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合同【熱】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勞動合同1
甲方: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古錦流石仔加工場
乙方:
身份證號:
一、合同期限
從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滿,雙方未正式書面簽約,則雙方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和解除。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職務或工種。
2、乙方應履行甲方制度的崗位職責和流程要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執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崗位職責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領取勞動報酬,其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20日前為甲方發放員工上月工資的日期,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
四、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崗位職責,公之于眾。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范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管理技能。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2、甲方因調整生產、銷售管理任務和部門職能安排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或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5)《勞動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乙方未按約定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自行離職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違反保密約定的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并按勞動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若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例如培訓費、福利費、商業秘密損失等),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節假日期間需要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同時可領取加班費。
2、實行定額工資的甲方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當地基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申請應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機構提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日期:二0xx年一月十日日期:二0xx年一月十日
關于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合同期為 5個月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宿管員 工作,擔任_宿管員 職務。工作地點位于 素樸中學寄宿制區_______。
三、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 1400.00 元月執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確定乙方工資待遇其標準為 1400.00 元月。其中基本工資 1200.00 元月,社會保險費 200.00元月。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按1400.00 元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四、社會保險
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將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金額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險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學校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及安保人員工作職責進行管理。 特別強調: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含周末及寒、暑假期),若有特殊事情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方可離校,否則做曠工處理(曠工一次扣除工資總額30.00元),一學期曠工累計五次以上者,甲方有權解除簽約合同,解聘乙方。擅自離校的如果學校財產被盜及流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七、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交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系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甘肅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肅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于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核定數額,在11月30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于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后一個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發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甘肅中牧山丹馬場總場xxx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關于勞動合同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勞動合同5
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我單位職工 等 名同志,已解除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年 月 日
1、合同制職工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報告書一式五份,留本單位一份,送
達本人一份,并于十日內分別報市勞動服務失業保險科、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各一份備。
2、解除合同的職工本人檔案移交到市勞動服務公司托管。
申 請 書
申請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申請行政許可事項:
申請材料: 1、 2、 3、 4、 5、
申請人(印章) 年 月 日
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遞交申請的途徑: 電子郵箱: 傳真電話:
關于勞動合同6
甲方:貴州湄窖酒業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工作年限 月,根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20xx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結清以下款項: a) 甲方20xx 年度月平均工資 ¥ 元。
b) 根據《勞動合同法》給予經濟補償金:共計¥ 元,大寫: c)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 元。
3. 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 20xx年 12月31 日
4.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 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7
一、關于調崗
1.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崗位:
(1)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調整。
(2)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試用條件,經與員工協商,可以調整崗位;
(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勞動者不能勝任原工作,可以調整工作崗位。對是否勝訴原工作,由用人單位承擔證明責任。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即:變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除第1項中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沒有得到勞動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調整工作崗位。否則屬于違法。
二、關于降薪
1.單方變更
(1)勞動者由于不能勝任工作而被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2)勞動者由于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定,按照規章制度被用人單位給予降職降薪處罰的
(3)采取結構性浮動工資,在約定范圍內進行調整
(4)其他情況的單方變更
2.協商變更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即:降薪屬于變更勞動合同,除第1項中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沒有得到勞動者的同意,不能擅自降薪。否則屬于違法。
三、關于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即:除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
四、關于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即:如果勞動合同是到期終止、公司破產或者解散,用人單位也應支付你自20xx年1月以后在其公司每工作滿一年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五、關于待崗
1.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3、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4.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5、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4條規定:“經濟困難的企業執行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確有困難,應根據以下規定執行:(1)《關于做好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企業發放工資確有困難時,應發給職工基本生活費,具體標準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關于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緊急通知》的規定,‘地方政府通過財政補貼,企業主管部門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資金,銀行也要拿出一部分貸款,共同保證職工基本生活和社會的穩定’;(3)《企業富余職工安置規定》的規定:‘企業可以對職工實行有限期的放假。職工放假期間,由企
業發給生活費。’
六、關于經濟補償及賠償金
1.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七、關于年休假
