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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打架斗毆流氓滋擾事件應急預案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保打架斗毆流氓滋擾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保打架斗毆流氓滋擾事件應急預案1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顒踊蛘叻艑W后滯留學;顒;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處理原則:以保護學生人身不受傷害為原則。
三、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有效避免和消除各種危險。
2、加強對教師進行法律規范的學習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健全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確保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4、規范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排的活動不應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特異體質的學生予以必要的照顧。學校和教師要及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規范管理流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5、學校當按照學校安全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級或者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干區,年級或者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干區責任人。要做到層級簽約,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四、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及時救助: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就近醫院、保留車票或發票)由當事班主任陪同前往。根據受傷情況,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
2、告知情況:
(1)及時通知家長或其他監護人。事件發生后,要在積極救助的同時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
(2)報告相關科室和保險公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匯報教導處,由教導處向學校領導匯報,重大事故立即報鎮教委,可先口頭后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3、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要有時間和相關人員簽字,記錄用鋼筆或水筆)注重收集保存證據,為認定責任提供依據,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4、處理解決:輕微事故由教導處、班主任成立處理小組,重大事故立即成立學校事故處理小組對事故進行處理。(由校長、教導處主任、總務主任、當事班主任組成)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及時救助原則:一旦發生學生校園傷害事件,學校應當根據現有的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救護受傷害的學生,條件不夠,應立即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3、一次性解決原則: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責任的認定:
1、學生的監護人的過錯或者學生自身的原因造成傷害事故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2、學校和學生以外的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3、完全由學校的過錯造成傷害事故的,學校承擔全部責任。部分由學校的過錯造成傷害事故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4、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當事人均無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適當分擔經濟損失。
(四)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協商調解:等醫院救助基本結束,費用全部產生后,由雙方協商解決。
(1)學生之間的傷害糾紛由雙方監護人自愿協商,學校做適當調解。
(2)學校和學生之間的傷害糾紛由事故處理小組和家長協商、協商不成請鎮教委進行調解。
(3)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處理意見:雙方簽名等內容,協議一式三份。
3、給付補償金.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4、理賠.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學校填寫保險公司的賠付意向書,并由學校蓋章;
5、根據責任認定情況,對有責任的當事教師進行教育的同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五、相關責任人:校長、教導處主任、總務主任、班主任。
安保打架斗毆流氓滋擾事件應急預案2
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行政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積極預防”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對幼兒家長及全體師生員工宣傳《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使全園師生及家長能夠領會精神,熟悉條文,創造法治環境,切實增強積極預防的意識,提高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園。
(二、)針對《辦法》中幼兒園所承擔的責任范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園“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預防與處理機制,以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各種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安全負責制,專職人員、各部門領導、各班組長、教師等要具體承擔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內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積極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動聯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督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園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抓好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對食堂、消防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管理力度,對進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防投毒事件、火災事件、飲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七、)各班級組織學生參加教學活動或園外活動時做到逐級審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動都應做好活動安全教育、保衛工作,安全注意事項,及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批準、上報。在活動中,做到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組織者的責任。
(八、)在教育教學中,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規程,堅決杜絕組織或安排幼兒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及其他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險性活動。加強對幼兒的.關心,對學生中有特異體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學活動(如體育課)的學生,要盡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課時給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開關園門時間:早晨7:00開門,晚上17:30關門,要求值班老師準時到位,并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對幼兒在園內所進行的危險性質活動(如爬墻、越門等),全園教職員工都應有加以制止的義務。
(十、)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領導及管理者、教師職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全園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本預案啟動時機: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教師
(二)職責: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機構成員、保健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現場,救助受傷害幼兒,同時應及時告知幼兒的監護人。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應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3、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及做好事故現場有關證據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盡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幼兒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
5、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關部門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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