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推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采購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購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為了安排好市場供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訂購水果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2.品質規格:按照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提出的要求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質量合格的水果提供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甲方在下訂單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日內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雙方的責任: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已符合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少收或不收,否則向乙方償付少收或不收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甲方在乙方交貨后,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款,如未按時交納,每逾期 1天,應向乙方償付為付款部分總價值 50% 滯納金。乙方。乙方應努力提高供貨量、質量,按采購訂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如未按合同規定品名、數量的,應向甲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逾期 1 天,應向甲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 20% 的滯納金;如乙方提供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商品損失,甲方有權不接受當批次貨物,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
9.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并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規定。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作廢。本合同一式正本 2 份,雙方各執 1 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
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 訂立本合同:
采購地點:樹脂廠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東辰心語)一期、二期園林景觀項目
工程內容:種植土采購
合同形式:固定單價×實際車數
合同內容: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綠化種植土約2萬m3,單價:60元/車 (到岸價)
二、乙方根據甲方的施工需要按要求按質量提供綠化種植土,并負責運送到甲方工地。
三、乙方應有設專人負責調度乙方運輸車輛調度安排,達到甲方工地指揮倒土。
四、甲乙雙方各排一名代表,作為現場負責人,本著相互合作友好的精神完成此項工作。 甲方:負責發放記錄到達施工場地的車輛記錄數據,安排乙方負責人指定位置倒土。 乙方:負責記錄達到施工現場的車輛記錄數據,指揮倒車。
甲乙雙方代表每天記錄當天的車輛數據,甲方負責開完工單作為結算依據。
五、付款方式:土石方工程完成后支付50%,余款3個月結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場地內道路的'清潔衛生及大門口清掃工作。
2>乙方負責場地外道路的清潔衛生。在車輛運輸過程中造成的場外道路清洗及相關質檢部門的協調工作。
3>乙方負責承擔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的所有安全風險,例如:發生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只負責收土計量。
七、其他
乙方要確保提供的種植土土質的質量要求,若沒有達到甲方的土質要求,本著友好長期合作,雙方共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原單價基礎上往下調整。雙方友好協商。 如:如果含雜質較多降價處理 均按50元/車 結算
若土質太差,甲方有權拒絕收貨,當場提示乙方停止運輸,然后協商。
乙方不聽取甲方意見,亂倒土由乙方清理,并視情況予 1000-5000元罰款 本合同在施工完成后結算不包含稅金,乙方需提供油票辦理結算。
本合同一式雙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開始生效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日
采購合同 篇3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采購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購的物品內容
物品名稱:
物品內容:
二、付款方式及交貨周期
三、交貨和驗收
1、交貨地點: 。
2、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調試,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負責提供物品的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要求。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者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 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質量保修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該設備保修期過后自行失效。
2、合同生效后如單方不履行合同即視為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雙方必須簽署終止合同協議書方可終止。
4、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保密義務。
十一、 附則
1、若采取招標方式進行的采購,招標文件、中標通知、乙方投標文件及澄清說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必須全面遵守,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附件: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簽約地址:中山市坦洲鎮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稱甲方) 簽訂地點:
賣方: (以下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柴油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名稱及價格約定:
1、貨物名稱為O#柴油,合同簽定基準價為 元/噸。如遇原材料波動,產品價格需要調整時,乙方需及時以書面形式或電話通知甲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后以雙方簽字確認方可執行新價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調價要求,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在協商過程中乙方產品仍按原價執行。 第二條 價格:參照同期市場價提供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價格在市場價基礎上優惠 元/噸。
第三條 交貨地點及方式、運輸方式:甲方購油時需由專人到乙方油庫全程監督裝油,在甲方無人在場情況下乙方不得自行裝油,裝油后由承運司機、甲方監督人及乙方三方確認數量且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乙方負責包運到甲方油罐卸油,數量以乙方送貨單為依據,甲方驗收過磅為準,允許雙方磅差在3‰以內,以外部分以甲方驗收數量為準。
第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且能夠滿足甲方車輛的使用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進行退貨處理,如乙方出現摻假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罰款5萬元。
第五條 結算方式:轉賬支票或電匯,甲方貨物驗收后在3日內將貨款打到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每月15日與甲方進行對賬,核對加油的總金額數和剩余款數,核對無誤后雙方在對賬單上簽字蓋章。對賬完成后乙方在7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裝油發貨時必須按甲方要求三方當場簽字確認數量,乙方不得與甲方人員相互勾結虛報加油數量,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萬元的罰款,并返還全部貨款。
2、 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的態度與甲方合作,要確保供貨的'長期穩定性,在O#柴油緊張時要保證甲方的供應,讓甲方的車輛、生產正常運行。
3、 若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質量問題,經驗證屬實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經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雙方約定簽訂本合同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賬號: 銀行帳號: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識別號:
地 址: 地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采購合同 篇5
01采購合同要素:
一、采購標的物的價格 、規格型號、材質、數量
二、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運到需方
三、運費承擔方:運輸費用由需方負擔、由供方負擔
四、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和雙方協商而定的圖紙等標準
五、合理損耗部分承擔方
六、到貨地點
七:違約責任(規頂退貨的費用的承擔方)
八:其他規定(可以規定 相關的票據、入庫問題和一些安裝等問題的規定) 九:貨款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月結30/60天、現金支付、承兌匯票(銀行和商業)、款到發貨和貨到付款(一般看情況而定)
