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造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造合同 篇1
國家財政部出臺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等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試行。要求施工企業按照建造合同進行企業的會計核算。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針對性較強,主要針對施工企業的行業管理特點:產品單一,生產周期長,有的建筑物施工周期要跨越不同會計年度。
一、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主體
由于施工企業具有生產分散、 流動性較強等特點,其組織結構相 對于其他企業來說,有其獨特之處。目前,改制后的國有施工企業一般分為四級核算單位,即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擁有法人財產權,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直接對投資者和國家主管財政機關及有關部門發生經濟聯系,但由于投資人的一部分權益已不在公司的會計賬簿上反映,因此,只有匯總其下屬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凈資產和財務狀況,因此,股份公司并不直接進行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
分公司由原來的工程處改造而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但它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擁有相對獨立的財產和生產經營資金,其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股份有限公司撥付的,也包括從外部負債取得的資金。但分公司作為管理機構,并不直接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因此,不能成為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主體。
項目經理部是施工企業的特殊的組織形式,是分公司在工程項目所在地臨時組建的工作機構,其主要任務是按照建造合同與發包單位辦理工程結算,并收取工程價款,向工程隊撥付備料款,保證其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可以說,項目經理都是整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通過對資金的管理,最能直觀地反映工程收入和成本,所以,應該是建造合同的主要會計核算主體。
二、執行建造臺同應做的各項基礎工作
1、加強對建造合同的管理。實行具體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發包單位與承包企業要規范建造合同的簽訂,保證建造合同的執行,減小合同風險,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使雙方經濟利益的及時流入。此外,施工部門應加強對合同執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因變更設計、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價的變化應及時取得發包單位的簽認,以便財務部門及時、準確地計算合同收入,真實反映施工企業的經營業績。
2、提高對成本的預測與控制能力。施工企業應利用實施建造合同的契機,將成本預測與控制有機地結合起來。目前施工企業應深化目標成本管理。目標成本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營管理目標,同時兼有目標屬性和成本屬性。目標成本應由會計部門會同行政管理、采購、勞動工資、工程等有關責任部門,根據企業的經營目標,在對工程項目建設的內外環境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制定目標成本,既有助于在實行具體會計準則——建造合同時準確估計合同總預算成本,又可加強成本管理,挖掘企業潛力,還可用于評價和考核企業各部門的工作業績?梢哉f,目標成本是實現企業內部機制與市場對接的關鍵。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首先,應建立各種財產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報廢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和工程量統計制度;制定或修訂工時、材料、費用等各項內部消耗定額;完善各種計量檢測設施,嚴格計量檢驗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其次,必須及時、系統地核算和反映實施建造合同研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對于未完成合同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必須準確地進行歸集和登記,對于未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必須進行科學、合理的預計。應當劃清當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與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計成本、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三、會計準則區別于現行財務核算:
1、該會計準則明確指出由于“建造合同的開工日期與完工日期通常分屬于不同的會計年度,因此本準則的主要問題是將合同收入與合同成本分配計入實施工程的各個會計年度”。同時明確規范:“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與費用”。
施工企業現行財務核算的要求是:在會計核算期末必須依據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年度工程結算書,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于需要簽字確認的經濟文件,任何單位均都很慎重,因此很多合同的建設單位不愿在年度工程結算書上簽字確認施工企業該年度完成的工作量,這就導致目前很多施工企業年度工程結算書是沒有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結算文件。施工企業一般習慣上把此類年度工程結算書稱為“內結”。而依據“內結”年度工程結算書進行的財務核算,審計部門均提出質疑。依據建造合同會計準則:施工企業在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前提下,企業可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意味著跨年工程的年度工程結算可以無須再經建設單位確認。該準則這一要點體現:在建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不同會計年度的合同收入和費用的劃分,施工企業可自行確認,并可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即會計年度財務核算的依據。該準則這一要點體現建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核算程序簡化,但與此相對應的是:該準則對建造合同執行結果的核算程序的'強化。
2、設置“工程結算”科目,核算根據合同完工進度已向客戶開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辦理結算的價款。明確規定該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備抵科目,合同完工后,“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額對沖后結平。
