企業先進的管理制度時,要巧學活用,但絕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來主義。我們要圍繞自身企業的實際,學習同行同業先進企業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膽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創新,徹底摒棄陳舊的管理觀念,將所學到的、借到的科學管理理念、方法來統一企業員工的認識,使全體員工的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合乎自身企業發展前進的要求,主動參與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結合自身不斷總結任何事物的先進與落后與否都是相對的。作為管理者,應當清晰的認識到,其他企業管理中最好的東西,放在本企業中運用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樹立管理中的自信:“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我們在新建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初期,就應當結合自身實際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實踐中,不怕困難,不怕挫折,認真審視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并不斷總結、完善、修正來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義上的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循序漸進不急于求成新建企業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過程中一般是沿著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復雜,從困難到容易的順序進行的`,所以循序漸進原則也是管理規律的反映。貫徹循序漸進的管理原則,要求做到:一是管理制度設計者要按照管理的系統工程進行編制,不能想當然的讓制度缺失和出現空檔;二是管理者要從企業管理的實際臺階出發,由低向高,由簡到繁,通過日積月累,逐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管理制度要貫徹執行到企業各項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去,如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等,做到現代企業管理中責、權、利的有效結合。
特色管理道路正確評估,審視自身,走企業自身特色的管理道路。常言說得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企業管理也是如此,沒有絕對的模式,但有相同的框架。長松咨詢的專家認為,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業管理制度,一是要對制度有效宣傳,得到員工的普遍認同,才不致于成為空中樓閣,才有可能得到貫徹和執行;二是對制度執行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應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評估,既不附合,也不盲從;既不驕傲自大,也不悲觀消極,以科學的客觀公正的態度對待它;三是對制度進行適時修改和完善,舊的管理觀念一旦進入管理者的潛意識,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時無法清理干凈,所以,因地制宜的適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制度是一個正常的必要的過程,需要管理者有足夠的勇氣去自我調整或自我否定。
針對性和實效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強調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責、權、利明晰。因此,作為新建企業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將面臨的最大困難是什么?歸根到底是執行力問題。長松咨詢的專家在認真調查研究后,將執行力差的問題歸結為三大方面的因素:一是領導管理風格決定企業的管理整體水平和效果;二是中層管理隊伍的管理藝術和水平決定企業管理的綜合實力;三是職工對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決定企業管理制度的最終命運。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7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審批,節約經費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本單位的具體規定(略)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采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戶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后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后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車輛修好結束后,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簽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余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準。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后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周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后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干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干部200元,處級干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并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后,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或余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采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采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采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并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并報請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并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范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準。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并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準(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后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第八條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8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鑒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著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衛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鑒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后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復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后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復印減少單面復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后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采購部的傳真機由采購文員管理,并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閱檔案時,要有主管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匯總,經審批后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采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系,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系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說的習慣,避免長時間占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系。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9
1、目的: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日常用品的使用,規范公司辦公、日常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物品類別
3.1.1辦公文具:包括紙、筆、筆記本、復寫紙、計算器、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尺、剪刀、美工刀、打孔機、日期印、證件套、證件小夾子、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3.1.2日常用品:園林剪刀、水管、掃把、拖把、撮箕、潔廁液、長柄刷子、洗衣服、垃圾桶、小鐵鏟等物品。
3.2領用原則
3.2.1領用辦公文具領用必須要課長級以上或專用指定人,應在《領用登記表》上填寫好領取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取人、領取時間后,方可發放物品。
3.2.2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即:領用人必須憑已寫完的筆芯和本子來領取,且要在領用登記表上簽名確認領取的物品、數量。
3.2.3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公司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部門或員工,將予以通報表揚。
3.2.4急需領用物品者,其《物資領用單》由行政部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并用單據注明,方可領用。
3.2.5宿舍日常用品的領取務必要宿舍固定負責人來領取,應在《領用登記表》上填寫好領取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取人、領取時間后,宿舍管理員方可發放(拖把、掃帚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未到期限,不可更換)
3.2.6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人為損壞、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并按原價賠償。
3.3領(借)用制度
3.3.1辦公用品使用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必須登記后方可領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3.3.2領用各類易耗品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經各級領導審批后以舊換新。
3.3.3領用其他辦公用品由領用人在辦公用品臺帳上登記
3.3.4凡領、借用物品價格在300元以上的,需填寫“物資領、借用單”,并由本人簽字確認借用。
3.3.5借用物資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根據物品而定),自領日期開始,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仍舊未歸還的,自督促當日起,贊助每天20元。
3.3.6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4、附則
4.1新進人員到職時向行政部領用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行政部辦理歸還手續,未行政部許可的,其他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4.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用品領用總支出。
4.3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公用物資、辦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損壞,對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者要追究其責任或經濟賠償。
4.4行政部每月25日盤點庫存物品(截止不可在領用辦公、日常用品),盤點庫存后,擬出下月采購清單,交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在由財務部審核后,才能繼續領用。
4.5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負責解釋與完善,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0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六、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干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干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余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1
