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供熱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熱應急預案1
一、換熱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換熱設備是屬于壓力容器的特種設備,一旦發生蒸汽泄露、突然停電可能造成人員燙傷、電氣設備短路,壓力設備超壓,引起爆炸等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換熱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特點,特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有步驟,及時、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1)組成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
副總指揮:解軍、姬梁生、張冬青
成員:許磊、顧興旺、馬寧、張念全、袁強、欒東、史凱、錢波、劉晨東、張希金、房兆強、孫博、崔小娟、張小滿、陳改云、李甜甜
指揮部設在公司二樓辦公室
(2)職責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向上級匯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負責人:解軍
<2>現場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及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人:張冬青、張念全、
<4>現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醫院,救護車輛及協助醫護人員救護傷員。負責人:崔小娟、張小滿
2、事故預測;
(1)事故包括:管網泄露引起電氣設備短路,造成人員燙傷、突然停電造成換熱器超壓,引起爆炸等火災等事故。
(2)事故發生后,會引起現場人員驚慌失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設備財產損失。此時工作人員應采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實施“緊急避險”行為,確保大利益,舍棄小利益。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換熱站值班人員、管線巡視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站內每班必須對運行設備進行巡回檢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站外定時、定期對所有管線巡回檢查,并詳細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公司。確保疏水器暢通,閥門關閉靈活。伸縮器活動正常,支架穩固。
<3>站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有關人員進入須登記、簽字并報告站長。
<2>補水箱應時刻保持水量充足,補水泵運行正常,嚴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采取措施。
(3)管網泄漏應急措施
<1>管網巡視人員發現管網泄漏或接到命令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入事故現場,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據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工作。
<3>搶修人員操作時應穿戴好專用的工作服裝,并有專人監護。
4、對處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發生事故值班人員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和處理事故要“穩、準、快”并及時報告公司有關人員。
(2)發生重大事故應保持現場,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中,參加人員應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有秩序、有組織的進行,防止人員緊張、驚慌而造成傷亡,同時密切配合,同心協力,盡最大努力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
(3)事故后,應將發生事故的部位,時間、經過及處理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
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為防止換熱站突發性事故發生后,因事故處理延誤,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社會不良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啟動應急預案范圍
本預案適應于自動控制系統失靈或現場管網出現破裂等突發情況下,可能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響到正常供熱并危機設備和人身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副總指揮:姬梁生
調度:房兆強
成員:馬寧、顧興旺、孔浩、劉范波、邵寧、張贊勛
2、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1)首先將系統停機,查看故障報警歷史記錄,根據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產生的原因。
(2)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在確認水泵、閥門、換熱器、管網等無異常的情況下,啟動手動操作運行模式。
(4)手動運行的操作步驟為:將盤面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先手動將水箱補滿(水箱補水可通過手動操作電磁閥實現)--啟動補水泵--觀察出水壓力表維持在0.5MP--啟動循環泵(此時,若管網超壓,則可以關閉補水泵,只保留循環泵運行)--開啟旁路蒸汽閥(閥門開度可根據換熱溫度手動調節)--補水泵可根據現場用水量手動間斷開啟,該方案要求現場必須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網管路事故破裂的.處理步驟
運行中回水壓力突然降低,補水量增大也無法維持,回水壓力快速下降,出口壓力也隨之下降,應做如下處理:
(1)停止補水泵運行,停止循環泵運行,關閉一次管網主閥門。
(2)通知調度,派人檢查二次網,發現漏點后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如漏點前有區域閥門則關閉閥門,進行檢修。
(4)處理漏點后補水泵投入運行,當回水壓力達到定壓值后啟動循環水泵。
(5)循環泵運行正常后,開啟一次網蒸汽主閥門。
4、停電處理
(1)立即關閉管網入口主閥門,并微開閥前疏水閥門。
(2)聯系有關單位恢復供電,如站內設備問題造成停電,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找電工處理,盡快恢復。
(3)做好送電前設備的檢查、運行準備工作。
5、換熱站內一次網漏水、汽處理
(1)停止補水泵、循環泵的運行,關閉管網主閥門。
(2)報告公司領導,請求派檢修人員處理。
(3)如天氣寒冷,事故缺陷無法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為防止管道凍裂,需將二次網泄水停運。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動過大,超過0.10mm時應切換備用泵運行,進行檢查處理。
(2)電機過熱時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泵體有異樣聲音,泵體出力下降,應投入備用泵運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4)軸承溫度過高、冒煙、著火時,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滅火器滅火。投入備用泵。
(5)水泵機械密封因磨損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漏水,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6)以上情況如無備用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調節運行。如必須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網壓力。
(7)做好站內記錄。
7、電器開關及電控柜故障
(1)電氣故障造成電機跳閘后,切換備用設備運行,并立即通知調度,派電氣人員處理。
(2)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先停電,然后用1211滅火器救火。火撲滅后由電氣人員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或備用。
8、設備故障
本系統的關鍵運行設備換熱器、水泵、蒸汽調節閥、閥門管網均采用一用一備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臺故障,可切換到另一臺工作,若兩臺同時故障時,只能系統停機,更換或維修才能滿足運行。
9、事故報告
換熱站出現緊急或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應迅速將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站長、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同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領導聯絡各方面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
三、培訓與演練
1、每年對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兩次,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2、對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2次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到人;
3、每年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根據人員的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進行調整,實現援預的有效性。
供熱應急預案2
為確保學校本年度冬季供暖運行工作順利進行, 保證全體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保證設備的運行狀態良好, 迅速、 妥善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 統一領導、 分工負責” 的原則, 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 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系統
(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供暖工作的領導力度,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職責:
1. 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 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 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 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 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 二)為保障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救、 搶修工作,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搶救、 搶修隊伍, 成員 如下:
主要職責:
1. 組織、 協調、 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2. 組織保護、 搶修、 搶救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3. 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行。
三、 預案實施
當遇到因鍋爐、 電機( 水泵)、 管道、 供電故障以及儲煤不足導致的大面積停暖事故時, 啟動此預案。
大面積停暖事故包括:
(一) 鍋爐故障
(二) 電機( 水泵)故障
(三) 管道故障
(四) 供電故障
(五) 儲煤不足
四、 應急準備
( 一)
加大特、 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操作教育力度, 提高廣大工作人員 及司爐人員 的安全生產意識。
( 二)
加強安全生產操作的檢查力度, 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 三)
根據供暖鍋爐的性能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 以“停電應急措施” 的模擬訓練為重點進行演習,常抓不懈。
提高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杜絕短時間內停電造成的一切損失。
( 四)
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 對黑板報、 櫥窗、 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 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 營造“人人講安全, 人人重視安全” 的氛圍。
( 五)
嚴格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 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 不準遲到、早退, 不準脫崗、 睡崗、 醉崗。
( 六)
值班人員 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鍋爐房大門, 禁止閑雜人員 入內, 按時巡查鍋爐房及供暖設施情況, 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處理。
( 七)
應急設備、 物資, 定期檢修、 檢查, 確保完好。
五、 應急保障措施
( 一)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
1. 立即組織人員 進行搶修, 及時做好防凍工作。
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設備, 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 鍋爐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 應堅守崗位, 事故沒有處理完畢, 不得擅自 離開工作崗位, 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設備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 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 除了 為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 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 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 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待公安、 檢察、 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后, 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 及時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全面分析事故現象、 準確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事故擴大, 并進行搶修。
5. 在搶修過程中, 要做到連續作業, 搶修不完成, 不準離開現場, 確保盡早恢復正常供暖。
( 二)
停電應急措施:
1. 鍋爐工要堅守工作崗位, 遇到停電時首先關閉鍋爐進出口 閥門, 打開自 來水閥門, 向鍋爐內加自 來水, 同時打開鍋爐的瀉水閥緩慢排放, 使鍋爐內的水一面流動, 一面降溫, 直至消除爐內余熱為止。與此同時, 打開爐門使爐內溫度迅速降低。
如果汽化嚴重, 手動打開
鍋爐頂部的所有安全閥緊急排汽的同時, 緊急停爐撤火, 以保證鍋爐的安全。
2. 鍋爐工處理好鍋爐房內的一切事故后要迅速通知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3. 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 進行搶修。
如果停電時間較長, 迅速組織人員 啟動自 備發電機發電, 及時供暖。
( 三)
停水應急措施:
因供水出現故障導致供暖鍋爐缺水, 應立即采取措施, 組織人員車輛迅速拉水補救, 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
( 四)
當管道發生滲漏、 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管道出現滲漏, 立即關閉相關管道閥門, 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找出滲漏點, 以人工、 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 最短時間內做好破爛管道的維修, 保證供暖。
( 五)
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設備的特點, 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設備。
當水泵、電機發生故障時, 立即啟動另 一臺備用電機, 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 進行搶修故障電機。
六、 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1. 在臨近供暖期要提前儲備一定量的煤炭, 同時在備用煤炭即將用完時, 要迅速組織人員調運煤炭, 保證供暖順利實施。
2. 做好供暖設施設備零配件儲備。
七、 獎懲
在供暖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 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學校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后果的當事人、 責任人將給予必要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有效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采暖的影響,提升群眾滿意度和幸福指數,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鎮供熱系統運行維護技術規程》《城鎮供熱直埋熱水管道泄漏監測系統技術規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平頂山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使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因供熱棄供棄管、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用煤、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生產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較大以上供熱事故。
1.4編制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區政府組織制定區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教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Ⅰ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含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48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區域內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大隊、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市供熱公司、平東電廠、姚孟電廠等單位負責人。
2.1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故;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2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區、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負責組織、指導市內各新聞單位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單位做好宣傳工作。
(2)市城市管理局:及時了解突發應急事故的情況,判定事故等級,啟動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送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故發生地開展應急工作,協調事故后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排險、搶險、搶修、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按照領導工作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對事故進行調查。
