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班級管理獎懲細則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1
一、目的
為明確員工使用衛生間細則,確保衛生間清潔、舒適,避免造成臟、亂、擠、浪費,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衛生間
三、管理細則
1、管理部負責衛生間的日常使用及管理,由公司保潔員統一打掃。
2、員工應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便后立即沖廁,直到沖凈為止。
3、不得亂丟如廁垃圾,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或衛生間環境不潔,垃圾統一放進衛生間配備的紙簍中。
4、節約用紙,原則每次使用不得超過七格。
5、洗手池、小便池等龍頭使用,要隨用隨開,用完時及時關閉,不要放任自流。
6、洗手時水流控制得當,盡量不將水濺出面盆外造成臺面積水。如造成積水,請及時用抹布清理。
7、洗手后應自覺使用衛生間統一配備的擦手毛巾,不得使用如廁用紙擦手;不得甩手撒水,以免弄臟洗手臺及地面。
8、愛護衛生間配備設施,節約如廁用紙及洗手液,自覺維護衛生間清潔環境。
9、服從保潔人員管理勸告,自覺遵守衛生間使用管理規定,文明如廁。
10、管理部負責衛生間設施及日常清潔物品的配備,并負責對全員日常使用行為的管理,對違反文明如廁行為按規定條款,給予20元/次負激勵。
11、本規定未盡事宜或其他特殊情況,由管理部另行決定。
12、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管理部
20xx年6月27日
小學四年級班級管理獎懲細則篇為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設,保證全體學生有一個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簽訂住宿協議,按宿舍管理辦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辦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辦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管室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兩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第四條寒、暑假學生一律不留宿,學生離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內務管理
第五條各年級少先隊、學生會負責人在德育處統一安排下組織對本年級的宿舍進行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宿舍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六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周生應將本房間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周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房間門前走廊由該房間負責清掃、保潔。
第七條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辦及年級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八條各年級學生會成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通過德育處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九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便后要沖水。
第十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見附件)辦理。
第十一條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生活委員、應經常督促檢查。學校和各年級定期組織檢查評比并公布結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在上課、自修、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或進行其他課外文體活動(需要活動的在班主任與宿管室協調下方可進行)。
第十四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五條學生手機、電子游戲機等玩賞物品不得帶入宿舍。以免影響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內打球等。
第十七條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有事,須持有班主任簽條,并到宿管室登記方可。
第十八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室批準,男女生不得相互進入宿舍。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作息時間(參見學校作息時間)。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進行驗證登記。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單獨逗留外來人員。
