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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評審

時間:2024-01-07 09:52:06 管理 我要投稿

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1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3.1、安全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

  4.1.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沖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4)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5)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管理評審2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高級講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評定標準:高級講師須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了解本專業的國內外發展狀況和發展趨勢,治學嚴謹,注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能運用現代教學手段,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并熟練地組織指導教學實驗、實習等工作,教學業績突出,教學效果優良;積極參加教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活動,具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有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的能力,在本地區能起到學科(專業)帶頭人作用。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全省中等職業學校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二、政治思想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愛崗敬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勇于探索,開拓創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取得講師任職資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一)獲得博士學位后,取得講師任職資格2年以上;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取得講師任職資格5年以上。

  (二)具有規定的教師資格證。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講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

  (—)系統擔任過2門以上課程的全部教學工作,并指導學生完成第二課堂、實驗、實訓、實習、社會調查、社會實踐和畢業設計等,受到學生好評。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其中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平均每學年不少于300學時,兼任教學工作的管理人員年均教學工作量(含聽課、評課、實習指導)不少于專任教師的三分之二;

  (二)積極參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學校的管理工作,擔任班主任或兼任輔導員、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等工作2年以上且任教以來累計4年以上,勝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績。具有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的能力,系統指導過1-2名青年教師;

  (三)積極參與學校德育、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校企合作和創業指導等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四)專業課教師有在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或任現職以來到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累計4個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價值的專業實踐報告;

  (五)主持或主要參加過市(廳)級以上科研(教改)項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本專業(學科)領域開展教學研究工作,發表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承擔教材、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工作,在本學校起到專業(學科)帶頭人的作用。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講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主持市(廳)級或主要參加(前三名)省(部)級以上科研(教改)課題1項,完成科研計劃任務并通過成果鑒定或結題驗收;

  (二)主持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或技術推廣,受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或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第一發明人),并已實施轉讓;

  (三)教學效果顯著,有2學年以上教學質量考核為優秀,且主講校級以上公開課、示范課2次以上或獲得校級綜合類教學比賽二等獎以上;

  (四)教學科研成果獲國家、省(部)級獎(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廳(局)級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

  (五)在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舉辦的教學比賽、技能競賽活動中,獲全市性(設區市)一等獎或全省性三等獎以上獎勵(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六)直接指導的學生參加市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等比賽中獲得全市性(設區市)一等獎或全省性二等獎以上獎勵(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且本人獲優秀指導教師獎;

  (七)獲得廳(局)級以上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教學名師、師德標兵、骨干教師榮譽稱號,或縣屬職業學校教師獲得縣級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教學名師、師德標兵、骨干教師榮譽稱號;

  (八)學生管理成績顯著,本人獲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優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進工作者等稱號或所帶班級獲市級以上先進班集體。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講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或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二)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或教育教學研究論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

  (三)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或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以上,并參與編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中等職業規劃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6萬字以上),或主持開發正式出版的中等職業教育多媒體教學軟件,或主持開發網絡課程、虛擬仿真實訓等優質教學資源被納入國家及省職業教育數字化信息資源庫。

  八、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規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2年以上,確有突出貢獻者,具備下列條件,可破格申報:

  (—)教學、科研成果顯著,獲得國家級獎(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省(部)級一等獎(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二等獎前三名、三等獎第一名;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重點課題;

  2.獲省級以上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名師榮譽稱號;

  3.在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活動中成果卓著,得到省(部)肯定(有文件證明)并向全國或全省推廣,對促進職業教育發展起到了引領和示范作用。

  九、附則

  (一)本條件所稱“以上”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國家級獎勵包括: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國家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省(部)級獎勵包括: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省(部)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教學成果獎,省社會科學基金成果獎的一等獎視同省(部)級二等獎,二等獎視同為省(部)級三等獎。同一內容的業績不重復使用。獲獎須附獎勵證書或獎勵文件。

  (三)課題是指國家、省、市各級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單位代表政府發布立項的'研究課題,代表著學科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按照課題立項來源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課題。非政府部門指定或授權的各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課題不予認定,各種以鑒定方式通過的計劃外自選課題(不含省社科規劃辦確認課題)不予認定。專業技術人員承擔完成的課題要與其專業或崗位工作相關。項目“主持”指排名第一,是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的總體設計、論證、組織和指導者,并承擔其中重要工作。課題須附批準文件、計劃任務書和鑒定證書、結項材料。

  (四)學年“教學質量考核”指學校在每學年末(或連續兩個學期)通過學生、同行、督導評教等方式,對任課教師一年來教學質量進行的綜合性評價。優秀比例應控制在10%-20%,學校應出具紅頭文件并于次年四月底前到教育廳備案。學校綜合類教學比賽指學校組織的教師說課賽、教師基本功大賽等教學綜合業務比賽。

  (五)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的具有統一的ISSN刊號和CN刊號的學術期刊,論文發表的刊物不含內刊、增刊、特刊、專刊、論文集;著作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論文集、習題集等。國內核心學術期刊范圍包括北京大學圖書館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和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