(3)市應急局:負責組織供熱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4)市發改委:負責與省相關部門組織協調有關供熱生產、調度和供應等工作。事故后相關項目立項工作,具體實施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事故發生后城市供熱規劃工作,對事故發生地進行規劃支援。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險應急物資,組織提供轉移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
(7)市財政局:負責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8)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故區域的治安及秩序,組織人員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交通安全和搶險物資運輸暢通。
(9)市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的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0)市工信局:負責協調保障應急通信器材的使用,組織事故區域通信線路搶修,并保證事故區通信暢通。
(11)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的應急供應工作。
(12)市生態環境局:根據需要做好事故區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工作,依據現場情況和專家意見,協助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公布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13)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氣瓶搶險方案制定,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做好事故應急所需的餐飲服務食品及藥品、醫療器械等急救物資的質量監管,確保安全。
(14)市衛健委: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事故傷病人員;對事故區域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傳播、蔓延。
(15)市水利局:負責城市供熱突發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
(16)市氣象局:負責對天氣氣候、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17)平頂山供電公司:負責事故區域供電設施的搶修,保證事故區域正常供電和應急發電車保障。
(18)城鎮供熱經營企業: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搶修,做好生產調度、安全監護、用戶通告、臨時供熱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等工作。
(19)供熱熱源廠企業: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熱源廠鍋爐及相關供熱輔機等所屬供熱設備搶險、搶修,做好生產調度熱負荷調整、安全監護、臨時供熱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等工作。
2.4各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故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三、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故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及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材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其它自然火災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供熱熱源廠供熱鍋爐或相關供熱輔機等所屬供熱設備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故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答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供熱突發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供熱突發事故,事故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熱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進入供熱突發事故藍色預警響應階段,藍色預警不再另行發布;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冬季供熱期結束后,供熱藍色預警自動解除。黃色以上預警的解除程序,參照發布程序執行。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故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屬一般供熱事故的,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政府,并自行組織處置;屬較大供熱事故的,由區政府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屬重大、特別重大供熱事故的,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市政府。
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事故的,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必須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上報事故時,可先電話報告事故簡要情況,后書面報基本情況和善后處置情況。
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四、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4.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按事故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4.2事故調查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故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4.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故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5.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5.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故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機動車、電焊機、氣焊工具、電動試壓泵、汽油抽水泵、電動抽水泵、工程照明警示燈、紅外線測溫儀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5.3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市、區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六、宣教培訓和演練
6.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6.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七、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故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報市政府、市應急辦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
7.2預案修編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修編。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4
為切實加強我所冬季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省局及總段關于冬季冰雪災害應急處置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稱冰雪災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氣引起的收費廣場積雪、積冰對過往車輛安全及收費工作造成影響的冰凍災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凡屬于以上條件之一的`,均應立即啟動此預案。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三個服務”的要求,積極貫徹“安全暢通、預防為主、積極應對”的`方針,不斷加強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氣應急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費工作中冰雪天氣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確保人、財、物的安全,保障過往車輛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標:堅持“疏通第一、服務第一”的原則,構建覆蓋全所、統一指揮、分工明確、科學預警、反應靈敏、協調一致、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氣應急管理機制。
三、組織機構
為了切實加強全所冬季冰雪災害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等
領導小組在總段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冰雪天氣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冰雪災害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所綜合辦公室,所安全員xxx具體負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費站安全生產責任人為當班值班站長。
應急處置電話: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冬季除雪應急物質儲備。在收費廣場要及時備足粗砂、爐渣等防凍防滑物資,降雪天氣使用后要及時增補,確保收費廣場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費站設置除雪搶險設施儲備室,配備鐵鍬、洋鎬、架子車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凍物品。
(二)加強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導工作。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時與當地氣象部門聯系,冰雪災害發生后,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災害發展趨勢,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收費站要隨時清掃收費車道積雪,并在收費廣場前后200米內撒布防滑料,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當出現交通阻塞時、車輛和人員在收費廣場滯留時,要第一時間開展疏導和救援工作,及時為滯留人員提供防寒衣物,執勤警衛和外部稽查人員及時疏導阻塞車輛,確保車流暢通。當發生較大雪災天氣時,所里將組織全體機關人員到收費一線,協助組織清除積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強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在加強冬季冰雪天氣除雪應急管理的同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自身安全管理,收費站采用電暖、煤爐取暖時,要做好防火、防觸電、防煤煙中毒等措施的落實。警衛、稽查人員在收費廣場執勤時必須著反光標志服、帶安全頭盔。加強車輛機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氣出車時必須使用防滑鏈,確保車輛、人員安全。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氣發生后,值班站長要及時組織人員清雪除冰,值班領導要及時了解雪災情況,并根據雪災嚴重程度及時向總段冰雪災害應急辦公司報告。對于在收費廣場因冰雪災害造成交通事故、長時間中斷交通的,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的要求,及時上級管理部門匯報,以便及時協調處理。嚴格執行單位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新聞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單位在應對冰雪災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組織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罰則。本預案啟動后,各部門必須聽從指揮,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時,交通疏導不力,行動遲緩等原因造成收費廣場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響,或被上級單位點名批評者,將按單位相關制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5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烏政辦電傳〔2022〕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全縣廣大農民群眾溫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當前煤炭保障工作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針對我縣煤炭自身供應能力不足的`問題,著力協調解決好與鄂爾多斯限價煤的采購、煤炭運輸、設立銷售網點等環節的各個問題。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民溫暖過冬。
二、組織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成立興和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保障調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好物流運輸
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與縣發改委緊密對接,組織運輸企業提供車輛保障,確保及時將鄂爾多斯市平價煤運輸和配送到縣,并將煤炭運輸到各網點。同時科學規范交通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協調解決好通行手續復雜、運輸困難等問題。
(二)設立銷售網點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立煤炭集中供應點和銷售點,城關鎮在縣城后河、老城區、移民村設立三個網點,負責銷售和收取煤款。各村莊特別是偏遠村莊供煤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可由鄉政府直接送達,或由村委會流動配送。要嚴格落實煤炭購銷常住戶實名登記制度,堅決杜絕倒買倒賣行為,同時防止供應不公平等現象的發生。
(三)做好缺口統計
在現有每戶2噸煤的保供基礎上,由縣統計局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全縣農民煤炭需求缺口,作為后續爭取農民平價煤的依據。
(四)做好資金保障
由縣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前期的購煤資金籌措問題,或者通過煤炭經銷企業墊付以及預收群眾購煤款等形式加以解決,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運轉安全高效。
(五)加強監督監管
由縣市場監督局全程監管煤炭保供工作,確保煤炭市場平穩有序,確保煤價和質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時嚴厲打擊囤積、違規存煤和各類倒賣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六)強化環保監控
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控工作,特別是加強冬奧會期間空氣環境治理保障監控工作,對于燃煤散燒引發的空氣環境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工作預案,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調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22年供煤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落實保供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圓滿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二)周密組織實施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和指揮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從煤源落實、運輸保障、網點銷售、配送到戶等各環節的銜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動。
(三)強化跟蹤督查
縣領導小組將協調各級紀檢部門,對我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工作不實、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違規倒賣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結天津市供熱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等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水網破裂等原因可誘發事故,影響小區供暖。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趙棟杰
副總指揮:王丹(一號站站長)
楊玉武(二號站站長)
成員科室:辦公室、工程運行部、物資科。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系電話:59613020、59613016
(二)救援隊成員:
一分隊:張鑫、吳芝彪、孫奎富。二分隊:曹瑞昌、侯鳳來、楊慶武。三分隊:楊國山、張國元、孫麗明。
(三)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重大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落實辦事處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辦事處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貫徹天津市、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門職責:
辦公室:對應急事故緊急處置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和情況
匯總通報;協調解決在供熱工作中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熱的緊急情況。
工程部:負責制訂供熱水網應急事故的技術方案,并監督其實施。
物資科:負責冬季供熱、用電、用水的聯系協調;負責做好所轄設備的維修保養、事故應急搶修;提前做好應急備(配)件的購買申報計劃。
維修隊:保障熱水網的安全、平穩運行;負責做好所轄設備的維修保養、事故應急搶修;提前做好應急備(配)件的購買申報計劃。
客服中心:負責向用戶及媒體做好供熱搶修的說明及解釋工作;做好供熱搶修的后勤保障和熱用戶信訪工作。
財務科:負責應急資金的啟動使用工作。
物資科:負責供熱搶修所用的物資的及時購置和普通部件的備存工作。
運行管理科: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熱糾紛,及新用戶入網手續的辦理、發證工作及相關統計工作。
收費科:負責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及用戶不熱等相關問題的解決處理工作。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運行管理科、工程運行部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工作,經常對供熱管網進行檢查巡視,工程部負責供熱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管理科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險任務。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在單位值班室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電話為:29507711。在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七、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鍋爐主輔機故障、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暴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鍋爐暴炸、或其他事故、對附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響應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搶險小組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進行應急搶救,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組織保持通訊暢通。