第二十二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在宿舍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四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五條學生應協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樓梯處嬉鬧。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七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八條白天盡可能不用太陽能水,以保證晚間學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罰款50~100元。
第三十條學生因學習需要在宿舍自備安裝各類較大電器設備,須到宿管室辦理登記備案。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三十二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窗外、便池亂扔雜物。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本宿舍成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由校學生宿舍管理辦負責解釋。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2
一、嚴格按照學校作息時間表上下學,上學遲到者,由紀律委員記下,罰款 1 元 二、上課及所有自習時間隨意說話、喝水等違反紀律者,由紀律委員記下,每人每次罰款 1 元 注:喝水者,罰為班級買水 5 瓶或扣除小組分數 5 分。
三、每天早上、中午掃除任務不積極完成,經衛生委員檢查,不過關者, 罰款 1 元,被政教處老師或值周生扣除班級衛生管理分數者, 罰款 10 元,扣除小組分數 10 分。
四、備品管理,儀容儀表(包括校服、校簽)不合格者,罰款 1 元 五、攜帶手機入校且不上交者,罰款 5 元, 并上交手機 六、行為不規范,被本班同學檢舉或老師批評者,罰款 2 元,情節嚴重,被政教處老師或值周生扣除班級行為規范分數者,罰款 10 元,并扣除小組分數 10 分 七、不交作業者,罰款 1 元;作業經檢查不合格者,罰款 1 元, 并把作業補到合格為止 注: 任課老師有要求扣分,則相應扣除小組分數 八、眼保健操時間無正當、充分理由離開教室或不做眼操者,罰款 1 元 九、大課間時間未經老師準假,私自不上大課間者,罰款 1 元 十、丟失或損壞班級公物者,按原價賠償并罰款 1 元,損壞或丟失學校公物者,根據具體情況, 由班主任決定處罰方式 十一、靠窗戶的小組放學前未及時關閉窗戶或拉上窗簾的小組, 扣除小組分數 2 分,管理班級白板、電燈人員忘記工作, 扣除小組分數 2 分,累計超過三次, 撤職處理 PS :以上單獨項扣分,以最多分為準,如:被老師批評和獲扣分條同時發生,按扣分條處理,分少的懲罰不作處理。
獎勵篇:
一、幫助班級或辦公室換水,每人次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2 分。
二、為辦公室或功能教室掃除者,每人次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2 分。
三、每次以班級為單位的'小考,滿分者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 分+ 組號。
四、幫助任課老師閱卷者,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 分。
五、幫助處理班級事務者,每周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 分。
六、每位同學有監督舉報權,舉報經核實者, 獎勵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 分。
七、幫助教師取快遞或存取物品者, 按照所幫助教師要求加分。
八、輔助學校各事務處辦公者,每周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 分。
九、每節課發言者由值日班長記下, 小組 1-3 號每人次加 1 分,小組 4-6 號每人次加 2 分。
十、參與制作班級黑板報者,每人次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 分。
十一、組織或主持班級各項活動者,每人次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10 分。
十二、參與班級各項活動表演者, 每人次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2 分 十二、參與學校級大型活動者, 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10 分。
注:根據班主任要求酌情加分。
十三、在學校級考試中總分(或單科)取得班級前五名者,自 自 20 分開始遞減,一次遞減 2 分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
數。(即由 20 分至 12 分) 十四、每一時間段小組總分數最高的兩個組,每人次可獲得班級獎勵 1 份。
十五、在各項活動或日常學習生活中為班級做貢獻者,增加該生所在小組分數 5-10 分 Ps :
以上單獨項加分,以總分為準,如:小考滿分和閱卷同時發生,兩項同時加分 附:
1.本制度建立在班級日常制度和校規的基礎上,如需修訂,需征得各小組長和班主任的同意。
