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防暑降溫通知模板集合七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越來越需要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還是對通知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各區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級有關部門:
目前,我市已進入夏季高溫季節。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陜人社函〔20xx〕607號)要求,為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勞動者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推動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有關規定,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切實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認真落實高溫天氣防暑降溫保障措施
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從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的高度出發,采取統籌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企業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企業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從成本費用中列支,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企業提供的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三、加強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強對高溫天氣期間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受理勞動者的舉報投訴。對企業違反有關高溫天氣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發放規定以及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依法責令改正,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分公司各科室、車間(車隊):
近日,氣象部門連續發布高溫黃色預警,尤其,從7月12日起,初伏正式開始,而且,今年的三伏天要比往年多10天,防暑降溫工作不能疏忽大意。為切實做好今年的勞動防護、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中暑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安全度夏,各單位要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季節的勞動防護工作力度,關心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狀況,分公司總經理李雪松要求:
一是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各業務科室、車間(車隊)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各業務科室、車間(車隊)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氣象學將日最高氣溫大于或等于35攝氏度定義為“高溫日”,連續5天以上“高溫日”稱作“持續高溫”。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在高溫季節,要根據作業特點,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四是保證現場飲水供應充足。現場要供給足夠的`合乎衛生要求的飲用水,由分公司辦公室協調食堂給有需求的作業場所供應綠豆湯,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五是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針對夏季炎熱、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分公司安全生產室牽頭,邀請消防隊專業人員對配電房、倉庫、油庫等易燃場所加強定期檢查,落實防火責任。
汽運分公司安全生產室
20xx年7月10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華涇鎮,各有關單位:
近日,本市出現持續高溫天氣。根據氣象預測,今年高溫日數將比往年偏多,未來一段時間本市高溫天氣仍將持續,極端最高氣溫可達38℃以上。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預防和控制各類突發事件,根據市政府要求,本區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溫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領導干部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深入困難群眾之中,關心堅守崗位職工的生產生活,及時解決群眾遇到的困難。
二、安全監管、建設、消防、綠化市容、環保等部門要重點關注項目工地、管線設施及市政保潔等方面工作,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高溫慰問。走訪慰問重大項目在建工地以及市政工程建設、“五違四必”整治等一線人員。加強露天工地安全生產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協調區域內水、電、煤運行管理單位組織應急搶修,確保正常供應。調整保潔作業方式,盡可能增加機掃沖洗作業班次,加強上門收集和機械巡回保潔力度,為環衛工人配齊防暑降溫用品。
三、民政、城管執法、殘聯等部門要快速啟動高溫應急救助機制,組織力量加強高齡、獨居、困難、純老家庭老人結對關愛服務頻率,以及其他老、弱、病、殘等救濟對象進行全覆蓋走訪。不間斷開展街面巡查,加強對高架、橋洞、公園、綠地、車站等夏季重點露宿區域的`巡查力度,在區救助管理站內設立避暑室,滿足街面流浪乞討人員的避暑需求。
四、國資、旅游、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重點針對企業、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各教育、衛生機構嚴格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督促各級企業嚴格貫徹執行高溫作業相關法律法規,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做好職工夏天醫療保健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要求區內旅行社、景區點及星級飯店做好高溫期間安全生產工作,保障游客和職工的身體健康。要求開展暑期未成年人社會實踐活動、愛心暑托班等相關單位做好防暑預案,合理安排活動時間和內容。建立中暑病例日報告制度,暢通各醫療機構中暑患者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加強一線醫療救護力量,增加中暑搶救藥品儲備。
五、各街道、鎮要加強宣傳,通過社區宣傳欄、微信公的眾號等平臺向社區居民和園區企業宣傳防暑降溫知識,提醒居民在高溫天盡量避免進行戶外活動。加強巡查走訪,黨政領導、機關干部、居委干部和社工等要加強一線走訪,密切關注各類人群生產生活安全,全面掌握社區高溫安全生產和安全運行情況,對重點人群落實關愛措施。
六、各部門、各街道、鎮、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及時掌握高溫天氣影響,突發情況按照規定及時上報,組織力量妥善處置。
20xx年7月17日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區政府各委、局、辦,各街道辦事處,各企業(集團)公司:
近期持續高溫,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根據氣象預測,今年高溫日數將比常年偏多,極端最高氣溫可達39—40℃。未來8—10天本市將以晴熱天氣為主,極端最高氣溫38℃左右。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預防和控制高溫作業和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根據區政府要求,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區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應對高溫天氣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細化的要求,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高溫季節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深入困難群體之中,及時解決人民群眾遇到的困難。