當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3)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必須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處置措施
當供熱水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正、副隊長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向主管經理匯報,主管經理組織相關人員立即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搶修方案,并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
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標定校驗工作,保持完好無損。
(四)每年12月底前上報供暖中心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儲備和完好情況。
(五)每年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七)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應急救援物資。
九、后期處理
(一)應急狀態關閉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傷員安置、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辦事處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助力量,參與救助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監督落實,并定期組織驗收。
十、保障措施
(一)指揮保障:應急指揮部指揮地點設在工業園區鍋爐房。指揮地點應具備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需要的設施。能隨時接受、傳遞、指揮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應急值班電話:
(二)應急裝備、設施和器材清單:(略)
(三)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建立相應的通訊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的需要。應急響應期間,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指揮、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四)醫療保障:區醫院為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定點單位。
(五)經費保障:制定了搶險經費保障制度,財務設立救援專項資金,必須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對此項經費進行督導檢查。
十一、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成立培訓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安排培訓工作;指定計劃,分布實施,確保培訓工作的實效性;定期總結,發揚成績,補漏洞,使培訓工作良好運行,有條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訓工作達到預期的培訓效果。
(二)演練:成立應急演練活動組織小組,組長李志強;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參加人員為全隊職工;定期考核,檢查演練的實效性。
十二、附則
(一)責任與獎勵:對在供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
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二)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國環置業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制定并解釋
(三)預案的生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7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及碳達峰碳中和和各項決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保障廣大群眾清潔溫暖過冬,持續改善全縣空氣質量,根據《運城市20xx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平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眾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認真落實省委林武書記關于加快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原則,積極推進集中供熱、“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取暖方式,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生物質、地熱等可再生能源供熱,鼓勵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努力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的清潔供暖體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城市建成區(禁煤區)、城鄉結合部要繼續鞏固改造成果,查缺補漏、確保清零,農村地區要進一步擴大覆蓋區域,圣人澗鎮、張店鎮要確定改造重點區域,實施整村推進,納入全縣年度目標任務。鼓勵重點區域外居民進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戶不享受設備補貼,年初確村確戶名單內自改戶可以享受“煤改電”電價政策和運行補貼,名單外自改戶當年不能享受“煤改電”電價政策和運行補貼。
2、堅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當地資源稟賦、能源供應、基礎設施等條件,根據供熱能力、電網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況,因地制宜選擇改造路徑,宜熱則熱、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確保改造后農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充分調動企業和用戶的積極性,鼓勵民營企業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強化企業在清潔取暖領域的主體地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支持力度,構建科學高效的責任體系。
二、主要目標
20xx年10月20日前,全縣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戶數2896戶。其中:“煤改電”20xx戶,“煤改氣”800戶。
三、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擴大集中供熱覆蓋范圍
縣城建成區優先發展集中供熱,鼓勵集中供熱工程向農村延伸。開展中心城區集中供熱全覆蓋行動,加快推進集中供熱擴網工程,提高集中供熱覆蓋率,進一步增加供熱能力,對已完成管道鋪設的'區域,必須全部供熱,禁止選擇性供熱,提高集中供熱覆蓋率。
(二)穩妥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煤改氣”工程
按照“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則,在確保氣源落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氣”改造,要切實做到“先規劃、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氣管網建設,做好“煤改氣”計劃任務和燃氣管網建設的銜接,充分發揮儲氣調峰設施作用,確保氣充足留有余量,穩妥推進“煤改氣”工程。
(三)積極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工程
在熱力管網以及燃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選擇適宜的“煤改電”取暖路線,鼓勵推廣空氣能熱泵、地源熱泵、熱風機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設備,禁止招標電鍋爐、電暖氣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設備,降低居民用電成本。加快配套電網改造,做好“煤改電”計劃任務和電網改造計劃的銜接,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潔取暖穩定運行長效機制
進一步完善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對全縣“煤改電”、“煤改氣”用戶發放運行補貼,降低居民清潔取暖運行成本,提高“煤改電”、“煤改氣”設備使用率。
四、補貼標準
(一)改造補助
20xx年冬季清潔取暖改造項目按以下補助標準執行:
1、縣城建成區“煤改電”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0xx元/戶,縣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0xx元/戶。
2、農村“煤改電”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100元/戶,縣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500元/戶。
3、縣城建成區“煤改氣”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700元/戶,縣級財政一次性改造補助2800元/戶。
(二)運行補貼
“煤改電”:采暖用電每度電補貼0.1元,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040元。
“煤改氣”:采暖用氣每方氣補貼1元,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200元。
對已經實施了“煤改電”“煤改氣”的低保戶、五保戶等農村困難群眾,除享受實際取暖補貼外,由縣級財政一次性再補貼200元。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及招標階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關單位根據責任分工,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7月底前完成招標工作。
(二)改造實施階段(8月1日—10月31日)
開展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務,具備通氣、通電條件。
(三)工程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電”由張店鎮政府、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全面驗收工作,形成驗收報告。
“煤改氣”由住建局負責全面驗收工作,形成驗收報告。
六、職責分工
縣發改局(能源局)負責全縣清潔取暖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煤改電”實施方案;督促各鄉鎮、社區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推進“煤改電”工作;協調供電公司做好電力保障工作;確保完成20xx年“煤改電”任務目標;負責制定全縣天然氣迎峰度冬保供應急預案,提前研判用氣需求。
縣財政局負責全縣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的籌措,積極爭取上級資金,確保縣級補貼資金足額配套到位,及時撥付到位,監督資金使用。
市生態環境局平陸分局負責執行國家和省清潔供暖鍋爐排放標準,做好環境監督工作,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確保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PM2.5下降目標;積極配合市生態環境局聘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我縣清潔取暖工程的評估驗收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全縣“煤改氣”改造及供氣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氣”改造實施方案;承擔全縣“煤改氣”改造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以及驗收工作;負責“煤改氣”補貼資金申請以及發放工作;牽頭推進縣城建成區集中供熱全覆蓋工作;確保“煤改氣”、集中供熱改造用戶燃煤取暖設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須全部取締,改而不用、散煤復燃、重復享受政策等情況堅決不能發生;確保完成全縣“煤改氣”和集中供熱改造目標任務。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冬季清潔取暖工程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修訂我縣城鎮供熱專項規劃,積極推進集中供暖建設、電網改造、燃氣設施等建設用地審批,做好項目征地、拆遷工作。
供電公司負責電網改造工作,制定電網改造實施方案,積極爭取省級電網改造資金,確保“煤改電”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張店鎮政府、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是本轄區“煤改電”項目實施主體,負責制定本轄區“煤改電”專項實施方案;負責本轄區“煤改電”改造用戶驗收工作;負責“煤改電”用戶一戶一檔整理成冊工作,一式二套;負責補貼資金申請以及發放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保障實現居民安全取暖,確保本轄區清潔取暖全覆蓋;“煤改電”用戶燃煤取暖設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締,改而不用、散煤復燃、重復享受政策等情況堅決不能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社區服務中心是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實施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務完成、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二)做好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按照補貼政策標準完成本級資金的籌措,用于支持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實現專項資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強宣傳推廣
縣發改局、縣住建局、圣人澗鎮政府、張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要通過各類媒體宣傳清潔取暖的優點,普及清潔取暖知識,展示清潔取暖成果,形成顯著示范效應和良好輿論導向。
(四)強化監督管理
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納入縣政府年終目標責任考核,清潔取暖資金使用與空氣質量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掛鉤。縣住建局、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要制定相應政策,要指定專人負責,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將當月工作推進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報送縣清潔取暖辦,縣清潔取暖辦將定期對各單位清潔取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五)嚴肅問責追責
縣發改局、縣住建局、張店鎮政府、圣人澗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在開展清潔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開公正,陽光運行,對改造用戶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驗收后分別進行公示,防止出現套取補貼資金等情況,確保資金安全和政策實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和程序開展工作,一旦發現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賄賂等腐敗行為要嚴肅追責。
供熱應急預案8
(一)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防控措施
1.施工前向建設單位索取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查明走向,提前預控,及時與燃氣、供熱管線控制閥門的人員取得聯系,確定萬一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時的協助搶險措施。
2.施工中嚴格按建設單位提供的燃氣、煤氣、供熱管線位置圖組織施工,管線兩側1米內禁止挖土,對標志加與保護,遇有不明管線應停止施工,及時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立即報建設單位聯系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配合建設單位處理險情。
3.對建設單位制定穿越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施工項目,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管線的防護工作,防護方案應由建設單位、管線所屬部門、施工單位三方協商認定并簽字認可。
4.準備好砂袋、干粉滅火器等應急物資,隨時準備處理管線斷裂處理事故。
(二)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緊急處置措施
1.施工中萬一挖斷或因其它原因引起的燃氣、煤氣、供熱管道斷裂時,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按下列程序組織搶險:
(1)立即停止施工,以最快速度將位于地下部位和管線下風頭的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的上風頭避險。
(2)由對外聯絡組立即與天然氣、煤氣、供熱管線的主管部門聯系,報告事故,請求協助搶險,以最快速度向建設單位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
(3)由搶險隊員以最快速度趕赴管線上方控制閥門處,請求協助關閉控制閥門,如可行時也可電話聯系協助處理。
(4)由善后處理組立即對現場拍照、錄像、取證。
(5)醫療救護組立即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6)后勤保障組做好搶險物資的接應工作。
(7)搶險組用砂袋和干粉滅火器隨時撲救由燃氣引起的火災。
(8)由保衛組進行現場戒嚴,劃定警戒線,掛出危險標志,禁止一切明火。
(9)由對外聯絡組按約定的地點接應專業搶險隊。
(三)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緊急搶險措施
1.發現燃氣、煤氣、供熱管線斷裂泄漏處或地下坑井內有中毒及燒燙傷被困人員時,首先向坑井內進行搶送風供氧,確認安全后方可由搶險隊員利用爬梯,系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繩,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救人,人救上來后交由醫療救護組進行救治。
2.泄漏的可燃氣體引起火情時,由搶險隊員視情況分
別采取;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撲救。
3.專業搶險隊到場后,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對其講清情況,協助搶險。
(四)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醫療急救措施發生中毒及醫療急救措施
1.中毒癥狀:現場人員有頭痛、眼花、耳鳴、惡心嘔吐、心悸、無力等癥狀可視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癥狀加重外,還可有面色潮紅,口唇呈櫻桃紅色、多汗、煩躁、心跳加快、呼吸困難等,中度中毒者,有深度昏迷,大小便失禁,抽搐、四肢厥冷,紫紺、呼吸加快、脈搏快而弱,血壓下降癥狀,甚至呼吸衰竭休克死亡。
2.應急搶救措施
(1)迅速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處,解開衣扣使其呼吸暢通。
(2)輕度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后癥狀迅速消失,注意休息即可
(3)重度中毒有呼吸困難者,及時清除口腔內分泌物,保持呼吸道暢通,急送醫院救治。
(4)有高熱者可行物理降溫;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并急送醫院救治。