該準則要求設置“工程結算”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開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辦理的價款,并明確規定該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備抵科目,在合同完工后“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額對沖后結平。該準則對上述會計科目的設置和賬務處理的特殊規定,體現對建造合同執行結果的核算程序的強化,體現對建造合同執行過程的系統跟蹤核算管理的特殊強化。施工企業現行財務核算對建造合同收入和費用,強調的是會計年度的核算結果,因此,在會計賬務處理上,無論工程項目是否跨年,在會計年度核算期末,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收入和費用均結轉本年利潤核算,對跨年工程項目的逐年合同收入和費用在會計賬務處理上不作連續的會計記錄。如要對跨年竣工工程項目的收入和費用進行竣工工程成本考核,須通過對歷年會計報表反映數據進行整理和統計。施工企業現行會計賬務核算模式反映的是計劃經濟體制關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要求。很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以經濟合同規范經濟行為的原則。
3、開單結算的會計處理不同。本準則針對開單結算的處理應考慮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會計處理上有了很大的改變。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將開單結算與收入確認同時進行核算,即開單結算時借記 “應收賬款”科目,貸記 “工程結算收入”科目,同時結轉已結算工程成本,借記 “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四、施工企業實行本準則面臨的問題
1、企業的收入與賦稅時間不一致。本準則是按完工進度確認合同收入,雖然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更能準確地核算施工企業的經營業績,但確認的利潤要立即繳納所得稅,在目前工程款收入遠遠滯后于工程完工進度的情況下,企業需要墊付大量的資金用于賦稅,這對于資金本來就捉襟見肘的施工企業,好比雪上加霜。
2、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有限。實行建造合同,并不僅僅與財務部門有關,需要各部門的配合,準確預測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嚴格控制成本開支,而目前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還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后,有可能降低建造合同會計核算的準確性。
3、建造合同的不確定性相當大。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價值較大,生產周期很長,經常發生工程變更,引起合同總造價的變化;此外,合同實際成本受市價的影響也較大,難以準確預計,影響了完工進度的計算。
4、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還不規范。最近幾年,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建筑市場,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發包方故意拖延工程結算時間,拖欠工程款的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施工企業的現金流入,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條件
乙方通過國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或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并按相關規定能在省建設廳辦理乙方在甲方執業的注冊登記。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為三年。即從建造師注冊成功之日起(以建設部網上公告時間為準,下同)滿三周年止。從注冊成功起,每12個月為一個付費期,如需提前解聘,需在每個付費期結束前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知情。
三、聘用期間費用及付款方式
1.聘用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稅后)1.8萬/年作為基本服務費。
2.服務費支付方式,乙方交齊相關資料給甲方,甲方付給乙方5千元
定金(注冊成功后該定金自動轉為基本服務費的一部分),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確保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將乙方建造師注冊成功,如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建造師注冊未成功,則聘用日期自本協議簽訂滿三個月開始計算,甲方在聘用期開始計算7個工作日內將聘用工資余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將乙方建造師注冊成功。自注冊成功之日起的第一個星期內甲方付給乙方第一年的余款1.3萬元整。第二、三年的聘用費用按合同規定,在簽訂合同日期的七個工作日內付清。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每年的建造師年檢費及繼續教育費用及地點由甲方負責。
四、聘用期間勞動關系和工傷處理方案(第四點去掉)
聘用期間,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非甲方項目招投標或備案檢查等甲方工作需要,不在甲方辦公,涉及乙方在外的一切經營法律責任、債權債務關系和勞動關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聘用期間服務范圍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注冊證書僅用于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不用于承接工程項目。不得外借乙方證件及將乙方資格證書注冊到其他企業。
六、聘用期間風險責任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被吊銷,甲方按注冊人二級建造師當年基本服務費標準發放聘用工資,直至乙方重新注冊成功為止,重新注冊手續的辦理及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甲方負責成功辦理乙方初始注冊(續期注冊、變更注冊、年檢等)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應及時傳達建造師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的信息,積極支持和組織其業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3、按時足額支付聘用費用;如甲方不按期支付聘用費用,由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甲方還應支付違約金2萬元(改為1萬元)整。
4、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各類證書等完好無損,成功注冊后
及時將畢業證交付乙方本人。畢業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伍萬元(改為5000元),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證件印章丟失的,甲方應負責全力為乙方掛失和補辦,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給予配合。補辦期間,不耽誤乙方正常注冊,否則,甲方應按該協議標準人民幣1.8萬/年的協議費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直到證書能正常使用為止。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建造師資格證書變更注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7、甲方在注冊(變更)成功公告后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及交付建造師注冊印章(十個工作日內),視為違約。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假偽造的,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相應損失。乙方在聘用期間依法履行建造師職務時,有權要求得到甲方的.支持和保護。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的聘用期限,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九、合同的解除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
