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保護學生合法權益,當學校學生(女生)發生安全事故時能積極有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傷害,減少損失,化解矛盾,維護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的進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當學生(女生)發生傷害事故時,學生所在班班主任或在場教師必須馬上報告學校,學校按到報告后由分管副校長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和鎮政府;如需派出所出面解決的事故,同時報告派出所。
二、事故發生后,學校保安或在場教師必須盡最大努力制止事態的擴大;如有受傷人員,必須當急送鎮醫院或中心醫院治療;該班班主任要盡快趕到現場或醫院。
三、重大事故如需學校安排值班的`,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作好值班教師安排,凡被安排的教師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排,并認真履行職責,否則后果自負。
四、事故發生后,由所在班班主任在第一時間通知該生家長,共同解決問題。
五、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當即組織學校保安或教師保護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找有關見證人取證,并管理好相關物證。
六、學校校長盡快組織校行政人員到醫院看望傷員,并對受傷人員及家長、家屬進行安慰、慰問。
七、如上級或派出所來人調查,由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學校保安及該班班主任配合進行調查工作。
八、事后,由學校出納通知保險公司備案,事后辦好有關經費手續。
九、全體教師都要積極配合處理善后事宜,各盡所能全力化解矛盾,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十、行政值周必須認真填好《安全日志》,分管安全的副校要做好專用的重大安全事故記錄備查,事后存入學校檔案引以為戒。
十一、學校在事后必須認真反思,尋找事故的根源,制定預防方案,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同時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理。
十二、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學校和各班要積極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教育,心理健康引導,對高年級的女生進行青春期教育,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職責重于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保障就餐人群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單位正常秩序,減小酒店因食品衛生安全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
1、相關人員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單位應急小組確認后立即向食藥監局和衛生部門報告。報告資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事故人數、癥狀、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等。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立即撥打12O急救電話或與附近醫院聯系,及時將中毒者送醫院進行治療。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如實反映狀況。單位負責人及與本次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狀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問等狀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對可疑食品安全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帶給可靠的依據。
6、相關部門現場調查結束后要對食品安全事故場所進行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對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四、防范措施
1、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教育。
(1)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落實臺賬登記制度。
(2)餐具消毒關。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2、廣泛開展食品衛生知識宣傳。
定期或不定期向職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講座,充分利用交接班、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食品衛生知識,提高全體職工的食品衛生知識水平。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系,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匯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系,并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發布信息。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1.工地潛在事故危險評估
施工電梯是近些年隨建筑施工發展而逐漸完善的施工機械,因目前種類較多尚沒定型,給管理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常常發生事故。
項目部針對以上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編制應急準備及響應預案,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保證能夠迅速做出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2.應急行動小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2.1: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孫以新
副組長: 蔡林、楊玉明、吳志方
成員: 楊發全、郭強、林國雄、陳文陽、謝謙、唐天慶、張曉青、袁華玖
2.2項目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通信組,警戒組,疏散組,應急器材供應組,搶險組。
1.通信組
組長:楊發全
成員:唐天慶、謝謙
主要任務: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通知項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召集小組成員,對外聯絡,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等。
2.警戒組
組長:陳文陽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負責保護事故現場,避免閑雜人員圍觀、監視事故發展情況等。
3.疏散組
組長: 林國雄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組織人員撤離、安排疏散路徑、方向,引導救護車、消防車等進入現場等。
4.應急器材供應組
組長:張曉青
成員:陳建成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器材的發放、管理及維護工作。
5.搶險組
組長:袁華玖
成員: 張顯健、張曉青
主要任務;指揮人員搶救傷員或物資等,急救員對傷員進行必要處理,電工負責現場照明、安全用電管理。
2.3應急小組職責
1.全體成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
2.認真學習和熟練執行應急程序.
3.服從上級指揮調動.
4.改造和檢查應急設備和設施的安全性能及質量.
5.組織隊員搞好模擬演練.
6.參加本范圍的各種搶險救護.
3.應急行動程序通則
3.1應急小組成員應牢記分工,按小組行動.
