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終止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終止勞動合同1
1、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社會保險
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2
______(先生、女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______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____________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于本人______月工資______元人民幣整。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協商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解除時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二、乙方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享受截止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補償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全部給付項目包干總金額共__________元(幣¥__________元)。
上述款項為一次性了結總付金額,包括賠償金、各項經濟補償、工傷醫療待遇、加班工資、其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三、乙方對甲方應付其勞動報酬和各項經濟補償等款項的金額予以確認并沒有爭議。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仍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以外亦無其他爭議。假設存在其他權益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將其放棄。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4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收
以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已收到無誤。
被通知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補充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勞動合同已實際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要求甲方代為乙方交納保險(時間期限壹年),甲方表示同意。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交付其個人六個月的保險費給甲方(以實際收款為準),甲方負責按月代繳。六個月后乙方若繼續要求甲方代繳,應于到期的.六個月,提前一個月交納后六個月個人保險。乙方若不預交,甲方將及時停止代為乙方交納保險費。
甲方為乙方代交保險費,乙方承諾不以甲方代交保險費為由主張雙方存在的勞動合同關系。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期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過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為。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該租賃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
三、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將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倉庫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繳納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費用時,再將其在一天內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并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房屋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辦理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繳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滯納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辦理完退房手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用向乙方要求賠償。
七、鑒于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后,給予乙方不超過天的搬遷及清理時間。如乙方不按時退場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但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十、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6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一、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之后,____因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的勞動合同。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三、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的工資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給乙方繳納的社保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元人民幣。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五、其他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日/YY)起至(日/YY)止。現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已與甲方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
二.甲方已與乙方結清__________工資,工資將于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通過銀行劃入個人賬戶;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與檔案和社會保障相關的移交手續;
四.勞動合同終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雙方履行上述事項后,不再追究對方責任;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的勞動關系隨之終止。
2、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歸還屬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資料、辦公用品、電子文檔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辦理工作業務移交手續。
3、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乙方辦理完本協議第2條所述事項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也結算亦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社會保險金、公積金于次月繳交。
5、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保證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會以任何形式進行復制、保留或帶離甲方經營場所。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除上述所列事項外,在各自履行完相應義務后,甲乙雙方不再存有任何勞動和經濟糾紛。
8、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外壹份用于辦理退工手續。
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9
姓名:
你好!
你與北京X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于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日終止。現公司根據你自身能力和績效的原因,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友好協商同意提前中止勞動合同,公司將嚴格按照勞動法相關補償規定執行,請你于年月日辦理離職手續,你的工資將發放至XX年XX月XX日。你在接到書面解聘通知后,應按以下規定及程序辦理:
1、在接到書面解聘通知當日辦理業務移交手續、財務帳目結清手續、辦公用具結清手續、圖書文件歸還手續。
2、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須在辦理離職手續后60日之內轉出。
薪金處理:
1、在辦理了上述相關手續后,你X月X日至X月X日的工資將于X月X日發放,X月X日至X月X日薪資將于X月X日一次性發放。
2、北京X公司為你辦理的`福利保險將截止到200X年X月。
3、你不得帶走北京X公司的檔案及各種資料,不得泄露北京X公司的商業秘密及北京X公司客戶的秘密。
4、你不得利用原來在北京X公司工作之便,在解聘后帶走的客戶。不得影響北京X有限公司的聲譽,否則北京X公司有權要求你賠償或采取其他措施。
北京X人事行政部簽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10
x先生/小姐: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xx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xx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20xx年xx月xx日;計x元;
2、此種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給您相當于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x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簽訂從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甲方于離職當日一次性結清支付給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以現金(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賬號: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
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終止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崗位。本期勞動合同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______________(主動/被動)離職。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終止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在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及薪酬等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__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者簽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13
xx先生/女士:
本單位與你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期限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xx項規定,決定不再與你續訂勞動合同,請按下列第情形辦理手續:
(一)請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內到本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相關手續。
(二)因你現處,按照規定請你在該情形消失時天內到本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15
關于員工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問題,勞動關系的終止與解除是兩個不同概念,法律后果也不同。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效力的提前終結,往往是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無法預料的,可能會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因此勞動合同在依法解除時,員工可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
就勞動合同的終止而言,員工一般對合同的終止是可以預見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到來的具體日期不確定,但是畢竟條件一旦滿足,就會立即發生終止效力。因此《勞動法》沒有將勞動合同的終止作為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一種情況。
(一)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三)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五)用人單位“過失性解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經濟性裁員
用人單位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應當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用人單位的裁員方案應當在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實施裁員方案,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工會對勞動合同解除的監督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舉證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可予撤銷用人單位的決定,用人單位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部1995年8月4日發布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由此可以看出,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當事人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不能與解除條件相重合,否則這一約定無效,當事人仍然可以按解除合同來對待。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4、勞動者退休、退職、死亡的。
5、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6、勞動者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7、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但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并且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二)勞動合同不得終止的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又未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也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
勞動部的規定:
(一)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二)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四)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六)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七)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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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終止勞動合同08-29
(必備)終止勞動合同08-01
終止勞動合同[優選]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