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6篇(經典)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勞務分包合同。
一、工作內容:
甲方將“無錫市公安局干部學校改擴建工程(具體部位根據現場劃分)”弱電智能化工程分包給乙方。工作內容包括:
分包范圍及內容:無錫市公安局干部學校位于無錫市湖山路8號。本次改造建筑為1#宿舍樓、2#宿舍樓、4#宿舍樓、食堂、門衛,本次新建建筑為行政教學樓、5#宿舍樓、警營文化中心、綜合訓練館,以及室外總體平面等,改擴建總建筑面積為3、1萬平方米。無錫市公安局干部學校改擴建項目將對項目弱電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設符合干部學校的教學、管理需求的全新、先進的弱電智能化系統,并需在系統建設中,考慮兼容使用原有設備。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以下系統:
1、數字電視監控系統
2、防盜報警系統
3、光纖周界報警系統
4、電子巡更系統
5、一卡通系統
6、綜合布線系統
7、計算機網絡系統
8、程控交換機系統
9、電視系統
10、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
11、音視頻系統
12、錄播系統
13、電子白板系統
14、信息發布系統
15、電子閱覽室系統
16、無線對講系統
17、LED屏顯示系統
18、系統集成(選配,不計入投標價)
19、機房工程
20、信息化教室工程
21、綜合管道工程
二、結算方式:
1、甲方按總價的10%作為施工結算價格。
2、總包方按實際施工人數付1200元/月生活費;(約每月1~8號)。最終結算時把這部分費用扣除。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價的,待工程結算審價結束后付至總價的;質量保修金按結算造價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后付清;
4、本綜合單價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具費、各種零星配件、太陽燈、勞動車、小型手動電動工具、移動電線、電箱等材料設施費,臨時腳手的搭設費成品保護費、二次搬運費、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管理費、利潤、趕工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旅差費用、通訊設備費、安全防護、安全文明施工費、垃圾清理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等。
三、質量要求、驗收辦法及處罰措施: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范及甲方技術交底的要求認真組織施工,并達到規范合格標準。
2、支撐系統必須全穩定可靠。
3、一個部位完成后,乙方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須報甲方檢查驗收,一次驗收不合格視情況罰款100—500元。甲方在檢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見,乙方必須限時整改,若整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整改時,每處罰款300元。若驗收不合格,整改時間耽誤了工期計劃,則該段工作量單價下調10%。
4、分段分項工程完成后,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工長驗收符合要求,并簽字、認可后才能予以結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2、使用電動工具時,要用有責任心、有經驗的人來操作,操作人必須具有機械操作證,嚴禁違章作業及冒險蠻干。
3、對于電動工具、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安裝、架設并維修,其他人員不得亂動,有問題馬上找項目部經理或電工、安全員來處理,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4、嚴禁酒后作業,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5、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有關事宜,對事故造成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五、工期要求及處罰措施:
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數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確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已經確定的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時做如下處罰:
1、每個工期段達不到要求的,該段罰款1000元。
2、總工期達不到要求者,除按每個工期段罰款外,所承包的總工程量單價下調10%。
3、乙方連續兩個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單價的90%結算,其余部分作為對甲方再招用分包隊伍延期、窩工的補償;或者,甲方自行充實施工人員,單價按合同單價的2倍計取,從乙方結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自備扳手、鋼尺、線墜、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嚴禁偷、搶、打架,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
3、嚴禁聚眾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項目經理匯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出現上述行為,無論有何理由,每次均罰乙方5000元,工程結算時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領用的工具、儀器、設備等材料,要嚴格管理使用,禁止損壞和丟失。如果發生損壞和丟失,按其經濟價值的3倍收罰款。
5、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遵守者,每次罰款200元。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逐一登記清楚。
7、就餐時,必須按次序排隊領取飯菜,嚴禁擁擠起哄,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領飯時要講究衛生,聽從炊事人員的管理,不準打架,有問題要找項目經理或棟號長解決,若在就餐期間同炊事人員打架,無論有何理由,每次罰款1000元。
8、年滿50周歲以上或者體弱、病殘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隱瞞者每人罰款1000元。
9、所有操作人員及代班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班前會、班后會,以便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嚴禁不參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棟號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人次罰款50元。
10、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后,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價款的90%予以結算,其余部分作為甲方再聯系施工隊伍的延期、窩工補償。
11、未經甲方同意,嚴禁私自開灶,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12、安全、技術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后終止。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無錫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建設單位:(甲方)
審查機構:(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3、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4、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實施辦法》;
5、國家及地方其它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法規及規章。
第二條、根據國家及省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本合同審查收費額總計為人民幣 元(見審查收費表)。合同簽定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審查收費的50%作為定金,計人民幣 元,乙方提交審查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審查收費余額,計人民幣 元。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按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審查職責為甲方提供良好服務,自 年 月 日收到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后,于 年 月 日共 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工作。
1、如本項目審查合格,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簡稱合格書),交還經乙方蓋章的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乙方將審查合格書副本及相關審查資料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如本項目審查不合格,乙方應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退還甲方并書面說明不合格原因。同時,應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如實上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記錄檔案。
3、乙方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退還甲方后,除超資質勘察設計情況外,甲方應當要求原勘察設計企業進行修改,并將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重新報乙方進行審查。
4、勘察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所占時間,不計入乙方的審查工作日內。復審時限按工作日作相應順延。
第四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確需修改的凡涉及建設部第134號令第十一條規定內容的,甲方應將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送乙方審查。
修改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乙方審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提供施工圖設計文件全套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2、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審查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審查。
3、甲方不能按期返回修改圖紙或變更設計,又不說明原因的,則視為甲方終止合同。