  (六)本條件是學校推薦和評審委員會評審時掌握的基本條件,學校和評審委員會可依據本條件制定不低于基本條件的實施辦法。

管理評審3

  1 目的

  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評審。

  3 職責

  3.1 總經理批準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主持管理評審活動。

  3.2 管理者代表負責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編制相應的管理評審計劃和報告,檢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并加以協調、評價。

  3.3各相關部門負責準備、提供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評審所需資料,并負責實施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相關的糾正、預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管理評審計劃

  4.1.1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管理評審,可結合內審后的結果進行,也可根據需要安排。

  4.1.2管理者代表于每次管理評審前一個月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報總經理審批。評審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a)評審時間;

  b)評審目的;

  c)評審內容;

  d)參加評審部門(人員);

  4.1.3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評審內容可增加管理評審頻次。

  a)公司組織機構、服務范圍、資源配置發生重大變化時;

  b)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用戶關于質量有嚴重投訴或投訴連續發生時;

  c)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有變化時;

  d)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變化時;

  e)即將進行第二、三方審核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核時;

  f)質量審核中發現嚴重不合格時。

  4.2管理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當前的業績和改進的機會:

  a)審核結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的結果;

  b)業主和住戶的反饋,包括滿意程度的測量結果及與業主和住戶溝通的結果等;

  c)過程的業績和服務的符合性,包括過程、服務測量和監控的結果;

  d)改進、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包括對內部審核和日常發現的不合格項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其有效性的監控結果;

  e)以往管理評審跟蹤措施的實施及有效性;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各種變化,包括內外環境的變化,如法律法規的變化等。

  f)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4.3評審準備

  4.3.1預定評審前十天,管理者代表向總經理匯報現階段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并提交本次評審計劃,由總經理審批。

  4.3.2管理者代表根據評審輸入的要求,組織各部門收集管理評審的`資料,編制《管理評審輸入資料》,交由總經理確認。

  4.3.3管理者代表將評審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評審輸入內容以《管理評審通知單》的形式發給參加評審的人員。

  4.4 管理評審會議

  a)總經理主持評審會議,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對評審輸入做出評價,對于存在或潛在的不合格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

  b)總經理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作出結論(包括進一步調查、驗證等)。

  4.5管理評審輸出

  4.5.1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方面有關的措施:

  a)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的改進,包括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組織結構、過程控制等方面的評價;

  b)與業主和住戶要求有關的服務的改進,對現有服務符合要求的評價,包括是否需要進行服務、過程審核等與評審內容相關的要求;

  c)資源需求等。

  4.5.2 會議結束后,由管理者代表根據管理評審輸出的要求進行總結,編寫《管理評審報告》,經總經理審批,并發至相關部門并監控執行。本次管理評審的輸出可以作為下次管理評審的輸入。

  4.6改進、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和驗證

  管理者代表根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規定,對改進,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

  4.7 如果評審結果引起文件更改,應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4.8 管理評審產生的相關的質量記錄應由總經理按《記錄控制程序》保管,包括管理評審計劃、評審前各部門準備的評審資料及管理評審報告等。

  5 相關文件

  5.1 《內部審核控制程序》

  5.2 《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3 《文件控制程序》

  5.4 《記錄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qr-003-01 <管理評審計劃>

  qr-003-02 <管理評審通知>

  qr-003-03 <管理評審報告>

  qr-ty-o1 <會議記錄>

管理評審4

  1、目的

  確保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在內外環境變化時,持續保持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范圍

  適用于檢查質量體系的運行狀況和評價質量體系對實現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適合程度,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

  3、定義

  無

  4職責

  4.1 總經理主持管理評審活動。

  4.2 管理者代表負責向總經理匯報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4.3管理部負責通知相關部門,收集并提供管理評審所需的資料,負責對評審提出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4.4各相關部門負責資料積累,提供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評審所需資料,并負責實施管理評審中提出相關的糾正預防措施。

  5、程序

  5.1 管理評審策劃

  5.1.1 總經理至少在12個月的時間間隔內召開管理評審會,可結合內審后的結果進行,也可以根據需要安排。

  5.1.2 管理評審由管理者代表策劃,總經理確定。管理評審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a、評審時間

  b、評審目的

  c、評審范圍及評審重點

  d、參加評審部門(人員)

  e、評審依據

  f、評審內容

  5.1.3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增加管理評審次數。

  a、企業組織機構、產品范圍、資源配置發生重大變化時

  b、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用戶關于質量有嚴重投訴或投訴連續發生時

  c、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有變化時;

  d、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變化時;

  e、質量體系審核中發現嚴重不合格時。

  5.2 管理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有關的當前的業績和改進的機會。

  a、各種審核結果,包括內部審核,外部審核;

  b、業主的反饋,包括業主滿意程度的測量結果及與業主溝通的結果;

  c、過程的業績和產品的符合性,包括過程、服務測量和監視的結果;

  d、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包括:對內部審核和日常發現的不合格品采取的糾正措施及其有效性的監視結果,對業主的滿意程度具有重大影響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e、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實施情況和有效性;

  f、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指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如法律、法規的變化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等。

  g、改進的建議

  5.3 評審準備

  5.3.1 評審前一周按照管理評審策劃的安排,通知相關人員準備本次評審有關資料。

  5.4 管理評審的實施

  5.4.1 總經理主持評審會議,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對評審輸入做出評價,對于存在或潛在的不合格項提出糾正和措施,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