2.懲罰篇所包含罰款項,1 元=2 分,犯錯誤同學可自行選擇罰款或扣分。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班主任所有。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財務票據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附: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用軟件把收椐管理起來,形成一個企業的現金池,實時結算,定期可以核銷,隨時了解應收、實收、欠收及收繳率,并具有打印票椐功能。可以咨詢在線QQ1059634139來聯系應用。也可以致電:.可以在線參考收椐通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財務票據包括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銀行結算票據、收款收據及其他財務票據。
第二節發票的管理職責
第三條財務部為發票的管理部門,財務部門須指定票據經辦人,負責發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發票、收據分別由銷售部、財務部開出,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三節發票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財務部門視經營情況向稅務機關提出領購申請,及時購買發票。
第五條發票經管人員人發生變動,須與接管人員辦理工作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未用發票、已用發票存根、發票登記簿等所有相關材料。必要時,應對發票管理狀態做出說明。
第六條發票經管人員設立專門登記簿登記發票的`領、用、存情況,并定期與庫存核對相符。
第七條發票領購入庫,應履行嚴格的驗收手續。
第八條發票應保管于公司保險柜(箱)內,與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其他財務印章分開保管。
第九條空白發票不得加蓋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收款專用章保管;禁止攜帶已簽章空白發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特殊情況確須攜帶外出的,應報請財務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管五年,保管期滿,財務部和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銷毀;未使用的發票,在稅務機關更換發票樣式及其他格式時,按稅務機關要求進行核銷
第四節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權由財務部財務總監行使。
第十二條監督與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授權審批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二)相關的票據是否真實合法。
第五節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執行董事批準后生效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4
為強化各街道、部門城市管理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爭先創優意識,根據《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考核辦法》、《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評價操作細則》和《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等文件精神,制訂本獎懲細則。
一、獎懲對象
依據《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統計排名,對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績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門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核評價和區域評價排名第一的單位予以獎勵;對排名位居末位的單位和人員視情予以通報、處罰和實施行政問責。
二、獎懲內容
(一)對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全年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3—7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8—11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街道城市管理當月考核排名第一名獎勵8萬元,第二名獎勵5萬元,第三名獎勵3萬元。
3、當月排名位居全區末位的街道,扣繳區對街道下撥經費3萬元,由街道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年度內連續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區通報批評,由街道主要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長說明情況,若因工作不作為,履職不到位,造成較大影響的,實施行政問責。
4、城管執法中隊干部責任心不強,與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動,或對督查考核組下達的整改任務不按要求落實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組可書面向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調整意見,由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城管執法局提出調整中隊人事的建議。
