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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4-09-03 13:30:14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報警程序

  1.發現人及時報告學校負責人。

  2.學校負責人訊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卦現場進行撲救

  3.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同時向主要領導報告情況。

  4.如遇通訊障礙,發現人可直接報告或消防中心。

  (2)組織實施

  1.火災發生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征得領導的指示。在場教師,同時利用一切辦法通報起火點、火情、風向等,及時報告疏散方向。

  2.參加人員:立即組織學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方,教師最后撤離,領導小組成員組織師生撤離,要最后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為受傷教師要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保證傷亡在最低限度。在消防車到來之前,校后勤人員,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在場教師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搶救國家財產,盡可能使國家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鍬、水浸的棉被等,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組織好滅火工作,未成年人遠離火場以免造成二次傷害。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區匯報。

  5.做好災后處理工作。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2.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因火災發生的緊急救助

  平時抓緊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防患于未燃。教室的前、后門窗要隨時能夠開啟,以利疏散。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預防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積極、穩妥、快速地處置我校學生管理中的突發事件,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德教育教學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通過自查,我校學生存在下列安全隱患

  (一)學校周邊環境復雜,易造成學生不安全隱患。

  (二)學生在校內外活動時存在的安全隱患。

  1、學生在校內活動的安全問題:

  (1) 學生在日常課間休息時;

  (2)學生在業余時間體育活動時;

  (3)個別心理疾病學生在教室上課時;

  2、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時安全問題:

  (1)軍訓、實訓、社會實踐活動等;

  (2)志愿者服務和公益勞動;

  (三)正確行為規范缺失學生易發生安全事故。

  二、解決措施

  (一)在治理學校周邊環境問題過程中,一方面要依靠學校保衛部門和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同時也要求學生處安排好校門口的早、中、晚的執勤及安全巡視工作。執勤老師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后解決,一時無法解決的要求馬上向學生處或學校保衛部門匯報。

  (二)要求班主任利用早自修、午自修、校班會時間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與同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以便及時掌握和了解同學的'思想動向。

  (三)要充分利用板報、櫥窗展板、廣播等宣傳形式向學生進行正面宣傳,明確告訴他們什么事情該做,什么事情不該做。

  (四)課間休息時要安排專職班主任負責安全巡視,加強監管力度。

  (五)各教學部要充分利用班主任例會等形式,加強與班主任之間的交流溝通,以便教學部及時掌握學生情況,特別是對那些有暴力傾向或心理障礙的同學。要求班主任和任課老師要留意學生動態,不要激化矛盾,避免與這些學生發生直接沖突。心理咨詢室要發揮心理調節的作用,談心室要發揮思想教育的作用。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的聯系,及時向家長反饋情況,以免發生意外。

  (六)在外出活動時,帶隊老師要認真負責,明確規章制度,加強學生安全教育,與活動承辦單位要簽訂具有承擔安全預防責任和解法由責任帶來后果的賠償義務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七)班主任不具備正確行為規范的學生要建立長期檔案,做好談話記錄(包括家長聯系),配合教學部、學生處采取一系列幫教措施,做好這些學生的轉化工作。

  (八)發揮校外法制輔導員的作用,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九)針對突發事件,組織班主任進行培訓,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處置原則

  (一)堅決貫徹“安全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正確處理好學校安全穩定的關系,以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為最高原則。

  (二)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若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教師應及時匯報,同時應立即開展工作,要求做到“信息上報快,部署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四)相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上報情況,任何人不得隱瞞事件真相。

  (五)處置突發事件必須在學校或有關職能老師同意領導下,按照分工有序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任何承諾未經授權不得發布任何事件情況;未經允許不得接受媒體參訪。

  (六)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排除流言蜚語,消除恐慌情緒,確保師生穩定。

  (七)原則性于靈活性相結合,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協商調解,綜合運用思想教育、經濟、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規等多種形式,果斷處置,盡可能減少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

  四、處置程序

  (一)對于群體性事件

  一旦發現有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時,要立即向領導反映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反映情況,及時把問題決在萌芽狀態,把矛盾化解在校園內;嚴密掌握控制現場動態,注意調查取證,了解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原因,注意從中了解群體聚集內幕和骨干人員情況,耐心細致說服他們配合做好勸散工作;疏散圍觀同學,防止別有用心的人趁機煽動鬧事;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傳口徑,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需要,要請學校領導出面接待聚集人員,做好教育勸阻工作。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及時報告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向社會蔓延,以免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當發生學生群體*等事件時,要在第一時間向市教委報告,并迅速派員前往開展勸返。