002一般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個行為分別是,要約邀請,要約,承諾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1)要有合同的當事人。合同必須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只有一方當事人就談不上合意問題,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過,參加訂約當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2)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和承諾作為合同訂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是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須具備的基本規則。
(3)合同當事人須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即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謂合同當事人達成了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構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業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規定為《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消滅后,當事人不得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該民事行為有效。
003合同的內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內容要素構成,合同內容要素即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1.標的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標的可以是貨物,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工程項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標的要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數量和質量
數量是以數字和計量單位來衡量標的的尺度。質量是標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包括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等級、標準、技術要求、物理和化學成分、款式、感覺要素、性能等。數量和質量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數量,權利義務的大小很難確定;沒有質量,權利義務極易發生糾紛。因此該條款要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
3.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是根據合同取得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以貨幣表示的代價。報酬是根據合同取得勞務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又可以稱為酬金。價款或報酬是有償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應說明價款或報酬數額及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須具備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確定驗收、費用、風險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
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于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也有利于確定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條款。
6.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發生爭議時,其解決方法包括當事人協商,第三者調解、仲裁、法院審理等幾種。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條款以外,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
004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有:主體、標的、行為要素。
主體要素指出賣人和買受人。
標的要素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和價金。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行為要素指移轉買賣標的物和支付價金。出賣人應將買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金。買受人支付價金只能是金錢,不能是貨物和其它給付。給付金錢之外的物,為互易合同,以勞務為對待給付,為雇用、承欖、委托等合同,而不是買賣;
005從基本的合同要素淺談合同風險的防范
《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來有針對性的具體講解一下: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體審核: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雖然現行《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并沒有特別限制(已經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說沒有合格主體的問題。一方面涉及到專營、專控的業務必須由專業公司經營或經特別批準后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的公司或人員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范,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風險。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代理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在一些單位委托本單位業務人員或聘請外單位人員簽訂經濟合同但未給予正式的、完備的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應作具體分析:1)合同簽訂人用委托單位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用委托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應視為委托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2)合同簽訂人持有委托單位出具的訂立合同或者聯系業務的介紹信簽訂合同的,視為委托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
3)合同簽訂人未持有委托單位的任何委托證明文件所簽訂的合同,如果委托單位未予蓋章,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委托單位已經開始履行,應視為委托單位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權已經予以追認,因此,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二)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專控物質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準后經營。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煙草制品必須由煙草專賣企業經營。違反這一規定,不僅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十條有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涉及知識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這顯然非常重要。
(三)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對于買賣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特別加予注意。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指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部分動產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也應進行登記的。在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轉移給買受人。雖然之前出賣人早已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標的物的風險并不是隨所有權轉移而轉移,而是按照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的控制原則承擔。 此外注意,貨款的結算方式必需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后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四)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國家的合同法站在“保護”的角度,將這種制度稱為“違約救濟”。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采用了合理預見規則。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復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系,并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系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合同法》第1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對于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于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于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并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采購合同】相關文章:
采購合同(精選)08-04
采購合同【精選】08-04
采購合同[精選]08-06
(精選)采購合同08-26
【精選】采購合同07-30
采購合同【經典】08-17
(經典)采購合同07-31
采購合同(精選)07-31
(經典)采購合同08-15
采購合同[經典]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