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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客戶服務部片區管理員崗位工作說明書
1、目的
規范片區巡查工作,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員的片區巡查工作。
3、 職責
3.1 助理負責樓宇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2 各管理吶喊負責依據本規程實施片區巡查工作。
4、 程序重點
4.1 助理應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樓宇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負責區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1 治安隱患的巡查;
4.2.2 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2.3 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2.4 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2.5 裝修違章的巡查;
4.2.6 消防違章的巡查;
4.2.7 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 樓宇巡查的方法應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4.3.1 "看":通過觀察發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3.2 "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3.3 "摸":通過用手觸摸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3.4 "調查了解":向住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4 房屋本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巡查樓梯間通道各項情況是否良好。
4.4.2 巡查逃生天臺各項情況是否良好。
4.4.3 巡查電梯綜合情況是否良好。
4.4.4巡查大堂、門廳、走廊綜合情況是否良好。
4.4.5 巡查中發現樓梯間彌漫石油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保安隊或工程隊進行檢查;
4.5 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5.1 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4.5.2 巡查公共文體設施及園林綠化:
a)檢查雕塑小品及文體設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隱患;
b)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霜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
4.5.3 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a)檢查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b)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6 巡查周邊環境
4.6.1 檢查小區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6.2 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
4.6.3 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等現象;
4.6.4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7 巡查違章裝修:詳見《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4.8 巡查空置房:詳見《空置房管理作業規程》
4.9 對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9.1 管理員巡查時發現有上述問題時,如本人有能力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查記錄表》中,巡查回來后報告助理解決;
4.9.2 助理視情況處理:
a)屬公共設施設備破壞丟失的,按《報修管理作業規程》處理;
b)屬其它部門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部門主管前往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特殊情況需經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c)屬住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住戶違章處理作業規程》處理。
4.9.3 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管理員應及時向助理匯報,由助理處理;
4.9.4 巡查中發現問題處理完畢后,管理員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且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4.10 《巡查記錄表》、《巡查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由客服中心歸檔保存,保存期兩年;
4.11 本規程操作情況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 相關文件及記錄
5.1 《巡查記錄表》;
5.2 《報修管理作業規程》;
5.3 《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5.4 《住戶手冊》;
5.5 《住戶投訴處理作業規程》
5.6《空置房管理作業規程》;
5.7《住戶違章處理作業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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