3.2應急小組成員在接到報警后,10分鐘內各就各位.
3.3通信組負責接聽事故匯報,并負責通知所有應急小組成員.
3.4根據事故情況報相應主管部門.
聯系電話如下:
(1)治安消防:
負責人: 楊發全
聯系電話:13662292843
重大事故:
負責人:蔡林
聯系電話:13802707370
緊急醫療電話
急救電話;120
常用電話:6078479
火警:119
匪警:110
交通肇事:112
4.施工電梯使用發后事故時應急預案
(1)、加強協調配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嚴格督促各作業層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小組成員之間要互相配合,加強協調。
(2)、設立設備管理專人管理制度。施工電梯的穩定性、制動性及鋼絲繩的磨損程度定期進行檢查,并及時向應急
領導小組匯報檢查結果。
(3)、搞好安全防護工作。在高空吊裝作業范圍內,設置吊裝禁區,禁區內加設兩層防護網,禁區內的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軟底鞋,車輛駕駛員禁止違章開車。
(4)、發生緊急情況后,由值班領導緊急通知應急小組組長,小組組長緊急召集本小組成員帶上必要的搶救工具、設備趕到出事地點。
(5)、若出現觸帶電事故,現場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現場醫療人員對傷者進行緊急救治。
(6)、若出現高空墜物傷人、機械傷人或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視傷者的`受傷程度,對其進行簡單的現場包扎止血后,立即派車將傷者送附近醫院救治,同時與120急救中心聯系。
(7)、若設備剎車失靈,領導小組應立即疏散線路范圍內的施工人員,并用現場存放的材料對線路進行適當的封堵。
(8)、施工電梯傾倒,領導小組應立即疏通道路,對傷者進行現場緊急包扎后,立即將傷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然后與深圳市技術監督局聯系,對設備進行搶修后并進行技術鑒定,達標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預案也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一、加強旅游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旅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企業法人代表或總經理任組長,明確各部門職責及團隊運作每個環節上的具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以及每個員工。
三、辦理旅行社責任保險。組團時建議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險。為帶團導游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制訂旅游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應含有:消防安全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治安案件預防及處理措施;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措施;食物中毒預防及處理措施;突發公共衛生事故處理措施。
五、加強對員工的旅游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技能,對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六、旅行社經營場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暢,設施設備完好、有效,符合有關規定。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七、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租用和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有合法營運手續,簽訂規范的租賃合同,不得雇傭“黑車”。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覽活動時,要認真考慮可能影響安全的諸項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計劃,并注意避免司機處于疲勞狀態。
八、組織旅游者旅游期間,導游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出團前要對游客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措施的提示,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護。在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及時提示旅游者注意,并不得擅自離團。
九、對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十、事故處理
(一)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均為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旅行社應堅持救援第一的原則,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將游客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小;市旅游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會盡快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省旅游局。
(三)在事故處理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現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四)有傷亡情況的,應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搶救,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五)傷亡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并進行登記。有死亡事故的應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骸、遺體。對事故現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并逐項登記造冊。
(六)傷亡人員中有海外游客的,旅行社在對傷亡人員核查清楚后,要及時報告市旅游局和外事部門,并及時通知海外旅行社。
