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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辦法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1
為了使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員工請假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凡公司員工請假,均依照本辦法之規定執行。
一、請假手續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先到綜合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表》,填妥請假日期、請假事由及相關項目,報請部門直接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可請假離開工作崗位,綜合辦公室記載、匯總、存檔。
二、請假權限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2天〔含2天〕之內
部門主管批準,3天及3天以上須向總經理作請假說明,總經理批準后到綜合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
三、請假須知:
1、公司本部員工請假申請表交由綜合辦公室存檔管理。
2、公司員工如遇急重病或突發事故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必須在當日委托同事或以電話口頭請假,假滿返回后補辦請假手續,不得超過三天。
3、員工請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必須附有醫院證明于當日或次日交部門主管并呈報總經理處,辦理病假手續。
4、員工請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開展,部門主管可酌情不予準假、延期給假或縮短假期。
5、請假未核準而先行離開或假期已滿且不到勤者,以曠工論處。
6、員工若發現請假記載有誤(只限當月),應即時向部門主管查詢更正。
四、請假管理:
1、公休假依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如期休假或推遲休假。
2、事假需本人親自辦理,提前申請,一般一次不超過三天,全年一般不超過二十天。超過規定期限按曠工論處,且假期內不發工資。
3、工傷假:因公受傷,經醫院證明確實無法工作者,準請工傷假。
4、婚假:公司員工結婚,給假10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5、女員工分娩,假期20天,特殊情況適當延長假期,假期內工資照發。
6、員工本人或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一般給假3天,假期內工資照發。超過3天后的時間段,工資停發。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2
一、制定目的:
為加強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二、適用范圍:
1、銷售部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2、權責單位:銷售部負責本法則的制定、修改、廢止和起草工作。
三、管理規定:
1.1工作制度
A、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12月—4月(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5月—11月(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
B、業務外出的員工,可根據任務實際情況安排時間。
1.2打卡制度
A、公司實行上、下班IC打卡制度。全體銷售部門同事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B、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綜合文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營銷總監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綜合文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部門綜合文員進行管理,每月5號前提交上月部門考勤表到財務部。
E、銷售人員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報到,采用電話報勤,備案一天到走訪路徑。如出差外地,應提前備案。(公司進行查檢時要求銷售人員在30分鐘內再次報勤,發現錯報勤或不及時報勤,公司將給予相應處罰。)銷售人員應保證工作時間內電話暢通,發現欠費或停機2次沒有及時開通時,取消當月話費補助。
F、銷售人員按公司制度填寫《每周工作日志》,并于每周六10點前發至營銷總監郵箱。
1.3加班管理
A、部門員工在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需照常工作的情況。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B、部門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須按正常的出勤;
C、所有加班均按調休處理。
D、調休須事先申請獲批后方可休息,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4各類假期規定
A、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C、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D、請假的核準權限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綜合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5缺勤規定
A、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樂捐部門活動基金10元,30分鐘以內扣款20元,6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超過60分鐘按礦工一天處理。
B、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
1.6說明
部門每位員工都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從嚴處理。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銷售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3
一、總則
1、制定目的: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提升員工工作效率,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凡本公司銷售人員,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二、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部門管理規定。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3.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以大方得體的儀態,積極熱情的工作態度,做好公司內相關銷售工作。
4.嚴守公司的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商業機密,不得泄露與他人。
5.廣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場動態,對有意向的客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關系,創造成交機會。(不得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賄賂法》,一旦發現員工違反該法,公司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6.必須全面了解產品的性能及特點,掌握銷售談判技巧、熟悉銷售合同條款;并嚴格控制銷售費用支出,降低銷售成本。
