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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
1、食品烹調應在烹調區或相對獨立的烹調區域進行。烹調區域內應保持衛生良好,烹調間內所有臺面保持整潔、無異物;保持排煙排氣設備良好并定時清洗。
2、堅持四不做:變質變味不做、刀工不均不做、不合質量規格不做,調料、配料不齊不做。
3、烹調加工所用的原料應保證新鮮、無異味,不選用、切配、烹調及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冷凍的肉、禽、水產品應在室溫下徹底溶解,食物不應再冷凍。
4、在使用各種佐料前要進行感觀檢查,不得使用變質不清潔的佐料;要用專用容器盛裝佐料,并保持清潔。
5、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6、加熱食物應徹底,食物的中心溫度應達70攝氏度隔離。
8、生熟應分開,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應標上生熟標記,嚴防交叉使用。
9、反復使用的食用油要注意經常補充新油、定期濾除油渣。
10、飯菜加工應做到盡量不剩或少剩,必須妥善保存剩飯菜,再次使用前,必須徹底加熱。
11、品嘗食品時用專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不得用嘴直接品嘗。
12、不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容器存放熟食品。
13、刀、砧板、盆、抹布等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及容器不得直接落地存放。
14、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
15、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關于個人衛生的規定。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16、不得將個人物品帶入操作間內。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烹調間。
17、烹調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或垃圾裝入帶蓋的廢棄物箱內并當清除。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2
為規范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八、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3
一、按照食品衛生法,檢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保證食品原料新鮮。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凍的肉、禽、水產品在常溫下要徹底解凍。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葷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潔廚房器具的水池必須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
四、嚴格執行生熟分開,廚房容器和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標記,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凈,用前消毒。
五、伙食員要鉆研烹調技術,主動聽取教師、保育員及幼兒對伙食、點心的意見,根據幼兒的特性做到切菜細致,注意花色品種及色香、味和營養元素的'分配,增強幼兒的食欲,保證幼兒有足夠的營養。
六、加工食品必須加熱充分,大塊食品的中心溫度需達70°c以上,防止外熱里生。
七、幼兒的菜不能燒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飯、菜、湯、茶)”四冷“,冬天做到〔飯、菜、湯、茶)“四熱”,保證幼兒吃飽、吃好。
八、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備餐間前不超過2小時。 9、保持廚房清潔、整齊、干凈、如有雜物應及時清理。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4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四、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一、從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于20、50、15課時。
四、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6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反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吻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增加劑必須吻合<食品增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辦法使用食品增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增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四、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空中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渣滓。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7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為保證餐飲食品衛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員在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將手洗干凈,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和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加工場所吸煙和磕瓜子等。
二、工作期間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三、操作加工時,須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及其原料。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蔬菜、肉類、水海產品須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五、需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凈。
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凡隔夜或隔餐的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加熱后方可使用。
八、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嚴禁超劑量超范圍使用。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8
一、烹飪人員〔廚師)要嚴格檢查待烹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反常,不吻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絕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時要充分加熱,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不能只講食品顏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內生。菜肴著重體現菜品特色,感官性強,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險食品一定要煮爛、煮透,確保食品安全。肉類食品烹調后應無血、無毛、無污染、無腥味、無異味,嚴防外熟內生。
三、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存放時必須使用清潔、經消毒過的菜盆、瓢、碗、盤等專用容器盛裝,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未經消毒清洗的'餐具,工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應后殘剩的食品必須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成品、半成品與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在經過嘗試后、確認感官無異樣、無異味方可出售。
六、烹飪加工工作結束后,調料容器要加蓋收好。灶上灶下,工具、器具都要沖洗干凈、隨時保持操作間清潔,無油垢。空中無食渣、渣滓入桶,空中用水沖干凈。
七、嚴格按照<食品生產謀劃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八、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個人衛生。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9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四、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79號令《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條 凡是在轄區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國內銷售的),必須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條 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質量規定,滿足保障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第三條 對從事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后,方可出廠銷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審報告.
第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要求,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購銷記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檔案應當保存3年。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并建立臺帳,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的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情況和國家要求備案的其他事項報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依據企業標準生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食品的,其企業標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質量安全指標.
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還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經校準滿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內方可使用。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的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認證,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裝。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食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嚴禁下列行為:
(1)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產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4)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6)生產和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1
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十項制度是指在食品加工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十項安全管理措施。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購管理、加工生產環境衛生管理、人員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這些制度的執行對于確保食品安全至關重要。
二、食品原料采購管理
食品原料采購管理是確保食品安全的第一步。必須嚴格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原料,禁止使用過期、變質或不合格的原料。在采購過程中要注意原料的.儲存和保管,避免受到污染。
三、加工生產環境衛生管理
加工生產環境衛生管理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必須保持生產場所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消毒和清潔,避免細菌和其它污染物對食品的污染。
四、人員健康管理
人員健康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關鍵。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健康檢查,患有傳染病的人員禁止從事食品生產工作。要加強員工的衛生意識培養,避免因個人衛生問題導致食品安全隱患。
五、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使用說明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濫用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六、食品加工工藝管理
食品加工工藝管理是確保食品質量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按照工藝要求進行生產,避免因工藝不當導致食品質量問題。
七、食品產品標識管理
食品產品標識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關鍵。產品標識必須真實、清晰、準確,禁止虛假宣傳和夸大成分、功效的行為。
八、食品留樣管理
食品留樣管理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必須按照規定留樣保存食品樣品,以備查驗。
九、食品銷售管理
食品銷售管理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遵守銷售相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
十、食品安全培訓
食品安全培訓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總結
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十項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涉及食品的采購、生產、銷售和管理方方面面。只有嚴格執行這些制度,才能確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烹飪人員(廚師)要嚴格檢查待烹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異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絕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時要充分加熱,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不能只講食品顏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內生。菜肴著重體現菜品特色,感官性強,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險食品一定要煮爛、煮透,確保食品安全。肉類食品烹調后應無血、無毛、無污染、無腥味、無異味,嚴防外熟內生。
三、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存放時必須使用清潔、經消毒過的`菜盆、瓢、碗、盤等專用容器盛裝,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未經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應后剩余的食品必須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成品、半成品與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在經過嘗試后、確認感官無異樣、無異味方可出售。
六、烹飪加工工作結束后,調料容器要加蓋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沖洗干凈、隨時保持操作間清潔,無油垢。地面無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沖干凈。
七、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八、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個人衛生。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反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三、各種工具、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增加劑必須吻合<食品增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辦法使用食品增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增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六、各種食品加工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七、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空中無污物、殘渣,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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