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知識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知識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引進、吸收新技術和發明創造,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和20xx年2月16號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對智力勞動成果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
(二)商標權:本企業擁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三)著作權: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本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本企業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為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四)商業秘密(含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本企業擁有的經營管理、產品技術、工程、設計、市場、租賃、服務信息等。
(五)其他單位委托本企業承擔的科研任務并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
(六)本企業引進的專利、專有技術、商標、著作、計算機軟件等知識產權。
(七)《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商號、域名、網絡地址專用權等。
第三條 企業各級領導、各部門應當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企業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企業的員工(含企業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企業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所有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本企業在總經辦設知識產權辦公室,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辦、技術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銷售部、行政部、財務部、質檢部、信息部等負責人組成,總經理兼任知識產權辦公室主任。知識產權辦公室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企業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處理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
(二)草擬、審查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 ;
(三)指導、檢查、監督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
(四)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
(五)審查企業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登記統計等工作;
(六)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
(七)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
(八)監理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
(九)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業培訓;
(十)規劃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
(十一)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
第六條 總經辦有一名人員兼職或專職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七條 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知識產權屬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并在企業財務會計上反映。
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準,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備案保存。
第八條 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
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作品創作等涉及知識產權活動前,相應部門必須進行查新以確定創新是否符合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能否產生真正知識產權。
(一)本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避免重復開發或者發生知識產權糾紛。
(二)重大科研課題在立項、結題時應當進行查新和檢索。
(三)申請專利、確定納入商業秘密保護的技術訣竅、信息等,必須進行查新和檢索。
(四)申請商標注冊、使用新商號前,必須進行相關檢索。
(五)開發新產品使用新型號、品牌前,必須進行相關的檢索。
(六)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和引進、吸收和轉化之前,必須查新和檢索,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
(七)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托,定牌加工、代理銷售,或與其他企業開展技術合作前,要求合作單位提供有關技術、商標等知識產權狀況,并通過有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核實。
第九條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進行備案,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的科研獨立開發、合作開發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評估;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批準文件;知識產權成果處理方案;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具體的知識產權獎勵措施;知識產權會議的決議;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組成成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成員名單;知識產權中涉密范圍人員名單;商業秘密保護范圍劃定;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知識產權的財務處理等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 企 業建立成果歸屬判定制度。
(一)個人知識產權活動。企業鼓勵員工在工作之余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于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企業予以尊重。
(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企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并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
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于本企業:
1、為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2、為本企業分配指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業的資金、設備、材料、資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4、來本企業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企業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
5、離開本企業1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本企業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企業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于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注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為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經審查后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
(三)委托開發和合作開發知識產權活動。本企業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開發完成的智力成果,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負責委托開發合同洽談的相關人員應確保該知識產權歸屬寫入合同條款;本企業和其他單位或個人合作開發完成的智力成果,應爭取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如確需將知識產權歸屬讓與合作單位或個人的,負責合作開發合同洽談的相關人員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經法定代表人同意后方可在合同中明確將知識產權歸屬讓與合作單位或個人。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
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
(一)項目檔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課題(包括本企業自行研究、引進吸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標項目的研究課題),從立項起到結題止,知識產權辦公室應對項目全程跟蹤,掌握科研、開發等工作的每一階段進程。在每一階段進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員須將全部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相關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交項目負責人歸檔。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后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
前款所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實驗報告、圖紙、聲像制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
(二)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對于商標、專利、著作權、商號、商業秘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實行分類動態日常跟蹤管理。
(三)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材料,集中統一管理、保管,并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閱制度。原件嚴格控制,需要相應復印件或物品的,經主管領導審批,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核登記備案后方可借出。
第 十二條 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
(一)企業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秘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為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
(二)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秘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
(三)企業確定的商業秘密,在其文件資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志標示出企業商業秘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于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采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后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