(七)在傷亡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旅行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傷亡家屬的接待、遇難者的遺體和遺物的處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為傷殘者或傷亡者家屬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八)旅行社應協同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對傷亡人員的賠償問題。
(九)事故處理結束后,旅行社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事故檔案,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教職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及臺風、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溫映浩
副組長:周斌
成員:邱志浩、羅小云、葉海威、陳惠深、陳曉紅、陳 幽、鐘勇彬、陽昀。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利用防火災安全保護知識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報警請求社區民警的幫助。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及時組織人員制止、制服,同時報當地警務室并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對可能涉及的物品進行封存,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目的:
1.1.1為減少熱軋廠生產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寧波鋼鐵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方法》的要求,結合熱軋廠的生產、設備運行和重大危險源點可能產生的危害特點,特制定《熱軋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2為了說明熱軋生產系統應急救援組織具有的資源和動作的方法,以及處理可能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減少熱軋廠的事故損失和與熱軋廠有關聯的單位損失,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1.1.3預案描述了應對熱軋廠生產系統各種緊急情況時的組織、設備(設施)、服務和必要的通訊聯系等內容。
1.2范圍:本預案所指事故,是指在熱軋廠生產系統內部的重大危險源發生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等有可能造成次生災害或一次事故造成多人傷害的事故。
1.3適用性:
1.3.1本預案是為防止熱軋生產系統內部重大事故擴大和蔓延的綜合事故應急預案,應與寧波鋼鐵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應接軌,同時啟動,以便上級領導能夠統一、協調地指揮決策,處理好各種事故,迅速恢復生產。
1.3.2本預案適用于熱軋廠生產系統各類緊急情況,從較小的緊急事件到可能對熱軋廠的員工和與熱軋廠有關聯的單位人員對健康和安全影響的重大事故。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2.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周 皓
副總指揮:李忠前、徐懷玉、張保忠
成 員:管傳華、吳大偉、孫順富、沈勤榮、卜宏光、朱劍輝、宋章明、胡翊華、劉冠中、當班調度。
2.2常務指揮中心設在作業規劃室
常務指揮中心主任:管傳華
成員:值班副主任
3、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3.1指揮部職責:
3.1.1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方案,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搶救和善后工作。
3.1.2負責向公司主管部門及公司領導及時匯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取得公司有關部門的援助,或啟動公司級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方案。
3.1.3負責應急搶險方案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落實。
3.1.4負責組織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的搶救。
3.1.5負責對生產、設備設施的搶險和恢復。
3.1.6負責執行、傳達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有關安全事故搶救、調查、處理等臨時性的規定和命令。
3.2各作業區職責:
3.2.1作業長是本作業區事故處理及指揮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本作業區的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和搶險隊伍。
3.2.2負責進行轄區內危險源點的辨識,編制、修改和完善本區域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2.3負責組織生產操作事故的處理,恢復生產以及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分析。
3.2.4負責進行事故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3.2.5負責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計劃、保管和使用。
3.2.6所有作業區均有義務協助其它單位進行事故的救援工作。
3.3作業規劃室職責
3.3.1負責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收集有關物證,掌握當事人情況。
3.3.2負責跨作業區人身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工作。
3.3.3檢查督促搶修、復產工作中安全措施的落實。
3.3.4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和培訓教材,并組織定期培訓工作。
3.3.5協助督促相關(火災)“單項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3.3.6負責組織救援工作中現場治安監護,維護現場秩序。
3.3.7負責外協醫院的聯系,安排傷員醫療救護。
3.3.8負責應急救援所需一切物資,保證并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求。
3.3.9按照“單項預案”要求,配置器材和設備。
3.3.10負責組織“單項預案”所指危險與危害的辨識、評估和控制工作。
3.4設備檢修室職責:
3.4.1負責事故救援中檢查確認能源動力介質的停、送及設備運行狀況。
3.4.2保證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動力。