供熱應急預案9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冬季供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會穩定的大局,根據北京市供熱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區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加強我區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成立房山區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順林區政府副區長
副總指揮:張英區市政管委主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管委、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發改委、區交通局、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房山公安分局、區燃氣中心、區煤炭供應公司。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信息組、物資組、搶修組、信訪組(設在區市政管委)。
辦公室主任:郭安(區市政管委副主任);宣傳組:李學文、孫袁媛;信息組:韓國宇、張春彥;物資組:房山供暖所值班室3人;搶修組:韓國宇、李春來等17人;信訪組:韓國宇。
(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市政管委: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緊急處置中的統一協調、指揮和情況匯總、通報;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以下簡稱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供熱資金和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
區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國有企業單位與供熱單位的欠費糾紛;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發改委、區煤炭供應公司、區燃氣中心:負責協調解決煤炭、燃氣等影響供熱運行的能源緊缺問題。
區建委: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糾紛,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供熱或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
區環保局:負責協調解決煤改氣中遇到的問題。
房山公安分局:負責協調解決發生重要、重大供熱事件和事故時出現的社會治安問題。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解決區屬以外道路供熱管線占道施工和煤炭運輸問題。
區質監局:負責供熱鍋爐安全鑒定和煤炭質量檢測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
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達到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
(三)緊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
(1)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四)其它緊急情況。
1.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2.供熱用氣出現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事件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將處置情況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
市市政管委供熱辦(以下簡稱市供熱辦),并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啟動聯動協調機制。同時,報告區政府和市供熱辦,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理后,將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并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4)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做好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的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市供熱辦和區政府,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經分析,認為除欠費原因外,供熱企業存在嚴重管理問題,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供熱單位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事件處置后,由區市政管委將處置情況和是否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建議,書面報告市供熱辦。
(5)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企業,由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
(2)供熱企業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供熱,同時做好影響區域內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辦要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報告。
2.重要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要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并立即組織進行搶修。同時,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3)區供熱辦和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要立即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市市政管委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4)恢復供熱后,供熱企業、供熱主管部門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并說明情況。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市供熱辦報告。
(3)由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帶隊,市供熱辦、區有關部門參加,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供熱單位指揮搶修,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必要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搶修工作,區市政管委主任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到現場指揮。同時,市供熱辦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
(4)事故處置后,區市政管委立即報告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同時,市供熱辦報告市市政管委主任,并報市政府辦公廳;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
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煤炭的調運工作。
2.供熱用氣短缺的緊急處置。
燃氣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用氣情況,一旦出現燃氣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做好燃氣的調配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事件和重要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區級聯動協調機制,必要時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應機制。信息快速反應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區供熱辦要與市供熱辦、各專業供熱單位及重點熱源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全面掌握市、區供熱動態,做到下情上傳,上情下達,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熱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熱的一種能力。各供熱單位、供熱企業必須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針對二次管網以后自管戶,遇有緊急事故,其相應供熱單位應作為第一搶險援助隊伍承擔協助自管戶進行緊急搶險的工作;對事故涉及面廣,自救能力不足時,可由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提出,申請專門搶險隊伍予以緊急搶險救助。
成立以區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簡稱區供暖所)為主的專門搶修隊伍作為房山區搶修搶險主要力量,隨時解決供熱緊急事故。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熱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供熱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市、區供熱單位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記錄、統計等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熱期間,供熱企業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企業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區供暖所作為區供熱代管單位。
具體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區市政管委會同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研究決定。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各供熱單位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供熱設施備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供暖單位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區供暖所和區煤炭供應公司為主要應急物資保障單位。
(八)供熱應急資金。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應建立供熱應急資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采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主要用于對困難供熱單位實行救助,解決供熱單位資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熱,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特別是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困難企業職工、拆遷戶、低保戶及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職工等居住相對集中地區,熱費收繳矛盾突出的問題;其次用于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供熱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于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項決策部署,妥善解決好全市生產生活用煤保障,確保廣大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民生優先;
2、堅持因地制宜;
3、堅持協調聯動。
三、組織機構及相關職責:
此項工作在市保障農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市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主要職責是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業和農牧民取暖用煤供應工作,對接保障地區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資運輸協調保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長霍勵平兼任。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協調溝通各旗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各項工作,負責動態掌握和收集匯總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開展進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具體措施:
1、摸清底數;
2、制定方案;
3、規范價格;
4、暢通運輸。
五、相關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領導;
2、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
3、抓好安全生產,完善應急預案;
4、統籌疫情防控,優化檢測程序;
5、加強督查督導,全面壓實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城區供熱事故,有效減少供熱事故對城區群眾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張掖市供熱管理辦法》《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
1.3工作原則
屬地為主,就近處置;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統籌安排,協調配合;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及時報告,信息暢通。
1.4適用范圍
肅南縣城區供熱系統運行過程中的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
1.5事故分級
城市供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供熱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Ⅱ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②城市一半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3)較大(Ⅲ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城四分之一以上、一半以下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③縣城一半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4)一般(Ⅳ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市、區)供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的供熱事故。
本條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2.1縣應急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主任、縣住建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委宣傳部、縣紀委監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肅南森林消防大隊、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肅南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若由于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崗位的,由新到任的負責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發文。
縣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領導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統籌安排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全力做好職責范圍內和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
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主要職責
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住建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相關企業、部門和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負責提出啟動和終止一般以上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建議;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供熱辦辦公室)報告一般及以上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向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
2.3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住建局:及時了解供熱安全事故情況,判定事故等級,提出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意見,報送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供熱應急專家赴事故發生地開展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協調供水單位做好事故現場供水保障工作,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進行搶修;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對事故進行調查。縣應急局:負責事故應急處置指揮聯絡、統一協調、指導工作;負責調撥應急儲備物資;負責組織事故責任的調查處理等。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宣傳媒體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客觀、及時、準確地宣傳報道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做好輿論引導。
縣紀委監委:負責監督檢查有關人員在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職責履行情況。
縣公安局:負責調派縣公安交警大隊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員,確保道路通暢,保證事故搶險車輛進出有序;負責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控制;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負責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身份,協助縣政府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負責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組織或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縣工信局:協調電力、電信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縣財政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供暖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事故發生后供熱規劃工作,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規劃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車輛運送供熱搶險應急物資。
縣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事故傷病人員;負責對事故區域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傳播蔓延。
