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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最新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最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最新 篇1
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提高意識、預防為主
宣傳普及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三、組織管理
1、報告制度
校園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萬俊(總務主任)及時向領導小組負責人匯報。同時負責向衛生防疫監督站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衛生防疫監督站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各班主任工作,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最新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綜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四)XX鎮飲用水源基本情況1、XX水庫
XX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轄區。
2、XX水庫
XX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2000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鎮統戰委員XX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衛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2)指導修訂《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發布預警信息。
(5)及時開展先期處置,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XX,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并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后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并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后,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全鎮范圍內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根據污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置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匯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置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工作。
鎮衛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后,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污染對策建議。
鎮財政所:負責飲用水源應急預案防護裝備和應急物資的采購。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后,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衛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小學、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置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群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污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二)處置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后,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對事故情況進行后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并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后,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置警告標志,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后,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衛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處置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向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發布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數據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發布。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事故結束后,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群眾,妥善安置災后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采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置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置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于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并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衛生保障
與鎮衛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群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于應急處置飲用水源污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愿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后,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為了切實保障廣大業主的用水安全,促進社會穩定,根據《珠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
公司成立管道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防范小組,統一負責管道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成員如下:組長:總經理
成員:工程技術部經理、客戶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由工程技術部經理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預測預警
應急小組隨時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飲水系統水質、水源、管網等動態信息,實行24小時監控,遇有影響危及直飲水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向應急小組報告。
三、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供水的事件,應急小組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影響小區直飲水供水安全,應急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領導,以便立即啟動總體應急預案和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
預案啟動時,客戶服務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業主突發事件處置的進展,同時告知業主采取適當措施。
(一)供水水質防范應急預案
1、供水水質防范范圍:公司經營管理的直飲水社區
2、供水水質防范的措施
(1)每天對水源水質以及、產品水進行常規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向水質應急防范小組匯報。
(2)水質發生變化,對源水、產品水進行檢測,每隔十分鐘檢測一次,同時向應急防范領導小組匯報。
(3)如果水源污染影響供水,將采取以下步驟處理: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預處理及深度處理解決不了問題,經應急小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發現水質變化,領導小組成員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總值班電話:2297090。
(二)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1、供水管網搶修范圍:直飲水供回水管網。
2、供水管網搶修設備:熱熔器、電纜線、水泵足夠的應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供水管網搶修時限:管道白天10小時以內,夜晚20小時以內。
4、供水管網消毒殺菌處理:管道搶修完成后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并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后,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三)設備搶修應急預案
1、設備搶修范圍:制水設備、供水設備、殺菌設備
2、設備搶修器材:備用供水泵、制水主機高壓泵備用件、測試儀表、O3發生器用紫外線燈管、安定器。
3、設備搶修時限:白天24小時以內,夜晚36小時以內。
4、設備搶修后消毒處理:設備搶修完成后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并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后,開閥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四、監督管理
從實戰角度出發,普及防突發減突發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五、附則
1、本預案由公司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公司應急防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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