8 .在工作中,搞好團結協作關系,共同完成銷售任務。
9.在業務中出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和公司領導匯報,提出個人建議。
10.認真為新老客戶服務,提高客戶對公司的美譽度和信譽度。
11.認真做好產品的售后服務,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提出解決方案,提請領導同意后實施。
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13.不得利用業務為自己謀私利,不得損害本公司利益換取私利,不得介紹客戶式轉移業務給他公司謀取私利。
15.業務員要離職時必須提前一月上交書面申請,無條件協助公司做好新舊交接工作。
三、考勤細則
1、出勤
1.1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工作制。
公司作息時間:9:00-17:30
2、銷售人員內勤考核
2.1銷售人員內勤時按照正常上下班考勤打卡(上午9:00,下午17:30)
2.2銷售人員內勤時遲到、早退按照公司遲到、早退相關規定處理:
3、銷售人員外勤考核
3.1凡是銷售人員外勤須嚴格按照紅圈管理執行。
3.2銷售人員外勤時須嚴格按照紅圈管理軟件培訓內容進行。
3.3若發現銷售人員惡意破壞或者不按照紅圈管理考勤進行,當天均算礦工。
4、請假
4.1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準,方可請假。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立即電話告知部門經理,說明緣由,在上班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5、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5.1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50元,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每月累計遲到、早退者3次記曠工一天。
5.2曠工: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曠工一次罰200元,累計曠工3次以上者將給予處分。
5.3病假:員工生病須在上班前通知上級領導,并應在康復上班前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5.4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級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息.公司銷售人員考勤管理辦法篇3
1、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外勤的客服人員和銷售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銷售助理負責考勤工作,每月3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外勤人員的考勤簽到表、缺勤人員相關休假憑證報送公司人事行政部。
3、由于客服和銷售工作的流動性及分散性,每日早上(9點以前)外勤人員以短信形式將本日工作計劃發至銷售助理,銷售助理負責統計,未短信考勤者,按缺勤處理。每月月底外勤人員回公司時,補簽月度考勤表,不得委托他人簽到、代人簽到或提前簽到,否則雙方均以曠工處理。
4、銷售業務員每周五將下周工作計劃表發至銷售助理,如當日工作與計劃不符,請短信考勤時告知銷售助理。銷售助理和人事行政部隨機抽查,發現私自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業務,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回者,視為曠工。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和維持公司良好的生產秩序和勞動紀律,樹立員工嚴謹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工作狀態,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法律依據。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所稱員工是指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在崗人員,在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員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紀律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員工考勤紀律的總體統計、管理和考核。
第五條 各部室和分公司是員工考勤的日常管理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日?记诠芾,按要求逐日做好考勤記錄,并交人力資源部匯總。
第三章 請假程序及批準權限
第六條 公司領導請假由辦公室按市公司領導干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
第七條 公司中干請假程序。部室或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請假,須先向分管領導請假,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休假前須明確其請假期間的部門或分公司臨時負責人;部門副職負責人請假,須先向部室或分公司正職負責人請假,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一般員工請假程序。一天以內的,由班組長批準;兩天以內的,由部室、分公司負責人批準,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三天及以上的,由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公司中干和一般員工辦理上述請假程序時,須本人親自辦理并填寫員工請(休)假審批表,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本人確實不便辦理手續的,必須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第十條 員工假期期滿后,須按管理權限,向批準該假期的相關部門及時履行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章 員工作息時間和加班管理
第十一條 員工根據工作崗位分為標準工時制和非標準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作息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非標準工時制包括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作息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節。
第十二條 每個崗位具體實行的作息時間以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如遇公司作息時間調整,則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員工崗位發生變化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員工勞動合同變更手續,再次明確崗位作息時間。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部門,應事先提交《加班申請表》并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據此進行加班工資造發,未按規定程序履行加班手續的均視為無效加班。
第十四條 節日值班人員以公司辦公室有關值班通知為準。
第十五條 員工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的加班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資,由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安排補休;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發生的加(值)班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章 假別及假期待遇