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注冊證明給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轉注手續,并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格證、注冊證等),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被依法撤銷的。(2)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規定的。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資或有其他違約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乙方因乙方自身原因被依法取消建造師資格的。
。2)乙雙方違反合同第八條規定的。
。3)乙方在除甲方以外的單位注冊本職業資格,或通過任何途徑傷害甲方名譽或泄漏甲方商業秘密。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反,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相關責任,如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達到本合同解除條件或聘用期正常期滿前一個月,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注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開具乙方解聘證明,不得無故刁難。
2、甲方不承擔聘用期間內乙方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其他原因產生的費用。
3、聘用期內,若乙方自身工作或學習需要臨時使用證件,可要求甲方及時配合借用,但使用時間應以不影響甲方工作為前提。特殊情況,由甲
乙雙方協商處理。
4、乙方可將執業資格證書及執業印章自行保管,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必須經得乙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湖南 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發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國家注冊二級建造師(房建專業),經過真誠協商,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注冊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冊期限為 壹 年,每年薪金為: 元整,薪資支付方式為:壹年一付。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合格證、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張,以及其它甲方注冊過程中需要的一些證明材料。
在當日驗證完成雙方簽定本合同后,甲方即付給乙方 元整,并報銷原返程車旅費。乙方的身份證和畢業證甲方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歸還(十五個工作日左右)。第二年若甲方繼續聘用乙方,第二年薪金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個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乙方姓名: 開戶行: 銀行帳號: 。
三、甲方辦理注冊期限為50個工作日,超過 50 個工作日視同注冊成功,必須付給上述款項;若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注冊時,乙方應將已收到的薪資全部退還給甲方,并收回全部證件(甲方均應出具有效書證予以證實)。若是甲方單位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注冊的,則退還首付款的50%。
四、聘用期間,若國家開通對建造師繼續教育,乙方在聘用期內的繼續教育(含繼續教育期間標準的差旅住宿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乙方憑相關票據向甲方報銷。如因甲方需要乙方到公司配合的,甲方應提前與乙方協商,報銷原返程車旅費、食宿費。
五、完成注冊后,乙方只作為甲方資質升級和年檢之用,乙方的“注冊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冊章及其他證書原件應交還給乙方。在甲方辦理資質申報、年檢或有關部門檢查時,若需有關證書原件、印章等,乙方應及時配合提供,不得延誤。
若超出以上范圍,甲方要使用乙方證書或印章時,則應經雙方協商,經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付給相應報酬或津貼。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私自使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在合同期內,甲方應為乙方在《執業手冊》上登記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并為乙方辦理該證的年檢工作,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冊的證件,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注冊手續;甲方保證乙方資格證件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
七、解聘:乙方必須在聘用合同的壹年期滿后,才可轉注,在合同期滿時,甲方應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注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注的手續。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也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說明具體情況,并應退還已收的辭聘后期間的薪資,且甲方不再負擔其再教育學習費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應支付剩余期間的薪資。
八、續聘: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違約責任:
甲方負責乙方在注冊期內的再教育學習的一切費用及手續,如甲方沒有在注冊期滿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學習手續和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延期的薪金,且由甲方辦理轉注手續,直至乙方能轉注為止。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件丟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金額如下:若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負責補辦,如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進行賠償;由于大學文憑(原件)無法補辦,若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伍萬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建造合同 篇4
長期建造合同確認與計量的常用方法,主要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兩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企業需要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的比例,分階段確認收入和費用,并報告當期收益;而在完成合同法下,平時只記錄工程建造所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支出,直到整個工程完成后,才將全部成本與全部收入進行配比,確認工程項目實現的損益。
