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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醫療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醫療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醫療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生產現場管理和作業行為,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及時對事故進行施救,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副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正副主管、生產經理
組員:各車間主任和班長
值班電話:
1.2領導組下設搶險組(組長:車間主任)、通訊聯絡組(組長:人資部經理)、疏散引導組(組長:車間主管2)、安全警戒組(組長:保安隊長)和后勤保障組(組長:采購經理、物流經理、機電科長),組員為各組組長所屬部門人員。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對施工現場發生的突發醫療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1.3發生潛在(事故)事件:食物中毒、高處墜落、觸電事故、機械傷害、物體打擊、交通事故等;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全體施工人群、施工場地;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急救器材、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應急準備和響應物資。
2.培訓和演練
2.1由生產部負責主持、組織車間每年進行一次按醫療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
2.2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
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
2.3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5安委會負責對應急預案和救援體系的建立進行檢查。
二、應急響應
1.當發生了食物中毒、高處墜落、觸電事故、機械傷害、物體打擊、交通事故等事故時,第一發現應及時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與事故應急小組聯系。
2.接到消息后,安全正副主任或行政主任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車間安全員(車間主管),由安全正副主管或行政主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并安排相關人員在大門口接應。同時通知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組長協助送完搶救工作,相應人員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安全安正副主任負責指揮,并在事故過后出具事故經過報告總經理。各組員立即組織人員趕到事故發生地點,要立即采取搶救措施,如:傷者傷情嚴重,立即將其抬到大門口,等救護車的到來,或直接送往就近醫院,班組長負責配合急救人員的后勤工作,組長負責指揮及聯絡工作。
4、應急小組到達事故現場后,立即責令班組人員停止生產,組織事件調查,并將事件的初步調查通報總經理。
三、預案終結
1.本預案全部完成后,由原發布啟動預案的負責人宣布預案終結,同時向總經理報告。
2.預案終結7日內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會議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級和管理權確定,評估報告應報總經理。一般事故的評估會議由本安全專員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評估由公司指定人員主持。
3.對預案的`評估就是非和符合問題做出判斷,不對客觀因素進行辨析,評估的重點是:
3.1預案時限性是否得到實施。
3.2參加預案實施的部門是否按預案要求開展工作,有無遺漏,過錯,責任是誰。
3.3參加預案實施的管理人員,領導是否按預案規定組織開展工作,有無遺漏和過錯,責任是誰。
3.4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評估的部門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符合性承擔責任。對于在實施預案中存在過錯的部門、人員,安委會應對責任者提出明確的批評,對情節和過錯嚴重需要給予處分的,安委會提出處理意見后按人事干部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公司醫療事故應急預案2
(一)各科室均應建立醫院缺陷、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登記本,并設專人管理,對科內發生的醫療缺陷、差錯、事故和糾紛及時登記。科內應及時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定性后將差錯、事故、重大糾紛記入差錯、事故登記本并及時上報。
(二)醫療差錯、事故及重大糾紛要及時上報醫教科。一般差錯一月內上報,嚴重差錯一周內上報,醫療事故和重大糾紛當日上報。
(三)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及糾紛,首先由科室派專人負責接待、記錄、處理,要耐心聽取意見,做耐心、細致的解釋。對原則問題不要輕易下結論,須經科、院討論后正式向家屬解釋。要做好保護性醫療工作,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如科室處理有困難,醫教科、門診部、護理部可分別派人協助解決。
(四)對重大醫療事件或醫療糾紛,醫教科應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作口頭或書面報告,并妥善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醫療差錯、事故和糾紛的原始資料必須嚴密保管,不得丟失、涂改、偽造、隱瞞及銷毀。
(六)對臨床診斷不明確死亡原因或對死因有爭議的死亡事件,必須進行尸檢。醫生應及時填寫尸檢通知單,由家屬簽字。如家屬堅決不同意尸檢,動員家屬履行簽字手續。如未做尸檢動員工作而影響醫療糾紛的處理,由當事醫生承擔責任。
(七)醫教科對科室上報和病人投訴的醫療事件,要及時做好登記。登記的內容應包括當事人及當事科室、醫療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發生經過或投訴的'主要內容。并及時進行調查,有關人員和科室應在一周內將事件經過、對投訴的答復和科室的定性意見上報醫教科。
(八)醫療差錯、事故及重大糾紛每季由院安全醫療小組討論鑒定和評析,評析內容為醫療事件的原因、性質,糾紛屬可以避免、創造條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對當事人和當事科室提出處理意見,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得當。并于次月10日前上報衛生局。
(九)每月組織一次醫療缺陷登記、定性及差錯、事故、重大糾紛登記、上報情況檢查,如有隱瞞不報,對當事科室進行必要處理。
(十)對發生的醫療事件,由醫教科負責檔案組卷,內容包括醫療事件信息來源、當事科室的討論意見、當事人的書面陳述和認識、院部的調查報告、定性意見、醫院的處理意見、醫患雙方的協議書、院科二級的評析結論。
公司醫療事故應急預案3
1、醫務科、護理部及醫療、醫技科室都應建立醫療差錯、事故登記、討論報告制度。各科室應指派專人登記發生差錯、事故的經過、原因及后果,務必做到及時、準確并及時組織討論總結。
2、凡發生醫療差錯、事故或可能是醫療差錯、事故的事件,當事人應立即向本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務科或護理部報告。發生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后,應立即組織搶救,并報告醫務科、院領導。對重大事故,應做好善后工作。當事人及所在科室主動填寫差錯登記表或醫療事故登記表。
3、差錯、事故發生后,如不及時(當即)匯報,或有意隱瞞,事后發現,要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4、差錯、事故發生后,醫務科護理部及其它有關部門,要認真調查事發的詳細經過,并必須于當班或當時完成調查經過(含討論),盡快做出準確的'科學結論。由醫院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上報院領導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5、醫務科、護理部在組織調查處理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過程中,應有專人保管有關病案、資料和空藥瓶、血袋,任何人不得涂改、偽造、隱藏、銷毀、丟棄,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6、為查明事故和醫療糾紛原因,必要時由醫務科、護理部向死者家屬及時提出尸檢要求,要有書面要求及家屬的書面答復意見。如拒絕和拖延尸檢而影響對死因的判斷,由拒絕和托延一方負責。為確保尸檢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具有冰凍條件的,可延長至7日。
7、情況調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屬、單位做詳細說明。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其家屬及單位解釋。必須嚴格遵守保護性醫療措施。
8、各科室要嚴格執行各項部門規章及醫療制度,積極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錯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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