第十六條 事假。員工因個人事務需離崗辦理,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事假超過半天者,停發休假期間的工資。當月請事假累計達4個工作日的,每個工作日計扣月績效獎金的10%;5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停發當月績效獎金;季度累計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計扣當年10%的年終獎。
第十七條 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員工患病需停工治療或休息的,應憑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病歷和休息證明,并按請假程序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第十八條 病假待遇。員工當月內請病假累計3-5天者計扣當月績效獎獎金的10%;累計6-10天者計扣30%;10天以上者停發當月績效獎金。
員工患病停工治療休息在六個月以內的,其醫療期病假月工資為:
。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75%發放;
。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85%發放;
。3)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95%發放;
。4)連續工齡滿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月基薪的100%發放。
員工患病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上的病假工資在上款規定的基礎上再降低20%,并且停止享受企業年金。全國勞動模范、省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九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含職業。┬枰9ぶ委熁蛐菹⒄,應憑勞動局的工傷證明、醫院證明,按停工留薪期相關規定休假。
停工留薪期滿或工傷治療終結時,根據醫院原始資料及相關的勞動能力鑒**論,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復工手續。
工傷員工在停工期內工資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公司各類績效獎不予享受。本規定前發生的工傷,按原相關協議履行。
第二十條 婚假;榧偌倨跒5個工作日,如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再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再婚婚假為5個工作日。婚假從員工領到結婚證書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婚假期間不計扣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生育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喪假。員工本人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在填寫請假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給假5天,喪假期間不計扣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年休假。公司在崗員工,連續工齡滿1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具體標準為:
(1)員工參加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2)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3)工作滿20年的,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4)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省部級勞動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待遇者),不論參加工作年限長短,均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第二十四條 年休假申請程序和要求。每年年底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員工當年年休假天數的核定并通知各部門和分公司,由各部門和分公司負責人在確保不影響工作和生產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門和分公司員工年休假計劃。
年休假實行公司安排和員工自愿申請兩種形式,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工作間歇期或工程間歇期安排員工休假。如本人不同意在安排的休假時間內休息,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的年休假。
員工申請年休假須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審批表》,完善相關手續并獲得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將根據考勤情況監督年休假計劃的執行。
第二十五條 員工申請事假或病假時,應先用當年未休完的年休假進行抵消,請假天數不夠抵消的,再按事假或病假相關規定辦理。員工年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薪酬待遇不變。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二十六條 員工違紀分為嚴重違紀和一般違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屬于嚴重違紀:
。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離崗和其它違紀累計超過3次的;
。2)曠工3天及以上的;
。3)在辦公或工作區域內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響的;
。4)以暴力或兇器威脅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
。5)帶頭滋事或煽動他人滋事,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秩序的;
。6)因違反公司紀律,給公司形象造成嚴重影響或造成公司1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7)作為考勤紀律的監督者、記錄者或執行者,對考勤弄虛作假,一年內累計出現3次及以上的;
(8)觸犯刑法的。
第二十七條 對嚴重違紀的處罰。員工出現一次嚴重違紀的,將計扣員工3個月績效獎金;情節嚴重的,除計扣3個月績效獎金外,還將計扣當年全部年終獎;情節特別嚴重或影響特別惡劣的,將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八條 一般違紀及處罰。未構成嚴重違紀的為一般違紀,包括遲到、早退、離崗、曠工和其它違紀等,對一般違紀的處罰如下:
。1)員工出現遲到、早退、離崗或其它違紀的,按50元/次予以考核;
。2)員工曠工1天的,計扣半月績效獎金;
(3)員工曠工2天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計扣一個月績效獎金;
。4)作為考勤紀律的監督者、記錄者或執行者,對考勤弄虛作假,出現一次計扣1個月績效獎金。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的時間界定適用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實行非標準工時制的項目生產人員由各分公司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根據國家或重慶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5
