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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4-07-06 09:58:58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熱]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熱]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衛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帶來的威脅,確保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x_xx易輕松教育xxx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特制訂出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在家長中加大各種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堅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檢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性疾病和傳染病在校園里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學校是各類疾病高發的場所,一旦出現疏忽和遺漏就會帶來不可阻擋的危害,師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極大威脅,因此學校的傳染病防控工作應該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之一,針對當前各種傳染疾病高發的情況,應該加大力度宣傳防范傳染病和傳播性疾病的知識,提高幼兒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全力杜絕傳染病在校園的傳播,并且要形成長效機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備無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應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存在的瞞報和忽略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突發性疾病和傳染防治領導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傳染情況,建立預警機制和醫療救治機制,要堅決做到快速、及時、完善、穩妥的處理,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證師生的安全。

  三、組織管理

  1

  (一)成立預防與控制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小張

  副組長:小于

  成員:小龍、小任

  xxx易輕松教育xxx成立以張xx園長為組長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分工如下:

  1、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和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園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預案。

  2、健全和落實突發事件責任制,檢查、督促各班級預防突發事件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到人。

  3、廣泛深入班級定期開展突發流行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在幼兒學習生活中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幼兒的應急處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兒的晨午檢記錄,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流行行疾病和傳染病,堅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救治等一系列的反應措施,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轉和師生的身體健康。

  5、如發生流行行疾病和傳染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應急小組領導成員的通訊方式要24小時保持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講突發事件的登記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結合x_xx易輕松教育xxx的特點和實際,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一)所在地區發現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相應,立即啟動一日一報告制度與加強疫情的通報,二是加強幼兒園各個班級以及部門的公共設施的衛生狀況檢疫工作,積極采取消毒措施,確保學校的安全。三是加大對校園進出入人員的檢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進入校園。

  (二)所在地區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首先在校園內開幼兒園的幼兒開展定時測量檢查身體狀況,發現健康問題及時排查和及時救治,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三是加大對園區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級醫

  2療部門做好隔離工作,最后及時通告疫情防控情況。

  (三)所在地區發生特大突發事件,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首先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園區,二是全面掌握流動進出園區人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三是園區加大對力度對園區各公共設施的消毒力度,確保校園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監測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況公布。

  (四)校內出現疫情

  園區出現疫情后要啟動應急預案,針對感染的幼兒或者老師要及時進行隔離,同時要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園的感染人數,有關部門到來后,通過排查對師生進行檢測,對園區進行隔離,杜絕感染者離校,根據疫情的發展的狀況制定出解決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滅疫情的擴散,維護園區的健康。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應急機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制度與方法的具體運行流程、諸要素之間的

  相互作用與關系。

  二、我國應急機制建設的現狀

  1、建國初期:

  我國在“預防為主”的衛生方針指導下,政府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在預防與消除傳染病上,建立起一個比較完善的以縣、鄉、村三級預防保健網為核心的公共衛生體系,它就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的雛形。

  2、目前現狀

  國際:

  特別就是9、11事件與SARS事件后,世界衛生組織與其她國際組織更加快與加強了應急機制的體系建設。

  國內:

  ◆經過近幾十年的建設、改革與努力,基本建立了一套中國特色的公共衛生體系;

  ◆擁有一批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醫療救治的衛生應急專業機構與技術隊伍;

  ◆初步形成了以傳染病爆發疫情防控為重點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

  3、還存在的問題:

  SARS事件集中暴露出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不健全。

  ◆表現:衛生投入不足,指揮管理不力,信息渠道不暢,防疫體系不完善,應急能力不強。

  ◆黨中央高度重視,明確提出3年左右的時間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三、我國應急機制建設

  1、指揮決策機制

  它就是指在掌握充分信息與深刻分析的基礎上,用科學的方法擬定并評估各種方法,從中選擇合理方案并付諸實施的過程。

  ◆構成:政府領導機構、應急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專家咨詢委員會;

  ◆運行程序:監測預警→信息收集→擬定方案→指揮調度→調整評估;

  2、組織協調機制

  ◆構成:中央與地方的.組織協調、政府部門間的組織協調、衛生部門內的組織協調;

