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薦】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編號:寧煤一公司合同XX-
工程承包人(甲方):寧夏煤炭基本建設公司建筑一公司
勞務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信實勞務有限公司 勞務施工作業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勞務人工費(清工)
四、承包范圍、工作內容、計件承包單價。
1、承包范圍:按施工圖紙設計規定的煤貯運項目磚砌體及抹灰工程(XX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內容:詳細分項工作內容以《煤炭建設地面建筑工程基礎定額(XX統一基價)》的有關解釋為準。
3、工程量計算及費用單價:工程量計算以《煤炭建設地面建筑工程基礎定額(XX)》為準;磚砌體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磚:240×115×53、240×240×90)結算時按實際體積結算;抹灰不分內外墻、柱按每平方米11元計。施工所用腳手架按定額規定予以結算,鋼筋植筋每個2元計。1#2#轉運樓磚砌體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內外墻、柱按每平方米16元計。
五、工程日期:
開工日期自年月日。
竣工日期止年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結算辦法
1、按定額結算部分定額工日具體為:構筑物36元/工日,非構筑物38元/工日,計時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術人員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結算單,由甲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乙方代表簽字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予以結算,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后,交甲方財務掛帳。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后五天內按結算進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錄的人員,必須在到工地當月向甲方上報能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考勤人員和用工單位的考勤員在一起,每天對勞務工進行考勤,詳細記錄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種、人員及人員的流動情況。每月勞務結算時必須上報當月農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項目部負責人與乙方共同簽字)與工資表(乙方上報、甲方項目部審核),并在農工結算清單上(詳見附表二)簽字;否則工程結算不予辦理。
4、每月結算款由乙方合同簽訂代表集中領取,按照工資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項目部派專人監督發放(發放完畢后工資表由甲方項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對勞務工資出具欠條(出具欠條甲方一律不予認可)對無工資表、克扣勞務工及手續不全等引起的爭議、訴訟聚眾滋事、上訪等造成甲方企業聲譽或其他嚴重社會影響的,乙方將以結算勞務人工總額的5%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賃費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勞務結算額的0.5%在每月的結算中給予結算,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6、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10%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結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繳的總結算費用2%的個人所得稅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三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費,則結算總額按工程總造價的95%予以結算,2%的個人所得稅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繳,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質量與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品率90%以上;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2、嚴格按照審核的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安全交底、設計變更單、國家現行施工規范和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經過與甲方質檢人員及業主或監理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發現一次視情節給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罰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如果乙方對工程進行施工中,質量達不到標準必須返工達到標準,全部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沒收保修金,另外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乙方工作開工前,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
2、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
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3、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撥付工程款。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九、乙方責任: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3、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損失及業主罰款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6、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自檢結果。
十: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應認真執行《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安全施工要求達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組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心臟并癲癇病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乙方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勞務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勞務工在工地現場出現意外及安全保護不當或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施工中發生一切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在任何條件下不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因某種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擔的責任而歸責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提供使用計劃,經甲方批準后,由甲方負責供應。施工中其他勞動保護用品及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絕緣手套、膠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備。
3、乙方必須服從用工單位施工人員的指揮,自覺接受各級單位質量,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行業有關規范標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同時執行建設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規程操作。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治安: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偷盜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經發現,扣件每個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資按照損失物資價值的5倍予以罰款,費用從總結算中扣除,相關人員立即清退出常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發生治安案件的`由相關人員自己承擔。
7、乙方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費用已含在調高的定額單價中)。
十一、事故處理
1、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立即上報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同時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發生事故后不積極主動組織搶救,致使事故擴大,則甲方按事故處理費用的1.2倍在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十二、獎與罰: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如期按時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罰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關事宜
1、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乙方進入該工程的所有人員都要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
4、乙方必須保證該工程的所需勞動力人。其中:管理人員人;瓦工人;木人;鋼筋工人;砼工人;架子工人;普工人;及其它工種人。
5、乙方勞務工必須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有關證件,繳納有關費用。
6、愛惜用人單位的一切機械設備和機具,承擔所使用的一切機械設備和機具的維護與保管。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和機具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8、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工程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后附:一公司農工結算清單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甲方單位:寧夏煤炭基本建設公司建筑一公司
乙方勞務作業隊:石嘴山市信實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施工作業隊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于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筑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后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采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凡由乙方采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后撥----,主體合格后撥----,總體驗收合格后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范》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后,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同意將本項目承包給乙方承包施工管理,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同等條件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渠縣青神鄉黃石村災后重建
2、工程地點: 渠縣青神鄉黃石村
3、承包范圍: 所有木工和相應的機械輔料
4、建筑面積: m,圖紙設計和變更為依據。
二、承包方式與范圍
包木工、包模板的'制作、安裝、拆除、木模木方制作等工作。甲方每層提供總電源。臨時搭接電源線由木工組自理。
三、工期:
1、按設計圖紙,技術交底,設計變更,規范規程要求施工,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2、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檢查,均要達到合格。承擔甲方與發包方簽定質量約定的所有條款。
3、在施工中,必須保護好工程的其他分項已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
4、因甲方修改圖紙等原因增加工作量,應由甲方付給乙方點天工資。
5、甲方必須預留施工孔,不留者由甲方出點天工資來支付乙方多出的工時。
四、承包價格:
本工程承包單價均按實際建筑面積 65元/m計算面積大包干。甲方不另簽證計時工。
五、付款方式:
從乙方施工人員進場首月生活費由乙方墊資,從進場之日起每月付進度款百分之八十。待工程完成后一個月內甲方必須付清全部款項,如因非自然災害等人力不能控制的情況外拖欠款項應每天向乙方交付所欠余款2%的滯納金。
六、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勞務承包款付清后勞務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考察研究并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本工程承包給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條文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5.工期:
⑴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⑵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 天。(遇停電、氣候原因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工期可做相應順延。)
6.質量等級:
7.本工程總造價,計人民幣 元,小寫 元。
8. 工程款撥付方式:乙方進場,甲方付材料費 元,乙方施工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工程款付至總造價的 %。
9.保修:工程質保金數額為工程總造價的5%,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一年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質保金。
二.甲方工作:
1. 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及其他事宜。
2. 開工前五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并具備工程施工作業條件,向乙方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施工場地及乙方施工人員的住宿場所。
3.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等工作。
4. 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申報手續。
5. 乙方竣工通知甲方后,甲方應在2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三.乙方工作:
1.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進度,解決由乙方負責的該工程各項事宜。
2.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該工程由乙方免費保修,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后維修、維護收取甲方材料成本費
四.工程質量:
1.本工程所選用材料質量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所選用材料都應事先由雙方驗收后封存樣品,作為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并提供材料合格證。
2.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
工和返工,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五.違約、爭議或糾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如雙方發生爭議,可爭取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有關仲裁部門仲裁或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內容完成后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份,監理人執 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
用。
第十六條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
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提供時間
交還時間
管理要求
備注
1
生活、辦公用房
…
…
2
辦公設施、設備
…
…
3
檢驗、測試設備
…
…
4
交通工具
…
…
5
通訊設施
6
其他(水、電等)
第十一條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機構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14.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15.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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