為了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公司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凡本公司員工的出勤管理,均依照本辦法之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工作日上下班時間規定:
公司本部員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公司員工周工作天數規定:
1、公司本部員工周工作天數需根據公司的工作情況而定,通常為6天制。特殊情況下具體工作天數由綜合辦公室擬定,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2、公司工程項目部員工的.周工作天數,根據項目的施工情況,由項目部經理擬定,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三、一般出勤規定:
1、遲到:上班后十五分鐘內未進行打卡簽到,視為遲到。上班后半小時未到視為曠工半天。有偶發事件遲到需報主管部門核準,辦理請假手續。遲到次數的計算以月為限。累計遲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滿六次按曠工半天計,累計遲到超過六次按曠工一天計,以后每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2、早退:下班前十五分鐘內進行指紋簽退。提前二十分鐘指紋簽退,視為早退。月早退累計超過三次,未滿六次按曠工半天計,累計超過六次按曠工一天計,以后每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3、曠工:請假未批準或假期已滿未續(續假需請部門主管呈報總經理批準)而擅自不到者,視為曠工。員工曠工一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加倍扣發。連續曠工四天或全月累計曠工四天以上者解聘。員工曠工不滿半天按半天計。
四、公司員工加班:
員工每日應辦事項,應當日完成。如遇特殊情況或緊急事務,必須在上班時間外完成,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因故不能加班者,事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各部門對所屬人員的加班申請事項應認真核實。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且完不成任務,除不核發加班費外,還要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加班結束后,要在加班單上注明加班時間內的工作內容。公司員工在國家法定日加班,由總經理酌情考慮。
五、哺乳期間女員工上下班規定:
哺乳期間女員工上下班時間:上班前可晚半小時簽到,下班前可提前十五分鐘簽退。
六、公司所屬員工的考勤,從已聘用并通知上班之日起開始,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呈報總經理,總經理核準簽字后交財務主管,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考勤管理工作,保障員工權益,嚴肅工作紀律,提高企業效率,確保用人用工合法性,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考勤和加班管理工作。第三條工時制度。主要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公司除業務營運部生產調度專員崗位和安全監察部安全巡視組現場安全員崗位外,均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工作日工作時間:8:00—16:30包括午餐及休息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適用于需連續作業的崗位。公司業務營運部生產調度專員崗位和安全監察部安全巡視組現場安全員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沒有固定工作時間的限制。適用于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崗位。
第四條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應向所在行政區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第二章考勤紀律
第五條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期間不得擅自串崗、脫崗。不準將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務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上班時間內離開工作場所必須履行公出或請假手續。
第六條遲到、早退。正常出勤日,凡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在規定的上班起始時間之后到達單位的即為遲到,在規定的上班結束時間之前離開單位的即為早退(均指一個小時以內,下同)。
第七條曠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者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正常續假手續者或續假未經批準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及調動,不按規定時間到新崗位報到者;
4、工作時間員工未經許可私自離開工作場所的行為;
5、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的;
6、弄虛作假,騙取、偽造、篡改、涂改休假證明、醫院證明等,騙取假期的;
7、根據員工違反考勤制度的實際情況,由單位書面認定的曠工行為,員工曠工期間工資應全額扣除。
第八條串崗。指在正常考勤時間,無故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到其他人工作崗位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影響別人工作狀態與整體工作效率的行為。
第九條脫崗。指工作時間員工未經許可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第十條遲到、早退、曠工、串崗、脫崗行為應依據員工獎懲辦法予以相應處分:
1、月度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或曠工1次,給予警告處分;
2、月度遲到或早退累計5次,或曠工2次,給記過處分;
3、年度遲到或早退累計15次,或連續曠工超過5天(含),或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給予記大過處分,對情節嚴重的應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4、連續曠工超過10天(含),或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天(含),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予開除;
5、串崗、脫崗按照遲到、早退細則標準進行相應處罰。
第三章請假與銷假
第十一條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可由員工本人或近親屬持政府醫療保障部門所認定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申請休病假。對確有困難無法到公司申請休病假的員工,可先通過電話、辦公系統或其他通訊方式進行申請,待休病假結束后應及時補交相關疾病診斷證明。員工病假未申請、病假申請未批準和已休病假但不能提供疾病診斷證明的,按照曠工處理。連續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在申請復工時,經公司相關流程評估認為會對履行現崗位職責產生影響的,公司可結合實際情況與員工協商調整崗位。員工醫療期與休病假時長管理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國家有關制度及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停工留薪期。員工因工致傷、致殘,并經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事假。凡員工因私事、個人原因不能出勤,可向公司申請休事假。申請事假一般應提前1天申請,特殊情況可在24小時內補請。未按請假程序執行的,均計為曠工。外地員工休假期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須于假滿前1天通知公司并于上班當天補交書面說明及銷假申請。