企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對長期建造合同進行確認和計量,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合同總收入能可靠地計量。如工程合同采取招投標方式取得,事先已經固定下來;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如合同的履行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和強制力,也就是說,工程完工后能夠順利地收到相應的工程款;或者是與當地政府機關簽約,承建一項市政工程,收回工程款也有較高的保障;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如果某項工程同時符合上述條件,那么,建造合同的結果就能夠可靠地估計,就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某項工程不能符合上述條件或其中之一時,就應當采用完成合同法。例如,某高層建筑工程項目在招標結束后,取得建造合同的企業在打地樁時,發現該建筑所選地基屬沉積地形,地基成本難以確定,那么,也只有采用完工合同法來核算該工程的收入與費用了。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和計量長期建造合同的成功關鍵是恰當、合理地確定合同完工進度。
我國《會計準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對于完工百分比的確定規定了三種方法: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
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投入和產出兩個方面加以確定。其中投入量是將累計到某一日期(如資產負債表日)的工程投入與工程預計總投入相比較,借以確定工程完工的程度或比例,具體用來比較的投入量是工程的累計投入成本與預計總成本。與投入量相反,產出計量是以工程完成的工作量為基礎,與工程總的作業量相比較,以確定工程的合同完工進度。
應當指出的是,在高度動蕩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從事長期建造合同的實施,是一種需要較高投入的高風險經營活動,其結果有時實在難以預料。因此,應運而生了一種比完工合同法更為穩健的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的'方法——成本回收法。成本回收法要求在所投入的成本未得到足額補償之前,不確認任何利潤。
在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第10號意見書允許在“缺乏預計可收回性的合理基礎”時,采用成本回收法確認收入及其利潤;“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財務會計準則”45號及66號有規定了可以采用成本回收法。
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第五章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也規定可以使用“成本回收法”來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如果長期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采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應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定;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成本回收法過分穩健,所以,其應用理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一方面,只有當工程收入的可收回性難以合理預計或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以及長期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時,才能采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另一方面,當采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后,必須在年度財務報告中詳細地披露采用該方法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由于采用該方法而對年度財務報告所產生實質影響的金額。
內容摘要:長期建造合同的交易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在此期間,由于客觀因素的變化,其收入和費用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承包商應合理地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關鍵在于合理把握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與報酬的轉移程度并及時加以確認;選擇正確的計量方法。
關鍵詞:長期建造合同確認計量方法
對于承包商而言,長期建造合同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業務,從工程開始到最后完工結算,一個完整的交易需要較長時間。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由于市場客觀環境的復雜多變,交易雙方的風險和報酬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合理確認與計量同長期建造合同相關的收入與費用,對于正確估價企業在執行長期建造合同過程中所取得的報酬和所承擔的相應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資料:
1.葛家澍主編,中級財務會計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2.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1999[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3.河北省財政廳,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準則匯編[S],河北: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20xx
建造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訂購板房內容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活動板房內容為:
活動板房面積計算:
1. 板房面積=外墻面長X寬
2. 室外樓梯、走道面積=每層自然投影面積之和。
3. 雨棚面積=雨棚投影面積的一半。
4. 總面積=(1)+(2)+(3)。
5. 工程完工建成按實際面積結算。
第二條 合同金額
1.雙層活動板房單價為元/m2,本單價為建設材料費,運輸費和安裝費用的總和,不包括土建及水電安裝項目的費用。
2.其他項目:單層輕鋼房單價元/㎡
3.合同總金額約(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1. 鋼構地梁、立柱、鋼梁、檁條、屋架、墻板、屋面板等全部材料進場完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30_%的進度款,計元人民幣(大寫:__)
2. 活動板房安裝完工,甲方驗收完畢10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65__%的進度款,計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剩余5%的合同價款作為質保金,計_______元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質保期一年,到期后一個月內無息付清。(質保期以驗收合格完畢后開始計算)
第四條 安裝地點及工期
安裝地點:__
1.安裝布臵圖詳細見甲方確認平面布臵圖
2. 相關工藝技術要求:(1)房間輕質隔板寬度必須保證120CM,隔板中間用T型鋁條連接,且隔板必須完全封堵至頂板,保證密閉性。
。2)門需采用防盜門(3)室內樓梯采用鋼制樓梯(不另計費用)其他各項施工標準與工藝必須要與你我雙方在年月 日所簽署合同建造的活動板房一致。
3.安裝工期:_20xx_____年 _4__月 _1__日前全部安裝完畢。
第五條 工期順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安裝工期應順延: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一周內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八小時
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提供場地、清除障礙、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電。