司屬各單位、各項目部: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設部JGJ59-99等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及“企業負責”的原則,公司現將“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辦法”、“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等管理制度予以發布,并從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單位、各項目部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項目部的相關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確保企業的生產,確實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檢查依據
檢查時依據JGJ59-99標準全面進行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為組長,安全保衛部、企業部、群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會相關成員為組員的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組。
三、檢查時間、內容
1、公司每季度末對個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檢查組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及建設部JGJ59-99標準執行情況。
2、各個二級單位每月、項目部每周由生產副經理、項目經理組織安全、設備、材料、行政等相關人員參加,對本單位項目部范圍內各種機械設備的運行,施工用電的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腳手架的搭設、現場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環保衛生、職業健康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并形成資料歸檔。
3、班組每天開展班前喊話、班中巡視檢查、班后安全小結,同時開展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各工序不留事故隱患。
四、專項、季節檢查
公司除季度檢查外,根據生產情況或上級要求及季節等不同情況,不定期的進行專項、季節性檢查。
1、公司對在建工程的基坑支護、高砌坡、腳手架、卸料平臺、塔吊、施工用電等進行不定期的專項檢查。
2、公司擬在每年夏季重點進行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防火和危險場所、部位的專項檢查。
五、巡視檢查
公司安全保衛部分管人員以易發事故環節和部位為重點,在施工生產工程中不定時的巡視和抽查有關和項目部并按公司有關制度履行監管職能。在各種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隱患,由組織或檢查人員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按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整改內容,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并進行復查,完善復查資料備查。
六、違反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
(5)款及第三條(e)款予以處罰。
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
一、編制交底
1、單位工程施工前,在項目經理的主持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依據經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將編制、執行意圖等要求向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群體建筑、異型結構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編制交底應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區段等劃分做分階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項目部有關主要管理人員(施工負責、區段長、主管工長等)在接受編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根據工程(分管)特點及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企業制度向施工員、工長、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
2、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員或工長負責向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和作業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施工交底過程應有項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參加。
三、專項交底
1、塔機裝、拆、卸料平臺塔拆、外腳手架塔拆、深基礎施工(含高切坡)、人(車)行道防護架塔拆、高壓線分管、網防護、防高處墜落、防坍塌等專項方案由編制人員直接向分管工長和作業班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或不詳細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員或工長應以文字、圖形等方式做明確詳盡交代。
四、分包商負責人對所承擔的工作范圍的安全技術應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業
1、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承擔班中檢查、整改責任。
班組交底
2、生產班組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應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中體現,尤其是本班組作業范圍內的動態要求應在班前完全講話、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小結中做到、做細。
五、其他規定
1、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并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2、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并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加強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管部牽頭組織,安全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企業主管負責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四)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施工升降機作業人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 企業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企業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或分公司)、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的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的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第六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安全保衛部負責建立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各二級單位、項目工程部負責建立所屬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七條安全保衛部負責制定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規劃和年度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
(一)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培訓工作有安全保衛部牽頭,組織參加市建委、市管理總站的培訓。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公司安全保衛部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專項指導技術業務培訓。
(三)企業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負責。
(四)企業特殊工種的培訓、復訓工作,由企管部負責實施;每年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具體負責。
(五)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培訓。
第九條實行總分包的工程項目,總包單位要負責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分包單位的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內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中川[20xx]10號文件《員工崗位培訓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的培訓需要,采取外聘教師,所需要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支取。
第十一條本制度所指職工含分包、勞務承包、實習生等性質的用工。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六)款予以處罰。
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管理辦法
一、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必須采取的防火、防盜措施,張貼明顯的禁火標志,嚴格進、出庫制度,分類按間距要求存放(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并建
好臺賬。
二、各種油類、危險化學爆炸物品必須按專人采購、運輸,專庫存放、儲存,嚴格領用制度等環節,建立詳細的規章制度,確保安全。
三、生產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爆炸物品的存放場所、施工場所,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嚴禁煙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遠離火源。
四、電焊房、氧氣房、洗件房等要與其他棚房隔離,乙炔瓶和氧氣瓶要與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5米或加設隔離。
五、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員,必須懂得相關物品的性質、火災、危險程度、預防的各種措施和撲救火災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參加相關培訓,方能上崗作業。
六、各單位必須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組建、培訓好一消隊伍。
七、本辦法所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為:企業生產、生活中的各種油類及盛裝體(如氣罐、液化氣(灌)、氧氣(瓶)、油漆類等)及其在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單位、各項目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工作參照本方法和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作業文件(匯編)》第75頁規定制度相應實施細則或制度。
九、違反本辦法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二條
(1)款由各級防火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處罰。
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
一、安全管理
單位或項目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500-5000遠處罰:
1、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3、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未執行分級交底制;
5、單位或項目部未進行定期安全檢查;
6、作業人員未進行入場教育登記;
7、未按規定報告傷亡事故;
8、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媒體曝光,給企業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以上違章行為為責任人承擔20%,項目部(單位)承擔80%。
二、文明施工
單位或項目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200-20xx遠處罰:
1、違反公司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規定的;
2、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3、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4、場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暢通;
5、未按方案規定布置臨設;
6、材料堆碼零亂、無標識;
7、為劃分辦公區、生活區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臟、亂、差,亂拉亂接電線,私用電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帶、酗酒后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夾小間;
11、粉塵、噪音、污水擾民及投訴屬實。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30%,單位或項目部承擔70%.
