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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處罰決定
公司處罰決定1
當事人:XX,男,漢族
身份證號:
字號名稱:xx市xx區煙酒商店
注冊號:340103xx351303
組成形式:個人經營
經營場所:xx市xx區金都華庭三期18#號樓10室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及方式:卷煙、預包裝食品、百貨、水果、蔬菜、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辦公用品、蔬菜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查:當事人稱,20xx年4月27日,從上門推銷者手中以50元/瓶的價格購進古井貢獻禮版年份原漿酒6瓶,標價80元/瓶的價格對外銷售,尚未銷售。以100元/瓶的價格購進古井貢5年年份原漿酒8瓶,標價110元/瓶的價格對外銷售,尚未銷售;交易過程無任何票據。
20xx年5月6日,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1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報告書》,該報告書中對當事人經營的上述涉案古井貢系列年份原漿酒的鑒定結論為:“經對此送檢樣品進行檢驗,認定此樣品屬假冒我公司已注冊的古井貢牌年份原漿酒”。
本局認為,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商標注冊人,享有注冊商標“古井貢”的商標專用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經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當事人經營的上述涉案白酒,屬假冒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冊的“古井貢”牌白酒,其行為,既侵害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利益,也損害了的消費者合法權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規定所指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項“未銷售侵權商品的標價”的規定,按照涉案商品的標價計算,當事人的非法經營額計1360元。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并參照《xx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罰款裁量參照執行標準》第六章第一節第三條第(三)項“1。銷售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商標的商品的行為(1)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1違法經營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決定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侵權的古井貢獻禮版年份原漿酒6瓶、古井貢5年年份原漿酒8瓶。
2、罰款xx元。
通知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司處罰決定2
由于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胡沖及大區總監姚健工作失誤,導致產品跨區銷售到其他區域,造成客戶經濟損失,對公司和客戶后續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為了以后提高各部門工作的效率,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一致決定:對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胡沖1000元人民幣處罰、大區總監姚健500元人民幣處罰以示警告,將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資扣除。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司處罰決定3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負責監理的東方明珠二期B1號樓工程,由森源實業(隨州)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側。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你公司未按監理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理,導致一層柱砼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行為發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質安站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一層柱存在質量問題,當即下達了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告知你公司一層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窩、孔洞、露筋的現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為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對你公司給予警告、對總監理工程師責令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
如你公司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通知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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