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做好事故區域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治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公開相關環境污染信息。
縣水務局:負責供熱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為供熱搶險修復提供便利條件。
縣氣象局:負責對天氣、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縣消防救援大隊、肅南森林消防大隊: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供暖事故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承擔縣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供暖救援和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承擔縣級供暖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組織供暖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縣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災難現場供、用電及應急裝置的架設;快速修復事故受損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電信肅南分公司、移動肅南分公司、聯通肅南分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工作。
供熱企業:負責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實施現場搶修;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信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做好生產調度、用戶通告、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等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對供熱用戶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及領導小組的指令,依法、有序參與供熱安全事故處置工作。2.4縣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處置需要,縣應急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城區供熱系統運行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四、信息報告
4.1縣人民政府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城區供熱事故監測工作。城區供熱事故發生后,供熱單位立即報告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對收集到的供熱事故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根據事故級別,按規定逐級上報。報告為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形式。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書面報告;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做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較大以上(含較大)供熱事故,縣政府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熱事故,縣政府和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內分別向市政府和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基本情況確實難以全面、準確掌握供暖事故情況的,縣政府和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政府和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初步情況,并說明原因,在后續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應急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匯總核實信息,并上報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時及時傳達有關領導對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4.2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并實行快報制度。供熱應急指揮部在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市、省供熱應急指揮部。
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輸配規模、熱源地、熱力站處數;
(3)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事故發生后,縣住建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5.1分級響應
5.1.1一級響應
發生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熱事故,供熱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立即報告省、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由省、市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指導實施應急救援。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向省、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供熱突發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等;組織有關部門,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資源進行應急處置,按照省供熱應急指揮部指示,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1.2二級響應
發生較大供熱事故,供熱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由總指揮啟動二級響應。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供熱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對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據了解到根據確認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和可能涉及的其他部門通報情況。相應應急工作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布置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1.3三級響應
發生一般供熱事故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視情況啟動三級響應。
響應事項:縣供熱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單位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按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開展救援工作。同時協調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取得證據。市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給予指導幫助。
5.2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機構響應程序:供熱單位發生突發性應急情況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相關部門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控制局面,組織供熱單位啟動供熱應急程序,開展生產自救。
5.3擴大應急
供熱事故所在地應急力量不足,需上級部門支援時,由供熱應急指揮部報上級供熱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
5.4人員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5群眾安全
供熱應急指揮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宣傳安全防護知識,及時制定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方案,必要時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6應急結束程序
經突發事故現場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響應。
六、后期處置
6.1調查報告
6.1.1供熱事故調查嚴格執行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6.1.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2 總結評價
6.2.1參與事故應急處置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應急響應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6.2.2城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起草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報經領導小組組長審簽后在應急響應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分別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及時召開專門會議,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責任及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對應急工作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分析。
七、應急保障
7.1指揮保障
突發供熱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地點設在縣住建局,指定專門場所并建立相應的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7.2通信保障
7.2.1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確保應急通信和信息保障。
7.2.2應急響應期間,縣住建局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員,保證隨時接收省、市、縣委及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信息;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現場指揮人員及有關專家要24小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3物資保障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力量、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供熱企業要加強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儲備,并保證數量充足、性能優良。
7.4隊伍保障
供熱企業要建立工程設施搶險隊伍,負責事發現場工程施搶險、搶修、警戒等工作。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供熱應急搶險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家的咨詢指導作用。
7.5技術保障
7.5.1縣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定期研究供熱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指導本縣規劃區域內建立和完善搶險應急組織及搶險應急隊伍,加強供熱安全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7.5.2供熱企業應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人戶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7.5.3供熱企業搶險專業隊是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的主力軍,消防救援隊伍作為專業救援力量,應做好處置供熱事故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供熱行業搶險應急要充分發揮消防救援隊伍和本企業搶險專業隊伍的優勢和特長,密切聯系,加強合作,及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八、附則
8.1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2預案修訂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及供熱企業有關人員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置情況和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補充,并報縣應急局備案。
8.3預案解釋本預案由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管理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由于人事變動,不在其崗位的,由新到任者自行替補,并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應急局備案,不另行文。
8.5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12
一、政策背景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全旗實際情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溫暖過冬。
二、機構保障
為保障工作有序推進,
旗政府成立資金保障組:主要負責協調平價煤采購、運輸、裝卸及后續的`回款等環節的資金保障工作;
煤炭采購組:按照居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
運輸保障組:負責平價煤的運輸和配送、交警大隊、城管局負責運煤車輛交通管控,為運煤車輛開辟綠色通道。
衛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銷售保障組:按照農牧民每戶需求量保障供應到戶,并負責收取取暖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到位,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場監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專項督查組。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進行監督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現象,在全旗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分工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摸排調查,重點對進貨渠道、進銷價格、存煤量、煤型及營業執照進行摸底,對無證煤炭經營點進行清理整頓。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土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林草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占用林草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環保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安全經營生產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
供熱應急預案13
1 總 則
1.1 供熱突發事件風險
冬季供熱是本市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是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基礎性公共事業,供熱設施是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供熱行業突發事件的風險除了供熱設施本身突發事故造成的停熱影響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外,還有極端天氣或持續低溫天氣以及復雜社會矛盾對正常供熱的影響,并由此可能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1.2 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常備不懈的應急工作方針,以確保冬季安全穩定供熱為核心,充分發揮供熱行業的力量和資源,建立信息互通,技術協作,資源共享的工作機制,排查、協調、解決影響冬季穩定供熱的各種矛盾和隱患;以維護首都社會穩定為目的,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速"的供熱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全面提高北京市應對供熱事故、事件的能力。
1.3 基本原則
(1)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應急委的領導下,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和協調下,開展供熱事故、事件隱患排查、應急處置、搶修搶險、救助、恢復供熱等各項應急工作。
(2)屬地管理。依靠區縣政府和區縣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總體要求,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揮處置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事故、事件。
(3)分級負責。各區縣、供熱企業(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制定和完善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應對供熱事故、事件的準備工作,并參與供熱事故、事件處置工作。
1.4 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應對供熱突發事件的能力,科學、有效、快速處置冬季供熱突發重大事件,預防和減少供熱突發事件對居民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冬季供熱安全,在總結本市供熱應急管理和處置突發事件實踐的基礎上,編制本預案。
1.5 編制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關于印發北京市臨時調整采暖期時間程序規定的通知》、《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依據,制訂本預案。
1.6 適用范圍
1.6.1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和處置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影響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對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駐華使領館供熱突發事件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1.6.2本預案規定了本市在遭遇極端天氣或持續低溫天氣情況下,市政府決定臨時調整本市采暖期時間、室溫標準等而做出的各項響應和采取的保障措施。
1.7 預案體系
本預案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縣應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按照企業主體責任的原則,各供熱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專業應急預案。
1.8 供熱突發事件等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導致人員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事件等級。
1.8.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首都社會穩定、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首都各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包括:
(1)預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的政治影響、社會影響的各類停熱事件;
(2)因天然氣、煤炭、燃油、電力等能源供應中斷或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的;
