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暑降溫通知模板匯編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的種類比較多,根據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為轉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么你有了解過通知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
目前,我省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事件,保障勞動者安全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很強的勞動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夏季高溫天氣變化,對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抓好組織實施。要將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作為“企業關愛職工、職工熱愛企業”活動的重要內容。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勞動者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明確責任主體,落實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責任主體,要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相關規定,進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
4.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二)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
1.加強高溫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在高溫季節期間,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2.加強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3.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嚴重者,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要為勞動者申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為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5.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執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xx﹞94號)之規定。
三、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責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級安監、衛生計生、人力社保部門以及工會組織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作業的.特點,要加大對易發生高溫中暑的行業領域和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要廣泛開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涼”等活動,關愛奮戰在生產一線的廣大勞動者。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各有關部門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總工會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20xx年夏季高溫天氣即將來臨。為了切實做好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職工安全度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以人為本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把夏季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個企業、每個班組、每個高溫作業崗位和每個職工。
二、落實政策,強化保障
(一)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對勞動禁忌的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在12時到15時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要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二)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的標準和條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督促企業行政積極改善高溫崗位的環境。在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崗位配備必要的降溫設施,通過隔熱、散熱、通風、噴淋等方法降低環境溫度,同時給高溫崗位職工提供合格、足量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藥品。要督促企業行政做好職工醫療保健工作,對患有高溫禁忌癥的職工及時調整工作崗位;要積極開展高溫慰問工作,組織工會干部深入高溫作業一線開展形式多樣的“為職工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把對職工的關愛落實到具體行動中。
三、監督檢查,依法履職
各級工會要積極督促單位行政貫徹執行國家最新《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在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工會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切實發揮工會群眾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優勢,結合夏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層積極開展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高溫、高空、露天施工、危險品儲運等危害因素較多的作業場所,及時發現事故和職業危害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要根據《武漢市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模式實施方案》的要求,在高溫來臨之前主動與企業行政開展集體協商,積極推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從源頭上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食品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要結合“安康杯”競賽,廣泛發動職工立足崗位,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活動,形成勞動保護工作全員關注、全員參與,沒有死角和盲點的有利局面。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暑降溫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職工牢固樹立“以遵章守紀為榮、以違章違紀為恥”的理念,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要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因地制宜改善農民工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健康權益。
各區、各單位工會要按照以上要求,積極參與到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之中去,此項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請于9月30日前書面報市總工會經濟和勞動保護部。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企業:
目前我市正值夏季,白天以炎熱高溫天氣為主,為切實做好20xx年夏季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確保一線作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
(一)有關企業應認真落實防范高溫天氣的各項措施,加強對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平時多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中暑急救知識培訓,并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輕工人勞動強度,避免疲勞作業。
(二)有關企業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 146-20xx),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符合標準和滿足防暑降溫工作的需要;露天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露天作業集中和固定的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并經常灑水降溫;地下室、隧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應落實通風措施;應在施工現場供應足夠的茶水、綠豆湯等防暑降溫飲料,并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和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防止現場作業人員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
(三)當天氣預報發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日最高氣溫將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作業人員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人員加班;當天氣預報發布高溫橙色預警信號(日最高氣溫將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作業人員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當天氣預報發布高溫紅色預警信號(日最高氣溫將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四)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從事高溫環境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
二、加強高溫期間施工作業的監督檢查
(一)監理企業應加強對施工企業落實現場防暑降溫措施的檢查,對未落實防暑降溫工作的工地,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當地住建局安監機構。
(二)各縣(市、區)住建局應針對高溫天氣加強對建筑工地檢查,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防暑降溫措施等情況的檢查,督促建筑施工有關企業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確保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xx年6月23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我市已進入盛夏時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國家四部門《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責任落實。要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
二、加大宣傳,增強防范意識
各地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能力。
三、落實責任,合理安排部署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做好各項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四、加強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各區縣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溫費
(一)執行范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
(二)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
(三)發放時間: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經費開支渠道: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防暑降溫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部門預算中列支;企業的'防暑降溫費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五)調整后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從20xx年6月15日起執行。
二、高溫津貼
(一)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發放標準:每人每天25元。
(三)發放時間: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五)調整后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防暑降溫通知 篇6
進入夏季,日照強度高,高溫天氣持續,為切實做好夏季作業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員工中暑和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特制訂本措施。
一、合理安排調整作息時間。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禁11:00—15:00上山外出作業)
二、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在夏季作業過程中,盡可能調整作業時間段,縮短一次性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三,作業場所安裝通風設施,加強作業現場通風。
四、保證現場飲用水供應充足,作業現場供給足夠飲用水,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五、落實防暑降溫物品,車間向分公司安全生產室打報告,申請配發防暑降溫藥品,如風油精、人丹 、清涼油、藿香正氣水等。
維修三車間
防暑降溫通知 篇7
一、高度重視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嚴格落實防暑降溫各項防范措施
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期間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或者記入勞動者健康檔案。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環境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調整其工作地點或者工作崗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整的,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對其加強預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護措施。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組織開展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強化防暑降溫監管執法和責任落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管業務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病防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各自職責,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對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進行指導,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特別是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各項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是否足額發放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市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指導和對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天氣期間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
防暑降溫通知 篇8
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分(子)公司,項目部,本部各部門、事業部:
為了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人社明*[20xx]26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集團下屬各單位、直管項目部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各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各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各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各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要深入作業場所實地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項目部及時整改。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當前的防暑降溫工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落實企業關愛職工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把“雙愛”活動落實在具體行動中。
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xx年8月8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9
公司各項目部:
進入盛夏季節,為了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公司為各項目安排防暑降溫物品的專項資金。請各項目部做好物品采購及發放工作,該費用不計入項目部日常開銷,憑發票到公司財務報銷。
各項目部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確保一線人員夏季安全施工。
XXXX 公司
20xx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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