(二)對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的獎勵與處罰。
1、建立單位履職保證金制度。按照區財政每年下撥環衛、市政、園林、治塵辦的部門維護經費總額和區城管執法大隊工作經費總額的1.5%計提履職保證金,完成規定目標任務全額返還,未完成規定目標任務的按照本辦法規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調劑平衡未列入財政預算的其他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2、當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評中排名第一的,履職保證金全額返還原單位,其中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排名第一的,獎勵8萬元,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排名第一的,獎勵5萬元。當月區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區區域評價中排名第一的,獎勵城管局8萬元,獎勵城管督查考核組5萬元。如出現全市排名并列情況,則以并列單位個數折扣獎金數額。
3、環衛、市政、園林、城管執法大隊及治塵辦當月成績未進入全市前二名的,按當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對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計算,不足的按0.5分計算),扣除當月履職保證金總額的8%,直到扣完為止。所扣保證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財政預算的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4、當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扣繳區對該單位下撥經費3萬元,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分管副區長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或季度總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單位寫出書面檢查。
(三)對街道愛衛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全年愛衛工作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參評市愛衛工作先進單位;3—5名推薦參評區愛衛工作先進街道;6—10名為區愛衛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連續二個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單位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通報批評。因工作不負責,履職不到位,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造成較大影響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實施行政問責。
三、獎金安排
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城市管理績效考核市對區下撥獎金全區統籌管理,區城市管理績效考核獎勵所需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月度考核獎勵經費根據本細則制表,送區城管督查考核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區長審批后發放。各單位所獲獎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維護和工作經費,30%用于獎勵相關城市管理工作成績突出人員。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5
一、學習考核制度細則:
第一,家庭作業考核:
1.由語文老師自己每天考核或同學之間互相批改考核。
2.書寫非常認真的"笑臉"加5分;比較認真的"A"加3分;有錯誤的不加分;不夠認真的B。
3.一個月統計一次,評選"語文作業明星"單項獎。單項獎總評分10分。
第二,書法作業考核:
1.由語文老師單獨考核。
2.書寫入帖的獎勵一個"笑臉",在成績欄涂三顆星;比較認真的獎勵一個"A",在成績欄涂兩顆星;不夠認真的打B等,在成績欄涂一顆星。
3.一個月統計一次,評選"小書法家"單項獎。單項獎總評分10分。
第三,基礎訓練考核:
1.由語文老師單獨考核。
2.書寫認真的獎勵一個"笑臉",加5分;比較認真的獎勵一個"A",加3分;不夠認真的打"B"等。
3.一個月統計一次,評選"語文學習明星"單項獎。單項獎總評分10分。
第四,周記本考核:
1.由語文老師單獨考核。
2.內容翔實,書寫認真獎勵一個"笑臉",可以入選《小白果》,加5分;較認真的獎勵一個"A"加3分;不夠認真的打"B"等。
3.一個月統計一次,評選"小作家"單項獎。單項獎總評分10分。
第五,讀書筆記考核:
1.由語文老師單獨考核。
2.書寫認真的獎勵一個"笑臉",加5分;比較認真的獎勵一個"A",加3分;不夠認真的打"B"等。
3.一個月統計一次,評選"讀書明星"單項獎。單項獎總評分10分。
第六,小測驗考核:
1.由八個小隊長單獨考核。
2.每得一個100分,獎勵5分。
