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的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贍養的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贍養的協議書1
贍養人:____
被贍養人:__x,女,現年74歲,為被贍養人,被贍養人__x為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100元整。公歷5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門10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500元,農歷11月初10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內)。
四、關于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__x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歸5家所有。
五、劉福祥地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25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辦后事在老大__x家辦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給__x為占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后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30000元(叁萬元)。
贍養義務人:__x
20__年__月__日
贍養的協議書2
男方:xx,男,漢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女方:xx,女,漢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年___月認識,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因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確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為避免輕率離婚、沖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男女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離婚。雙方承諾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過完后的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二、雙方承諾不存在家庭暴力等不適宜離婚冷靜期的情形,自愿離婚是雙方冷靜思考、妥善抉擇的結果,既能保障雙方的離婚自由,又能保障雙方作出正確抉擇,雙方綜合考量并做了保護好未成年子女和雙方其他家庭成員利益的相關方案。
三、雙方承諾婚前已經履行了如實、妥善和完整的告知義務,不存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等導致婚姻基礎關系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
四、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兒子/女兒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支付撫養費______元到指定銀行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
2.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兒子/女兒外出游玩一次)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并嚴格按照約定時間及方式接送孩子。女方應保證男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五、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一個月內辦理產權變更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補償_____元給男方。
(3)車輛:夫妻共同所有的.車牌號為XXX的XXX牌車輛歸男方所有,女方必須協助男方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一個月內辦理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費用由男方承擔。男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補償_____元給女方。
(4)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六、債權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亦沒有任何共同債權;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任何一方如對外享有債權的,由享有方受益。 (雙方確認___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所借債務由_____方自行承擔。)
七、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_元給女方。鑒于系男方要求離婚,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畢。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元給守約方/按應支付款項的30%給守約方)。
十、協議生效時間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十一、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贍養的協議書3
贍養人:
被贍養人:
xxx,女,現年74歲,為被贍養人,被贍養人xxx為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100元整。公歷5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門10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500元,農歷11月初10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內)。
四、關于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xxx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歸5家所有。
五、xxx地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25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辦后事在老大xxx家辦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給xxx為占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后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30000元(叁萬元)。
贍養人:
被贍養人:
日期:
贍養的協議書4
男方:______,漢族,現住____市________。
女方:_____,,漢族,現住____市________路家屬院。
我們雙方__年__月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加劇,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法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議達成離婚意愿,并對財產、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財產處理: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⑵其他財產:柜機空調、長虹液晶電視、海爾洗衣機、海爾冰箱各一臺歸女方所有;沙發一套、新大洲本田25摩托一輛、掛機空調一臺和柜子、床、梳妝臺及吊椅各一個歸男方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確認,在財產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確列明,雙方財產分割已完畢,并無爭議。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四、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日期:
贍養的協議書5
協議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關系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上列當事人為贍養老人和財產繼承一事,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本著互諒互讓、團結友愛精神,從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經共同協商一致,并征得關系人同意,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以上協議,各協議人均屬自愿,保證遵照執行。協議人(簽字):_________
關系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贍養的協議書6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甲方(男方),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有非婚生子_____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甲乙雙方感情不合分手,經雙方協商,決定:
一、非婚生子_______________由甲乙方_______________(或乙方)撫養。
二、乙方(或甲方)支付(不可付,雙方協商確定)撫養費到孩子18周歲,撫養費標準是每月_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月初5日內支付(此項可協商)。
三、乙方(或甲方)有對孩子的探視權,探視時間為_____________,探視方式是_______________。
四、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如果有見證人,也應給見證人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贍養的協議書7
被贍養人:
程__,男,68歲,住址:__
何__,女,68歲,住址:__
程__,男,45歲,住址:__
程__,男,39歲,住址:__
董__,男,44歲,住址:__
董__,男,38歲,住址:__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________自愿與被贍養人________在羅嶺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________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________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________的生活費由其子________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為__元,共計__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________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________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________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________承擔。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贍養的協議書8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男,歲,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縣人,住_________________ 。
我今年_________________歲,且患有高血壓癥,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后的處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陳現共有以下財產:
一、原籍省縣鄉村有瓦房四間,共83平方米;家具共有15件,其中雙人床兩張,單人床一張,大立柜兩個,方桌兩張,木凳八根。
二、有縣銀行定期存款一張,存有人民幣6000元。
為了在我死后,在財產分割上不發生糾紛,現對我的后妻陳各自的財產加以明確,并對我自有的財產提出如下的處理意見。
一、后妻陳現年歲,無親生兒女,喪失勞動力。我們結婚20年,她對我關懷備至。對我和她共有的財產應先行明確她所有的部分。計房屋靠東的兩間43平方米的,房內家具包括雙人床一張、大立柜一個,木凳四根、方桌一張,歸陳所有,存款中的3000元為陳的'財產。
二、我自我的財產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繼承:
1。靠西兩間房共40平方米,房內家具計有雙人床一張、大立柜一個,方桌一張、木凳四根,由長子林繼承。
2。存款3000元,分給:_________________1000元;長子因承擔了贍養后母的責任,分給1500元;長女林已在外成家,丈夫有固定的收入,經濟不太困難,分給500元。
本遺囑一式四份,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分別由后妻陳,子林,女林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贍養的協議書9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區居民) 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 (____系____社區居民,____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
配妻子____認可,由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與原配妻子____(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次女____.