(3)本市冬季遭遇極端天氣或持續低溫天氣的影響。
1.8.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較大區域內的社會穩定、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縣和有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包括:
(1)預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者產生嚴重政治影響、社會影響的各類停熱事件;
(2)因供熱設施出現故障、遭受外力破壞、遇自然災害侵襲等原因,導致非正常停熱,面積達500萬平方米以上并預計24小時內無法恢復的;
(3)因供熱單位拒絕供熱或無法保障安全穩定供熱,影響區域25萬平方米以上并導致群體性聚集或上訪事件,對公共秩序、公共交通等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或因其他嚴重事態導致供熱運行受到重大影響的。
1.8.3較大突發事件(Ш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社會穩定、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導致較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相關部門、單位和區縣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的事件,包括:
(1)預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產生較大政治影響、社會影響的各類停熱事件;
(2)因供熱設施出現故障、遭受外力破壞、遇自然災害侵襲等原因,導致非正常停熱,面積達1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并預計24小時內無法恢復的;
(3)因供熱單位拒絕供熱或無法保障安全穩定供熱,影響區域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并導致群體性聚集或上訪事件,對公共秩序、公共交通等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或因其他嚴重事態導致供熱運行受到較大影響的;
(4)單處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區域,居民用戶集中反映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采暖溫度標準,且經協調未果的;
(5)困難群體居住相對集中,采暖費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力保障正常運行的;
(6)影響重點地區和重點用戶正常采暖的。
1.8.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社會穩定、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需要調度個別部門、單位和區縣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的事件,包括:
(1)因供熱設施出現故障、遭受外力破壞、遇自然災害侵襲等原因,導致非正常停熱,面積達100萬平方米以下,預計12小時內即可恢復的;
(2)因供熱單位拒絕供熱或無法保障安全穩定供熱,影響區域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并導致群體性聚集或上訪事件,對公共秩序、公共交通等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或因其他嚴重事態導致供熱運行受到影響的;
(3)單處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的供熱區域,居民用戶集中反映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采暖溫度標準,且經協調未果的;
(4)因供熱單位拒絕供熱或無法保障安全穩定供熱,經協調未果,影響區域5萬平方米以下的,視為發生一般等級的突發事件。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2.1.1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是供熱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市政市容委主任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政市容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市容委主任擔任。
2.1.2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
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內組建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主要職責是:
(1)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本市供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對供熱應急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緊急指揮調用社會資源,協調各部門工作;
(3)協調、指導區縣、供熱企業(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檢查區縣、供熱企業(單位)相關工作。
2.1.3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
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辦")設在市市政市容委供熱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市供熱應急辦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修訂北京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區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實施;
(2)組織排查、協調、消除供熱突發事件的安全隱患;
(3)收集、分析和上報有關供熱突發事件信息;
(4)具體組織指揮全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
(6)分析總結全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7)組織建設供熱應急救助體系;組織建立市級供熱應急隊伍、技術支持系統;開展全市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落實供熱應急保障資金;
(8)聯系本系統專家顧問組;
(9)與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 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輿論調控工作。
(2)市維穩辦: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本市供熱燃料的總體平衡和應急儲備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5)市監察局:負責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查處。
(6)市民政局:負責做好所管理對象的供熱救助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供熱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8)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協助做好所管理對象的供熱救助工作。
(9)市環保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引發的供熱問題。
(10)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協助處理因拆遷、建設開發、物業管理等引發的供、用熱糾紛。
(11)市市政市容委:負責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工作;指導各區縣供熱主管部門的供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做好供熱能源生產、采購、調配和供需年度平衡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供熱煤炭儲備并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供熱燃料應急救助工作。
(12)市交通委:負責協調解決供熱事故搶修時的掘路、占道等問題。
(13)市農委:負責協助區縣及相關部門處理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建設農民自住樓房的供、用熱糾紛。
(14)市審計局:負責對供熱應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5)市政府外辦:負責供熱突發事件中涉外事務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16)市社會辦:負責指導、協調區縣社區管理機構配合供熱主管部門、供熱單位處置供熱突發事件。
(17)市國資委:負責協調做好監管范圍內國有破產企業和特困企業職工的供熱救助工作。
(18)市質監局:負責供熱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
(19)市安全監管局:負責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20)市民防局:負責協調涉及人防工程內供熱事件的處理工作。
(21)市信訪辦:負責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指導、協調和處置工作。
(22)市氣象局:負責天氣變化情況的監測和預報,組織有關單位開展供暖氣象保障專題會商。
(23)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24)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25)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相關中央駐京單位的供熱問題。
(26)總后勤部基建營房部:負責協調解決駐京部隊的供熱問題。
(27)市熱力集團:負責城市熱網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28)市房地集團:組織所屬供熱單位、供熱區域內的供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9)市燃氣集團:負責做好燃氣供應,協助處置因燃氣供應中斷、短缺導致的`供熱事件,配合做好采暖用氣的實物救助。
(30)市自來水集團:負責做好自來水供應,協助處置因自來水供應中斷、短缺導致的供熱事件。
(31)市電力公司:負責做好電力供應工作,協助處置因電力供應中斷、短缺導致的供熱事件,配合做好采暖用電的實物救助。
(32)北京市金泰恒業有限責任公司、神華天泓貿易有限公司:負責建立市級煤炭30萬噸、燃油3000噸應急儲備以及5萬噸中轉應急保障,保證冬季供熱用煤、用油的緊急調配和實物救助。
(33)各區縣政府:按照供熱屬地管理原則,負責保障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供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3 供熱單位職責
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按規定要求辦理備案;建立與保障供熱安全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在采暖期內實行24小時應急備勤;按本預案要求,對供熱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快速處置。
2.4 組織體系框架圖
2.5 專家顧問組
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聘請專家,成立應對供熱突發事件專家顧問組,主要職責是:
(1)為首都中長期供熱安全規劃、保障全市供熱安全穩定等方面提供意見和建議;
(2)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
(3)為處置特別重大、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咨詢方案。
3 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措施
3.1.1市、區縣市政市容委應當定期檢查供熱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建立應急救援機制的情況,要求供熱單位加強對供熱采暖系統的維護,排查各類風險隱患,及時控制和消除影響供熱運行安全的因素。
3.1.2供熱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當年用戶發展、設施改造維修、作業人員到崗、打壓試水等工作,具備隨時啟動供熱的條件。
3.1.3供熱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供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通訊保障和突發事件處置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組織應急演練。進入采暖期后,確保應急隊伍隨時處于救援狀態。
3.2 監測機制
3.2.1市、區縣市政市容委應當進一步加強熱、電、氣聯供聯調平臺的建設,利用信息化和互聯網技術逐步完成對重點設施設備、重點部位和區域、重要崗位以及影響生產作業安全的環境狀態的監測,建設并完善視頻監控、遠程監測、自動報警、智能識別等安全防護系統。
3.2.2供熱單位應當加強生產運行調度的建設,結合實際情況,對循環泵、應急補水等主要供熱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并增加超溫超壓預警裝置,不斷完善調度系統的智能監測、智能預警和智能控制方面的技術措施,同時,加強需求監測,尤其是大用戶的管理,避免因供電、供熱負荷變化對供熱管網運行產生破壞性的影響。
3.2.3針對持續低溫天氣對本市正常供熱的影響,市市政市容委、市財政局、市氣象局應當建立會商機制,并對天氣的變化趨勢做出判斷和預報,向市政府提出決策建議。
3.2.4各區縣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企業(單位)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系,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市供熱應急辦依托供熱信息平臺實時監測全市供熱動態。
3.3 預警級別
對可以預警的供熱突發事件,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紅色(一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橙色(二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三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四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3.4 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可能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時,有關部門、區縣和供熱單位應立即作出分析判斷,并開展先期處置。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和預計影響的程度(受影響用戶數量)、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辦。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遭受外力破壞等,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天然氣、燃油、電力、煤炭、自來水等能源供應中斷或短缺、供應系統出現故障事故,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極端天氣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5 預警發布和解除
3.5.1法定采暖期的前15天(當年的11月1日),全市即開始進入供熱突發事件藍色預警期狀態,并于法定采暖期結束后15天(次年的3月31日),藍色預警自動解除。不再另行發布和解除預警。
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辦向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授權區縣發布和解除。
橙色預警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辦,經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和解除。
紅色預警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和解除。
3.5.2區縣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發布本地區預警信息,并同時報市供熱應急辦及市有關部門備案。
3.5.3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對預警發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5.4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5.5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互聯網、特定區域應急短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6 預警響應
3.6.1發布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后,根據即將發生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工作組成員單位應依據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分工立即做出響應,采取相應的措施。
(1)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進入供熱藍色預警后,供熱單位要建立與保障供熱安全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在采暖期內實行24小時應急備勤,確保安全穩定供熱。
(2)發布黃色預警后,由市供熱應急辦負責人召集相關部門、區縣政府和供熱單位會商相應的措施。
(3)發布橙色預警后,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召集工作組相關成員單位、區縣政府和供熱單位會商相應的措施,并將相關情況報市應急辦。
(4)發布紅色預警后,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召集工作組成員單位、區縣政府和供熱單位會商相應的措施,并將相關情況報市應急辦。
3.6.2供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顧問組提出的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4 應急響應與處置
4.1 極端天氣或持續低溫天氣應急響應
4.1.1臨時調整采暖期時間
(1)時間范圍:因氣候情況對居民用戶啟動供熱時間為不早于11月1日,結束供熱時間為不遲于3月31日。
(2)氣候依據:經過氣象會商預測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天低于5℃時,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啟動供熱;預測3月15日之后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天低于5℃時,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延長供熱。
除室外平均氣溫影響因素外,遇強降雪、寒潮等可能對居民生活采暖產生重要影響的天氣時,報請市政府同意后也可對居民用戶提前啟動供熱或延長供熱。
4.1.2提前啟動供熱響應程序
(1)市氣象局根據中期天氣趨勢分析,提前七天向市市政市容委發送啟動供熱準備的書面報告。
(2)市市政市容委接到啟動供熱準備的書面報告后,應當立即部署啟動供熱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隨時啟動供熱的準備。
(3)市市政市容委、市氣象局、市財政局進行專項會商,提前五天向市政府提出啟動供熱的具體時間建議。
(4)接到市政府下達的啟動供熱指令后,市市政市容委應當立即向各區縣市政市容委、各供熱單位下達啟動供熱的指令,并向社會公布。
(5)各供熱單位接到啟動供熱的指令后,應當立即予以響應,并在指令下達后的五日內實現居民用戶室溫達到規定標準。
各供熱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拒絕執行啟動供熱的指令。
4.1.3延遲結束供熱響應程序
(1)市氣象部門應當根據中期天氣趨勢分析,提前五天向市市政市容委發送延遲結束供熱的書面報告。
(2)市市政市容委接到延遲結束供熱的書面報告后,應當立即部署延遲結束供熱的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向各區縣市政市容委、各供熱單位下達延遲結束供熱的指令。
(3)市市政市容委、市氣象局、市財政局進行專項會商,提前三天向市政府提出延遲結束供熱的具體時間建議。
(4)接到市政府下達的延遲結束供熱指令后,市市政市容委應當立即向各區縣市政市容委、各供熱單位下達延遲結束供熱的指令,并向社會公布。
(5)各供熱單位接到延遲結束供熱的指令后,應當立即予以響應,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拒絕執行延遲結束供熱的指令。
4.1.4臨時調整采暖期對供熱單位的補貼
供熱單位根據市政府指令調整采暖期而增加的居民供熱運行成本費用,由市市政市容委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具體辦法,由市、區縣財政對供熱單位予以補貼。
對躉售熱能的經營單位和供熱單位為非居民增加采暖期的,不予補貼。非居民采暖用戶調整采暖期增加的成本費用,由供熱、用熱雙方協商解決。