(四)在勞動合同中,加上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為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
(五)員工在進入本企業工作時,須簽訂《遵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企業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件、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及客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責任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復制、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
(六)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佩戴有專門標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線和范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
(七)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準備。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一)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
(二)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
(三)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并根據許可的權限范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企業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制止、杜絕由不正當行為造成的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企業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中的作用。
(一) 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為商業秘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托鑒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
(二)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被他人搶注。
(三) 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注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企業知識產權有沖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采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啟動相應的程序解決。
(四) 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采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 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
(五)企業聘請知識產權法律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
本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于每年的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員工制定培訓、宣傳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六條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專利權被授予后,專利權持有單位要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獎金。其中:
1、 發明專利技術獎20xx元;
2、 實用新型技術創新獎500元;
3、 外觀設計技術創新獎500元;
4、 工藝和生產流程改進,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貢獻突出獎
勵500-20xx元;
5、 開發公司制度和需要培訓的課程獲得通過獎勵500;
6、 提高產品質量突出貢獻獎500元;
7、 節約資源做出突出貢獻獎500元;
8、 新產品開發獎500-1000元;
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實施后,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要按照專利法、技術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發給發明人、設計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企業的商業秘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企業知識產權,或造成本企業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企業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500-20xx元的經濟處罰和相應的警告、降職、降薪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給本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為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并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企業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或通報批評、處罰。
第二十三條 對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軟件登記或未采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該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以500-1000的經濟處罰和相應的行政處分,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時效及其它產權界定等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用足、用活相關的各種政策、提高本企業效益和促進本企業可持續發展為原則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本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知識管理制度2
知識管理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顯得尤為重要。它能夠:
1.提升效率:通過知識共享減少重復勞動,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強協作:促進跨部門、跨團隊的溝通與合作,增強組織凝聚力。
3.培育創新:知識的交流與碰撞激發新的'想法,推動產品和服務創新。
4.適應變化:快速獲取和應用新知識,使企業更好地應對市場變化。
5.塑造競爭優勢:積累和保護知識資產,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知識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鼓勵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發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發揮高等學校的智力優勢,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依據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高等學校所屬教學科研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屬單位”)。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
(一)專利權、商標權;
(二)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三)著作權及其鄰接權;
(四)高等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
(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識產權。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四條 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增強高等學校知識產 權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四)積極促進和規范管理高等學校科學技術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開發、使用、轉讓和科技產業的發展。
第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對全國或本行政區域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進行領導和宏觀管理,全面規劃、推動、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 各高等學校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是:
(一)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規劃和保護規定;
(二)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完善本校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本校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三)組織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培訓,開展知識產權課程教學和研究工作;
(四)組織開展本校知識產權的鑒定、申請、登記、注冊、評估和管理工作;
(五)組織簽訂、審核本校知識產權的開發、使用和轉讓合同;
(六)協調解決本校內部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和糾紛;
(七)對在科技開發、技術轉移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人員予以獎勵;
(八)組織開展本校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其他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三章 知識產權歸屬
第七條 高等學校對以下標識依法享有專用權:
(一)以高等學校名義申請注冊的商標;
(二)校標;
(三)高等學校的其他服務性標記。
第八條 執行本校及其所屬單位任務,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其他技術成果,是高等學校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高等學校。專利權被依法授予后由高等學校持有。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由高等學校享有。
第九條 由高等學校主持、代表高等學校意志創作、并由高等學校承擔責任的作品為高等學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權由高等學校享有。 為完成高等學校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第十條規定情況外,著作權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學校在其業務范圍內對職務作品享有優先使用權。作品完成二年內,未經高等學校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高等學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第十條 主要利用高等學校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高等學校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高等學校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高等學校享有。