甲方之二____與原配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____(已故) 甲方____和______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認可,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商量一致認可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商量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 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 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的協議書10
為充分保障自家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老人能老有所居、老有所養。在大家族里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尊老、愛老的良好氛圍。依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條文相關規定、公序良俗,結合家族現有的實際情況。子女們充分溝通協商,就贍養老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名詞解釋老人:即贍養對象(名字:身份證號:);子女:包括(子女1、子女2、子女3、子女4)及其所在的家庭。贍養人:直接承擔照顧老人的子女一方家庭。其他贍養人:四個子女中未直接承擔照顧老人的子女一方家庭。
二、總體原則1、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2、權利與義務并存: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關心過問老人的生活狀況也是其他贍養人的'權利;3、公平、合理、可行,形式多樣不拘一格;4、尊重老人意愿;5、要做到“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6、鼓勵和引導子女配偶及孫輩要尊老、敬老的言行;7、設定底線,上不封頂原則;8、相互監督,共促良好氛圍。
三、實施細則(一)正常生活1、老人在四個子女家輪流居住,贍養老人的子女家庭承擔照2料的義務,另外三個子女以經濟形式(以下簡稱:生活費)承擔贍養責任。生活費繳納周期為月度,采取預付制,打款到贍養老人的子女居住家庭賬戶。時限:在每月25日前完成打款。付款方自行留存憑證。2、輪流居住的時間周期:個月,子女1、子女2、子女3承擔支付的生活費標準是不低于元/月;個別子女承擔支付的生活費標準是不低于元/月。(將根據物價上漲幅度,在次年1月上旬確定上調幅度)。初步商定的居住照看的順序為:子女1、子女2、子女3、子女4。3、贍養老人的子女,應做好老人居住環境的布置安排。并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方面的打掃。引導并規勸老人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并確保老人的手機通暢,能接聽電話。4、同城的其他贍養人應每周不少于一次對老人進行探視和當面關心問候。異地的子女應每年不少于一次對老人進行探視和當面問候,電話問候每月不少于2次。(二)生病期間1、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2、治療老人發生的門診、住院等醫藥費用采取四個子女均攤。3、門診所發生的醫藥費、檢查費,由贍養人先行墊付。并將所發生費用的憑據做好留存,計算相關費用金額。有義務在當月通知到其他贍養人,其他贍養人有權利對相關票據進行復核,要求在2日內完成復核確認事宜,并有義務在當月/次月25日前支3付。4、如果檢查到有需要住院的病情,由贍養人應及時告知其他贍養人,并根據病情大小,實行其他三位預先支付醫藥費用的約定。預付費標準不低于20__元/戶,或根據病情住院需要上浮預付費標準(相關疾病治療費用÷4)。(住院費用+1000元營養費)÷4=未照看子女應承擔的費用金額。相關逐月發生的費用不晚于于次月25日支付到位。老人出院后各子女應辦理一次性算賬結清,實行多退少補原則,在賬目清楚后次月25日前結清。(三)行動不便期間
方案一:如果有一方子女愿意自行承擔照料老人的起居護理等日常工作。其他三位子女家庭應分攤所發生的護理費用。(根據當地請護工的薪資金額÷3=承擔標準)。并對此期間,同城居住的其他贍養人需要每周至少兩次探視和當面問候老人,并要求在照顧一方提出要求時,能在周末節假等閑暇時段抽時間對老人進行護理。
方案二:如果子女們都不便進行親子照看老人的起居護理工作,由老人居住所在地的子女共同選聘護工進行照料。費用分攤金額標準計算:(聘請護工的月工資+1000元生活費)÷4=每位子女應承擔的費用金額。
贍養的協議書11
甲方:(二人均系____社區居民)
乙方:(二人均系____社區居民)
丙方:(系____社區居民,長子。經由已故居民原配妻子同意,由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次女。
甲方之二與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已故)甲方和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男、____年__月__日生人,現年91歲。____,女、____年__月__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一切收入歸乙方,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見證單位:____社區居委會
見證人:20__年__月__日
贍養的協議書12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________
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姓名:
長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長女:________
次女:________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父母于_______年結婚,婚后生有_______兒_______女,現已長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贍養。經過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兒女獨立贍養父母協議如下: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各子女應積極履行對父母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子女應為父母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父母分開贍養。
3、子女的配偶有贍養公、婆(岳父、岳母)的義務。子女的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協助、支持父母履行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義務。
第二條子女獨立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獨立贍養子女應保證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獨立贍養子女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并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
2、獨立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父母的要求。
3、獨立贍養子女應為父母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強迫父母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條獨立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獨立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就診、買藥費用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
2、父母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請人代為護理,并由當事人支付所需費用。子女之間也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子女護理,其他子女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子女共同協商。
3、獨立贍養子女在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采暖、維修費等)的同時,應盡力滿足父母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父母生活充實、精神愉快。其他子女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對父母的生活給予關愛。
4、父母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獨立贍養子女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護理,在精神上關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子女每年要為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子女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聚會費用由全體子女共同承擔。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時,應以協助照顧父母為出發點,盡量不給獨立贍養人增加不必要的`經濟、精力負擔。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親在世的情況下,贍養費(重大疾病費用除外)可由獨立贍養子女從父親的退休工資、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經與父母協商留足喪葬費用外,可部分作為贍養費使用,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父親過世的情況下,母親的贍養費可由獨立贍養子女從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
2、父母有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醫療費由獨立贍養子女優先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報銷、支付,其他不能報銷費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父母無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醫療費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
第五條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分擔及遺產繼承