4. 不可抗力: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老式房屋七級以上為自然災害新型房屋十級以上為自然災害)大雨、地震等。
5.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應在安裝前兩天做到場地平整和道路通暢,并做好活動板房的基礎。進場當天,甲方至少應派一名代表到安裝現場協助乙方順利開工。
2.施工期間提供用水、用電的接口,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3.應按合同第二、三條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將款項付給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付款,甲方需付給乙方應付款的每天3‰的滯納金。因此造成的停工,同時承擔乙方誤工費每人每天30元。
4.完工的當天,派一名現場代表到安裝現場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進行驗收,并簽署驗收單,辦理接收及結算手續。如甲方未到現場參與驗收而自行啟用本活動板房,則視為對本活動動板房安裝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確認和驗收手續的完成。
5.進場前,應對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予以確定。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約定的時間完成供應和安裝任務。
2.按照工程通用產品的質量,滿足使用要求。其中樓面承受負荷不小于150kg/㎡;如因質量問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服務期限為一年,屬乙方原因造成活動板房質量問題的.,乙方予以無償修補。
4.其他服務:乙方今后服務期滿后發生的損壞或服務期內屬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予以修補,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安裝期間屬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裝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兩___ 份。甲乙雙方各持 _壹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電話: 日 簽約地點:
建造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對勞動力資源之需求,經雙方進行雙向選擇后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參與本工程建設,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書,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工地從事 崗位工作,并不得自行要求變更工作崗位。
三、雙方責任:
1、乙方進場后需將身份證復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生活所用電費、租賃費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進場后,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訓,后上崗。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對公司所造成和損失和責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崗薪 元(含個人應繳納的社保金及所得稅金)。
6、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乙方當月崗薪中直接扣繳)。
(1)乙方從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導致丟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質量問題。
(3)乙方在甲方工地內出現打擊斗毆等不良行為時,甲方根據其影響的嚴重程度給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罰款。
8、如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脫離本崗位工作,甲方視所造成損失大小,有權在乙方未結算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進行經培訓通過后,先試用三個月,如在試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有權根據現場工程進度及勞動力資源情況隨時終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暫定壹年,實際期限視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住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家庭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零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戶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 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險,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需的生產工具盒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后工資為 元,并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保障乙方享受國家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 30日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蓋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加強技術力量,提升公司發展競爭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擔任公司技術顧問,乙方接受聘任并同意將自己所持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在甲方企業注冊。為規范雙方行為,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合同自建造師注冊成功之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正式公告之日為準)起往后推 年。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資質證書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免費為乙方辦理初始注冊、續期注冊、變更注冊、年檢等相關手續,并在《執業手冊》上登記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
2、協議期間,若甲方工程項目投標需要由乙方擔任項目經理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支付相關報酬。
3、協議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因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維持注冊證書有效性所必須落實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相關費用。必須本人到區外參加學習的,乙方憑相關票據按甲方規定的限額向甲方報銷差旅及食宿費用,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參加學習導致證書無法使用,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5000.00元整,并退還當年已支付聘用工資和已報銷所有費用。
4、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冊證書和資格證及其他有關材料。在注冊成功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注冊建造師的執業印章、畢業證書等原件應及時交還乙方本人親自保管,乙方的執業注冊證書及資格證由甲方負責保管使用。但牽及公司資質申報及年審須提供有關證書原件時,乙方有義務及時(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
