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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國際官方旅游組織聯盟
1950年,國際官方旅游組織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fice Travel Organization,略為IUOTO)對上述定義做了修改,包括將修學形式旅游的學生視為旅游者,以及界定了一個新的旅游者類型“International Excursionists”(通常譯為“短途國際旅游者”或“當日往返國際旅游者”)。“短途國際旅游者”是在另一個國家訪問不超過24小時的人。另外,IUOTO還定義了過境旅行者,他們是路過一個國家但不作法律意義上的停留的人,不管其在該國逗留多久。
聯合國有關機構定義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現代旅游業的迅速發展,統一世界各國旅游統計口徑的問題開始真正得到有關的國際組織和世界各國的重視。在國際官方旅游組織聯盟(今世界旅游組織WTO前身)的積極推動下,1963年,聯合國在羅馬舉行的國際旅行與旅游會議(又稱羅馬會議),又對上述定義作了修改和補充。出于統計工作的需要,會議提出采用“游客”(visitors)這一總體概念,然后按逗留時間超過24小時的旅游者(tourists)與逗留時間不足24小時的游客(visitors)加以區別。這種劃分對應于IUOTO在1950年所做的旅游者和短途旅游者的劃分方法,只是用詞有所不同罷了。并繼續承認臨時國際聯盟統計委員會規定的不屬于旅游者的5種人。具體定義如下:游客是指除為獲得有報酬職業以外,居于任何原因到一個不是自己常住國家去訪問的人。這一概念有三個重要特征:第一,清楚地區別了游客與到某國永久定居或就業的人,在對過夜旅游者進行解釋時,具體規定了消閑和公商事務兩種目的。第二,確定了對游客的分類不是以游客的國籍,而是以其訪問的居住國而定。第三,根據停留時間是否超過24小時,將游客劃分為旅游者和游覽者。1991年聯合國統計委員會專家小組建議將游覽者改為“一日游游客”。
1967年,聯合國統計委員會專家小組采納了1963年羅馬會議對游客下的定義。1968年,該委員會與國際官方旅游組織聯盟(世界旅游組織前身)都通過了這個定義。1970年,歐洲經濟與發展組織旅游委員會也采納了這個定義。1976年,聯合國統計委員會第19次會議又通過了關于國際旅游者暫時性準則方案,對國際旅游者作了更為明確的規定,認為國際旅游者可分為:一是從外國到某特定國訪問的人(來自外國旅游者);二是從某特定國去國外訪問的人(出國旅游者)。1981年,世界旅游組織(WTO)將該定義納入當年出版的《國際和國內旅游信息收集和反映技術手冊》中,向世界各國推廣。
1991年,世界旅游組織在加拿大舉行的“國際旅游統計大會” 上,對國際游客、國際旅游者的基本概念進行了再次修訂,并以《國際旅游統計大會建議書》向聯合國推薦,經聯合國統計委員會1995年通過后在全球推廣使用。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都接受1995年世界旅游組織和聯合國統計委員會的定義,從而初步實現了有關國際游客、國際過夜游客和國際一日游游客的較統一的規范性定義。具體內容是:
國際游客(international visitors)不包括下列人等:為移民或就業而進入目的地國家的人;以外交官或軍事人員身份訪問該國的人;上述人員的隨從;避難者、流民以及邊境工作人員;逗留時間超過1年的人。但下列人員是或可以是國際游客:出于休閑、醫療、宗教、探親、體育運動、會議、學習或過境的目的而訪問他國的人;中途停留在他國的外國輪船或飛機的乘務人員;逗留時間不到一年的外國商業或企業人員,包括安裝機器設備的技術人員;國際團體雇傭的任職不到一年或回國作短暫停留的僑民。
國際游客又分為國際過夜旅游者和國際不過夜旅游者和(international tourists and international excursionists)兩類,前者指在目的地國家的接待設施中度過至少一夜的國際游客,后者指利用目的地國家的接待設施少于一夜的國際游客,包括那些居留在巡游船上只上岸游覽的乘客。不過夜旅游者中不包括那些雖然落腳于他國但卻未在法律意義上進入該國的過境旅客(如乘飛機在某國中轉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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