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集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目的:
為確保企業生產過程安全,促進企業生產穩定發展,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
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生產環節和員工,每個員工都應該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的要求。
制定程序:
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生產環節,收集整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2.經過集體討論和研究,形成初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經過公司領導層審批后,公示并進行試行。
4.在試行過程中,發現不足之處,修改后再次公示并實行。
名稱及內容:
一、企業安全生產目標
本條旨在確立企業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二、安全生產組織及管理
本條分別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組織及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職責。
三、生產設備安全管理
本條規定了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生產設備運行及維護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
本條規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五、職業衛生監督管理
本條規定了工人職業衛生保護、工作場所衛生及職業健康檢查等方面的內容。
責任主體:
公司領導、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各級職工代表和每個員工。
執行程序:
1.公司領導及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執行本規章制度。
2.各部門負責人要負責監督其下屬員工執行本規章制度,并定期進行檢查與反饋。
3.每個員工都應該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的要求,如有違反,將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責任追究:
對于安全生產管理不力或者存在安全生產事故的,將進行相應的處罰和追究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寫范本
目的:
為確保工廠安全生產,保護員工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規范員工行為,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率。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全體員工。
范圍:
本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
2、職責分工與責任制度;
3、安全教育與培訓;
4、隱患排查與整改;
5、事故報告與處理;
6、應急處置措施。
制定程序:
本規章制度由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編制,經公司領導層審核后正式發布。在制定和修訂本制度時,應征求有關部門和員工的意見,充分考慮在生產實踐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同時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注意事項:
1、所有員工必須全面了解和遵守本規章制度;
2、不得擅自修改、更改或廢止本規章制度;
3、違反本規章制度的行為將受到紀律處分或法律責任的追究。
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均適用于本規章制度。本企業應當嚴格依照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章制度,確保員工各項權益的保護,并配合政府等監管部門的檢查工作。在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明確或不完備的情況下,本企業應當參考相關制度、標準和行業規范制定本規章制度。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規章制度的目的:為了加強工廠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工人合法權益。
2.規章制度的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工廠內所有員工。
3.制度制定程序:
第一步:確定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
第二步:明確制度的適用范圍和執行主體;
第三步:收集和整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第四步:制定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第五步:進行內部審批,并進行修訂完善;
第六步:在制度發布之前,進行全員培訓和宣傳。
4.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安全生產法、員工安全教育管理辦法等。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具體內容:
1.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包括員工入職培訓、崗位培訓、安全知識培訓等方面。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對象、時間、頻次和責任主體等方面。
3.安全防護制度:包括勞保用品使用和管理、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等方面。
4.安全生產事件處理制度:包括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報告、調查和追究責任等方面。
5.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職責和工作流程等方面。
6.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包括員工安全生產違規行為的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面。
7.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投入的相關預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
8.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包括員工安全生產成績的獎勵和表揚,以及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良行為的懲處等方面。
總之,編寫一份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公司管理人員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充分考慮到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的利益。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并能夠實現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有效性。同時,需要全面考慮到不同工種、崗位、職業特點和機臺設備的安全生產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制度的貫徹執行和不斷完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一、編寫規章制度的目的、范圍和制度制定程序目的:制定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為了保障車間員工的人身安全和生產環境的安全,防范事故的發生,提高車間生產效率和質量。
范圍: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車間所有員工,包括生產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
制度制定程序:
1、明確責任主體:制定規章制度的責任主體是車間管理人員和安全保衛人員。
2、組織調研:針對車間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實地調查和資料搜集。
3、制定草案:根據調研結果,編寫草案,并廣泛聽取車間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4、審批: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正式發布實施。
二、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保障制度
6、公司內部緊急預案和逃生預案制度
三、制定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名稱:公司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圍:公司車間所有員工
目的:強化車間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明確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和權限,構建科學的安全管理體系。
內容:
、倜鞔_職責主體,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崗位
②制定職業病防治方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方案、安全教育培訓方案等。
、勖鞔_安全生產工作流程,建立安全責任管理臺賬
、芏ㄆ陂_展安全檢查,評估安全風險等級責任主體:公司領導、車間主任、班長等執行程序:
、俳踩a責任追究機制
、诩訌妼Π踩庾R和安全管理技能的培訓責任追究:對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人員進行懲戒處理,對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進行追責。
2、車間生產安全規定
名稱:公司車間生產安全規定范圍:公司車間所有員工
目的:規范車間生產行為,防止危險事故的發生,保障車間員工的人身安全。
內容:
、倜鞔_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
、诩訌姲踩逃团嘤,增強安全意識。
、蹏澜`章操作,規范工作行為。
、茉O立安全檢查組進行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責任主體:車間主任、班長等執行程序:
①嚴格監督執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的責任。
②加強宣傳,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責任追究: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人員進行懲戒處理,要求其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制定整改措施。
3、違章操作處罰制度
名稱:公司車間違章操作處罰制度范圍:公司車間所有員工
目的`:嚴肅違章行為,營造安全生產氛圍,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內容:
、倜鞔_對違章操作的懲罰措施。
、谥贫ㄌ幜P流程,規定違章行為程序。
、壑卮笫鹿守熑螌儆诋斒氯苏撸o予相應的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主體:安全保衛人員、班長等執行程序:
、俳⑦`章操作識別制度,加強監督。
②對違章操作現場進行記錄,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責任追究:對凡有違反違章操作規定的人員及時通報,要求相關部門進行追責,直至解決安全問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保護和改善礦區環境質量,維護草原生態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礦區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生產技術科為礦環境保護業務管理部門,對全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技術科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礦環保管理。