第十四條在休事假期間,患急病者要及時辦理銷事假和改請病假手續,否則仍按事假處理。
第十五條婚假。員工因結婚所享有的假期。員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享有婚假十日,婚假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榧僖话銘斶B續使用。休婚假需提前1周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執行。員工休婚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照常發放。
第十六條喪假。員工的近親屬逝世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3天的喪假。其他供養親屬死亡(岳父母、公婆),需本人治理喪事者,公司可酌情給予員工1—3天的喪假。喪假包括法定假日和休息日。
第十七條探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時間滿1年及以上與配偶不住在同一城市,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同一城市,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予1次探親假,假期20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予1次探親假,假期20天。
4、具備團聚條件但未團聚的,原則上不享受探親假。休探親假的員工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批準后方可休假。探親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第十八條路程假。異地結婚(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結婚)、異地治喪或休探親假的,可由公司按路程的距離酌情給予路程假,一般不得超過3天,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員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員工本人自理。
第十九條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哺乳假、護理假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員工或需護理患病老年人的員工,享受公司給予的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哺乳假、護理假等假期休假,參照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和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員工休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照常發放。
第二十條帶薪年休假。即員工享有的帶薪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可以在一個年度內集中安排,也可以在一個年度內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產、工作原因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公司應確保員工在年度內充分享受年休假權益。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公司應當按照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員工可以自愿放棄休年休假。放棄休年休假的,需提供放棄年休假書面聲明,員工由于個人原因放棄年度年休假的,不給予工資補償。具體事宜參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集團公司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子女中高考陪考假。公司對于子女當年參加中考、高考的員工,可按比實際考試天數多一天的假期給予相應的休假,用于員工為子女應考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導工作。員工在陪考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如適逢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則不單獨補假。
第二十二條補休。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由公司合理安排員工補休。
第二十三條公出。經公司批準的離開工作場所的公務性出行、參加業務學習和培訓、參加法定社會活動等其他公務,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出。員工申請公出,需提供相關證明,除公司安排的.緊急事項外,一般應提前提交申請,經公司確認后方可執行。公出中差旅期間按差旅費相關規定享受待遇。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員工假滿上崗后,應及時到公司報到并及時銷假。未報到銷假的,按曠工處理;請假期限未滿,自動提前上班,需報告公司并辦理銷假手續,否則視同休假至假滿為止。
第二十六條員工需嚴格執行請假程序,除法定節假日、病假、喪假、生育假(產假)、陪產假和緊急事假外均應提前申請。公司10級及以上中層管理崗位人員請假須由所在部室負責人、人力部、申請部門分管領導及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并在公司黨群辦、行政辦、人力部完成備案;公司10級以下崗位人員請假3天(含)以內的,須由所在部室負責人、人力部審批,3天以上的須由所在部室負責人、人力部、申請部門分管領導審批。根據特定時期相關防疫要求,請假涉及離津外出的,還須在請假審批流程中附上相關離津報備會簽單據。公司員工請銷假申請單見附件1。
第二十七條中層領導人員應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集團公司中層領導副職人員離崗外出請假報備工作的通知》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
第四章加班與值班管理
第二十八條加班是指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的行為。公司執行加班審批制,未經審批的,不視為加班。
第二十九條公司應堅持務實高效原則,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項工作,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完成本職工作,保證員工享受合理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三十條原則上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公司方可安排員工加班:
1、因工作的連續性不能中斷,必須從工作時間延續至休息時間才可能完成的工作;
2、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3、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4、上級機構或主管部門下達的緊急任務,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確實無法完成的。
第三十一條公司由于經營需要,需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出延長工作時間限制要求的,公司需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為保障員工享有充分的休息權,公司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的,應最大限度安排員工補休。
第三十四條對懷孕7個月以上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不得安排其加班。
第三十五條安排員工加班的,除必須緊急處理的情況外,應提出申請,寫明加班時間、地點、類型、事由,經公司按管理流程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不應認定為加班。加班申請單見附件2。