  5.4.2 總經理對所評審的內容做出結論(包括進一步調查、驗證等);

  5.4.3必要時,管理部對管理評審實施過程進行記錄。

  5.6管理評審輸出

  5.6.1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

  a、對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總體評價結論,質量管理體系變更的需要,改進的機會,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改進的需求和體系運行情況的說明。

  b、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方面的決定和措施。

  c、與業主有關的產品的.改進決定和措施,包括針對業主規定的明示和未明示的要求及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產品特性的改進。

  d、有關資源需求的決定和措施,為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供基本保證。

  5.6.2 評審會議結束后,由管理部根據管理評審輸出的要求進行總結,編寫《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由管理部發至相應部門。

  5.7管理評審的跟蹤和檢查

  5.7.1各部門負責落實管理評審中提出的各項決議。管理部負責跟蹤監控執行情況,并反饋各部門實施落實情況。

  5.7.2管理評審產生的相關的記錄由管理部保管,包括管理評審計劃,各部門準備的評審資料,評審會議記錄及管理評審報告等。

  6 相關文件

  6.1文件和資料控制

  6.2質量記錄控制

  6.3糾正措施

  6.4預防措施

  7 附件

  7.1fm56-01 《管理評審通知單》

  7.2fm56-02 《管理評審會議簽到表》

  7.4fm56-03 《管理評審報告》

管理評審5

  1目的

  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效性和實用性,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公司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審批評審計劃,負責主持評審活動,審批評審結果,簽發評審意見。

  3.2 副總經理負責每年組織1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負責公司級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

  3.3 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歸口管理部門為安全部,負責組織編制評審報告,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c資料;負責執行過程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 內容

  4.1評審策劃

  4.1.1例行評審計劃

  例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安排在每年公司大修期間進行。由安全部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各相關部門。評審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4.1.1.1 評審時間,4.1.1.2 參加評審的部門及人員;

  4.1.1.3 評審內容。

  4.1.2臨時評審計劃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安全部在總經理指示下,編制臨時評審計劃,評審計劃內容如(1)規定。

  4.1.2.1 組織機構、產品結構、資源配置等發生重大變化;

  4.1.2.2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生變化;

  4.1.2.3 發生重大質量或環境或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4.2評審過程

  由安全部組織相關人員(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安全員、技術員、員工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3修訂

  總經理審批評審報告,作出評審批示,要求各單位做好修訂工作。安全部根據評審報告制訂文件修改通知單下發,各單位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進行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改,并報安環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執行。修訂程序如下:

  4.3.1修訂的`時機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4.3.1.1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4.3.1.2 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4.3.1.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3.1.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4.3.1.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4.3.1.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4.3.1.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4.3.1.8 其他相關事項。

  4.3.2文件修訂的形式

  4.3.2.1 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并進行修改記錄;

  4.3.2.2 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進行修改記錄;

  4.3.2.3 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3.3修訂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4.3.3.1 修訂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須有效;

  4.3.3.2 修訂文件的有效要求:

  a.對于手改修訂,對修改條款進行修改前后說明,發放修改通知單(文件);

  b.對于換頁修訂,發放換頁(增頁),發放修改通知單(文件);

  c.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d.無論文件修訂的形式不同,修改文件必須具有以下標識: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發布日期、施行日期等標識;

  e.無論文件修訂的形式不同,必須建立文件發放清單。

  4.4公司安全部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5公司總經辦應及時將新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效版本發放到相關部門和人員,并同時廢止舊版本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管理評審6

  為規范合同管理,預防風險,在合同簽訂前實行評審制度。合同評審機構設在總經辦,組成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同管理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

  一、合同評審程序

  1、 合同承辦人或銷售部擬定合同草本及相關資料,合同管理部初審,再按流程送審;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辦人或合同管理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并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交分管領導或合同談判人員繼續完善合同內容,修改后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4、合同管理部將合同評審表歸入該合同檔案。

  二、評審內容

  1、合同管理部需評審重點

  A、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2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3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注冊地。

  B、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1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2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3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對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負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勞務、服務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等義務時,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機構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或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D、簽訂合同前,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2、財務部門需評審重點:

  (1)、明確付款方式

  (2)、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發票

  (3)、原則上以先提供發票后付款,如特殊情況,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額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進行收款

  (4)、財務在付款時,開出的支票需對應發票上的單位和合同單位一致

  (5)、是否載明合同單位的開戶行及賬號

  (6)、合同的.計價原則是否明確,合同款項支付原則是否明確(含履約保證金、進度款支付、結算款支付、質保金等)

  3、生產部需評審重點

  (1)、確定合同報價所含工作事項、工作內容及計算規則

  (2)、明確款項支付流程和時間節點

  (3)、明確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規則,驗收要求及處罰辦法

  (4)、材料合同的報價(三家以上)比對表、質量標準、運輸方式、計量規則及要求

  (5)、合同中質量安全標準能否滿足或達到

  (6)、公司資質能否滿足承包范圍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違約責任是否對等

  (9)、合同標的物是否明確(含工作范圍、工作內容等)