5、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簽定合同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有關資質申報及建造師注冊所需要的相關材料(此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畢業證原件、身份證原件、資格證原件、職稱證、照片2寸和1寸各4張,簡歷一份。
2、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甲方應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并為乙方安排食宿。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時無償的提供身份證、職稱證、學歷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如因乙方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造成甲方資質年檢不通過或資質降級或資質吊銷的,乙方退還當年聘用及剩余年限的工資。
3、甲方在申請注冊期間,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初始(變更)注冊,以便順利注冊成功。注冊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證書信息,不得有掛失、注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4、乙方應在注冊成功后的兩個考試周期內將安全員B證考試通過。
5、甲方完成注冊后,乙方提供銀行賬號,并有義務提醒甲方及時支付聘用工資。
四、 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如下: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為:人民幣元/ 年(大寫: ),乙方同意甲方按每年支付聘用工資,即每年支付元。(以上費用不包含乙方應向社保機構繳納的相關費用,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保項目),如聘用期間,為確保證書使用的有效性需要乙方在甲方處繳納社保的,乙方須配合辦理,甲方按本市規定及最低繳納標準繳納社保金額。
2、如甲方工程項目投標需要由乙方擔任項目經理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有義務提供安全員B證給甲方,甲方按以下標準另支付費用:
工程項目中標成功以后,甲方支付乙方費用:乙方以一級建造師身份在甲方的'在建項目工作的按 元/月支付。
3、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提供注冊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當日,甲方預付聘用工資 元給乙方,甲方確認乙方證書注冊成功后7個工作日內,將剩下的聘用工資 元支付給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如因乙方原因注冊不成功者,需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額預付款 元,并退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如因甲方原因注冊不成功,乙方不退還甲方支付的預付款。
五、 證書的保管
完成注冊后,乙方同意將《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交由甲方保管使用。
六、 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單方面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逾期支付聘用工資,經乙方催告后15天內仍未支付乙方工資;
(2)初始(變更)注冊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4)甲方的施工項目以乙方名義擔任項目經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并且甲方未按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5)乙方因個人行為造成甲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的;
(6)乙方有違法行為的;
(7)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義務配合甲方工作的;
(8)乙方提供虛假的注冊證件及相關文件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工作業績證明等有關轉注冊證明,并歸還乙方的《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等在甲方保管的證件,并配合乙方辦理轉注的手續,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合同:
(1)在甲方注冊未滿壹年;
(2)甲方的施工項目是以乙方名義擔任項目經理,工程未完工的(如本合同已到期,工程未完工的,乙方擔任項目經理期間,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超期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按建設部門要求負責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再教育學習的一切費用及手續,如甲方無法在注冊期滿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學習手續和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冊,甲
方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造成無法轉注冊,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畢業證、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資格證、注冊證丟失,乙方配合甲方負責在該合同年度內完成補辦,如合同期滿,甲方未完成補辦,甲方須在合同到期日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三個月的聘用工資,并在三個月內完成乙方證書的補辦工作,并將證書寄給乙方。若合同期滿三個月后,甲方仍未完成補辦工作,甲方應繼續向乙方支付延期時間的聘用工資直至補辦完成。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執業注冊證吊銷,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損失費元。若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執業資格或執業注冊證吊銷,甲方概不負責,就此造成在協議期限內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證書的,乙方向甲方賠償人民幣元整,并退還甲方當年已支付的聘用工資。
。2)大學文憑(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乙方配合甲方進行補辦。
。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必須在注冊期滿年后才可以轉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則甲方不負責再教育學習費用,乙方退還甲方當年度及之后已支付聘用工資。
。5)甲方必須在注冊期滿年后才可以提出解聘,如提前解聘,乙方不退還當年甲方已支付的聘用費。
八、 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本協議所指金額均為稅后金額,如本協議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
九、 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采用本協議。
十、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返還乙方后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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