二、紀律考核
(一)課堂學習考核制度:
1.由八個常務班長分八個小隊進行管理,管理包括早午讀、課堂學習、課間操和保健操等。
2.每一項出現問題扣一分。
3.一天中沒扣分的,獎勵10分。
4.每周統計一次分數。周一登記在總評表上。
(二)路隊表現考核:
1.由路隊長計分。
2.每天兩次,優秀者獎勵2分,有一次違反紀律扣1分。
3.周一總結一次,計入隊長加減分。
(三)課堂表現獎懲考核:
1.有課堂表現突出者,獎勵1-3分。
2.有屢教不改者,扣1-3分。
3.其他任課老師加減分。
4.由八個隊長負責加減分。
三、衛生考核:
(一)值日生考核
1.由五個衛生委員考核,分別包括衛生區、教室地面、走廊、黑板、窗臺等。
2.清掃及時、優秀的獎勵3分。遲到扣1分,清掃時不認真扣1-2分,無故不清掃的.扣3分。
3.一個月總結一次,評選"衛生明星"單項獎,計入總評分10分。
(二)衛生考核
1.由四個衛生檢查委員考核。
2.每天兩次檢查。發現地面有紙、桌子不整齊等扣1-3分。
3.衛生優秀者,每天獎勵2分。
4.每月總結一次,評選"衛生標兵"單項獎,計入總評分10分。
四、佩戴紅領巾考核:
1.由兩個禮儀班長考核。
2.一次不戴,扣1分,每天檢查兩次。
3.每天都戴的,每天獎勵2分。
4.每月總結一次,評選"禮儀明星"單項獎,計入總評分10分。
五、好習慣卡考核:
1.由兩個常務班長考核。
2.填寫具體、不漏項,家長獎勵分值高的,加10分;家長獎勵分值中等的,加5分。其他不得分。
3.每月總結一次,評選"好習慣明星"單項獎,計入總評分10-5分。
六、總評:
1.由兩個常務班長整理。
2.每月總結一次,評選"月冠軍",發喜報。計入學期末,獎勵一顆星,作為評選十星級的累計星。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6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轉變班級風貌,為讓大家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為讓班級同學共同進步,為讓班級“幸福學生”的評選順利實施,現對“幸福學生”的評選標準做出以下規定,請各位同學相互監督。現根據本班實際,制定了如下獎懲細則:
目標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做人!
信念“四”心:孝心給父母、誠心給朋友、信心給自己、責任心給集體。
一、考勤(責任人:張詩園)
考勤基本要求
第一條:所有同學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準時進班參加早自習、上課等;
第二條:每遲到一次扣0.5分,不請假者未到每次扣1分,并為班級同學服務一天。
第三條:升旗儀式、課間操、眼保健操(無特殊原因)每缺一次扣0.5分。
二、紀律
(一)課堂紀律(責任人:各小組長)
基本要求:
第一條:上課鈴響后,全體同學應立即進入班級,做到“快、靜、齊”,做好上課前的準備;
第二條:上課不注意聽講、打瞌睡、做小動作而影響上課的,每次扣1分。因為此類事件被老師點名批評的扣3分。并為班級同學服務一天。
第三條:上課鈴響后,因特殊情況(開會)老師不能到課堂時,嚴重擾亂課堂秩序者,本周所有分值清零并畫一顆黑星。
(二)課間紀律:(主要責任人:本班同學互相監督)
第一條:課間休息時,在教室及操場追逐打鬧,每人次扣0.5分。
第二條:在校園內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第三條:破壞或毀壞班級與學校公物,除按原價賠償外,每次視情節輕重扣1~3分(尤其要注意教室墻壁)。
第四條: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包括午休),班主任接到通知的情況下每人每次扣5分。并為班級同學服務一周。
第五條:不聽從組長、班委管理,打架、罵人、給同學起外號,并頂撞、辱罵班委者每次扣3分。并當選黑板、講臺及窗臺負責人一周。
(三)兩操及集體活動紀律
1、眼保健操(主要責任人:劉宇航)
第一條:做眼保健操時,全班同學要保持安靜;
第二條:所有同學必須認真做操,不得講話、或睜著眼睛做違反者每次扣1分;
2、體操(主要責任人:張麗雅)
第一條:做操前所有同學先在教室外由體育委員整好隊,然后跑步進入操場,行進間要保持隊列整齊;
第二條:進入操場后做到“快、靜、齊”,在出操中不得講話違反者每次扣1分;退場時要服從安排,整齊退場。
3、放學路隊(主要責任人:張麗雅)
第一條:放學時所有同學先在教室外由體育委員整好隊,然后齊步走,行進間要保持隊列整齊。
第二條:口號要響亮。應付者或不喊者每次扣1分,行進過程中出隊者每次扣1分。
三、衛生(主要責任人:郭鶴然、李欣悅、萬雅璇)
衛生基本要求:
(一)教室及門口衛生(主要責任人:各小組長、萬雅璇)
第一條:每天的相關值日生準時參加教室、門口的衛生打掃,完成打掃任務后需經勞動委員或者值日組長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二條:擦黑板的同學要在每節課上課前將黑板擦干凈,凹槽處不得有灰塵,同時要保證講臺的一天清潔;
第三條:每天窗臺衛生、及開關窗戶工作有靠近窗戶的同學負責,衛生打掃完畢,清掃工具要放在指定地點并擺放整齊。
(二)衛生區(主要責任人:郭鶴然、李欣悅、)
第一條:每天的相關值日生準時參加衛生區的衛生打掃,先撿拾垃圾,再清掃塵土。完成打掃任務后需經勞動委員或者值日組長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崗位;而且要注意課間保持,及時查看。
注:凡參加每天的值日或者大掃除的同學,衛生檢查的分數以學校檢查為標準,不合格的同學,誰管理的那一塊減分,你就相應的減分。第二條:培養文明衛生的生活習慣,不亂丟粉筆、紙屑、果皮等垃圾,違者扣1分。
四、學習(責任人:各小組長)
學習基本要求
第一條:全體同學要自覺遵守班級學習紀律,并注意優良學習氛圍的形成與保持;
第二條:作業卷面分為5分,一般3分,亂減2分,很亂減3分
第三條:各科作業,主要由小組長負責檢查監督。作業有一次不完成者,(包括作業忘在家里)補交作業的同時加寫一遍;每人次扣2分,一周內兩次不完成者,每人次扣5分,給其家長與老師交流的機會