  4、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單位簡介;各類廣告、宣傳資料;各類電話、手機號碼等通訊工具號碼;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適用范圍

  簽訂的下列合同,視為重大合同:

  訂立價款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合同;投資、聯營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辦人認為需可行性審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評審的附加程序

  1、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及時進行可行性審查。合同的可行性審查由合同管理

  部組織有關部門以會簽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的形式進行。

  2、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由合同承辦人按其隸屬關系,送交分管領導和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

管理評審7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3.1安委會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委會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主任審核后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發布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沖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管理評審8

  1.0目的

  通過對標書、合同(草案)或訂單進行評審,確保其內容明確,并能準確理解用戶或發展商的要求,使合同得以順利履行。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類租賃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標書、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務范圍以外的維修或安裝訂單及口頭訂單等的評審。

  3.0定義

  訂單:指對要求進行說明的.文件或記錄。

  4.0職責

  4.1總經理主持并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對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或標書等重大項目合同的評審。

  4.2房屋、電話租賃合同及其他一般性服務合同由合同涉及的部門負責人組織評審,公司主管負責人負責審批。

  4.3正常服務范圍以外的維修或安裝訂單由機電班長或訂單接收人進行評審。

  4.4合同評審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5.0工作程序

  5.1重大項目合同(如物業管理項目標書、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評審。

  5.1.1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通過與顧客了解接觸、溝通聯絡以及對市場的調查和分析來了解顧客的真實需要。

  5.1.2在投標或合同簽訂之前,總經理主持召集專題會議,有關部門或人員對標書或合同草案內容以及服務質量標準等進行評審,確認本公司有能力達到用戶或發展商要求。

  5.1.3對合同的評審確保

  a)在簽訂合同之前,各項條款內容明確、合理;

  b)公司具有滿足合同能力,與投標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決;

  c)當合同變更時,應重新評審,評審后更改的內容及時準確傳達到有關部門o

  5.1.4各相關部門負責對合同涉及到本部門的內容進行評審,并在《合同評審記錄》上填寫評審記錄,經總經理簽字確認。

  5.1.5 《合同評審記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保存o

  5.2一般性服務合同(如業主公約或物業管理契約,房屋、攤位租賃及電話出租合同等)的評審。

  5.2.1在合同簽定之前,由合同簽訂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合同的草案內容進行評審。如合同有標準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對標準合同文本進行評審,報公司主管負責人審批。

  5.2.2《合同評審記錄》由合同簽訂部門負責保存。

  5.3維修或安裝訂單的評審

  5.3.1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出現的屬于正常服務范圍之外的維修或安裝訂單電主管或訂單接收人評審,或記錄后預約現場評審。

  5.3.2如用戶的要求內容不明確時,由專業人員在現場進行評審并做出答復,將結果記錄在《維修通知單》上。

  5.3.3上述評審記錄由管理處負責保存。

  5.4合同的修改

  5.4.1合同的雙方發現合同中存在需修改問題時,均有義務就待修改條款通知對方,并取得一致意見。修改后的合同要進行重新評審并做好評審記錄。

管理評審9

  1、目的

  由最高管理者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質量管理體系現狀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定期的系統評價,確保自身發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最高管理者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質量管理體系的評價。

  3、相關文件

  《質量手冊》 JHJA—QA

  《文件控制程序》 JHJA—QB—04—02

  《內部審核控制程序》JHJA—QB—08—02

  《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JHJA—QB—08—07

  4、職責權限

  4.1最高管理者

  負責主持管理評審活動、審批管理評審計劃和報告。

  4.2管理者代表

  負責向最高管理者匯報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解決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協調管理評審的組織工作,審核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落實管理評審措施。

  4.3綜合管理部

  4.3.1負責《管理評審控制程序》的編制、修改并歸口管理。

  4.3.2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做好管理評審記錄和收集評審所需的資料,編制管理評審報告,對管理評審制定的改進措施實施驗證。

  4.4職能部門、項目部、廠

  負責準備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管理評審資料,落實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糾正和改進措施。

  5、工作程序

  5.1管理評審頻次

  5.1.1管理評審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兩次之間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5.1.2如遇下述情況之一,最高管理者可以決定增加管理評審的次數。

  5.1.2.1國家方針政策的調整影響到公司的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質量管理體系,公司需要相應調整時。

  5.1.2.2市場變化影響到公司經營機構,質量管理體系需要相應調整時。

  5.1.2.3公司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或機構職能發生重大變化時。

  5.1.2.4公司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或顧客有重大投訴,表明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有所失控時。

  5.1.2.5內、外審發現質量管理體系共性或區域性失控,質量方針或質量目標受到嚴重影響時。

  5.1.2.6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

  5.2管理評審輸入的內容

  5.2.1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質量管理體系對外部環境或合同變化的適宜性;

  5.2.2內部及外部質量審核的結果;