  ◆運行:部門間聯防聯控、區域聯防聯控、重大疾病聯防聯控、

  與港澳臺地區的聯防聯控、國際合作;

  ◆工作內容:信息報告與通報、措施執行

  3、監測預測預警機制

  ◆它就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就是指將監測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分析作出預測,評估事件發展趨勢與危害程度,在事件發生前或早期發出預警信號,以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預防與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蔓延。

  ◆預警級別: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及發展態勢分為四級。

  紅色(特別嚴重)、橙色(嚴重)、黃色(較重)、藍色(一般)

  4、應急響應機制

  ◆即就是響應主體對事件作出的反應;

  ◆應急響應就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經過不斷的探索與研究,我國的應急響應處置能力與水平正在迅速提升,初步形成了“統一指揮、協調有序、部門聯動、快速高效”的應急響應機制。

  ◆響應分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突發衛生事件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衛生院實際,特制定《xx村衛生室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xxx同事具體負責衛生應急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范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后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范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眾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并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范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咨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咨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布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布、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恤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并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并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5

  一、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x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園內發生蔓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等。

  三、具體措施

  1、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2、x立學生缺課考勤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學生,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進一步嚴格消毒制度,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住上安心宿舍。

  4、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x設,保證幼兒園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它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幼兒園的實際,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㈠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本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⑴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⑵落實各種防治措施,幼兒園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⑶園內如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⑷加強對發熱幼兒的追蹤管理,加強對公共場所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加強對飲用水、食堂、廁所的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發事件

  本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幼兒園保持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⑴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⑵對全體師生員工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⑶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⑷幼兒園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本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⑴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動,幼兒園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

  ⑶對教室、宿舍、食堂、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必要時采取停課措施。

  ㈡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幼兒園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㈢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遺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擴大。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障措施

  幼兒園適當安排經費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并設立相對固定的兼職衛生保健醫師,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確保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根據縣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突發安全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體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安全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和宿舍的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新冠肺炎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嚴格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疾控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八、善后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并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后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湖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職責。

  (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學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三)領導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

  職責:對事件做出初步判斷,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落實應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調查和處理工作。

  副組長:

  職責:疫情報告人。協助組長做好應急的部署、調查和處理工作并具體指導、監督各成員:

  職責:負責后勤保障,根據專業應急機構或指揮部要求,組織配送、調撥、監管、征用各類應急物資。

  成員:

  職責:關注事態的發展,配合對危險源實施警戒,協助組織人員搶救。

  成員:

  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公共衛生教育、宣傳、指導及診療工作。一旦發生公共衛生事件積極配合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衛生防疫以及相關信息的報告、登記、歸檔等工作。

  二、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學校人群高度密集,是傳染病容易傳播的地方,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學校全體教職工應充分認識學校公共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督促、檢查,認真落實責任制。

  三、切實做好傳染病的.宣傳工作。

  通過健康教育課、墻報、專題知識講座、給家長一封信等途徑對全校師生、家長進行傳染病的教育宣傳工作,幫助師生掌握公共衛生基本知識和技能。

  四、建立疫情監測制度:學校要建立完善的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1、晨檢: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員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并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2、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每天下午放學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

  五、學校要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實行責任制。

  1.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及“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治療、早處理”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學校指定專人作為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李程林),負責具體傳染病報告工作,并由校長主管,確保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的落實。并且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2.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學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必須30分鐘內趕到事件現場,并組織開展救治、處置工作。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應當在30分鐘內將相關信息以電話方式向屬地衛生、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告,40分鐘內上傳書面報告。

  六、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

  1、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報告內容及時限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七、應學校要通過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要完善制度;保證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藥品、經費、通訊、交通等基本設施設備;積極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責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學區和教育局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為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各自職責

  學校校長為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徐玉蘭為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孟菊根,組員是沈利君、龔秋月、余金輝、周瑞。

  組長徐玉蘭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并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孟菊根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為:

  周瑞:協助做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師生的服務工作。

  余金輝:負責安排好其他學生,接待學生家長及其他到場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龔秋月:協助組織現場搶救、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沈利君:負責聯系搶救車輛、器具,安排運送患病師生到醫院救治,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二、學校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監測網絡,指定專門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學校疫情報告人為董銅鈴。疫情報告人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具有一定的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絡的組成:校領導、疫情報告人、班主任組成的疫情監測報告網絡。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