第二條礦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業務職責為: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制定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標準;負責編制礦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參與審定礦各類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監督與管理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3、監督管理各基層單位污染源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與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4、組織開展采區表土回收及排土場復墾規劃。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污染物治理技術改造。
6、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第三條各基層單位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各有關單位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建設管理工作,要把環境保護做為日常工作的考核內容,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組織貫徹落實礦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環保及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3、各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污染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協助礦環保部門加強對環保設施的運行、保養、操作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運轉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達標排放。
4、及時向礦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出現的問題。
二、生產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第四條礦新建、必建、擴建與技改工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條采區腐殖土要單采單放。
第六條對達到設計高度的排土場逐步復田。
第七條生產作業區粉塵做到灑水車定時灑水降塵,以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危害。
第八條加強廢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質量,保證達標排放。
第九條盡量爭取內排。
三、環境綜合治理
第十一條環境綜合治理是環保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礦環保部門與有關單位協作,做好綜合規劃與治理工作。
1、合理規劃礦綠化、美化設施,建設清潔優美的現代化露天礦。
2、垃圾定點排放,嚴禁在工業廣場內隨意排棄垃圾。禁止焚燒廢棄的橡膠、瀝青、廢紙等。
四、獎罰
第十二條在礦環保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礦環保部門在請示礦領導后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加倍處罰。
1、造成污染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事故發生后不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礦領導通報的給予加倍處罰;
2、對限期治理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在工業廣場內焚燒廢棄的垃圾、瀝青、橡膠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于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并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設備、特種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設備與特種設備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強迫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龠m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酃镜纳a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墚敯踩珯z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莓斏霞壒芾聿块T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卟捎眯鹿に嚒⑿录夹g、新設備、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谂c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叟c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僭u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谠u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6 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我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公司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培訓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組織培訓形成進行。
1)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特殊工種(電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5)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6)從事關鍵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取得崗位操作證書,持證上崗。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7)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管理處(部門)、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9)管理處(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管理處安全制度、相關工作現場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10)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2、建立義務安全隊伍安全教育制度。
1)義務安全隊伍所有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技術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義務安全隊伍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地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實行安全教育培訓登記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必須建產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對本公司(包括義務安全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定的,將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挪橹贫龋翰榘踩a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情況。
、撇殡[患:查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機電設備、各類建筑物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護欄或蓋板,廢氣、廢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現象及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等。
、遣榘踩a制度執行情況
A每天巡回檢查情況B每周安全員例會情況C每季安全主任例會情況
2、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定人、定時整改。
各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由各部門主管參加的安全檢查例會,檢查整改情況,并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各班組每班進行“班前五分鐘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檢查,“下班前(后)三分鐘安全檢查”總結。
3、組織各專業性、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做好各類應急措施。
4、按《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規定執行獎懲。
三、勞保用品發放制度
1、為了確保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及職業病的發生,按國家規定,職工工作時應穿戴好公司供給的有關防護用品。
2、從事生產勞動的員工,根據實際情況,按不同的.工種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
3、各類勞保用品按發放標準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或授權人)申領單到總經辦領取。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公司勞保用品采購工作。供應商必須具有勞防用品生產、銷售資質,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每月向總經理辦公室通報費用支出情況。
5、需調整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時,由各部門(管理處)通知總經理辦公室。
6、按照同行業、同工種享受同等標準,同時兼職多工種者,執行其中主要工種的標準,不得重復領用。
7、從事有毒作業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維修人員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帶、安全繩、防護罩等均列入發放防護用品之中,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領取。
四、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門(管理處)、班組安全員及員工檢查、巡視或工作時,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各級安全負責人。
2、各部門(管理處)安全負責人應及時安排存在隱患設施的整改。
3、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填寫二聯單,存根聯留相應安全主管部門,反饋聯交整改部門、管理處。整改完畢反饋單簽名蓋章后交相應安全主管部門。暫時無法整改的項目,必須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五、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各類人員及設備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工會。
2、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護,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3、由公司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專人負責寫出事故報告,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4、召開事故分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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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鞔_及追究責任;
