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實用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購方)
甲乙雙方因櫻桃樹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1、 購銷苗木規格、數量、價格、苗木現狀、提貨時間
規格:樹干直徑20厘米(從離地平面30厘米計量),帶80厘米土球。數量:大約株,價格:每株 元,共計 元,大寫:。
苗木現狀:苗木位于新泰市羊流鎮疃里村大橋西頭北側。
提貨時間:20xx年底之前提完。提貨時甲方有義務做協助工作。
2、 甲方提供的苗木長勢健壯,根系完整,無檢疫性病蟲害。
3、 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付給甲方定金元,大寫:
余額在提貨時按實際提貨量付,每車一付。
4、 如一方違約或單方終止合同,除按照定金承擔責任外,應向另一方賠償損失,計算方式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計算。
5、 若遇天災或不抗力原因苗木損失嚴重,則甲方在提苗木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按比例縮減,否則按上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適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大冶市舜天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大冶市眾百利太平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石灰石粉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石灰石粉采購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石灰石粉。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x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1、石灰石粉到廠價(一票制):人民幣93.5元/噸(含17%的增值稅及運費),合同期內甲方享有適時調價權利。
2、結算方式:乙方憑西塞山電廠計磅單和檢驗單申請付款,甲方按合同(附件
二)考核后辦理脫硫石灰石粉貨款結算手續。
3、付款方式:每月付款一次,付款前乙方應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7%)。
四、石灰石粉的質量和數量
1、石灰石粉的質量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滿足西塞山電廠質量要求的石灰石粉,具體技術指標見附件一。
2、石灰石粉的供應數量
乙方日常供應的石灰石粉數量必須服從西塞山電廠生產需要的調運安排,甲方按生產計劃提前1-2天通知乙方。
乙方生產、供應能力必須滿足西塞山電廠的生產需要,年供應量不超過西塞山電廠需求總量的40%。
五、石灰石粉的'計量方法
1、石灰石粉的計量單位(凈重):噸
2、石灰石粉的計量以西塞山電廠地磅計量為準。
3、計費重量(凈重)=重車重量-空車重量
六、石灰石粉的驗收
1、重量驗收:脫硫石灰石粉到廠驗收時甲乙雙方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交接雙方責任人在西塞山電廠地磅房當場計量,雙方在共同確認的計磅單上簽字,計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質量驗收:乙方提供的每車石灰石粉,須在雙方的監督下隨機提取三份樣品,以西塞山電廠的檢驗為依據。
七、石灰石粉的交貨期限和交貨地點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生產計劃安排及通知要求,按時將石灰石粉運達交貨地點。
2、交貨地點:西塞山電廠。
八、雙方有關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時保證西塞山電廠石灰石粉的供應量,因乙方供貨不及時影響西塞山電廠生產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時供應的,應提前5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方可。
九、其他
1、合同期內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擬訂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大冶市舜天貿易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日期:20xx年12月31日
乙方:大冶市眾百利太平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日期:20xx年12月31日
購銷合同 篇4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乙方購買下表所列物資(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 物資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和質量標準。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為固定價格(如上表),單價已包括了材料費、運輸費(不含稅),實際結算數量以(經甲方驗收人員驗收合格)甲方驗收人員在收貨單簽字的實際數量為準。
二、 物質材料交貨期限及進度
交貨期限:自甲方施工單位施工起至甲方單位俊工止。
交貨進度:在無自然災害,無政治問題的情況下,乙方交貨進度必須趕上甲方單位的施工進度(否則甲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 驗收和計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運到甲方指定的料場后由甲方負責,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員和乙主人員共同量方計量(如乙方所運材料的過程中少方量問題,甲方可當場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車數都以此為結算依據。
2.驗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員開據有效的.結算聯收料單(一車一單),給乙方作為結算憑據。
四、 結算與付款方式:
1. 甲乙雙方應每月對帳(對票)一次。
2. 本項目沙石料總計兩百萬,預付二十萬,余款再分兩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為整棟房主體封頂付總已購買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項;第二次為整棟樓房竣工驗收后,兩個月內一次付清。
五、 其它事項:
1. 在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應材料,甲方有權清理出場,甲方有權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應法律責任。
2. 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更換供應商,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執行本合同有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合同期限
1、材料的名稱:砂、碎石、元石、連砂石(其中元石徑應達到0.5-4cm)范圍內。
砂:采用中粗細砂,砂子必須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應當符合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并先用質堅干凈的粒料。
2、合同有效期:20xx年06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材料的數量和計算單位、計算方法
1、材料的數量:結算時以實際收方數量為準。
2、計算單位、計量方法:計量的單位為立方米;計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點由甲方收料人員驗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由乙方交到甲方指定地點:工地施工現場。
2、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包運輸。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施工現場負責人。
四、材料的價格和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價格(單價以合同約定價格為準)
1、砂:中、細、粗砂:均價35.00元/T(含泥量不得大于2%),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10元/T。
2、石:碎石(0.075-31.5mm):30.00元/T,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10元/T。
3、元石:30.00元/T,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10元/T。
4、連砂石:25.00元/m3,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10元/T。
五、驗收方式
1、驗收方法:實際現場收方為準。
2、驗收標準:行業統一標準。
3、驗收人員:甲方指定人員。