  (二)對于學生人身傷害事件

  在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設施、場地內等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時,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事故的處置,按《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學校確負有責任的,應及時籌措、兌現賠償資金,防止矛盾擴大。同時,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學生受傷害事故的發生。

  (三)當發現學生有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苗頭時,要及時配合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和診治。

  凡經專業醫院確診為精神病、癲癇病患者應給予休學(假),由監護人負責領回;對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經治療后返校學習的學生,以及有嚴重心理障礙、言行異常等現象的學生,要加強監護和引導,特別是加強心理跟蹤服務,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必要時動員其休學(假)治療;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強溝通,了解掌握學生思想狀況和特點,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早發現、早處理;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各教學部的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養成良好行為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四)個體重大突發事件

  接報后,學生處管理老師、學校保衛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并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務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余人員驅散。同時,根據具體事件情節的輕重決定是否報警;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并通知學校保安關閉校門將鬧事人員扣留。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五)被盜案件

  接報后,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學校應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查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此類事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和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對學校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控制,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盡快平息。處置工作中要堅持的原則:

  (一)預防為主,保安隊員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與師生員工的聯系、交流與溝通。要經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門衛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值班干部。

  (二)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保安領導應采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員,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并立即向挍長室匯報。

  (三)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突發事件發生后,一類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并采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另一類是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堅持說服教育的原則。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量通過教育、說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指揮有力,處置迅速,組織與分工如下:

  指揮長:z

  指揮部成員:在崗保安。

  信息聯絡組:西門衛保安,聯絡110,120,119及校長室。

  現場處理組:保衛科,總務處。

  四、主要處置措施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一)根據事件性質,由指揮長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全體在崗隊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二)迅速查明情況,確定事件性質,召集隊員及時通報情況。根據查明的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做到信息暢通,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三)門衛加強值班考勤和重點警戒,控制好學校大門,防止閑雜人員進入學校。保安隊長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人員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動態,迅速將情況報告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

  根據領導的指示,在短時間內與醫療、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聯系,請求支援。

  (四)做好校園治安秩序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

  (五)要及時掌握輿論導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謠言傳播和人為將事態擴大。根據上級主管指示,杜絕來訪的新聞媒體,防止新聞媒體借機炒作。

  (六)后勤人員積極做好各類后勤保障工作。如事件發生在室內,應迅速疏散人群,確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及時送治傷病員。

  (七)積極協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學校各方面的工作盡快走上正常軌道。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全體校保安及消防隊員。

  2、處置程序:

  (1)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迅速將情況向帶班組長匯報,帶班組長接報后,立即組織隊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信息聯絡組立即將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

  (3)保安與消防隊員到達現場組織滅火的同時,疏散現場人員,在火災地外圍保護現場。

  (4)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報告內容為:xx實驗學校(某處)發生火災,請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5)現場指揮員派出隊員到南、西兩個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現場指揮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隊員分工協作。一組疏散人員;二組現場撲救;三組搶救財物。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衛隊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暢通,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火,采用先斷電、后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到達現場首先要切斷電源。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提高網絡輿情突發事件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和減輕網絡輿情突發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創,維護校園和諧穩定發展的局面,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根據互聯網網絡安全相關條例及上級相關文件精神,根據學校工作實際,制定如下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監控預防原則。組建網絡輿情息員,及時監控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搜集掌握有關真實息。對可能發生輿情的事件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

  2.快速反應原則。網絡輿情事件發生后,必須充分掌握師生的思想動向、利益訴求,求得思想認識“最大公約數”。并且在第一時間發布準確、權息,穩定公眾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猜測和新聞媒體的不準確報道,牢牢掌握引導輿論的主動權。

  3.強化引導原則。輿情發生后,根據師生對突發事件的反應,預測潛在風險,判斷輿情走勢,引導輿論往有利方向發展。

  4.分工明確原則。成立網絡輿情突發事件處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安全落實責任制原則,各部門、各系有專人負責應急工作,并明確相應職責,制定相應措施。

  5.協同合作原則。由網絡輿情突發事件處置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各系通力合作,通過網上網下、多管齊下開展應對工作,盡快消減突發輿情的負面影響及其誘發因素,形成強大的合作力。

  第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校網絡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朱毅賢副校長兼任,具體負責網絡輿情突發事件處置應急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