、锹鋵嵳拇胧;
(4)教育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吸取教訓。
5、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處理,事故報告登記存檔,并上報集團公司。
六、安全技術經費計劃制度
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是公司從全局出發,有計劃、有步驟的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而編制的安全技術工作上規劃,是公司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編制
1)部門(管理處)應根據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年度安全技術經費計劃。
2)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安全主任應組織各職能部門,廣泛吸取員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編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經費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
2、安全技術經費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經批準后,要納入公司年度維修施工計劃、財務計劃,物質供應計劃、采購計劃,以保證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的實施。
2)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的安全技術經費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該項經費科目,?顚S,保證計劃的實現,并準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情況。
3)各部門(管理處)要設立安全技術經費使用臺帳,并將使用情況按季報公司財務會計部。
4)公司所轄小區(大廈)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實施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按期實現。
七、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制度
1、各部門(管理處)必須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與各所屬部門及班組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文明小區達標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為確保我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所轄小區(大廈)達到安全文明小區標準,針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內容詳見公司《目標、指標考核辦法》
3、公司每半年對部門(管理處)負責人進行一次考核。責任制考核共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對基本稱職人員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對不稱職的調離工作崗位。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安全生產是企業生存的前提,質量是企業的命脈,為了更好地把安全生產、質量和產量搞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業收入,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各班組人員當班時不準喝酒,違者每次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負全部責任。
二、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采石工人上山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和安全繩,違者每次罰款100元,造成后果的班表和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破碎班表必須帶領班組成員,包括(翻斗車司機,鏟車司機,勾車司機)保證安全,抓好質量,如因失職而生產不合格石料,視情節給予班表和當事人處罰。
四、各班長必須盡職盡責,領導班組成員保養維護好機器設備,如失職或操作錯誤造成設備損壞而影響生產的,對班表和操作者給予罰款。
五、全體員工愛廠如家,如故意破壞設備及使用工具或偷盜者,除給予重罰外,情節嚴重的要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六、當班人員不準睡覺,不得遠離生產現場,一經發現處以50-100罰款。
七、生產班長必須投放好電容柜,熟練使用電容的投放量,不得有漏投現象,以免造成無功電費增高。
八、生產期間不準有開空車現象,鏟車,翻斗車,勾機在不工作時熄火停車,如有違反給予罰款。
九、如有辭職不干者,必須提前十五天向場方提出申請,場方安排替代人員后,方可離場,如有違反者,場方將不予結算剩余工資。
十、為了生產安全順利進行,遵守長班時間,禁止遲到早退,有事提前請假,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望廣大人員認真遵守上述規定。
石場場部
20xx.xx.xx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安全生產報告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預防和減少生產事故,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安全生產報告的工作管理。
3.職責
3.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并監督執行。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提交本部門的年度安全生產報告,并對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3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收集和整理安全生產報告,并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報告。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產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4.1.1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4.1.2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4.1.3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4.1.4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4.2安全生產報告的提交時間應當在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向安全管理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報告。
4.3安全生產報告的提交方式應當采用電子版和紙質版,電子版發送至安全管理部門,紙質版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后提交。
4.4對于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在報告中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和建議。
4.5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對提交的報告進行整理和分析,并根據情況及時進行調查和核實。
4.6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相應的措施和建議。
5.處罰措施
5.1對于未按時提交安全生產報告的部門,將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
5.2對于提交虛假安全生產報告的部門,將給予罰款并責令改正。
5.3對于不配合安全生產報告工作的員工,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6.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7.解釋權歸安全管理部門所有。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人次扣罰當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考核分分。
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上崗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穿長大褂必須穿長褲。
車輛帶病使用,廠區內超速、超載、超高、超長、超額乘人、電瓶車客貨混載、升降機人貨混載等違章行駛及亂停放者。
多人作業的沖壓設備、升降機無專人操作開關。
電源線無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電源接線板、電動工具
操作者擅自離崗者。
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失靈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時反映。
進出要害部位不登記或不服從管理者。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考核分1分。
操作旋轉機床,鉆床戴手套。(有安全防護手套除外)。
操作沖床時,手入?谧鳂I,小件沖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特殊工種無安全操作證進行作業者。
未經危險作業審批而進行危險作業。
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任意、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境造成污染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法律責任。
其他違章行為。
3.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扣罰50~10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責任分2分。
4.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輕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扣罰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責任分3分。
5.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扣罰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責任分3分。
6.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責任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予以嚴肅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則追究法律責任)。
7.凡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安全生產認真負責、表現積極的部門、車間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8.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和場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職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公司職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廠內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其他職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務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公司務必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六條: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七條:勞動人事部會同分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八條: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蟊粰z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ǘ┻M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ㄈ┘m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ㄋ模⿲z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1、在本組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仔細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3、執行礦包機制度,細心操作設備,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常常檢查易損件的磨損狀況,并向組長匯報,并做好各項記錄。