4.1.5當出現持續低溫天氣時,在全市天然氣、煤炭、燃油、電力等能源供應正常的情況下,供熱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工況連續運行,在確保供熱系統安全的情況下,盡最大可能提高供熱出力保障供熱。
4.2 信息報送
4.2.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知情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撥打市、區縣兩級供熱服務熱線或供熱單位電話,報告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
4.2.2市、區縣兩級供熱服務熱線或供熱單位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或通報事發區縣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企業(單位),區縣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自行組織處置,并報市供熱應急辦備案;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立即報市供熱應急辦和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3市供熱應急辦和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由市供熱應急辦督促、指導相關區縣政府和供熱單位組織處置;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報市應急辦,詳細信息不晚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上報。
4.2.4發生在重要時期、重點地區的事件信息報告,不受分級標準的限制。市、區縣兩級供熱管理部門要立即上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
4.2.5涉及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的供熱突發事件,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情況報市應急辦,并同時通知市臺辦、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港澳辦)、市外宣辦等部門,視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
4.2.6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市屬各大型供熱企業、各區縣市政市容委、各區縣供熱中心、市屬大型熱電生產企業、市燃氣集團、市自來水集團、市電力公司、北京市金泰恒業有限責任公司、神華天泓貿易有限公司,應當按要求向市供熱應急辦提供本單位應急負責人的手機、辦公電話等通訊信息,并在信息變化時及時更正。采暖期內,確保通訊暢通。
4.3 啟動處置
4.3.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件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區縣市政市容委應當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熱突發事件級別,及時向區縣、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4.3.2區縣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地區、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地區、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4.3.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辦報告。市供熱應急辦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并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3.4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件,市供熱應急辦及時將情況上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并根據市應急辦的要求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4.3.5市供熱應急辦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4 指揮協調
4.4.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響應,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由市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市長或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其中,市長或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
4.4.2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由市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政府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市容委主任)或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具體負責指揮和處置工作。
4.4.3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事發區縣,啟動Ⅲ級響應,以事發區縣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縣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4.4.4一般供熱突發事件(IV級):由事發區縣啟動IV級響應,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市市政市容委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辦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4.4.5遇有國家及本市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節假日期間發生的供熱事件,按原事件分級順次提高一個響應級別。
4.5 處置措施
4.5.1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遭受外力破壞或發生管線泄漏需啟動應急預案的,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由屬地政府和供熱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事件情況制定處置方案,負責指揮現場處置、搶修搶險等作業,落實后勤物資保障、通信聯絡等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處置情況,同時向采暖用戶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2)現場指揮部迅速組織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公安交管等有關部門要保證搶險救援車輛的優先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3)應急搶修作業人員到達現場后,要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按現場指揮部的要求開展應急搶修;
(4)對難以恢復的故障,現場指揮部要組織力量向采暖用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具備條件時,對老、弱、病、殘、孕、幼用戶實施臨時性過渡供熱方案,保障社會生產生活基本正常;
(5)對妨礙應急處置和救援的設施、設備或其他障礙物,可以拆除、遷移;
(6)按照資源共享,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現場指揮部可以向有關的鄰近單位緊急調用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設備和相關人員,被調用單位應當服從;
(7)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市、區縣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4.5.2因供、用熱矛盾糾紛導致出現聚眾或群體性上訪事件,對公共秩序、公共交通產生嚴重政治影響和社會影響的,由事件發生地區縣政府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4.5.3出現天然氣、煤炭、燃油、電力等能源供應中斷或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的,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市應急委批準,按照"有保有壓"即"保居民、壓公建"的原則,采取限量保供措施。
4.5.4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時,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同時應及時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通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預警。
4.5.5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區縣政府和單位,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4.5.6發生涉外供熱突發事件時,市政府外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為現場處置和搶修搶險提供必要條件。
4.6 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4.6.1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按照本市相關應急預案,在市委宣傳部的組織、協調下,由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指揮部指派專人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組織、現場采訪管理,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4.6.2供熱突發事件新聞發言人負責擬定新聞通稿、新聞發布會的組織、現場采訪的管理,其他人員不得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新聞發言人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經初步核實的情況和政府已采取的應對措施,以及公眾防范提示信息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4.6.3對于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供熱突發事件,對外報道應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委宣傳部、市外宣辦、市政府外辦等部門共同組織。
4.7 應急結束
4.7.1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7.2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分別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4.7.3較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或區縣宣布應急結束。
4.7.4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區縣宣布應急結束。
4.7.5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成員單位和區縣,必要時應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的消息。
5 應急接管
5.1 適用范圍
采暖期間原供熱單位無法保障安全穩定供熱或者拒絕向其所服務的居民供熱,嚴重影響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對其供熱設施進行應急接管。
5.2 接管程序
上述情況經過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協調督促無效后,由市或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市或區縣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供熱單位對該供熱單位的供熱設施實施應急接管。
對供熱單位的供熱設施實施應急接管時,應當聽取被接管單位的陳述申辯,并在供熱范圍內公告。當地公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對于拒絕應急接管的供熱單位,如果出現影響人民群眾采暖利益和社會穩定的行為,當地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為實施應急接管提供保障。
5.3 保障措施
5.3.1對依法采取應急接管處置措施的供熱突發事件,有關區縣市政市容委和接受委托執行接管任務的供熱單位,遇到阻礙時,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相關措施,確保被接管區域內實現穩定供熱。
5.3.2接管單位應當向用戶提供安全穩定的供熱服務,對接管項目的收支情況單獨記賬,獨立核算,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5.3.3接管單位為保障基本供熱服務所產生的運行費用,由接管單位臨時墊付,被接管單位負責足額償還。接管單位接管期間臨時墊付資金經審核后發生的凈損失,經人民政府批準,市、區縣兩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
6 調查評估與總結
6.1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由市、區縣供熱應急辦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失、支出等核定工作以及對應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必要時,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處置結束后,按要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市應急辦。
6.3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單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6.4事件處置對本預案的完善有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由市供熱應急辦提出完善、修改本預案的工作建議。
6.5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對本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應急委。
7 保障措施
7.1 組織保障
本市依法建立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供熱保障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 搶修搶險隊伍保障
本市組建市、區縣兩級30余支供熱應急搶修、搶險作業隊伍,服從市、區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的調動。搶修搶險隊伍負責人應當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作業人員具有豐富的搶修搶險經驗,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限空間作業規范,配備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定期開展崗位技術練兵、預案演練、業務技術培訓。
各供熱單位均應當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無能力自救的,應當委托具備條件的專業供熱企業負責應急處置。
7.3 物資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機動車、電焊機、氣焊工具、電動試壓泵、汽油抽水泵、電動抽水泵、工程照明警示燈、便攜式流量計、紅外線測溫儀、數字燃氣檢測儀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
7.4 技術保障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組建成立全市供熱行業專家技術組,及時處置和指導責任單位處置突發事件。
7.5 資金保障
7.5.1市、區縣政府負責建立應對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準備資金;并會同市、區縣供熱管理部門制定應對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準備資金相關使用辦法。
7.5.2各級財政、監察和審計部門要對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準備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7.5.3市、區縣供熱應急處置部門所需的供熱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等工作經費列入部門預算,同級財政部門應當予以保障。
7.6 培訓和宣傳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對本預案及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相關人員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本預案,進一步增強預防和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能力。
各區縣政府負責全面組織本轄區相關單位和人員,開展對本預案及應急知識的培訓,豐富一線工作人員業務知識,提高供熱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能力。
市、區縣供熱主管部門應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單位內部刊物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7.7 演練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市應急演練管理有關要求,適時組織開展不同形式的供熱突發事件演練,進一步檢驗預案,磨合指揮協調機制,加強各單位間的協調配合,確保能快速有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冬季供熱的極端天氣或持續低溫天氣:是指法定采暖期之外預測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天低于5℃,或者法定采暖期內室外日平均氣溫低于-9℃時;除室外日平均氣溫影響因素以外,本市遇強降雪、寒潮等可能對居民生活采暖產生重要影響的天氣。
8.2 預案管理
8.2.1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和單位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并報市供熱應急辦備案。
8.2.2預案審核
本預案由市應急辦組織審核。
8.2.3預案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和完善,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和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8.2.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北京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京應急委發〔20xx〕9號)同時廢止。
供熱應急預案14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學習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熱期間出現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本縣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此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機構
1.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對應急保障金的啟動使用。
總指揮:xxx經理
副總指揮:xxx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xxx下屬各科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系電話:xxx8888666。
2.設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置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xxx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xxx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xxx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事件。