安全技術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責任人50-200遠罰款;
a、未按規定配置或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b.塔機無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c.班組無安全活動記錄或作假記錄;
d.電工無巡查記錄或作假記錄;
e.無定期安全檢查記錄或安全值班記錄;
f.違反安全紀律的其他行為。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500-3000元處罰:
1、臨邊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2、洞口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3、腳手架未按規定設置連墻桿或剪力撐;
4、操作層架板未鋪滿,上下操作層未通道;
5、電梯井內未按規定設置割斷;
6、溝、坑、槽、井無通道或爬梯,無防護;
7、塔機、平臺、腳手架等設備設施無驗收記錄或掛牌;
8、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9、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10、三級箱(開關箱)為執行一機一閘或無漏電保護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閉不嚴密;
12、在二級箱內直搭用電設備,且無三級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后無升降記錄(通知);
14、垂直作業下方無隔離防護措施;
15、陰暗、潮濕環境或坑、并照明未使用低壓的;
16、上下拋擲建筑物材料或雜物的;
17、其他嚴重違反安全技術規定的行為;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40%,項目(單位)60%。
四、治安消防
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100-1500遠處罰:
1、單位或項目部如發生盜竊案件(責任人承擔直接損失40%);
2、公款遺失或被盜(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
3、集眾鬧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影響企業聲譽;
4、發生斗毆事件(責任人承擔全部醫療等費用);
5、發生盜竊事件(自盜事件)
6、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7、造成火災的。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80%,項目部(單位)承擔20%,根據其性質和情況,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處罰程序
1、本辦法由公司安全保衛部、各單位、各項目部安全員執行,執行中的糾紛和裁決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終斷。
2、執行人依據本辦法規定執行處罰應簽發加蓋部門、單位、項目部公章的處罰單,并注明違章受罰的條、款、序號和簽名。
3、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并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并執行。
4、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并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并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2
為加強企業管理,促進員工合理流動,使公司員工調配制度化,規范化,有效地發揮公司人力資源,特制定本規定,望各部(車間)遵照執行。
一 、公司各部(車間)因工作生產量變化,工藝改進,新增設備等原因,需增減本部(車間)職數的,必須填報《員工異動審批表》交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 、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異動審批表》所報增減職數,崗位及要求,須進行必要的審核。對需增崗增員的,通過內部協調和外部聘用的辦法給予解決。
三 、增崗屬外部招聘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招聘制度辦理。
四 、增崗屬內部協調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部門要求,進行考核確定合適人選。
五 、人力資源部確定合適人選后,必須與異崗的雙方部門交換意見后由主管人事領導或總經理簽批,方可辦理異崗手續。
六 、對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異崗手續的(含借調)而異動崗位的,公司不予結算工資。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3
1、嚴格執行簽到規定,按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午四次簽到,違者每次賜予50元懲罰。
2、全部在崗人員外出工作,必需由科長同意、分管經理批準、值班經理同時簽字。警衛室憑此證方可放行。違者賜予100元的懲罰。
3、嚴格出勤管理,對遲到、早退人員,每次賜予100元的懲罰,對曠工人員每次賜予200元懲罰,當月遲到早退次數累計超過5次或當月曠工超過三次的人員,只發生活費。
4、上崗時間不允許串崗談天,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中午一律不允許飲酒,否則,除扣罰當事人每人100元的`工資外,賜予科室負責人每人50元的經濟懲罰。
5、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聽從安排,不接受領導支配的工作,工作中消極怠工、酗酒上班、打架斗毆或犯有其它錯誤,被經理或分管經理停止工作的,停工一天扣除100元;停工一周以上的,每月只發基本生活費300元,停工期間到公司指定的地點學習待崗。
6、請事假必需經科室和分管經理批準,副中層以上必需經理批準,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分管經理批準;一天以上的,由經理批準。特別狀況可后補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
7、病假每天扣發20元的工資,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長期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8、探親、產假、婚喪嫁娶、工傷等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事假一天扣30元,當月累計4天的每天扣罰50元,超過15天的為長期事假,長期事假按停薪留職規定執行。
10、曠工一天扣200元;五天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4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計)為限。
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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