  5.2.3預防和糾正措施的落實情況;

  5.2.4生產和施工過程的效果和產品的符合性;

  5.2.5顧客滿意度的測量結果和顧客投訴情況;

  5.2.6上次管理評審確定的糾正和改進措施及實施效果;

  5.2.7市場的`重大變化,相關法律法規的重大變化;

  5.2.8工程項目、產品結構的重大變化,組織機構的重大變化;

  5.2.9經策劃可能影響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

  5.2.10改進的建議。

  5.3管理評審的準備工作

  5.3.1管理者代表負責指導綜合管理部編制《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評審計劃包括:評審目的、評審依據、評審內容、評審時間、參加人員以及評審所需資料的提供部門。

  5.3.2《管理評審計劃》制定后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報最高管理者批準后,在評審前10天通知提供資料的部門收集整理與管理評審有關的資料。

  5.3.3進行評審前5天,有關部門就計劃擬定評審的問題,整理出專題評價意見或資料,書面報綜合管理部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內容。

  5.4管理評審的實施過程

  5.4.1成立評審組,最高管理者任評審組組長,管理者代表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等有關人員組成,采取會議評審的方式進行,參加會

  議的人員應簽到。

  5.4.2管理評審會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召開,由管理者代表負責做管理評審草案報告,提出要研究如何解決的主要問題,有關部門負責人做補充報告,評審組逐條進行評審,提出并確定改進措施,最后由最高管理者決定,形成《管理評審報告》;

  5.4.3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內容:

  5.4.3.1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

  5.4.3.2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5.4.3.3資源需求;

  5.4.4在評審過程中,綜合管理部應將會議內容及與會者的意見記錄在《管理評審記錄》中;

  5.4.5《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最高管理者批準;

  5.4.6評審報告批準后,作為正式文件由綜合管理部發放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生產廠貫徹落實;

  5.4.7管理者代表組織綜合管理部對管理評審報告中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證;

  5.4.8綜合管理部根據檢查后對管理評審報告中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形成驗證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后上報給最高管理者;

  5.4.9《管理評審報告》中提出的需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修改的,由管理者代表組織實施,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5.4.10《管理評審報告》的編制、分發、歸檔等具體事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6、質量記錄

  6.1《管理評審計劃》 JHJA—QC—05—01—01

  6.2《管理評審報告》 JHJA—QC—05—01—02

  6.3《管理評審記錄》 JHJA—QC—05—01—03

  6.4評審改進的相關糾正預防措施等記錄 ——

  6.5《管理評審簽到表》 JHJA—QC—05—01—04

管理評審10

  物業公司質量管理體系評審控制程序

  1 目的

  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范圍

  適用于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評審。

  管理評審控制程序是由最高管理者就質量方針和目標,對質量體系的現狀和適應性進行的正式評價。

  3 職責

  3.1總經理主持管理評審會議。

  3.2管理者代表負責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編寫相應的管理評審報告。

  3.3物業部部負責評審計劃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評審所需的資料,同時按策劃的計劃時間對各相關部門進行評審,負責對評審后的糾正、預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3.4各相關部門負責準備、提供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評審所需資料,并負責實施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相關的糾正、預防措施,并提前三個工作日將有關內容書面報物業部。

  4 程序

  4.1管理評審計劃

  4.4.1每年組織一次管理評審,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可結合內審后的結果進行,也可根據需要安排。

  4.1.2物業部于每次管理評審前一個月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a)評審日期;

  b)評審目的;

  c)評審范圍及評審重點;

  d)參加評審組成員;

  e)評審依據;

  f)評審內容;

  g)評審工作文件;

  h)評審綜述。

  4.1.3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增加管理評審頻次。

  a)公司組織機構、運行機制、服務范圍、資源配置發生重大變化時;

  b)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用戶關于質量有嚴重投訴或投訴連續發生時;

  c)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有變化時;

  d)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變化時;

  e)即將進行第二、三方審核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核時;

  f)質量審核中發現嚴重不合格時。

  4.2管理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當前的業績和改進的機會:

  a)審核結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質量管理體系審核、服務質量審核等的結果;

  b)顧客的反饋,包括滿意程度的測量結果及與顧客溝通的結果;

  c)過程的業績和服務的符合性,包括過程、服務測量和監控的結果與產品有關的要求;

  d)改進、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包括對內部審核和日常發現的不合格項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其有效性的監控結果;

  e)以往管理評審跟蹤措施的實施及有效性;

  f)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各種變化而引起的體系的變更,包括內外環境的變化,如法律法規的變化等。

  g)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h)由于各種原因而引起的有關組織的產品過程和體系改進的建議。

  4.3評審準備

  4.3.1預定評審前十天,物業部以書面形式向管理者代表匯報現階段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并提交本次評審計劃,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