1.《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單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標準低的,應該要支付3倍工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的折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八、關于社保繳費不足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3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46條第1項規定,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16條第2項規定,用人單位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63條、第86條的規定處理。即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
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據此,勞動者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張權益。
九、關于公積金繳費不足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2.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關于失業證明
1.《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2.現行《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也指出:“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所稱的賠償責任,主要是指因用人單位沒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致使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些損失都應當由用人單位賠償。
關于勞動合同8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種彈性工作制度,也被稱為小時工。指的是在《勞動法》規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務的“鐘點工”、“小時工”,同勞務工也是兩個概念。
非全日制與全日制勞動關系有不同的特點,它不適用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如勞動合同的形式、勞動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等。因此《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列出專章來規范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鑒于實踐中采用口頭合同的方式較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取非書面形式訂立,但勞動者要注意保存勞動過程的證明:如工資單、開始工作的日期、工作的時間等,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無論采取書面形式或非書面形式,都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2)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3)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4)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勞動報酬包括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5)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關于勞動合同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確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嚴格遵守。
一、貨物名稱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一臺,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送貨及驗收
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負責將設備送至甲方指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并完成安裝調試,運費由甲方承擔。
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甲方向乙方說明商品的配置,對商品品牌、型號,通電調試,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后,驗收完畢。
三、付款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20%, 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自驗收合格后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75%,即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剩余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屆滿后無息返還。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銀行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4.乙方付款前甲方應提供等額正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四、售后服務
1.設備自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故障時,乙方應提供免費維修。
2.甲方保證2分鐘內電話響應,2小時內到修,4小時修不好提供備用機。
3.保修期結束后,若甲方在乙方購買耗材,乙方將繼續提供以上免費上門維修服務,零配件另計。
五、違約責任
1.因可歸責乙方的事由,致甲方無法依約定交貨時,乙方應賠償甲 方產生的往返運費。
2.因可歸責甲方的事由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 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七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貨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接到乙方維修通知后,超出約定時間未到場,每發生一次乙 方有權向其罰款 元,超出24小時未到場,視為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并從質量保修金中扣除相應維修費,不足抵扣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 可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其它
1.甲方售后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2.本合同由乙方簽字蓋章,經甲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修改應另簽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須加蓋本合同印章。
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關于勞動合同10
一、勞動合同變更程序如下: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復。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后,應當及時進行答復,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實務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強行變更勞動合同,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勞動者損失的,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變更勞動合同情形有哪些?
具體有以下幾種情形:
1、 試用期內。
2、 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3、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4、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對其工作崗位予以調整。
5、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發生分立、合并、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轉產轉型、技術改造后某些生產崗位消失等。
6、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后達成新的協議變更原有的約定。
關于勞動合同11
勞動合同怎么辦
在工作上遇到這種情況,單位叫我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上的內容和期限都沒注明,他們說這是他們填的,勞動合同怎么辦。只要簽個名,把身份證復印件給他們就行了。我不肯簽,現在他們叫我寫保證書。他們要我寫:“因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不愿簽訂勞動合同。一切后果自負."我應該怎么做? 如要寫保證書要怎么寫?
100% 這個保證書千萬不要寫,寫了的話,由于是你自己不愿訂勞動合同,不僅很多權利將喪失.而且以后發生勞動糾紛,你會很吃虧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本報訊 人事經理在單位里是專門負責勞動合同簽訂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國家具公司,公司所有員工都簽了勞動合同,唯獨人事經理曉宏(化名)沒有簽。當公司提出與曉宏解除勞動合同時,曉宏卻以公司未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索賠近百萬元。近日,黃浦區法院駁回了曉宏的訴訟請求。
原告:公司故意拖延不簽勞動合同
20xx年2月,曉宏通過獵頭進入一家跨國家具公司擔任人力資源總監,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傭期限至20xx年2月。根據協議約定,曉宏的.勞動報酬為稅前年薪人民幣45萬元,公司每年分12個月平均支付。
此后,曉宏就開始在上海負責這家跨國公司在華的人力資源工作,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怎么辦》。到了20xx年7月,休完產假本該回單位上班的曉宏卻收到了公司發給她的電子郵件,被告知單位已單方面解除了與其的勞動關系。對此,曉宏并不認可,她始終認為與公司的勞動關系還沒有解除。
在與公司多次交涉后,曉宏將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萬元的索賠要求。曉宏稱,自己曾向公司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事宜,并向總部請示如何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沒有簽,而僅僅是通過口頭和電子郵件的形式約定勞動報酬的事宜。因此,公司應該支付自20xx年2月至實際簽訂勞動合同日止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
被告:規范員工勞動合同是原告的職責
庭審中,家具公司稱解除與曉宏的勞動關系是因為其在哺乳期結束后反復提交病假,公司認為病假是虛假的,故解除了勞動關系。公司還表示雙方之間有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曉宏是在以擔任人事總監的便利向公司索取巨額賠償。
家具公司稱,曉宏應聘時由于當時公司的營業執照尚未取得,所以曉宏通過電子郵件形式與英國公司總部的全球人事總監簽訂了一份《雇傭協議》,協議中,雙方對勞動關系的具體權利義務均有明確約定,且此后有關約定均已得到全面、忠實的實際履行,因此這份協議應當視為正式的勞動合同。
公司認為,高薪聘請曉宏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規定,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規范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交給曉宏,曉宏也曾在年度考評時匯報稱已完成任務,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曉宏在內的所有員工均已簽署勞動合同。
我1992年12月份經考試被招聘進某單位,以前年年簽合同只簽到20xx年,之后再未給簽,直到現在,我們已干了18年的臨時工,單位社保未給我們辦,工資很低,也不給我們漲,領導視而不見,我們該怎么辦?