3.4.3負責設備事故(含壓力容器爆炸事故、電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4.4負責實施搶修設備工作。
3.4.5負責設備“單項預案”的編制、維護、培訓和演練。
3.4.6在事故救援中,服從指揮部的安排。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的原則
4.1迅速報告的原則:事故發生所屬作業區或事故發生崗位負責人、事故當事人或目擊者有責任和義務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熱軋廠三級主管、二級主管、一級主管、作業規劃室或設備檢修室。
4.2主動搶險的原則:在確保本身安全的前提下,聽從領導的安排,主動搶險。
4.3確保員工安全的原則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作為事故搶險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實施救護,并及時疏散危險之中的員工。
4.4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事故搶險過程中,要迅速判明事故現場的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遇到次生事故發生,應避免搶險過程中的人員傷亡,從實際出發力求達到控制事故蔓延。
4.5保護公司財產,確保重要設施安全的原則:事故發生后,要積極搶救所有能搶救的財產,要嚴密組織確保重要設施、重點部位的安全,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6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在事故搶險過程中,要盡可能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事故分析和事故處理、貫徹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創造條件。
5、熱軋廠概況工藝流程及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5.1熱軋廠位于寧波鋼鐵有限公司廠區西南部,北侖鐵路有限公司以東,東與煉鋼廠相連,南側為寬厚板廠,北側為水處理區域。設計年生產規模為400?104 t。產品規格為:帶鋼厚度:1.2--19.0 mm,寬度: 900--1630 mm,鋼卷內徑:?762 mm,外徑: ?1000--2150mm,最大卷重:32.5 t,產品主要有供冷軋用原料卷、熱軋商品卷板、分卷后的熱軋商品卷、管線用鋼卷、橫切板。
5.2生產工藝流程簡述:由連鑄車間澆鑄的合格鑄坯直接通過輥道送入步進式爐前,由托鋼機熱裝送入步進式板坯加熱爐內進行升溫加熱及均熱。冷料將由吊車吊裝在上料輥道上,再由托鋼機送入步進式板坯加熱爐內,加熱到軋制溫度。加熱好的板坯經高壓水除鱗去板坯表面的氧化鐵皮,然后由輥道送到粗軋機進行軋制。粗軋機組由兩架可逆粗軋機組成,可軋制厚度32~60mm的中間帶坯。從粗軋機出來的合格中間坯,經切頭飛剪切頭后,進入精軋前除鱗箱,清除次生氧化鐵皮。然后,進入精軋機組軋制。帶坯經F1~F7四輥精軋機組,軋制成1.2~19mm的成品帶鋼。成品帶鋼需經精軋機組后輸出輥道上的層流冷卻裝置進行軋后冷卻,使帶鋼溫度達到規定的卷取溫度。帶鋼經冷卻后由三助卷輥式全液壓卷取機卷取成鋼卷,再由卸卷小車將鋼卷從卷取機卸出,送到打捆站。鋼卷經打捆機打捆后,用出口鋼卷小車送到鋼卷運輸鏈,再由鋼卷運輸系統運送。需要精整加工的鋼卷在平整分卷機組生產出商品鋼卷,
5.3軋鋼系統生產過程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5.3.1火災、爆炸:在鋼坯預熱和加熱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輸送煤氣的管道及其閥門也有可能發生煤氣泄漏事故,引起火災、爆炸;軋機漏油或軋機機修過程中漏油,易造成火災事故。如果油溢出在地面上,造成地面較滑,易發生人員摔傷;熱軋過程中,采用高壓水(22MPa)除鱗,如水管質量不好,可引起物理性爆炸。
5.3.2機械傷害與高處墜落:各種傳動設備如果不安裝防護罩,將易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在剪切機的調試過程中,如果上下刀片沒有對齊或碰撞,在剪切時可能會發生切料或刀片碎塊飛出傷人事故;如果板卷捆扎不牢,在吊運或裝卸過程中可能發生炸卷而傷人;由于起重機械性能不好,安全裝置不完善或操作不當,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等傷害事故;生產設備上的平臺、溝、坑、池等均易發生人體墜落事故。
5.3.3中毒和窒息:使用煤氣發生泄漏,通風不良,可造成人員中毒;熱軋生產中所產生的.煙霧,如果不安裝吸風罩或車間內的通風不夠,將造成車間內彌漫煙霧,危害操作工的身心健康。
5.3.4熱軋產生的強熱輻射對人體引起一定傷害;由于操作人員配合不當容易造成燙傷或灼傷事故。
5.3.5噪聲:在軋機軋制、飛剪切頭過程中會產生較高的噪聲,在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將超過90dB(A),精軋高壓水除鱗泵站在高壓水除鱗泵、水泵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將超過85dB(A);高壓除鱗時產生噪聲,且持續時間較長。高壓除鱗裝置失靈或誤操作,易造成人員傷害。
5.3.6其它:在熱軋過程中使用γ或Χ射線測厚儀,若未采取防護屏蔽措施,對周圍的操作工人和維修人員有潛在的危害性
5.4其他設施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5.4.1. 各變壓器室、配電室、電氣室、電纜隧道、煤氣加壓站、主控室、液壓器、汽化冷卻水泵、液壓站及貯液桶等場所易發生火災。
5.4.2.液壓站及液壓油系統:液壓油閃點較高,不易起火,但仍存在火災危險。液壓油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高壓液壓系統工作后,油溫會升高;當冷卻系統故障,油回路存在火災爆炸危險。液壓系統油泵、管路、閥門等存在超壓爆炸危險,爆炸可引起火災。高壓液壓系統泄漏,液體霧狀噴出更易引燃,另外液壓泵存在一定的噪聲危害。
6、應急準備
6.1應急通訊
按專業、作業區匯編熱軋廠生產系統事故應急指揮體系人員聯系電話號碼表,發放到相應崗位;在熱軋廠作業規劃室事故應急指揮人員通訊錄,確保廠內、廠外聯絡的暢通;同時必須保證交通工具隨時可用。
6.2應急隊伍
按作業區組建搶險隊伍,設備檢修室按照專業崗位配合三個作業區工作,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由設備檢修室組織隊伍進行搶修,需要醫療、消防等外部支援的請求公司協調。
6.3應急裝備
根據三個作業區、各專業的需要,配備好應急人員的防護器具和搶險救災必備的各類器材,指定放置地點并建立使用、維護、更新和補充等管理制度。
6.4應急人員技能
6.4.1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及各專業搶險隊伍的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演練;使之了解事故救援的方案,熟悉事故現場的環境和裝備,掌握救援的程序和方法,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對應急救援的程序十分了解。