第十一條 在執行高等學校科研等工作任務過程中所形成的信息、資料、程序等技術秘密屬于高等學校所有。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派遣出國訪問、進修、留學及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人員,對其在校已進行的研究,而在國外可能完成的發明創造、獲得的知識產權,應當與派遣的高等學校簽訂協議,確定其發明創造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十三條 在高等學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在校期間參與導師承擔的本校研究課題或者承擔學校安排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及其他技術成果,除另有協議外,應當歸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進入博士后流動站的人員,在進站前應就知識產權問題與流動站簽定專門協議。
第十四條 高等學校的離休、退休、停薪留職、調離以及被辭退的人員,在離開高等學校一年內完成的與其原承擔的本職工作或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
第十五條 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以及職務作品的完成人依法享有在有關技術文件和作品上署名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第四章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建立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構。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可實行知識產權登記管理制度;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機構,歸口管理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暫未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機構的高等學校,應指定科研管理機構或其他機構擔負相關職責。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科研管理機構負責本校科研項目的立項、成果和檔案管理。 應用技術項目的課題組或課題研究人員,在申請立項之前應當進行專利文獻及其相關文獻的檢索。 課題組或課題研究人員在科研工作過程中,應當做好技術資料的記錄和保管工作。科研項囤完成后,課題負責人應當將全部實驗報告、實驗記錄、圖紙、聲像、手稿等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后交本校科研管理機構歸檔。
第十八條 在科研活動中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或者形成的職務技術成果,課題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校科研管理機構葉口識產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專利的'建議,并提交相關資料。 高等學校的科研管理機構應當對課題負責人的建議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對需要申請專利的應當及時辦理專利申請,對不宜申請專利的技術秘密要采取措施予以保護。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應當規范和加強有關知識產權合同的簽訂、審核和管理工作。 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與國內外單位或者個人合作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使用,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相應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高等學校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對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簽訂的知識產權合同進行審核和管理。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所屬單位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使用前,應當經學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審查,并報學校批準。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凡申請非職務專利,登記非職務計算機軟件的,以及進行非職務專利、非職務技術成果以及非職務作品轉讓和許可的,應當向本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申報,接受審核。對于符合非職務條件的,學校應出具相應證明。
第二十二條 高等學校要加強科技保密管理。高等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在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過程中,對屬于本校保密的信息和技術,要按照國家和本校的有關規定嚴格保密。 高等學校對在國內外科技展覽會參展的項目應當加強審核和管理、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高等學校應當重視開展知識產權的資產評估工作,加強對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的組織和管理。 高等學校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許可使用、作價投資入股或者作為對校辦科技產業的投入,應當對知識產權進行資產評估。
第二十四條 高等學校可根據情況逐步實行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與有關教職員工和學生簽訂保護本校知識產權的保證書,明確保護本校知識產權的義務。
第五章 獎酬與扶持
第二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依法保護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高等學校法人作品及職務作品的研究、創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對在知識產權的產生、發展,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將其知識產權或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應當從轉讓或許可使用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及其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為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對經學校許可,由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進行產業化的,可以從轉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給予獎酬。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獨立研究開發或者與其他單位合作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成功投產后,高等學校應當連續三至五年從實施該項科技成果所取得的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對完成該項科技成果及其產業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酬。 采用股份制形式的高等學校科技企業,或者主要以技術向其他股份制企業投資入股的高等學校,可以將在科技成果的研究開發、產業化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有關人員的報酬或者獎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折算為相應的股份份額或者出資比例。該持股人依據其所持股份份額或出資比例分享收益。
第二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高等學校應撥出專款或從技術實施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有關費用。對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高等學校應給予獎勵,并作為工作業績和職稱評聘的重要參考。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剽竊、竊取、篡改、非法占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識產權的,高等學校有處理權的,應責令其改正,并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對無處理權的,應提請并協助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在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創作以及成果的申報、評審、鑒定、產業化活動中,采取欺騙手段,獲得優惠待遇或者獎勵的,高等學校應當責令改正,退還非法所得,取消其獲得的優惠待遇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校的技術秘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許可使用高等學校的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高等學校法人作品或者職務作品的,或造成高等學校資產流失和損失的,由高等學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 侵犯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識產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知識管理制度4
知識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有效整合、分享和利用企業內部的知識資源,提升組織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它涵蓋了知識的獲取、存儲、傳播、應用和創新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知識識別與分類:確定企業內有價值的知識類型,如技術知識、市場知識、客戶知識等,并進行科學分類。
2.知識庫建設:建立和完善知識存儲系統,確保知識的.安全、易訪問和更新。
3.知識共享機制:設立有效的溝通渠道,鼓勵員工分享知識,促進知識流動。
4.知識應用與創新:推動知識在業務實踐中的應用,激發創新活動。
5.知識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知識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知識素養。
6.知識產權保護:制定相應政策,保護企業的知識資產不被濫用或流失。
知識管理制度5
構建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內容。它能使企業有效掌握信息資源,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企業的知識產權資源,實現知識產權收益的最大化。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職責,構筑具有知識產權內涵的企業文化,是構建和完善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主要措施。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企業的創新能力決定一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有報告稱知識產權是21世紀經濟發展的“硬通貨”,將超越自然資源和資本等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生存與發展最重要的資產。據統計,目前全球跨國公司的總數已超過6萬個,產值約占全球總產值的四分之一,貿易額占國際貿易額的60%,技術貿易占60%-70%。大批跨國公司掌握著多個產業的核心技術,處于國際貿易和全球產業分工體系中的上游,以專利和技術標準作為設置技術壁壘和壟斷市場的重要手段。面對如此嚴峻的國際市場競爭格局,我國企業要迎接來自世界各國的挑戰,從“制造大國”升格為“創造大國”,改變“有制造,無創造;有產權,無知識”的現狀,必須建立知識產權,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研究并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進行綜合管理的機制和相應制度的總稱,主要包括建立相應的機構和制度對知識產權的申請、授權許可等一系列事務進行管理。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現狀