  4.3.2物業部負責根據評審輸入的要求,組織評審資料的收集,準備必要的文件,評審資料由管理者代表確認。

  4.3.3物業部向參加評審的人員發放《管理評審通知單》,及本次評審計劃和有關資料。

  4.4管理評審會議

  a)總經理主持評審會議,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對評審輸入做出評價,對于存在或潛在的不合格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

  b)總經理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作出結論(包括進一步調查、驗證等)。

  c)物業部對責任部門的整改項目進行跟蹤和再次驗證,并向總經理作匯報。

  4.5管理評審輸出

  4.5.1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方面有關的措施:

  a)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的'改進,包括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組織結構、過程控制等方面的評價;

  b)與顧客要求有關的服務的改進,對現有服務符合要求的評價,包括是否需要進行服務、過程審核等與評審內容相關的要求;

  c)資源需求等;

  d)對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運行情況的說明。

  4.5.2會議結束后,由物業部根據管理評審輸出的要求進行總結,編寫《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交總經理批準,并發至相應部門并監控執行。本次管理評審的輸出可以作為下次管理評審的輸入。

  4.6改進、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和驗證

  物業部根據《改進控制程序》的規定,對改進、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

  4.7如果評審結果引起文件更改,應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4.8管理評審產生的相關的質量記錄應由物業部按《質量記錄的控制程序》保管,包括管理評審計劃、評審前各部門準備的評審資料、評審會議記錄及管理評審報告等。

  5 相關文件

  5.1《內部審核程序》。

  5.2《改進控制程序》。

  5.3《文件控制程序》。

  5.4《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6 質量記錄

  6.1《管理評審計劃》。

  6.2《管理評審會議簽到》。

  6.3《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表》。

  6.4《管理評審報告》

  6.5《文件發放登記表》

管理評審11

  1.目的

  為便于管理評審正常進行和控制,以便公司高層管理者在計劃期間內評審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并確保其持續之適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此項評審須評估質量管理體系和過程變更的需要及改善的機會,包括質量方針與質量目標。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評審活動的控制。

  3.職責

  iso辦公室制定本程序,相關部門配合執行。

  4.定義(無)

  5.作業內容

  5.1管理評審的時機與評審計劃的發布:為了保證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至少每半年進行管理評審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某一次內審后的一個月左右進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員制定書面的管理評審計劃,由總經理批準;當出現特殊情況(如重大質量問題、組織架構大變更等),可追加評審。

  5.2管理評審應輸入的.內容,相關部門依此提交報告資料:

  a)上次管理評審的決議完成情況跟進(iso辦公室文控);

  b)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達成狀況檢討(iso辦公室);

  c)檢驗及驗收結果(物流部)

  d)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執行狀況檢討(iso辦公室);

  e)內部或外部質量體系審核的結果檢討(iso辦公室);

  f)客戶投訴(退貨)及處理的結果檢討(業務運作部);

  g)組織大變更、重大質量問題或質量體系變更對原質量體系影響的評審(各相關部門);

  h)改進的建議檢討(各相關部門)等。

  5.3評審前的準備:管理者代表確定會議時間(原則上在一個星期前發出會議通知)。擬定管理評審通知計劃并擬定評審的主要內容及參加評審人員名單,同時在通知計劃中列明相關人員提報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或授權人批準。

  5.4評審實施后,管理者代表根據評審會議結論或決議,編制管理評審報告并公布結果。如需要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參考《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由文控或由管理者代表授權人監督執行,并組織跟蹤。

  5.5管理評審的輸出:應輸出管理評審報告結論、決議,其中至少應包括:

  5.5.1現行的質量體系及過程是否有效;若需改進,改進的方案是什么;

  5.5.2針對目前的客戶投訴,應確定日后的改善方向;

  5.5.3確定目前的資源(人力資源、其他資源)需求與否。

  5.6管理評審報告記錄由文控保存三年。

  6.附件(無)

  7.參考文件

  7.1文件管理程序

  7.2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

管理評審12

  一、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制定規定。

  1、建立標準化系統評審制度。

  2、標準化系統評審,每年進行一次。

  3、企業安環部標準化評審的小組具體操作。

  二、標準化系統評審

  1、評審過程文件化。

  2、評審應建立健全在其實反映企業安全管理狀態的`有效信息之上,要全面收集企業安全標準化活動過程中的工藝、過程、人機功效、環境和管理信息即應輸入監測與檢測記錄,前期評審跟蹤結果、變化、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及有效性、事故統計分析、員工和相關方抱怨,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覆蓋范圍充分性,標準化系統評價報告、資源保障情況,現場人員職責的便是性等,在此基礎上進行標準化系統評審。

  3、編制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明確提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事項。

  三、根據評審結果制定行動計劃。

  四、評審結果應及時與責任人,員工及相關方進行溝通,布置行動計劃,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評審小組應對行動執行過程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對行動結果進行復評,以確保行動結果的有效性。

  五、企業安環部應保存管。

管理評審13

  1.目的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評審工作。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排管理評審、審批評審計劃。

  3.2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核管理評審計劃及審批議程。

  3.3品質管理部負責管理評審會議的組織及評審輸出的跟蹤、落實。

  3.4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管理評審輸入的相關資料。

  3.5各部門負責落實管理評審輸出工作。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管理評審的組織

  4.1.1管理評審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評審主要以會議方式進行,也可通過網絡等形式進行。