6.4.2各個作業區的現場值守人員、經常進入現場及附近的人員,也要進行必要的事故報警、自救互救以及工藝、設備方面等技能的培訓和演練。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冷靜處理,避免事故的擴大,減少損失。
6.5應急技術
6.5.1各個作業區和設備檢修室應選派技術水平過硬、實踐經驗豐富的人員,作為事故救援工作的技術負責人。
6.5.2其它人員,平時要熟悉和掌握自身專業的工藝和設備,對危險源點、危險物資的性質、救援裝備器材及施救方法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6.5.3編制科學、有效、可靠、操作性強的事故應急處理方案,竭力防止或減少事故傷害和財產損失。
6.5.4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對圖紙、設備說明書等基礎技術資料進行妥善的保管,以備應急救援時使用。
7、應急響應
7.1事故的報警
熱軋廠設備檢修室點檢工及各作業區的崗位值守人員,在發現設備和生產緊急事故時;人員中毒、窒息或麻醉;動力設備或管道爆炸等現象時。有責任弄清情況,在匯報上級領導或本作業區作業長的同時(聯系方式),迅速撥打以下電話報警。有重大人員及財產損失的情況時,可以酌情撥打火災、醫療等救援電話。
報警時,報警人應介紹清楚事故現象、事故地點及傷亡情況,便于搶救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控制險情,實施救護。報警發出后,應派專人在約定好的路口處,等候救援人員或車輛。
7.2事故的接警
7.2.1熱軋廠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或各個作業區的領導接警時,要仔細詢問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事故現象、事故地點及簡明傷亡、損失情況等。
7.2.2對熱軋廠各個作業區的事故應迅速匯報熱軋廠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人員和公司的有關部門,并根據指令,啟動本預案。同時,視情況與社會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部門聯系,請求救援。
7.2.3若接到非熱軋廠的事故報警,接警人也有責任及時通知事故相關單位的人員,避免貽誤事故的救援處理時間。
7.3常見事故和應急措施:
7.3.1火災爆炸事故的搶救措施
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利用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電話向消防站報警,同時采用設置的火災自動滅火系統、移動式消防器材及固定式消防設施進行滅火。
一般建筑物火災等A類火災主要采用水滅火,利用消防栓、消防車、消防水槍并配合其它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由煤氣引發的火災等C類火災主要采用干粉、磷酸銨鹽泡沫、二氧化碳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電氣室、控制室等帶電火災主要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7.3.2人身傷害事故的搶救措施
7.3.2.1機械性外傷的搶救措施
機械性外傷一般由機械刮、碰、撞、擠等造成,或由于墜落造成摔傷,發現事故后,立即組織現場急救,迅速使受傷者脫離致傷源,同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其它形式與醫務室聯系,進行防止休克、現場止血、止痛、骨折及脫位處理、現場創口處理等初步救治,然后根據傷情送附近醫院救治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2.2燒傷的搶救措施
燒傷一般發生在火災、爆炸現場,發現事故后,立即組織現場急救,迅速使受傷者脫離燒傷現場,去除燒傷源,去除燃燒或熱液浸濕的衣服,同時立即通過電話與醫院聯系,進行現場初步救治,嚴重被燒傷者應使之靜臥,保持呼吸暢通,保護創面,防止污染和再創傷,然后根據傷情送至附近醫院救治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2.3觸電的搶救措施
觸電事故一般發生在帶電設備上或附近,發現事故后,立即關閉電源開關或切斷導體以斷絕電流,搶救觸電者離開電源,切勿用手直接與觸電者肉體接觸,以免也發生觸電,同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其它形式與醫院聯系,進行現場急救處理,然后根據傷情送至附近醫院救治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2.4中暑的搶救措施
中暑一般多發生在高溫作業場所,發現有人中暑后,迅速將患者移到陰涼安靜的地方平臥休息,解松或脫去衣服,用冷水擦洗全身,用風扇向患者吹風幫助散熱,同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其它形式與醫院聯系,進行現場急救處理,對嚴重的中暑患者急救后立即送醫院治療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3煤氣泄漏(窒息和中毒)的搶救和應急措施
7.3.3.1泄漏處置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隔離直至氣體散盡。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切斷氣源。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抽排(室內)或強力通風(室外)。
7.3.3.2防護
作業場所空氣中煤氣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為30mg/m3,超標時必須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7.3.3.3急救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術,迅速就醫。
熱軋廠在生產過程中急性中毒的搶救由公司協力醫院負責,一旦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立即電話與相關部門聯絡,經初步緊急處置后迅速送往醫院搶救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搶救。
熱軋廠在易發生中毒事故的生產場所設置必備的煤氣報警裝置、防毒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急救藥品與器械等事故應急器材。
7.4事故的控制
7.4.1事故的第一發現人或報警者除有義務報警外,還有保護自身安全、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封閉現場疏散人員的義務。
7.4.2設備檢修室或各個作業區的崗位人員為第一發現人時,除報警外,有責任根據各個作業區控制室的指令,佩帶好自我防護器材,采取各種可靠的措施,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閉、搶救和疏散,嚴禁違章救險。
7.4.3非本專業的人員為第一發現人時,除報警外,應該在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協助封閉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員等。應選擇上風側停留,切勿盲目進入現場查看或救人。