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我國企業在如何實施知識產權、構建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認識方面仍存在不足。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缺乏從高度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一些企業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僅限于開發項目管理、申請項目管理等方面,缺乏對企業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制定,導致企業處于一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狀態。其次,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企業一旦涉及到知識產權糾紛主要通過聘請律師來解決。最后,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方面的國際規則的了解,欠缺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造成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劣勢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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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
7、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愿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將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消防安全知識管理制度17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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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升效率:有效的知識管理能減少重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使企業更快適應市場變化。
2. 創新驅動:知識共享和創新激勵有助于產生新的.想法和解決方案,推動企業產品和服務的創新。
3. 人才發展:通過知識培訓和交流,員工可以不斷學習和成長,提升個人價值和企業整體能力。
4. 企業文化:知識管理制度有助于塑造開放、協作的企業文化,增強團隊凝聚力。
5. 競爭優勢:積累和利用獨特的知識資源,企業可以在市場競爭中獲得差異化的優勢。
知識管理制度8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對象包括負責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三、學校應制定培訓計劃,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定期進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培訓。
四、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應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學校負責食堂安全集中培訓。學校負責食堂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
五、培訓方式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學校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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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責任心強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后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態。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隨意亂丟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消防安全知識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防火標志,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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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目的和背景
消防、防汛工作是一項具有極高風險性和專業性的工作,涉及到大量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管理、防范風險,制定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是必要和重要的。該制度旨在明確知識的獲取、積累、傳承和應用的流程和規范,確保各級人員具備必要的消防、防汛知識和技能,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事故處理水平。
二、制度內容
1.知識獲取渠道的建立:包括建立消防、防汛知識庫,收集整理各類資料、教材、圖書和電子資源,設立消防、防汛知識培訓渠道。
2.知識培訓和考核:由專門人員進行消防、防汛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滅火器使用、逃生自救、水庫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內容針對不同崗位設計。培訓內容可以不定期進行考核,以評估員工的掌握程度。
3.知識傳承:制定相應的知識傳承計劃,確保消防、防汛知識能夠代代相傳。可以設立專門的職業培訓崗位,負責新員工的培訓和以前員工的復習和鞏固工作。
4.知識應用:制定各種工作指南和操作規程,明確消防、防汛知識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求。并定期進行工作檢查,發現和解決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5.知識更新:由專門機構負責對消防、防汛知識進行研究和更新,及時更新培訓教材和操作規程。可以開展一些知識競賽活動,激發員工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制度實施與效果
1.組織實施:由專門的知識管理部門對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進行組織和指導,監督各級人員的學習和應用情況。各級領導也要高度重視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工作,將其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績效考核中。
2.制度評估與改進:對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進行定期的評估和改進,調查員工對該制度的滿意度和效果,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和優化制度。
3.效果評估:通過培訓成績、事故處理結果、火災事故和水災事故發生率等指標來評估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的效果。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提高制度的質量和實效。
四、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對策
在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存在以下問題:知識獲取渠道不暢,培訓資源有限,培訓內容不具體,員工對知識的應用程度不高。
解決對策:加大對知識獲取渠道的投入和建設,與相關機構進行合作,提供更多的培訓資源;精準制定培訓內容,針對不同崗位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和教材;加強考核和獎懲機制,激勵員工學習和應用消防、防汛知識。
綜上所述,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對于保障消防、防汛工作的.順利開展和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過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流程,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和技能,使其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相關知識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和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是為了建立一套完整的教育、培訓、管理和應用機制,從而提高整個組織對消防、防汛知識的學習、傳承和應用能力。下面將進一步闡述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的其他相關內容。
五、知識獲取渠道的建立
知識獲取是消防、防汛知識管理的基礎工作,必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識獲取渠道。首先,可以建立消防、防汛知識庫,收集整理各類資料、教材、圖書和電子資源,包括消防法律法規、災害防治、火災事故案例等相關知識。其次,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如講座、研討會、培訓課程等形式,邀請專家學者、行業領導和經驗豐富的人員進行知識分享和傳授。
另外,還可以與相關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利用其專業資源和設施,開展消防、防汛知識培訓活動。此外,還可以通過網絡平臺建立在線學習平臺,提供各類消防、防汛知識的視頻、音頻、文檔等學習資源,方便員工隨時學習和查閱。
六、知識培訓和考核
知識培訓是消防、防汛知識管理的核心內容,需要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和培訓課程。培訓內容應根據不同崗位的需求和考核標準進行設計,要兼顧基礎知識、操作技能、應急處理等方面的培訓。培訓可以分為基礎培訓、進階培訓和崗位培訓,針對不同級別和職能的人員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
為了提高培訓效果和培訓成果的可量化性和可評估性,可以不定期進行培訓成績的考核。考核可以采用書面考試、實踐操作和綜合評估等形式,以評估員工對消防、防汛知識的掌握程度和能力水平。
七、知識傳承
知識傳承是消防、防汛知識管理的重要環節,要規范和有效地實施知識傳承工作。可以制定知識傳承計劃,建立一套科學、系統的知識傳承機制。可以設立專門的職業培訓崗位或職務,負責新員工的培訓和以前員工的復習和鞏固工作。可以通過定期舉辦知識分享會、技能培訓班、經驗交流等方式,促進老員工與新員工的互動和知識傳授。
此外,還可以建立員工知識交流平臺,鼓勵員工之間進行知識分享和交流。可以定期舉辦知識競賽和學術交流活動,激發員工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
八、知識應用
知識應用是消防、防汛知識管理的重要環節和目標。要制定各種工作指南和操作規程,明確消防、防汛知識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求。要加強對員工的工作指導,定期進行工作檢查,發現和解決問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同時,要注重知識的學以致用和強化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定期組織模擬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讓員工在實際情況下運用所學知識進行操作和應對,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事故處理水平。
九、知識更新
消防、防汛知識是一門更新換代非常快的科學,為了保持員工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必須定期進行知識更新和培訓。可以設立專門機構或部門負責對消防、防汛知識進行研究和更新,及時更新培訓教材和操作規程。
另外,可以利用網絡平臺建立在線學習和知識更新平臺,提供最新的消防、防汛知識和技術資料,方便員工進行遠程學習和跟蹤。可以開展一些知識競賽和學術交流活動,激發員工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總之,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支持。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組織實施,保證制度的有效實施和落地。要加大對知識獲取渠道的建設和投入,提供豐富多樣的培訓資源和學習機會。要注重知識傳承和應用,建立知識分享和交流的平臺。要定期進行知識更新和培訓,確保員工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始終保持在一個較高水平。通過持續的努力,將消防、防汛知識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提高組織對消防、防汛工作的應對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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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問題
