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5篇[精選]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合同 篇1
協議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委托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為促進海運出口業務的發展,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經雙方平等協商, 現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海運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適用范圍
一、 乙方作為委托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二、 乙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乙方應有的承諾、義務和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二章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原則上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及國家規定禁止出運物品的運輸。(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商議有書面確認的除外)。
二、 乙方如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應于訂艙時,在委托書上明確注明協議合同編號及運價,否則甲方將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三、 乙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國際海洋貨物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委托書上必須包含托運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其它特別要求,同時需在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便雙方核對協議內容。
四、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在船開前2天以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航線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包括重新商定有關運價,船期及費用。
五、 乙方有參展或其他貨物要求緊急出運時,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書面確認船期后再行安排訂艙裝運。
六、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之貨物運輸,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短途運輸、簽發提單、文件交接及其它進出口相關業務,并按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
七、 甲方目的港代理應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將協助乙方索回超收差額。
八、 乙方提供報關資料請注意以下要求:
A. 提供報關資料前先審單(十位數單位及八位商品編號請填妥。商品的品名必須有中、英文,如有手冊請核對手冊內容)。
B. 出貨單位在上海海關必須事先注冊,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C. 特別注明:甲方不能接受空白資料。
D. 拼箱貨、費用月結或類似月結情況,本公司不接受自報關。
九、 送貨通知
A. 貨物須在截關日前72小時送倉,若有特殊要求請事先聯系我司,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誤應由乙方負責.
B. 貨物入庫時必須持有甲方提供的進倉編號,甲方倉庫在收貨時將仔細丈量貨物尺碼,請送貨人在現場監督丈量,同時簽收倉庫的收貨記錄單,甲方以收貨記錄單上的尺碼作為衡量貨物實際出運的尺碼的標準.
十、 甲方在船開前一天傳真提單樣本及費用清單給乙方確認,無誤后待船開后一天內提供正本提單,如乙方須將提單以電放形式放貨給收貨人則必須出具相關的電放保函,并根據海關操作在船開后30天內將退單退回乙方,甲方有義務為乙方隨時追查退單的流轉情況并及時向乙方報告,但由于海關延期退單,甲方單據退回也相應推遲。
十一、 如發生船期變動或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等情況,乙方有責任在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書面確認。
十二、 在訂艙報關、運輸過程中,由于甲方的責任造成貨物錯運、破損時,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來處理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由于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承擔后果。由于第三方責任,則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追究。
第三章 收費標準
一、 乙方依據與甲方所商定之運價(乙方須在托單上注明)按協議規定及時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托運之其它貨物提單。
二、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等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按收貨記錄單的尺碼收費。
三、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期未提貨者,所產生之額外費用應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
四、所有特殊之運價均需乙方作確認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準。
五、訂艙定額費或內裝箱包干費,門—門包干費或倉儲費用均按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為準。
第四章 付款方式
A. 乙方付清運費,甲方簽放提單。
B. 乙方押一張等值支票,甲方簽放提單。
C. 乙方收到甲方賬單,經審核(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逾期視為自動確認)無誤后應在每月 25 日前將上月所有運費、欠款匯入甲方帳號,乙方有義務提供付款明細或其它有關單據,以利甲方向銀行查詢及時銷帳。乙方付清費用,甲方退回核銷退稅單,乙方逾期不能付清欠費,甲方有權暫時扣貨或扣單(提單、報關單或其它單證),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扣貨、扣單證期間所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以方式付款。如果美元運費累計至,乙方應立即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貨或扣單(提單,報關單或其它單證),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扣貨、扣單證期間所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新郎: 新娘:
乙方 婚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年 月 日 時 分
舉行地點:市 區 路 號 (飯店) 廳
婚 宴: 共 桌
第二條 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總體策劃 價款:人民幣 元
婚禮主持 價款:人民幣 元
婚車使用 價款:人民幣 元
化妝服務 價款:人民幣 元
紀實攝影 價款:人民幣 元
紀實攝像 價款:人民幣 元
其他服務項目 價款:人民幣 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 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
條四條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 30 %即人民幣 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妝、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后付總價款的 80 %即人民幣 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后付總價款剩余的 20 %即人民幣 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妝、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后付總價款的 80 %即人民幣 元;婚禮當天晚上布置場地完成后由新人驗收合格后付總價款剩余的' 20 %即人民幣 元
(三)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 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 即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 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后,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 , 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
向仲裁機構(名稱: )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五條的約定相對應(請在需要的項目前打√,空置項目請劃去) :
附件一:總體策劃約定 附件二:婚禮主持約定
附件三:婚車使用約定 附件四:化妝服務約定
附件五:攝影服務約定 附件六:攝像服務約定
附件七:其他服務項目約定 附件八:補充約定
附件九:服務變更約定 附件十:服務驗收單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內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住所(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xx