7.5事故處理:
7.5.1啟動“單項預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控制事態發展。
7.5.2按事故分類通知醫療、消防或煤氣等相應的單位(包括外協)和人員,到現場進行救護傷員或排險滅災。
7.5.3組織檢查確認,科學合理地切斷電、水、汽、油等介質,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
8. 應急結束:
8.1由總指揮確定應急響應結束
8.2對事故中疏散人員進行清點,確保緊急事故現場人員全部撤離現場。
8.3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8.4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直至事故調查工作結束后,經有關部門統一批準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8.5作業規劃室根據調查結果,監督防范措施的落實。
8.6須政府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恢復生產
9.1廠長為事故后生產恢復或設備恢復運行的第一負責人,各作業長為所轄作業區的第一負責人。
9.2各專業的技術人員要結合本專業工藝、設備和事故的特點,提前制定出科學、有效、可操作的恢復生產方案,便于屆時迅速恢復生產。
9.3當復產措施全部到位,檢查確認各系統全部正常后,宣布取消應急狀態,進入正常生產狀態。
9.4應對員工進行專題安全教育,總結分析事故原因,拿出改進措施;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穩定人員情緒,消除事故影響。
10、日常培訓與演練
10.1對應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持證上崗。
10.2進行組織定期培訓、演練工作。培訓每半年一次,演練每年一次。
11、應急預案更新與維護
11.1本預案的更新、維護由熱軋廠作業規劃室、設備檢修室、加熱作業區、熱軋作業區、精整作業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協作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新版完善稿應及時報公司應急指揮部,并在安全環保部備案。
11.2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更新和修訂應急預案:
11.2.1應急預案中應急救援人員變動的;
11.2.2預案出臺后,采用了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
11.2.3演練、檢測后需完善的;
11.2.4實踐中證實有缺陷的。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1總則
1. 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對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時、有序地做好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及應急處理流程,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電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于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統一領導,分類管理。
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運轉高效。
常備不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交通廳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廳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廳機關事務副廳長
副組長: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負責人
2.2職責
2.2.1負責電梯安全事故的總指揮與總協調。與消防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2.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電梯安全事故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
2.2.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況,并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2.2.5組織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練。
2.3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后,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程度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相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配合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現場指揮部由應急領導小組和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2.3.2現場指揮部設立三個現場工作組
2.3.2.1綜合協調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綜合科、廳辦公室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組成。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領導有關指示和批示;疏導和維持現場秩序;協調處置救援工作,確保現場醫療救援和通訊暢通。
2.3.2.2現場施救組,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派員參加,由消防等部門組成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勘查電梯安全事故現場,研究現場情況,提出現場處置方案,實施以救人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2.3.2.3善后(醫療)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盡快與相關醫院(120急救)聯系并吸收人員。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配合搶險救援工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事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3應急響應
