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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學常規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我校教學常規管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中學。職業高級中學參照本辦法,制定教學常規管理實施細則報市教育體育局備案后執行。
第二章 課程管理
第三條 落實國家課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的各項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普通高中課程方案》《xx省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及課時安排意見(試行)》和《xx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工作方案(試行)》的規定,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的各項要求,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門類和總課時,不得隨意增加考試課程或減少考查課程的課時。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教基【20xx】16號),加強實驗課教學,中學理、化、生實驗課必須排入課程表(原則上每周每班不少于1節),確保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的開出率。必須按要求開設體育、藝術、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第四條 開好地方課程。遵循國家教育方針、課程管理政策和課程計劃,根據地方經濟、文化、社會發展對人才素質要求和學生發展需要,結合地方優勢和傳統,合理選用開設省級開發的地方課程,對省、州相關部門明文要求開設的必須開設。利用綜合課程、微課程、優質網絡課程開設好心理健康、閱讀、書法等課程。
第五條 開發校本課程。校本課程是學校在執行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時,結合學校實際,開發和實施適合本校的課程。鼓勵學校認真做好學校課程的規劃和設計,合理開發實施校本課程; 鼓勵學校利用區域、社區、民俗民情等課程資源開發校本課程。學校要提高校本課程質量,校本課程原則上不編寫教材。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
第六條 管理好教材的使用。學校要加強對教學用書選用和征訂工作的管理,嚴禁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嚴禁為學生統一配備xx省教育廳確定的《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學生用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學校和教師要創造性地使用教材,指導學生進行探究、觀察、實驗、操作,在獲得知識的過程中,逐步形成學習能力和實踐能力。學校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等都是重要的課程資源,要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教學管理
第七條 明確教學管理責權。學校教學工作實行校長、副校長、教務處(教科室)主任、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組長、科任教師教學管理責任制。校長是實施課程和教學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了解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目標和任務,圍繞學校的教學中心工作制定教學管理計劃,有效組織協調,及時監測評估,把握學校教學和改革發展的方向。教務處(教科室)主任是學校教學、教育科研工作的具體管理者和組織者,具體負責學校教學常規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落實學校教研組(或備課組)的教學常規工作,制定各項教學常規工作的實施計劃和方案細則。教研組(備課組)、年級組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具體實施者,要充分調動學科教師力量,扎實有序地開展好學校日常教學工作及教研活動。科任教師要明確教學的各項責任和目標,認真組織開展教學活動。
第八條 建立教學管理制度。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和人員分工。學校必須建立健全《教務(導)處工作職責》《教科室工作職責》《教研組工作職責》《備課組工 作職責》《教師日常教學行為規則》《學生日常課堂行為規則》等教學管理制度,使教學工作有規可依,有章可循。要堅持教學工作例會制度,學校至少每兩周召開一次與教學有關的工作例會,并形成記錄。學校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必須帶班上課,原則上承擔本專業的學科教學。校級領導周課時2~4節,副校級領導周課時4~6節,中層領導周課時6~8節。
第九條 建立聽課評課制度。三年教齡及以下的青年教師和學科組長,每學期聽課評課25節以上,其余教師聽課評課20節以上。學校領導應掌握全校教師平時課堂教學情況,全面實施推門聽課制度;學校校長和學校班子成員每學期聽課評課30節以上;聽課必須有聽課記錄,記錄要全,嚴禁互相抄襲聽課筆記、 偽造聽課記錄等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條 加強實驗課管理。學校要將實驗教學納入教學管理制度,制定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分年級、分學科制定切實可行的實驗教學計劃,加強實驗室建設和儀器配備,重視實驗安全管理,加強實驗教學的評估和考核。加強實驗管理人員的培訓,嚴格按xx省初、高中學業水平理化生實驗考試的要求完成相關實驗技能的培訓。認真開好實驗課、信息技術課和綜合實踐課,教材規定的演示實驗開出率要達到90%,課程標準要求完成的分組實驗開出率要達到100%。加強信息技術課教學和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運用,各中小學信息技術課教學要保證學生上機時間達學期規定課時的80%以上。
第十一條 規范教學計劃管理。教學計劃包括學校教學工作計劃、課堂教學改革計劃、教研組(備課組)教學工作計劃、教師個人教學計劃。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包括學年和學期計劃,由教研組組織實施,是備課組及教師制定教學工作計劃的主要依據,每學期開學前由學校(校務會)討論通過并報市教科所備案。學校要制定課堂教學改革計劃,選定教學改革項目,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著力構建統領學校教學的教學模式。教研組(備課組)教 學工作計劃,依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本學科特點,對本學期各項教研工作作出具體安排,開學前一周內交教務處審定存檔。教師依據學校和教研組計劃制定個人教學計劃,對個人教學活動做出具體安排,由各任課教師在開學前三天內完成。扎實做好教學工作總結,學期結束時,學校、教研組(備課組)和學科教師應及時對照計劃,結合教學實際,進行反思,并寫出書面總結。
第四章 課前準備
第十二條 遵循課程標準。學校領導和教師應全面學習學科課程標準,每位教師必須熟悉本學科課程標準。學校和教師都要依據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課程標準,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三條 落實備課要求。教師必須先備課后上課,超前1 周備課,寫好教案(教學設計、導學案)。教師在深入學習學科課程標準的基礎上,認真鉆研教材,抓住教學重難點,分析本學段、任教班級學生特點和學習基礎,根據學校課堂教學改革的要求,結合教學實際準備教學資源,積極探索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精心設計教學過程,創新教學方式,形成自己的教學特色。在檢查中發現無教案(教學設計、導學案)上課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記為教學事故。
第十四條 加強集體備課。各校要積極推行集體備課,分年級分學科成立備課組,原則上普通高中、初中每周進行一次,時間不少于2課時。由備課組制訂學期工作計劃,分解備課任務,規模較小的學校也可以實行教研組備課。教師按備課要求完成各自備課任務,提前拿出各自的“備課初案”。備課組教師在指定時間、地點,對各自“備課初案”進行集體研討,重點研討教學目標、重難點,對教材進行補充、拓展。備課組對“備課初案”進行修訂,形成教學設計、導學案,供組內所有教師個人再次獨立備課時使用。
第十五條 規范教案撰寫。教師應按照備課要求,認真編寫教案。教案內容要注重實效,應涵蓋授課時間、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資源(含課件)準備、教學過程、板書設計、課堂練習及作業和教后反思等部分。
第十六條 信息化資源運用。教師在編寫教案時,要充分考慮信息化資源。信息化資源作為教學輔助手段,運用要適當。不能用課件代替教案,在教案中要有課件運用的說明。對網絡課件或其他音像資料要結合教學實際,通過處理后才能使用。
第十七條 嚴格教案檢查。學校應建立教案檢查制度,注重教案(教學設計、導學案)質量評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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