二、區安全監管、建設、交通、國資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和室外作業現場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本市的相關規定,盡力改善勞動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區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各街道要重點對轄區內養老機構,高齡、獨居、困難老人,社會救濟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和“老、弱、病、殘”等對象進行走訪,了解實際情況,幫助解決具體問題。區商務部門要指導搞好高溫天氣市場供應。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區教育部門要強化對學校暑期各類活動的管理,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危化品運輸車輛行駛管理。區衛計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門急診醫護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四、區新聞媒體、相關政務新媒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區衛計、教育等部門要抓好高溫季節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企事業單位要加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增強職工高溫天氣作業的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區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掌握高溫天氣影響,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遇到異常狀況或突發情況,要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迅速上報。
特此通知。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
目前,全省各地相繼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xx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很強的勞動保障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充分認識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立即行動起來,將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嚴防高溫引發的各類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
二、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防范措施
各地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要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執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xx〕94號)之規定。
三、明確職責,強化監管執法
防暑降溫工作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督促指導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為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及救治等醫療服務。對于確診為職業性中暑和疑似職業性中暑的病例,醫療衛生機構要按規定上報職業病相關信息;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各級工會組織要代表勞動者就防暑降溫措施與用人單位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或防暑降溫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責任,積極組織開展“送清涼”等活動,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省有關部門將對各地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請各市安監部門將本地區有關部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匯總,于20xx年9月20日前報送至省安監局職安處。
防暑降溫通知 篇6
各地、州、市勞動(勞動人事)處(局),省級各有關廳、局(公司),中央在甘各企業(單位):
今年高溫季節已來臨,為了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切實做好今年夏季的防暑降溫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合理安排高溫期間的勞動力投放,適當調整高溫、露天高空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和勞動強度,嚴格限制加班加點,保證工作和休息時間。
二、加強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別要防止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和火災事故發生。
三、各級領導要關心職工生活,尤其要加強對集體宿舍、托兒所、食堂的管理,切實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四、適當提高職工夏令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四十五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四十元;一般工作人員(含行政事業單位)每人每月三十五元,發放時間為七、八、九三個月。(其他保健品的發放標準仍按甘勞護〔1992〕436號執行)。
費用列支渠道:企業單位計入成本費用,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包干結余或預算外收支結余中列支。
20xx年7月17日
**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防暑降溫通知 篇7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總工會,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市天氣異常,提前出現高溫酷暑天氣,其中5月29日最高氣溫突破歷史同期極值,達到41.1℃,部分地區達到42℃。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各用人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做好迎接持續高溫的思想準備,切實加強領導,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結合本轄區和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改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二、強化管理,落實責任
各用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要求,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做好防暑降溫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工作。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1、用人單位要制定防暑降溫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
2、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3、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盡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
4、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脫離高溫環境,采取必要的對癥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做好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工作
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自20xx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0元。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三、明確責任,強化監管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和總工會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組成聯合檢查組,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嚴肅查處,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區縣安監、衛生、人力社保及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與配合,聯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制定聯合執法計劃,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齊抓共管局面。
(二)加強宣傳,強化氛圍
各區縣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各用人單位要對所有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知識。
(三)認真總結,報送信息
各區縣安監、衛生、人力社保及工會等部門要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有關材料的收集和總結報告的撰寫工作。于9月30日前,將書面總結分別報送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及市總工會。
20xx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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