1、流失嚴重有一些企業對于員工的管理力度不夠,也沒有進行相關的素質教育,就使得某些員工離開該企業后,再去另一個類似的企業工作,特別是去那些與該企業有競爭的企業。那么這些員工就會把在該企業中學到的技術應用到新的工作中去,或者是把該企業關鍵技術泄露出去。也有一些競爭企業,為了能夠得到對方企業的關鍵技術來擊敗對手,從而實施了很多不正當的手段。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不重視,所以在進行資產評估的時候,通常只對有形資產進行評估,而不考慮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價值,或者是對于知識產權的評估價值都是比較低的。綜合各方面的原因,都使得企業的知識產權嚴重流失。
2、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在我國,大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立時間都不是很長,但其發展速度又比較快。因此,在平時的管理活動中,很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層都比較重視對有形資產進行管理,從而忽略了知識產權對于企業的重要作用。缺乏知識產權意識是我國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都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得他們不重視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因為不知道知識產權的作用,所以也不會尊重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
3、管理機構不健全就目前而言,很多高新技術企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作用,因此,就不會設立相關的機構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也不會安排專門人員對其負責,通常情況下都是通過“兼管”的形式來完成的,使其流失于形式;有少部分企業設有相關的部門和人員對其進行管理,但是又缺乏相關的制度,就使得每個人的責任不明確,因此,也無法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使其得不到發展。運用信息的能力低下全球每年公布的專利數量可達上百萬,所以這也給我國各個企業提供了信息參考寶庫。但是,我國很多高新技術企業卻不對其引起重視,相關及時人員在進行研究的時候,并沒有對了解已經發布的專利文獻,就使得很大一部分研究成果與前人的專利成果重復,使得企業白白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很不利于企業發展。
4、自主知識產權缺乏據相關統計,我國有許多大中型企業,但是獲得的專利卻很少,按照平均數來算,每個企業只擁有幾十個專利。甚至有一些大型企業,他們從來都不會申請屬于自己的專利。對于那些已經申請的專利,大多數都是技術含量不高,也沒有比較強的創新性,更別說具有現代高新技術的專利了。
5、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不重視,所以就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更不會對知識產權進行嚴格管理。因此,就導致知識產權歸屬不明確,對于無形資產評估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影響。因為沒有相關制度,所以也使得相關人員不會積極進行創新。這又使得企業知識產權無法進一步開發利用。
二、加強管理的對策
1、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首先應該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力宣傳,讓每一個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都能夠有所提高。要特別針對管理層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引導他們對知識產權有進一步認識。對于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應該要給予尊重;對于自己的或者與企業相關的知識產權,應該加強對其的管理力度,保證其不會流失。對于企業相關的專利和技術,可以用其來開拓相應的市場。
2、建立檢索和檢驗制度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各種相關技術研究使,一定要先對已經發表的專利進行檢索,并要求有相關的詳細報告,避免企業重復研究他人專利的情況發生,也不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已不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費損失。這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維護該企業的利益。
3、實施知識產權對于很多企業來說,特別是那些跨國大企業,目前用來競爭的主要方法就是知識產權。所以,相關的政府部門就要對知識產權引起重視,對其給予一定的政策導向并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使得企業能夠更加注重對知識產權的管理,提高他們的知識產權意識,這樣才能夠使企業進一步實施知識產權,并將其應用到日常企業的運營之中。當然也要注重學習國外的經驗,充分利用企業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將其作為一個競爭的籌碼,進一步打開市場,使得企業能夠獲得更多收益。
4、加強國際科技合作想要進一步保護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那么就一定要對國際規則有所了解,這樣就不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當然也能夠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被他人所侵犯。對于我國傳統的產權,我國政府應該對其給予重視,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合作,力爭能夠把我國特有的傳統產權在國際公約中增加有利于,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所以,加強國際合作對于保護知識產權的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5、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想要使得企業的競爭力能夠得到提高,一定要先把企業的創新能力提升上來。所以企業重視對專利的研究,及時了解相關的各種專利信息,掌握與該企業相關的技術,并找到突破口進行創新研究;當然也有必要對相關技術進行改造,然后在進行改造過程中能夠進行創新,然后讓其成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那么就可以使得企業的知識產權得到增加。
6、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制度
(1)建立相關的獎勵制度。這能夠使得員工有更多的產權意識,也是他們有更多的動力去研究相關技術。
(2)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對于企業來說,知識產權是隱形資產,如果讓其流失,那么就很難再把其收回來了,所以一定要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
(3)建立相關的評估制度。企業的資產對于企業的發展來說極為重要,而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的隱形資產,則應該對其價值進行評估,這樣有利于對企業的發展進行調整。
(4)建立相關的侵權制度。在企業運營時,能夠減少侵權事件的紛爭;同時,當侵權紛爭發生時,也能夠及時找到解決對策,防止出現嚴重后果,也能夠減少企業損失。
7、分層交叉管理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時,應該先熟悉相關產權制度的好壞,然后再總結出有利于企業發展的一些方式。使得管理機制能夠多角度進行。所以,并不是對企業所有的技術都要申請專利,而是要進行分層交叉管理,使得相關的知識產權能夠發揮出最大作用,同時也促進企業發展。
三、具體教學措施
1、全年按照課程要求落實知識產權教育課時,從制度上保證知識產權教學工作的開展。
2、利用校本課、活動課。同時,利用黑板報、櫥窗、手抄報等多種形式刊登有關知識產權教育的文章或資料。
3、利用知識產權知識競賽、互動游戲等形式,激發學生的興趣,將知識產權理論與學生具體實踐有機結合在一起。
4、教材分析:初級版了解專利、商標、著作權的概念等基礎知識,初步進入知識產權的領域,中級版結合生活實際,解讀生活中的專利和商標,高級版中專利、文獻、著作權走進社會,具體介紹了如何維權,如何利用的問題。
5、學時安排
6、具體要求:
(1)教師要反復學習培訓,盡快摸索出一條既適應新形勢要求又切合我校教學條件和教學對象實際的知識產權教育教學的新路子。
(2)教師要加強合作,共同開展好教學科研工作。
(3)教師課前要深入鉆研知識產權教育讀本,深入分析學生情況,確定好教學環節的重點難點,科學安排教學過程。
(4)教師要努力掌握教育新技術,充分利用我校有限的多媒體資源。
(5)精心組織課堂教學,精心組織社會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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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企業現行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實踐
當前,我國企業普遍存在重研發不重管理和應用的怪現象。很多企業進行科學研究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完成任務,相關管理部門沒有重視新舊知識產權的管理和應用,具體表現如下:
其一,我國企業現行知識產權管理至今沒有實現體系化。我國企業領導階層對知識產權的研發普遍比較重視,但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應用常常缺乏意識。指導思想的偏差往往造成領導層過多關注本校每年有多少論文發表,至于這些論文有沒有應用價值以及對有應用價值的知識產權如何去保護缺少宏觀上的把握。造成這種思想認識偏差的重要原因在于傳統理念影響了企業領導層,使許多管理者的理念仍然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缺乏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知識產權實現科技創新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現代科技理念。同時,企業領導層普遍對知識產權作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存在嚴重的認識不足,這種不足直接導致眾多管理者忽視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化對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二,我國許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普遍缺少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規章制度。目前,在國內許多企業都成立了科技處(室)或科研辦,通常情況下,由科技處(室)或科研辦負責本校的知識產權管理,學校領導層認為必要時才從社會上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事項。科技處(室)或科研辦的組成人員大都沒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他們可能屬于某一學科的科研尖兵,但也可能對高等學校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無所知。縱觀我國企業,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往往側重于科研成果的統計、科研津貼的核查、科研獎勵的發放等方面,對專業性極強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往往因缺乏專業知識而有意無意地選擇回避。
最后,我國企業現行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缺乏良好的激勵機制和科學的評估體系。在我國企業現行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中,雖然廣大科研人員的科研成果較多,但由于相關管理部門往往將其科研成果認定為職務行為,除給予少量獎勵外,沒有其它相應的激勵方法,這就使相當多的科研人員普遍認為其科研成果是否應申報知識產權應由科研管理部門來決定,科研成果能否轉化為經濟效益應由領導來牽頭解決,自己的任務就是進行科研活動,無需過多過問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
二、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啟示
鑒于我國現行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尚且不盡如人意,我們有必要研究和借鑒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為構建有中國特色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提供參考。
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采取“專利管理與技術轉移相結合模式”。該模式主要包括企業內部機構管理專利模式、關聯機構管理專利模式和委托校外專門公司管理專利模式。采用企業內部機構管理專利模式的代表學校是斯坦福大學。該模式要求設立專門的校內管理機構,如技術許可辦公室之類。當校內科研人員的科研成果需要申請專利時,由校內的專門管理機構負責辦理申請事宜;該機構的負責人稱為技術經理,由他負責是否將相關成果申報專利以及收取和分配專利市場化后帶來的回報。美國企業規定校內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管理、法律和財務知識的背景,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申報成功后專利的營銷上。
