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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設備有哪些管理方法
總 則
為了確保施工需要,加強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節約開發資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的材料、設備管理系指公司直接應用于開發項目施工的所有材料、設備的選型、定位、采購、供應、保管、結算、轉賬以及信息服務等管理活動。
第一章 職責分工
第一條 職責分工
材料設備部負責材料、設備的選型、定位,以及相應的質量和商務管理; 工程部負責配合特種專用設備的選型和質量管理;
預算合同部負責配合材料、設備采購供應的合同管理和相關結算手續; 財務部負責材料、設備的帳務管理。
第二章 管理方式
第二條 根據采購供應對象不同,公司材料、設備管理分為公司供應材料、設備(甲供材料、設備)管理和非公司供應材料、設備(非甲供材料、設備)管理。公司對施工措施用材料設備不予供應。
第三條 非甲供材料管理定位及管理
公司對非甲供材料的管理僅限于設計定位、質量控制及信息服務管理。公司工程部應在施工招標時以招標文件的形式明確主要非甲供材料規格、型
號及質量控制標準等,材料部據此提供相關材料價格信息,并確定施工招標標底,以此控制施工投標價。確定的主要非甲供材料規格、型號及質量控制標準亦是材料部、工程部及監理公司在施工時控制材料進場的控制標準。
第四條 對于材料單價不便直接從施工單價中剝離、公司直接實施分包的分項工程,材料部應在確定施工單價前明確主要材料的材質標準及相應規格、型號,并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作為主要合同條款。
第五條 材料部應根據項目整體推進計劃、單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及施工合同約定,編制材料詳細采購計劃、資金使用預算,經公司領導審核后報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批,計劃審批通過后,明示工程部及財務部,并按計劃具體實施。
第六條 為規范公司材料設備采購供應管理,公司對合作成熟的材料供應商實行合格材料供應商名單管理制度。目的是通過對供應商建檔管理,建立與供應商的長期信譽合作關系,對供應商實行優勝劣汰機制,來減少采購環節,節約采購費用。
第三章 合格供應商名單管理
第七條 名單的建立
材料部按供應材料品種的不同,將與公司合作過的供應商逐步進行分類建檔,詳細記錄供應商供應材料的品種、單價、材質、規格、型號,供應方式,合作次數及時間,供應商的性質,公司職能部門對其每次合作的評價,有無不良記錄等。具備條件的供應商稱為合格供應商,成熟的合格供應商名單中單品種材料合格供應商不少于5家。
合格供應商需要具備的條件是:
1、具備合法資格,具有符合法規要求的產品生產許可證明,產品質量達到或超過產品標準要求,材料材質處于穩定期(材質無大的波動);
2、材料單價一年內無較大提價(行業原因除外),且與公司合作價低于平均市場單價;
3、與公司連續合作且正在合作;或合作兩次以上,且距最后一次合作結束時間不超過一年;
4、兩年內累計不良合作記錄不超過兩次。
第八條 材料供應商合同執行評價:
材料采購合同簽訂后,應對供應商的合同執行追蹤考評,目的是考評供應商的履約能力,對履約表現作好記錄;合同履行完畢,材料部、工程部、預算合同部應對供應商履約能力及履約表現做出綜合書面評價,條件成熟時,也可采用監理公司、施工承包商的間接書面評價。履約評價記錄是合格供應商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九條 合格供應商的確認
符合合格供應商條件的供應商均為合格供應商,材料設備部將其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第十條 合格供應商的淘汰
1、名單中的供應商不符合合格供應商條件中任一款項時,應即時淘汰,材料部將其從名單中剔除。
2、一年周期內,單品種材料合格供應商名單中的供應商均合格,材料部、工程部、預算部對所有合格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價,將相對最差供應商淘汰,淘汰量不低于名單中供應商數量的五分之一。
3、淘汰的合格供應商兩年內不允許參加公司的相同品種材料招標(或
議標)及供應。
第四章 采購與供應
第十一條 公司對具有下列特點之一的材料實施采購與供應(甲供):
1、材質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
2、材料對建筑物外觀效果有重大、直接影響的;
3、材料單價及總價對工程造價影響巨大或同品種材料單價差異較大,且材質無明顯區別的;
4、其它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二條 材料、設備采購與供應一般應根據單項(單位)工程施工合同分別實施。屬同一開發項目應用于不同單項(單位)工程的材料、設備,具備條件成批次采購的(加工供應周期不長或可以分批加工的),盡量批次購買。可以執行批次采購與供應的前提是:
1、材料的品種、材質相同,且規格、型號一致或相近;設備的品種、型號、性能相同或基本一致;
2、供應時間跨度不超過三個月;
3、同一供應商(或廠家)具備同批次全部待購貨源。
以上三條件缺一不可。
第十三條 公司采購材料設備的主要形式是招標(或議標)。大宗成套機組及成批次設備采購須采取招標形式,總公司領導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不采用招標(或議標)方式購買的材料、設備應符合下列特點:
1、成批次、單品種材料總價不超過10萬元且材質、價格比較穩定的常規材料;
2、供應商為合格供應商名單中合格供應商,供應材料品種、材質、規格、型號、色彩、單價均相同,且其上一次供應時間距離本次供應時間跨度不超過三個月;
3、無供應周期的單品種、不超過5件、總價不超過5萬元的常規設備;
4、在市場上處于無競爭地位的(新型或壟斷)材料(設備);
5、公司或項目開發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設備)。
第十四條 選型與定位
1、材料部負責材料設備的選型與定位,工程部配合。
2、實行固定施工總價合同的,施工招標前,材料部應以設計文件(施工圖或其它)或其它書面文件明確材料設備的材質(或性能)、規格、型號、色彩等,并在施工招標文件中明確,施工合同條款中亦應有相關約定。
3、實行非固定施工總價合同的,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前,材料部應以書面形式明確待購材料(設備)的材質(或性能)、規格、型號、色彩等。
第十五條 數量確定
1、用固定總價的施工合同,發包人采購供應材料總量、批次供應量、批次供應時間應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
2、采用非固定施工總價的施工合同,材料部應在設計施工圖完善后,根據確定的施工進度計劃,與施工承包商一起確定發包人供應材料總量、批次供應量、批次供應時間,并以補充協議或三方(發包人、施工承包人、監理公司)簽證的形式明確。
第十六條 供應商的考察與篩選
1、材料部根據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設備定位要求初選潛在投標人。
2、在合格供應商名單完善的情況下,原則上名單中的合格供應商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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