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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舉薦管理辦法
一、總則
為了更好的引進入才,鼓勵員工積極為公司推薦優秀人才,拓寬招聘渠道,節約招聘費用,提高招聘效率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部人才推薦工作的管理事項。
三、管理辦法
(一)公司通過張貼公告、網站宣傳、內刊介紹等形式,向員工發布推薦人才的相關信息;各級領導通過晨會、例會等形式向員工進行宣導,強調推薦工作的重要性。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發布公司重點崗位、緊缺崗位的信息,同時鼓勵員工推薦其他崗位。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對于被推薦來的人員實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面試,優先錄用的原則。
(四)公司定期對推薦工作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由公司領導向推薦員工頒發獎勵。
四、作業流程
(一)公司員工推薦外部人才,由推薦人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推薦登記表》,填寫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對被推薦人進行綜合評價。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在第一時間,根據被推薦人的職務、職位,安排初試工作。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初試情況向各用人部門(公司)推薦,并跟催用人部門(公司)的復試情況。
(四)不論錄用與否,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給推薦人、被推薦人。
(五)在辦理錄用過程中,推薦人不作為背景調查的對象。
(六)所有被推薦人的資料,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歸入公司人才庫。
五、獎勵對象
(一)公司各部門經理主任及各科室主任以上職位人員負有為公司發現、推薦、選拔、培養人才的責任和義務,故不屬本規定獎勵之列。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賦予了選拔人才的責任和義務,也不享受獎勵。
(三)被推薦人擬擔當的職位的審核人或審批人是推薦人本人的,也不享受獎勵。
(四)除以上三項人員之外的公司員工,若成功推薦人才,公司將予以獎勵。
六、人才分類
(一)高級人才
1、公司各部門(科室)總監及以上職位的高層管理人員。
2、相當于以上職位的專業技術高級人才。
(二)中級人才
1、公司各部門(科室)總監以下、經理(主任)及以上職位的中層管理人員;
2、相當于上述職位的中級專業技術人員。
(三)關鍵、骨干崗位人才
急需并滿足需求條件的關鍵、骨干崗位的技術和管理人員。
七、獎勵措施
(一)獎勵金額
1、推薦高級人才,按人民幣1000元/位獎勵;
2、推薦中級人才,按人民幣500元/位獎勵;
3、推薦關鍵、骨干崗位人才,按人民幣300元/位獎勵。
八、獎勵方法
(一)員工推薦的人才被公司試用合格轉正后,將給予推薦人70%的獎金;被接薦人才在半年績效考評中被評為優秀的,或入司滿一年表現較好的,余下的30%獎金發給被推薦人,并發放“人才推薦獎”榮譽證書,否則該余額不予發放。
(二)根據一自然年內推薦入才的數量和質量,公司設立"伯樂獎",發榮譽證書,并額外獎勵人民幣1000元/人。
(三)獎金的發放應按《內部人才推薦獎勵申請單》所要求的項目和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如審批通過,由人力資源部門制作支出單,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由主管領導審批后,發放一次性獎金。該費用可以用發票報銷處理,列招聘費用。
(四)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含背景調查合格),但因種種原因沒有被公司錄用的,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并記入月度考核表中。
(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人才推薦獎金不予發放:
1、推薦的人才試用不合格的;
2、推薦的人才試用期內離職的;
3、推薦人于被推薦人試用期滿前離職的;
4、推薦人隱瞞與被推薦人親屬關系或以前工作中的隸屬上下級關系的。
九、執行及解釋權限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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