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主要采取“分散管理模式”。該模式是一個由日常行政與決策、檢查與監督、執行與協調、以及爭議解決等部分組合而成的一個嚴謹的管理模式。在該模式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技術轉移,其管理的范圍隨著科技的進步不斷擴展。德國企業設有專門的行政機構負責管理本校的知識產權,相關政策亦由該機構負責制定并付諸實踐。該機構有權對科研經費的發放、課題的審定、技術轉移中所涉及的權利歸屬、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員的獎勵等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從美國和德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特點來看,美、德二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營銷都形成了成熟、穩健的運營機制,值得我國企業深化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改革時借鑒。
三、中西結合重構我國新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鑒于我國企業現行知識產權管理模式過于粗放,既不利于維護廣大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調動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還導致大量的科研成果沒有及時推向市場,造成科研資金的大量浪費,我們有必要結合美、德兩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成功經驗,重構我國新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具體如下:
其一,要樹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化管理意識,努力探索符合我國企業校情的管理模式。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運行效果不盡如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企業領導階層沒有足夠重視本校知識產權的保護。實際上,知識產權的保護客觀上需要領導層將其納入本校發展規劃,需要建立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實現規范化、法制化。從美國和德國知識產權保護發展的歷程來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它不僅需要管理類的人才參與,還需要大量法律類、經濟類等其它專業的人才參與。考慮到我國企業的領導層大都沒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樹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化管理意識已經成為當務之急。此外,從美國和德國的經驗來看,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一定要形成體系,單一部門管理很難達到預期效果。目前,我國企業設置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主要采取了掛靠式的管理機構和獨立式的管理機構兩種模式。[2]以掛靠為主要特征的管理模式分工過于簡單,職權分別屬于不同的職能部門負責,很難在處理具體事宜時形成合力。實踐中,如果出現責任事故,各部門慣用的方法就是推卸責任,最后導致無人承擔責任,損失不了了之的后果。
筆者認為,從美國和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來看,德國的“分散管理模式”比較適合我國國情。我們可以參照德國的“分散管理模式”來重構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我國未來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應由知識產權的申報、評估、檢查與監督、市場推廣和糾紛解決等幾個部分組成。企業可以考慮設立科研處(室)來負責本校知識產權的一般性管理(主要是成果管理、科研經費的發放、課題的審定、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員的獎勵)。至于是否為本校的智力成果申報知識產權,則應成立由法律、經濟、財務、管理等各種專業人士組成的專家委員會來決定。
其二,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應包括完善的規章制度。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應堅持依法保護的原則,在該原則下,首先要完善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使校內知識產權的保護有法可依。負責制定政策的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知識產權綱要》,領會其實質精神。擬實施的規章制度既要符合綱要的精神,還要根據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能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使他們能多出具有較強應用價值和市場前景的智力成果。校內規章制度的制定要圍繞科研的立項、科技攻關、科研成果的產生、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申報、市場前景的評估、知識產權的市場營銷等過程進行全方位的規范。對每個環節的規定應盡可能細化,避免因相關規定過于原則而缺乏實際可操作性。
最后,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是完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徑。要使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規范化、科學化,其重要途徑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科研激勵機制。知識產權激勵措施就是用資助、獎勵和利益分配為手段,激發、鼓勵、誘導與知識產權管理有關的各方面主體,把重視知識產權與重視自己的利益聯系在一起,發揮知識產權創新的積極性,研發和推動大量高質量的技術成果的產出及轉化,形成自主知識產權。[3]筆者認為,我們可以采取專利許可、校企合作、合辦科技中心、產學研結合等方法來籌集資金。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學校將獲取的專利許可社會使用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費是最常見的籌資方法。在這種交易模式下,學校無需動用任何財政撥款即可獲得大量的額外資金。此外,校企合作是時下最流行的一種資源共享模式。在該模式下,學校將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進行評估定價,再入股有實力的高新企業,獲取相應的收益。
總之,建立良好的以獎勵、股份共有、資助和市場效益分配為主要內容的激勵機制,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這是完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徑。
知識管理制度13
一、知識產權經理崗位職責
知識產權經理領導公司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具體職責包括:
1.制定知識產權各類管理規定,協調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2.劃分各崗位的管理范圍與職責,指導、監督相關部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3.組織執行知識產權的外部申請等外聯工作; 4.組織知識產權糾紛處理、訴訟等對外工作; 5.審核業務部門的專利及相關申請;
6.參與簽訂或審核涉及本專業知識產權內容的各類合同、協議;
7.組織宣傳和研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知識,并交流經驗; 8.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知識產權管理師崗位職責
知識產權管理師在知識產權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指導本公司的知識產權檢索、專利申請、糾紛處理、知識產權培訓與教育、與相關外部機構的聯系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調查、分析本公司現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等在同行中所處的水平;
2.代表本公司做好專利等知識產權的外部申請工作; 3.審查發明創造專利申報、獎勵等事宜;
4.在促進本公司研發創新工作的同時,了解本公司有無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5.監察市場上有沒有企業或個人侵犯本公司的知識產權; 6.參與處理專利糾紛,從專業的角度做好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歸屬分析;
7.對已發生的知識產權侵權事件,研究如何快速應對,以降低公司的損失;
8.協助知識產權經理在全公司范圍內做好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9.負責與XXX、專利代理機構、事務所、律師、法院進行聯系。
三、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在知識產權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專利申報資料準備、專利文獻檢索與開發等事務性工作,不斷完善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具體職責包括:
1.根據公司整體發展方向,協助知識產權經理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2.協助制定管理制度。
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崗位的主要職責包括挖掘、審核、申請和管理專利、商標、軟件等知識產權成果,負責公司專利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及后續事務性工作,以及專利文獻的檢索和分析。此外,還需負責公司內部專利知識培訓,并按時完成知識產權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該企業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旨在增強公司的整體實力和競爭能力,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地發展,加強技術創新,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明確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權益關系,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該辦法遵循符合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知識產權管理的科學規律、符合公司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符合國際交流、合作及國際慣例的共同準則、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合理維護自身的知識產權等五項基本原則。
該企業的知識產權包括公司實施和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計算機軟件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經營秘密、公司享有的注冊商標、使用中的商標專用權、單位名稱權以及依法由企業享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該企業采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的知識產權三級管理體系,總經理作為直接領導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其職責包括批準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針和策略、組織和領導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規劃和具體措施、完善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富有潛力的公司知識產權戰略等。
4.負責監督和協調公司各部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并督促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
5.審核并納入本公司年度管理計劃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年度計劃。
6.對在研究開發、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對違反公司知識產權制度、造成公司知識產權財產損失的人員給予處分。