六、對材料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材料的種類、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電話通知乙方提出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質量下降,不得提
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后,應在一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當日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的30%違約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須負責更換,并承擔調換、退貨面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的付款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質量、規格、型號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
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結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付給乙方采購定金:人民幣50000.00元,在總結算時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材料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貨一個月后,甲乙雙方共同結算,結算價款在該工程辦公樓主體完工后三個月內分三次付清;
2、根據供應的材料的實際數量每月底結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對帳,貨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或到達工地現場時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為乙方責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
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主或主管部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手印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材料價款付清后,該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電話: 日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砂石的`供需事項
一、 乙方提供的砂石必須為合格產品,不允許出現不合格產品,否則視乙方違約;材料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確定,數量甲方簽收為準。
二、交貨地點:甲方堆料場 。
三、交貨方式:由乙方運至甲方現場,一切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所有安全事故產生的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四、數量驗收:砂石按實際方量計算,以甲方驗收人簽收為準。
五、質量驗收:乙方所有砂石含泥量、壓碎值、強度、級配等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每月底結算,甲方向乙方全部貨款。
七、違約責任: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砂石供應,如不能保證砂石供應, 造成甲方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或人民法院調解。
九、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開戶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油流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色拉油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二、產品名稱:
色拉油、大米
三、質量標準:
質量要求一級日清色拉油,優質東北大米,嚴格按國家標準生產,質量檢查報告以公示的為參考標準。
四、合同期限:
本合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質保證金:
1、自合同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質量/價格誠信保證金壹萬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質量保證金)。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裝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須符合國家衛生要求標準,甲方交適當容器壓金(二個容器/XX元),
3、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容器,乙方退還甲方容器壓金,同樣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供貨方式:
1、甲方以電話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貨,甲方在電話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時內必須送到指定地點。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當月(1---5號)出廠合同價進行計算結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車旅費,
2、大米按當月(1---10號)的大米生產廠家發貨金額單據為準,每袋大米凈重(50斤)計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車旅費,如本月沒有發貨發票單據,按上月單據金額計算。
3、結算時符上當月購色拉油、大米合同發票,甲方在第一時間付清貨款,乙方并出據貨款發票。
4、所有合同單據票證、不的涂改和偽造,一經發現按當月送貨款的扣出。
八、雙方責任:
1、雙方必須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并在執照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超過范圍經營引起的后果自負。
2、因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全額扣出。造成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跟其他糧油商進行交易,但甲方有權進行市場調查詢價,和每月在市場購買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權利。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或異議,雙方協調解決,雙方協調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決。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20xx年x月xx日
購銷合同 篇9
甲方(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農藥供貨一事,自愿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名稱、商標、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價格商品名稱商標牌號規格、含量單位數量單價合計金額
略
合計金額大寫: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農藥質量標準,隨產品附送同批產品的生產批號、開據正規發票,并保證產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貨方式及運費:合同生效后15日內發貨,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產品包裝需按照國家農藥包裝相關規定進進行包裝,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如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品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扣除貨款。
六、結算方式:預付總貨款的 ﹪,待乙方收貨并驗收后付 ﹪,農藥使用后 天付清佘款。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間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方正農藥系列產品,并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甲方供給的農藥質量問題(或延期供貨)造成乙方損失的,則甲方按 元/畝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責任: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產生藥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負責任。八、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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