第四條:課下組長布置作業以5個題為基數為2分,多2個題多加1分。
第五條:課堂展示以小組各人代表的分數加分分別為5、4、3、2、1分。
第六條:由于缺少學習氛圍和競爭意識,考試成績被認定團體學習成績班級排名退步最嚴重的小組,扣去小組內退步最明顯的3位同學每人2分。
第七條:每單元考試以小組總和除以人數=小組得分。
五、加分項(責任人:趙瑞陽)
1、積極參加班、級、校文娛工作的,每次加1分;獲獎者視情況而定。
2、代表班級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獲得校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加3、2、1分。
3、在運動會上獲得單項第1、2名,分別加1—2分。
4、好人好事、拾金不昧,每人次加1分。受學校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5、班級在學校評比中獲獎的',每人次加2分,有特殊貢獻者加4分(當周內被扣分或被批評同學除外),
6、每周各負責人加2分,小組長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老師布置得任務的加5分(如有身兼數職者,取最高分)。當天值日生所管區域無減分者加2分。(班干部工作盡職盡責的加5分此項由班主任付分)。
7、凡考試成績取得班級名次比前次進步3~6名以上的獎勵2分,進步6名以上的獎勵5分;在學校或校級以上單位組織的各類考試中進入年級排名前15名的獎勵5分。
8、對學習小組成績排名進步最大的分別獎勵團體個人每人2分。
9、衛生保持期間,在自己責任區內發現垃圾及時撿拾者,每人加2分。
六、附則
1、每位同學的基本分為0分。被扣除20分(此分為獎懲分差額)者取消班級的各種競爭資格,考評小組由各小組長、班干部組成,各小組長、班干部負責核實賞罰并作好記錄。
2、以上加分扣分以總務處、教務處、政教處檢查結果為標準;由小組長記錄,全班同學監督,量化結果每周一公布,每月一總結,違紀現象隨時通報。
3、未盡事宜,將根據《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細則》另行處理。
班級管理獎懲細則7
為了更好地適應教學發展的需要,更有利于促進我鎮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和主動性,以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進一步加大對教學成績突出教師的獎勵力度,經學區辦公室研究決定,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我鎮教育教學質量,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我鎮教育教學工作全面發展。
二、獎懲對象
全鎮中小學教師。青杠坡中學根據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教育教學質量獎勵辦法。小學部分由學區辦公室統一制定并實施。
三、資金來源
按照20xx年9月各校基礎教育年報學生數生均50元,由學校將資金上交學區。具體各校人數及金額見附件。
四、獎勵方式
由學區辦根據獎勵辦法以分數形式算出各學科應得分數,再根據學校所上交的資金總和與教師分數折合教師個人所得獎勵金額。
五、獎懲科目
本學年上下學期期末統考科目。
六、同類學校界定
青杠坡小學、隴水小學、水田壩小學、侯家坡小學為同類學校;沙壩場小學、合同壩小學、茶溪小學、李家溝小學為同類;核桃坪教學點、老根茶教學點、周家溝教學點、大井壩教學點、元莊教學點、巖頭河教學點為同類。
七、獎勵辦法
(一)名次獎勵
名次獎勵分兩種情況進行獎勵,每科只取最高一次。全鎮排名第一名獎勵20分,第二名獎勵16分、第三名獎勵12分、第四名獎勵8分;同類學校排名第一名8分、第二名5分,3個班級的只獎第一名。
(二)及格率、優秀率獎勵
以各級各班各科計獎人數為準,及格率獎勵=計獎人數ⅹ及格率ⅹ20%;優秀率獎勵=計獎人數ⅹ優秀率ⅹ30%。
(三)均分獎勵
以全鎮各級語、數、外統考鎮均分為準,超出一分獎勵0.5分、超出兩分獎勵1分、超出三分獎勵1.5分,依次累計計分。
(四)全科優秀生獎勵
一二年級語文、數學兩科總分前50名; 3-6年級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前50名,1-10名各獎勵任課教師4分,11-50名各獎勵任課教師2分。(注:全鎮排名時,在兩個獎勵名次段的最后一名如有分數相同時計入各段最后一名,及第10名和第50名。)
(五)工作量獎勵
任語文、數學、英語的教師,同時任教兩科(含兩科)以上的教師按照語文計2分、數學計1.5分、英語計1分、其它科目計0.5分進行計分。
科學科按最后總分的60%進行獎勵科任教師,品社科按最后總分的50%進行獎勵科任教師,工作量不折算。
(六)特別獎
任語文、數學、外語的教師,連續兩次(一學年度上下學期)所任科目在全鎮統考中獲得全鎮第一名的教師,學區確定時間組織外出考察學習,費用從各校上交金額中提取貳萬元。任兩科及兩科以上的.教師,只要保證同一科上下學期連續第一即可。
(七)教師所任統考科目連續兩次(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在全鎮統考中獲得全鎮倒數第一名的教師,下一年度給予該教師在全鎮范圍內交流學習,在全鎮教職工大會上進行通報,同時張榜公布。一學年的下學期嚴禁學校隨意調整教師所任科目。
八、計獎人數核算標準
全鎮各學校各年級人數以學年初年報人數為準,以45人為標準班級,小于45人的班級按實際人數作為計獎人數; (45-59人的班級按照班級總人數的96%計算、大于或等于60人的班級按照班級總人數的94%的比例四舍五入作為計獎人數。)如果學期期末考試學生人數大于年報人數的按期末實考人數為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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