  4.1.2管理評審會議由總經理確定具體召開時間,管理者代表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品質管理部開始準備評審輸入所需資料。

  4.1.3管理評審由管理者代表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及與質量管理活動有關的人員參加。

  4.1.4品質管理部根據確定的評審時間,至少提前半個月,落實評審地點、所需物品、用餐、住宿等事宜,并以報告形式申請評審會議所需費用。

  4.1.5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及管理需要,由品質管理部至少提前半個月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征集評審議題,并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包括:評審時間、內容、討論議題、參加人員、評審地點等,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審批。

  4.1.6品質管理部根據計劃,提前一周編制管理評審會議通知、議程,經審批后,與《管理評審計劃》一并下發各部門,要求與會人員做好充分準備。

  4.1.7品質管理部負責評審過程中的會務安排、協調及費用結算等,以確保評審的正常進行。

  4.1.8如遇政策、法規、環境變化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顧客投訴或公司組織結構發生較大變化,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進行管理評審。

  4.2管理評審的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是管理評審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4.2.1由品質管理部對內、外部質量審核及體系文件運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編制分析報告。

  4.2.2品質管理部負責在管理評審前開展顧客意見調查工作,具體操作按《顧客滿意度測評程序》進行,在評審前對顧客信息匯總,進行統計、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4.2.3人力資源部負責在管理評審前開展員工意見調查工作,具體操作按《員工滿意度測評程序》進行,并將調查情況匯總,進行統計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4.2.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政策、法律、法規、行業動態等外部信息進行分析,并編制分析報告。

  4.2.5.品質管理部負責對顧客溝通中的一些重要信息、投訴進行匯總,并提出改進措施和方案,編制客戶服務情況報告。

  4.2.6 品質管理部負責對顧客投訴處理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4.2.7品質管理部負責工作中出現的不合格服務及質量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4.2.8品質管理部負責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全面的評估,并編制評估分析報告。

  4.2.9品質管理部負責對上次評審中提出的改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落實情況報告。

  4.2.10由品質管理部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說明未達成的原因,若需變更,由品質管理部負責記錄、修改。

  4.2.11品質管理部負責收集以上分析報告,并提交管理評審。

  4.2.12由總經理決定管理評審增、減內容,品質管理部負責跟蹤增加內容的編制。

  4.3管理評審的'輸出

  管理者代表或授權人根據會議記錄,整理管理評審報告,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出,內容包括:

  4.3.1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變化內容。

  4.3.2形成對改進質量管理體系和提高內、外部顧客滿意度的具體措施。

  4.3.3提供必要的資源,使改進措施能夠順利實施并使質量管理體系得以持續改進。包括:人力資源、設備設施、工具、資金以及外部資源等。

  4.3.4管理評審所確定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4管理評審記錄及跟進

  4.4.1品質管理部負責編制管理評審報告及管理評審輸出的跟進工作。

  4.4.2管理評審所有記錄由品質管理部負責永久保存。

  5.支持性文件

  wy8.2.1-g01 《顧客滿意度測評程序》

  wy8.2.1-x01 《員工滿意度測評程序》

  6.質量記錄表格

  wy5.6-x01-f1 《管理評審計劃》

  wy5.6-x01-f2 《管理評審報告》

管理評審14

  1 目的

  為了不斷完善公司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績效水平,保持安全標準化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的績效考核、管理評審。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編制績效考核和管理評審計劃,并負責組織進行績效考核,匯總管理評審意見及對改進措施進行跟蹤驗收。

  相關部門:管理部,負責配合安全環保部完成管理評審工作,并及時對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各部門、車間;準備與本部門有關的績效考核資料,并根據績效考核報告的要求制訂實施本部門的改進措施。

  4 內容與要求

  4.1 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

  4.1.1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為副組長、各有關安全管理人員為組員的績效考核小組,對公司各部門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績效考核。

  4.1.2 正常情況下,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遇到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可追加進行績效考核。特殊情況是指:

  企業組織機構、資源配置、產品范圍發生較大變化時;

  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環境問題引起顧客投訴時。

  4.1.3 安全環保部編制具體的績效考核計劃,于每年年底進行本年度的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負責編制年度績效考核方案,匯報安全標準化的運行情況。年度績效考核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內容包括:績效考核目的、范圍、時間、參加人員和內容安排等。

  績效考核包括以下內容:

  考核各單位安全標準化活動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目標、運行標準、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等。

  考核各單位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

  調查、分析和記錄各部門安全管理的失敗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職業危害案例、財產損失案例等。

  根據安全標準化考核辦法的要求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量化考核。

  4.1.4 績效考核的實施

  安全環保部提前一周將績效考核計劃下發至有關部門,各部門負責準備有關考核資料,管理部做好績效考核記錄。

  4.1.4.1 通過績效考核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編制績效考核報告,內容包括:

  1)本年度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運行總體評價結論;

  2)安全方針、目標和指標適宜性評價結論;

  3)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計劃和具體措施。

  4.1.4.2 績效考核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至有關部門,并作為安全環保部開展管理評審的重要輸入材料。