7.領導本公司與外部進行有關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交流和合作。
8.為公司的技術引進和知識產權輸出做出決策。
第6條:本公司設立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制定各類知識產權管理規定,協調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劃分各崗位的管理范圍與職責,指導、監督、檢查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此外,還負責審核業務部門的申請,組織和建立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并代表本公司負責知識產權的申請和糾紛處理、訴訟等對外工作。同時,還要參與簽訂或審核涉及本專業知識產權內容的各類合同、協議,并建立知識產權合同檔案。最后,還要組織宣傳和研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知識,并交流經驗。
第7條:公司各職能部門或機構,如研發部(包括產品、項目研究室)、生產部、市場營銷部(包括具體產品區域銷售特約經銷商)及部件生產分公司,應自覺維護本職工作范圍內知識產權的產生、運用、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3章: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在于在研究和開發過程中,管理知識產權的五個方面內容。首先,在從事研究與開發活動之前,知識產權管理部和研究開發人員之間應以一定方式明確知識產權的相應關系,如管理責任、權利的歸屬、知識產權保密等重要事項。其次,要建立并執行研究與開發活動過程記錄的管理制度,詳盡記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活動內容,編號歸檔。第三,要建立審查研究與開發活動及其成果產出是否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或公司知識產權是否為他人所侵害的檢驗管理制度。第四,要建立知識產權方面資料、檔案、記錄和其他相關信息材料由專人負責保管等管理制度。最后,研究與開發活動結束后,研究和開發部門應要求項目負責人把本項目的研究開發成果完整、準確、客觀、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知識產權管理部、總經理做出匯報,并提交研究開發過程中所使用的重要技術資料,建立相關技術檔案,實施加密管理。
第9條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委托或合作開發活動中的三個方面。首先,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合同明確技術成果的歸屬關系,包括開發目的的技術成果、非目的性技術成果和委托關系結束后的后續技術開發。其次,當技術成果為雙方共有時,必須在技術合同中明確共有方式,并對共有技術成果的進一步開發或合作方式進行約定。最后,在與外公司建立委托開發或合作開發關系時,應聯合法務部對涉及本公司重大知識產權成果的條款進行分析、審查決定。
第10條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職務技術成果與非職務技術成果歸屬的問題。首先,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本公司的.職務技術成果與非職務技術成果的認定。其次,應由知識產權管理部與研發部門聯合管理本公司的職務技術成果。最后,應由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建立相關的成果登記制度,管理本公司的非職務技術成果。
第11條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知識產權糾紛處理過程。首先,應配合法務部對外代表企業法人處理知識產權調解、仲裁與訴訟事務,包括收集與訴訟相關的證據,提供與訴訟相關的資料,處理與訴訟相關的事務。其次,應配合法務部、XXX對內處理企業與員工之間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
第12條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知識產權文件檔案管理與保密。首先,應會同人力資源部建立嚴格的檔案管理與保密制度,并建立知識產權專門文檔。其次,應對相關部門提交的工作活動記錄、科研資料、獲獎證書、專利文件、合同書、商標文件、科研論文、設計圖、軟件文檔等文件進行備份歸檔管理。最后,應會同人力資源部建立文件檔案密級制度、文件檔案查閱流通制度、文件檔案簽收保管制度。
第13條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XXX的管理。首先,應依照本公司商標工作計劃和商標戰略方案,明確制定具體實施步驟。其次,應對企業產品與服務進行商標注冊事宜的論證,并會同市場營銷部制訂本公司品牌的營銷計劃。最后,應負責商標注冊及其續展事宜,保管商標注冊證書及相關文件,并填報繳納商標權相關規費的申請表。
7.我們負責收集、分析和預測商標信息,一旦發現公司商標權益遭到侵權,會及時向法務部門建議采取相應措施。
第14條關于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根據公司的著作權管理計劃和版權戰略方案,明確具體實施步驟。
2.與研發部門合作,對在研發過程中形成的科技論文、工程設計和產品設計圖紙以及計算機程序等作品進行論證,確保不影響正常科研工作,不損害企業技術權益,不違反保密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發表。
3.負責職務作品的登記工作,并向國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管理機關提出著作權登記申請。
4.管理著作權證書及相關文件。
5.填報繳納著作權相關規費的申請表。 6.對著作權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預測,一旦發現公司商標權益遭到侵權,會及時向知識產權總部建議采取相應措施。
第4章知識產權管理一般規定:
第15條規定了專利是知識產權中的重要內容,在專利管理中涉及的具體問題,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專利管理規定執行。
第16條規定了研發項目完成后,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完成兩項任務:一是將全部實驗報告、實驗記錄、圖紙、音像、手稿等原始技術資料加以收集、整理,交知識產權管理部歸檔;二是提出申請專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對可申請專利的項目要及時辦理申請事項,對不宜申請專利的技術秘密應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對于應申請專利而未申請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公司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包括在研發過程中已具備申請專利條件者。
第17條規定了要嚴格執行技術檔案的相關制度和規定,包括檔案密級制定、借閱程序等。對于涉及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科技檔案,應采取限制閱讀措施。
第18條規定了對公司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簽訂保密協議。
第19條規定了在與其他公司進行委托研究、委托開發或合作研究、合作開發時,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并在合同中包含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條款。
第20條規定了訂立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合同)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公司關于技術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并明確約定科技成果有關權益的分配等。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技術合同。
第5章知識產權管理獎懲規定。
第21條規定,對于在知識產權形成、保護、管理及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公司將依據國家和公司的具體規定,給予物質和精神方面的獎勵,例如發放獎酬金、提職、提級、職稱評定等。同時,對于有效制止侵權、維護公司知識產權合法權益成績顯著的人員也將得到相應的獎勵。
根據第22條的規定,本公司的技術成果在實施或轉讓后的收益,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分配。發明人、設計人可按規定提取酬金。
第23條規定,對于侵犯本公司知識產權的行為,公司將依據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知識產權管理部應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如果侵害人為本公司員工,公司將責令其改正,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于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公司應當追究其經濟責任。如果侵害人為非本公司員工,公司將要求其停止侵害,并承擔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要求其賠償損失,并可能提請政府機關處理或遵循法律途徑解決。如果觸犯刑法,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26條規定,如果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辦法由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三節的知識產權管理表格包括發明創造專利申報表、撤回專利申請聲明表、商標使用申請審批表。其中發明創造專利申報表包括申報部門、發明人或設計人、專利申報類別、專利申報等級、申報專利的主要內容等信息。撤回專利申請聲明表則包括申請號、專利申請、發明創造名稱、全體申請人等信息。商標使用申請審批表則包括申請部門、聯系人、商標名稱、商標內容、使用要求等信息。
原文:
在今天的世界中,人們越來越依賴電腦和互聯網。在這種情況下,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變得尤為重要。因此,隱私保護已經成為了互聯網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許多人并不知道他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可能會被竊取。黑客和其他網絡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獲取這些信息,例如通過網絡釣魚、惡意軟件和其他技術手段。一旦這些信息被竊取,個人可能會面臨身份盜竊、信用卡欺詐和其他形式的經濟損失。
為了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人們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他們應該使用強密碼,并定期更改密碼。其次,他們應該避免在不安全的網絡上輸入敏感信息。最后,他們應該使用安全軟件來保護他們的計算機和移動設備。
總的來說,隱私保護是非常重要的。人們應該意識到他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可能會被竊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自己。
在當今社會,人們越來越依賴電腦和互聯網,因此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變得尤為重要。隱私保護已經成為了互聯網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許多人并不知道他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可能會被竊取。黑客和其他網絡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獲取這些信息,例如通過網絡釣魚、惡意軟件和其他技術手段。一旦這些信息被竊取,個人可能會面臨身份盜竊、信用卡欺詐和其他形式的經濟損失。
為了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人們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他們應該使用強密碼,并定期更改密碼。其次,他們應該避免在不安全的網絡上輸入敏感信息。最后,他們應該使用安全軟件來保護他們的計算機和移動設備。總的來說,隱私保護是非常重要的。人們應該意識到他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可能會被竊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自己。
知識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公司的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知識產權是指單位依法享有或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著作權以及與上述知識產權相關或相交叉的法律事務;其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事務。
專利權:主要指新產品、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專利權。