4、正確分析、推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毀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準時、照實地向上級報告,并愛護現場,做好具體記錄。
5、按時仔細執行設備的`巡回檢查、班班“點檢”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發覺特別狀況準時處理和報告。
6、正確操作,細心維護設備,保持設備干凈,搞好文明生產。
7、上崗必需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妥當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8、樂觀參與各種安全活動,養成安全隱患排查的良好習慣成。
9、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10、工程機械操作人員要對設備運行安全負責,設備運行過程中消失的問題,工程機械操作人員應負責報告生產組長和生產調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廣州市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保障叉車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叉車的制造。銷售。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檢驗。使用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叉車使用是指工廠,碼頭,倉庫等特定區域(以下簡稱特定區域)內使用的叉車,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車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區,縣級市質監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叉車實施安全監察。
第二章叉車制造,改造,維修和銷售
第四條制造叉車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許可證的,不得制造叉車。叉車制造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制造活動。
第五條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叉車。部件或者試制叉車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型式試驗。
第六條從事叉車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銷售叉車時,銷售者應當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等文件。
第八條境外企業銷售境外制造的叉車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明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代理商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并對擬在中國銷售的叉車作型式試驗,型式試驗合格的進口叉車才能在中國進行銷售,代理商對產品安全和質量全面負責。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裝。非法拼裝的叉車。
第三章叉車使用
第十條叉車使用單位是指具有叉車管理權利和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限于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戶,以下合稱‘單位’),包括叉車登記單位。合同安全管理專業公司。出租單位。承租單位。終端用戶單位等。
第十一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叉車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所在區?h級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核發使用登記證,領取叉車牌照:
。ㄒ唬短胤N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2份);
(二)登記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出廠合格證明與使用維修說明書;
。ㄋ模┯行趦葯z驗合格報告書;
。ㄎ澹┎僮魅藛T證書和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踩芾碇贫然蛘甙踩兄Z書。
第十二條叉車登記內容變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到辦理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應變更。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登記單位應當及時報廢,并向原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叉車使用登記證。牌照丟失或者損毀,叉車登記單位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登記部門提交身份證明。遺失申明和申請材料。原登記部門經與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內補發。
第十五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逐臺建立叉車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和資料;
。ǘ┎孳嚨亩ㄆ跈z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ㄈ┎孳嚨娜粘J褂脿顩r記錄;
(四)叉車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ㄎ澹┎孳囘\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十六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對叉車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
日常維修保養應當由有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無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叉車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單位進行日常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叉車因使用地點變化需要通過道路轉移的,應使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第十八條叉車作業人員(包括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下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工作。叉車作業人員作業時,應當隨身攜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第十九條終端用戶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叉車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叉車發生事故后,終端用戶單位和現場人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從事叉車租賃業務的單位,應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用于出租的叉車必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檢驗有效期內。
第二十一條叉車的承租單位應對承租的叉車使用安全負責,禁止承租下列叉車:
。ㄒ唬]有在登記部門進行使用登記的;
。ǘ]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ㄈ┪唇浂ㄆ跈z驗(含首檢)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條對于缺少安全管理資源的單位,鼓勵將叉車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合同形式委托給叉車維修保養專業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專業公司承擔合同范圍內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章檢驗檢測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在用叉車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叉車登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定期檢驗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叉車,不得繼續使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條檢驗機構在接到檢驗申請后,應當按檢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等要求及時安排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機構在進行叉車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叉車登記單位和終端用戶單位,并立即書面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叉車制造。銷售。登記。管理。終端用戶。改造。維修。租賃等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會同工商。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二手叉車交易市場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所稱的叉車,是指具有各種叉具,能夠對貨物進行升降和移動及裝卸作業的搬運車輛,包括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暴叉車等。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一、 班組長做到每班第一個下井、最后一個升井。
二、 進入工作地點以后,監督上崗人員履行崗位規范內容。接班后班組長必須查看交接班記錄本,了解上班存在的問題并安排處理。
三、 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落實整改措施。
四、 本班工作時間內要巡視全部崗位,檢查各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強化安全生產動態管理。
五、 本班結束后,填寫班末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由帶班付隊長簽字確認,整改后方可交接班。
六、 本班末處理完的交給下一班繼續處理。當班存在的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下來進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須立即撤出現場作業人員,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為了規范xx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并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h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附則
3.1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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