最佳答案 這種單位你也呆得下去?等你以后退休了,你該怎么辦,做人要臉皮厚點,身板要硬點,如果你現在不跟他們去追究,他們就會理都不想理!就像現在當官的一樣,如果記者去揭一下內幕,他們就會重視一下,如果沒人去鬧的話,永遠都會是一個爛攤子!你現在不跟領導去鬧的話,那你以后怎么辦?這個社會有些時候就是欺軟怕硬,如果你永遠這樣軟著,只有被欺負的份,不給他們來點硬得你就永遠都會不被重視!
關于勞動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建立勞動關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一致性確認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規章制度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勞動合同、合同附件、員工手冊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來的承諾保證書共同構成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 項執行
1、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該項任務時止。
3、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
3.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合同附件a更詳細說明乙方工作內容.
3.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調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崗位。乙方有關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乙方對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證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或變更任何合同條款。
3.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4.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4.2、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規章,乙方對此必須時刻遵守。如果乙方違反了工作規章或本勞動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按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規定對乙方進行處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為或乙方的工作失誤使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如乙方嚴重違反或屢次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的規章,甲方就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且不會支付乙方除工資外的任何其他費用,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對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簽字都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資及一切費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經授權而簽字引起的一切費用,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工作職責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天,休息 天。
5.2、甲方確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但乙方未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權享受的有薪節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將依照公司的規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職責需要,甲方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 工時制
5.5、本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公司隨地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公司、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服從公司管理。如果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視情節給乙方以經濟或行政處罰,直至開除。如果乙方觸犯刑律,公司將把乙方開除。
5.6、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各種補貼。
5.7、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批準的休假只發放基本工資,不發放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六條 勞動報酬
6.1、乙方月工資詳見附件a,附件a詳細說明了乙方的工資、補貼和獎金,并介紹了乙方每月工資及各種補貼和獎金的條件。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 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補貼和獎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實際情況核實應得獎金后發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補貼、獎金均為稅前收入,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保險與福利
7.1、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受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法定節日休假,請事假和病假。
第八條 勞動紀律
8.1、乙方愿意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的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絕不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或轉借給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8.4、若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新規定及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8.5、甲方對模范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9.1 、 在本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9.1.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9.1.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9.1.3甲乙雙方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例如:甲方的經營狀況、組織機構發生變化,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等)。
9.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 3.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必須真實無誤。
9.3.2乙方健康狀況良好,無精神病、傳染病及其他影響工作的病癥,能保證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現良好,沒有吸毒、斗毆等各種劣跡,富有愛崗敬業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9.4.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9.4.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3未經甲方同意,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有關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9.4.4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
9.4.5試用期滿后,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9.4.6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第3.2項約定調整乙方職位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請離職的。 9.4.8被依法進行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9.5、有下列情
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5.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或醫療期內醫療終結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5-10級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違反本合同第九條9.1項約定,經甲乙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關于勞動合同13
第一、“勞動關系”的定義以及“勞動者”主體資格不明確。
國家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主要是為了規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法雖然規定了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無論在勞動法中,還是在本法中,我們均無法找到“勞動關系”的定義。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法對用人單位的范圍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對于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因此,司法實踐中廣泛存在爭議的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雇傭關系等認定與區別問題,并不太可能因為本法的頒布實施而得到解決。比如:保險營銷人員與保險公司的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大學生能否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些問題將繼續存在爭議。這不能不說是本法的一個缺陷。
第二、沒有明確全日制工資結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條規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但是,對于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雖然《勞動法》早就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工資,但是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在次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還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還有次月29日才發放的。至于具體到次月的哪一天發放才屬不合法,法律并無明確規定。由于用人單位又實實在在是按月發放工資,似乎也很難認定用人單位違法。但是,這樣種做法的結果是勞動者總有一定期限的工資無法及時領取,而且延后發放的期限越長,勞動者被留存在用人單位的工資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亟待有關部門規范,以防止用人單位延長發放工資的周期。否則,用人單位將利用勞動合同法的這一漏洞,在勞動合同中將發放工資的時間近可能地延后,這將嚴重影響勞動者及時領取工資和辭職的自由權。
第三、試用期工資的標準不明確。
對試用期進行規范,是本法的一大特點,也廣受***好評,但筆者不以為然。本法第20條規定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規定,但是該規定仍然不明確,存在嚴重的漏洞。
本條規定了試用期的工資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另外,還有一種理解最低檔工資沒有80%的限制,說明這里的表達有歧異)
但是,其中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定“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第四、同一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復試用,損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筆者認為這一規定過于絕對。沒有考慮到離職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于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也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定明顯不合理。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于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本條提出異議,引發新的糾紛。
關于勞動合同14
一、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幼兒園,被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 籍貫______
二、聘用期限:自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三、聘請待遇:
1、每月_________元,包括假期和節假日。
2、獎金:按學校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于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在合同未到期時,乙方意欲辭職的`話要提前一個月申請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合同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滿月三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全發。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關于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的模板如下:
1、自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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