商標權:主要指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業秘密:分為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技術秘密如工藝、配方、數據、程序、設計、制作方法等;經營秘密如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經營策略、價格、招投標文件等。
著作權:包括以多種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的署名權。包括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等權利。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企業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第三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采取法律手段和自我保護手段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章知識產權的權力歸屬
第四條商標權、商業秘密歸屬于企業所有。
第五條專利權歸屬:執行企業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企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企業,申請被批準后,該企業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力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設計認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研究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設計人訂立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指令開發著作權歸屬由項目任務書或合同規定;如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中未明確規定,軟件著作權屬接受任務的單位。
第六條著作權歸屬包括:
1、由單位主持,代表單位意志創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單位視為作者,享有著作權。
2、為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為職務作品。
其中,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只為其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材料),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紙及說明、計算機軟件、工藝流程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力由企業享有。
3、其他的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企業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適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企業同意,著作權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企業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第七條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受托方所有。
第八條企業的名稱、以企業的名義申請注冊的商標及其它標記,企業享有所有權。
第三章知識產權管理
第九條利用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等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知識產權,通過自我保護的方式維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等智力成果。
第十條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在知識產權管理中涉及到法律事務的咨詢、指導工作,并協助本公司各職能部門做好知識產權的維權和保護工作,將審批完的專利、商標報集團政策法律室備案。
第十一條建立企業內部商業秘密保護制度。運用經濟手段、合同手段、內部保密等制度進行管理。
1、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公司政策法律室參照集團商業秘密管理辦法制定本公司的商業秘密管理辦法,并出臺具體保護措施,與商業秘密項目一起報集團政策法律室審核、備案;每季度末將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隱患報集團政策法律室。涉密部門參與本公司法律事務部門商業秘密管理辦法的制定,并具體落實。
3、通過合同手段明確涉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人事部門負責與有關涉密人員訂立保密協議或在勞動合同中規定保密條款,進而實現對公司商業秘密的保護。
4、對部分技術申請專利,保留核心技術秘密,使他人難以利用全套技術。
第十二條以公司名義設立機構、簽訂技術合同、簽訂重大經濟協議或從事各種經濟活動時,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或批準。
第十三條對外簽訂的技術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并經技術開發部門審查。擅自簽署的,公司不予承認,將追究簽署者的責任。
第十四條知識產權的轉讓,必須經技術開發部門、安全生產部、政策法律室等部門會審同意,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四章獎懲
第十五條公司每年末對保護知識產權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各部門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實施,并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及個人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十七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工作之便侵犯公司的知識產權。對于違反本規定而使公司的權益受到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甚至除名,并責成當事人及時改正、挽回影響,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政策法律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知識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定。
1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22、按規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公路養護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及保通辦法
第一條為維持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規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正確引導駕乘人員按規定線路有序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規定》、《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結合南華路政中隊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包括:
(2)、作業車輛、機械管理;
(3)、作業現場管理;
(4)、作業區通行(保通)管理。
南華路政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搞好協調配合,對公路養護施工作業進行規范管理。
第三條公路需要養護施工作業時,由省公路投資公司楚雄管理處向中隊報送《公路養護施工作業情況工作函》。明確施工時間(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單位、施工對象(對公路特定病害情況采用對應的養護措施)、影響交通的情況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條由作業(施工)單位向中隊報送:
(1)、經楚雄管理處審核同意的《公路養護施工作業表》;
(2)、《施工組織計劃》。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目標;
②管理模式、質量體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組織及進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車輛機具使用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
⑤現場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隊對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組織及進度進行重點了解,做到心中有數。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員名單,通訊錄,施工保通人員值班表。
第五條由施工單位報送的.材料經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共同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未經路政審核同意的施工堅決取締,責令施工方迅速恢復交通。
第六條中隊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及保通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必要時,收取路政保通服務費。
第七條對施工單位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收取施工保證金。施工結束后,經路政、管理處檢查恢復原狀后全額退還施工單位,未恢復原狀的,由中隊收取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清理費等。
第八條中隊擬定《施工作業管理及保通方案》,進行施工作業管理及保通工作,實施對施工作業人員(保通人員)、車輛機械、施工作業現場、作業區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監督,中隊對路巡班組進行監督考核。
第九條路巡班組的職責是:
(1)、配合、指導施工單位按國家規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2)、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穿著統一的反光安全標志服。無反光條的標志服需及時更換。要求施工保通人員在崗,及時引導交通,看守施工標志、標牌。禁止施工作業人員穿著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飲酒、打鬧、隨意穿越高速公路。
(3)、對作業車輛,機械進行檢查。
①作業車輛,機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噴涂反光油漆或粘貼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潔。
②作業車輛必須在頂部配置黃色閃光警示燈。
③作業車輛應當停放在作業區內。
④盡量避免作業車輛在社會車輛通行路段調頭。
⑤車輛,機械須審驗合格,技術狀況完好,并配備素質相當的駕駛員、操作員。
(4)、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①施工單位必須按國家規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②夜間及雨雪霧天氣施工單位必須設置紅色警示信號。
③施工單位應按照公路施工養護規范堆放材料,并設置安全標志,并及時清除施工路段路面雜物。
④施工單位無擅自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
(5)、在施工現場進行安全保通工作。
①引導通過施工現場的車輛按照設置的標志有序通行,服從路政員、施工保通人員的指揮。
②配合施工單位進行公路施工作業交通管制,為公路養護作業提供交通安全服務。
③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路段,加強交通安全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配合交警、管理處、施工單位做好分流、疏導工作。必要時,在施工路段入口定點值勤。
第十條路巡班組對檢查內容填寫《公路施工管理、檢查記錄表》,并要求施工現場負責人簽字。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要求施工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不及時整改的,上報中隊,由中隊通報楚雄管理處、交警、并向路政大隊及公路所在縣市安監局匯報。
第十一條除昆瑞路政支隊的路政員依法在中隊轄區公路上履行公路作業管理及保通勤務外,其他單位不得使用路政車,路政員在中隊轄區公路上進行路政管理職務活動。
第十二條除公路防護、養護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應當事先報經路政許可。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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