3.1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后,事件發生現場知情人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2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并將事件進行處置。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成員:全體教職工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種類
1、建筑物安全事故。
2、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3、火災安全事故。
4、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5、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四、校內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值日行政負責制。
2、學校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善后工作。
4、對緩報、暪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五、事故處理
(一)、建筑物安全事故
1、迅速指揮學生疏散至安全地方,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2、及時搶救傷者并報告119、110、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設置危險警示牌,加設隔離護欄。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者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課,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的隔離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報110、120和衛生防疫部門并請求援助。
3、通知患者家長、親屬并送定點傳染病醫院治療。
4、學校對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為提高本院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
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
二、輻射事故分級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條和《射線裝置分類辦法》規定,結合我院使用射線裝置為Ⅲ類裝置,發生事故時,定性為一般輻射事故,即: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預案適應范圍
凡本院發生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輻射事故適用本應急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五、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汪素梅
副組長:袁軍
成員:放射科工作人員
應急值班電話:0394-8992036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4)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審定;
(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3、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小組工作,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具體負責小組工作,收集有關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間的協調,管理全院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工作,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員:負責事發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輻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六、預防事故措施
1、健全輻射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機器旁懸掛或放置操作規程卡片;
2、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機器操作規程和輻射防護應急培訓,持證上崗;
3、定期檢查維修機器,使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加裝應急開關或電源總開關。
七、應急處理措施
嚴格遵守射線裝置的操作規程,一但發現控制臺上的監視器不能停止、按鈕不能復位或其它情況,造成射線裝置一直出射線時:
1、立即按下應急開關或切斷主控電源,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
2、醫院啟動應急預案;
3、控制現場,積極主動調查事故原因;
4、及時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衛生部門,并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5、協助環保、衛生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6、協助衛生專業人員對受照射人員進行受照劑量估算,并進行身體檢查和醫學觀察;
7、及時向公眾發布消息,消除公眾疑慮;
八、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輻射事故的科室,必須立即向醫院值班時報告。醫院值班室應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區環保局和區衛生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九、善后處理
1、保存好受照人員的體檢資料,做好醫學跟蹤觀察;
2、請專業維修人員檢查維修,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3、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十、預案管理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二年修訂一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 員: (校車司機)
(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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