第三十六條安排員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或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依據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和集團公司集體合同約定,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照員工本人崗級工資小時標準的300%支付。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員工本人崗級工資小時標準的200%支付;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崗級工資小時標準的150%支付。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時間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即: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本人崗級工資標準÷21.75÷8×300%×加班時長
休息日加班費=本人崗級工資標準÷21.75÷8×200%×加班時長
標準工時制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本人崗級工資標準÷21.75÷8×150%×加班時長
— 10 —綜合計算工時制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本人崗級工資標準÷21.75÷8×150%×加班時長
第三十七條員工加班期間,工間餐按照《集團公司工間餐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公司應加強員工加班管理,對加班效果進行評估,如發現虛報加班、采用不正當手段包括“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惡劣方式獲取加班利益行為的,應視情節嚴重,按照《集團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有關人員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值班。值班是指公司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夜間、休息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從事的非本職工作的活動。
第四十條公司對值班的人員應支付值班費,其中單次值班時長超過8小時的,值班費按照100元/班次和值班次數的乘積核算,在工資總額中列支。正常工作時間內值班的,不支付值班費。公司值班管理部室應以文件形式明確值班規則和值班人員職責。
第四十一條如遇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和重大突發事件公司應建立特殊工作機制和相應薪酬待遇方案,確保員工利益不受侵害,保障員工全心全力工作。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二條考勤是考核員工、合理合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基本依據。公司應切實承擔起管理責任。
第四十三條借調、派入人員應由公司向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每月通報考勤情況,由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按約定要求執行考勤管理。兼職人員由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四十四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編造考勤,一經發現,視情況給予警告至開除處分。對于員工請銷假,公司要嚴格審查,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嚴肅問責同時要追回不應發工資、績效獎金等,并依據《集團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如與上級文件有抵觸之處,以上級行政文件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新晨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辦法8
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并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一、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上、下班時間均需打卡(一天四次)
上午上班允許5分鐘保留時間,8;36分開始算遲到
12:00至12:29分打上午下班卡(12:30以后打的下班卡被默認為下午的下班卡)
加班時間從18:30開始,加班通宵算12個小時
二、管理辦法
1.公司設季度全勤獎,每人每季度全勤獎100元。除病假、事假不計入全勤范圍外,其它特殊事項如:加班調休、因公外出都正常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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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考勤由行政部統一監督管理。
3.員工上班時間應佩戴工牌,請假、外出等申請,公司實行“先申請、后執行”原則,如果不能在執行前提交有效申請審批單至行政部備案,其實際執行行為將視為無效。
4.員工遲到、早退每分鐘罰款1元。月遲到3次以上,按雙倍罰款執行。遲到、早退30分鐘(含)以上小于3小時,按半天曠工處理;3小時以上,按一天曠工處理。(注:早上8:36算遲到)
5.員工的各類請假、加班、外出申請憑證事先在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及時交由行政部存檔(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如發現部門負責人包庇、監管不嚴等問題,一經發現,通報批評,并處以300元一次的罰款,取消優秀部門評選資格。
6.編輯部員工外出采訪,在公司時按指紋考勤統計;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單,并在每天17:30至凌晨2:30的規定時間內在OA系統填寫外出工作日志。
7.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員工調休、請假表》見附表1)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及時交到行政部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8.行政部根據頭天各科室提交的請假、外出、調休等申請單,于每天上午10:00在亞太后勤群內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公布,因此請各部門務必按“先申請、后執行”原則上交申請單。
9.員工如因公外出,填寫《外出審批單》(見附表3)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外出,特殊情況可以次日補簽,審批單應即時交行政部備案(注:外出人員返回,應及時到行政部登記返回時間并出示外出資料,如所示資料證明不了外出,則按曠工處理;財務報銷差旅費時,行政部應先核實外出屬實并證明,才可報銷);忘記簽到/簽退者,次日出具書面證明由部門主管簽名方可有效,每月不能超過3次,3次以上每次扣除50元。無故不簽到或簽退者,以曠工處理。10.簽到后外出辦私事,不請假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都視為曠工,每天雙倍扣除當日工資;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集團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1.上班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開心網、看電影、看無關的網頁、玩游戲等非工作原因登陸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網站,一經發現,處以每次100元的罰款。
【加班】