  三、應急處置程序

  由黨政辦牽頭,學生處、部門負責人及班主任、黨政辦新媒體中心、各部門學生干部共同參與組建網絡輿情息員,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重點對學生、家長和群眾關心的重點論壇進行實時監控,監測輿情發展趨勢。

  (一)第一時間介入

  1.發現網絡輿情息后,應迅速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相關正面報道的整合、網絡輿情息監控、輿論息的應對引導、網評文章的組織、負面輿論和有害息的'消除、封堵和刪除等工作。

  2.對重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召開網絡輿情研判會,分析評估網絡輿情發展態勢,提出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建議,隨時掌握事態發生、發展情況并隨時匯總、分析、上報,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3.實行24小時息監控。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發生后,黨政辦、網絡技術中心、相關涉事部門(系)應立即組織力量開展24小時不間斷網絡息監控,跟蹤輿情動態,對主流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的相關報道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匯總,為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提供參考。

  4.對一般網絡輿情,采用“網上來、網上去”的方式,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切實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工作,發揮好網絡評論員隊伍的作用,及時跟帖、發帖,運用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語言引導熱點,努力掌握網上輿論的話語權,以正面聲音擠壓有害息的傳播空間,正確引領輿論導向。

  5.遇到特別重大、敏感的情況,網絡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與上級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并商請上級宣傳、新聞、網絡息、教育等主管部門幫助依法處置。

  (二)快速報告處置結果

  1.重特大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相關涉事部門(系)應在3個工作日內或領導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網絡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政辦公室報送處置結果。

  2.重大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相關涉事部門(系)應在2個工作日內或領導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網絡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政辦公室報送處置結果。

  3.一般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相關處置結果應于1個工作日內報送黨政辦公室。

  (三)告知處置情況

  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應通過文件、會議或網站、報紙、微博、微等平臺及時報道。

  (四)動態跟蹤

  學校相關院系(部門)要落實專人動態跟蹤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后的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正面引導xx,堅決防范網絡輿情危機。

  (五)總結評估

  網絡輿情消除或穩定后,涉事院系(部門)應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和反思,整理出相關報告,提交校領導。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絡媒體的能力。

  四、應急保障

  1.加強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不斷加強網絡輿情息員培訓,提高網絡輿情應急處置應急領導工作組工作水平,實現規范高效處置。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市教體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群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后,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鎮黨委政府、市教體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電源。(總務、后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并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帶班領導、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有關負責人就事態情況迅速組織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總務處,由總務處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校長或有關負責人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保安隊。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并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體局與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據上級指示,隨時采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后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后,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市教體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㈠預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宿舍管理組織機構,指派專人負責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選擇思想品質好、身心健康、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管理宿舍,并保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3、宿舍管理人員應當做好住宿學生的建檔工作,做到定室、定床管理;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學生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嚴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4、宿舍樓門應當按時開關,管理人員每天晚上應當按時查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

  5、建立嚴格的住宿學生請假制度。住宿學生請假須經家長核實及學校相關部門批準登記后方能離校。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發生宿舍安全事故時必須迅速報告校醫,并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根據現場情況,由通訊組及時向119、110、120報警請求援助。

  3、如發生火災,宿舍管理人員應敞開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門,沉著、冷靜,立即組織學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場集中。

  4、如發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處,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委派班主任與家長進行聯系。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根據事件發生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學校領導應在迅速判斷、正確處置的同時,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2、救護組迅速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搶救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班主任老師并提供線索,以便查找。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對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斗毆,喝酒,娛樂、攜帶管制刀具的,嚴肅處理。

  2、在宿舍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安全處報告,并將其帶至警務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3、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采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

  4、采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家長思想工作。同時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縣教育局,并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學校食品配送企業準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準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采取托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準入資格要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設備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托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準入標準,簽訂規范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準入要求,并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并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了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并將有關信息匯總反饋。

  三、規范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管理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干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并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并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信息通報和報告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持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五、認真開展檢查,及時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并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置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設備或設施,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并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xx xx xx xx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系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并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后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在校就餐后,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痛腹瀉、嘔吐、乏力昏沉、等癥狀,各班主任、知情老師及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聯系校醫,協助采取就地救護,情況嚴重者應盡早與醫院取得聯系。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留樣食品、蔬菜樣品由總務處負責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處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6、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校委會,學校辦公室負責盡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共、個人財物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撥打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的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學校領導、班主任及在場教職工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盡早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后發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員及值班老師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場教職工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詞。

  5、政教處、班主任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發現師生中有與該病類似癥狀者,各班主任、