3.重大事件:xxx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xxx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xxx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局部設備(管道)運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運行或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xxx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xxx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修復費在20xx-50000元之間,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xxx設備數損壞嚴重,供熱處于癱瘓狀態,修復費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四)其它緊急情況。包括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主管縣長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4)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如因欠費問題引起的,則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做好緊急救助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熱管理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辦公室主任及主管領導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3)主要領導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則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如因供熱站存在嚴重管理問題,則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該供熱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事故報告程序
小事故:xxx3天內報到技術科,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一般事故:xxx1天內報到技術科和分管經理,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大事故:xxx立刻報告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供熱站協助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特大事故:xxx立即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2.事故的應急措施
小事故:xxx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
一般事故:xxx責任科室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通知技術科和分管經理。
大事故:xxx責任科室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
特大事故:xxx責任科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熱,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3.事故處理程序:xxx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小事故:xxx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工程技術科批復意見、存檔。
一般事故:xxx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工程技術科、分管經理批復意見,技術科存檔。
大事故:xxx由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
特大事故:xxx由事故發生的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并在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上報縣主管領導。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及時通知煤炭公司協調煤炭運輸。
2.停水、電的緊急處置。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啟動縣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熱動態,上情下達;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及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暖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紀錄、統計工作。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在案;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xxx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暖期間,供熱站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站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供熱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冬季供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各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通過整合資源、共享信息,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城市供熱條例》、《二連浩特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二連浩特市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發生的燃煤緊缺,儲煤無法達到7日耗煤量,或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或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期供熱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大供熱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成立市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應急指揮部(一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主要職責:負責供熱事故預案的制定、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準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布;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成員單位:建設局、經委、發改委、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氣象局、水務局、電業局、二連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聯通錫林浩特二連浩特市分公司、中國移動錫林浩特二連浩特市分公司。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建設局:負責對供熱事故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和協調,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指揮和決策。
市經委:負責幫助瑞元實業有限公司協調電煤供應,保障熱源供煤穩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隊:負責為我市供熱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運煤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經營穩定。
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和保障供熱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2.3應急指揮辦公室下設機構(附組織結構圖)
總指揮:
馬禎俐
聯系電話:182xxxxx8882
副總指揮:柴小多
聯系電話:1394xxxxx885
(1)專家組
職責: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主要責任部門:
總工辦負責人:李小平
聯系電話:1874xxxx
(2)綜合組
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布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并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匯總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生產經營部負責人:李文化
聯系電話:
136xxxx
(3)搶險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主要責任部門:
管網中心負責人:王鐵柱
聯系電話:
15xxxxxxx
(4)技術組
職責: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技術組負責人:李劍英、
趙子燕
聯系電話:158xxxx2369
1514xxxxx20
(5)材料供應組
職責:負責搶險設備和材料的購置、保管、運輸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后勤部負責人:王有
聯系電話:138x3947xxx
(6)后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和車輛保障,及搶險所需特種設備的協調。主要責任部門:
行政部負責人:秦亞圣
聯系電話:139xxxx994
(7)工程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施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工程部負責人:付強
聯系電話:1360xxxxx32
(8)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現場圍擋防護及事故現場人員設備總體安全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安環部負責人:劉景明
聯系電話:1394xxxxx58
(9)接待宣傳組
職責:負責接待供熱用戶的上訪工作及對外宣傳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客服企劃部負責人:高亞君
聯系電話:150xxxxx08
3預防機制
3.1企業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檔案管理,通過經常性的生產運行狀況匯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進行評估。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3.2企業每年都要制度詳細的夏季搶修計劃和檢修規程,做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并嚴格做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到100%。
3.3企業要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關鍵設備,避免因個別關鍵設備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至少購置一臺備用發電機;配備備用水池,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進行試水、試壓工作。運轉設備冷態運轉3天,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3.5冬季供熱運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通過壓力表、流量表等儀器和設備對系統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檢測,通過系統參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3.6冬季供熱期間企業要加強巡查工作,通過巡查發現有無出現故障的跡象和發生事故的苗頭,使運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早暴露出來,及早制定維護方案,使問題得到及時的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巡查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巡查記錄是分析熱網運行狀況的第一手資料,通過巡查記錄,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補償器的動作、閥門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兒是否發生錯位、閥室內是否存水等詳細情況,為掌握設施的工作狀態、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3.7為了保證一級管網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關斷事故管段,同時進行泄水作業,企業要投資將主管網中關鍵部位的關斷閥更換成高質量的閥門。
3.8為保證供熱的安全進行,企業要由計劃的將一級管網的波紋管補償器更換為套筒補償器,防止因補償器泄露導致供熱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并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將事故基本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7538188;應急搶險辦公室電話:7539977),提出救援申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主要領導匯報,并在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4.2指揮與協調
4.2.1發生事故的企業必須全力配合搶險隊伍開展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搶險隊伍要保持與應急指揮部的信息溝通,按照應急搶險工作日報制度,每日固定時間分兩次或三次向應急指揮部書面報告搶險救援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匯報。
4.2.2搶險隊伍、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和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接到搶險命令后,3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的現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質、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用和征用,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后統一補償。
4.3搶險措施
4.3.1當企業出現燃煤緊缺,儲煤無法到達7耗煤量,或因煤質差致使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供熱事故時,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業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配專人到有關企業協調調撥和優質燃煤采購工作。同時,將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本預案啟動后,由市建設局協調其他熱源、供熱單位,緊急向事故單位調撥優質燃煤;由市經委派專人與相關企業溝通,協調電煤調撥;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兄弟城市及周邊煤源企業,落實優質燃煤。
(3)在應急燃煤調撥過程中,由市經委協調鐵路部門,保障鐵路運煤的暢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隊為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公路運煤暢通。
4.3.2熱源或供熱單位的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自身救助無法解決時,由市供熱燃氣辦組織應急隊伍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修。
(1)補償器破裂或滲漏處理方法:因為結構上的特點,波紋管補償器一旦滲漏,便很難修復,所以對于波紋管補償器滲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辦法進行處理,以保證熱網的安全運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時,應立即更換套筒補償器。
(2)閥門泄露事故處理方法:運行中的閥門泄露大部分產生在填料和墊片處,而填料的泄露比墊片處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產生泄露后,可視情況采用擰緊壓蓋、加填或更換密封填料等方法進行處理。墊片處的泄露可采用注膠的方法進行處理。
(3)管線泄露事故處理方法:對管線的泄露,可視具體情況采取補焊、打卡子、焊短節等辦法進行處理;在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焊接操作規程,防止金屬過熱和變形,產生新的裂紋,對捻縫過的部位出現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縫,以免泄露擴大;泄露點采用上述方法無法解決時,應立即更換管道。在以上三種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壓操作,可根據集中供熱管網上個分段控制閥門的位置,合理地進行關閉閥門的選擇操作,盡可能地縮小因事故搶險而造成停止供熱的范圍。事故處理過程中,應關閉各換熱站的一級網進出站閥門,保持站內循環泵正常循環,保證二級網低溫運行,防止大面積凍裂事故發生。
(4)鍋爐發生故障時處理方法:我公司每個熱源站至少有兩臺鍋爐,尖寒期兩臺爐運行,為了保證供熱的連續,應立即關閉事故鍋爐進出口主閥,使其退出運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熱事故,在搶險過程中,由指揮部下設的搶險組,技術組和專家組共同研究確定搶險方案的設施。
4.4注意事項、
現場搶險是一項復雜性大、危險性高、技術性強的工作,要由嚴謹的科學態度,膽大心細、慎重果斷的作風。搶險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搶險操作應由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修理工擔任,現場人員不易過多,并由1-2名專門監護人員。
4.5檢修通報制度
4.5.1各熱源單位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應設備檢修停熱時,應提前24小時將基本情況(包括停熱原因、目前情況、計劃恢復時間等)分別通報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生產部調度中心。
4.5.2供電部門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供電設備檢修需要停電時,應提前24小時將停電原因和來電時間分別通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生產調度調度中心。
4.6新聞發布
緊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熱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工作。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點供熱事故有關信息,必須經市應急委員會批準方可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供熱事故信息。
4.7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5附則
5.1責任追究
各成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對據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部門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5.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組織實施。各部門也要制定本級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5.3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新問題,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原則上是2年修訂一次。
5.4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應急指揮部批準,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5.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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