  2、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性疾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4、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學校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3、醫源性感染暴發;

  4、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5、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6、嚴重威脅或危害師生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露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的內容、程序及時限

  學校建立由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常規監測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專用登記冊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2例或者連續2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方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網絡向教委報告,同時向保健站報告。

  五、監測與報告

  1、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2、發現疫情要立即報告給校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疫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追究責任。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要采取嚴格的隔離,并立即與醫療部門聯系到指定醫院治療。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

  4、疫情報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師→校長→衛生防病中心。

  六、學校全面負責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職能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衛生工作,強化衛生管理,明確責任,完善各項制度,防止各類傳染病傳播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2、加強宣傳教育。德育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板報、櫥窗等校內各種宣傳手段,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知識和健康知識,培養師生良好的健康意識和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3、認真做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4、加強醫務室建設,積極發揮校醫室的功能作用。

  5、總務處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嚴格要求,規范操作,加強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

  6、相應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設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質儲備。

  (二)、指揮與組織

  1、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預案的啟動立即報教委批準。應急預案啟動前,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認真做好我校的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支持、配合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任何部門和個人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范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后,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范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信息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采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并隨時向領導班子匯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癥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癥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置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并經校長批準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系,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系,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信息。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文件。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信息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并采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群防群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并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一、應急處理的負責組成人員

  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分工

  史小晉:負責水污染事故的上報及事故處理的`全局指揮與人員調配。

  馬廣墅:負責水源基本情況的材料準備及協調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入戶檢查。

  杜軍:負責現場水樣抽檢進行快速檢測,配合有關部門找出水污染事故原因。

  三、發現生活水受到污染的`情況的處理辦法

  1、及時停水,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污染或可能污染供水系統清洗消毒工作。

  2、及時向上級各部門通報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現的問題。

  四、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1、應急負責人員要經常督察供水運行人員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范和規章制度。

  2、發現供水設施設備的問題,盡快查出原因并修復和排除。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部分總則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鄉鎮)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衛辦應急發[2006]215號)文件精神,規范基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依法規范、科學有序、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我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本院在上級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我院全員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應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我院各科室各種力量,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第二部分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南婁底鄉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焦木軍擔任,副組長由防保科科長宋永倉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本院及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監督檢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二、社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分隊,負責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和控制過程中的有關工作;協調做好社會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處置、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報等工作;組織和動員群眾力量,開展自救和互救,參與群防群治。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承擔本院的應急處理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對本院及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應急藥品、物資準備工作。

  二、社區衛生應急技術機構

  南婁底鄉衛生院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機構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協助衛生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1、監測: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2、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具體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轄區居民和單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第四部分疫情應急響應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1、應急反應原則: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衛生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反應措施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本轄區各有關單位、村委會,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

  (3)轄區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衛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發布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轄區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3、應急反應的終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

  二、善后處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統

  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系統,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二、醫療救治隊伍

  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并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三、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負責并組織各村衛生室、、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宣傳車、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對轄區內各村村民廣泛開展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衛生事件。

  附:南婁底鄉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名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分隊名單。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⒈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導和規范全院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⒊工作原則

  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⑵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院領導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⑶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部門、各科室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保障。要廣泛組織,全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⒋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組長:院長、書記

  副組長:副院長、副書記

  組員:醫務部、護理部、門診部、二門診部、保健部、院感辦、院辦、總務部、保衛部、黨群辦、設備部、人力資源部、監察審計部、健康教育部、財務部、外聯部等職能部門主任、各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辦公室設在醫務部,由醫務部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職責:1.承擔湖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2.承擔我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醫院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要及時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院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醫療救治

  ⒈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⒉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⒊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環境。

  ⒋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不得拒絕接診。

  ⒌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⒍開展科研與技術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技術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五、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調查、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業技術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開展衛生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組織,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⒈專業技術組織保障

  ⑴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級負責、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并加強管理和培訓。

  ⑵演練

  按照統一計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⑶后勤保障:物資、經費、交通、通訊保障由財務部、總務部負責