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則簽訂合作協議如下:
一、在合同期限之日期內,甲方為乙方在 微信公眾平臺上提供位置廣告位。高寬比為 xx。
二、乙方支付廣告位租金 (元)。
三、合同期內甲方準時在微信平臺制定位置發布乙方制定廣告圖。如遇甲方需要發布其他商家頭條造成當天沒有發布乙方廣告,甲方負責安排將乙方廣告發布時間向后順延。
四、乙方在微信平臺上發布頭條,每條 (元)。次條每條 (元)。3——8條每條 (元)。此費用另計。
五、本合同結束后,如甲乙方需要順延本合同,在相等條件下乙方可獲得第一順位展示位置和合同優先權。
六、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確山縣創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公司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居住地及郵政編碼:
甲方(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律及北京市有關勞動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XXX(以下稱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務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2.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工作崗位: 。甲方有權可以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師生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單位設備、設施發生故障,影響工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工作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期間進行設備檢修、設施保養的;
5、為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單位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上述月工資均為稅后額度。
3、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五)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乙方應當按國家規定依法納稅,甲方代為扣繳。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由乙方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或本人檔案所在地支付。按規定甲方支付的,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前告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支付辦法。
(二)甲方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勞保福利待遇。
(三)乙方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乙方保證其身體狀況符合甲方崗位需要的健康標準和有關規定,能正常從事其崗位工作。
(四)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安全;
(三)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情況變化,調整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
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工作不稱職或乙方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等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 無法履行規定職責的;乙方違反合同中相關承諾的;
3、乙方行為疏忽魯莽,違反操作規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拘役,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 次無故曠工和(或) 次無故上班遲到;放棄工作職責或不完成任務的;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其他規定: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合并的。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停工醫療期間計算,按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3、其他符合國家、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5項規定解除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務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的
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產生爭議協定:合同期間如有勞動爭議,雙方本著實事求是、互相協商原則,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十一、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規定。
十二、信息協定:乙方提供個人信息和聯系地址是正確的、的,如有變動,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合同 篇5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行為,防范由于合同專用章管理使用不當所帶來的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簽訂、變更、解除合同(業務合同、勞動合同除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涉外、擔保、出資等合同,需要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必須經法律事務機構審核同意并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第四條 各單位只能刻制1枚合同專用章。除因特殊情況并經集團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同意外,合同承辦部門不得持有合同專用章。
第五條 公司合同專用章由戰略規劃部法律事務中心(以下簡稱“法律事務機構”)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所屬各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由法律顧問負責保管、使用。
第六條 合同專用章保管和使用人的責任:
(一)妥善保管合同專用章,并進行登記備案,不得丟失、損毀,一般情況下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或代管。
(二)除非確有必要,未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準,不得攜帶合同專用章外出,也不得攜帶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外出。
(三)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的,須經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審核通過,并由公司領導書面授權后,方可用章;所屬各單位加蓋本單位合同專用章的',須經本單位法律顧問審核通過,并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公司機關各部室及所屬各單位的職能部門均不得以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應以公司或持有營業執照的單位名義進行,并加蓋公司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
第八條 合同專用章只限于簽訂合同時使用,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行政公章或部門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第九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自行刻制合同專用章。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刻制,公司系統所屬各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由法律顧問所在的部門刻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條 公司系統所屬各單位如發生合同專用章被盜或遺失,應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報告,并及時登報聲名作廢。
第十一條 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專用章不善,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利用合同專用章進行違法活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違反本辦法,使用行政公章、部門印章或其他印章簽訂合同的,公司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各單位簽訂業務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加蓋業務合同專用章。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公司以往印發的有關合同專用章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于公司法律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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