4、甲方對乙方的審查成果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許第三方重復使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規定進行審查,對提出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論的完整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2、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審查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審查。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3。1和3。2款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許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交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資料不齊,造成乙方無法進行正常審查的,乙方可按延誤時間順延交付審查成果。
2、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有錯誤,造成乙方審查成果的質量缺陷,由甲方負責。
3、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需進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設計,甲方應按重新審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相應比例的審查費。
4、因甲方原因終止審查的,甲方應按下列約定支付審查費:實際完成審查工作量小于或等于50%時,按審查費的50%支付;大于50%時,按全部審查費支付。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 向甲方交付審查成果,每推遲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審查費 的違約金。
2、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可視具體情況和不良影響,處以審查費 違約罰金。
3、施工圖審查合格后,仍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承擔審查失察責任外,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不代替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質量責任。
第七條、其他
1、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審查意見有重大原則分歧且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組織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決定。
2、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若論證結果與原審查結果基本一致,專家論證費由甲方支付;論證結果與原審查結果不一致的,專家論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3、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因甲方原因需要整體變更重審的,按新項目報審并收取審查費。
4、本工程項目采用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需要赴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的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調研及收集資料時間不計入合同約定審查時間。
5、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咨詢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7、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或委托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9、本合同雙方簽章齊全后方可生效。
10、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雙方共同簽署的協議及書面通知、會議紀要及補充協議等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翁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適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棋逢對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懲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道德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主,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招待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___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___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__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__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招待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__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__日內要出終止委托監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__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交免費提供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責任,保證該工程工期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并嚴肅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專項工程內容及范圍:
四、承包方式:
五、工程造價:
六、工程質量等級:
七、開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八、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A、工程開工前甲、乙雙方嚴格審核該工程的設計圖紙,以簽字為準。
B、提供合理的施工現場用地。
C、對工程進度、質量、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組織工程交工及驗收。
D、安排進度撥款工作,結合工地實際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E、為了確保乙方施工人員的生產需要,甲方對每個施工人員配置被褥、
乙方責任:
A、專項工程的負責人(工長)必須嚴把質量關,始終把安全施工和工程質量放在首位,按圖紙施工,按國家的有關規范要求施工,決不允許偷工減料。如乙方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限期整改,對工程造成質量隱患的,其后果乙方將負連帶法律責任。
B、各專項工程的負責人員(工長)和施工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每天到施工現場辦公室簽字報到,如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安排合適人員補崗,經甲方駐工地負責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否則離崗一天罰款叁佰元。
C、各工種務必遵守公司紀律,協調好本工種與其他工種之間的工作關系。
D、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強化安全意識,嚴守操作規程,負責好本工程施工段的人員施工安全,如發生違規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負責,其后果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擔。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前需穿工作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的.系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皮鞋上崗。如違反規定,發現一次罰款伍拾元,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E、甲方對乙方配置的相關物品及機械設備等,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所有配置的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統一食宿。
F、施工前乙方必須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及安全合同(報施工人員一覽表備案),同時乙方在施工中不準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如發生除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及罰款,還要承擔甲方施工企業社會影響的損失(每發生一次賠償5000元作為補償)。
G、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支付,并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對乙方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傷殘及財產損失、機械設備事故均不賠償,乙方應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
九、付款方式:
外墻腳手架搭設安裝完畢后,付工程量的,安全拆除外墻腳手架并清理完畢后支付剩余。
以上條款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共兩份,簽字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將龍泉1號商住樓及洛門福順佳園1號住宅樓、3號住宅樓的鋁合金門、窗加工制作安裝承包給乙方張應紅,商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本工程圖紙設計范圍內的所有鋁合金門、窗及陽臺整體承包。
二、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帶安裝的方式。
三、結算價格:鋁合金窗及陽臺綜合價175元╱m2,龍泉1號商住樓門面地彈門220元╱m2.要求型材為宏達牌,1mm厚,電泳香檳色。
四、付款方式:簽訂協議后,龍泉1號商住樓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3萬元整(大寫:叁萬元整);洛門福順佳園1號樓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7萬元整(大寫:柒萬元整);3號樓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10萬元整(大寫:拾萬元整)。其余金額待所有工程完工結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按照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價款,如甲方未能按協議付款,影響到工程進度,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服從管理,管好自身作業人員,如在材料款支付到位的前提下,未能趕上工程進度,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特別約定:在簽訂此協議時,甲方將洛門福順佳園3號住宅樓的二單元四層西戶(401號)住宅房一套以每平方米2300.00元的價格出售給乙方使用,房款結算定為到該承包協議整個工程完工后,根據乙方門、窗工程款長退短補一次性結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完賬清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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