  ⒉宣傳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正確引導社會心理,動員公眾積極支持并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落實群防群控的應急措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衛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0xx年9月10日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科學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和《xx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應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市轄區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提高各科室、各分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院長負責制,由院級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科室、各分院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各科室、各分院應根據本應急預案要求,建立相應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地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工作,加強與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及兄弟單位的聯系、協調、溝通和合作。

  二、應急處理組織及職責

  發生突發事件后,根據事故類型和事故等級迅速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

  1、全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確證,決定是否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向市衛生健康委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指導有關科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采取切實可行的處理措施;

  4、統一調配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交通工具、儲備物資及相關設施、設備;

  5、負責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人員隊伍建設。

  領導小組下設醫院應急處理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職責:

  1、組織開展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和應急演練;

  2、負責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設備的儲備工作;

  3、采取防范措施,及時發現、上報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負責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和協調工作,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要求。

  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13個工作組

  (一)綜合醫療救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

  2、組織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

  3、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4、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

  (二)院前急救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及時派出急救車輛和人員,快速達到事故現場;

  2、對患者進行現場搶救,并按患者病情分別給予恰當處置;

  3、將患者快速轉送到醫院,同時做好途中的醫療救治工作。

  (三)急診搶救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搶救;

  2、登記患者信息、分流患者。

  (四)重癥救治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對危重癥患者的進一步生命支持;

  2、視患者病情,及時聯系會診、手術;

  3、合理分配、使用重癥救治資源。

  (五)食物中毒醫療救治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對食物中毒患者的醫療救治。

  2、合理分流安置食物中毒病人。

  (六)化學藥物中毒醫療救治組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對化學藥物中毒患者的醫療救治。

  (七)傳染性疾病醫療救治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對傳染病患者的醫療救治;

  2、對傳染病人進行隔離,防止傳染源的擴散和傳播;

  3、及時上報疫情和傳染病患者的救治情況。

  (八)重大創傷事故醫療救治組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創傷患者經初期處置后的醫療救治,及時制定治療方案,實施手術等治療措施。

  (九)急救物品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藥品、設備、血液制品等急救物品的應急儲備工作;

  2、按照醫療救治需求,及時快速調劑急救物品。

  (十)疫情監控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市、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全市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2、對傳染病防治知識進行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院內感染監控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感染暴發事件的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負責全院范圍內的消毒噴殺、感染監控工作。

  (十二)后勤與安全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提供床褥、被服等后勤保障用品;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物資,并及時向現場調運;

  2、保障患者和醫務人員的飲食供應;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務人員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三)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采集、整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的相關資料、信息;

  2、以減少恐慌、穩定群眾情緒為目的,適時宣傳報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等相關情況;

  3、宣傳醫院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涌現出的先進人

  物和先進事跡。

  三、監測與報告

  (一)監測

  各科室均為突發事件的監測單元,每個職工均有監測的責任及報告的義務,做好突發事件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和報告工作。同時,與相關部門、單位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報制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

  (二)報告

  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日間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節假日和夜間立即報告應急辦主任/副主任或總值班(內線xxxxxxxxx、外線xxxxxxxxx)。

  被報告人要立即對報告的情況進行核查評估,內容包括:事發地點、受傷人數、嚴重程度等。一經查實,要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并在2小時內向市衛生健康委報告。

  四、應急處理

  (一)應急反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各類突發事件按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I級(院級重大事件)、II級(系統部門重大事件)、III級(科室內部事件),并決定啟動何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處理措施

  1、應急預案啟動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緊急調集人員、物資、設施、設備等,果斷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積極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2、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傳染病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3、疫情流調組負責協助市、區疾控中心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做好傳染病患者的登記及報告。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院內感染監控組負責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對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給予具體的技術指導,防止院內交叉感染發生。

  5、綜合醫療救治組負責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進行病例分析與總結,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6、傳染病醫療救治組負責對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

  7、急救物品保障組負責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藥品的供應。

  8、后勤保障組負責提供必備的物資,維持良好的醫療秩序。

  五、法律責任

  (一)未依照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對科室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戒,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面對疫情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2、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3、擅離職守或工作消極的;

  4、違反規程,草率馬虎,操作不當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

  5、拒絕接診患者的;

  6、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調度的;

  7、隨意評論或發布事件相關信息,泄露秘密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

  六、附則

  (一)各科室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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