12.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不鼓勵在工作量未飽和的情況下加班,但對于確因工作需要的加班,為了減化程序,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加班事項進行審核,公司實行調休管理。
13.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加班人員下班在本辦公室打紙卡(518有指紋考勤機的除外),作為員工調休的依據。工作日加班紙卡考勤只打晚上下班時間,周末加班須打上、下班時間。
14.公司實行當月加班當月調休原則,每月15日之前的加班須在當月內調休,15日之后的加班須在次月15日前(含15日)調休,申請調休前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
15.每月調休累計不能超過三天每次調休以半天(4小時)為起點,嚴禁累積加班后補休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加班時間減去每月可調休時間3天。
16.由于加班已有調休制度,取消加班餐費補助。
【曠工】
1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曠工:
1)未按集團規定獲得書面請假批準的或無故缺勤的;
2)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或批準而不按時到崗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無故不簽到或簽退者;
4)偽造事實、提供不實證明、涂改證明獲取相關假期的;
5)從事與假期性質不相符的活動的;
6)其它可視為曠工的情形。
7)不能隨便上隨便找電影網:上看電影
18.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19.員工曠工,扣除當日工資;
2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事假】
21.員工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2.員工事假扣當日工資,一月不得超過兩天;
23.事假為無薪假期,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4.無故缺勤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事后提供證明。
【病假】
25.員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6.申請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7.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8.每月有2天的有薪病假,但需提供當時正規醫院出具的病歷。超過天數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值班】
29.集團后勤每位員工義務為公司值班1-2天/年(參見行政部發放的值班表);
【休假】
30.員工每年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31.婚假: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職工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32.喪假:職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集團領導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廣東省內按3天,路程遠的按7天),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33.1產假: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申請人須在假期結束后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出生證明。男員工享受十日的看護假。
33.2產假工資統一按其本人的月基本工資(三個月)計提,產假休完上崗后,15天內一次性補發。女員工產假休完后,不一定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上班(因休產假后,其工作崗位空缺,必須補充人員,所以產假結束后其工作崗位可能會有變動)。
34.事假:員工事假扣工資,一月不得超過兩天;無故缺勤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事后提供證明。
35.1年假:在集團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35.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5.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集團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5.4集團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休。如有個別員工想在非春節期間休年假,應在休假之日前30天內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待工作交接清楚后,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方可休假。如員工已在非春節期間休假,集團統一的春節年休假期間則不休息。
35.5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35.6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集團按照該員工日基本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離職/辭退】
3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37.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的或屢犯不改者。
38.屢次換崗仍不能勝任者。
39.由于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名譽和嚴重經濟損失的。
40.其它符合法律規定的辭退情況。
【備注】
41.在本集團工作的女員工,且在法定年齡結婚和計劃內生育的女員工,才可享受此待遇。產假結束后繼續休假者,續假期間無工資。
42.申請婚假(須結婚證)、喪假(須死亡證明)、產假(須準生證及出生證明)的員工須在假期結束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向辦公室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否則視為無效假期。
43.為不影響正常工作,請假期間要保持開機狀態。
【請假審批程序】
44.一般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需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二天由總經理簽署意見且審批。
45.獲批的請假單一律及時送行政部備案,否則視為無效假單。
46.所有假單將納入相應季度、年度考核的扣分項,作為考核依據。
三、使用注意事項
47.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48.考勤機設定由行政部指定管理員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經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機器出現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49.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50.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5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四、附則
52.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試運行。
53.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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