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員工勞動合同2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應經過______天至______天的試用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經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三)乙方試用合格后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達到______年獲得______元工齡獎。每月全勤獎金為______元。
第四條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第六條保險待遇
(一)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恤金。
(三)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四)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六)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七)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第七條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八條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第九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第十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2
第一條 為規范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并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條 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
第四條 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
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于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
本人不愿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第五條 新招聘職工,經考核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醫院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
第六條 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為本勞動合同的補充。
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并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
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
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并結清所有債務。
第七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
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第九條 對初次就業、再次就業或改變勞動崗位(工種)的職工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執行。試用期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
第十條 考慮到每月要對職工考核、計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0日。
第十一條 醫院人事部門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職工的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醫院人事部門應當建立職工名冊、檔案備查。職工應如實的向醫院人事部門提供所需的各種證件和資料。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續簽和終止的辦理:
1、如醫院與員工雙方都有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由本人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和醫院領導簽署意見,同時經過考核,本人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續簽勞動合同條件和工作需要,報醫院法人代表簽字同意后,醫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2、 如本人不愿意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的,則職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書面告知醫院,待勞動合同期滿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如醫院不愿意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職工,待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4、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辦妥以后,醫院以發文的形式,正式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
5、醫院人事部門開具失業證明,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和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本人,并在十五天內將其檔案轉到失業保險股。
第十四條 醫院在不降低各項待遇的前提下,職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
第十五條 由醫院提出與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職工在收到醫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內應對醫院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予以回復,同時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并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醫院應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1、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職工提出的,則不作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期滿的;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條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和職工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產后哺乳一年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二十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醫療期。凡進入醫療期的職工,必須與醫院簽訂醫療期協議。如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但醫療期未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滿。
第二十一條 醫院為職工出資提供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應與該職工訂立協議,并約定服務期。
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醫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醫院提供的培訓費用。醫院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按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醫院與職工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職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二條 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醫院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同時就違反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設定違約金。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醫院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職工因退休(職)、開除、除名、自動離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則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醫院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嘉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后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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