1、子女執行獨立贍養義務前,父母應無保留地公開現有存款及借貸往來賬目。經父母及所有子女確認并認可,父母現有固定財產如下:父母現有產權住房_______處,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現有存款____元;父親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財產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閑置時可以出租,出租期間所獲租金可由獨立贍養子女作為贍養費使用;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4、父母全部離世后,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全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爭奪,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承諾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無故中途毀約的,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全部遺產由接續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全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爭奪,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
如其他子女接續輪流贍養父母終生,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全部遺產由接續輪流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共同繼承,中途毀約子女、拒絕輪流贍養子女無繼承權,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以此類推,由最終為父母養老送終的子女(子女們)繼承,中途無故毀約的所有子女無繼承權,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如出現獨立贍養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無力再繼續履行贍養義務的,該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遺產受一份的繼承權。如出現獨立贍養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繼續履行贍養義務并為父母送終的,該家庭仍享有父母遺產的全部繼承權。
第六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七條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子女共同委托協議履行監督人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協議履行監督人、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________
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________
配偶:________
次子:________
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配偶:________
長女:________
配偶:________
次女: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協議履行監督人: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履行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的協議書13
被贍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與贍養人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
與贍養人關系:
贍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依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稅收法規,被贍養人就贍養老人支出的個人所得
稅專項扣除事項指定如下:
1、被贍養人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在贍養人之間采用指定分攤形式,分攤方法選擇如下:
指定分攤比例:
被贍養人按照協議有效期內稅法規定的年度定額指定分攤比例,其中: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
指定分攤金額:被贍養人按照協議有效期內稅法規定的年度定額指定分攤金額,其中: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協議有效期如選定的分攤方法需要改變的由被贍養人重新簽署指定分攤協議。
4、如贍養老人支出扣除金額因稅法修改而調整扣除年度定額的,被贍養人采取指定分攤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簽署協議,如采用指定分攤金額方式的',則被
贍養人需重新簽署指定分攤協議。
5、本協議僅用于贍養老人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指定分攤的約定,不構成贍養人各方對贍養老人的約定,贍養老人由贍養人各方另行約定。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被贍養人及贍養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7、此協議一式拾份,被贍養人贍養人各方各持兩份,該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簽署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的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何____自愿與被贍養人程____在____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程____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程____和程____共同承擔,與董____、董____無關。
3、被贍養人何____的生活費由其子董____、董____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為3000元,共計6000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何____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董____和董____共同承擔。與被贍養人程____的倆子程____、程____無關。
5、被贍養人何____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董____、董____承擔,與被贍養人程____的'倆子程____、程____無關。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贍養的協議書15
被贍養人姓名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長女: 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于 年結婚,婚后生有 兒 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系。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持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并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周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托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并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 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 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托托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托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后經常探望,不得事后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贍養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采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 、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 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 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
被贍養人不愿公布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布,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條 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托 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后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參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 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并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 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 月 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占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 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于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后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復印,然后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發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后,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布。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后,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占、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匯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 %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 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 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 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長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xxx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