  4.1.4.3 安全環保部負責保存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的有關記錄。

  4.1.5 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改進措施的實施

  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責任部門制訂改進措施計劃,責任部門負責實施,管理部進行跟蹤驗證并總結措施的完成情況。

  4.2 管理評審的組織實施

  安全環保部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并提前一周下發至各車間、部門。

  4.2.1 管理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一般應包括

  (1)績效考核結果,行業安全考核、績效的結果;

  (2)方針目標實現情況;

  (3)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4)相關方的反饋、與其溝通、協商的結果等;

  (5)對符合法律法規情況的評價;

  (6)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包括方針和目標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7)過程運行控制及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及環境因素、職業衛生控制情況;

  (8)上次管理評審提出問題的改進措施實施及有效性;

  (9)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效果;

  (10)資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況;

  (11)體系策劃變更情況;

  (1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符合性或適宜性;

  (13)其它應進行評審的情況及改進建議。

  4.2.2 管理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輸出形式是評審報告、糾正預防和/或改進措施,一般應包括

  (1)方針目標、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措施;

  (2)滿足顧客、員工、相關方要求的改進;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

  (4)組織機構的調整及資源配置等。

  4.2.3管理評審的有關結果應傳達、通報到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員工,以便能采取適當措施,落實評審報告要求。

  4.2.4 管理評審可與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評審一起組織進行。

  5 相關制度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績效考核計劃》

  《績效考核檢查表》

  《管理評審計劃》

  《管理評審報告》

管理評審15

  為規范產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簽約及履行的質量,根據公司總經理層要求,現就合同的簽訂及評審程序規定如下:

  一、合同的簽訂應遵循以下原則

  1.所有的產品銷售、采購物資均需訂立合同,并通過合同評審,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2.合同生效后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用戶需要追加特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評審。如沒有進行評審而造成的損失,對銷售、生產部門的直接當事者按損失比例的20 %進行扣罰,以此類推。

  3.銷售合同洽談過程中,應明確技術、質量要求(可另簽訂協議);如沒有標注清楚技術、質量要求而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直接責任者承擔。

  4.用戶如提出指定外購件,必須在合同中標注名稱及技術要求,并明確其產品質量標準。

  5.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變更特求項目,所有資料均以書面形式下發涉及部門和車間。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口頭形式通知部門、車間。

  二、合同評審要求

  1.所有合同必須按公司頒發的合同評審管理程序執行。

  2.合同評審前,應準備下列文件資料:產品技術協議、用戶特殊要求檔案、用戶選裝清單、用戶指定件的質量承諾等,以供合同評審討論。

  三、合同評審的組織

  1.合同評審由職能部門牽頭組織進行會議評審,分管領導主持會議,生產(供應)、技術、質量、財務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評審,財務部門作好評審記錄。2.參加合同評審會議的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對需評審的合同進行認真審定。經過評定,各方無異議通過評審的,由參加人員當場在合同評審表上簽字認可, 分管領導簽注同意的意見后,交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加蓋公司的公章生效。3.在評審過程中,參評人員對條款有異議時,必須由職能部門有關人員負責答疑;當評審過程中,評審意見出現重大分歧時,由財務部門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主要領導審批或最終裁決。

  四、評審部門、人員及責任參加評審的部門:

  公司分管副總、銷售、生產(供應)、技術質管部、財務價格部的負責人及業務人員。

  銷售部(生產部供應口):應及時送審需簽約的合同,原則上所有合同應在實際履行前評審完畢。特殊情況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組織補評審。

  采購部:應審定合同內容需要及時采購的原材料是否滿足生產部門的生產需求進行審定。

  生產部:按照產品技術工藝要求、對產品的產出(供應)日期交貨能力予以審核、確定;

  技術質管部:對合同技術要求、技術標準予以審核、確定;對合同的質量條款、供貨單位的資質、驗收標準、售后服務以及質量保證期限予以審核、確定; 財務價格部:負責對合同結算方式、付款期限、各類零部件價格及相關費用測定予以審核、確定。

  五、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資料的.保存

  1.對已簽約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雙方均已加蓋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術協議、質量協議、價格協議、用戶書面承諾資料、賒欠協議、劃帳協議以及用戶對合同數量、交貨期、價格、特求等方面要求變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義的資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須由財務部保管,其他部門均以復印件保存。 ⑴銷售、采購合同:合同蓋章生效前,由業務員個人妥善保管;合同蓋章生效后、出具開票單據前,業務人員應將合同原件分別交銷售部、生產部(供應)及財務部專人保管,銷售部、生產部(供 應)、以及 財 務 部 必 須 建 立合同文 本的 臺帳,做 好 相 應的記錄。財務部必須依法對照合同嚴格審核,并有專職人員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⑵價格協議、劃帳協議、賒欠協議等應將原件交財務價格部保管,并督促執行。 ⑶因所需資料不能按規定歸檔的,相關業務員按扣罰50元/次處理。如因資料遺失致使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將按損失金額的50%進行扣罰當事人。

  3.各部門應根據各自需管理的資料,落實好具體保管人員,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其保管資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閱。

  合 同 審 批 會 簽 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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