  組長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政教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身患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前,必須出具相關醫院的康復及不存在傳染危害的證明,方可進班。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三、突發事件中對有關教職工的責任要求

  (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首位發現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諉應視作玩忽職守。對校園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事不關己而回避逃脫。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件初發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四)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及有關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及校園周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辦、學區綜合科

  辦公室主任:安全辦主任XX兼任

  辦公室成員:XX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負責學校及周邊突發事件工作的組織領導、信息報送以及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處理。負責事件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現場控制、后勤保障、人員救治、宣傳和輿情控制以及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學校的安全、法制教育,對多發、易發的安全部位和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學校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各學校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重大問題及時向市請示報告。

  二、工作原則

  1、避免傷亡事件原則:事件處置過程中應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事件發生時由領導小組為主處理事件,其它在崗人員積極配合,通力合作。

  3、快速反應原則:值班教師在事件過程中必須做到第一時間報告,學校保安及簡直保安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第一時間果斷處理。

  4、疏導性原則:堅持疏導為主,防止激化矛盾,嚴格區別對待一般學生、群眾和不法分子。

  5、盡可能減少損失原則。

  6、各方無條件配合原則:一切聽從領導小組指揮,服從大局,絕不允許出現互相推諉、拖拉、扯皮現象。

  三、預防方案的實施

  1、要高度重視,把穩定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抓緊抓好,盡早制定本學校應急預案,明確分工,落實職責,確保校園平安。

  2、要加強宣傳與教育引導工作,及時開展形勢政策和法制教育,根據形勢的發展和實際情況深入細致地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及時了解情況,化解矛盾。

  3、要加強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值班教師除因公務出差外,原則上不能請假,并保證手機暢通。值班室要堅持一天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嚴守紀律,忠于職守,堅守崗位,及時傳遞信息,妥善處理有關事務。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學校,由學校上報縣。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學校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五、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學校立即啟動實施事故的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請派出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3、請辦公室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4、事故發生后,學校領導要親自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積極投入的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六、紀律與要求

  1、各有關領導要堅守崗位,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如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疏漏和失控,按規定追究責任。

  2、參加執行預案的有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守秘密。

  3、對重大突發性事件和鬧事苗頭,不得掩蓋、隱瞞,必須在穩住事態,力爭把事態苗頭消滅在萌芽階段的同時及時報告。學校要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以對人民負責的高度責任心,確保學校正常教育程序。為維護社會穩定,為確保我校的一方平安做出積極的貢獻。

  學校急性食物中毒病人的搶救應急預案及

  程序

  一、中毒報告

  (一)發生中毒的地址、單位、時間

  (二)中毒人數、危重患者人數及死亡人數、中毒表現

  (三)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

  (四)中毒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協助解決的問題

  二、現場組織

  在重大中毒現場,應立即組成組織、機構,加強對搶救工作的領導,可分設3個小組。

  (一)急救治療組:負責對中毒者急救治療可依據具體情況及患者人數進行分類處理,分輕、重度兩類,急救重點是老、弱、幼和重度中毒患者;

  (二)現場調查組:負責中毒調查,提出基本的急救治療方案和預案措施。必要時應向有關單位咨詢,包括文獻資料調研或計算機檢索;

  (三)供應組:負責搶救藥品、器材等的供應,以及車輛調度。

  三、現場搶救

  (一)催吐、清除毒物,嚴重者洗胃,抽搐止驚,快速補液,生命體征穩定后迅速送往醫院

  (二)短時間內迅速組織由領導指揮、專家參與的搶救治療小組,必要時市領導協調相關部門查消毒源,在有限的時間內找不到明顯原因時,應根據中毒病人癥狀、體征、毒理學知識迅速進行分析,確實不明原因時,對癥治療清除毒物

  (三)避免遲遲不報,延誤治療

  (四)抓住主要病癥,對絕大多數癥狀體征相似的病例根據癥狀體征采用大致相同的治療措施,有利節約人力、物力,忙中不亂。特殊病員進行監護、治療

  (五)不放過遲發病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信息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信息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并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并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并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并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采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采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并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鑒定。

  (4)檢查設備或建筑物損壞情況,并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嘩、起哄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系學校領導和門衛。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后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匯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衛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并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臺、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后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并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并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并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后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事件(鬧事、游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臺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小學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并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取得聯系和支持,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鐘朝日

  成員:胡凱、龍健娜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周利紅

  成員:蘊華、黃彥英、洋、運珍

  (2)后勤保障組:

  (3)組長:匡運求

  (4)成員:鐘學鋒、雪輝、朝元、馬倩

  (5)二、日常安全管理

  (6)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7)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上述違規現象。

  (8)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5)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余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3)嚴格控制社會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校園。

  5、疏散人員。

  (1)當事人所在的教室、辦公室及公共場所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地帶,其余各室關閉門窗,避免更大的傷亡事故。

  (2)確保教師特別是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組成員,值日教師,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119),報告容為:“……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后再掛機。

  (3)學校在向中心校、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區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指揮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2)向教育局領導匯報。

  (3)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中心校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衛生院(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報告公安機關、醫療部門。

  3、處置措施

  (1)師生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衛生院(所)或就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中心請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事故,要及時尋找其它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應及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現場。

  (4)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家長來校,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

  做到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事故結果等記載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事故發生后,須及時將事發的原因分析、經過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后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中心校、市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深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預案。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師生、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組長負責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檢查的各項措施,并與區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向衛生監督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長情緒穩定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3、食堂負責人負責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

  5、各班班主任及班長對發現的飯菜過期、有異味等及時報告以便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學校。

  學校一旦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封存原有的加工現場、食品留樣樣本、食用過的所有剩余食物及食品加工有關原料、輔料等;立即封存加工現場的工具及用具;禁止擅自銷毀和破壞現場,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2、收集當日(餐)就餐人員信息(包括就餐人員名單、住址、去向、聯系電話等)。

  3、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保障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誤解或恐慌。同時要安撫好中毒學生,穩定學生情緒,做好與學生家長溝通,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4、及時報告。

  (1)條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癥狀。

  (2)供應單位的名稱、責任人、地點和聯系電話。(3)目前狀況、事情的經過和緊急處理措施。(4)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5、程序:發現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學生,應在事

  件發生30分鐘.一旦發現食物中毒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有關領導,有學校領導向上級衛生監督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學校應在事件發生90分鐘內向區教育局呈書面報告。處理過程中的重大事件應隨時報告。

  6、成立應急處理小組:

  (1)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立即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行政領導、班主任、衛生保健教師、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師等力量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職,做好安撫學生、家長工作,并組織力量送醫院及時救治。

  (2)學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車輛,以備運送患病學生至醫院及時救治。

  7、救治病人:

  (1)學校應安排教師及時將患病學生送到就近醫院,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工作,并及時通知家長。

  (2)學校應安排教師做好排摸調查工作,加強家校聯系(派專人接聽家長咨詢電話),以免延誤救治時機。

  (3)學校應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做好隨訪工作,繼續排摸調查,安排專人做好家長解釋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書面報告區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學生全部康復到校上課。

  8、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9、配合調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10、控制事態: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包括教學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總結,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總結教訓,認真整改。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堵塞危及食品衛生安全的漏洞,確保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加強管理,明確責任、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并向相關部門書面報送整改措施及總結。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有效預防我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故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海安市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教體局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避免、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切實做好學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標采購和驗收工作,規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違紀違法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市教體局和各學校、區鎮教管辦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報告、準確有效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各學校、區鎮教管辦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一旦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組織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局直、完職中、教管辦負責人任總指揮,其職責是及時親臨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立即召集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有關情況。

  三、報告程序及要求

  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后,均應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教體局。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病情、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故報告單位。由于事故現場狀況、人數發生變化的,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有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府對相應事故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現場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根據事故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故相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品的,應當做好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在開展事故處置過程中,要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在處置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事故。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輿情處置

  各學校建立輿情處置小組,及時準確了解并匯報學生和家長動態,控制事態發展,穩定學生及家長情緒。配合教體主管、市場監管、疾病防控等部門妥善做好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統一信息發布,密切關注輿情發展,有效防止不實信息傳播。

  六、后期處置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故發生單位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故,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發生后,各級各類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衛生監測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岳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周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衛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毀。并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后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按衛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衛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并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并協同總務處盡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說明情況,并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衛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系,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并配合衛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并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發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征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范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群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群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群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于可控范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范、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衛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并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衛處初核后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并報校領導批準,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布

  1、發布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布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布信息。

  2、發布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布方式。新聞發布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臺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授權新聞單位發布等。

  4、發布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了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匯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后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并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衛處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后續處理工作,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后,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并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采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后勤集團、集會游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了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采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了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復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后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后,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后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后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衛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并于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并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衛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衛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衛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學院分管領導匯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了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開展滅火,并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衛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后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并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并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后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后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后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后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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